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面积测算和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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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测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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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测量规范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1总则1.0.1为了规范房产面积测量,保护房屋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1.0.2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登记的房产面积测量。

1.0.3本规则所称房产面积测算系指房屋水平投影面积测量计算,它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2术语2.0.1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2房屋的自然层数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以上自然层计算,房屋的地下层(负层)数按±以下的自然层计算。

2.0.3房屋层高房屋的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或楼面至屋面的垂直距离,局部不一致时,以主要部分的层高为准。

2.0.4地上层数房屋±以上的自然层数。

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以上(含,下同)的,计入地上自然层数。

地上层数用正整数表示。

2.0.5地下层数房屋±以下,室内层高在以上的地下室(含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下)层数。

地下层数用负整数表示。

2.0.6房屋总层数房屋的地下层数与地上层数之和。

假层、夹层、插层、阁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房屋层数。

2.0.7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2的建筑物。

2.0.8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但不超过1/2,且采光窗在地坪以上的建筑物。

2.0.9架空层底层架空一定的高度,作为入口、存车、储藏、公共活动使用的空间。

结构转换层简称转换层,是指建筑物某楼层因上部与下部的平面使用功能不同而采用不同建筑结构类型,通过该楼层进行结构转换。

消防避难层简称避难层,是指作消防避难用的楼层。

房产测量规范

房产测量规范

房产测量规范本规则的制定旨在规范房产面积测量,保护房屋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2000以及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登记的房产面积测量。

房产面积测算系指房屋水平投影面积测量计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为了更好地理解本规则,以下列出相关术语及其定义: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00以上自然层计算,房屋的地下层(负层)数按±0.00以下的自然层计算。

房屋层高:房屋的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或楼面至屋面的垂直距离,局部不一致时,以主要部分的层高为准。

地上层数:房屋±0.00以上的自然层数。

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0m以上(含2.20m,下同)的,计入地上自然层数。

地上层数用正整数表示。

地下层数:房屋±0.00以下,室内层高在2.20m以上的地下室(含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下)层数。

地下层数用负整数表示。

房屋总层数:房屋的地下层数与地上层数之和。

假层、夹层、插层、阁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房屋层数。

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2的建筑物。

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但不超过1/2,且采光窗在地坪以上的建筑物。

架空层:底层架空一定的高度,作为入口、存车、储藏、公共活动使用的空间。

结构转换层:简称转换层,是指建筑物某楼层因上部与下部的平面使用功能不同而采用不同建筑结构类型,通过该楼层进行结构转换。

消防避难层:简称避难层,是指作消防避难用的楼层。

技术设备层:简称技术层(设备层),是指专用于为安装布置水、电、暖、卫系统等设施的楼层。

假层:位于两自然层之间,在房屋外部难于判断的局部楼层。

国标《房产测量规范》

国标《房产测量规范》

国标《房产测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那么。

第五章房产面积测算面积测算系指程度面积测算,房产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户室,权属单元,建筑面积等。

一、房产面积计算一、一般规定1、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程度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构造结实、层高 2.20m,含2.20m以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2、房屋的产权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人依法拥有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3、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4、面积计算要求各类面积计算须独立进展两次,其较差在规定的限差内时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并校对签字。

二\成套房屋建筑面积规定1、套建筑面积套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分摊建筑面积2、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十套内阳台建筑面积3、套内使用面积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储藏室、壁柜等面积的总和。

2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不包含在构造面积内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4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4、套内墙体面积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支撑墙体所占的面积。

1套内空间的分隔墙墙体面积2套与套之间,套与共有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有墙体按其墙体程度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套内墙体厚度不包括粉灰装饰厚度。

5、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程度投影面积计算。

1封闭阳台是指采用木质、金属质或塑钢和玻璃等材料对阳台完全封闭,作为永久性使用的阳台。

2封闭阳台的认定以房屋开工时的状态为准。

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永久性构造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房产测量的标准规范以及计算方法

房产测量的标准规范以及计算方法

房产测量的标准规范以及计算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房产测量内容与基本要求,适用于城市、建制镇的建成区和建成取以外的工矿企事业单位及其毗邻居民点的房产测量。

其他地区的房地产测量亦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260--1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 6962--1986 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T 17986.2--2000 房产测量规范第二单元:房产图图式CH 1003--1995 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3 总则3.1 房产测量的目的和内容3.1.1 房产测量的目的。

房产测量主要是采集和表述房屋和房屋用地的有关信息,为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交易、征收税费,以及城镇规划建设提供数据的资料。

3.1.2 房产测量的基本内容。

房产测量的基本内容包括:房产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调查,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绘制,房产面积测算,变更测量,成果资料的检查与验收等。

3.1.3 房产测量的成果。

房产测量成果包括:房产簿册,房产数据和房产图集。

3.2 房产测量的基本精度要求3.2.1 房产测量的精度指标与限差。

本标准以中误差作为评定精度的标准,以两倍中误差作为限差。

3.2.2 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的基本精度要求。

末级相邻基本控制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不超过±0.025m。

3.2.3 房产分幅平面图与房产要素测量的精度3.2.3.1 模拟方法测绘的房产分幅平面图上的地物点,相邻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图上±0.5mm。

3.2.3.2 利用已有的地籍图、地形图编绘房产分幅图时,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图上±0.6mm。

3.2.3.3 对全野外采集数据或野外解析测量等方法所测的房地产要素点和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0.05m。

商品房面积计算规则

商品房面积计算规则

商品房面积计算规则房产测量规范2000-02-22发布 2000-08-01实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986-2000第一单元:房产测量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房产测量的内容与基本要求,适用于城市、建制镇的建成区和建成区以外的工矿企事业单位及其毗连居民点的房产测量。

其他地区的房地产测量亦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260—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6962—1986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T17986.2—2000第二单元:房产图图式CH1003—1995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3、房产面积测算3.1 房产面积测算的内容3·1·1 面积测算面积测算系指水平面积测算。

分为房屋面积和用地面积测算两类,其中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3·1·2 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3·1·3 房屋的使用面积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3·1·4 房屋的产权面积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3·1·5 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3·1·6 面积测算的要求各类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

国标《房产测量规范》

国标《房产测量规范》

GB/T17986—2000 房产测量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7986-2000第一单元:房产测量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房产测量的内容与基本要求,适用于城市、建制镇的建成区和建成区以外的工矿企事业单位及其毗连居民点的房产测量。

其他地区的房地产测量亦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260—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6962—1986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T17986.2-2000第二单元:房产图图式CH1003—1995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3、房产面积测算3。

1 房产面积测算的内容3·1·1 面积测算面积测算系指水平面积测算.分为房屋面积和用地面积测算两类,其中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3·1·2 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3·1·3 房屋的使用面积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3·1·4 房屋的产权面积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3·1·5 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3·1·6 面积测算的要求各类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量距应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卷尺或其他能达到相应精度的仪器和工具。

GBT50353-建筑面积测算指南

GBT50353-建筑面积测算指南

GBT50353-建筑面积测算指南1. 简介GBT50353-建筑面积测算指南,是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制定的,主要用于规范建筑工程的面积测算流程和方法,确保面积测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本指南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各个阶段,包括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

2. 建筑面积测算基本要求2.1 测算依据在进行建筑面积测算时,应以《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主要依据,同时参考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2.2 测算人员建筑面积测算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测算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3 测算工具和设备建筑面积测算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工具和设备,确保测算结果的准确性。

3. 建筑面积测算流程3.1 数据收集在进行建筑面积测算前,应收集相关的设计图纸、施工资料和现场实际情况等,以便进行综合分析。

3.2 现场踏勘在现场踏勘阶段,测算人员应对建筑物的结构、尺寸和布局等进行详细记录,确保后续测算工作的准确性。

3.3 面积计算根据规范的要求,对建筑物的各个部分进行面积计算,包括主体部分、附属部分和配套部分等。

3.4 结果汇总将各个部分的面积进行汇总,得出建筑物的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

3.5 结果审核对测算结果进行审核,确保测算结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4. 建筑面积测算注意事项在进行建筑面积测算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测算工作的合法性。

2. 遵循《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要求,确保测算结果的准确性。

3. 做好测算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测算人员的人身安全。

4. 及时整理和归档测算资料,以便进行后续的审查和验收工作。

5. 总结建筑面积测算是一项重要的工作,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使用和验收。

通过本指南的规范,希望能为建筑工程的面积测算提供明确的指导,确保测算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厦门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

厦门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

厦门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一、引言随着厦门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房地产交易的频繁进行,房屋面积测算成为了重要的一环。

为了确保买卖双方的利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厦门市特制订了房产面积测算细则,以确保面积测算的公正、准确和可信度。

本细则旨在明确面积测算的方法和计算规则,为买卖双方提供明确的依据。

二、面积测算的方法房产面积测算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法:1.钢尺测量法:即用钢尺测量房屋各个部位的长度,并计算面积。

2.建筑施工图纸法:即根据建筑施工图纸上的比例尺进行面积测算。

3.激光测距法:即利用激光技术进行距离测量,并计算面积。

4.GPS定位法:即利用全球定位系统进行面积测算。

三、计算规则1.房屋面积计算以建筑外墙面积为准,不包括阳台、庭院、走廊、通道等室外空间。

2.房屋面积计算应按照实际测量结果进行,确保数据准确。

3.如果房屋存在不规则形状,面积计算可采用中长径法或分割法进行计算。

4.阁楼、夹层、半地下室等特殊空间的面积应分别计算,并且在总面积中进行明确标注。

四、测量记录与报告1.面积测量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且记录测量数据。

2.面积测量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房屋所有者姓名、房产证号码、房屋所在地址、房屋各个部位的测量结果、测量所采用的方法、测量数据表格以及面积总计。

五、面积争议处理1.如买卖双方对房屋面积测算结果产生争议,可向房屋测量机构申请重新测量。

2.房屋测量机构应按照统一的测量标准进行重新测量,并给予测量报告。

3.若买卖双方对重新测量结果仍然存在争议,可向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六、处罚与法律责任1.对违反面积测算细则的行为,相关房地产管理部门可根据《房地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2.对故意篡改面积测算结果、虚假宣传房屋面积等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行政、经济、刑事等多种手段追究法律责任。

七、总结面积是房产交易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指标,对买卖双方来说都至关重要。

厦门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的出台,可以保证面积测算的公正和准确性,为买卖双方提供明确的依据,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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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2020/7/5
骑楼
6)骑 楼、过 街楼的 底层用 作道路 街巷通 行的部 分。
36 2020/7/5
过街楼
37 2020/7/5
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7)利用 引桥、高 架路、高 架桥等路 面作为顶 盖建造的 房屋。
38 2020/7/5
活动房屋等
8)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9)独立烟 囱、亭、塔、罐、池、地 下人防干、支线。 10) 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 缩缝。
3 2020/7/5
二、房产面积测算
1.房产面积测算的一般规定
(1)房产面积测算的内容 1)房屋的建筑面积 2)房屋的使用面积 3)房屋的产权面积 4)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2)面积测算的要求
4 2020/7/5
1) 各类面积测算的边长必须独立 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内, 取中数作最后结果。
29 2020/7/5
室外楼梯
4)无顶盖 的室外楼梯按各 层水平投影面积 的一半计算。
30 2020/7/5
架空通廊
5)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 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1 2020/7/5
(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 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 和半地下室。
6 2020/7/5
单层房屋
7 2020/7/5
2)房屋内的夹 层、插层、技
术层及其梯间、
电梯间等其高 度在2.20m以 上部分计算建 筑面积。
夹层
8 2020/7/5
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 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 内的回廊部分,层高 在2.20m以上的, 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9 2020/7/5
三、用地面积测算
1.有关名称及术语的含义
(1)用地面积:指产权主使用土 地的范围,包括房屋占地面积、庭园 等其他用途的土地面积。
(2)共用地面积:指两个以上产 权主共同占有使用的不能分割的土地 面积。
40 2020/7/5
2.用地面积测算的范围
用地面积以丘为单位进行测算, 包括房屋占地面积、其他用途的土地 面积,各项地类面积的测算。
3.下列土地不计入丘用地面积
41 2020/7/5
不计入丘内用地面积范围
1)无明 确使用 权 属的 冷巷、 巷道 或 间距地。
间距地
42 2020/7/5
2)市政管辖的道路、街道、巷道等 公共用地。
3)公共使用的河涌、水沟、排污沟。 4)已经征用、划拨或者属于原房地 产证记载的范围,经规划部门核定需要作 市政建设的用地。 5)其他按规定不计入用地的面积。
房地产面积测算和规范要求
1 2020/7/5
房地产面积测算授课提纲
一、房地产测绘概述 二、房产面积测算 三、用地面积测算 四、面积测算的方法与精度要求 五、房地产面积计算举例
2 2020/7/5
一、房地产测绘概述
1.房地产测绘的目的 2.房地产测绘的内容 3.房地产测绘的作用 4.房地产测绘的三种图件 5.房地产测绘的特殊性 6.房地产面积测算的重要性
11)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 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 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有 柱 门 廊
21 2020/7/5
门斗
22 2020/7/5
玻璃幕墙
12)玻 璃幕 2020/7/5
车棚、货棚等
13)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 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 2020/7/5
大厅1
10 2020/7/5
大厅2
11 2020/7/5
回廊
12 2020/7/5
4)楼 梯间、电梯 (观光梯) 井、提物井、 垃圾道、管 道井等均按 房屋自然层 计算面积。
观光梯
13 2020/7/5
5)房屋 天面上,属永 久性建筑,层 高在2.20m以 上的楼梯间、 水箱间、电梯 机房及斜面结 构屋顶高度在 2.20m以上的 部位,按其外围 水平投影面积 计算。
14)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 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 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4 2020/7/5
15)有伸缩
缝的房屋,若其 与室内相通的, 伸缩缝计算建筑 面积。
25 2020/7/5
(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1)与房 屋相连有上盖 无柱的走廊、 檐廊,按其围 护结构外围水 平投影面积的 一半计算。
无围护结构的无柱走廊
26 2020/7/5
独立柱、 单排柱
2)独立 柱、单排柱的 门廊、车棚、 货棚等属永久 性建筑的,按 其上盖的水平 投影面积的一 半计算。
27 2020/7/5
3)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 护结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未封闭的阳台1
未封闭的阳台2
28 2020/7/5
未封闭挑廊
32 2020/7/5
2)突出 房屋墙面的构 件、配件、装 饰柱、装饰性 的玻璃幕墙、 垛、勒脚、台 阶、无柱雨篷 等。
3)房屋 之间无上盖的 架空通廊。
无柱雨篷
33 2020/7/5
天面上的花园
4)房 屋的天面、 挑台、天面 上的花园、 泳池。
34 2020/7/5
平台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 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 台。
2)量距应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卷尺 或其他能达到相应精度的仪器和工具。
3)边长以米为单位,取至0.01米; 面积以 平方米为单位,最后结果凑整至 0.01平方米。
4)楼层高度:指下层地面或楼面 至上层楼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5 2020/7/5
2.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有关规定
(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 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 积的总和计算。
14 2020/7/5
6)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 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挑楼
全封闭的阳台
15 2020/7/5
7)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 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6 2020/7/5
8)与房屋相连的 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 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 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 积计算。
17 2020/7/5
9)房屋间永久性封闭的架空通廊, 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8 2020/7/5
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 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
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 平投影面积计算。
地下室
半地下室
19 2020/7/5
地下室、半地下室相应出入口
20 2020/7/5
门廊、 门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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