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虎地秦简《日书》词语补释
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白对照

《睡虎地秦墓竹简·语书》白话译文二十年四月初二日,南郡郡守腾通告各县,道负责官吏:过去,百姓各有不同的习俗,他们所爱好和厌恶的都不一样,有的不利于百姓,有害于国家。
因此圣上制定了法律用以纠正百姓的思想,去掉邪恶的行为,清除坏的习俗。
由于法律不够完备,百姓中多诡诈取巧,所以后来有干扰法令的。
所有法律令、都是教导百姓,去掉淫恶的行为,清除坏的习俗,使他们能够行善。
现在法令已经具备了,仍有一些官吏、百姓不加遵守,习俗淫侈放恣的人未能收敛,这是不执行君上的大法,助长邪恶淫侈的人,很有害于国家,不利于百姓。
所以我把法律令、田令和惩办奸私的法规整理出来,命官吏公布于众,使官吏、百姓都清楚了解,不要违法犯罪。
现在法令已经公布,听说官吏、百姓犯法有奸私行为的尚未敛迹,私自的爱好和旧有的习俗仍不改变,从县令、丞以下的官员明明知道而不加检举处罪,这是公然违背君上的大法,包庇邪恶的人。
这样,作为人臣就是不忠。
如果不知道,是不称职、不明智;如果知道而不敢处罪,就是不正直。
这些都是大罪,而县令、丞还不清楚了解,是很不应该的。
现在我要派人去巡视,检举是不服从法令的人,依法论处,对令、丞也要处分。
还要考核各县官吏,哪一县官吏有犯令而令、丞没有察处的,要将令、丞上报处理。
本文书在各县依次传阅;另抄送江陵公布,由驿站派送。
凡良吏都通晓法律令,没有不能办理的事务;廉洁、忠诚老实而能为君上效力;他们知道一曹的事务不能独断独行,所以有公正之心;又能够纠正自己,不愿与别人分开处理事务,因此不会在办事中争竞。
恶吏则不懂法律令,不通习事务,不廉洁,不能为君上效力,苟且懒惰,遇事推脱,容易搬弄是非,不知羞耻,轻率地口出恶言而侮辱别人,没有公正之心,而有冒犯的行为,因此善于争辩,喜欢在办事时争竞。
争竞的时候,就假装瞪起眼睛、握住手腕,显示自己勇敢;说种种假话,抬高语音,显示自己善于治理;说违背事理的话,装作愧悔和无知,显示能约束自己;自高自大,蛮横倔强,显示自己强干,而上司还认为他们有才能。
睡虎地秦简日书梦篇考释

睡虎地秦简日书梦篇考释内容摘要:睡虎地秦简《日书》中的“梦”篇是目前所见最早的占梦文献,对于研究我国早期术数文化具有一定意义。
其中的“瞢”、“䁷”、“绎”、“择”、“祷”、“皋”、“幅”、“驷”、“畐”等字的释读以及残文部分,需要进一步地训释和补充;其中记载的食梦之神,正如学者所指出,与《白泽精怪图》中的伯奇有一定的联系。
《日书》“梦”篇中的“推导理论”已经具备后世术数原理的雏形。
关键词:睡虎地秦简,日书,梦篇占梦是中国古代术数文化中起源较早且流传最广的一个分支。
据考古发现,在甲骨文卜辞中就有殷商帝王占梦的记载。
《周易》中的《剥》卦,也有占梦的记录,而先秦史书如《左传》《国语》等,更是记载了许多神秘的占梦事件,即使是像司马迁这样带有理性精神和自觉史官意识的人,在《史记》中也同样记载了一些奇怪的梦[1]。
可见占梦在秦汉乃至先秦一直都有很大影响。
一做梦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事情。
古人对于梦的形成以及梦境的内涵,无法客观地加以解释说明,因此就有神秘之感,甚至于科学昌明的今天,解梦占梦在社会上还有一定的影响。
作为术数文化的占梦,在古代上层社会也被格外重视,《周礼》中就记载有占梦之官。
《周礼·春官·太卜》曰:“掌三梦之法,一曰《致梦》,二曰《觭梦》,三曰《咸陟》。
其经运十,其别九十。
”《周礼·春官·占梦》曰:“占梦,掌其岁时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一曰正梦,二曰噩梦,三曰思梦,四曰寤梦,五曰喜梦,六曰惧梦。
”薛季宣注曰:“占梦者以其十二岁、十二月观之,日月所会之辰,因其升降往来之度而合其吉凶休咎之证。
”[2]可见,当时已经对梦的内容和性质做了较为详细的划分,所以“占六梦之吉凶”,而且,占梦的方法和依据的权威文献已有三种,所以说“掌三梦之法”,犹似易占中的“掌三易之法”。
根据《周礼》的记载,我们还可以知道,彼时占梦要依据日月星辰和岁时的不同,即把梦的吉凶和时间因素联系起来进行占断。
睡虎地秦简《日书》研究

睡虎地秦简《日书》研究睡虎地秦簡《日書》於1975年12月在湖北雲夢睡虎地秦墓中出土。
共有竹簡423枚,約一萬八千餘字。
1981年《雲夢睡虎地秦墓》挖掘報告出版,《日書》簡的照片、釋文始得公佈。
1982年饒宗頤、曾憲通之《雲夢秦簡日書研究》問世,揭開《日書》研究的序幕。
李約瑟把《日書》一類的「數術」稱之為「偽科學」,認為當人類不能有效征服大自然時,便幻想出一種超自然的神力在主宰世界,人類將自然現象與人事加以機械的牽合,企圖從中找到某些行為規則。
在《漢書?藝文志》之中「數術」為古代學術文化的一大門類,與六藝、諸子、詩賦、兵書、方技並列。
其中蘊涵某些合理因素,不得以迷信,一概抹殺。
對「數術」的研究,可以讓今人更瞭解古代學術文化和思想的真實面貌。
1.《日書》是古代日者用來占候時日宜忌、預測人事休咎,以教人趨吉避凶的曆忌之書。
2. 秦簡《日書》在當日應是一種家喻戶曉的選擇生活事物書,類似於後世的擇日通書。
《日書》的內容本質,極其貼近生活,因此可以反映當時日常生活的各種需求,使我們藉以了解當時社會生活的各種情況。
3. 《日書》有其數術體系,從《日書》的篇目和內容來看,我們不妨將之視為秦簡時代「數術」的一個縮影。
例如〆將《日書》「人字篇」的人字與馬王堆《胎產書》的「胎產圖」,及近代「軒轅黃帝四季圖」相比較,便可以說明它們都是數術家用來占候生子的吉凶,根據胎兒的產日預測未來的命運。
4.從《日書》中,我們可以看到古人與大自然相處的對待態度。
秦簡時代占時擇日等活動,和後世的宗教史和民俗史,有一脈相傳的關係。
5.秦簡時代的建除法,和占星術,與古天文、曆法密切相關。
從古代天文曆法的角度研究《日書》,是《日書》研究中受人矚目的部分。
《史記?日者列傳》〆「孝武帝時,聚會占家問之,某日可取婦乎〇五行家曰可。
堪輿家曰不可。
建除家曰不吉。
叢辰家曰大凶。
曆家曰小凶。
天人家曰小吉。
太一家曰大吉。
」《日書》裡即有相當篇幅論及所謂的「建除法」。
睡虎地秦简法律文献校读

睡虎地秦简法律文献校读*陈伟**摘要:本文利用红外影像、后出秦汉简牍和传世文献,对云梦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法律答问》、《秦律杂抄》、《封诊式》等法律文献的断读和理解提出新的意见,大致分三种情形:一是释出原先缺释的字词,如《法律答问》42简“一十”二字,105简“告”字下的重文符号,109简“葆子”以下二字应为“有辠”。
二是提出新的断读,如将《仓律》63简读作“畜鸡。
离仓用犬者”,《司空》141简读作“居赀赎责、城旦舂者”。
三是新的诠释,如《工人程》108简中的“赋”指分配工作定额,《传食律》179简中的“卒人”指郡守或与郡守相当的二千石官,《秦律杂抄》4简“为听命书”的“为”是表示假设之词。
关键词:离仓卒人居赀赎责有辠近读云梦睡虎地秦简法律文献,间有所思。
今条记如次,以求正于高明。
所引整理者释文、注释和语释,皆出于云梦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410***本文撰写得到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秦简牍的综合整理与研究”(08JZD0036)支持。
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教授。
编撰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不一一注明。
1.其乘服公马牛亡马者而死县,县诊而杂买(卖)其肉,即入其筋、革、角,及(索)入其贾钱。
(秦律十八种·厩苑律18)杂,整理者注释:《国语·越语》注:“犹俱也。
”语译为“全部”。
今按:《仓律》21号简“县啬夫若丞及仓、乡相杂以印之”整理者注释:“杂,《汉书·隽不疑传》注:‘共也。
’”里耶秦简售卖祭祀余彻的记录,其中多用“杂”字。
如14-300+14-764记“仓是、佐狗杂出祠先农余彻羊头一、足四卖于城旦赫所,取钱四”。
①杂卖,似是由两人以上共卖,以保证交易确定可靠。
2.县遗麦以为种用者,殽禾以臧(藏)之。
(秦律十八种·仓律40)殽,整理者注释:《礼记·礼运》注:“法也。
”即仿效。
今按:殽禾,或是与谷子拌和。
秦简“柀”字释义

秦简“柀”字释义
单育辰
【期刊名称】《江汉考古》
【年(卷),期】2007()4
【摘要】本文认为出现在《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柀"字,除《日书》甲简一四正
壹等通"破"外,绝大多数应读为"颇"。
并讨论了《秦律十八种》一七四、《效律》三五、《日书》甲二五背一中的"彼"字及《诘》篇四六背贰中的"女笔"。
【总页数】5页(P81-84)
【关键词】睡虎地秦墓竹简;柀;颇;彼;女笔
【作者】单育辰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K876.41
【相关文献】
1.睡虎地秦简通假字雠定——以《中国书法艺术典藏《湖北简牍艺术——秦简〉》
一、二卷为例 [J], 郭志鸿
2.秦简法律文献用语“柀”补释 [J], 刘信芳
3.秦简法律文献用语“柀”补释 [J], 刘信芳
4.秦简法律文献用语“柀”补释 [J], 刘信芳
5.秦简“柀”字及相关史料补诠 [J], 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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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虎地秦简《日书·诘咎》以桃驱鬼及其文化意蕴

《日书》是古代一种以时、日推断吉凶祸福并用以趋吉避害的占验书,掌握此术的人称为“日者”。
1975年冬出土于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11号秦墓的睡虎地秦简《日书·诘咎》篇中包含有大量的驱鬼术材料,其中便包含名目繁富的鬼名和各式各样的驱鬼方法,简直就是一幅活生生的“人鬼大战图”。
刘钊先生指出:“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篇中的《诘咎》篇是关于鬼怪和驱除这些鬼怪的方术的内容的集汇。
”[1](P56)刘信芳先生亦指出:“秦汉之际,鬼怪之说猖炽,其时上至宫廷贵族,下及村夫野妇,十分重视驱除鬼魅以求无病灾之虞,秦简《日书》中有‘诘咎’篇专讲驱鬼术,是迄今所能见到的最早驱鬼术之集大成者。
”[2](P74)吴小强先生亦说到:“‘诘’篇专门叙述鬼、怪、神、妖危害人的各种表现和人如何防治、驱除鬼神的不同方法,内容之丰富,行文之生动,为战国秦汉时期同类简牍所罕见,亦为《日书》最富生气的篇章。
”[3](P146)《日书·诘咎》篇是社会中下层人们便于自己驱鬼的简易手册,主要流行于社会中下层人群,而社会中下层人群对鬼、神、精、怪、妖等的概念很模糊,故把凡是作祟加害于自身的超自然的力量都笼统地称为“鬼”。
“从古代典籍所反映的情况来看,古人对鬼、神、妖、怪、精等词从来就没有进行过严格的区别。
实际上,它们对于老百姓来说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
老百姓往往只注意到它们的共性,即都能作祟害人,袭扰人类。
”[4](P445)刘钊先生亦指出:“在早期概念中鬼与神并无区别,神就是鬼,鬼就是神,这一点从秦简中亦可得到证明。
”[1](P59)驱鬼术即驱鬼巫术,是一种以驱鬼为形式,以除咎、治病等为主要内容的白巫术活动,本文即以广义上的“鬼”来讨论之。
英国人类学家雷蒙德·弗思在《人文类型》中说:“在施行巫术的过程中通常有三个要素:所用的东西,所做的举动,所说的话。
”[5](P120)诚然,驱鬼术施行过程中所用的东西(即驱鬼灵物)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秦简“柀”字及相关史料补诠
第42卷第1期2020年1月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Ningxia University(Humanities&Social Sciences Edition)Vol.42 No.lJan.2020秦简“被”字及相关史料补诠孟峰(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天津300350)摘要:秦简中的“彼”字,没有学界所讨论的或多或少、部分、罢、移此以益彼、最终等义。
《说文解字》所栽“坡,一曰 析也”为“彼,一曰折也”之误。
“被”“折”在诸多义项上存有义段上的重合。
“彼”在秦简中多用作副词,表随后、随 即之义。
部分用作动词,表分、断之义,又可引申为分别之义。
关键词:彼;析;折中图分类号:K85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5744(2020)(M-0040-05—《说文解字注》中的“被,一曰析也”关于睡虎地秦简中的“披”字,学界有以下几种 观点。
第一,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载:“披,一曰析 也。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据此认为“被”当释作“分别”或“部分”两义[1]。
第二,魏德胜尊重《睡 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的意见,“披”作“分别”或 “部分”解,属范围副词[2]。
第三,单育辰指其为“颇”之假借,与《张家山汉墓竹简•奏谳书》的“颇捕”之 “颇”义、用两同,取或多或少之义,为程度副词[3];陈伟认为睡虎地秦简中的“实官佐、史被免、徙”之 “被”应读为“颇”或“偏”,指两者中的任何一个[4];而“被事”之“被”或有两义,可读为“罢”,中止义,又可读为“辟”,训“止”,俱用为修饰动词[5]。
第四,刘云依据单育辰对于“被”字的理解,进一步认为 “被”当读为“果”,“结果”或“最终”之义'第五,刘 信芳则认为,“披”当读为“跛”训作“移此以益彼也”(此为王念孙对跛、貤二字的解释)[7]。
第六,孟 蓬生亦赞同单育辰的观点,即《睡虎地秦墓竹简》的“被”是“颇”的借字,且指出:“先秦至西汉时期,它指‘一部分’或‘一些’,跟‘全部’相对,是一个客 观的量”[8]。
睡虎地秦墓竹簡法律簡字詞補釋
内容提要睡虎地秦墓竹簡《秦律十八種》簡14“治卅”之卅可改釋為廿。
《法律答問》簡72原釋“官”字可改釋為“宦”;簡148倒數第2字或可釋為“鼠”。
《封診式》簡22簡首漏釋“一”,其為簡21所記“緹複衣”的數詞;簡23原釋“曼”字或可釋為“完”;簡54“到”字下一字或可釋為“骨”;簡66原釋“吻”字可改釋為吻<吻〉,其他簡中有多個原釋“診”字可改釋為谕<診〉;簡71首字可能是“解”字;簡75“與鄉”後未釋二字或可釋為“史某”;簡90最後一字或可釋為“告”。
關鍵詞睡虎地秦墓竹簡《秦律十八種》《法律答問》《封診式》自1990年精裝本《睡虎地秦墓竹簡》系統發表睡虎地11號秦墓竹簡的圖版、釋文、注釋及譯文以來①,學界對這批竹簡進行了多層次、多角度的研究,成果豐碩。
2014年出版的《秦簡牘合集[壹]睡虎地秦墓簡牘》綜合整理了睡虎地秦簡自出土以來國内外近四十年的研究成果②,刊布了迄今爲止最爲清晰的圖版,并在此基礎上進行了卓有成效的深入研究,是睡虎地秦簡整理與研究的集大成者。
藉助《秦簡牘合集:壹]》刊布的高質量竹簡圖像,筆者在研*本文寫作得到湖北省教育廳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楚簡與楚文化研究一一以名物制度爲中心”(項目批准號: 13zd001)資助。
①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睡虎地秦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o②陳偉主編,彭浩、劉樂賢等撰著:《秦簡牘合集:壹]睡虎地秦墓簡牘》,武漢大學出版社,2014。
本文中所引睡虎地秦簡釋文均引自《秦簡牘合集:壹]》,頁碼不一一注明。
114®讀過程中對睡虎地秦簡法律簡中的部分字詞有些淺見,祈盼指正。
《秦律十八種・廏苑律》簡13-14釋文作:以四月、七月、十月、正月膚田牛。
卒歲,以正月大課之,最,賜田嗇夫壺酉(酒)束脯,爲旱〈皂〉者除一更,賜牛長日三旬;殿者,(13)誶田嗇夫,罰冗皂者二月。
其以牛田,牛减絜,治(笞)主者寸十。
有(又)里課之,最者,賜田典日旬;殿,治(笞)卅。
孔家坡汉简《日书》补释一则
孑 L 家坡汉 简 ( 以下 简 称 “ 孔简” ) 2 0 0 0年 出土 于 湖北 随州孑 L 家 坡 8号 汉 墓 , 有简 7 8 5枚 。其 中
斗擎 , 因五 胜 , 假鬼神而为助者也 ” 和《 淮南子 ・
数 术简 7 0 3枚 内容 与 睡虎 地 《日书》、 放 马滩 秦 简 《日书》 相近 , 是研 究古 代 数 术 的重 要 材 料 。本 文
主要讨 论 简 文 中 “ 擎” 字 的训读 问题 , 下 面 先 看
天文训》 “ 太 阴所居 , 不可背而背乡( 向) , 北斗所 擎, 不 可 与敌 人 ” 两 段话 加 以证 明。 ¨ 饶 先 生 的说 法, 受到了成家彻 郎的批评 , 因为睡虎地 日书《 玄 戈》 篇 的二 十八 星 宿是 以星 宿 为名 与 十 二 地 支对
J u 1 . , 2 0 1 4
Vo l _ 31 No . 4
第3 1 卷 第 4期
孔 家坡 汉简《日书》 补释 一则
粱 超
( 北京语 言大学 研究生 院, 北京 1 0 0 0 8 3 )
摘
要: 本文对孔 家坡 汉 简《日书》中的“ 斗挚” 进行 了梳理 , 对“ 斗擎 ” 训读为“ 斗繁” 的说 法提 出疑 问, 认
以此 与 E l 色少长相参 , 相 中乃 可 用也 。
简文中“ 斗 擎 ”的 “ 擎” 字, 整 理 者 疑 读 为
“ 繁” , 释为 “ 维 繁” “ 约束 ” , 并引《 史记 ・ 天官书》
“ 斗为 帝 车 , 运 于中央, 临制 四 乡 。分 阴 阳 , 建 四
我们认 为 , 上引孑 L 简 中的“ 擎” 当读 本 字 , 表
中, 如 马王 堆 帛书《 天 文气 象 杂 占》 : “ Ⅱ 彗星 , 有兵 , 得方 ( 柄) 者 胜利 。 ” 又如张家 山汉简《 盖庐 》 : “ 天
云梦睡虎地秦简原文全文(附翻译)
云梦睡虎地秦简原文全文(附翻译)最近央视有一档节目叫《国家宝藏》很多网友们也是看得十分的过瘾啊,真的是都是宝藏啊最近也有不少的网友说了,在第二期里面有一个东西还是非常的吸引人的,那就是云梦秦简了,全称是云梦睡虎地秦简,这个里面有非常多的知识知识值得大家去学习,当然了对于这些字大家应该是不认识的,今天小编就节选几篇给大家大家来翻译翻译,当然了都是网上收集的资料,所以请大家斟酌了!云梦睡虎地秦简详细介绍睡虎地秦墓竹简睡虎地秦墓基本信息【名称】睡虎地秦墓【墓葬原属】秦代官吏“喜”墓葬【墓葬现状】于1975年底发掘本段简介睡虎地秦墓位于中国中部湖北省的云梦县,1975年底,墓葬中出土了1100余枚秦代竹简(秦代包括秦统一前的秦国与统一后的秦朝,为叙述方便,秦国指七国之一的诸侯国,秦朝指秦统一后的帝国王朝,秦代指秦国和秦朝),以及毛笔、石砚、墨块等文房用具。
竹简上的秦代隶书,反映了篆书向隶书转变阶段的情况,其内容主要记载了秦代法律、医学等诸多内容,为研究中国书法、秦帝国的政治、法律、经济、文化、医学、等方面的发展历史提供了翔实的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
秦简记载的秦律的形式主要有:律:自秦始皇、商鞅时更“法”为律。
令(制、诏):制是皇帝对某事的批定,这种“制”做为法律形式出现时称为“令”。
式:最早出现于秦国。
式主要指法律文书。
程式,如调查、勘验、审讯法律文书的具体程式,还包括一些诸如现在的执法人员行政管理制度。
像竹简记载的“为吏之道”。
法律答问:法律解释。
秦代的法律解释由国家设置的官吏统一进行,因此也具有法律效力。
廷行事,廷指官职即廷尉,廷尉是各级“法官”,事是判例廷行事,指可缓行的判决成例。
时至今日,尚未见到完整的秦代法典,所见最多的法律条文也仅是睡虎地云梦竹简所载的一千多枚竹简记录的秦朝条文。
墓主人简介睡虎地秦墓的墓葬主人叫“喜”,喜生於秦昭王四十五年(公元前262年),在秦王政元年喜年仅17岁即登记名籍为秦国服徭役,尔后历任安陆御史、安陆令史、鄢令史、治狱鄢等与刑法有关的低级官吏,他在秦王政三年、四年和十三年曾三次从军,参加过多次战斗,到过秦的几个郡县,最后亡任上,他亲身经历了始皇亲政到统一六国的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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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 张 国艳 , 女, 山东德州人 , 济南大学文学 院副教 授 , 博士 , 主要 从事汉语 词汇语法研究 。
1 0 6
殷都学刊
2 0 l 7年
集 释 文注释 修订 本 ( 贰) 》 注 释 引用 王子 今 先 生 的 训 读 意见 , 未 作 断语 J 。
( 2 )丁 未 生 , 不 吉, 贫, 为 人 臣。 ( 睡乙
事 实上 在 睡虎 地 秦 简材 料 发 布 之 初 , 季勋先生 已 指 出《日书 》 类 文献 的价 值 : “ 这 类 书籍 的存在 , 证 明 了秦 不禁 b 筮书 。从其 内容 曲折反 映 了一些 社 会 状况 , 以及 从 古文 字研究 角 度来看 , 这 一部 分竹
简 也还 有一 定 的价 值 。 ” 此 后 河 北 定县 、 甘 肃放
孤儿 , 身 体肮 脏 。 ” 王 子今先 生认 为 “ ‘ 污’ , 指 身
为下层 劳动者 。… …所 谓 ‘ 污’ , 又 指 生存 于社 会
《 生子》 篇和《 生》 篇 内容基本一致 。《 生子》
[ 收稿 日期 ] 2 o 1 7— 0 1 —1 0
底 层者所 承 担 的劳作 。 ” | 5 新 近 出 版 的《 秦 简 牍 合
《日书》 的过程 中 , 发现 睡虎地 秦 简 《日书》 中有 的 文意解读 尚有讨论的余地 , 现对《 日书》 中《 生子》 和《 生》 篇 中 的 四则 字词 略作 补释 。
( 3 ) 庚 子 生子 , 少孤, 污。( 睡甲 1 4 6正
叁)
吴 小强 先 生将 “ 少孤 , 污” 译为 “ 小 时 候 是 个
( 1 ) 甲子 生 子 , 少孤 , 衣 污。 ( 睡 甲1 4 0
正 陆)
该简见于甲种 《 生子》 篇。《 生》 篇“ 甲子” 条
占辞作 : ( 2 ) 甲子 生, 少孤。( 睡乙2 3 8 )
《 生》 篇未有与《 生子》 篇“ 衣污” 对应之词 。 吴小 强先 生 将 “ 衣污” 译为 “ 穿 肮 脏 的 衣
有2 5 7枚 简 , 单 面 书写 , “日书 ” 标 题位 于 乙种 《日
简文连写 , 贯通一体 , 从 甲子 日开始 , 至癸亥 日 结
束, 中间脱 庚子 、 乙巳 、 甲寅三 日占辞 , 载 有 五十七
个 干支 日出生 的婴儿 命 运 。
1 . 衣 污
书》 最后一枚简的简背。睡虎地秦简《日 书》 材料 公 布晚 于 同墓 出土 的法律类 文 献 , 首见于 1 9 8 1 年 出版的《 云梦 睡虎地秦墓》 , 虽 当时被定性为 “ 唯 心 主义 的天命 论 的 产 物 ” l 1 J , 但 仍 引起 学 界 关 注 。
摘要 : 睡虎地秦简《日书》中《 生子》 篇“ 衣污” 之“ 衣” 作“ 卒” 字解 , “ 卒污” 为终 生低 贱之意 ; “ 必赏彀 囚”当
读为‘ ‘ 必当系囚” , 意思是一定会被被羁囚; ‘ ‘ 鬼” 通“ 骸” , 表示愚蠢 、 见识短的意思, 也不排除为‘ ‘ 兕” 字误书的
可能 ; 《 生》 篇、 《 生子》 篇 中的“ 不正 ” , 为 品行 不端 之意。
乙种日书兕多见有28例凶仅2例而甲种日书凶多见有5o例兕仅6例且甲乙种日书简文存在乙容貌丑陋与为奴为婢无直接关联如曾被孔子以貌取人失之的子羽虽样貌丑陋额低口窄鼻梁低矮但终有所成且有弟子三百余人影响颇大
睡虎 地 秦 简 《日书》 词 语补 释
张 国艳
( 济南大学 文学 院, 山东 济南 2 5 0 0 出 土 的相 近 内容 的 简牍 多参 照 睡虎 地秦 简《日书 》 得 以命 名 , 目前《日书》 出 土
已有近 3 0批 。
睡虎 地秦 简《 生子》 篇还有命运为 “ 污” 的 占
辞。
睡虎地 秦简 《 日书》 发布时 间早 , 研 究成果 多, 文字 隶 定 、 释 文 解 读 已然 成 熟 。我 们 在 研 读
关键词 : 《日书》 ; 衣污 ; 必赏彀 囚; 鬼; 不正
中图分类号 : H 1 3 1 文献 标 识 码 : A 文章 编 号 : 1 0 0 1— 0 2 3 8 ( 2 0 1 7 ) 0 2— 0 1 0 5— 0 5
《日 书》 是古代民间通行的选择时 日、 占断吉
凶的便 捷 实用 手 册 。 “日书 ” 篇 题 和 “日书 ” 文 献 始见 于 1 9 7 5年底 发掘 出土 的 睡虎地 秦墓 竹简 , 为 考古 新发 现 。睡虎地 秦简 《日书 》 有 甲乙两 种 , 甲
见于甲种《日书》 , 由1 0枚简构成 , 简文分栏 , 每 简六 栏 , 形式整齐 , 以六 十 甲子 记 日, 占断每 日出
生 的婴儿 的命 运 ; “ 生子 ” 是 自有标 题 , 位 于简 1 4 0 简首 。《 生》 篇见 于 乙种 《日书 》, 由1 1枚 简构 成 ,
种《 日书》 有1 6 6枚简 , 正反面书写 , 乙种《日书》
“
一
睡虎地秦简出土于楚地 , 《 生》 篇、 《 生子》 篇
的词语 使 用 有 楚 地 特 点 , 当 为 楚 系 《日书 》的 内 容 ①, 《日书 》甲 种 的 抄 写 者 是 楚 人 。楚 简 中 “ 衣” “ 卒” 二字 形体 意义 之 间存在 关 联 , 李 守奎 先 生指 出 “ 楚简之卒, 大多读为衣, 当 是 衣 字 异 体。 ” _ 8 黄 文杰 先 生 指 出“‘ 衣’ 与‘ 卒’ 字 形 混 同 的现 象 可 以追 溯 到 甲骨 文 。… …战 国文字 中楚 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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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虎地 秦 简《 生》 篇、 《 生子 》 篇 对 婴儿 命 运 的 占断 涉及 生 活 状 况 、 身体 状 况 、 社会地位 、 喜 乐 爱 好、 人 品德 行 等 , 而未 有 与穿着 有 关 的 占辞 。
两 条 简文均 言 丁未 生子 不 吉 , 从 书 写布局 看 , “ 必赏 彀 ( 系) 囚” 与“ 为人 臣” 对应 。 整理者“ 赏” 后括注 “ 尝” , 无注 ; 刘 乐 贤 先 生 从之_ 】 J , 吴小 强 先生 亦 从 之 , 将“ 必 赏 般 囚” 译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