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实务-规划督察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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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城市规划师《规划实务》知识点整理(6)

2021年城市规划师《规划实务》知识点整理(6)

2021年城市规划师《规划实务》知识点整理(6)城乡规划实务考试概述一、城乡规划实务的考试内容城乡规划实务是指城乡规划师所从事的实际业务工作,包括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和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三大方面。

具体有城乡规划方案的编制、城乡规划方案的审核、城乡规划文件的拟定、城乡规划管理案件的处理、建设工程审批后的规划监督和竣工的规划验收、城乡违法建设的查处等实际业务工作。

《城乡规划实务》科目考试的目的是考核应试人员综合使用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的水平,理解、把握技术标准规范和国家政策的水平,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综合分析与协调的水平。

《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中,城市规划实务科目的考试大纲共有27条。

各部分的分配如下: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占14条,其中城乡规划的组织有2条,考纲的要求为熟悉。

城乡规划方案的评析占10条,此部分是考试的重点,在考试中占60%左右的分数。

城乡规划的审批和城乡规划的修改各占1 条。

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占9条:规划条件的拟定占1条,许可证件的核发占4条,行政许可的变更和延续占3条,规划条件核实占1条。

从历年的实体分布情况看,此部分规划条件的拟定和规划条件核实此部分考试的重点。

监督监察与法律责任占4条: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占1条,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占2条,法律责任占1 条。

每年的考试都有与此部分相关的内容,考题分布一般为1个题。

从以前的考试来看,城市规划实务考试共7道试题,其中涉及城市规划编制部分的内容4题,占57%; 涉及城市规划管理部分的内容为2题,占28%;其他1题是违法建设检查工作的内容,占15%,分值一般为除1道题目为10分外,其他6题为15分。

规划师管理与法规第十一章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知识点

规划师管理与法规第十一章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知识点

第十一章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包括:城乡规划的行政法制监督和城乡规划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第一节城乡规划的行政法制监督城乡规划的行政法制监督,是指享有监督权限的主体,对城乡规划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是否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

一、我国的行政法制监督体系在我国,行政法治监督有以下几种:1.权力机关的监督即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报告、调查、质询、询问、视察和检查等手段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全方位的监督。

2.司法机关的监督是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通过行政诉讼、行政侵权赔偿诉讼、执行、刑事诉讼、司法建议等手段,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审判、检察的活动。

3.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是由行政系统内的各级政府及其所属的各个工作部门之间,以及专门的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实施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包括:)层级监督。

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对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实施监督,以及依法享有行政复议的本级政府或上级主管机关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行政行为依行政复议程序实施的监督。

)专门监督。

即由依法设置的审计机关和监察机关对特定范围内的行政行为的监督,在我国是指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

4.政治监督即由各党派、各政治性团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如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政治协商制度等。

5.社会监督即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的一种不具法律效力,有重要意义的监督。

如社会舆论监督、新闻媒体监督、信访、申诉等。

这种监督虽然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

但它往往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监督(包括权力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监督)的重要信息来源。

二、行政法制监督的基本原则行政法治监督的基本原则是:(1)依法行使职权的原则;(2)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的原则;(3)在适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人人平等的原则;(4)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督察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5)专门工作和依靠群众的原则。

城市规划实务重点

城市规划实务重点

城市规划实务重点一、背景介绍城市规划是指对城市的发展进行系统性、综合性的规划和设计,旨在提高城市的居住环境、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

城市规划实务是指在城市规划过程中需要关注和解决的一些重点问题和实际操作。

二、城市规划实务重点1. 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城市规划实务中的重点之一是制定城市发展战略规划。

这包括明确城市的发展目标、定位和未来发展方向。

在制定规划时,需要考虑城市的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因素,并进行科学的分析和预测。

例如,根据城市的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确定城市的产业发展方向,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2. 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是城市规划实务中的另一个重点。

它涉及到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分配,以及土地用途的规划布局。

在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时,需要考虑城市的发展需求、土地资源的供应情况、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因素。

例如,将城市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如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和绿地等,以实现土地的最优配置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3. 城市交通规划城市交通规划是城市规划实务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它涉及到城市交通网络的规划和设计,以及交通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在制定交通规划时,需要考虑城市的交通需求、交通流量、道路状况等因素,并进行交通摹拟和优化。

例如,规划合理的交通网络,包括道路、公交、地铁等交通方式的布局和连接,以提高城市的交通效率和便利性。

4. 城市环境规划城市环境规划是城市规划实务中的另一个重点。

它涉及到城市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以及城市生态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在制定环境规划时,需要考虑城市的环境质量、自然资源的保护、生态环境的修复等因素。

例如,制定城市绿化规划,增加城市的绿地面积和植被覆盖率,以改善城市的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

5.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城市公共设施规划是城市规划实务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它涉及到城市公共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包括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的布局和供给。

在制定公共设施规划时,需要考虑城市的人口结构、需求变化、社会服务水平等因素。

城乡规划实务-规划督察知识点

城乡规划实务-规划督察知识点

规划督察四规划督察1.规划督察的内容1)对建设活动的监督检查验证有关土地使用和建设申请的申报条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有无弄虚作假。

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及时退回。

复验有关用地坐标、面积等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是否相符,如果不符,应该责令改正或重新补办手续。

2)对已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并放线的建设工程,履行验线手续。

若其坐标、标高、平面布局形式等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不符合,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该责令其改正。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施工过程中,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其建设活动进行现场检查。

被检查者应该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竣工验收。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参加城乡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检查建设工程屏幕不知、空间布局、里面造型、使用功能等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如不符合,应视情况提出补救和改正措施等。

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对辖区范围内城市的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对内部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玩忽职守、滥用权力、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立法机关的监督检查4)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有权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粗定期的检查,就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实施管理的执法情况提出建议,督促城市人民政府加以改进或者完善。

城市人民政府有责任就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

社会监督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将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各个环节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2.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检举和控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执法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建立切实有效的制度,听取意见、检举和控告,对有关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1)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已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准备交付发包人投入使用时,由发包人或者有关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规定,对该项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进行的检查、考核工作。

城市规划实务重点

城市规划实务重点

城市规划实务重点一、背景介绍城市规划是指为了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合理利用和整合城市资源,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

城市规划实务是指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实际操作和实施的具体工作。

本文将重点介绍城市规划实务的几个重点领域。

二、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是城市规划的核心内容之一。

它通过对城市土地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查和评估,制定出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方案。

其中包括确定城市各个功能区的位置、范围和规模,如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公共设施区等。

土地利用规划要充分考虑城市的发展需求、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平衡,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三、交通规划交通规划是城市规划实务中的另一个重要领域。

它主要涉及城市的交通网络规划、道路布局、公共交通系统规划等。

交通规划要考虑到城市的交通需求、交通流量、交通安全等因素,制定出合理的交通规划方案。

同时,还要充分考虑环保因素,推广绿色交通方式,减少交通污染和交通拥堵问题。

四、环境保护规划城市规划实务中的环境保护规划是为了保护城市的自然环境和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而进行的工作。

它包括城市绿化规划、水资源规划、垃圾处理规划等。

环境保护规划要充分考虑城市的生态平衡,保护珍稀植物和动物物种,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五、城市更新规划城市更新规划是为了改善老旧城区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功能而进行的工作。

它包括老旧城区改造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等。

城市更新规划要充分考虑城市的历史文化价值,保护历史建造和文化遗产,提高城市的文化品质和吸引力。

六、社区规划社区规划是为了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区的可持续发展而进行的工作。

它包括社区基础设施规划、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等。

社区规划要充分考虑居民的需求和利益,提供便利的社区服务和设施,提高居民的生活便利性和幸福感。

七、总结城市规划实务是城市规划过程中的具体操作和实施工作。

在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城市更新规划和社区规划等领域,都有各自的重点和要求。

城乡规划知识总结(二)

城乡规划知识总结(二)

城乡规划知识总结(二)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指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向单位或个人核发的
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主要包括的内容:建设工程审批,建设
工程审批后的管理,临时建设的管理。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申请开工的前提。

4.城市:一定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5.城市规划是指授权的国家机关为了满足城乡建设的现实需要与可
持续发展的要求,综合考虑土地、人口等自然资源以及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对城乡未来建设活动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预先安排与要求。

6.城乡规划的种类: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
村庄规划。

7.黑线: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控制线。

8.橙线:重大危险设施范围控制线。

9.城乡规划法的基本原则:坚持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
集约发展原则;遵循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坚持环保节能原则;关注民生原则;依法行政、依法公开原则;体现地方特设原则;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原则;确保安全原则。

10.违法建设是指建设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

11.法律的适用范围是指该法律规定的效力范围。

最新整理城市规划师《规划实务》知识点整理(10)

最新整理城市规划师《规划实务》知识点整理(10)

最新整理城市规划师《规划实务》知识点整理(10)城市规划师《规划实务》知识点整理(10)实例一在某大城市边缘的小河坝村委会为了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在村北约3330平米的用地上盖蔬菜大棚,蔬菜大棚占用了1500平米,经村委会集体研究,报镇政府同意,利用剩余1830平米建自用的工业厂房。

该市规划监察大队发现后,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等待处罚。

实例一评析1、村委会利用集体土地盖蔬菜大棚,进行农业生产,属于农业结构内部的产业调整,是允许。

2、而建设工业厂房则属于违法建设,因为该地区位于城市规划区用地范围内,按照城市规划法,规划区内任何建设活动,必须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才能建设。

3、建设工业厂房属于非农建设,虽然村委会报镇政府同意,但未经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未履行合法的报批手续,因此属于违法建设,应给予立即拆除。

实例二某城市20世纪90年代初期,城市供电紧张,市政府招商准备建设一座5万K W燃油发电厂,作为城市补充电源。

当时提供选址的用地经过比较只有靠近市区边缘的一处准备搬迁的工厂,但是该工厂周边是职工宿舍区,如果发电厂建设上马,势必会给临近的居住小区造成很大的污染,为此,市政府召开多次会议,各方意见争执不下,最后决定暂缓发电厂建设。

经过2年以后,该市通过省电网提供了足够的电量,彻底解决该市长期电力不足的困难。

实例二评析1、该项目选址,市政府还是考虑到了城市长期发展的需要,判断有严重污染的项目,即使近期有上马的必要,也还需要重点考虑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如果措施不当,或措施不配套,污染项目将会给城市带来长期严重的危害。

2、在项目选址上,首先应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统一安排,其次,应处理好近期利益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只有多方面比较,经过合法程序,采用科学方法,项目选址才会合理可靠,上述例子由于市政府采纳了专家的意见,采取了暂缓建设的计划,从而避免了拆迁和今后的重复建设。

实例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市区某乡政府协商,准备利用该乡的土地搞开发经营,经过协商,乡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了一份联合兴办公司的协议书。

第十二章_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章_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

精选2021版课件
24
案例
基本案情: 某市于1999年制定了该市的城市规划并上报有关部门得
到批准,但一直未对外公布。2008年经评估认为需要修改。 于是该市立即组织设计人员着手进行规划的修改,修改内容涉 及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完毕立刻向全市市民公布。
你认为为该市做法正确吗?
精选2021版课件
25
案情评析: (1)城乡规划,一经批准,就应向社会公布; (2)应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规划。 修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精选2021版课件
3
第一节 城乡规划监督检查的内容
• 2002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 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明确要求健全城乡规 划的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的引 导和调控作用。
• 《城乡规划法》专门设立“监督检查”一章,强化对城乡 规划工作的人大监督、公众监督、行政监督等多形式、多 层次的城乡规划监督检查体系。
精选2021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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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监督
许庆生同志的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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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上级检察院检察长能否否决下级人大选举出的 检察长人选?
在本案中,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就对郴州市 人大选举出的检察长的人选提出了异议,并向湖南省 人大常委会表达了自己的意见。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尊 重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意见,作出了不批准任命的 决定。在这个过程中,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没有越权, 直接否定郴州市人大的决议,而是向省人大常委会提 出了自己的意见;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亦没有不当地否 定省人民检察院的不批准建议。整个过程都合乎宪法 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的程序,这是法治进步 的一个具体而实在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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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督察四规划督察1.规划督察的内容1)对建设活动的监督检查验证有关土地使用和建设申请的申报条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有无弄虚作假。

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及时退回。

复验有关用地坐标、面积等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是否相符,如果不符,应该责令改正或重新补办手续。

2)对已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并放线的建设工程,履行验线手续。

若其坐标、标高、平面布局形式等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不符合,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该责令其改正。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施工过程中,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其建设活动进行现场检查。

被检查者应该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竣工验收。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参加城乡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检查建设工程屏幕不知、空间布局、里面造型、使用功能等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如不符合,应视情况提出补救和改正措施等。

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对辖区范围内城市的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对内部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玩忽职守、滥用权力、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立法机关的监督检查4)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有权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粗定期的检查,就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实施管理的执法情况提出建议,督促城市人民政府加以改进或者完善。

城市人民政府有责任就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

社会监督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将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各个环节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2.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检举和控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执法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建立切实有效的制度,听取意见、检举和控告,对有关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1)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已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准备交付发包人投入使用时,由发包人或者有关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规定,对该项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进行的检查、考核工作。

它是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对工程质量实行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拆房情况、地块面积、地块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停车泊位、绿地率、需配置的设施等内容是否按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和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建设的。

单体验收单体建筑的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建筑物主题工程和内外装饰全部完成;各种配套设施的管线、门窗、地面硬化、绿化全部完成;施工临时围墙、管理方、脚手架等设施拆除完毕,场地清理结束。

2)竣工验收程序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大小复杂程度,整个建设项目的验收可以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另个阶段进行;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工作报告。

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

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后,经过各单向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标、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违法行为的查处五违法行为的查处1)城乡规划的违法行为违法建设的检查与处罚是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审批后进行继续管理和检查未经审批进行建设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

自《城市规划法》实施以来,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建设工程统称为违法建设。

根据《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违法建设: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经批准的临时用地上进行永久性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未经批准的临时建设工程;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或擅自变更批准的规划设计图纸的建设工程;违反批准文件规定的临时建设工程;超过规定期限拒不拆除的临时建设工程;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违反职责和权限,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批准的建设项目。

以上七种情况,归纳起来就是八个字:无证(用地、建设、临时)、违证(用地、建设、临建)、逾期(临建——工棚、暂设等)、越权(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一般情况下,非法占用土地只有在开始进行建设活动时才能确定。

因此,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一经发现,首先应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活动,并按规划法的规定处理。

但是,也有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有的城市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违法建设工程,其违法用地由土地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有的城市依据《城市规划法》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违法建设工程和违法用地统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两种做法虽然有所不同,但都必须依法进行。

1)检查和处罚违法建设应掌握的原则依法查处。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查处;及时处理。

一经发现违法建设,就应当从速查处,及时到现场制止,责令违法建设立即停工,听候处理,以避免更大的损失;准确判断。

不仅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而且对违法情节和性质判断得当,处罚公正;公开处罚。

对违法建设的处罚全过程一定要公开,以接受社会监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对违法建设的处罚是一种教育手段,不仅要教育违法的当事人,也要对其他人起到教育作用,使当事人和其他人受到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

村镇规划的管理六村镇规划的管理1.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实施1)住宅的审批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设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镇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居委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审批程序办理。

2)乡镇、村企业的审批3)兴建乡镇、村企业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任务书或者其他的批准文件,向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选址定点。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须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后,建设单位方可依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审查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村庄和集镇的具体管理村庄和集镇的具体管理一般包括房屋管理、公共设施管理、村容村貌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

案例1.某市的市区东北部有一中外合资的电子企业,因产品销路好,急需扩建一条生产线。

企业提出在其厂区的东北角占用2公顷的农村村民住宅和部分农村企业用地,企业提出的用地在城市规划为工业用地。

试问,该中外合资的电子企业的用地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怎么办理手续?由于需要扩大用地范围恰为规划工业用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但需要将集体用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然后依照国有土地出让的有关规定办理出让手续。

2.某市的市区北部有一段古城墙,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划定古城墙内外各100米为保护区,只准绿化,不许建设,由园林绿化队管理。

有一投资者看中这块风水宝地,以每年支付I00万元的租金在离古城墙50米处投资建设五栋二层青瓦灰砖小别墅,在与绿化队签订了协议后,随即组织施工。

此时,被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监督检查执法队发现,责令立即停工。

试分析:这个工程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应该如何处理?参考答案:该工程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以属于违法建设。

该工程侵占文物保护用地,违反了城市规划法和文物保护法,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和文物保护,性质十分严重;责成投资者立即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地形地貌;对投资者处以罚款;没收绿化队所收租金,上交国库;建议园林绿化队的上级主管部门追究绿化队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并给予处分。

3.某市在其市区东部有一工厂,由于污染扰民而外迁,其原址12公顷用地依据城市规划改为居住区。

因其区位较好,外商愿以优惠条件受让,后经该厂研究选址中一家外商实施合资开发居住区。

试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接受该项目经营法人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的条件有哪些?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掌握用地性质只能是开发居住区;其次,根据城市规划要求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列入他们之间的合同或协议,第三,其合同或协议是否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第四,其开发项目是否经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立项;第五,合资开发是否进行了中国法人的注册,有物批准书,是否已明确了项目经营法人,这条件局已具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接受项目经营法人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

基本概念一、基本概念1、城镇体系规划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在城市总体规划纲要阶段,即应原则确定市(县)域城镇体系的结构和布局。

市域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包括:分析区域发展条件和制约因素,提出区域城镇发展战略,确定资源开发、产业配置和保护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的综合目标;预测区域城镇化水平,调整现有城镇体系的规模结构、职能分工和空间布局,确定重点发展的城镇;原则确定区域交通、通信、能源、供水、排水、防洪等设施的布局;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的建议。

2、城市规划从学科上讲,城市规划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它涉及社会学、建筑学、地理学、经济学、工程学、环境科学、美学等多种学科。

从行政上讲,城市规划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和重要工作。

在50年代,称城市规划是国民经济计划的继续和具体化。

到了80年代初,称城市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计划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

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大家普遍认为,城市规划不应该只是编制物质环境规划,而应该包括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设想、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及工程建设的综合性规划。

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进行。

从制定到贯彻,城市规划应经过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的步骤。

当发现城市规划与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有较大的不适应时,可经法定手续,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甚至作某些重大变更。

3、城市设计城市设计所涉及的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是城市设计要考虑的基本要素,即由建筑物、道路、绿地、自然地形等构成的基本物质要素,以及由基本物质要素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的、有序的城市空间和城市整体形象,如从小尺度的亲切的庭院空间、宏伟的城市广场,直到整个城市存在于自然空间的形象。

城市设计的目的,在于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城市景观和城市整体形象的艺术水平,创造和谐宜人的生活环境。

城市设计应该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

4、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12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论证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原则确定规划期内城市发展目标。

(二)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原则确定市(县)域城镇体系的结构与布局。

(三)原则确定城市性质、规模、总体布局,选择城市发展用地,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初步意见。

(四)研究确定城市能源、交通、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重大原则问题,以及实施城市规划的重要措施。

5、城市规划区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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