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官吏的选用制度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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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考生们在备考事业单位的过程中,常识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板块。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梳理一下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一、先秦——军功爵制从夏朝到春秋,选官主要按爵位。

战国时期,商鞅变法等地主阶级改革才重视按军功授爵。

(从爵位到军功)二、汉朝——察举制西汉武帝时开始实行察举制,分察举和皇帝征召等。

察举制:汉武帝令郡国每年考察举荐孝、廉各一人,将人才推荐给中央,中央经过考核任命,建立起人才选拔制度。

采取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

孝廉成为士大夫做官的主要途径。

征辟制度: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制度,皇帝征聘和府、州郡辟除两方面。

前者多为名望高、品学兼优的社会名流,被征召者多委以要职。

三、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魏晋时期,尚书令陈群向曹丕推荐九品中正制,后被采纳,选拔官员采用九品中正制(即九品官人法),由中央设立中正官,按家世、才华、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将人才分为九品,上报吏部,按品授官。

后期出现“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

四、隋唐至清末——科举制度1.发展历程:隋炀帝时,正式设进士科。

武则天时,首创武举和殿试。

北宋时,考试实行糊名法。

明清时期,实行八股取士。

清朝末年,科举制度被废除。

根据史书记载,从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近一千三百年。

2.考试程序:进士科正式考试共分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会试和殿试属于一级,都是中央考试。

院试:院试是国家科举考试的最初一级,院试包括岁试和科试两种考试。

录取:童生通过岁试,即称为“生员”,俗称“秀才”。

乡试:唐宋时称“乡贡”“解试”“秋闱”。

录取:乡试考中者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

会试:会试又称“礼闱”“春闱”。

会试取中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

行测人文常识备考:中国古代的选官用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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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察举制汉代主要的选官制度是察举制,具体的形式就是根据国家的需要由地方和大臣举荐人才。

举荐又多数以“举孝廉”为主,察举孝廉的标准有四条:一是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是学通行修,熟知经书;三是明习法令,善于决狱;四是头脑清楚,才干出众。

这种选人用人的方式提升了人才选用的质量。

成为汉代的主要选官制度。

3、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期由曹丕接受陈群的建议创立的九品中正制,将人才按优劣划分为九个等级: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

前期还是以人的能力和家世为主要划分依据,但到了后期,就主要看家世和门第了,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

使得九品中正制又称为了贵族垄断的选官制度,使得选官制度又变成了贵族士大夫的工具。

4、科举制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取分科考试的方式选官,科举制是我国封建社会最重要的选拔官吏制度。

“科”指的是考试科目,“举”指的是选拔人才。

科举制历时1300余年,始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发展于北宋,衰落于明清。

科举考试在古代是实行时间最长也是选人效率和质量都非常高的选官用人制度,但到了明清时期,随着君权进一步加强,科举制考察的形式和内容都做了进一步的约束,考试的内容以八股文为主,约束了考生的思想,起不到选贤用能的作用。

和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一同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之中。

各个朝代选官制度

各个朝代选官制度

各个朝代选官制度中国历史上的各个朝代都存在着不同的选官制度,这些制度以及其变迁凸显了中国政治制度的演变过程。

以下是对各个朝代选官制度的详细介绍。

1.先秦时期:先秦时期的选官制度主要包括有贤良制、仕官制和举贤制等。

其中,贤良制是指通过品德和才能来选拔官吏,被认为是儒家的选官原则;仕官制则是指通过参加考试来选拔官吏;举贤制是指通过各类考试来选拔官吏。

2.秦汉时期:秦朝及汉朝的选官制度有一定的连续性。

在秦朝初期,选官主要依据家世和功勋,后来逐渐转向以举荐为主。

汉朝则加强了士人选拔制度,开创了科举制度,并设立了丞相、御史大夫、博士等职位。

3.魏晋南北朝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相对混乱,任人唯贤的原则逐渐减弱,世族势力增强。

晋朝时期出现了九品中正制和试贤制,南北朝时期出现了金榜制等。

4.隋唐时期:隋朝及唐朝建立了完善的科举制度,以贡举、明经、会试和殿试为主要选拔方式。

唐朝的选官制度以科举为核心,成为中国古代选拔官员的经典模式。

唐朝还设立了宰相、尚书、御史等官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官员等级体系。

5.宋元明清时期:宋朝的选官制度有所变革,科举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设立了进士、秀才等考试科目,并加强了考试的形式。

元朝的选官制度延续了宋朝的科举制度,并进行了一些,例如增设举人、贡生等。

明清两代的科举制度变化不大,仍以进士科为核心,但明代有明经科和廷试,清代有解元科和生员解试。

总的来说,中国历史上的各个朝代在选官制度上都有一定的相似性,也有其独特之处。

然而,这些选官制度的发展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即通过选拔有才干和品德的官员来维护国家稳定和繁荣。

实现这一目标的方式在不同朝代中有所变化,但其中常见的方式包括考试选拔、推荐选拔和家族世袭等。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选官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弊端。

在科举制度中,由于考试重点以经义为主,容易形成官僚主义,官员往往过于注重理论而缺少实践能力;同时,由于考试的限制,一些人才可能没有机会得到发展和利用。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制度,中国古代先后实行了一系列的选官制度。

其中比较有影响的选官制度主要包括世袭制、军功授爵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

1、世袭制亦称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

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破坏后,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

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

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

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

对后世政权的好处:①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对祖国疆域的初步奠定和中华民族的形成,都起了重要作用;②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2、军功授爵制军功爵制是在春秋战国奴隶制走向崩溃,封建制逐渐产生和确立的形势下出现的新的军政制度。

如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中规定:按军功的大小授爵和赐给田宅。

可见,军功的大小是用人的标准,军功大的授给的爵位就高。

奴隶主贵族没有军功就没有爵位。

因此这种制度摧毁了奴隶制的上层建筑,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增强,但豪强地主由此产生,经西汉的恢复,到东汉发展到高峰,成为东汉的显著政治特点。

豪强地主势力的恶性发展导致三国鼎立局面的出现和士族制度的形成,使封建政治更加腐败、黑暗。

3、察举制秦朝以后,封建的选官制度有了发展。

汉武帝时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之一。

各方面人才的涌现是汉武帝时期出现鼎盛局面的重要原因。

东汉时期继续实行察举制,但前后有所变化。

初期主要依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

中期以后,豪强地主势力开始恶性膨胀,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

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

后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居面。

4、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选官制度。

古代官吏制度

古代官吏制度

古代官吏制度
选官制度:古代中国的官吏主要通过选拔和考试来任命。

在西周时期,选拔官吏主要依据家族背景和血统。

在汉代,开始实行察举制,由地方官员推荐有才能的人选。

后来,九品中正制成为主要的选官方式,选拔标准主要是门第和血统。

隋唐时期,科举制度逐渐兴起,通过考试选拔官员。

官员品级:古代官吏分为不同的品级,以表示职务高低和权力大小。

在秦汉时期,官吏分为卿大夫、士、庶民三个等级。

在隋唐时期,官吏分为九品,每品又分为正、从两个等级。

官员任期:古代官吏的任期通常为几年或几十年。

在隋唐时期,官员任期相对较长,而且有退休制度。

退休后,官员通常可以享受一定的待遇和福利。

官员监察:古代中国设有监察机构,对官员进行监督和弹劾。

在明朝时期,监察机构进一步完善,设立了都察院等机构,对官员进行监督和弹劾。

官员俸禄:古代官吏的俸禄通常由粮食、丝绸等实物组成。

在隋唐时期,开始实行货币俸禄制度。

官员的俸禄与职务高低、权力大小有关。

总的来说,古代中国的官吏制度是一个复杂的体系,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发展和完善。

其核心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统治和社会稳定。

历代选官制度

历代选官制度

历代选官制度
中国历代有许多不同的选官制度,以下是其中一些重要的选官制度:
1. 考试选官制度(科举制):科举制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选官制度之一。

科举制在唐朝开始,到清朝废除。

根据科举制度,候选人需要经过一系列的考试,包括乡试、会试和殿试,最终由皇帝决定是否录取为官员。

科举制度重视文学才能和道德品质,为后来的中国官僚制度奠定了基础。

2. 任用制度:此制度在唐朝以前非常常见。

皇帝直接任命官员,官员的选拔主要依赖于皇帝的偏好和信任。

然而,这种制度也容易导致贪污腐败和权力滥用。

3. 推举制度:推举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有多种形式。

一种是举荐制度,即由地方官员推荐有才能、有德行的人担任官职。

另一种是民选制度,即由人民通过选举决定官员。

这些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中一种民主化的体现。

4. 功绩选拔制度:某些历史时期,中国政府也实行过以功绩为选官标准的制度,即通过评定官员的战功或政绩来决定他们的晋升。

这种制度强调官员的实际表现,但也容易导致官员过分急功近利或为达成个人目的而不择手段。

这些是中国历代选官制度的一些例子。

不同的制度在不同的时期和地区有所变化,中国的选官制度也受到了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如社会阶层、家族背景和政治氛围等。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1.策举制度:在中国古代,选官的基本方式是通过策举制度,即雇佣人才来管理国家事务。

这种制度既突出了人才的价值,也为官员选拔提供了一个相对公正的机制。

策举制度一般是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设立考试机构,招收应试者,通过考试来选拔合格的官员。

2.举孝廉:中国古代注重孝道,因此在选官制度中重视推举有孝廉之人担任官职。

所谓孝廉,即具备孝顺父母和廉洁正直的品质。

选官时,通常会倾向于推荐这样的人来执掌政务。

3.士人制度: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中,士人具有特殊的地位。

士人是指具备学识和道德修养的人员,他们经过举荐或考试,可以成为官吏。

士人通常得到更多的机会和资源用于培养和提升自己的才能,其晋升和选拔路径较为稳定和顺畅。

4.乡试、会试、殿试:为了选拔官员,中国古代官方设置了一系列考试。

乡试是地方政府举办的考试,选拔出一批成绩优异者参加会试。

会试是由中央政府主办的考试,通过会试合格的人员进入殿试。

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从殿试中选拔出最终的优胜者。

这些考试方式的设置,旨在考察应试者的才能、道德和行为等多方面素质。

5.资格门槛:中国古代的官员选拔制度不仅注重考试成绩,还对考生的家世背景和身份进行了严格的门槛设置。

如明清时期,高级官员必须具备世袭贵族身份或通过贡生出身,才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

低级官员则较为宽松,有志向的平民百姓也可以通过乡试或者其他途径获得官职。

6.官吏编制:中国古代的官吏编制非常严格,分为一品至九品。

一品是最高级别的官职,通常是皇帝任命亲信或重臣担任,九品则是最低级别,普通官员通常从九品开始。

晋升官职要看考试的成绩和其他因素,如表现、荐举和赏识等。

总之,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是一个相对成熟和完善的制度,注重选拔有才能和品德的官员,尊重人才的价值。

它为中国古代社会的稳定和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后世政治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1、汉朝:察举制——即选举,由下而上推选人才。

征辟制——包括皇帝征召与和公府与州郡辟除,是由上而下的选拔官吏的制度。

2、魏晋:九品中正制——曹丕称帝后创立。

九品,划分人才优劣的九个等级;中正,是品评官,一般由中央有名望的官员按原籍兼任。

中央有关部门依据中正对士人评定的品第,选任官吏时授予相应的官职。

该制度初创时,中正考评士人,家世、才能并重;发展到西晋,主要看重门第和家世,才能已无足轻重。

3、隋—清:科举制——(1)隋唐科举制的创立和完善。

建立: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考试选拔官吏;隋炀帝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完善:唐贞观时,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为主;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考试的人数,还首创武举和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评价:科举选官制度是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他冲破家族限制,扩大了官吏来源;科举制把考试与做官相联,从而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科举制把选官的权力收归中央,有利于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稳定。

(2)北宋科举制度的发展。

发展:①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②北宋严格了科举考试程序,举人经礼部考试后,须经殿试才算合格,录取权由皇帝直接掌握,殿试成为定制;③科举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的科目;④在考试方法上,实行糊名制,防止考官舞弊。

⑤录取名额比唐朝大大增加。

评价:科举制的发展,为地主阶级各阶层进入仕途开辟了道路,使北宋的政权基础进一步扩大,也起到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

(3)明朝的八股取士。

明朝沿袭前代科举取士制度。

为控制士人思想,科举试卷仅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而且只准用程朱理学的释经观点。

答卷的文体,有严格的规定,分八个部分,成为“八股文”。

这种文体呆板乏味,严重束缚人们思想。

(4)科举制的废除1905年,清朝废除了科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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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官吏的选用制度包括
中国古代的官吏的选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考试制度。

自唐朝起,中国便开始实行考试制度,唐朝的“中招”便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考试制度是一种贯穿中国历史的官吏选用制度,其优点是向社会招聘各种人才,为社会继续发展提供了积极的推动力。

二、调动制度。

自秦朝起,就开始实行调动制度,即从现任的官吏中,按照绩效和表现,按照各项规则转任到其他地方的官府,以求加以激励、考察和提升,以及查究官吏的情况。

三、人事调任制度。

宋朝开始实行人事调任制度,规定官吏的考核和调任要有相应的规定,让官员依靠他们的表现和能力得到调任。

它解决了以往官吏裙带调职的问题,有益于官吏能力的提高。

四、乡试制度。

乡试系清代实行的一种以地方为单位的官吏选用制度,它可以使学者参加乡试,面试,让有远见的人才得到选拔。

五、家族职位制度。

宋朝又开始实行家族职位制度,即按照家族的贡献,将官吏任命职位的一种特殊制度。

这种制度有助于各家族建立共同的责任感和努力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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