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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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外出管理办法

学校教职工外出管理办法

学校教职工外出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追求,越来越多的学校教职工出现了外出的需求。

然而,学校教职工外出管理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校教职工外出管理办法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外出审批机制的建立制定学校教职工外出管理办法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外出审批机制。

这一机制应当采取多级审批的方式,确保每名教职工的外出活动经过审批,并能够实时监控。

1.1 申请审批程序教职工在外出之前,必须向学校提出外出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该表格应包含教职工姓名、外出时间、外出事由以及所去地点等信息。

教职工需提供合理的外出理由,且需要提前一定时间(如1周)提交申请。

1.2 审批层级学校应设置多个层级的审批人员,以避免权力过于集中,提高审批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一般而言,教职工的外出申请需要通过部门、学院或行政领导审批,并最终由校领导进行最终决策。

1.3 审批时限为了避免外出申请流程过于繁琐,学校应明确审批时限,规定各级审批人员在接收申请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审核。

在申请未得到回复之前,教职工应暂缓外出计划。

二、外出事由的分类和限制教职工外出的事由多种多样,为了更好地管理学校教职工的外出行为,有必要对外出事由进行分类和限制。

2.1 学术交流与调研学术交流和调研是教职工外出的常见事由,这有助于拓宽教职工的学术视野和提升学校的学术声誉。

学校应允许教职工根据专业需要外出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会议、研讨会等学术活动。

2.2 培训与进修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专业技能,学校应支持教职工外出参加培训和进修。

教职工可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培训机构,学校可协助进行申请和审批,帮助教职工提升专业能力。

2.3 行政事务教职工参与各类行政事务也是外出常见的原因之一。

学校应根据具体情况评估教职工外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在必要时进行限制,以确保外出行为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

三、外出期限和次数的规定教职工外出期限和次数的规定是学校教职工外出管理办法的重要内容。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的劳动纪律管理,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教职工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旷工或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如有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应当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确保工作交接顺利。

第五条教职工应当尊重学生、家长和同事,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有侮辱、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

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条教职工应当保守学校机密,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学校内部文件等保密信息。

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教职工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缺席。

第八条教职工应当爱护学校财产,合理使用教育教学资源,不得浪费或者滥用。

如有损坏学校财产的情况,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教职工应当树立良好的形象,言行举止得体,不得有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等行为。

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职工的劳动纪律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进行相应的处理。

处理方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解聘等。

第十一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学教职工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

中学教职工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

中学教职工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一、引言中学教职工是教育事业中的重要一员,他们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质量、学生的成长和社会的发展。

为了规范中学教职工的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中学教职工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二、总则中学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发挥表率作用,做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善于团结协作,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

三、职责准则1. 专业素养教职工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参加教育培训,更新教育理念和教育技能,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2.遵纪守法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纪律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有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不良行为,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底线。

3.尊重学生教职工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保护学生的自尊、自信、自立,不搞体罚、歧视、虐待等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4.保密义务教职工应保守学生和家长的个人信息,不泄露学生和家长的隐私,保护学校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

5.不参与商业活动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活动之外,不得参与与学校无关的商业活动,不得利用教职工身份谋取私利。

6.团结协作教职工应加强沟通合作,积极与同事共同工作,互相帮助,促进学校的良好氛围和团队协作。

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对于违反本办法的中学教职工,学校将根据其违规违纪的行为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责令检查学习、停职、开除等。

五、监督和管理学校将建立完善的中学教职工行为监督和管理机制,加强对教职工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教职工的行为规范和管理的有效性。

六、结语中学教职工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为了加强中学教职工的自律和规范行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健康成长。

希望通过这一办法的实施,能够促进中学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推动中学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学校教职工岗位聘任与管理办法

学校教职工岗位聘任与管理办法

学校教职工岗位聘任与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中国教育改革的持续推进使得学校教职工的数量大幅增长,对于如此庞大的教职工队伍进行有效的岗位聘任和管理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学校教职工岗位聘任与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对于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教职工岗位聘任制度教职工岗位聘任制度是学校管理教职工的基本依据,它涉及到教师从招聘、聘任到晋升的全过程。

一套科学合理的教职工岗位聘任制度能够保障教师的用人公平公正,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岗位聘任的程序与条件岗位聘任的程序应该规范严谨,由学校制定明确的流程,确保公开、透明、公正。

对于教职工的岗位聘任条件,学校需要根据其专业背景、教学经验和学术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确保评判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四、岗位聘任的权责分明岗位聘任既要充分尊重教职工的专业能力和业绩,又要明确教师在岗位聘任后的权责。

学校应该明确规定聘任教师的岗位职责,落实教师的工作量、教育教学任务等方面的权责,同时给予岗位聘任教师相应的待遇和荣誉。

五、岗位聘任的动态评估与调整学校教职工的能力和工作状态是会发生变化的,岗位聘任制度应该具备动态评估与调整的机制。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教职工工作中的问题,推进教职工的专业成长和进步。

六、教职工岗位管理的权威性与透明度教职工岗位管理应该具备权威性和透明度。

学校应该制定明确的管理规定和程序,确保岗位管理的公平公正,公示岗位聘任和晋升的结果,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岗位管理中的问题。

七、岗位管理的激励机制为了推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应该建立激励机制。

除了根据教职工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岗位聘任和晋升外,还可以设立奖励制度,给予在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等方面有杰出表现的教职工一定的奖励和荣誉,激发教职工的进取心和工作动力。

八、岗位管理与教职工发展规划岗位管理与教职工的发展规划是相互关联的。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的管理行为,提高教职工的工作效率,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辅导员等,任何教职工都应遵守并执行本规章制度。

二、职责与权利1. 教职工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学校安排参与教育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2. 教职工有权向学校提出关于学校管理的建议和意见,并享有合理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3. 教职工应当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工作,服从学校的决策和安排,不得故意拖延或阻碍工作进程。

三、工作纪律1. 教职工应按时按量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不得擅自缺课、旷工或迟到早退。

2. 教职工应当爱护、维护学校的办公设备及公共设施,不得私自将学校物品用于个人目的。

3. 教职工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工作时间和假期安排,不得擅自离岗或违规请假。

4. 教职工应当严守教育秘密,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和教育教学机密。

四、教学行为规范1. 教职工应当尊重学生个体差异,照顾学生的心理和身体健康,严禁体罚、责骂或歧视学生。

2. 教职工应当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要求,认真备课,合理安排课堂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3. 教职工应当注重学生的思维发展和综合能力培养,不得只注重灌输知识,应鼓励学生独立思考。

4. 教职工应当准确评价学生的学业情况,遵守学校评价制度,不得将个人喜好干扰到评价中。

五、工作作风1. 教职工应当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优良的职业道德,尊重学生、家长和同事,不得言语暴力、歧视他人。

2. 教职工应当积极主动地参与教研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3. 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的纪律规定和安排,不得滥用职权或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4. 教职工应当保持工作积极向上的态度,不得出现拖延、懒散等不良工作行为。

六、违纪辞退1. 对于故意违反本规章制度、损害学校利益或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职工,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可以辞退该教职工。

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

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

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引言: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是指用来规范学校教职工的工作行为以及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的一整套制度和规定。

它是学校发展和稳定的基石,对促进教育事业的不断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展开讨论,介绍其内容、目的、意义以及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一、管理办法的内容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招聘和招聘标准、职称评审、职业发展、工资福利、奖惩制度、绩效考核、教育培训、人事管理、职工关系、离退休制度等。

这些规定和制度是为了保证学校教职工的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

二、管理办法的目的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教职工的工作行为,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通过明确标准和规定,让教职工了解自己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

同时,管理办法还旨在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学校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管理办法的意义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对学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可以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使他们更加专注、主动地投身于教育教学工作。

其次,它有助于树立公正、公平的用人观,减少人为因素对教职工评价的影响。

再次,它可以为教职工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发展机会,从而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最后,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还为学校提供了依法办学的制度保障,使学校的教育活动更加规范和有序。

四、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在实施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每个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环境不一样,实施的效果会有差异。

其次,有些教职工可能对新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不适应,存在一定的阻力和抵制情绪。

另外,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改需要一定的经费和人力,学校可能会面临这方面的压力。

五、面向教职工的培训和教育为了更好地实施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学校应该加强对教职工的培训和教育。

这包括向教职工传达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提供技能培训和专业发展机会,加强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升。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7篇)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7篇)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7篇)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7篇)学校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对适龄的受教育者进行系统的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

学校名称起源于民国。

以下是小编准备的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1一、骨干教师的管理和使用1、成立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小组。

在“十一五”期间,我校骨干教师人数应达到教师总数的10%。

建立和完善骨干教师业务档案。

2、让骨干教师承担起本地教师培训、校本培训、新教师培训的重任。

二、骨干教师职责:1、模范遵守《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

2、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

3、学习与实践各学科新课程标准,运用科学的理论指导教学,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为重点,认真上好每一堂课。

4、积极承担和上好学校的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

5、自觉带头参加继教培训与教育教学研究,每学期撰写一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

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交流。

三、骨干教师的培训与管理培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立足本校,在职为主,相对集中的原则。

管理:建立骨干教师档案,定期进行考核评估,不断完善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四、骨干教师待遇对本校教育教学工作做出一定的贡献,学校应给予一定的补助,外出参加培训学习,学校应根据出差标准给予报销。

学校征订优秀期刊辅助学习。

五、骨干教师考核坚持一年一考核,对认真履行职责的优秀骨干教师,将逐步培养成为学科带头人。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骨干教师,任期内参训不积极,取消骨干教师资格。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2一、常规教学1、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真诚地从政治、学习、生活上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主动及时对学生进行辅导,为学生解难释疑,补缺补漏,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2、教师必须对照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把握教学的疑点、焦点,突出教学的特色与教学的实用性的统一从而精心备课。

与此同时,结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学生的素质差异制定切实可行的授课计划,安排并填写好教学进度表(开学一周内以备课组为单位上交教导处备案)。

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制度

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制度

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的管理,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教职工的岗位设置1.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合理设置教职工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

2.对岗位教师的聘任、考核和晋升进行科学评价,根据教师的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和职业道德进行评定。

三、教职工的权益保障1.学校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教职工的基本权益,包括工资、福利、休假等。

2.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学校应当加强教职工的职业培训,提高教职工的业务水平,为其职业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4.学校应当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教职工的劳动安全,健康环境。

四、教职工的考核评价1.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的考核评价制度,评价内容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态度、科研成果、工作表现等。

2.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教职工聘任、晋升的重要依据,具体评价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学校应当及时、公正地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合格的教职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晋升机会。

五、教职工的奖励和惩处1.学校应当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成绩,建立奖励制度,激励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2.学校对教职工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3.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投诉举报的机制,及时处理教职工的合理诉求和投诉举报。

六、教职工的职业发展1.学校应当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提高教职工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2.学校应当为教职工的学术研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资源,鼓励教职工参加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

3.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的职称评定制度,为教职工的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

七、教职工的行为规范1.教职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循教育教学纪律,保证教育质量。

2.教职工应当注重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3.教职工在工作中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关心学生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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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师附小教育集团教职工管理办法根据《定西市安定区教职工管理办法》安教发[2005]203号和《葛家岔学区教职工管理办法》葛学区发[2006]1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定西市安定区大营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

本办法在校务会讨论通过,并在全校教师大会上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执行。

一、总则
1、为了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做到从严治教,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八条禁令”及“三项处罚措施”的通知》、《定西市安定区教职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巴师附小教育集团学校教职工的管理。

二、职业道德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党的规范》,认真学习教育理论,探索教育规律,严谨治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4、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认真答疑,辅导,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6、廉洁从教,无私奉献,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学生摊派和收受财物,不得向学生推销课外读物、辅导资料,不得以教谋私。

7、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不穿奇装异服,不浓装艳抹;不赌博,
不参与邪教组织,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不做有损集体荣誉和不利团结的事。

三、考勤管理
8、教师周五4点半按时到校参加例会.例会按课时考勤,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会议均按2课时记。

请假累计9课时为1天。

9、教师每天早上早自习前半小时签到,超过签到时间记迟到,超过上课时间在5分钟记旷工1课时。

10、每个教师周日至周五坚持每天晚上住校,不得回家。

有特殊事情必须请假。

11、教职工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必须及时请假,学校妥善安排相关班级课程。

假期满后要按时上班,需延长假期的必须办理续假手续,除特殊情况外,事后补假视为无效。

12、教职工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准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记1课时旷,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记为旷工。

上课抽查无教师着记旷工。

累计六课时为一天旷工。

13、教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7个工作日即扣发当月基本津贴。

请假在3天以内的由分校区执行校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赵校长审批,半月以上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教职工请病假,一周以内须持医院证明,学校审批;一周以上半月以下由学区校长审批;半月以上,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14、女教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为15天),符合晚育条件的(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产假105天,在产假期满前领取
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延长50天。

教职工婚、丧假一般为3天,在外地的另加路程假。

超期按事假对待。

上述假期均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

但都必须按有关法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15、教职工产假、婚、丧假(含经批准的路程假),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全额计发。

16、教职工请事病假均要扣发津贴。

事假扣发日平均津贴。

病假在一月以内,教龄在20年以下的,每天扣发月津贴的3%;教龄在20年以上的,每天扣发月津贴的2%;病假在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教龄20年以下的,每天扣发月津贴的4%;教龄20年以上的,每天扣发月津贴的3%;病假在三个月以上,教龄20年以下的,每天扣发月津贴的5%;教龄20年以上的,每天扣发月津贴的4%。

病假期间扣发当月津贴,扣完为止。

连续病假超过半年,仍不能正常上班且符合病退条件的,劝其病退。

17、因工负伤和患各种癌症、精神病、白血病、尿毒症、脑血栓(造成体肢功能障碍,因特殊护理依赖)的不在岗教职工,职务工资和各种补贴津贴全额计发。

18、旷工每天扣发日平均工资(工作日每月按21.5天计算)。

四、培训进修
19、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对不服从组织安排,拒绝接受继续教育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人员,不予晋升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20、教师学历教育以在岗自学和函授为主,确因工作需要离职进
修的,教龄在3年以上,年度考核有一次良好等次,在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中择优选派,符合离职进修条件人员,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进修审批表》经学校通过并上报学区研究同意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签定进修结束后回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的协议书,方可离职进修。

离职进修人员从离职下月起扣发津贴的50%。

21、进修期满后违反合同未回原单位工作或进修毕业后认教不满5年调离本区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考核奖惩
22、学校应定期对教师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教职工考核做到平时考核和学期(学年)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群众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

考核等级为不称职的,不予晋级晋职。

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应予辞退。

23、考核要公平、公开、公正,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起十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其中,如符合结果仍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可以向学区或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24、教师在教育教学、学校建筑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予以表彰奖励。

25、在学区以上统考中受奖者,年度考核等次可优先考虑;受罚者,本年度考核不得评为良好以上,同时不能评优。

26、年度考核为优者,作为评优选先的主要推荐对象。

27、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可推迟1—2年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扣除1—6个月津贴:
(1)在统考,学生安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收费等各项重点(热点)工作中营私舞弊、失职渎职、顶风违纪造成重大影响的;
(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较为恶劣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影响较大的;
(4)不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考试的;
(5)参与赌博,搞封建迷信的;
(6)在校内外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的;
(7)不按规定办事,无理取闹、干涉公务的;
(8)损坏公物较为严重的;
(9)造谣惑众,搬弄是非的;
(10)盲目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
(11)家庭关系、邻里关系处理不当,引发社会矛盾的;
(12)在校内外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方面。

28、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1)教学期间,在校外办班、兼课或给自己所教班级学生有偿补课的;
(2)不服从轮岗交流的;
(3)连续旷工超过7天不满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天
不满30天的;
(4)对于应参加年度考核,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经批评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
(5)凡涉及第27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且在校内外影响恶劣的;
(6)其他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29、受到行政记过以上(不含开除)处分的参加工作不满一年的教职工,当年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因事、因病请假全年累计6个月以上的教职工,当年不予考核。

3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1)工作中因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影响或事故的;
(2)有意推托,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的;
(3)不落实工作计划对教学造成影响的;
(4)其他应予追究责任的。

31、教职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做出处理。

六、附则
32、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由校务会负责解释。

3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巴师附小教育集团教职工管理办法
二0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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