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中学生年度奖学金奖励办法模版(四篇)

中学生年度奖学金奖励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为了激励和奖励中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的优秀表现,树立学习向上的良好氛围,推动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选标准1. 学习成绩优秀:学年末各科成绩连续2学期均排名前10%的学生可获奖学金;2. 品学兼优:学年末记录无违纪行为,并在各种学科及综合素质评价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可获奖学金;3. 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参与了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果的学生可获奖学金。
第三章奖项设置1. 学习成绩奖学金(1)一等奖:每年评选10名,奖励金额5000元;(2)二等奖:每年评选30名,奖励金额3000元;(3)三等奖:每年评选60名,奖励金额2000元。
2. 品学兼优奖学金(1)一等奖:每年评选10名,奖励金额3000元;(2)二等奖:每年评选30名,奖励金额2000元;(3)三等奖:每年评选60名,奖励金额1000元。
3. 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奖学金(1)一等奖:每年评选10名,奖励金额3000元;(2)二等奖:每年评选30名,奖励金额2000元;(3)三等奖:每年评选60名,奖励金额1000元。
第四章评选程序1. 学习成绩奖学金:按照学年末各科成绩进行综合考评,连续2学期排名前10%的学生进入初选名单,经教学评选委员会审核并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2. 品学兼优奖学金:作为初选的前提条件,学年末记录不得有违纪行为。
根据各种学科及综合素质评价表现突出的学生进入初选名单,经教学评选委员会审核并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3. 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奖学金:学生自愿参与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进入初选名单,经教学评选委员会审核并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4. 最终获奖名单将通过学校网站、校园电子公告栏等途径进行公示,并向获奖学生发放获奖通知书。
第五章奖励管理1. 奖学金奖励经费由学校进行统一安排,不得使用公共经费。
2. 获奖学生可自主选择奖金使用方式,可用于学习用品购买、课外活动费用、辅导班学费等。
学校规章制度学生表彰奖励实施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表彰奖励施行方法为贯彻中学生全面开展的教育方针,营建良好学风、班风,树立典型典范,鼓励学生创先争优、比学赶超,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德智体美综合素养,依照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一、评选对象评选表彰的对象为我校在校所有学生二、奖项设置、评选条件及名额(一)单项表彰:共设14项,除艺术之星、体育之星、优秀播音员及优秀学生会干部四项外,其它各项每个工程每班一人。
1、科技创新奖:在科技创新活动中表现突出,参加科技竞赛成绩优良者。
2、自强自立奖:(1)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好学,自立自强,开辟进取;(2)生活艰辛朴素,吃苦耐劳,能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3)尊师爱友,关怀学校、班级事务,主动参与学生工作。
3、文明之星:严格落实中学生日常行为标准,文明守纪、热爱集体,期末思想品德评定优秀者。
4、艺术之星:在文艺活动及各类竞赛中,积极参加排演活动,对传播精神文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有明显奉献。
(音乐6人、美术6人。
专业教师推荐)5、体育之星:体育成绩突出,在校级以上运动会上成绩优良者。
(6人,专业教师推荐)6、劳动之星:热心班级、学校事务,劳动积极者。
7、治理之星:积极参与学校事务和班级治理工作,组织才能强,方法妥当,工作成绩突出者。
8、环保之星:保护环保设备,节约能源,讲社会公德。
9、团结友爱之星: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在学生中得到一致好评。
10、助人为乐这星:乐于为别人效劳,办实事,有合作精神,在学生中有较好的群众根底,遭到师生的普遍好评。
11、优秀共青团员:思想品德优秀,学习刻苦努力,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热爱集体,文明守纪,能起到团员的榜样带头作用,同学中威信较高。
优秀共青团员每班评选1人。
12、学校小卫士:保护学校公共财物,保护花草树木,关怀集体,敢于同在课桌椅、校建筑物上涂抹刻画、爬窗台、破坏学校卫生用品及各种设备、损坏门窗、攀树折花等不良行为作斗争。
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学生奖励实施办法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促进我校的校风、学风建设,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学校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突出精神鼓励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对于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锻炼身体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将依据本实施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学生奖励种类和方式第四条学校设立以下个人奖:(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奖;(二)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单课成绩优秀奖”、“思想品德优秀奖”;第五条学校设立以下集体奖:(一)“优秀班集体”奖、“文明班级”奖、;(二)“文明寝室”奖。
第六条学校对获得上述奖励的个人与集体采用以下方式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授予荣誉称号;(二)通报表彰;(三)颁发奖状或证书;(四)颁发奖金或纪念品。
第七条凡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并为学校赢得荣誉的集体或个人,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具体实施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章奖励条件、比例第八条“三好学生”评奖条件、比例(一)在册的全日制教学班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和学校集体活动;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平时表现突出,追求进步;有当代大学生的基本素质修养,立志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贡献;品行端正,深受同学、老师、社会的一致好评;品德操行优秀。
(三)热爱本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年度内无补考,一学年中病事假不超过8学时;学习成绩平均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小学生奖励制度实施办法

88888888小学
学生学习奖励制度实施办法
一、依据:本校行政会议决议实施。
二、目的:
1、以积极鼓励取代消极体罚,养成学生良好行为。
2、以奖卡(奖)为增强物,鼓励学生在行为、习惯、态度及学业各方面求取进步。
3、培养学生荣誉心,得以在自我勉励、自我约束中健康成长。
4、启发学童潜在能力培养其进取向上的精神。
三、办理原则:
1、强调立即奖励原则,发挥实时效应。
2、强调公开办理原则,树立参照楷模。
3、强调人人参与原则,激发团队共识。
四、奖励内容:
(一)校内活动
(二)校外比赛
五、核奖权责:
1、承办人员提报教导处,由教导处主任统一核发。
2、颁授人在奖励卡上签章,并签注日期及优良事迹。
六、奖励卡兑换办法:
1、奖励卡(奖)以年段竞赛,取前10名发给礼物与奖状。
2、期未获得前10名学生依照其奖卡数量兑换礼物与奖状。
3、奖卡(奖)于每学期末兑换完毕,不得累积。
七、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补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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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参考,感谢您的支持)。
2023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2023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激励学生积极投入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学生奖励分为学科奖励和综合素质奖励两类。
第三条学科奖励主要针对学生成绩优秀者,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档次,同时还可设立学科特等奖,最终奖励名额由学校决定。
第四条综合素质奖励主要针对学生综合素质突出者,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干部、社团骨干、优秀志愿者等。
综合素质奖励可以适当增加其他奖项,最终奖励名额由学校决定。
第五条学生奖励的评选主要依据学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考核,学生需具备一定的学业成绩,并在综合素质方面有明显优势。
第六条学生奖励可以采取分级评选的方式进行,设立初评、复评等环节,以确保评选公正、公平。
第七条学生奖励的评选结果将及时公布,并向受奖学生进行表彰授奖。
第八条学生奖励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授予学生的有效期为一学年。
第九条学生奖励的执行机构为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奖励申报、评选、授予等工作。
第十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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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奖励办法范文

学校学生奖励办法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学生的教育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学生奖励是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态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重要手段之一。
因此,学校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学生奖励办法,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培养机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目标学校学生奖励办法的目标是激励学生在学习和社会活动中表现出色,树立良好的品德,培养积极的学术态度,以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奖励类型1. 学业奖励:针对学生在学业方面的优异表现,可以设立奖学金、优秀学生奖、文化科技大赛奖等,激励学生在学术上取得优异成绩。
2. 品德奖励:针对学生在品德方面的优秀表现,可以设立道德模范奖、优秀班干部奖等,以树立学生正确的道德价值观。
3. 素质奖励:针对学生在素质方面的突出表现,可以设立艺术、体育、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奖励,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奖励标准1. 学业奖励标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术竞赛获奖情况进行评定,奖励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不同级别。
2. 品德奖励标准:根据学生的品德表现进行评定,突出表现的学生可以获得道德模范奖、优秀班干部奖等。
3. 素质奖励标准:根据学生在艺术、体育、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设立相应奖项。
五、奖励评审1. 学业奖励评审:学业奖励应由学校教务处、班主任和学科教师共同参与评审,确保公正公平。
2. 品德奖励评审:品德奖励的评审应由班主任、校团委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组共同参与,共同商讨决定。
3. 素质奖励评审:素质奖励应由学校相应部门、专业教师和相关社团组织参与评审。
六、奖励公示学校应定期公示奖励情况,及时通知受奖学生和其家长,并在校内树立奖励榜样,激发其他学生的学习动力。
七、奖励材料1. 学生奖状:对于获得奖项的学生,学校应颁发相应奖状,以资鼓励。
2. 奖金:对于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学校应发放奖金,以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
3. 物质奖励:对于获得素质奖励的学生,学校可颁发奖品,以奖励学生的努力和突出表现。
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大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营造良好学风、班风,树立典型榜样,激励学生创先争优、比学赶超,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设立的各项学生奖励申请、评选和发放。
第二章奖励项目、等级、比例第三条学校奖励项目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奖学金,“双自标兵”奖学金、科技创新先进个人、科技创新标兵、社会工作先进个人、军训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十佳优秀大学生、十大自强之星、优秀寝室、十佳优秀寝室、十佳学习标兵、十大考研标兵、优秀毕业生、毕业生启航奖和优秀实习生。
第四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奖励1600元/年,比例为在校本专科生总数的3%;二等奖每人奖励800元/年,比例为在校本专科生总数的10%;三等奖每人奖励400元/年,比例为在校本专科生总数的20%。
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本专科生。
第五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奖励1600元/年,比例为在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总数的10%;二等奖每人奖励800元/年,比例为在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总数的15%;三等奖每人奖励400元/年,比例为在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总数的25%。
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少数民族预科学生。
第六条十佳学习标兵奖学金名额10人,每人奖励500元/年。
奖励在专业学习或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第七条科技创新标兵名额10个,每个集体或个人奖励500元/年,奖励在各类科技创新竞赛和创业创新中表现优异的集体或学生个人。
第八条社会工作先进个人的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
第九条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20%,十佳学生干部在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十佳学生干部名额10人,奖励300元/年,奖励在校学生干部中表现优异的学生。
第十条先进班级的比例为参评班级总数的10%,优良学风班级在先进班级中产生,优良学风班级名额10个,奖励500元/年。
中学奖学金实施办法范文(三篇)

中学奖学金实施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中学生的学习进步和全面发展,提高中学教育的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学奖学金分为学业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艺术特长奖学金和体育优秀奖学金。
奖学金的评选与发放按照公正、激励、规范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中学奖学金评选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包括学术成绩、科技创新能力、艺术特长和体育优秀等各方面的表现。
第四条中学奖学金的资金来源包括教育经费和社会捐赠等。
第五条中学奖学金的评选、发放等具体事项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负责。
第二章学业奖学金第六条学业奖学金是对学生学习成绩优秀的奖励,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第七条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标准按照学生的学期成绩、课外科研活动和学术竞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第八条学业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包括学生自愿申请、学校评议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等环节。
第九条学业奖学金的发放按照学期进行,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结果在新学期开始前公布。
第十条学业奖学金的发放金额根据学校奖学金预算和学生的评定结果确定,一、二、三等奖学金的金额分别为1000元、800元和500元。
第三章科技创新奖学金第十一条科技创新奖学金是对学生在科技创新方面成果显著的奖励,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第十二条科技创新奖学金的评选标准按照科技创新项目的研究成果、论文发表和参加科技竞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第十三条科技创新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同学业奖学金的评选程序。
第十四条科技创新奖学金的发放金额根据学校奖学金预算和学生的评定结果确定,一、二、三等奖学金的金额分别为1500元、1200元和800元。
第四章艺术特长奖学金第十五条艺术特长奖学金是对学生在艺术方面表现突出的奖励,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第十六条艺术特长奖学金的评选标准按照学生在各种艺术表演、比赛和评比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考量。
第十七条艺术特长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同学业奖学金的评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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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一、三好学生奖励办法
1、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必须是有学籍在校生;
(2)各科成绩(或平均学分绩)均在85分(省级90分)以上;
(3)各项体育成绩均达到国家标准;
(4)思想道德、行为、言语、公益活动有良好表现;
(5)评选年度内无违纪表现和违纪记录。
(6)评选年度内宿舍卫生检查中无不合格记录;
2、三好学生评选方法:
(1)经班级评选(可个人申请经班级评选)推荐,将
评选结果上报系;
(2)各系对所报三好学生进行评审后,将评选结果报学生工作部;所报内容包括:班级、姓名、事迹、系领导签字,以A4纸打印,同时报电子数据(可发送电子邮件);
(3)评选比例:各系部三好学生比例为12%。
省级比例按省教育厅通知执行。
省级三好的评选应在各系部三好评选的基础上进行;
3、奖励方法
(1)在全校进行表彰,并授予“三好学生”证书;
(2)填写“三好学生”登记表并装入本人档案;
二、优秀学生干部奖励办法
1、评选标准:
(1)必须是有学籍在校生;
(2)各科成绩(或平均学分绩)均在75(省级80)分以上;(3)思想道德、行为、言语、公益活动有良好表现;(4)工作积极主动、效率高、工作方法得当、成绩突出。
(5)评选年度内无违纪表现和违纪记录。
(6)评选年度内宿舍卫生检查中无不合格记录;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法:
(1)经班级评选(可个人申请经班级评选)推荐,将评选结果上报系;
(2)各系部对所报优秀学生干部进行评审后,将评选结果报学生工作部;所报内容包括:班级、姓名、事迹、系部领导签字,以A4纸打印,同时报电子数据(可发送电子邮件);
(3)评选比例:各系部优秀学生干部为4%,省级比例按省教育厅通知执行。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应在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基础上进行;
3、奖励方法
(1)在全院进行表彰,并授与“优秀学生干部”证书;(2)填写“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并装入本人档案;
三、先进班集体
1、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标准
⑴具有良好的班风班纪,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团结友爱,朝气蓬勃,遵守校规校纪.
⑵全班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气氛浓厚,专业思想稳定,专业成绩突出.
⑶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获奖次数多,名次突出.
⑷班集体团结向上,班干部团结协作,以身作责,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本班学生无严重违纪行为的(无留校察看及开除学籍处分);且学生受处分率不得超过5%;
(6)宿舍卫生评比优秀率90%以上;且无不合格及通报批评记录。
2、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0%.
3、评选办法
先进班集体由系部推荐,学生处审核后批准.
3、奖励方法:
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每班奖励班费200元,并发奖状,班主任发荣誉证书;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的奖励班费500元,并发奖状,班主任发荣誉证书,年度优秀班主任、辅导员评比直接评为优秀;获得国家级先进班集体的奖励班费1000元,并发奖状,班主任发荣誉证书;年度优秀班主任、辅导员评比直接评为优秀。
四、其他激励性奖励
1、凡是在校内外获得他人或单位、集体表扬,有较大的积极、正面影响,有助于弘扬正气、倡导文明风尚的行为,学校根据情况授予适当荣誉、给与适当奖励,并记录在册装入本人档案。
2、由各系(部)向学管处推荐并上报证明资料,经学管处审核批准后,上报分管校长,学校批准后有效。
附加说明:
1、评选比例不可四舍五入。
2、学工部将审批合格的名单在全校公示,三日内如有人提出异议,则再进行考核,如果确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则取消该生荣誉,并且对该系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则所授予荣誉生效。
学生管理处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