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清单(试行)
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

10
与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共同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并在职责范围内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1
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2
接受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的保护请求,根据情况需要采取救助措施的,应当先采取救助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
住房保障
协助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
《物业管理条例》
3
教育
协助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校外教育工作。
协助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附件1
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应履行的职责事项
序号
依法履行的职责事项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1பைடு நூலகம்
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2
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20
积极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附件2
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政府的工作事项
序号
类别
依法协助工作事项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1
社会治安
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

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应履行的职责事项
序号
依法履行的职责事项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1
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2
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协助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宣传普及。
《药品监督管理条例》
9
安全生产
协助督促社区驻区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协助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0
公共卫生
协助开展公共卫生,疫情信息收集报告、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
协助宣传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
协助开展艾滋病防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艾滋病防治条例》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11
计划生育
协助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协助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协助征收社会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12
国防人武
协助开展国防教育。
5
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推动社区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
6
管理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推行居务公开。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特别法人作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办〔2019〕7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特别法人作用的实施意见(试行)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特别法人作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促进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能,提高社区居民自治、协商共治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在社区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特别法人作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民法通则》相关规定,探索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社会和经济活动、管理社区财产和资金、解决社区治理难点问题、开展居民自治活动等方面拥有更多权限,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特别法人身份,规范特别法人证书发放与管理,提升居民委员会自我服务管理能力,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二、工作重点(一)强化民事权利,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特别法人参加社会活动1.厘清功能界限。
以县区为单位梳理社区居民委员会履职和协助工作事项清单、出具证明清单,厘清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基层政府之间的功能界限,明确基层政府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经费、服务经费和自治项目经费以及办公用房、居民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的保障责任。
2.突出法人身份。
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社区治理工作中可突出特别法人身份,除履职和协助工作事项清单、出具证明清单外,在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居民公约自治规范等规定的范围内,规范参加社会和经济活动,行使特别法人相关权利。
社区居民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开展的服务、进行的治理、出具的证明等,产生的民事后果,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相关责任。
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清单(试行)

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清单(试行)1、协助维护社会治安2、协助进行社区禁毒宣传教育3、协助做好流动人口居住信息采集和居住证受理、发放等服务管理工作4、协助做好出租房屋管理5、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群众性消防工作6、配合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7、协助做好就业、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等相关工作8、协助做好职工和居民社会保险经办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9、协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10、开展社区普法宣传11、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12、做好社区文化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13、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14、协助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15、协助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16、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协助做好疫情信息收集和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落实,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17、协助做好社区公共卫生相关工作18、协助做好人口、经济等统计普查工作19、组织居民开展全民健身活动20、协助开展安全检查并报告安全隐患,积极创建安全社区21、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暂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22、协助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23、协助做好优抚救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困难家庭救助帮扶工作24、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25、在社区建立志愿服务站点,开展志愿服务并进行登记注册、记录工作26、维护老年人权益,为老年人服务27、协助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28、办理群众信访,畅通信访渠道29、协助开展科普活动30、兵役登记和政审。
基层民政部门在社区治理创新中的职责与作用--以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为例

基层民政部门在社区治理创新中的职责与作用--以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为例王克强【期刊名称】《中国民政》【年(卷),期】2015(000)014【总页数】1页(P38-38)【作者】王克强【作者单位】民政部办公厅【正文语种】中文当前,我国社区建设面临着资源分散、居民参与不足、社区自治组织行政化倾向严重、社区服务单一、社区的凝聚力不强、社区的保障条件不足等多个问题。
民政部门虽然是社区建设的牵头部门,但既不管社区的人、又不管社区的钱,没有硬手段,如何有效发挥作用?对此,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给出了答案。
作用一:建制度。
泉山区民政局积极协助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意见》《关于推行社区“大党委”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泉山区“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机制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区推行“政社互动”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意见》《关于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泉山区开展“无台账”社区试点工作方案》等若干个政策文件,明确了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为该区社区建设提供了指引和依据。
其中,对社区志愿者注册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配备、社区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达标率、新建社区的办公用房面积等都作了量化规定。
作用二:建机制。
推动建立以社区“大党委”为引领和核心,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通力合作的社区管理机制,凝聚分散资源,形成社区合力。
全区114个社区全部组建了由社区民警、属地学校、驻区各级单位、社区民情指导员、新闻记者、社区助理等负责人组成的社区“大党委”,社区工作通过“大党委”拧成了“一股绳”,工作资源形成了“一盘棋”,工作形势由一家“独唱”转变为大家“合唱”。
在社区大党委的领导下,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共同参与,四方建立“联工委”合署办公,分类解决社区建设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与政府行政管理有效衔接,提升了社区自治能力。
作用三:建平台。
在苏北地区首家组建社区建设办公室,对社区建设扎口管理、统筹推进,实现社区建设有人抓、有人管。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细化清单》的通知-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细化清单》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细化清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党委政法委、民族宗教委、公安局、城管局、卫生健康委、规划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委、应急管理局、气象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相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基层减负的有关精神,切实抓好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及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23号)落地实施,进一步厘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推动村(社区)减负增效,经征求市级各部门意见,形成《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细化清单》。
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实行清单管理。
各区县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细化清单》,进一步清理延伸到村(社区)的工作事项,对清单之外的事项,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办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有权拒绝。
对确需延伸到村(社区)、但未纳入协助清单的工作事项,可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完成。
二、全面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各区县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对政府部门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购买服务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的工作事项,积极创造条件,在做法上给予指导,在经费上给予保障,在社区工作人员补贴上给予落实,切实保障基层群众自治权利。
重庆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2021年版)

重庆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
单(2021年版)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11.02
•【字号】渝府办发〔2021〕119号
•【施行日期】2021.11.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层民主自治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1〕11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2021年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2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
社区居委会协助政府的工作任务——华智

社区居委会协助政府的工作任务社区居委会协助政府的工作任务(18项)符正成北京华智社会工作促进中心副理事长1、低保的初审、低保人员动态管理、复审和就业援助等工作,对申请廉租住房和医疗救助人员的情况进行核实。
2、优抚对象慰问金和残疾人“待业补助”、“教育助残”款的发放以及各种困难补助的情况核实上报、地退人员走访慰问等工作。
3、失业人员的登记和动态管理,挖掘社区单位空岗,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介绍工作,实现社区再就业。
对退休人员进行登记,掌握基本情况,做好服务工作。
4、对社区服务便民网点进行监督。
5、社区矫正工作,对缓刑、管制、假释、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继续在社会上服刑的人员进行监督考察、管理和教育,将有关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对社区内的原法轮功习练者和其他邪教组织成员进行排查走访,开展对法轮功习练者的监控、帮教、转化工作,对其它功法调查摸底。
7、做好限养、禁放工作。
开展禁毒工作,了解掌握吸毒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好信息反馈。
8、对流动人口、租住房屋及房主情况进行登记,定期核对数据。
9、对社区内的流动人口子女进行登记,帮助其解决上学问题。
10、落实社区楼门院的防火措施,排查火灾隐患。
11、建立健全社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召开交通安全会议。
统计社区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社区商业性服务规划1 / 212、了解居民健康状况,参与社区卫生服务评价。
13、参与监护小组,做好精神病人的监护工作。
14、建立育龄妇女卡片(含流动人口),填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做好相关的基础统计工作。
15、危房改造、市政建设等的群众动员、教育、信息反馈工作。
16、依照《兵役法》做好适龄青年登记工作。
17、掌握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对象的基本情况,做好服务工作。
18、经批准进入社区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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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委员会
依法协助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清单(试行)
1、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2、协助进行社区禁毒宣传教育
3、协助做好流动人口居住信息采集和居住证受理、发放等服务管理工作
4、协助做好出租房屋管理
5、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群众性消防工作
6、配合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
7、协助做好就业、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等相关工作
8、协助做好职工和居民社会保险经办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9、协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10、开展社区普法宣传
11、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12、做好社区文化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13、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14、协助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15、协助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16、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协助做好疫情信息收集和报告、
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落实,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
17、协助做好社区公共卫生相关工作
18、协助做好人口、经济等统计普查工作
19、组织居民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20、协助开展安全检查并报告安全隐患,积极创建安全社区
21、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暂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22、协助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3、协助做好优抚救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困难家庭救助帮扶工作
24、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25、在社区建立志愿服务站点,开展志愿服务并进行登记注册、记录工作
26、维护老年人权益,为老年人服务
27、协助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
28、办理群众信访,畅通信访渠道
29、协助开展科普活动
30、兵役登记和政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