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幼儿园管理条例

山东省幼儿园管理条例
山东省幼儿园管理条例

山东省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办法【颁布单位】山东省政府

【颁布日期】 19910823

【实施日期】 19910823

【章名】全文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幼儿园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招收3周岁以上(含3周岁)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省教育委员会的职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幼儿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拟定全省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三)对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建立视导和评估制度;

(四)建立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培训、考核及资格审定制度;

(五)指导幼儿教育的科研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幼儿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加强对幼儿教育工作的领导,并在教育行政部门配备适当的专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配备幼儿教育教研、督导和科研人员。

第六条各级卫生、财政、计划、人事、劳动、城乡建设、商业、粮食、轻工、纺织等有关部门和妇联、工会组织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托幼工作的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七条幼儿园的行政管理由举办单位和举办个人负责。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都应举办幼儿园,同时鼓励和支持机关、社会

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个人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建设幼儿园。

各级各类幼儿园应接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视导和评估。

第九条全省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分为两个阶段:一九九五年前,在城

市普及学前一年教育,3岁以上幼儿入园率达到85%以上;农村基本普

及学前一年教育,3岁以上幼儿入园率达到60%以上,其中经济条件好

的地区要达到85%以上。二000年前,城市和农村3岁以上幼儿入园

率要分别达到90%和80%以上,其中经济条件好的农村要达到90%

以上。

各级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幼儿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一九九五年前,省、市人民政府(行署)及县(市、区)人

民政府应分别建设一所实验幼儿园,乡镇人民政府应建设一所中心幼儿园

第十一条本办法发布后,举办幼儿园必须具备《条例》规定的条件

,并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具体登记注册办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依

据《条例》和本办法另行制定。

本办法发布以前举办的幼儿园,应按规定补办登记注册手续。

第十二条举办幼儿园应坚持谁办园谁出钱,国家适当扶持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幼儿园,其基建投资、设备购置费,由同级财政

拨款;经常性经费由同级财政补助和按规定向入园幼儿的家长收费解决。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举办的幼

儿园,办园经费由举办单位解决并按规定向入园幼儿的家长收取费用。公

民个人举办的幼儿园,办园经费由举办者解决并按规定向入园幼儿的家长

收取费用。

第十三条幼儿园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的标准,由省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省物价、财政等部门制定。幼儿园应凭当地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收费。

第十四条幼儿园的办园经费及按规定向入园幼儿的家长收取的费用

,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克扣。

第十五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在举办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

部门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第十六条举办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幼儿园的教职工。

第十七条幼儿园的教师必须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对不具备合

格学历的,必须取得《专业合格证书》或《教材教法合格证书》后方可聘

为教师。具体考核和《专业合格证书》、《教材教法合格证书》的发放办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幼儿园的教职工,应到当地卫生部门指定的县以上(含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体检,领取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教职工应每

年体检一次,对患有不适宜从事幼儿园工作疾病的,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第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幼儿师范学校的发展规划,帮助

幼儿师范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招生能力并承担幼儿师资的委托代培任

务。中师、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可根据需要增设幼教专业班。高等师范院

校要创造条件,招收幼教专业专科生或本科生,培养高层次的幼儿教育教

研、科研人员。

第二十条幼儿教师的培训工作,实行分级培训、各负其责的原则。

各高等师范院校、省教育学院负责省、市地实验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的

培训;市地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院负责县(市、区

)实验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的培训;县(市、区)教

师进修学校负责其他幼儿园园长、教师的培训。

第二十一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幼儿园的教职

工进行卫生保健培训,以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实验幼儿园园长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的管理,应

分别按同级实验小学校长和乡镇中心小学校长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十三条属非农业户口的幼儿教师,按小学公办教师的有关规定

管理;属农业户口的幼儿教师,其管理办法和工资待遇等,参照当地小学民办教师的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解决。

第二十四条公民个人举办的幼儿园聘用教师的工资待遇,一般不能

低于公办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其资金来源,由幼儿园举办者解决。

第二十五条除企业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幼儿园外,未经县以上(含县

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抽调、借调、辞退幼儿教师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按照《幼儿园教育纲要》的要求,贯彻保育与

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

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班额。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以游戏为主,创造与幼儿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

境,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作用,寓教育于活泼有趣的活动之中。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应使用全国或省统编的幼儿教材,严禁使用小学

教材。

第三十条幼儿园的教师、保育员应使用普通话。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应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中的规

定,健全卫生保健制度。

第三十二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奖励批准权限的

有关规定,分别由教育行政部门、同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

门给予奖励:

(一)改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科研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四)重视、支持幼儿教育事业成绩显著的。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

教育行政部门依照《条例》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

、停止办园、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

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其中,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举办或停办幼儿园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和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

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四)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五)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六)破坏、侵占幼儿园房舍、设备及其他财产的;

(七)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八)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九)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

和设施的。

罚款收入应按规定一律上缴地方财政。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

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

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

期不申请复议、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

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学前班和招收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托儿所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山东省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管理条例心得

《幼儿园管理条例》心得 中二班马晓婷 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关系到全体幼儿的生命安全, 牵动着所有家长的心。当前新闻媒体接二连三的幼儿园事故报道, 确实触目惊心, 这给幼儿园领导、教职工敲响了警钟,让我们不得不深思幼儿安全这个重大课题。一下是我园近年来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一、人人重视, 人人有责:以前教职工们一般都认为, 安全管理是园长的事,园长怎么说, 我们就怎么做, 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意识, 因而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着“单向“”被动”的局面。在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的过程中, 我们注意抓薄弱环节, 抓责任到人, 强化全园员工的安全意识, 建立奖惩机制, 因而推动了安全管理由“被动”转向“互动”, 形成了人人重视、人人有责的安全工作管理格局。如在幼儿吃药问题的管理上, 以前的做法是当幼儿生病时, 家长将幼儿中午的药寄放在班级, 请教师或保育员提示其孩子服药。但教师和保育员因工作繁忙琐碎, 有时难免会耽搁幼儿服药的时间。为保证幼儿服药安全, 保障幼儿健康,幼儿园制定了《幼儿吃药统一管理制度》, 规定了各相关人员的责任: 要求家长认真填表, 说明幼儿的班级、、病因、药物名称、需要教师提示孩子服药的时间等,并签上; 对于家长寄托的药品, 保健医生要认真检查、核对并在药品袋上标明幼儿的及所在的班级,然后存放于药箱妥善保管。保健医生除按时指导幼儿服药外, 还必须在每天上、下午下班巡视时间, 注意观察服药幼儿的身体健康状

况, 发现问题, 及时反馈或应急处理, 以保证幼儿在园健康快乐。 二、分层管理, 确保落实:通过对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的分析, 我们发现案发幼儿园普遍都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松懈或是不到位的现象。因此, 我们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一方面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 另一方面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落实层层负责管理的责任制。我们建立健全了《幼儿园安全检查制度》《火源、电源、易燃物品管理制度》《幼儿接送制度》《突发事件疏散预案》等制度和预案; 实行分层管理, 建立主管负总责、分管具体抓、成员为骨干、全员一起动的管理工作体系, 并成立了一支由园长亲自挂帅担任组长, 的“平安校园”领导小组。园长作为园里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要认真落实幼儿园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 不断地提高教职工的安全工作意识, 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副组长要根据幼儿园的总体部署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成员则从各自的工作层面, 以检查发现、督促整改为重点开展工作。创安领导小组每周不定期检查, 每月召开一次碰头会, 集中组织检查整改结果, 由此实现了由专人管理转向“联网”管理, 形成了组织上层层有人管、级级有落实、事事有人负责的良好局面, 达到了“安全工作责任制要‘纵向到底, 横向到边’”的目标, 由此将一切不安全因素杜绝在源头上, 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 三、关注过程, 重在指导:任何行动都有其目标, 都离不开一个行动的过程,过程的好与坏, 往往决定着目标的达到与否。安全工作的过程管理是通过对安全措施落实过程的控制来进行的, 它注重管理

幼儿园管理条例解读

《幼儿园管理条例》解读 1.教学目标:使学生明确幼儿园保育与教育的主要目标;了解幼儿园管理的基本制度;明确幼儿园教师的主要职责。 2.知识点: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幼儿园的管理体制;幼儿园的违法行为处罚;幼儿园保育与教育的主要目标;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幼儿园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幼儿园的经费保障; 3.教学重点:幼儿园的管理体制;幼儿园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 4.教学难点:幼儿园的违法行为处罚 5.教学过程 一、概述 (一)《条例》颁布的意义 1.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 条例的颁布,使我国幼儿教育逐步走上依法治教轨道,推动幼教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2.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 推动和深化幼儿教育改革,促进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当前幼儿园保育、教育和管理工作普遍存在忽视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的现象。条例的颁布,有助于使广大幼教工作者、幼儿家长以及社会人士明确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指导思想、培养目标和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建立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二)《条例》的特点

1.是重要的教育行政法规 2.旨在保护幼儿教育权益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幼儿园的举办 举办幼儿园的条件 1. 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 第七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2.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 第八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3.举办幼儿园必须有合格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第9条)(1)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2)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3)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4)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教师法》修订建议稿中的规定: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者学位;

山东省水资源公报

山东省水资源公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SHANDONG PROVINCIAL WATER RESOURCES BULLETIN 2 0 0 7 山东省水利厅

前言 水资源紧缺是山东省的基本省情,是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为了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为领导决策和有关部门制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特编制《2007年山东省水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旨在向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公告山东省年度水资源情势,以便通过综合措施,协调水资源供需关系,缓解供需矛盾,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并得以可持续利用。 《公报》是按年度反映水资源情势的综合性年报,内容包括降水量、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水资源总量、蓄水动态、供水量、用水量、耗水量、水质概况等。分别按行政分区和流域分区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计算,提供数据和信息。 《公报》中的来水量和水质分析计算采用了2007年雨量站、水文站、地下水观测井网以及水质监测的实测资料;供用水部分采用当年各市统计资料。 本期公报由山东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编制完成。

一、综述 2007年,全省平均降水量773.0mm,比上年570.1mm偏多35.6%,比多年平均679.5mm偏多13.8%,属偏丰年份。2007年全省水资源总量为387.11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280.19亿m3、地下水资源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为106.93亿m3。2007年年末全省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为49.50亿m3,比年初蓄水总量37.64亿m3增加11.86亿m3。2007年年末与年初相比,全省平原区浅层地下水位总体上稍有上升,平均上升幅度为0.18m,地下水蓄水变量增加4.91亿m3。2007年末全省平原区浅层地下水位漏斗区面积为12658km2,比年初缩小1860km2。 2007年,全省总供水量为219.55亿m3。其中,当地地表水供水量占26.67%、地下水供水量占46.66%、其它水源供水量占0.90%,跨流域引黄供水量占25.77%。海水直接利用量为31.00亿m3。 2007年,全省总用水量为219.55亿m3。其中,农田灌溉用水占65.83%、林牧渔畜用水占9.24%、工业用水占10.99%、城镇公共用水占2.00%、居民生活用水占10.48%、生态环境用水量占1.46%。 根据2007年全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年均值资料评价,评价的141个水功能区中,水质达到Ⅰ类标准的水功能区有2个,占 1.4%,水质达到Ⅱ类标准的水功能区有16个,占11.3%,水质达到Ⅲ类标准的水功能区有35个,占24.8%,水质符合Ⅳ类标准的水功能区有25个,占17.7%,水质符合Ⅴ类标准的水功能区有11个,占7.8%,水质为劣Ⅴ类的水功能区有52个,占36.9%。 二、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幼儿园管理条例》

《幼儿园管理条例》 1989年8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1989年9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发布,1990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二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三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四条 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幼儿园管理制度汇编

喀什市小博士幼儿园管理 制度汇编 2017年2月 3 日

目录 1、园长职责 (1) 2、班主任工作职责 (2) 3、保育员职责 (3) 4、医务人员职责 (4) 5、卫生保健制度 (5) 6、劳动纪律制度 (5) 7、奖惩制度 (6) 8、考勤制度 (7) 9、安全管理制度 (7) 10、安全检查制度 (10) 11、幼儿园安全防火制度 (11) 12、班级日常安全制度 (12) 13、班级卫生工作制度 (13) 14、门禁制度 (13) 15、安全巡查制度 (14) 16、校车管理制度 (15) 17、接送制度 (16) 18、家长接送制度 (17) 小博士幼儿园管理制度汇编

园长职责 1、园长是幼儿园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幼儿园的全面管理,主持全园工作。 2、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贯彻《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 3、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确立分级管理目标,建立结构合理、协调灵活、反馈及时的科学管理机制。 4、负责全园教职工的聘任、调整园内工作人员结构,定期对保教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正确评估。 5、全面了解教育、教研、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发扬民主,尊重人格,加强“爱心、和谐、团结、向上”的园风建设。 6、全面掌握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修养。关心教职工的生活,改善生存环境,维护合法权益,增强向心力,提高凝聚力。 7、定期召开家长会,展示教育成果,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办园质量。 8、及时了解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 班主任工作职责

山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山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2002年2月28日省政府135号令发布实施第一条为加强水资源管理,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直接从地下或者河流、湖泊、水库取水的,必须按本办法规定缴纳水资源费。农业灌溉、农村非经营性取水暂不征收水资源费。 第三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县级以上财政、物价、审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作好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工作。 第四条水资源费实行分级征收。日取地表水4万立方米以上或者日取地下水2万立方米以上的单位和个人的水资源费,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水资源费,由设区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设区的市与县(市、区)征收权限的划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五条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分区域实行不同的水资源费最低限制标准,具体限制标准由省财政,价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执行。 (二)经批准在地下水超采区取地下水的,按当地地下水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 (三)矿坑生产和建设工程施工抽排地下水的,按当地地下水征收标准的20%征收; (四)自备水源的征收标准高于公共供水的征收标准; (五)优质水的征收标准高于微咸水等劣质水的征收标准。 第六条水资源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设区的市水行政 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第五条确定的原则提出方案,经同级物价、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物价、财政部门审批。省水行 政主管部门委托征收的水资源费标准,按取水口所在地的征收标准执行。 第七条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取水许可有关规定取水。无取水许可证取水的,除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外,按征收标准的3倍征收水资源费。

山东省济宁市地表水资源量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山东省济宁市地表水资源量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序言 本报告针对济宁市地表水资源量进行深度分析,并对地表水资源量主要指标即水资源总量,地表水资源量等进行了总结分析。 借助分析我们可以更深入的了解济宁市地表水资源量整体状况,从全面立体的角度了解济宁市地表水资源量现状,把握行业前景。 本报告借助权威多维度数据分析,客观反映当前济宁市地表水资源量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相信对了解济宁市地表水资源量现状具有极高的参考使用价值,亦对商业决策具有重要借鉴作用。 济宁市地表水资源量分析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数据公正、客观。

目录 第一节济宁市地表水资源量现状 (1) 第二节济宁市水资源总量指标分析 (3) 一、济宁市水资源总量现状统计 (3) 二、全省水资源总量现状统计 (3) 三、济宁市水资源总量占全省水资源总量比重统计 (3) 四、济宁市水资源总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济宁市水资源总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水资源总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水资源总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济宁市水资源总量同全省水资源总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济宁市地表水资源量指标分析 (7) 一、济宁市地表水资源量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地表水资源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济宁市地表水资源量占全省地表水资源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济宁市地表水资源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济宁市地表水资源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地表水资源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幼儿园管理条例教学设计

幼儿园管理条例教学设计 Teaching design of kindergarten management regulations

幼儿园管理条例教学设计 前言:小泰温馨提醒,本教案根据教学设计标准的要求和针对教学对象的特点,将教学诸要素有序安排,确定合适的教学方案的设想和计划。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地方各级xxx幼儿园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地方各级xxx幼儿园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xxx幼儿园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xxx幼儿

园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八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十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十一条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山东省乡土地理

山东省乡土地理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地形地貌] 山东,古代为齐鲁之地,位于中国东部沿海、黄河下游、京杭大运河的中北段,省会设在济南。陆地南北最长约420公里,东西最宽约700余公里,陆地总面积15.67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6%,居全国第十九位。西部连接内陆,从北向南分别与河北、河南、安徽、江苏四省接壤;中部高突,泰山是全境最高点;东部山东半岛伸入黄海,北隔渤海海峡与辽东半岛相对、拱卫京津与渤海湾,东隔黄海与朝鲜半岛相望,东南则临靠较宽阔的黄海、遥望东海及日本南部列岛。近年来山东亦成为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 山东地形,中部突起,为鲁中南山地丘陵区;东部半岛大都是起伏和缓的波状丘陵区;西部、北部是黄河冲积而成的鲁西北平原区,是华北大平原的一部分。境内山地约占陆地总面积的15.5%,丘陵占13.2%,洼地占4.1%,湖沼占4.4%,平原占55%,其他占7.8%。 山东的河流分属黄河、海河、淮河流域或独流入海。全省平均河网密度为0.24公里/平方公里,长度在5公里以上的河流有5000多条,其中,长度在50公里以上的1000多条,较重要的有黄河、徒骇河、马颊河、沂河、沭河、大汶河、小清河、胶莱河、潍河、大沽河、五龙河、大沽夹河、泗河、万福河、朱赵新河等。 山东的湖泊主要分布在鲁中南山丘区与鲁西平原的接触带上,总面积1496.6平方公里,蓄水量23.53亿立方米。较大的湖泊有南四湖(由南而北依次为微山湖、昭阳湖、独山湖、南阳湖)和东平湖。 山东的海岸线全长3024.4公里,大陆海岸线占全国海岸线的1/6,仅次于广东省,居全国第二位。沿海岸线有天然港湾20余处;有近陆岛屿296个,其中庙岛群岛由18个岛屿组成,面积52.5平方公里,为山东沿海最大的岛屿群;沿海滩涂面积约

山东省淄博市地表水资源量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山东省淄博市地表水资源量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序言 本报告针对淄博市地表水资源量进行深度分析,并对地表水资源量主要指标即水资源总量,地表水资源量等进行了总结分析。 借助分析我们可以更深入的了解淄博市地表水资源量整体状况,从全面立体的角度了解淄博市地表水资源量现状,把握行业前景。 本报告借助权威多维度数据分析,客观反映当前淄博市地表水资源量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相信对了解淄博市地表水资源量现状具有极高的参考使用价值,亦对商业决策具有重要借鉴作用。 淄博市地表水资源量分析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数据公正、客观。

目录 第一节淄博市地表水资源量现状 (1) 第二节淄博市水资源总量指标分析 (3) 一、淄博市水资源总量现状统计 (3) 二、全省水资源总量现状统计 (3) 三、淄博市水资源总量占全省水资源总量比重统计 (3) 四、淄博市水资源总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淄博市水资源总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水资源总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水资源总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淄博市水资源总量同全省水资源总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淄博市地表水资源量指标分析 (7) 一、淄博市地表水资源量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地表水资源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淄博市地表水资源量占全省地表水资源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淄博市地表水资源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淄博市地表水资源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地表水资源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幼儿园管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幼儿园管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幼儿园安全工作直接关系着学生的安危、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下面是为大家准备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三篇,仅供参考! 幼儿园管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范文篇一 安全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大事。学校是培养二十一世纪人才的摇篮,幼儿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幼儿园安全工作直接关系着学生的安危、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做好幼儿安全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是十分重要的。

一、规范管理,完善制度。 幼儿园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每学期学校都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责任落实到人。学校每学期还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好《幼儿园安全责任状》,实行领导承包,分片包干,做到不定期检查和随时检查相结合,并建立了安全考核奖惩细则及安全工作制度。安全管理做到了网络化,保证了我园安全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 二、加强领导,居安思危。 幼儿园领导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对幼儿负责的态度,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政治稳定的高度出发,增强抓好幼儿园安全的使命感、责任感。园领导在安全工作上齐抓共管,严格执行园安全工作规定,讲安全、抓安全,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布置下一月安全工作的重点任务,并指定专人去检

查落实安全工作。例如我园基础条件差,围墙栏杆时有腐蚀断裂、联合器有松动现象;园部分开关老化;教室的钢窗由于油灰老化,时有玻璃脱落等进行重点维修和及时更换,从而铲除了不安全隐患,避免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食品安全工作也是幼儿园安全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三、宣教结合,提高素质。 园领导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位置,逢会必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对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和文件都能做到及时传达,结合文件精神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认真落实。例如:无锡市安全工作履职报告书、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的通知等等,结合文件不同的内容和要求,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场地、设施,用广播利用集体晨会时间,大小会议等,采用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尤其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园各项活动也强调安全,事前必先进行安全教育,例如:幼儿的外出活动、春游、田径运动会等都提出安全的要求。

幼儿园管理条例心得体会3篇

幼儿园管理条例心得体会3篇 幼儿教师专业发展体现了国家对幼儿教育的重视,是提升幼儿教育质量,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幼儿教师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下面是美文网为大家准备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幼儿园管理条例心得体会范文1 我园老师在领导的带领下,认真学习了了《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办法”是学校管理的法规性文件,是第一个以10部委部长令的形式发布的有关幼儿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幼儿的安全健康成长十分重视,全社会也给予了高度关注。《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内容全面,既规定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与管理要求,也规定了校园周边安全管理职责与管理要求,涵盖了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它还注重制度建设,规定了有关部门关于幼儿园安全管理的联席会议制度,设专章规定了园内安全管理制度。它还有较强的针对性。认真总结近年来新出现的学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和特点,力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它的规定非常具体,可操作性很强。比如,针对集中上下楼梯时易造成学生踩踏事故。 《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制定了关于加强园内安全制度建设和安全管理、以及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等规定的精神与要求,《办法》分设“校内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三章,以比较多的条款,对校内安全问题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为落实关于园内

安全的法律规定提供了较好的工作基础。《办法》规定要建立部门间互相协作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要求建立健全和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这包括幼儿园举办者、政府有关部门、等负有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的各有关方面和主体的责任。办法明确了园内安全管理制度。《办法》专门设有一章,对园内安全管理制度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园内安全管理制度”对园内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提出了总的要求,同时对园长负责制、门卫制度、园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消防安全制度、食堂卫生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幼儿安全信息通报制度、校车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档案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各项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第四章主要针对大型集体活动、体育活动、上下学与家长的交接、楼道上下秩序与晚自习等日常管理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领域与环节作出了明确的安全管理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了幼儿及其监护人的基本义务。 作为战斗在教育工作最前线的老师,我会依法依法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其他老师一道,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认真为孩子服务,认真为家长服务,认真为社会服务。 幼儿园管理条例心得体会范文2 安全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大事。学校是培养二十一世纪人才的摇篮,幼儿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幼儿园安全工作直接关系着学生的安危、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做好幼儿安全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是十分重要的。 一、规范管理,完善制度。

《幼儿园管理条例》全文.doc

《幼儿园管理条例》全文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今教育部)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审批程序 第七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八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

山东省水资源条例

山东省水资源条例 【法规类别】水资源 【发文字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5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7.09.30 【实施日期】2018.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15号) 《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已于2017年9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9月30日 山东省水资源条例

(2017年9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资源规划、保护、配置、取水管理、节约用水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应当坚持全面规划、节水优先、严格保护、统筹兼顾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河长制,科学确立用水总量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保障资金投入,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淮河片水资源公报(2004年度)

综述 淮河片包括淮河流域和山东半岛沿海诸河,总面积约33万km2。其中淮河流域面积约27万km2,地跨湖北、河南、安徽、江苏、山东五省40市;山东半岛面积约6万km2,全部在山东省境内,范围涉及10个市。在本公报水资源分析计算中,采用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确定的分区和面积,淮河流域分为淮河上游(王家坝以上)、淮河中游(王家坝至洪泽湖出口)、淮河下游(洪泽湖出口以下)、沂沭泗河四个水资源二级区;山东半岛单为一个水资源二级区(见淮河片水资源分区图)。 2004年淮河片平均降水深780mm,折合降水总量2574亿m3,较多年平均降水量偏少7%。其中,淮河流域平均降水深798mm,折合降水总量2146亿m3,比多年平均降水量偏少近1成;山东半岛2004年平均降水深702mm,折合降水总量428亿m3,与多年平均降水量相比偏多3%,属平水年份。 2004年全片地表水资源量512亿m3,水资源总量756亿m3。其中淮河流域地表水资源量440亿m3,水资源总量653亿m3。 全片入海总水量261亿m3,入江水量64亿m3。 经对300座大中型水库(含洪泽湖等大型湖泊)统计,2004年末蓄水总量178亿m3,比上年末减少22亿m3。其中大型水库(含湖泊)54座,蓄水总量153亿m3,比上年末减少15亿m3。 2004年淮河片各类供水工程总供水量556亿m3,其中当地地表水供水占60.1%,地下水占28.9%,跨流域调水(引江、引黄)占10.8%,污水回用等其他水源供水占0.2%。全片总用水量556亿m3,其中农田灌溉占62.5%,林牧渔畜占8.4%,工业用水17.6%,生活用水占9.3%,城镇公共用水占1.5%,生态环境用水占0.7%。全片用水消耗量359亿m3,占总用水量的64%。人均年用水量273m3,农田灌溉(实际灌溉)亩均用水量为258m3,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取用水量100m3。 据对188个城镇997个入河排污口实测,2004年淮河流域主要城镇入河废污水量44亿t,入河COD量108万t。对淮河流域11676km河长进行全年期(平均值)水质评价,水质较好的Ⅰ、Ⅱ类水河长占13.9%,水质尚可的Ⅲ类水河长占19.5%,水质劣于Ⅲ类的受污染河长占66.6%。对山东半岛1408km河长进行全年期(平均值)水质评价,无Ⅰ类水和Ⅲ类水,Ⅱ类水河长占12.6%,水质劣于Ⅲ类的受污染河长占87.4%,污染较为严重。 第1页

幼儿园管理条例心得体会_0

---------------------------------------------------------------最新资料推荐------------------------------------------------------ 幼儿园管理条例心得体会 幼儿园管理条例心得体会幼儿园管理条例心得体会篇一:学习幼儿园管理条例心得学习《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心得体会其一,通过学习,看到了国家致力于校园安全管理矢志不移的决心和力量,作为历年来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我受到鼓舞和推动。 在学习中,阅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23 号》和听取了陈副院长关于动用国家七大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此事非同寻常的话语后,从中看到了党和国家对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特别关心、并采取有力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行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决心。 关爱生命,情系校园,安全举措,拳拳之心,激动民心,更激励着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辉。 我想: 党和国家关注民情,顺乎民意,对少年儿童安全的人文关怀所采取的重大举措,一定会受到全国民众的拥护和称赞;国家之决心必定能带动社会各阶层人士之心,带动学校各教职工之心和家庭各成员之心,使之心心相印,形成动力,就能有力推动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国各部门都认真履行《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职责,齐心合力,依法治校,定能开创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1 / 3

其二,通读《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了解其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觉得它的内容很具体,条款很分明,操作性极强,的确是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南。 统观《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文,觉得关于园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的内容是重点。 围绕这个重点内容展开深入的学习和探索,在陈副院长的辅导下,通过学习讨论,我明确了园安全管理职责,掌握了园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是: 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危房倒塌、防食物中毒、防火、防外来犯罪、防触电、防爆炸;知道了可采取的安全措施具体有: 1、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幼儿园教育教学计划。 2、出台有关保证教学安全的措施。 3、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4、开展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月活动。 5、每周进行安全工作检查。 6、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开展安全演练活动。 7、开展专题整治活动;懂得了处理安全事故的方法步骤。 在此基础上,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认识又得到提高,能够想到: 国家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社会各部门尽力投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给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因条件,那么,作为学校安全管理的内因条件校内安全管理必须紧紧跟上。 要紧紧跟上当今安全管理的时代步伐,我们教育工作者必须牢记

山东省水资源基本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8版

山东省水资源基本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8版

序言 山东省水资源基本情况数据分析报告从水资源总量,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人均水资源量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山东省水资源基本情况现状、趋势变化。 山东省水资源基本情况数据分析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 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请注明出处。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一个全面、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山东省水资源基本情况现状及发展趋势。山东省水资源基本情况分析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 山东省水资源基本情况数据分析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山东省水资源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机构和个人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山东省水资源基本情况现状概况 (1) 第二节山东省水资源总量指标分析 (3) 一、山东省水资源总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水资源总量现状统计 (3) 三、山东省水资源总量占全国水资源总量比重统计 (3) 四、山东省水资源总量(2015-2017)统计分析 (4) 五、山东省水资源总量(2016-2017)变动分析 (4) 六、全国水资源总量(2015-2017)统计分析 (5) 七、全国水资源总量(2016-2017)变动分析 (5) 八、山东省水资源总量同全国水资源总量(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山东省地表水资源量指标分析 (7) 一、山东省地表水资源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地表水资源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山东省地表水资源量占全国地表水资源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山东省地表水资源量(2015-2017)统计分析 (8) 五、山东省地表水资源量(2016-2017)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015-2017)统计分析 (9)

山东省泰安市地表水资源量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山东省泰安市地表水资源量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序言 本报告针对泰安市地表水资源量进行深度分析,并对地表水资源量主要指标即水资源总量,地表水资源量等进行了总结分析。 借助分析我们可以更深入的了解泰安市地表水资源量整体状况,从全面立体的角度了解泰安市地表水资源量现状,把握行业前景。 本报告借助权威多维度数据分析,客观反映当前泰安市地表水资源量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相信对了解泰安市地表水资源量现状具有极高的参考使用价值,亦对商业决策具有重要借鉴作用。 泰安市地表水资源量分析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数据公正、客观。

目录 第一节泰安市地表水资源量现状 (1) 第二节泰安市水资源总量指标分析 (3) 一、泰安市水资源总量现状统计 (3) 二、全省水资源总量现状统计 (3) 三、泰安市水资源总量占全省水资源总量比重统计 (3) 四、泰安市水资源总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泰安市水资源总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水资源总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水资源总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泰安市水资源总量同全省水资源总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泰安市地表水资源量指标分析 (7) 一、泰安市地表水资源量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地表水资源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泰安市地表水资源量占全省地表水资源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泰安市地表水资源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泰安市地表水资源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地表水资源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幼儿园管理条例21023

幼儿园管理条例 《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8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1989年9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发布,1990年2月1日起施行。 简介 《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8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1989年9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发布,1990年2月1日起施行。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二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三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四条 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 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教育职能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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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 (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园管理条例》,已于1989年8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自1990年2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铁映 1989年9月1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

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 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八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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