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虎地秦墓竹简(全)
睡虎地秦墓竹简效律

睡虎地秦墓竹简效律原文為都官及縣效律:其有贏、不備,物直(值)之,以其賈(價)多者罪之,勿羸(纍)。
译文制定都官和县核验物资财产的法律:如有超出或不足数的情形,每种物品均应估价,按其中价值最高的论罪,不要把各种物品价值累计在一起论罪。
原文官嗇夫、冗吏皆共賞(償)不備之貨而入贏。
译文官府的啬夫和众吏应都共同赔偿不足数的财货,而上缴多余的财货。
原文衡石不正,十六兩以上,貲官嗇夫一甲;不盈十六兩到八兩,貲一盾。
甬(桶)不正,二升以上,貲一甲;不盈二升到一升,貲一盾。
译文衡石不准确,误差在十六两以上,罚该官府啬夫一甲;不满十六两而在八两以上,罚一盾。
桶不准确,误差在二升以上,罚一甲;不满二升而一升以上,罚一盾。
原文斗不正,半升以上,貲一甲;不盈半升到少半升,貲一盾。
半石不正,八兩以上;鈞不正,四兩以上;斤不正,三朱(銖)以上;半斗不正,少半升以上;參不正,六分升一以上;升不正,廿分升一以上;黃金衡羸(纍)不正,半朱(銖)以上,貲各一盾。
译文斗不准确,误差在半升以上,罚一甲;不满半升而在三分之一升以上,罚一盾。
半石不准确,误差在八两以上;钧不准确,误差在四两以上,斤不准确,误差在三铢以上;半斗不准确,误差在三分之一以上;参不准确,误差在六分之一升以上;称黄金所用天平法码不准确,误差在半铢以上,均罚一盾。
原文數而贏、不備,直(值)百一十錢以到二百廿錢,誶官嗇夫;過二百廿錢以到千一百錢,貲嗇夫一盾;過千一百錢以到二千二百錢,貲官嗇夫一甲;過二千二百錢以上,貲官嗇夫二甲。
译文清点物品数目而有超过或不足数情形,价值在一百一十钱以上到二百二十钱,斥责该官府的啬夫;超过二百二十钱到一千一百钱,罚啬夫一盾;超过一千一百钱到二千二百钱,罚啬夫一甲;超过二千二百钱以上,罚啬夫二甲。
原文译文称量物资而不足数的,都要记明称量出的数量。
原文縣料而不備其見(現)數五分一以上,直(值)其賈(價),其貲、誶如數者然。
十分一以到不盈五分一,直(值)過二百廿錢以到千一百錢,誶官嗇夫;過千一百錢以到二千二百錢,貲官嗇夫一盾;過二千二百錢以上,貲官嗇夫一甲。
云梦睡虎地秦简(共9篇)

云梦睡虎地秦简(共9篇)云梦睡虎地秦简(一): - 中译英睡虎地秦简,也称云梦秦简,是1975年12月在中国湖北省云梦县城关睡虎地十一号墓出土的秦代竹简,记载了当时的法律和公文,经过整理竹简的内容被收集进《睡虎地秦墓竹简》一书.这批竹简是研究战国晚期到秦始皇时期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军事的珍贵史料.睡虎地秦墓竹简共1155枚,残片80枚.睡虎地秦简,也称云梦秦简,是1975年12月在中国湖北省云梦县城关睡虎地十一号墓出土的秦代竹简,记载了当时的法律和公文,经过整理竹简的内容被收集进《睡虎地秦墓竹简》一书.这批竹简是研究战国晚期到秦始皇时期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军事的珍贵史料.睡虎地秦墓竹简共1155枚,残片80枚. Rests tiger Qin Jan, also said that Yunmeng Qin Jan, was in December, 1975 rests the tiger 11th grave unearthed Qin bamboo slip in the Chinese Hubei Province Yunmeng County area just outside the city gate, has recorded law and the archives then, the process reorganizes bamboo slip"s content to collect "Rests Tiger Qin Bamboo slip" a book. This batch of bamboo slips are study Warring States later period to the Chin Shihhuang time politics, the economical, cultural, legal, the military precious historical data. Rests tiger Qin bamboo slip altogether 1155, butt 80.这样就可以了.云梦睡虎地秦简(二): 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中出土了大量简牍,其中《行书律》有这样的规定:“行命书及书署急者,辄行之;不急者,日毕,不敢留。
睡虎地秦墓竹简

睡虎地秦墓竹简
郝勤健
【期刊名称】《湖北画报:湖北旅游》
【年(卷),期】2010(0)2
【摘要】睡虎地秦墓竹简,又称睡虎地秦简、云梦秦简,是指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大量竹简,这些竹简长23.1~27.8厘米,宽0.5~0.8厘米,内文为墨书秦篆,写于战国晚期及秦始皇时期,内容主要是秦朝时的法律制度、行政文书、医学著作以及关于吉凶时日的占书,反映了从商鞅变法到秦统一全国一个世纪政治、军事、经济。
【总页数】1页(P2-2)
【关键词】睡虎地秦墓竹简;湖北省;云梦县;云梦秦简;战国晚期
【作者】郝勤健
【作者单位】云梦县博物馆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K877.5
【相关文献】
1.秦简中的赎——睡虎地秦墓竹简研读札记 [J], 吕利;曹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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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睡虎地秦墓竹简》看秦的重农政策 [J], 何玫
4.从《睡虎地秦墓竹简》看秦政权对粮食的管控 [J], 余全有
5.从《睡虎地秦墓竹简》看秦政权对粮食的管控 [J], 余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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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虎地秦墓竹简金布律

睡虎地秦墓竹简金布律原文官府受錢者,千錢一畚,以丞、令印印。
不盈千者,亦封印之。
錢善不善,雜實之。
出錢,獻封丞、令,乃發用之。
百姓市用錢,美惡雜之,勿敢異。
金布。
译文官府收入银币,以一千钱装为一畚,用其令、丞的印封缄。
钱数不满一千的,也应封缄。
钱质好的和不好的,应装在一起。
出钱时,要把印封呈献令,丞验视,然后启封使用。
百姓在交易时使用钱币,质量好坏一起通用,不准选择。
原文布袤八尺,福(幅)廣二尺五寸。
布惡,其廣袤不如式者,不行。
金布。
译文布长八尺,幅宽二尺五寸。
布的质量不好,长宽不合标准的,不得流通。
錢十一當一布。
其出入錢以當金、布,以律。
金布。
译文十一钱折合一布。
如出入钱来折合黄金或布,应按法律规定。
原文賈市居列者及官府之吏,毋敢擇行錢、布;擇行錢、布者,列伍長弗告,吏循之不謹,皆有罪。
金布。
译文市肆中的商买和官家府库的吏,都不准对钱和布两种货币有所选择;而列伍长不告发,吏检查不严,都有罪。
原文勿嬰。
金布。
译文有所买卖,应分别系木签标明价格;小件物品每件值不到一钱的,不必系签。
官相輸者,以書告其出計之年,受者以入計之。
八月、九月中其有輸,計其輸所遠近,不能逮其輸所之計,□□□□□□□移計其後年,計毋相繆。
工獻輸官者,皆深以其年計之。
金布律译文官府输送物品,应以文书通知其出账的年份,接受者按收到的时间记帐。
如在八月、九月中输送,估计所运处所的距离,不能赶上所运处的结账,……改计入下一年帐内,双方帐目不要矛盾。
工匠向官府上缴产品,都应固定按其产年计帐。
原文都官有秩吏及離官嗇夫,養各一人,其佐、史與共養;十人,車牛一兩(輛),見牛者一人。
都官之佐、史冗者,十人,養一人;十五人,車牛一兩(輛),見牛者一人;不盈十人者,各與其官長共養、車牛,都官佐、史不盈十五人者,七人以上鼠(予)車牛、僕,不盈七人者,三人以上鼠(予)養一人;小官毋(無)嗇夫者,以此鼠(予)之。
金布律。
译文都官的有秩吏及其分机构的啬夫,每人分配做饭的一人,他们的佐、史、他们一起使用;每十人,分配牛车一辆,看牛的一人。
略论《睡虎地秦墓竹简》

略论《睡虎地秦墓竹简》作者:夏诗荷来源:《文艺生活·文艺理论》2013年第06期摘要:1975年12月至1976年初,湖北省博物馆等考古人员在湖北省云梦县城关西郊睡虎地发掘了12座战国末年到秦朝安陆大小官吏的墓葬,出土了木器、竹器等387件古代器物,其中第11号秦墓出土了竹简,这是我国首次发现秦简,经安作璋、李学勤等10多位学者的拼接整理,排印成《睡虎地秦墓竹简》,该书内容丰富,是我国出土整理的最古老的法律条文,对研究秦朝的政治、经济、法律、兵制、文化,具有很高的价值。
关键词:睡虎地;秦墓;竹简;发现;价值中图分类号:K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17-0148-02一、《睡虎地秦墓竹简》的发现我国秦律早已失传,1975年12月至1976年初,湖北省博物馆等考古人员在湖北省云梦县城关西郊睡虎地发掘了12座战国末年到秦朝安陆大小官吏的墓葬,出土了木器、竹器等387件古代器物,其中第11号秦墓出土了竹简,这是我国首次发现秦简。
第11号秦墓主人是喜,生于秦昭襄王45年(前262年),他在秦始皇时历任安陆御史、安陆令史、鄢令史、鄢狱史等与司法有关的职务,卒于秦始皇30年(前217年),享年46岁。
第11号秦墓出土了竹简,竹简原藏棺内,保存较好,字迹清楚,只有少量残断。
第11号秦墓出土了竹简1155枚,简长23.1—27.8厘米,宽0.5—0.8厘米,墨书秦隶,一般写在蔑黄上,近4万字,简的上、中、下有三道残存的绳痕,可知当时是以细绳分三道将一枚枚竹简编联成册的,出土时绳索已经腐烂,竹简散乱成堆,不见原来的编撰顺序。
二、《睡虎地秦墓竹简》的主要内容1975年12月至1976年初,经安作璋、李均明、张政烺、裘锡圭、李学勤等10多位学者的拼接整理,排印成书,即《睡虎地秦墓竹简》,该书内容极其丰富,有《编年纪》、《语书》、《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为吏之道》、《日书》甲种乙种等九部分(《语书》、《效律》、《封诊式》和《日书》乙种是原有标题,其余各书书名是秦墓竹简整理小组专家根据内容拟定的)。
云梦睡虎地秦简的研究价值分析

云梦睡虎地秦简的研究价值分析曲爹蘑砖如秦简的研究价值分析口辽宁大学历史学院王景星一,云梦睡虎地秦简情况概述1.云梦睡虎地秦简出土情况.1975年l2月,湖北省博物馆,孝感地区亦工亦农考古训练班,孝感地区和云梦县文化局在孝感地区云梦睡虎地发掘了12座战国至秦代的墓葬.睡虎地l1号墓的墓主,根据墓中出土的《编年记》所载,墓主名喜,秦始皇时期历任安陆御史,令史,鄢狱吏等与司法有关的职务,或卒于秦始皇三十年(前217).墓中出土的竹简应该是他生前使用的文籍.全部共有1155枚(另有残简80片),出土时分为八组,分别堆放在棺内人骨架的头部,右侧,足部与腹部.置于足部的竹简残片较多,除少数由于水浮动而造成的散乱外,其余均保存完好.这些竹简的长度为23.1—27.8厘米,宽0.5—0.8厘米.简文为墨书,书体属于秦代隶书,一般写在篾黄上,少数简为两面书写,字迹大部分可辨.竹简上有两道丝绳编连的痕迹,从残存原简上为上,中,下三道的编绳痕迹判断,编绳.出土时,编绳因年久腐朽,竹简顺序多为散乱fl1.2.云梦睡虎地秦简所载内容.孝感地区云梦睡虎地发掘出的12座战国至秦代的墓葬中,”11号墓中出土了1155枚竹简,另有8O枚残片,保存情况尚好”.经过专家学者的分析,已经根据其内容将这些竹简大致分为十种文书.即《编年记》,《语书》,《秦律t-.,k种》,《效律》,《秦律杂抄》, 《法律答问》,《封诊式》,《为吏之道》,《日书》甲种和《日书》乙种.这十种题目名称,只有《语书》,《效律》,《封诊式》,《日书》乙种四种简上原有书题,其中《语书》,《封诊式》,《日书》乙种三书的书名”语书”,”封诊式”,”日书”分别书于书末一简的正面,背面,正面;《效律》原名为”效”,书于开篇第一简背面;其余六种书题是有关整理小组后继拟定的『31.3.云梦睡虎地秦简具有的历史意义.云梦睡虎地秦简的问世揭开了我国对秦简发掘的序幕.它与后来相继出土的”青川郝家坪木牍”,”云梦龙岗秦墓竹简”,”江陵周家太台秦简”,”天水放马滩秦简”,”江陵王家台秦简”,”江陵岳山秦简”,”江陵杨家山秦简”,”沙市周家台秦简”相比,是数量最大的一批秦简,是中国最古的法律条文,是珍贵的秦代历史文献.”睡虎地秦简”的出土填补了秦代法律文书记载的空白,对考证现存古文献真伪有着积极作用,在研究秦汉法律制度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睡虎地秦简”带领我们穿梭时空,为我们展开一副精彩的秦代历史画卷.二,云梦睡虎地秦简的研究价值1.历史学研究价值.云梦睡虎地秦简的出土,无疑是史学界收获最大,丰富的文献史料能够为历史学者们开辟一片新的研究领域.(1)对传世古文献的考证和校对研究.《编年记》中记述了秦昭王时期的部分史实,辑补了史籍记载之缺,同时引来了历史学界新一轮的对考证古文献真伪的探讨.(2)制度史方面的研究.在对云梦睡虎地秦简文字释义工作结束之后,史学界展开了对秦的官制,土地制度,徭役制度,赐爵制度,租税制度,官吏考核制度,罪犯审讯制度,工匠培训制度,户籍制度,上计制度,仕进制度以及仓库的类型,结构,设置, 封堤,管理制度,由官府禀衣,廪食,传食等制度和管理,财经出纳的预算,决算制度的深人研究.2.法律研究价值.秦代法律形式多种多样,法网严密,经修缮后常被后世沿承.时至今El,秦律中还有许多制度对现代法制颇具影响,秦律开创了中华法制之先河, 为中华法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因此其法律研究价值很大.(1)《秦律十八种》与《秦律杂抄》中所见律名众多,证明秦代律文种类多样,丰富翔实,如”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等.(2)《秦律十八种》所记部分律令内容细致入微,揭示了秦代封建法规的明细与法律制度的健全. (3)《法律问答》中关于”老幼残疾有罪当减”法律文献的问世,填补了中国法制史在秦代研究的断层.我国自三代以来,对于”老幼病残”犯罪者一般都从轻处理,从传世文献所见第一部律文《唐律》直至后来的法规,这一原则一直沿用,但是秦代法律是如何对待这一问题的,过去由于史料所限一直是不得而知的.云梦睡虎地秦简中《法律问答}67,102,133,158,166及《秦律杂抄》32—33,翔实生动地回答了这一问题,尽管秦刑法苛严,但是仍然沿袭了三代”老幼残疾有罪当减”的规范闱. 3.社会文化传统研究价值.云梦睡虎地秦简中《日书》甲种和《El书》乙种,这批《日书》成书年代大约在公元前2世纪,其中蕴涵了丰富的祈财信仰和趋吉避害的术法信息.秦简《日书》所承载的民间信仰信息,较正史及诸子之文更为丰富,全面,细致,真实,这也正是其社会传统价值之所在l6l.通过《日书》记载能够生动反映出当时社会的文化氛围,生活习惯以及风俗风气,是我们研究秦代社会,民俗和传统文化的有力资料.4.经济学研究价值.我国早期经济史方面材料不多,特别是当时的第一手材料尤其少,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简中有不少关于统计报告方面的材料,多处涉及统计报告时间,统计方法,核算要求及相关法律责任的条文.如《秦律十八种》中的《效律》175中有对统计报告时间的明确规定;《仓律》35—36中不光有对统计报告时间的明确规定,还有对统计方法的明确规定;《效律》56—57中内容说明当时既有严格的核算制度,还有对统计失误者进行处罚的法律规定.云梦睡虎地秦简显示了秦国在生产,供应等许多方面广泛实行定额管理制度.从云梦秦简可以看出,当时在许多方面都建立了严密的仓库管理制度;秦律体现的管理制度的核心类似当代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了盘点制度;对债权与债务管理的规定;明码标价与顾客监督制度;为了确保管理制度的实现,提高生产效率,建立了评比奖惩制度等m.这些文献在经济学研究方面十分宝贵,我们应当重视这批文献在经济学方面的研究价值.5.语言学研究价值.云梦睡虎地秦简在秦代语音研究方面及秦代复音词,连词, 系词,副词,合成词,兼语词,连谓词的研究方面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云梦睡虎地秦兰雪世界2010.3月上75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也就是说某一地区的人民在漫长的岁u月里形成了一整套区别邢于其他地区的风俗人情,台并世代传承.河北省广宗县历史悠久(商王曾在此初建行宫——沙丘宫),当等地人民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形成了独特的风俗拳习惯.每个人在一生巾都院有必经的几个生活阶段,工每个人的社会属性就是ff#l这些重要阶段不断确钊立起来的,在每个阶段自古以来便用一定的仪式进行表示,以便获得社会的承认和评价.人生仪礼的全过程是按人年龄的增长过程显示的,通常以”岁”为单位计算,几乎每岁都有一定的仪礼.但是, 重大仪礼只在几个重要阶段现,由此而构成了人类生活中普遍遵循的四大仪礼习俗,即诞生礼,成年礼,婚礼,葬礼.在我国传统习惯中,寿礼也占有较重要位置. 由于它实质J二是每岁诞生纪念目重复,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它越来越取代成年礼. 那么在广宗县诞生礼和寿礼期问通常有哪些习俗呢?诞生礼它是人生的开端礼.在人的一生礼仪本来应当是一种重大的仪式,但是由于生育的生理特殊性及婴儿出生的某些信仰,禁忌原因,诞生礼仪式往往在极,J,的范围内举行.这种仪式既包括为新生儿示吉的意义,也有为产妇驱邪的表示,而且往往带有神秘色彩.在广宗,早在婴儿诞生前的孕育期,就已经有预示诞生的民俗形式了,俗称怀孕为”有喜”,是预示一个人即将诞生.这期间,由于古老传承的影响,给孕妇制造了许多种禁忌约束,如禁食(马肉,兔肉j,禁视(不论是老幼的非正常死亡的葬礼),避讳(说不吉利的话,走夜路)等.婴Jqt’.生后,一般过12天,称”小月”这时产妇和婴儿都过渡到安全期,举家庆贺,产妇娘家,街坊邻居,前来祝贺,通常拿一些鸡蛋,红糖,挂面之类的东两作为礼品.产妇娘家除此之外,还要做一些婴JLff,J 衣服,褥子等用品.通常情况下”小月”过得比较隆重,摆设酒席,亲朋好友前来祝贺.当然在此之前要通知产妇娘家.如果家缺少男丁或者几代传或者老来得子,若添一男婴,为了让他成人,有让婴儿吃百家饭的习俗,即在全村范围内每家敛少许米熬饭喂婴儿;或者把婴儿装在死人生前用过的枕头皮里呆匕天,并取名”枕(振)装”, “宝装”,”枕(振)起”;还有在婴儿周岁时戴长命锁的习俗,称”戴锁子”.长命锁一般为金质或银质,lL面都有”长命百岁”的字样(现在多用一条红绳代替).锁子要戴到l4岁才能摘下并有一定的仪式,当然,这些都是由于过去医疗条件落后造成的陋习,尽管现在医疗事业发达了,但是这些习俗依然流传着.产妇须回娘家为婴儿出满月,但也不能在娘家长时问住下去,婴JLItl了满月,三五天后就得州婆家.民间”有过j王不过五. 过五死姑姑”的说法,意到产妇出生时,父母已经劳累了,现在不应过多地再辛苦父母了.若不t’,tl满月,必须出双满月,婴儿满月时,应剪胎发,在出满月的路上,每过一个十字路口都要扔几个零钱,意即买路通过,驱邪.过百日俗称”百岁”,是祝长寿的仪式.过周岁,旧时行”抓周”仪式,即周岁试儿,用以预N,I’JL一生事业的吉凶,是卜命运的迷信仪式.现在仍延续这一仪式.婴儿的姥姥通常要给婴儿过完三周,才算完成诞生礼,每个生日都要送些豆芽(类似现在菜市场上的豆嘴大小),取意早扎根成人,并且要把豆芽尽可能多给几家邻居,以示长得结实.还有其他食品,这些食品用柳条篮子送去,过j个生日送j个篮子,且一个比一个大,stLJ’t,还要送些衣服.婴儿在三周岁前,有很多禁忌,如婴儿用品不能在院里过夜.由此可见,诞生礼有两个突m的特点:一个是所有仪式意义都在于祈求长命,长寿,这是自占以来育儿的主导观念;另一个是历来生男的仪式为重,尤其是几代单传儿更为突m.生女后的仪式…切从简.祝寿礼寿礼可以说是诞生礼的周期纪念,是在家人生H_刀I5天,为他祝贺,并祝福他健康长寿的一种礼仪.大富火贵之家,十岁就有人给他做生日,无钱无势之人,一百岁也没有人给他庆贺,这些都是例外.一般说来,40岁以f:可以庆寿.庆寿又称”祝寿”或“做寿”,在邢台通常是在子女都成家后,才开始给父母做寿随父母年龄增加,做寿的仪式越来越隆重.为父母举行庆寿仪式,儿女往往要准备些礼品,在这些寿礼巾,”寿面”和”寿桃”是必不可少的.“寿面”又称”寿面”,面条形状具有绵长不断的特点,”面”与”绵”义是喈音,取其绵绵不断之意,于足便形成了寿口吃面以祈延年益寿之习俗.此,在切长寿面时须从头切起,直至另一头.如果从中问切叫“断头面”,也就足”短头”的说法,即不吉利.寿面通常是十缕,取十全十美之义.人们还常常存寿面上贴一团篆字寿花,寄寓着做寿者福星高照,寿运绵长.“寿桃”也是民间普遍认可的象征长寿的吉祥物.这一说法源自两王母长寿桃的神}舌传说.老人做寿可分为正式和非正式两种:正式的子女要焚香起誓,风雨不阴,雷打不变,?参加的人数只能增加不能减少;非正式的较随便,子女确实不能到场,可以缺席.现在给老人做寿的要求介于上述两者之间.简在语言学研究价值方面现有最大的研究成果表现在修正偏正式名同”量+名”构词形式产生时间为秦始皇以前,而非秦以后.这种用法根据云梦睡虎地秦简中《田律》1-2,《田律》l0,《效律》165—166,《效律》24, 《秦律杂抄》15—16中内容记载推论,至少在秦始皇时期就已经产生且较为成熟了.尽管我们在语言学角度对云梦睡虎地秦简进行研究的难度较大,我们还是应当更加重视这批文献的语言学研究,争取早日获得喜人成果,推进中困语吉学的发展参考文献:76兰台世慕2010.3月1广寨县的诞俗。
睡虎地秦墓竹简的主要内容

睡虎地秦墓竹简的主要内容睡虎地秦墓竹简是发现于1986年的一批四百多块竹简,这些竹简是埋葬在秦始皇的陵墓中,由于长时间的湿度和氧气作用,竹简表面已经泛白,刻字也已模糊,但是通过专家们的翻译和重建,我们可以看到这些竹简的重要性。
第一篇竹简内容主要是通过文字纪录了葬祭仪式和秦始皇帝德治国的人文思想,具有重大的历史价值。
竹简中描述了秦始皇陵墓的规模和壮丽,恰似一座洞庭湖,其中居然可以到达四百多米,墓内配有宮廷和皇宫,陪葬品都是珍贵的珠宝、翡翠和缅甸的玉石,甚至还有活捉的实物如鱼、虾等等。
同时,竹简也记录了在葬仪方面,秦始皇采用了一种社会信仰思想,祖先神灵也至关重要。
第二篇竹简内容主要是重建了秦始皇的治国思想,说明他在德治方面特别注重培养人才,提倡文化,让人民学习翻译经典著作。
在他的手下,很多人才被提拔,文学、历史、算术、武艺等领域也在很大程度上被发展了。
此外,他还建立了书城,为几千年后的楚汉皇帝和王侯的文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第三篇竹简内容主要是关于权利的嬉缠。
秦始皇帝之所以呈现出那种独裁主义的特质,是因为他拥有着更多的权利,表现为那份强势和优越感。
无论是在政治中心还是在教育重心,在法理中,秦始皇在儒家的学说中占据了很多地方,甚至此后的王朝也是去他帝制的影响而存在的。
睡虎地秦墓竹简所传承的历史价值是一个不可忽略的贡献,可以让我们更深刻的了解秦朝的历史及文化,这也为我们了解古代中国的文化和社会历史提供了更多的资料和信息。
当时的文化背景主要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导,同时道家、墨家、法家等各种思想学派也开始兴起。
这些思想学派的涌现让人们开始思考问题的多元化,不再是一种思路的顺從,而是各种思想的碰撞和交汇,也让社会产生了很多变化。
在儒家思想方面,它主要是强调对人的教育和道德修养,对家庭、国家的责任和义务需要认真对待,同时也要遵守礼仪和文化传统。
在当时,这种儒家思想被广泛地应用于国家治理和文化教育中,成为主流的思想观念。
云梦睡虎地秦简的研究价值分析

云梦睡虎地秦简的研究价值分析曲爹蘑砖如秦简的研究价值分析口辽宁大学历史学院王景星一,云梦睡虎地秦简情况概述1.云梦睡虎地秦简出土情况.1975年l2月,湖北省博物馆,孝感地区亦工亦农考古训练班,孝感地区和云梦县文化局在孝感地区云梦睡虎地发掘了12座战国至秦代的墓葬.睡虎地l1号墓的墓主,根据墓中出土的《编年记》所载,墓主名喜,秦始皇时期历任安陆御史,令史,鄢狱吏等与司法有关的职务,或卒于秦始皇三十年(前217).墓中出土的竹简应该是他生前使用的文籍.全部共有1155枚(另有残简80片),出土时分为八组,分别堆放在棺内人骨架的头部,右侧,足部与腹部.置于足部的竹简残片较多,除少数由于水浮动而造成的散乱外,其余均保存完好.这些竹简的长度为23.1—27.8厘米,宽0.5—0.8厘米.简文为墨书,书体属于秦代隶书,一般写在篾黄上,少数简为两面书写,字迹大部分可辨.竹简上有两道丝绳编连的痕迹,从残存原简上为上,中,下三道的编绳痕迹判断,编绳.出土时,编绳因年久腐朽,竹简顺序多为散乱fl1.2.云梦睡虎地秦简所载内容.孝感地区云梦睡虎地发掘出的12座战国至秦代的墓葬中,”11号墓中出土了1155枚竹简,另有8O枚残片,保存情况尚好”.经过专家学者的分析,已经根据其内容将这些竹简大致分为十种文书.即《编年记》,《语书》,《秦律t-.,k种》,《效律》,《秦律杂抄》, 《法律答问》,《封诊式》,《为吏之道》,《日书》甲种和《日书》乙种.这十种题目名称,只有《语书》,《效律》,《封诊式》,《日书》乙种四种简上原有书题,其中《语书》,《封诊式》,《日书》乙种三书的书名”语书”,”封诊式”,”日书”分别书于书末一简的正面,背面,正面;《效律》原名为”效”,书于开篇第一简背面;其余六种书题是有关整理小组后继拟定的『31.3.云梦睡虎地秦简具有的历史意义.云梦睡虎地秦简的问世揭开了我国对秦简发掘的序幕.它与后来相继出土的”青川郝家坪木牍”,”云梦龙岗秦墓竹简”,”江陵周家太台秦简”,”天水放马滩秦简”,”江陵王家台秦简”,”江陵岳山秦简”,”江陵杨家山秦简”,”沙市周家台秦简”相比,是数量最大的一批秦简,是中国最古的法律条文,是珍贵的秦代历史文献.”睡虎地秦简”的出土填补了秦代法律文书记载的空白,对考证现存古文献真伪有着积极作用,在研究秦汉法律制度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睡虎地秦简”带领我们穿梭时空,为我们展开一副精彩的秦代历史画卷.二,云梦睡虎地秦简的研究价值1.历史学研究价值.云梦睡虎地秦简的出土,无疑是史学界收获最大,丰富的文献史料能够为历史学者们开辟一片新的研究领域.(1)对传世古文献的考证和校对研究.《编年记》中记述了秦昭王时期的部分史实,辑补了史籍记载之缺,同时引来了历史学界新一轮的对考证古文献真伪的探讨.(2)制度史方面的研究.在对云梦睡虎地秦简文字释义工作结束之后,史学界展开了对秦的官制,土地制度,徭役制度,赐爵制度,租税制度,官吏考核制度,罪犯审讯制度,工匠培训制度,户籍制度,上计制度,仕进制度以及仓库的类型,结构,设置, 封堤,管理制度,由官府禀衣,廪食,传食等制度和管理,财经出纳的预算,决算制度的深人研究.2.法律研究价值.秦代法律形式多种多样,法网严密,经修缮后常被后世沿承.时至今El,秦律中还有许多制度对现代法制颇具影响,秦律开创了中华法制之先河, 为中华法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因此其法律研究价值很大.(1)《秦律十八种》与《秦律杂抄》中所见律名众多,证明秦代律文种类多样,丰富翔实,如”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等.(2)《秦律十八种》所记部分律令内容细致入微,揭示了秦代封建法规的明细与法律制度的健全. (3)《法律问答》中关于”老幼残疾有罪当减”法律文献的问世,填补了中国法制史在秦代研究的断层.我国自三代以来,对于”老幼病残”犯罪者一般都从轻处理,从传世文献所见第一部律文《唐律》直至后来的法规,这一原则一直沿用,但是秦代法律是如何对待这一问题的,过去由于史料所限一直是不得而知的.云梦睡虎地秦简中《法律问答}67,102,133,158,166及《秦律杂抄》32—33,翔实生动地回答了这一问题,尽管秦刑法苛严,但是仍然沿袭了三代”老幼残疾有罪当减”的规范闱. 3.社会文化传统研究价值.云梦睡虎地秦简中《日书》甲种和《El书》乙种,这批《日书》成书年代大约在公元前2世纪,其中蕴涵了丰富的祈财信仰和趋吉避害的术法信息.秦简《日书》所承载的民间信仰信息,较正史及诸子之文更为丰富,全面,细致,真实,这也正是其社会传统价值之所在l6l.通过《日书》记载能够生动反映出当时社会的文化氛围,生活习惯以及风俗风气,是我们研究秦代社会,民俗和传统文化的有力资料.4.经济学研究价值.我国早期经济史方面材料不多,特别是当时的第一手材料尤其少,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简中有不少关于统计报告方面的材料,多处涉及统计报告时间,统计方法,核算要求及相关法律责任的条文.如《秦律十八种》中的《效律》175中有对统计报告时间的明确规定;《仓律》35—36中不光有对统计报告时间的明确规定,还有对统计方法的明确规定;《效律》56—57中内容说明当时既有严格的核算制度,还有对统计失误者进行处罚的法律规定.云梦睡虎地秦简显示了秦国在生产,供应等许多方面广泛实行定额管理制度.从云梦秦简可以看出,当时在许多方面都建立了严密的仓库管理制度;秦律体现的管理制度的核心类似当代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了盘点制度;对债权与债务管理的规定;明码标价与顾客监督制度;为了确保管理制度的实现,提高生产效率,建立了评比奖惩制度等m.这些文献在经济学研究方面十分宝贵,我们应当重视这批文献在经济学方面的研究价值.5.语言学研究价值.云梦睡虎地秦简在秦代语音研究方面及秦代复音词,连词, 系词,副词,合成词,兼语词,连谓词的研究方面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云梦睡虎地秦兰雪世界2010.3月上75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也就是说某一地区的人民在漫长的岁u月里形成了一整套区别邢于其他地区的风俗人情,台并世代传承.河北省广宗县历史悠久(商王曾在此初建行宫——沙丘宫),当等地人民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形成了独特的风俗拳习惯.每个人在一生巾都院有必经的几个生活阶段,工每个人的社会属性就是ff#l这些重要阶段不断确钊立起来的,在每个阶段自古以来便用一定的仪式进行表示,以便获得社会的承认和评价.人生仪礼的全过程是按人年龄的增长过程显示的,通常以”岁”为单位计算,几乎每岁都有一定的仪礼.但是, 重大仪礼只在几个重要阶段现,由此而构成了人类生活中普遍遵循的四大仪礼习俗,即诞生礼,成年礼,婚礼,葬礼.在我国传统习惯中,寿礼也占有较重要位置. 由于它实质J二是每岁诞生纪念目重复,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它越来越取代成年礼. 那么在广宗县诞生礼和寿礼期问通常有哪些习俗呢?诞生礼它是人生的开端礼.在人的一生礼仪本来应当是一种重大的仪式,但是由于生育的生理特殊性及婴儿出生的某些信仰,禁忌原因,诞生礼仪式往往在极,J,的范围内举行.这种仪式既包括为新生儿示吉的意义,也有为产妇驱邪的表示,而且往往带有神秘色彩.在广宗,早在婴儿诞生前的孕育期,就已经有预示诞生的民俗形式了,俗称怀孕为”有喜”,是预示一个人即将诞生.这期间,由于古老传承的影响,给孕妇制造了许多种禁忌约束,如禁食(马肉,兔肉j,禁视(不论是老幼的非正常死亡的葬礼),避讳(说不吉利的话,走夜路)等.婴Jqt’.生后,一般过12天,称”小月”这时产妇和婴儿都过渡到安全期,举家庆贺,产妇娘家,街坊邻居,前来祝贺,通常拿一些鸡蛋,红糖,挂面之类的东两作为礼品.产妇娘家除此之外,还要做一些婴JLff,J 衣服,褥子等用品.通常情况下”小月”过得比较隆重,摆设酒席,亲朋好友前来祝贺.当然在此之前要通知产妇娘家.如果家缺少男丁或者几代传或者老来得子,若添一男婴,为了让他成人,有让婴儿吃百家饭的习俗,即在全村范围内每家敛少许米熬饭喂婴儿;或者把婴儿装在死人生前用过的枕头皮里呆匕天,并取名”枕(振)装”, “宝装”,”枕(振)起”;还有在婴儿周岁时戴长命锁的习俗,称”戴锁子”.长命锁一般为金质或银质,lL面都有”长命百岁”的字样(现在多用一条红绳代替).锁子要戴到l4岁才能摘下并有一定的仪式,当然,这些都是由于过去医疗条件落后造成的陋习,尽管现在医疗事业发达了,但是这些习俗依然流传着.产妇须回娘家为婴儿出满月,但也不能在娘家长时问住下去,婴JLItl了满月,三五天后就得州婆家.民间”有过j王不过五. 过五死姑姑”的说法,意到产妇出生时,父母已经劳累了,现在不应过多地再辛苦父母了.若不t’,tl满月,必须出双满月,婴儿满月时,应剪胎发,在出满月的路上,每过一个十字路口都要扔几个零钱,意即买路通过,驱邪.过百日俗称”百岁”,是祝长寿的仪式.过周岁,旧时行”抓周”仪式,即周岁试儿,用以预N,I’JL一生事业的吉凶,是卜命运的迷信仪式.现在仍延续这一仪式.婴儿的姥姥通常要给婴儿过完三周,才算完成诞生礼,每个生日都要送些豆芽(类似现在菜市场上的豆嘴大小),取意早扎根成人,并且要把豆芽尽可能多给几家邻居,以示长得结实.还有其他食品,这些食品用柳条篮子送去,过j个生日送j个篮子,且一个比一个大,stLJ’t,还要送些衣服.婴儿在三周岁前,有很多禁忌,如婴儿用品不能在院里过夜.由此可见,诞生礼有两个突m的特点:一个是所有仪式意义都在于祈求长命,长寿,这是自占以来育儿的主导观念;另一个是历来生男的仪式为重,尤其是几代单传儿更为突m.生女后的仪式…切从简.祝寿礼寿礼可以说是诞生礼的周期纪念,是在家人生H_刀I5天,为他祝贺,并祝福他健康长寿的一种礼仪.大富火贵之家,十岁就有人给他做生日,无钱无势之人,一百岁也没有人给他庆贺,这些都是例外.一般说来,40岁以f:可以庆寿.庆寿又称”祝寿”或“做寿”,在邢台通常是在子女都成家后,才开始给父母做寿随父母年龄增加,做寿的仪式越来越隆重.为父母举行庆寿仪式,儿女往往要准备些礼品,在这些寿礼巾,”寿面”和”寿桃”是必不可少的.“寿面”又称”寿面”,面条形状具有绵长不断的特点,”面”与”绵”义是喈音,取其绵绵不断之意,于足便形成了寿口吃面以祈延年益寿之习俗.此,在切长寿面时须从头切起,直至另一头.如果从中问切叫“断头面”,也就足”短头”的说法,即不吉利.寿面通常是十缕,取十全十美之义.人们还常常存寿面上贴一团篆字寿花,寄寓着做寿者福星高照,寿运绵长.“寿桃”也是民间普遍认可的象征长寿的吉祥物.这一说法源自两王母长寿桃的神}舌传说.老人做寿可分为正式和非正式两种:正式的子女要焚香起誓,风雨不阴,雷打不变,?参加的人数只能增加不能减少;非正式的较随便,子女确实不能到场,可以缺席.现在给老人做寿的要求介于上述两者之间.简在语言学研究价值方面现有最大的研究成果表现在修正偏正式名同”量+名”构词形式产生时间为秦始皇以前,而非秦以后.这种用法根据云梦睡虎地秦简中《田律》1-2,《田律》l0,《效律》165—166,《效律》24, 《秦律杂抄》15—16中内容记载推论,至少在秦始皇时期就已经产生且较为成熟了.尽管我们在语言学角度对云梦睡虎地秦简进行研究的难度较大,我们还是应当更加重视这批文献的语言学研究,争取早日获得喜人成果,推进中困语吉学的发展参考文献:76兰台世慕2010.3月1广寨县的诞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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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虎地秦墓竹简编年记昭王元年二年,攻皮氏。
三年四年,攻封陵。
五年,归蒲反。
六年,攻新城。
七年,新城陷。
八年,新城归。
九年,攻析。
十年。
十一年。
十二年。
十三年,攻伊★〈阙〉。
十四年,伊★〈阙〉。
十五年,攻魏。
十六年,攻宛。
十七年,攻垣、枳。
十八年,攻蒲反。
十九年。
廿年,攻安邑。
廿一年,攻夏山。
廿二年。
廿三年。
廿四年,攻林。
廿五年,攻兹氏。
廿六年,攻离石。
廿七年,攻邓。
廿八年,攻□。
廿九年,攻安陆。
卅年,攻□山。
卅一年,□。
卅二年,攻启封。
卅三年,攻蔡、中阳。
卅四年,攻华阳。
卅五年。
卅六年。
卅七年,□寇刚。
卅八年,阏舆。
卅九年,攻怀。
卌年卌一年,攻邢丘。
卌二年,攻少曲。
卌三年。
卌四年,攻大(太)行,●□攻。
卌五年,攻大壄(野)王。
十二月甲午鸡鸣时,喜产。
卌六年,攻□亭。
卌七年,攻长平。
十一月,敢产。
卌八年,攻武安。
卌九年,□□□。
五十年,攻邯单(郸)。
五十一年,攻阳城。
五十二年,王稽、张禄死。
五十三年,吏谁从军。
五十四年五十五年五十六年,后九月,昭死。
正月,遬(速)产。
孝文王元年,立即死。
庄王元年。
庄王二年。
庄王三年,庄王死。
今元年,喜傅。
二年。
三年,卷军。
八月,喜揄史。
四年,□军。
十一月,喜□安陆□史。
五年六年,四月,为安陆令史。
七年,正月甲寅,鄢令史。
八年九年十年十一年,十一月,获产。
十二年,四月癸丑,喜治狱鄢。
十三年,从军。
十四年。
十五年,从平阳军。
十六年,七月丁巳,公终。
自占年。
十七年,攻韩。
十八年,攻赵。
正月,恢生。
十九年,□□□□南郡备敬(警)。
廿年,七月甲寅,妪终。
韩王居□山。
廿一年,韩王死。
昌平君居其处,有死□属。
廿二年,攻魏粱(梁)。
廿三年,兴,攻荆,□□守阳□死。
四月,昌文君死。
廿四年,□□□王□□。
廿五年廿六年廿七年,八月己亥廷食时,产穿耳。
廿八年,今过安陆。
廿九年卅年語書廿年四月丙戌朔丁亥,南郡守騰謂縣、道嗇夫:古者,民各有鄉俗,其所利及好惡不同,或不便於民,害於邦。
是以聖王作為法度,以矯端民心,去其邪避(僻),除其惡俗。
法律未足,民多詐巧,故後有閒令下者。
凡法律令者,以教道(導)民,去其淫避(僻),除其惡俗,而使之之於為善殹(也)。
今法律令已具矣,而吏民莫用,鄉俗淫失(泆)之民不止,是即灋(廢)主之明法殹(也),而長邪避(僻)淫失(泆)之民,甚害於邦,不便於民。
故騰為是而脩法律令、田令及為閒私方而下之,令吏明布,令吏民皆明智(知)之,毋巨(歫)於罪。
今法律令已布,聞吏民犯法為閒私者不止,私好、鄉俗之心不變,自從令、丞以下智(知)而弗舉論,是即明避主之明法殹(也),而養匿邪避(僻)之民。
如此,則為人臣亦不忠矣。
若弗智(知),是即不勝任、不智殹(也);智(知)而弗敢論,是即不廉殹(也)。
此皆大罪殹(也),而令、丞弗明智(知),甚不便。
今且令人案行之,舉劾不從令者,致以律,論及令、丞。
有(又)且課縣官,獨多犯令而令、丞弗得者,以令、丞聞。
以次傳;別書江陵布,以郵行。
凡良吏明法律令,事無不能殹(也);有(又)廉絜(潔)敦慤而好佐上;以一曹事不足獨治殹(也),故有公心;有(又)能自端殹(也),而惡與人辨治,是以不爭書。
●惡吏不明法律令,不智(知)事,不廉絜(潔),毋(無)以佐上,緰(偷)隨(惰)疾事,易口舌,不羞辱,輕惡言而易病人,毋(無)公端之心,而有冒柢(抵)之治,是以善斥(訴)事,喜爭書。
爭書,因恙(佯)瞋目扼捾(腕)以視(示)力,訏詢疾言以視(示)治,★◆醜言麃斫以視(示)險,阬閬強肮(伉)以視(示)強,而上猶智之殹(也)。
故如此者不可不為罰。
發書,移書曹,曹莫受,以告府,府令曹畫之。
其畫最多者,當居曹奏令、丞,令、丞以為不直,志千里使有籍書之,以為惡吏。
語書秦律十八种田律雨為湗〈澍〉,及誘(秀)粟,輒以書言湗〈澍〉稼、誘(秀)粟及豤(墾)田畼毋(無)稼者頃數。
稼已生後而雨,亦輒言雨少多,所利頃數。
早〈旱〉及暴風雨、水潦、★(螽)◆、群它物傷稼者,亦輒言其頃數。
近縣令輕足行其書,遠縣令郵行之,盡八月□□之。
田律。
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壅)隄水。
不夏月,毋敢夜草為灰,取生荔、麛★(卵)鷇,毋□□□□□□毒魚鱉,置穽罔(網),到七月而縱之。
唯不幸死而伐綰(棺)享(槨)者,是不用時。
邑之紤(近)皂及它禁苑者,麛時毋敢將犬以之田。
百姓犬入禁苑中而不追獸及捕獸者,勿敢殺;其追獸及捕獸者,殺之。
河(呵)禁所殺犬,皆完入公;其它禁苑殺者,食其肉而入皮。
田律。
入頃芻稾,以其受田之數,無豤(墾)不豤(墾),頃入芻三石、稾二石。
芻自黃★及藶束以上皆受之。
入芻稾,相輸度,可殹(也)。
田律。
禾、芻稾徹(撤)木、薦,輒上石數縣廷。
勿用,復以薦蓋。
田律。
乘馬服牛稟,過二月弗稟、弗致者,皆止,勿稟、致。
稟大田而毋(無)恒籍者,以其致到日稟之,勿深致。
田律。
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酉(酒),田嗇夫、部佐謹禁御之,有不從令者有罪。
田律。
廐苑律以四月、七月、十月、正月膚田牛。
卒歲,以正月大課之,最,賜田嗇夫壺酉(酒)束脯,為旱〈皂〉者除一更,賜牛長日三旬;殿者,誶田嗇夫,罰冗皂者二月。
其以牛田,牛減絜,治(笞)主者寸十。
有(又)里課之,最者,賜田典日旬;殿,治(笞)卅。
廐苑律。
叚(假)鐵器,銷敝不勝而毀者,為用書,受勿責。
廐苑。
將牧公馬牛,馬[牛]死者,亟謁死所縣,縣亟診而入之,其入之其弗亟而令敗者,令以其未敗直(值)賞(償)之。
其小隸臣疾死者,告其□□之;其非疾死者,以其診書告官論之。
其大廐、中廐、宮廐馬牛殹(也),以其筋、革、角及其賈(價)錢效,其人詣其官。
其乘服公馬牛亡馬者而死縣,縣診而雜買(賣)其肉,即入其筋、革、角,及★(索)入其賈(價)錢。
錢少律者,令其人備之而告官,官告馬牛縣出之。
今課縣、都官公服牛各一課,卒歲,十牛以上而三分一死;不[盈]十牛以下,及受服牛者卒歲死牛三以上,吏主者、徒食牛者及令、丞皆有罪。
內史課縣,大(太)倉課都官及受服者。
□□。
倉律入禾倉,萬石一積而比黎之為戶。
縣嗇夫若丞及倉、鄉相雜以印之,而遺倉嗇夫及離邑倉佐主稟者各一戶以氣(餼),自封印,皆輒出,餘之索而更為發戶。
嗇夫免,效者發,見雜封者,以隄(題)效之,而復雜封之,勿度縣,唯倉自封印者是度縣。
出禾,非入者是出之,令度之,度之當堤(題),令出之。
其不備,出者負之;其贏者,入之。
雜出禾者勿更。
入禾未盈萬石而欲增積焉,其前入者是增積,可殹(也);其它人是增積,積者必先度故積,當堤(題),乃入焉。
後節(即)不備,後入者獨負之;而書入禾增積者之名事邑里於廥籍。
萬石之積及未盈萬石而被(柀)出者,毋敢增積。
櫟陽二萬石一積,咸陽十萬一積,其出入禾、增積如律令。
長吏相雜以入禾倉及發,見★之粟積,義積之,勿令敗。
倉入禾稼、芻稾,輒為廥籍,上內史。
●芻稾各萬石一積,咸陽二萬一積,其出入、增積及效如禾。
倉禾、芻稾積★(索)出日,上贏不備縣廷。
出之未★(索)而已備者,言縣廷,廷令長吏雜封其廥,與出之,輒上數廷;其少,欲一縣之,可殹(也)。
廥才(在)都邑,當□□□□□□□□者與雜出之。
倉□□□□□不備,令其故吏與新吏雜先★(索)出之。
其故吏弗欲,勿強。
其毋(無)故吏者,令有秩之吏、令史主,與倉□雜出之,★(索)而論不備。
雜者勿更;更之而不備,令令、丞與賞(償)不備。
倉程禾、黍□□□□以書言年,別其數,以稟人。
倉計禾,別黃、白、青。
★(秫)勿以稟人。
倉稻後禾孰(熟),計稻後年。
已穫上數,別粲、穤(糯)★(◆)稻。
別粲、穤(糯)之襄(釀),歲異積之,勿增積,以給客,到十月牒書數,上內史。
倉縣上食者籍及它費大(太)倉,與計偕。
都官以計時讎食者籍。
倉種:稻、麻畝用二斗大半斗,禾、麥畝一斗,黍、荅畝大半斗,叔(菽)畝半斗。
利田疇,其有不盡此數者,可殹(也)。
其有本者,稱議種之。
倉縣遺麥以為種用者,殽禾以臧(藏)之。
倉[粟一]石六斗大半斗,舂之為★(糲)米一石;★[糲]米一石為鑿(糳)米九斗;九斗為毀(毇)米八斗。
稻禾一石。
有米委賜,稟禾稼公,盡九月,其人弗取之,勿鼠(予)。
倉為粟廿斗,舂為米十斗;十斗粲,毀(毇)米六斗大半斗。
麥十斗,為★三斗。
叔(菽)、荅、麻十五斗為一石。
‧稟毀(毇)粺者,以十斗為石。
倉宦者、都官吏、都官人有事上為將,令縣貣(貸)之,輒移其稟縣,稟縣以減其稟。
已稟者,移居縣責之。
倉有事軍及下縣者,齎食,毋以傳貣(貸)縣。
倉月食者已致稟而公使有傳食,及告歸盡月不來者,止其後朔食,而以其來日致其食;有秩吏不止。
倉駕傳馬,一食禾,其顧來有(又)一食禾,皆八馬共。
其數駕,毋過日一食。
駕縣馬勞,有(又)益壺〈壹〉禾之。
倉律妾未使而衣食公,百姓有欲叚(假)者,叚(假)之,令就衣食焉,吏輒柀事之。
倉律隸臣妾其從事公,隸臣月禾二石,隸妾一石半;其不從事,勿稟。
小城旦、隸臣作者,月禾一石半石;未能作者,月禾一石。
小妾、舂作者,月禾一石二斗半斗;未能作者,月禾一石。
嬰兒之毋(無)母者各半石;雖有母而與其母冗居公者,亦稟之,禾月半石。
隸臣田者,以二月月稟二石半石,到九月盡而止其半石。
舂,月一石半石。
隸臣、城旦高不盈六尺五寸,隸妾、舂高不盈六尺二寸,皆為小;高五尺二寸,皆作之。
倉小隸臣妾以八月傅為大隸臣妾,以十月益食。
倉更隸妾節(即)有急事,總冗,以律稟食;不急勿總。
倉城旦之垣及它事而勞與垣等者,旦半夕參;其守署及為它事者,參食之。
其病者,稱議食之,令吏主。
城旦舂、舂司寇、白粲操土攻(功),參食之;不操土攻(功),以律食之。
倉日食城旦,盡月而以其餘益為後九月稟所。
城旦為安事而益其食,以犯令律論吏主者。
減舂城旦月不盈之稟。
倉免隸臣妾、隸臣妾垣及為它事與垣等者,食男子旦半夕參,女子參。
倉食★囚,日少半斗。
倉隸臣欲以人丁粼者二人贖,許之。
其老當免老、小高五尺以下及隸妾欲以丁粼者一人贖,許之。
贖者皆以男子,以其贖為隸臣。
女子操敃紅及服者,不得贖。
邊縣者,復數其縣。
倉畜雞離倉。
用犬者,畜犬期足。
豬、雞之息子不用者,買(賣)之,別計其錢。
倉金布律官府受錢者,千錢一畚,以丞、令印印。
不盈千者,亦封印之。
錢善不善,雜實之。
出錢,獻封丞、令,乃發用之。
百姓市用錢,美惡雜之,勿敢異。
金布布袤八尺,福(幅)廣二尺五寸。
布惡,其廣袤不如式者,不行。
金布。
錢十一當一布。
其出入錢以當金、布,以律。
金布。
賈市居列者及官府之吏,毋敢擇行錢、布;擇行錢、布者,列伍長弗告,吏循之不謹,皆有罪。
金布。
有買(賣)及買殹(也),各嬰其賈(價);小物不能各一錢者,勿嬰。
金布。
官相輸者,以書告其出計之年,受者以入計之。
八月、九月中其有輸,計其輸所遠近,不能逮其輸所之計,□□□□□□□移計其後年,計毋相繆。
工獻輸官者,皆深以其年計之。
金布律都官有秩吏及離官嗇夫,養各一人,其佐、史與共養;十人,車牛一兩(輛),見牛者一人。
都官之佐、史冗者,十人,養一人;十五人,車牛一兩(輛),見牛者一人;不盈十人者,各與其官長共養、車牛,都官佐、史不盈十五人者,七人以上鼠(予)車牛、僕,不盈七人者,三人以上鼠(予)養一人;小官毋(無)嗇夫者,以此鼠(予)僕、車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