教师职称评审考核方案

教师职称评审考核方案
教师职称评审考核方案

宁条梁镇中心小学

教师职称评审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了避免在教师职务评审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全面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和学校其他各项工作中的成绩,进一步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细则)。

二、基本程序

个人申报晋级等次----学校单位审查----报县教育局初审----公示考评细则和初审名单----评审推荐小组按考核细则考核排队----公示排队结果和个人资料----评审领导小组投票决定推荐人选----领导小组审查推荐人选并公示----写出公示综合意见和推荐意见----向县局报送材料。

三、量化考核标准

1、思想政治(10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等重要思想,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3)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4)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服从领导,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5)在学校进行的业务检查或抽查中,出现一次通报批评或专门谈话的,每次扣除1分;

由师德考核小组根据参评人员的工作总结进行得分(优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6--7分),凡学期考核中有一次C者,本项得分扣除2分。

2、教师培训(10分):按教育局或学校的要求,按时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参加公需课培训并合格得5分;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课时达标得5分;以上两类培训缺一不得参与评定;学校举行的校本培训,每缺一次扣除得分1分,扣完为止。

3、出勤(10分):参评者提供三学年来出勤册或学校出勤证明,全勤得10分;病假一天扣0.2分,事假一天扣0.5分,扣完10分为止;任现职期内,请假天数合计超过一学期以上,此项不得分,并推迟职称评审1年。

4、班主任工作(10分):

1)担任班主任年限: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每满一学期,计1分,担任教研组长,连续满2年,加2分,中层以上干部任职满一年加1分,薄弱学科(音体美微机劳技等)教师,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相当于一年班主任,参与活动课指导的教师,一年加1分。

2)班主任工作成绩:班主任工作获省、市、县、镇、校级奖励的,以最高获奖层次为准,加相应分值,不重复计分。即,省级3

分、市级2.5分、县级2分、镇级1.5分、校级1分。

3)申报职称当年,担任班主任且满一学年的,另加2分。

5、基本条件(20分)

1)、任现职年限(5分):满一年得1分,最高为5分。参加一级教师评定的,够4年的,计5分;

2)、任教年限(4分):参加工作25年以上得4分;20—24年得3分;15—19年得2.5分;10—14年得2分;5—9年得1.5分;有支教经历者加1分。

3)、学历(3分):原本毕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得3分;后取大专学历,得2.5分。

4)、论文(6分)职评专业论文时限为任现职以来截止评审当年8月31日前发表或交流的论文(商业论文不计入考核)。

省级教育核心刊物发表的5分,《榆林教育》发表的记4分,《靖边教育》发表的3分,同一论文以最高级别为准加分,此项若各项都有,只以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计分,满分不超过6分。

5) 、普通话证书(1分):二级乙等(包括)以上,得2分;

6)、有效期限内的计算机合格证,得1分,每个计算机模块得1分。

6、专业能力(10分)

1)、专业考试(5分):任现职期内,评职称前3年内获得市级奖励的加5分,评审当年进入县级前10%的加3分,及格加1分;业务考试不达标的不得参评。

2)、教务处评议(4分):根据申报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工作态度、完成工作、承担任务等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分为四个等级,分别计分为:优秀4分、良好3分、合格 2分、基本合格1分。

3)、其他评议(1分):如学校接到学生家长的书面、电话或来访投诉该教师,经查情况属实的,不得分。

7、评审小组审核(10分)

1)、评审小组对申报人经考酝酿、议论、比较、量化打分等程序,然后正式投票。同意票不足2/3的,根据文件规定不得推荐。

2)、在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经专家小组认定可酌情加1-3分。【获市级教学能手称号者加3分,市级教学新秀称号者加2分,县级教学能手称号者加2分,县级教学新秀称号者加1.5分;校级教学能手称号者加1分,校级教学新秀称号者加0.5分;省级先进荣誉获得者加2分,市级先进荣誉获得者加1.5分,县级先进荣誉获得者加1分,校级每项加0.5分;获得市级以上教学类奖励的,按等级依次加5、4、3分,县级教学类奖励的依据等级加4、3、2分,校级的依据等级加1.5、1、0.5分,所有优秀奖以二等奖计算。】3)、专家评审小组根据考核积分结果(申报不同类职称等级的分别考核),初步确定评审推荐意见,报学区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推荐上报。

8、校本研修及教育科研课题(20分)

1)、主持并结题一项校级小课题加2分,参与校级小课题加1分;

2)、主持并结题一项县级常规课题加6分,参与并结题一项县级常规课题加4分;主持未结题一项县级常规课题加4分,参与未结题一项县级常规课题加2分;主持并结题一项县级微型课题加3分,参与并结题一项县级微型课题加1分;主持未结题一项县级微型课题加2分,参与未结题一项县级微型课题加1分。

3)、主持并结题一项市级常规课题加8分,参与并结题一项市级常规课题加5分;主持未结题一项市级常规课题加4分,参与未结题一项市级常规课题加3分;主持并结题一项市级微型课题加5分,参与并结题一项市级微型课题加3分;主持未结题一项市级微型课题加2分,参与未结题一项市级微型课题加1分。

4)、主持或参与一项省级以上(包括)课题并结题的一次加10分;未结题的加5分。

5)、校本研修按照等级依次加分,每项校本研修认定后的学分,优秀3分,良好2分,合格1分。

此办法执行期间如和上级新政策有悖,则按新政策修改执行。

梁镇中心小学年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表

可编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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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学教师职称评定考核方案

XXX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搞好我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将评审工作纳入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确保评审工作能够在平稳中运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原则 1、评审工作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2、参评人员推荐原则及方法:教师申请、客观、民主择优。凡符合资格报名时须提交所有的有关证件和材料,然后按方案逐项审核计分,最后按得分的高低排名,按照分配指标确定人选。 三、成立工作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室,负责整个考核工作的运行情况。 2、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总组长: 具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所有职称评定工作的资格认定、量化打分、汇总公示等相关的所有工作。 另外,为了更好的利于职称工作的实施,做以下工作的分组,来配合总组长工作。 中学部组长:(负责“中一”工作的组织) 副组长: 组员: 中心完小和村小组长:(负责“小高”工作的组织) 副组长: 组员:中心完小的校级领导和各村小校长。 考评工作小组设在中学部会议室,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方案进行量化评定,并负责实施操作过程中按上级日程安排填写材料、上报等工作。 四、教师职称评定具体措施(100分) (一)、常规工作60分 1、常规教学40分: 参评教师需提供近三年来任意一个学期的备、教、批、辅,教学资料(含

一个学年的教学计划、总结、足数完整的教案、作业批改记录、学生辅导记录、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听评课笔记、集体备课本。)根据实际进行考核。如以上资料缺一样扣4分,以此类推,累计扣分。如缺4样资料(包括4样)此项记0分。此资料由本人和各学校签字盖章认定提供,由考核小组量化评分。 2、教学成绩20分: 以2013年上期的期末统考教学成绩为依据(教务处提供依据),教学成绩合格率90﹪计满分,合格率80﹪以上计18分,合格率70﹪-80﹪计15分,70﹪以下计13分。 (二)、政治思想(10分)一学年无违纪事件、无师德师风问题计满分。(三)、出勤情况(20分)以2013年上学期考勤为依据,请事假一天扣0.5分、请病假一天扣0.2分、旷职一天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升旗旷会一次扣1分(借用人员按借用前的一个学期考勤为依据)。 (四)、学生测评(10分)非常满意90﹪计10分,85﹪以上计8分,70﹪以上计6分,69﹪以下计4分。教辅人员取参评人员平均值后,加1分。(由各学校提供) (五)、加分(所加分项目应是任现职以来所获得各项荣誉和奖励,有另外说明强调的除外) 1.综合荣誉:指被市政府(市教育局)、区政府、区教育局、镇政府以上部门表彰的。镇级2分、区级4分、市级6分、省级8分、国家级12分。同一种荣誉在一年中就高不就低,部门荣誉按以上标准降低一半进行计算。 2、教师参加教学比武获奖,镇级1分、区级3分、市级5分、省级8分、国家级15分。 3、教龄:每年0.5分,任职年限:每年0.5分。 4、学历:小学专科以上(不含专科)加1分、初中本科以上(不含本科)加1分。 5、论文(必须在ISSN和CN刊物上或者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获奖):区级0.5分、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4分(合著论文按人数平分)。每人每年加分论文全年不得超过6篇(任现职以来)。(教育通讯按照一半加分)。 6、课题研究成果:区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 7、近五年来,教研组长每年加0.5分、班主任每年加1分、中层干部每年加1分、副股级以上每年加1.5分。任职期间取最高职务并以任实职为准进行加分。 8、支教:到边远学校(近三年)到东波、雅市村小支教,每年加5分。 9、任现职来,在东波、雅市村小任教的教师每年加1分。 10、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国家级20分、省级15分、市级10分、区级5分。

教师职称评审考核方案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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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条梁镇中心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了避免在教师职务评审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全面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和学校其他各项工作中的成绩,进一步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细则)。 二、基本程序 个人申报晋级等次----学校单位审查----报县教育局初审----公示考评细则和初审名单----评审推荐小组按考核细则考核排队----公示排队结果和个人资料----评审领导小组投票决定推荐人选----领导小组审查推荐人选并公示----写出公示综合意见和推荐意见----向县局报送材料。 三、量化考核标准 1、思想政治(10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等重要思想,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3)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4)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服从领导,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5)在学校进行的业务检查或抽查中,出现一次通报批评或专门谈话的,每次扣除1分; 由师德考核小组根据参评人员的工作总结进行得分(优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6--7分),凡学期考核中有一次C者,本项得分扣除2分。 2、教师培训(10分):按教育局或学校的要求,按时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参加公需课培训并合格得5分;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课时达标得5分;以上两类培训缺一不得参与评定;学校举行的校本培训,每缺一次扣除得分1分,扣完为止。 3、出勤(10分):参评者提供三学年来出勤册或学校出勤证明,全勤得10分;病假一天扣0.2分,事假一天扣0.5分,扣完10分为止;任现职期内,请假天数合计超过一学期以上,此项不得分,并推迟职称评审1年。 4、班主任工作(10分): 1)担任班主任年限: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每满一学期,计1分,担任教研组长,连续满2年,加2分,中层以上干部任职满一年加1分,薄弱学科(音体美微机劳技等)教师,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相当于一年班主任,参与活动课指导的教师,一年加1分。 2)班主任工作成绩:班主任工作获省、市、县、镇、校级奖励的,以最高获奖层次为准,加相应分值,不重复计分。即,省级3分、市级2.5分、县级2分、镇级1.5分、校级1分。 3)申报职称当年,担任班主任且满一学年的,另加2分。

中学职称评审实施方案(2020版)

中学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根据xx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注重传承性、引导性、激励性的考核原则,力求推荐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公开、准确,结合我校具体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就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结合上级文件学校做出如下规定: 1、本科及受聘年限要求: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的人员,必须在获得本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4年以上;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的人员,必须在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后,受聘一级教师5年以上。小教转评人员须延期一年申报。 2、“四统一”要求:凡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必须坚持所学专业,所从事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达到四个统一。(如不统一需单独咨询) 3、年龄限制要求:41周岁及以下的报正高级、36周岁及以下的报高级、31周岁及以下的报一级的同志需单独咨询。 4、资格证书要求:应具备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1996年及以前的资格证书,学段为本级及以上学段,学科不限)资格证书等级:高可报低,但低不可报高。 5、计算机证书要求:应具有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可免考。 6、继续教育要求:公需科目:高级、一级都要完成72学时(XX继续教育平台)专业培训:按照(X教规XX1号文)。在各级各类寒暑假培训中,迟到、早退5次者或无故缺席3次者或请假达4次者,学校认定其继续教育为不合格。 7、教育工作要求:

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可视为符合职称评审中关于担任学校管理工作的要求条件: (1)任现职以来担任校中层及其以上管理工作达两年的; (2)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达两年,其中至少有一次被校级及以上表彰为先进工作者、先进班主任或所在班级被评为先进班集体;(报高级必须获得校级以上表彰2次以上) (3)任现职以来担任年级长达两年,其中至少有一次被校级及其以上表彰为先进工作者或所在年级被评为先进年级组; (4)任现职以来担任教研组长达三年,其中至少有一次被校级评为先进教研组或个人至少一次被校级及以上表彰为先进工作者; (5)任现职以来担任备课组长达三年,其中至少有一次被校级表彰为先进备课组或个人被校级及其以上表彰为先进工作者; (6)从教以来担任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学生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期内担任上诉工作3年以上。 (7)任现职以来主动承担校本课程的研发工作达两年,且课程开设计划合理、次数充足(学期次数不少于周数二分之一)落实到位、效果显著; 8、教学工作要求: (1)从事过一定年级段的循环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是指要高于校平均工作量)。因学校客观原因课时偏少的学科老师必须从事其他教育教学工作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2)拟报人员自工作以来,必须已经胜任过初中或高中三年循环教学,因学科特点下列专职老师(初中地理、生物;高中信息)只要循环至初二或高二即可。或任现职以来连续任教高三、初三基础学科教学达三年的学科老师; (3)报一级教师者,任现职以来必须有校级以上公开课教学5次以上(申报当年必须至少有1次),其中校际间2次或县(市)级1次以上。获得评优课(基本功竞赛)校级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县级三等奖。

教师职称工作考核聘任方案(样本)

xxxx中学 教师职称工作考核聘任方案根据《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申报审核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曲教体[2020]56号)文件精神,按照罗平县教育体育局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工作,为确保我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成立xxxx中学教师职称工作考核聘任小组,负责本校职称考核聘任工作。 一、考核聘任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xxx 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xxx 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 成员:xxx 办公室主任 考核聘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办公室,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xxx、xxx为办公室成员。 二、专业技术人员民主推荐 按照县教育体育局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对符合教师职称晋升条件的老师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结果现场公布。推荐工作程序及会议时间如下: (一)民主推荐时间:拟定于xxxx年xx月xx日教职工大会上专业技术人员民主推荐。 (二)推荐程序: 1.根据会议时间提前5个工作日向罗平县教育体育局报备并经同意方可进行。

2.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云人社发〔2016〕99号、曲人社〔2016〕139号、曲教体字[2020]56号文件中的申报条件、评审条件及其他要求。 3.申报教师个人述职。 4.发放推荐表。 5.专业技术人员无记名投票。 6.公布推荐结果。 7.教师职称工作考核聘任小组签字确认。 三、考核聘任工作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工作职责及程序 (一)工作职责 1、统一领导学校教师职称推荐及考核聘任工作。(责任人:xxx) 2、审核教师履现职期间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责任人:xxx、xxx) 3、审核教师担任班主任、年级主任工作经历。(责任人:xxx、xxx) 4、审核教师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工作经历。(责任人:xxx、xxx) 5、审核教师各类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责任人:xxx、xxx) 6、撰写教师申报表中的基层单位意见。(责任人:工作小组全体人员) 7、组织专技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做好宣传、布置等会议记录。(责任人:xxx、xxx) 8、采集录入上报各类信息。(责任人:xxx) 9、整理装订盖章报送。(责任人:办公室工作人员)

教师职称考核推荐方案

教师职称考核推荐方案 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工作,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22号),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教师职称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等教师职业道德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备岗位所需的身心条件、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教育教学工作达到学校要求,任现职或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达到75%以上。 3.具有一定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评聘一级教师以上职务,要有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先队、课外活动辅导员及学校领导干部等,下同)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以上。 4.继续教育达到相应要求。每年应完成继续教育90学时以上。 5.具备相应的普通话水平。从2019年1月1日起,中学语

文教师和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取得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其他教师应取得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作此要求。 6.具备相应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应取得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 (二)正高级教师的具体条件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出色地完成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从教以来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8年以上,任现职以来获得1次以上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奖励)或2次以上市级奖励,年度考核“优秀”(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获得县教体局每学年评定的教育质量考核等级奖,当年的年度考核视为“优秀”。下同)2次以上,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在本市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承担市级以上的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任现职以来1项以上教育教学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或2项以上获市级二等以上奖励,完成1项以上省级教研课题,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论文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2篇(部)以上。

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与办法

-- -- 一、晋升条件 1、中学高级教师: 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大专二十五年以上;任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 级)五年以上, 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职称以上并且近五年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优 惠政策: 在县以下乡镇第一线累计工作三十年以上成绩显著的师范类中专生、 二十年以上的 大专生, 任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并且近五年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论文要求: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在聘任中级职务以来,须有由本人独立撰写或做为第 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 ,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 副刊、专刊、专辑)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2、中级职务 ①中学一级教师: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大专七年以上;中专十五年以上。 ②小学高级教师: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高中毕业十五年以上、初中 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八年以上, 且有大专基础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 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近四年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以上并且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县直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以上职务者,须符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3、初级职务 ①中学二级教师:大学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大专毕业工作满三年以 上,可不受低一级职务及任低一级职务年限限制;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任中学三级教师满四年以上 ②中学三级教师:大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③小学一级教师: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任小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④小学二级教师: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以上, 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八年以上, 且取得全省统一组织的大专水平基础理 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 初级职务晋升,任低一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以上。 二、职称晋升评定办法 每年职称晋升时,由各单位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对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以基本项、加分 项、民主测评成绩、 职业道德积分四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测算出同一职务符合晋升条件人员的成绩,并按成绩排名,根据分配的限额数确定本单位某一职务的推荐人员名单。

2019年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

2019年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2017年最新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消息5月17日,省人社厅对外公布了《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系列配套办法,明确了改革的目标、范围和具体时间表。 改革范围 此次改革的实施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小学校)。民办中小学校教师也可以参照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此次改革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统一中小学职称设初中高级职称 据悉,此次改革的重点之一,是我省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包括: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

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 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 一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 二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 三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完善评价标准,适当倾斜农村教师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评价标准要体现不同类型、不同地域学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并向农村教师适当倾斜。 在评价机制上,将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实现形式,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在水平评价中,将全面实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此次改革,将实现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按照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

关于初定一级教师职称的考核方案1

关于初定一级教师职称的考核方案1 江苏省六合高级中学 关于研究生入职教师初定一级职称的考核方案(草案) 一、必备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符合省、市初定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2.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与其他申报一级职称的教师相同。二、职岗名额 由学校职称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根据当年教育局分配给我校的岗位数和符合申报、初定一级的人员数量研究确定。 三、考核量化方案 1. 职龄分 职龄分=任现职年数×1.5 2.教育实绩分 一年班主任经历得3分。担任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学生管理工作,且能提供详实佐证材料,视同班主任经历。 3.教学实绩分(满分20分) 工作以来,工作量饱满得5分;不能满负荷工作的根据一定比值酌情扣分。工作以来,学生满意率一直在90%以上得5分;低于90%,根据次数和分值酌情扣分。教学成绩,由本人提供一次期末成绩分析表,成绩不低于年级同类班级均分的得5分;成绩低于均分,酌情扣分;非考试量化学科,可用满意率替代。职评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评价分5分或民主测评名次折算成5分。

4. 教科研分(满分10分) 参照申报一级教师的论文量化方案。最多交工作以来2篇论文。 发表级别核心期刊省级市级区级得分 5分 4分 3分1分级别省级市级区级 3分 3分 2分获奖一等奖二等奖 2.5分 2.5分 1.5分三等奖 2分 2分 / 5. 各级先进、荣誉称号分(①②③三个类别累计得分) ①教师个人获得各种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党员等。省级综合先进5分,市级综合先进3分(含市先进教育、教学工作者),区级综合先进2分, 1 校级先进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年度考核优秀)1分。 ②各种业务称号分。市优秀青年教师、区学科带头人2分,区优秀青年教师1分,区教坛新秀0.5分。该项以最高业务称号计分,不累计得分。 ③教师个人参加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与自己所申报的学科一致的赛课得分,按下列办法计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分、1.5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5分、1分、0.5分;区级:一、二等奖分别为1分、0.5分;校级:一等奖0.5分。 同一次赛课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不累计得分。得分相同,年龄大者优先,参加公益活动者优先。

西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办法

西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22号)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审原则: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要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思想品德、工作态度、教学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作为评审依据,确保评审质量。 第三条评审的范围和对象: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教学研究机构、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教师。 第四条评审职级: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六条组织机构 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各级人社、教育部门职能分工组织实施。 二、市、区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委员库(以下简称“评委库”)。评委库成员由政治思想过硬、教育教学水平高、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教师和专家组成;评委库组成人员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 三、评审委员会执行评委由教育行政部门从评委库中推荐产生,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门批准,其中评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教育部门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门提名,并经本届执行评委选举产生。正高级教师评委会应由教育领域知名教授、专家、学者担任,中小学领域的专家不少于1/4。 四、评委会组成人员应为单数,评委会根据工作任务可下设专业(学科)评审组,成员3至7人,设组长1名。 五、各区县、学校(单位)根据需要可设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 第七条职能划分 一、学校评审推荐领导小组负责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申报人是否具备评审条件进行评议并写出综合考评意见,报区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进行审查。 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负责提出一级、高级、正高级教师的推荐意见;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职称工作要点》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2018年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必须符合《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要求,详见《青海省职称工作要点》,包括基本条件、业绩能力水平和任职资历等。 二、评审方式 职称评审采取个人申报、单位组织推荐委员会推荐、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审查、审核的办法进行。 (一)成立评审委员会 我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部分不参加评审的中层领导干部、教研组长、骨干教师代表组成7人评审委员会(其中教师4人,领导3人),其中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比例不超过50%,具体组织本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评审委员会: 组长: 成员: (二)宣传政策及表决方案 1.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解读职称评审相关问题。 2.公布我校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和分配名额。

3.对本方案进行表决。 4.方案上报审批。 (三)组织竞争推荐 1.公布各层次评审数额及申报条件; 2.个人向学校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各类证件。 3.学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量化考核。 4.学校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组织相关人员填写材料。 5.公示无异议,报上级审核。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评审 1.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2.已脱离原专业技术岗位从事非专业技术工作的; 3.离职进修、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6个月不能坚持工作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等查证属实的; 5.触犯刑律保留公职的; 6.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7.职称评审时提供虚假材料被通报未满五年的;9.其他不符合职称评审规定的。 (五)考核打分方案 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业绩、荣誉及获奖情况和其他加分项目。 a.教育教学业绩 中级以近4年我校教职工考核成绩的平均分折算得分

小学校职称评定方案

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职称评聘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职称评聘工作,鼓励和引导教师规范、有序、自主、专业发展,为学生健康发展,为学校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和保障。为了建立我校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贯彻国家省市区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内涵发展,人才强教”发展策略,依据市区有关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要求,加强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规范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构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团结协作,支持共赢,积极向上教师发展团队,满足和引导社会对优质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需求,促进学校办学品质的不断提高。 二、工作思路及工作原则 (一)工作思路 进一步贯彻国家省市区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人为本,以教师持续专业发展为引领,立足学校教师队伍实际,开展教师职称评聘工作。依据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专项工作方案,严格申报条件要求和工作程序,引导教师规范、有序、自主、专业发展,促进教师队伍建设。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以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健康发展为本,依据教师个性特点、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引导教师发展。 2专业发展原则。以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构建为原则,提高教师专业发展认识、专业发展策略和专业发展能力,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有序开展。 3.规范性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规范开展工作,为职称评聘工作提供规范、严谨、公正的工作氛围。 4.民主性原则。尊重每一位教师专业发展权利,加强民主监督,保障工作全过程一线教师参与,促进职称评聘工作公正、公开、公平开展。 5.稳定性原则。职称评聘工作是学校常规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工作开展要确保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6.自主性原则。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原则之一是自主性原则,通过职称评聘提高教师

山东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新规定 .doc

2018年山东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教师职称评 定条件新规定 2018年山东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新规定 11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情况。 据悉,目前山东已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小学也能评定正高级职称;同时,山东下放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高校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政府组织的职称评审。 全省146名中小学教师首次获得正高级教师职称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伯平在发布会上介绍,2012年12月,山东省率先在全国实施了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比国家提前了三年。截至底,山东省已圆满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各项改革任务,实现了新、老制度的平稳过渡。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后,全省818503名中小学教师实现了职称的平稳过渡,其中146人首次获得正高级教师职称,110645人获得高级教师职称,353081人获得中级教师职称,354239人获得初级教师职称。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增加了竞争聘用环节,特别是设立正高级教师职称,改变了在中小学

老师职业发展上“小学教师不如中学教师、中学教师不如大学教师”的传统观念,受到了广大中小学教师的普遍欢迎,吸引了更多的高层次人才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2013年至今,全省中小学新引进的教师中,硕士研究生达8663人、博士研究生达6人,引进教师的层次和质量得到显著提高。 在中职和技工学校方面,山东省率先在全国开展了深化中职和技工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青岛、潍坊、德州3市的中职、技工学校和8所省属技师学院设置正高级职称。 在高校方面,山东省率先在全国开展了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把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给高校,高校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政府组织的职称评审。改革后,高校自主开展因事设岗、自主确定任职条件、自主设定竞聘程序、自主实行业内评价、自主加强聘用管理,全面落实了高校用人自主权,加快构建起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李伯平表示,从总体上看,山东省分类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起步比较早、基础打得比较牢、工作做得比较实,走在了全国前列,为开展下一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分类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涉及体制机制转换和利益调整,政策性强,牵动面广,是一项细致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推进过程中还面临诸多难题。下一步,山东省将健全统一、规范的职称评审、监管政策制度,修订统一、规范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标准条件、评审办法、高评委组织办法、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一系列职称配套政策,确保全省政策的统一性。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复核高校的职称工作,大力推广智能监管,全面推行阳光监管,建立教师职称评审公示制度,完善公众举报受理系统,健全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引导教师参与监督,加快形成监管合力。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细则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细则 为了搞好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现就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类别和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类别 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不装订)。 2、岗位职数卡1份。 3、学历证书、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院校申报人员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结业证书原件。 4、最后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人事档案室人员签名)。 5、任现职的《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原件。 6、湖南省中小学教职工聘用(任)合同书原件。 7、计算机等级合格证书原件。 8、普通话培训证书原件。 9、中小学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以上三证的具体要求见《关于“十一五”期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有关证书的说明》)。 10、根据邵教发〔2002〕041号文件规定:2003年起每个参评教师需提供不少于2万字的读书笔记。 11、《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申报高级职务的近五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申报中级职务的近四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还必须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证书》原件。 12、破格评审高、中级职务的人员,须按省规定的破格条件,提交破格晋升高、中级职务的综合报告及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有关原始材料。 13、任现职以来,因犯错误受处分的,由单位提供当时的处分决定复印件和反映其现实表现情况的专题说明材料。 1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责任卡》(以下简称“责任卡”)1份。 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类别 1、《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高、中、初级职务分别为 2、2、2份(不装订)。 2、任现职期间的本人述职材料1份。本人述职材料主要陈述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表现、师德修养、业务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履行职责及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4、近三年内任教科目(课程)的一个学期的全部原始教案。近三年内教过多门课程的,也可以同时报送多门课程的教案(教案不装订)。 教学研究(含电化教育研究和实验教学研究)人员(以下简称教研人员)提交近三年内一个学年的听课、评课全部原始记录,其中,电化教育研究人员亦可提交电化教学教案或自制教具的成果材料,实验教学研究人员亦可提交实验教学教案或自制教学仪器的成果材料。 5、工作计划和总结。 教学人员提交年度教育教学或班主任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各1-2份)。 实验教学人员提交指导学生实验的年度计划和总结(各1份)。 职业高中(中专)专业课教师提交本人拟定的专业课教学大纲或年度教学计划(1份),指导学生实习的计划1份,年度工作总结1份。教研人员提交指导本地区或本学科(专业)教学改革实验的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各1份)。 兼任行政职务的人员还应提交由本人所写的学校(单位)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1

XX中学教师职称评定考核方案

XX中学教师职称评定考核方案XXX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方案 1、指点思想为弄好我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将评审工作纳入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确保评审工作能够在安稳中运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进1步增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2、工作原则 1、评审工作原则:公平、公正、公然。 2、参评人员推荐原则及方法:教师申请、客观、民主择优。凡符合资历报名时须提交所有的有关证件和材料,然后按方案逐项审核计分,最后按得分的高低排名,依照分配指标肯定人选。 3、成立工作机构 1、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室,负责全部考核工作的运行情况。 2、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总组长: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负责所有职称评定工作的资历认定、量化打分、汇总公示等相干的所有工作。 另外,为了更好的利于职称工作的实行,做以下工作的分组,来配合总组长工作。 中学部组长:(负责“中1”工作的组织)副组长:组员:中心完小和村小组长:(负责“小高” 工作的组织)副组长:组员:中心完小的校级领导和各村小校长。 考评工作小组设在中学部会议室,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方案进行量化评定,并负责实行操作进程中按上级日程安排填写材料、上报等工作。 4、教师职称评定具体措施(100分)(1)、常规工作60分 1、常规教学40分:参评教师需提供近3年来任意1个学期的备、教、批、辅,教学资料(含1个学年的教学计划、总结、足

数完全的教案、作业批改记录、学生辅导记录、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听评课笔记、集体备课本。)根据实际进行考核。如以上资料缺1样扣4分,以此类推,累计扣分。如缺4样资料(包括4样)此项记0分。此资料由本人和各学校签字盖章认定提供,由考核小组量化评分。 2、教学成绩20分:以2013年上期的期末统考教学成绩为根据(教务处提供根据),教学成绩合格率90﹪计满分,合格率80﹪以上计18分,合格率70﹪⑻0﹪计15分,70﹪以下计13分。 (2)、政治思想(10分) 1学年无背纪事件、无师德师风问题计满分。 (3)、出勤情况(20分)以2013年上学期考勤为根据,请事假1天扣0.5分、请病假1天扣0.2分、旷职1天扣5分、迟到早退1次扣0.5分、旷升旗旷会1次扣1分(借用人员按借用前的1个学期考勤为根据)。 (4)、学生测评(10分)非常满意90﹪计10分,85﹪以上计8分,70﹪以上计6分,69﹪以下计4分。教辅人员取参评人员平均值后,加1分。(由各学校提供)(5)、加分(所加分项目应是任现职以来所取得各项荣誉和嘉奖,有另外说明强调的除外) 1.综合荣誉:指被市政府(市教育局)、区政府、区教育局、镇政府以上部门表彰的。镇级2分、区级4分、市级6分、省级8分、国家级12分。同1种荣誉在1年中就高不就低,部门荣誉按以上标准下降1半进行计算。 2、教师参加教学比武获奖,镇级1分、区级3分、市级5分、省级8分、国家级15分。

教师职称评聘推荐方案

教师职称评聘推荐方案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关系到教师切身利益。为了能将师德高尚、教学成绩突出、既教书又育人的优秀教师推荐到相应的技术职务上来,为使教师职称评聘推荐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依据上级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通过教研组讨论、教代会研究,并于2013年6月20日下午召开了领导班子、教研组长、教代会成员联系会议,研究制定了依量化评分标准来推荐教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方案。具体如下: 一、学历分: 本科学历6分,专科学历4分。(以毕业证原件为依据) 二、资历分: 1、参加工作以来每年加1分。 2、职称年限加分:参评者达上一级职称评聘资格年限,每超一年加3分。 三、职务分: 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每年加15分,担任教研组长、学校中层领导每年加1分。(如拥有其中两项或三项者不累加,可取其中最高一项得分。) 四、考勤分:任现职近三年来,每学期出满勤者加1分。 五、业绩分: 1、获奖成果加分: (1)任现职以来,荣获国家、省、市、县级先进(优秀)教师(工作者、德育工作者、班主任)的每次分别加10、8、6、4分(可累加,须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以文件及证书原件为依据。)。 (2)任现职以来在说课、公开课、优质课、教学设计、多媒体制作等教学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者: 省级每次分别加:20、15、10分; 市级每次分别加:15、10、8分; 县级每次分别加:8、6、2分。 (以上获奖以证书原件及文件为依据、可累加) 2、任现职以来参加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研究并获得成果者分别加20、15、10分。(可累加) 3、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以省、市、县教育业务部门组织的竞赛为准)的单项奖一、二、三等奖者: 省级每项分别加9、8、7分; 市级每项分别加6、5、4分; 县级每项分别加3、2、1分。 团体赛加倍计分。 (以上以文件及获奖证书原件为准,可累加。不设优秀指导教师的不

XX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施办法

教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 XX小学 2020年9月

XX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 一、参评资格: 1.经考评小组考察任现职年限及“硬性条件”(业绩要求)符合上级文件要求。 2.调入本校一年以后有参评职称资格,特殊情况另行考虑。 二、工作业绩: 1、教龄分:教龄×1分 2、任现职年限分:任现职年限×2分 3、业绩分(国家级、省级、市级二、三等奖降级加分)。业绩共三项,必须每项符合条件,每占一项加5分。 第一项: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以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为准)加分标准:获国家、省、市、区、校优质课教师称号者分别加8、6、4、2、1分。(同节课只取最高奖加分) 第二项:表彰(以政府部门组织的为准) (1)综合表彰 加分标准:获国家、省、市、区、校综合表彰者,分别加9、7、5、3、2分。 (2)单项表彰 在某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名师、学科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德育先进等)获国家、省、市、区、校单项工作奖者,分别加7、5、3、2、1分。

第三项:实施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 加分标准: (1)课题、社团活动: 获国家、省、市、区、校级奖者,分别加8、6、4、2、1分。(国家、省、市级课题前3名一个等级,后3名降1分;社团活动国家级、省级、市级二、三等奖降级加分,最低为2分) (2)CN刊物、论文(教育主管部门) 获国家、省、市、区级刊物、论文,分别加5、4、3、2分。(同一篇论文只取最高奖加分,合著各占一半分) (3)学科竞赛获指导奖者 国家、省、市、区级分别加5、4、3、2分。 三、能力经历(所有校级荣誉必须有学校的证书) 1、校优秀班主任1分。 2、校优质课(包含队课)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 3、校教学常规(教案作业评比、论文、学科辅导)、教师基本功比赛,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 4、阳光体育(运动会)团体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精神文明奖0.1分,组织者享受一等奖分值0.3分。 5、大型文艺节目(国庆节、六一)一等奖0.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2分,精神文明奖0.1分,组织者享受一等奖分值0.5分。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改革,优化教师职称管理体制,完善教师职称评聘管理制度,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岗位管理,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制度,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 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采取定标自我考核、教职工代表评议、学校职称领导小组评议及学校行政会议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学能力强,教学成绩突出的老师脱颖而出。 二、评定程序: 一)、成立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科组长组成,由校长提名,学校行政会议讨论产生,名额7 人或9 人,负责职称的考核评聘工作。(申报者是小组成员或与小组成员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小组成员应回避,即不能参与考核打分) 二)资格审查: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负责 由申报教师向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由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定,审定合格者才可进行职称申报。资格条件参照《***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三)、荣誉称号加分(任现职以来) (1)学科带头人,按国家级、省级、县级分别记15分、10分、5分; (2)骨干教师(含教坛新秀,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记

分)按学科带头人的相应级别折半记分。 (3)获得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党务工作者)、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称号,按国家级、省级、县级分别记15分、10分、5分。 (4)获得师德师风标兵、德育先进个人、文明礼仪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按国家级、省级、县级分别记15分、10分、5分。 (5)获得优秀团员、团干荣誉称号,按(4)项相应级别折半记分。 (以上各项可累计记分,满分为15分) (6)以评定职称当年为限,五年以来,每年考核优秀者奖1分。 (四)、教研成果加分(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 (1)、公开教学:任现职以来,承担国家级、省级、县级示范课、教 改课、研究课。国家级分别记12分、10分、8分;省级10分、8分、 6分;县级8分、6分、4分。不同课题可以累计加分,同一奖项以 最高一项计分。满分为12分。(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 (2)、优质课:获得学科教学、说课竞赛一、二、三等奖,按国家级、 省级、县分别记10分、8分、6分;省级8分、6分、4分:县级6 分、4分、2分。不同课题可以累计加分,同一奖项以最高一项计分, 满分为10分。(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 (3)论文、案例、教案评比:任现职以来,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认 可的获奖论文、案例、教案、说课稿被评为一、二、三等奖,按国家级分别记10分、8分、6分;省级8分、6分、4分;县级6分、4 分、2分。(不同课题可以累计加分,满分为10分)。 (4)学科辅导: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比赛,国家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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