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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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一、前言本文旨在介绍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在本办法的指导下,学生可以更好地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撰写、审核和答辩等工作。

同时,指导教师也能更好地对学生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二、选题阶段1. 选题要求(1)选题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价值。

(2)选题涉及的领域或问题在本学科领域内尚未有较为全面和系统的研究或解决方案。

(3)选题要求经过指导教师审核,并在选题报告中提出明确的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2. 选题流程(1)学生按要求提交选题申请书。

(2)学院指导教师进行审核和审批。

(3)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选题报告。

(4)指导教师对选题报告进行评审,同意选题后,签署选题意见书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论文(设计)撰写阶段1. 撰写要求(1)遵循学术规范,尊重知识产权,严格抄袭检测。

(2)按规定格式、字数、留白和字体要求撰写论文(设计)。

(3)论文(设计)中要求有明确的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实验结果及分析、结论和参考文献等。

(4)论文(设计)中要求详细陈述实验过程及结果,提供相关数据,数据分析要准确、中肯。

2. 撰写流程(1)学生及时提交规定的开题报告,答辩后进行论文(设计)撰写。

(2)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设计)初稿,经指导教师审核修改后提交正式稿。

(3)指导教师对正式稿进行审核,要求有严格抄袭检测。

四、审核阶段1. 审核要求(1)指导教师对论文(设计)进行认真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2)学生再次修改论文(设计)后,提交指导教师审核。

(3)指导教师对修改后的论文(设计)进行审核,提出确认意见。

(4)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2. 审核流程(1)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后,指导教师进行初步审核。

(2)经指导教师审核修改后,学生提交正式稿。

(3)指导教师对正式稿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后,学生再次修改后提交。

建设项目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建设项目设计工作,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设计工作组织1. 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设计组织机构,负责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

2. 设计组织机构应具备足够的设计能力,并配备专业设计人员。

3. 设计组织机构应根据项目需要,合理组织设计人员,确保设计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设计工作流程1. 设计前期准备工作:- 进行项目调研,明确设计目标和需求。

- 开展前期论证,确定设计方案。

2. 初步设计阶段:- 根据项目要求,进行初步设计方案的制定。

- 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明确设计方案的内容和要求。

3. 施工图设计阶段:- 根据初步设计方案,制定详细的施工图设计方案。

- 编制施工图设计报告,明确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要求。

4. 设计成果评审阶段:- 对施工图设计成果进行评审,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 最终设计阶段:- 根据评审结果,进行最终设计方案的修正和完善。

- 编制最终设计报告,明确最终设计方案的内容和要求。

6. 设计交底阶段:- 将最终设计方案交底给相关各方,确保设计方案的理解和认可。

四、设计管理要求1.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设计工作的管理,确保设计过程的规范和高效。

2. 设计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设计规范和法律法规。

3. 设计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确保设计成果的可追溯性和合法性。

五、附则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给予全部建设项目的设计工作适用。

以上为《建设项目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建设单位和设计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办法的规定,以提高建设项目设计的水平和质量。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工作包括选题(含命题、审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简称“查重”)、答辩、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抽检等主要环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毕业论文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教务处总体负责毕业论文的组织协调与统筹管理工作。

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过程监控、条件支持、质量保障等工作。

第四条毕业论文工作一般应安排在本专业本科学习最后一个学年,原则上不少于12周。

第三章责任要求第五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名。

2.指导教师要坚持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的原则,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毕业论文指导全过程,培养学生成为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良好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

3.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加强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加强对毕业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准确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严格把控毕业论文质量。

凡因指导教师把关不严或指导不力而出现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或制度处理。

4.需要联合校外其它单位(境内)开展毕业论文工作的,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校内指导教师进行指导。

第六条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在毕业论文工作中,应刻苦钻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学生应尊重指导教师,定期汇报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虚心求教并接受指导。

3.学生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投资项目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投资项目设计工作,提高设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投资项目的设计工作管理。

第三条设计工作计划设计工作计划应在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并与各相关部门共同制定。

设计工作计划应包括设计任务、工作时间节点、工作内容、资金预算等。

第四条设计工作组织项目单位应根据设计工作计划,成立相应的设计工作组织机构,并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设计工作组织机构应包括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设计人员等。

第五条设计任务书项目单位应根据设计工作计划,编制设计任务书,明确设计任务的具体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质量要求等,并将任务书发放给设计单位。

第六条设计单位选择项目单位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工作。

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设计实力和经验,并同意按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进行工作。

第七条设计要求设计单位应按照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进行设计工作,确保设计的可行性、经济性和安全性。

设计工作应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并及时解决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八条设计文件审查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工作后,应将设计文件提交给项目单位进行审查。

项目单位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符合要求。

审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设计单位。

第九条设计变更管理在设计过程中,如果需要进行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和项目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变更管理。

设计变更应经过深入研究和论证,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设计文件归档设计工作完成后,项目单位应将设计文件归档保存,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设计文件的保存应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档案,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对设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符合要求,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设计单位和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并按要求整改不足之处。

第十二条处罚与奖励对于设计工作不认真负责、不按要求进行的个人或单位,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设计工作质量较好、效果明显的个人或单位,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

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组织与管理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旨在使学生受到理论联系实际的综合训练,培养学生初步掌握解决生产实际问题及科学研究的能力。

主要包括: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和资料收集的能力;分析、制订设计或实验方案的能力;设计、计算和绘图的能力;实验分析和研究能力;数据处理、综合分析、总结提高和编制设计说明书及撰写论文的能力等。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分管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学院、系(教研室)分级实施。

第四条教务处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范等相关文件。

(二)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三)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指导。

(五)负责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监控。

(六)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学校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结合本院专业特点,制定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实施规范”及“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等具体实施文件。

(二)检查、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四)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院级信息维护及管理工作。

(五)为毕业论文(设计)提供有效保障;(六)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

第六条系(教研室)主要职责:(一)落实毕业论文(设计)任务,选聘校内外指导教师,审议并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二)监督、检查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

(三)组织实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

第三章指导教师第七条指导教师是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组织者和指导者,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实际的设计、实验或研究工作经验。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设计单位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设计单位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及管理方式,确保设计单位的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保证设计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第二条设计单位应当依法进行设计活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二章设计单位的组织结构第三条设计单位应当设立合理的组织结构,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设计单位的组织结构应当包括以下部门:1. 总经理室:负责制定设计单位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并监督各部门的工作。

2. 技术部:负责设计项目的技术研究和技术支持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3. 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设计单位的人员,保证设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4. 财务部:负责设计单位的财务管理和预算控制工作,确保设计单位的经济运转。

第四条设计单位应当配备合适的人员,包括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设计经验的设计师、工程师等。

设计单位应当为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培训机会,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三章设计单位的职责分工第五条设计单位的职责分工应当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进行合理安排,确保设计工作的高效和质量。

第六条设计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1. 参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阶段,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建议。

2. 编制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相关设计文件。

3. 参与项目的施工过程,提供设计变更和技术指导。

4. 进行设计成果的验收和整理,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设计合同和相关规范要求,保证设计成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可行性,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设计单位的管理方式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设计工作的有序展开。

第九条设计单位的管理方式应当包括以下方面:1. 设立项目管理组织,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进度控制。

2. 建立设计文件管理系统,确保设计文件的安全保密和易于查找。

3. 实施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保证设计项目的质量和信用。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宏观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主修、辅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全学程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0周。

鼓励学院(系)提前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延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文字通顺,能反映学生掌握本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驾驭资料、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同一人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能相同或相近。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以中文撰写,经学院(系)同意,学生可用外国文字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一般执行《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学院确有必要可参考、国际通用标准制定适于本学科的规范,并报教务处备案。

原则上,学院各专业规范应当统。

第三章指导教师第十一条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

鼓励学院(系)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即双导师制)。

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应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或实务经验。

委托设计工作管理办法.doc

委托设计工作管理办法.doc

委托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草案)第一条根据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体制改革的需要,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完善规章制度,使规划设计工作进一步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建筑设计院作为独立法人单位,一般应承担以下工作:一、建筑设计(含总图规划、民用建筑设计、工业建筑设计等)、结构设计、采暖通风与给排水设计、电气及自动化设计;二、建筑、结构、工程地质、采暖通风、给水排水、电气及自动化的可行性技术咨询;三、工程图纸晒复印等任务。

第三条集团根据市场、用户需求及集团的工作需要,对设计院的设计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条开发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集团协助子公司完成项目的各设计阶段的工作。

第五条规划设计方案一般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要求方案有竞争意识,有突破创新,经反复论证,择优选用。

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可采用委托设计的方式,择优选用省内设计院,以便后期施工配合。

第六条集团协助子公司根据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选择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与之相符的勘察、设计单位,由子公司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要求设计单位向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

第七条子公司开发项目确定后,委托勘察部门进行工程地质勘察时,首先需办理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并签订工程地质勘察合同,按时提供必要的资料(包括地形图、总平面图、钉桩成果报告或提供相应的放线条件)。

地质勘察部门应在双方协商的期限内,完成工程地质勘察外业工作并向委托方提交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第八条要求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子公司作为委托方需参照《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国家物价局、建设部92价费字375号文件)向勘察部门支付勘察费用。

第九条子公司委托设计院进行规划设计时,需办理规划设计委托书和签订工程设计合同,并提供必要的设计资料:一、规划部门批准的设计条件通知书(含规划设计要点);二、征地地形图、管线接口图、规划红线图、地质勘查报告;三、给各专业的文字性设计要求(如:户型户室比、厅及厨房卫生间面积、厨卫设备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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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X集团市政工程
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提高设计服务,避免设计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及影响工期。

根据以往设计对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归纳以下几点。

1.为方便工程档案管理,今后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文件统一命名为:图纸会审纪要,格式见附表1。

2.统一设计变更编号和格式:XX工程总008雨水003,工程所有变更按照顺序编号总XX,后面是道路、雨水、污水、电力等各个专业的编号,格式见附表2。

3.收到设计委托书后,根据工程规模,双方协商约定出图时间,约定时间内提供施工图,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4.设计单位接到审图意见后,须及时对接审图单位,2天内回复完成,每超期一天需承担200元/天违约金。

5.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在会审前2天将图纸疑问发送至设计单位,提前熟悉图纸问题,会审10天内反馈电子版答疑,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答疑再次确认,确认无误后反馈至设计单位,设计单位5天内提供正式本答疑(交底),每超期一天需承担200元/天违约金。

6.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设计单位须及时配合处理现场问题,问题处理方案确定后2天内出具变更电子版,7天内
提供正式变更,每超期一天需承担300元/天违约金。

7.如出现下列问题需承担500元/处(次)违约金
7.1图纸中钢筋量、钢筋型号与钢筋工程量表中有较大偏差。

7.2永久性构筑物超出设计单位提供的征地范围线。

7.3相交道路高程设计出入,出现高差。

7.4充分进行现场踏勘,检查井现状描述有误的,如图纸中显示已建井,但现场未建。

7.5设计说明要求做法和详图做法不一致,平面图与剖面节点图位置不对照或不一致。

7.6设计图纸沟槽开挖未明确放坡系数、路口未设计竖向设计。

7.7施工范围不详细,如只明确快车道施工范围,未明确人行道施工范围。

8如出现下列问题需承担1000元/处(次)违约金
8.1与相交道路雨污水管道设计出现高差。

8.2设计单位提供最终CAD(PDF)版和盖章纸质版图纸不一致。

9如因设计单位原因造成返工处理等损失的,需按照损失程度赔偿损失,如造成超工程造价5%以上的损失,除赔偿外不再委托设计任务。

10设计单位有义务配合建设单位组织的会议现场踏勘
等,原则上工程设计人员需到场参加,如有特殊原因,可派相关专业人员参加,无故不得迟到或缺席,迟到10分钟内罚款100元/次;迟到10-30分钟内罚款300元/次;半小时以上视为缺席,无故缺席3次以上将不再委托设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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