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服务顺德区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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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3.04.19•【字号】粤国土资利用发[2013]123号•【施行日期】2013.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3〕123号)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省土地开发储备局、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为进一步加强对土地估价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地价管理工作,维护土地市场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土地估价报告电子化备案制度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行电子化备案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35号)要求,我省已于2013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土地估价报告电子化备案制度。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省估协)要依托“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严格执行土地估价报告电子化备案制度,进一步加强土地估价行业管理,规范土地估价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为。

(一)落实专人负责。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熟悉地价业务的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内土地估价报告的电子化备案管理工作。

省估协要安排专门人员,督促指导省内土地估价中介机构实行土地估价报告电子化备案。

(二)加强人员培训。

省估协应加强对省内土地估价中介机构的指导,组织专题培训,制作“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使用手册,确保备案系统顺利运行。

(三)强化日常监管。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相关业务涉及土地估价报告的,须严格审核土地估价中介机构提交的土地估价报告是否经“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备案并取得电子备案号,未经电子备案或土地估价报告内容与电子备案内容不一致的,不能作为办理相关业务的依据。

(四)建立和完善备案台账及抽查评议制度。

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基准地价修正、成本逼近)

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基准地价修正、成本逼近)

土地估价技术报告(转载“评估师信息网”网页)第一部分总述一、估价项目名称***评估师信息网***先生抵押土地使用权价格估价。

二、委托估价方委托估价方:***评估师信息网***先生地址:广东省佛山市xxxx号联系人:***评估师信息网***联系电话:0757-833xxxxxx三、受托估价方委托单位:佛山市XXX会计师事务所地址:佛山市执业范围:佛山市范围执业注册号:C------佛10资格证书获得时间:2002年12月四、估价目的为委托估价方***评估师信息网***先生用土地使用权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提供参考价值。

五、估价依据(一)有关法律、法规、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关于公布佛山市区国有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佛府[2002]70号);(4)《关于印发<佛山市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管理规定>的通知》(佛府[2001]023号);(5)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其他法规、文件。

(二)有关技术标准(6)新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01)及其附录《土地估价报告规范格式》;(7)《佛山市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应用指南》(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三)其他(8)《佛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9)《佛山市统计年鉴》;(10)《佛山市土地资源》;(11)委托估价方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12)估价人员现场勘查、调查、收集的相关资料。

六、估价基准日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七、估价日期二○○四年九月二日到二○○四年九月五日。

八、地价定义根据地价估价技术规程和本次估价项目的具体要求,此次估价的价格是指估价对象在2004年8月31日,估价对象现用途为工业,本次估价设定为工业用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即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及宗地红线内“一平”(场地平整)条件下,设定土地使用年期为47.8年,土地类型为出让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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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互联 网出口线路租用(TC2022(SD) WZ0009)结果公告
i 顺德 APP 运维项目-中标结果公 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有限公司佛山市分 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顺德区分 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广东有限公司佛山 分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有限公司佛山市分 公司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未公示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3~2023-02):
项目数(个)
59
同比增长:43.9%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5653.65
同比增长:82.5%
平均金额(万元)
¥106.67
同比增长:20.5%
近 1 年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招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互联网安全服务 信息系统 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 家具用具行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10 个、6 个、4 个。其中互联网安全服务 电信 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2024.82 万元、1145.52 万元、930.40 万元。 近 1 年(2022-03~2023-02):
建设项目结果公告(包 2)

顺德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顺德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顺德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为规范我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市场形成机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1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顺德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日顺德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市场形成机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1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

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独栋、双拼、联体等类型的住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三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新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其物业服务项目应包括综合管理服务、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等五项。

并根据服务内容、要求不同分为五个服务等级。

物业服务费为五项服务收费的总和。

各项服务可选择相同的服务等级进行组合,也可以选择不同的服务等级进行组合。

第四条前期物业服务阶段的住宅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或者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区物业主管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

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可在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内,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参考《顺德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协商确定新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并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和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信息管理系统-最新资料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和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信息管理系统-最新资料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和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信息管理系统基准地价是我国城市地价管理和土地市场管理的重要科学依据。

由于基准地价是城市规划控制范围内各个土地定级单元或者用地类型区域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其评定工作涉及面广,并且是在大量土地和房地产交易价格样点资料的基础上, 通过统一地价内涵, 进行交易情况修正、时间修正、区域因素修正和个别因素修正后完成的。

如果没有充分的资料积累, 每次基准地价更新将是一个耗时长, 需要投入人力多的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 国内的主要城市和重点地区需要根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技术规范》建立地价监测点的, 并定期上报地价动态变化情况, 目的是全面、准确地掌握地价数据分析地价变化趋势, 为宏观调控土地市场提供决策依据。

这是一项长期日常工作,需要不断收集地价变化的相关资料,并按季/年汇总上报。

建立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 使城市土地价格资料的采集、汇总和整理系统化和制度化。

有了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不仅可以掌握每个地价监测点的地价水平, 也可以其为基础进行地价指数的编制,这就为基准地价更新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基准地价可以方便地利用地价监测点价格和相应的地价指数进行更新。

因此, 有必要构建一个计算机系统,用于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资料的输入、汇总、整理, 并将监测点的地价资料作为基准地价更新的一部分数据来源,配合基准地价更新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快速完成城市基准地价更新。

1 软件系统1.1系统概述整个系统实际上包括地价动态监测和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两大部分:(1) 地价动态监测包括地价区段划分/ 变更、监测点设立/ 变更、交易样点设立/ 变更、监测点和交易样点价格评估、区段和级别平均地价计算、级别、区段及监测点地价指数计算、土地供需信息采集、房屋供需信息采集、相关社会经济指标信息采集以及季/ 年报告和表格的生成等。

(2) 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包括地价控制点的布设、网格点基准地价的计算、等值线图的绘制、级别划分、级别/区片/各种用途等地价计算、各种地价指数计算、地价分析所需要的地价水平剖面图、直方图的生成等。

2024年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三篇)

2024年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三篇)

2024年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XXXXX甲方: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局(以下简称委托方)地址:佛山市顺德区XX街道XX号联系人:XXX电话:XXXX电子邮箱:XXX乙方:监理机构名称(以下简称监理方)地址:XXX联系人:XXX电话:XXXX电子邮箱:XXX鉴于乙方具有合法的监理资质和能力,并愿意接受委托方的委托进行工程监理工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合同目的根据委托方的要求,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开展项目的监理工作,保证工程的合法合规并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监督。

第二条合同范围1. 这份合同是对委托方与乙方之间工程监理工作的约定,是双方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明确,亦是工程进度的控制和工程质量的保证。

2. 合同的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施工图设计的审核、工程质量检验和验收、工程进度的监督、工程变更的管理等。

第三条工作义务1. 委托方的义务:(1)提供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2)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和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资料;(3)按照乙方的监理要求提供相关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工地相关进出通行证、提供必要的施工现场或设备的检测条件等。

2. 监理方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和标准进行监督;(2)制定监理计划、监理报告和工程变更管理计划;(3)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3)审核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质量控制方案等相关文件,并及时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4)对工程施工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地安全;(5)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6)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工程验收,并出具相关的验收报告。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 监理方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XX万元(大写:人民币XX万元整),服务费用不含税。

2.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委托方将按照合同金额的30%支付给监理方作为预付款;(2)工程完工后,监理方开始进行完工报告编制,并向委托方递交监理报告,委托方审核完毕后支付剩余款项。

基准地价调整有关事项说明

基准地价调整有关事项说明

附件1基准地价调整有关事项说明一、本次调整的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包括蓬江区、江海区和新会区全域,总面积为1818平方公里。

二、本次基准地价同时采用网格点价、区段价、级别价和商业路线价的形式予以表示,并以土地级别图、商业路线价图及文字说明予以公布,详见《江门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标准》(附件2)、《江门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图》(附件4)。

三、市区各类需补缴地价的用地,其具体计价办法及适用范围按《各类用地补缴地价计算方法》(附件3)执行。

四、本次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分为商业、住宅和工业三大类:(一)商业:即商服用地,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含各种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及其他商服用地。

(二)住宅:即城镇住宅用地,指城镇用于生活住宅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

(三)工业:即工矿仓储用地,指主要用于工业、采矿、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工业用地含工业生产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采矿用地含各类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等;仓储用地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除上述三类用地外,参照相邻城市的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对其他用途用地按以下标准确定其适用的基准地价类别及相应修正方法。

具体详见下表:[表一-1] 江门市区土地二级分类用途地价水平确定参考表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的用地,其用途可参照相关或相近用地的用途确定。

符合《划拨用地目录》(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第9号令) 的建设用地项目,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五、本次各类用途基准地价内涵如下表所示:[表一-2] 各用途基准地价内涵六、特定路段临街的商业用地,在标准深度10米(路边首重建筑物边线起计进深10米)范围内的区域,其商业地价执行所在路段的路线价标准;标准深度以外区域的地价执行所在地段网格点基准地价标准。

七、宗地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用途的,分别按不同用途面积和标准计算后,再合计总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1.4 大额项目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1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粤视会”视频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会议服务租赁(2022-202...
设厅
1341.9
2022-06-07
2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信息系统运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维 2022 年项目
设厅
1341.9
2022-05-16
3
分地区主要项目
(1)广东(33)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1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粤视会”视频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会议服务租赁(2022-202...
设厅
1341.9
2022-06-07
2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信息系统运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维 2022 年项目
设厅
1341.9
2022-05-16
375.0
2022-04-29
6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屋建筑与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政府监... 设厅
374.0
2022-06-28
7
2022 年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产分片区专项巡查(珠三角 6...
设厅
350.0
2022-06-09
8
2022 年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6 日 生成
3 / 12
2.1 代理项目主要系统分布
重点项目
(1)建设系统(31)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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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顺德区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服务采购项目顺德区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服务采购项目(SD09041)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3.1项目简介2007年12月,顺德区完成了2007年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且建立了我区地价动态监测及基准地价更新信息管理系统。

该系统将宗地评估自动化,通过设定评估参数批量处理监测点的地价评估,将地价监测点资料建库管理,同时利用监测点数据建立控制点体系,插值生成网格点基准地价,实现基准地价的快速更新。

该项工作已通过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专家组的验收。

地价动态监测及基准地价更新是壹项长期的工作。

建立季度地价动态监测数据更新和年度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制度,保证基准地价数据的现势性,有利于政府及时掌握土地市场的动态,为宏观调控土地市场提供决策依据,也有利于广大群众更直接地了解比较准确的市场地价水平,有效保障土地使用者的合法土地收益。

因此,为了确保该项工作长期、持续、稳定地开展,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佛国土资字〔2007〕453号)文件精神,于2007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顺德区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且制定2009-2011年顺德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整体工作计划和项目需求,进行壹次性招标确定中标人。

2.3.2工作范围顺德区年度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覆盖范围为顺德区行政辖区约806平方km。

2.3.3工作内容1.城市土地的分类定级(每年度提交壹次)按照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01)的要求,于上壹轮已完成的城市土地定级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新壹轮的定级更新工作。

包括综合定级和分类定级,分类定级按照商业、住宅、工业三类用途定级,其中住宅用途须将单家独户用地单列定级。

2.价格区段或区片的调整和定价以采购人提供的城市地形图作为工作底图,于土地级别基础上,主要依据近壹年来土地条件、利用情况、土地开发程度以及房价水平等方面的变化情况调整上壹年度的价格区段或区片,合且宗地条件、价格水平趋于壹致的区片,分割宗地条件、价格水平变化差异较大的区片,根据本年度的市场情况重新设定区段或区片的土地价格,且分用途进行制图。

3.更新、调整城市土地价格动态监测点(每年度提交壹次)(1)为了保证地价动态监测点分布的科学性、完整性,保证地价动态监测体系能全面反映和控制顺德区城市地价动态变化情况,于上年已完成的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成果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调整包括对原有监测点的价格调查、监测点的删除和添加,调整后商业、住宅、工业三种用途监测点总量不低于2207个:①壹级监测点:不少于1000个;②二级监测点:不少于1207个。

每壹年度对壹级监测点的调整数量不得超过100个。

(2)针对特殊的自然因素、人文因素、基础设施因素等造成的地价分布不连续性以及城市壹些区域交易样点稀少而难以挑选实际监测点的情况,需由中标人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3)地价动态监测的最终成果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城市土地价格调查项目成果验收办法及标准》,满足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需要。

中标人应根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技术规范》的要求,遵循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建立的原则和方法,且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测算地价监测点地价。

(4)壹级监测点地价数据更新频率为每季度壹次。

4.更新网格点基准地价(每年度提交壹次)运用已建立的顺德区地价动态监测及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当年网格点基准地价的快速更新。

5.编制地价指数根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技术规范》的要求及顺德的实际情况,每半年编制顺德区地价指数,通过地价指数反映城市地价变化情况,分析地价变化发展趋势。

地价指数应包括按土地用途分类的地价指数和综合地价指数。

6.利用GIS空间分析技术对顺德重点区域地价进行分析研究且出具成果。

(每年度提交壹次)7.完善、升级顺德区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信息管理系统结合实际工作中的需要,对系统的部分功能进行修改、更新:(1)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对基准地价更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GIS平台(GIS 平台由采购人提供)、操作界面及功能的升级,使其界面更人性化,操作更为方便;(2)增加国家级地价动态监测模块,对国家级地价动态监测点实行图形、数据单独管理,便于日后和国家级的系统对接。

(3)增加基准地价成果图的编制功能。

(4)升级完成后维护至本项目服务期满。

8.基准地价成果应用系统的开发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应用需求,开发触摸屏系统软件,方便群众能够于触摸屏中通过输入宗地号定位到宗地且查询出该宗地的基准地价。

验收合格后维护至本项目服务期满。

2.3.4工作程序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根据项目需求,提交2009-2011年整个项目期间的技术方案和工作方案,拟订3年的工作计划;每年均按以下工作程序开展工作:1.提交项目年度技术方案和工作方案;2.由采购人主持,邀请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技术和工作方案评审;3.提交项目技术方案和工作方案的初稿;4.完成项目全部成果资料的交接,采购人进行初步验收;5.根据采购人和技术方案的要求,对初步提交成果进行修改完善;6.采购人主持举行听证会;7.项目成果正式提交,由上级有关部门和采购人主持正式验收。

2.3.5技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1990〕55号令);4.《广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国土厅、物价局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价格管理的请示的通知》(粤府〔1993〕117号文);5.《广东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实施办法》(粤府〔1992〕163号);6.《城镇土地估价规程》;7.《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技术规范》;8.国家、省、市及地方有关的法、政策、文件。

2.3.6项目成果1.专题方案(均需提供纸质成果和电子文档)(1)顺德区20XX年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2)顺德区20XX年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方案;(3)顺德区20XX城市地价情况分析方案;(4)地价指数成果汇编及编制的技术路线和编制方法;(5)顺德区20XX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及成果应用指南。

2.图件成果(提供电子版图件)(1)土地级别图;(2)土地价格区片图;(3)网格点基准地价图;(4)地价监测点分布图;(5)地价监测点实物照片。

3.计算机软件成果(1)监测点数据库;(2)更新升级后的信息管理系统;(3)触摸屏系统软件,包括数据字典、源代码、使用说明书等。

4.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所有原始调查资料。

5.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的其他关联成果。

2.3.7技术要求项目工作过程、工作方法采用的技术路线以及项目成果等必须符合和满足国家关联规定和实施方案的规定。

项目工作过程中的工作方法和技术、评价指标的选取、参数的确定以及计算模型的建立等必须符合顺德当地实际;项目方案必须全面、系统,能够为利用地价监测资料进行基准地价更新、地价预测预警、地价指数编制、地价信息发布、地价辅助决策等工作,为提高顺德区地价管理水平和效率提供服务。

2.3.8实施要求1.本项目实行整体设计、分年度实施。

2.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组建专门的管理和执行机构,且安排5名或之上具备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的专业人员参和项目的实施。

2.3.9其他事项1.顺德区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项目需要不同层次的人员来支撑它的实施,中标人必须为采购人所指派的人员提供全面、系统的培训计划,该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中而不另行支付。

2.中标人应自备本项目使用的法规、标准和规划依据资料,该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中而不另行支付。

3.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10套每年的基准地价更新项目纸介质成果文本,该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中而不另行支付。

4.本项目有关专家评审费用均由采购人负责。

5.除采购人明确提供以外,本项目软件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第三方软件由中标人提供,开发平台及开发工具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6.投标人应按其技术方案的实际情况对应招标文件要求逐壹作出明确的应答,且详细说明。

合同主要条款1.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如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项目资金被取消、政府重大政策变更或调整等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工作进度:(1)2009年度基准地价更新:①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完成资料收集、技术和工作方案制定以及方案评审工作;②合同签订生效后120天内,提交项目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地价分析方案和成果图件的初稿,形成项目初步成果供采购人讨论、修改;③合同签订日后150天内全部成果正式提交完成且验收合格。

(2)2010-2011年度基准地价更新:每年的四月份前提交初步成果供采购人讨论、修改,上半年完成年度成果的验收工作。

(3)壹级监测点地价数据更新:每季度最后壹个月的10日之前提交本季度的壹级监测点地价数据更新成果。

(4)地价指数:每年度的6月30日及12月31日之前提交地价指数成果。

(5)完善、升级顺德区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信息管理系统:采购人提出需求后60天内提供成果交采购人使用。

(6)触摸屏系统软件: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开发,交付采购人使用,2010年6月30日前验收合格。

3.付款方式:(1)2009年:①年度初步成果提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每年报价的25%;②年度成果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每年报价的25%;③无违反合同约定的,于2009年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每年报价的50%。

(2)2010-2011年:①无违反合同约定的,当年三月份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每年报价的25%;②无违反合同约定的,当年六月份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每年报价的25%;③无违反合同约定的,当年九月份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每年报价的25%;④无违反合同约定的,当年十二月份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每年报价的25%。

之上合同主要条款为基本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则视为接受上述要求。

投标人可于此基础上作出优惠承诺和具体实施安排,以提高其投标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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