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选拔推荐信息服务领域领军人才(后备)的通知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服务型制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服务型制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1.06.24•【字号】鄂经信产业〔2021〕76号•【施行日期】2021.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服务型制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经信产业〔2021〕76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经济和信息化、发改、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统计、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和银保监分支机构,各有关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动服务型制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商务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北省统计局湖北省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2021年6月24日关于加快推动服务型制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深度融合的产业新形态,是制造业企业打造竞争新优势的重要途径。
为深入贯彻工信部等十五部委《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加快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构建服务型制造生态体系,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按照“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围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示范引领推广,健全协同发展生态,强化政策引导扶持,促进高端要素聚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湖北服务型制造发展水平,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定2020年度湖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定2020年度湖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12.01•【字号】•【施行日期】2020.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定2020年度湖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领军人才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企业和领军人才认定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9〕37号),经自愿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估、社会公示、集体研究,确定许军等10名同志为“2020年度湖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
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经营管理者要以领军人才为榜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人力资源服务事业,诚信服务、守法经营、开拓进取,切实发挥模范带头引领作用。
各地人社部门要积极宣传、大力支持,树立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品牌形象,营造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0年度湖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名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12月1日附件:2020年度湖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名单(2020年度,按姓氏笔画排序)许军湖北宜昌前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朱运德武汉起点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杨青中智湖北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总经理邹敏武汉仕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浩湖北爱普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在彬湖北江汉新业劳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建国武汉人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何俊青武汉人才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郑诚浩恩施富元欣兴人力资源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秦姣湖北省创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4.08.27•【文号】工信厅企业函〔2024〕333号•【施行日期】2024.08.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3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加大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在推进新型工业化、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发挥更大作用,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以下简称领军人才培训)。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一)培训安排。
2024年度计划培训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不少于800名,共安排10期集中培训,每期培训4天(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培训费用由财政全额补贴,学员免费参训(不含往返交通)。
(二)培训对象。
主要面向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践行企业家精神、履行社会责任,引领企业创新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优秀中小企业家和管理者,包括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独角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等,原则上为企业一把手。
参加培训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和不良从业等记录。
(三)培训方式。
采取讲座、现场教学、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脱产培训,围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者在贯彻国家战略、把握发展形势、加强战略管理、完善企业治理、转型升级提质、专精特新发展等方面的专业素质和水平。
(四)培训内容。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25•【字号】鄂经信办函〔2022〕37号•【施行日期】2022.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2〕37号各市、州、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2﹞67号),为做好我省遴选推荐申报和评估评价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遴选推荐申报(一)申报类别1.示范企业。
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2.示范平台。
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3.示范项目。
针对依托产业集群发展共享制造的项目进行遴选。
4.示范城市。
面向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有切实举措和突出成效的城市开展遴选。
(二)申报形式本次申报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填写资料,线下印制成册并盖章报送。
(三)申报流程各单位组织本地区申报主体做好申报系统(网址:)注册并填写申报书。
工信部的系统管理账号只分配到市级,由各市级经信主管部门统筹所在地县、市、区做好资料初审和报送工作。
通过初审的申报主体下载申报书加盖公章,由市级经信主管部门统筹将推荐文件和申报资料进行报送。
省经信厅将对各单位报送情况进行审核,择优向工信部推荐。
(四)申报要求1.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本地区申报动员工作,原则上从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中择优推荐。
湖北省财政厅、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湖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201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财政厅、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湖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201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财政厅,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公布日期】2016.04.21•【字号】鄂财会发〔2016〕7号•【施行日期】2016.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财政厅、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湖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201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会发〔2016〕7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党委组织部,政府财政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鄂组通〔2016〕15号)有关要求,现将《湖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2016年度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2016年实施方案》2016年4月21日湖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2016年实施方案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人才工作要点精神,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鄂财会发[2011]20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6年我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工作目标是:以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为导向,科学选拔省第六期会计领军人才(后备),入选人员重点向新兴产业、新兴业态倾斜;创新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方式,加强同我省其他类型高端人才的交流合作,探索实践型、合作型、研究型的培养方法;强化省会计领军人才管理服务,加强政治引领,优化领军人才管理服务机制,积极发挥会计领军人才的专业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市州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二、人才选拔认真开展第六期省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工作,择优选拔省会计领军人才(后备)约30名。
其中,重点突出对智能制造、集成电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北斗导航、海洋工程、航空航天等省十大新兴产业,以及互联网产业、电子商务、网络零售、物联网、物流、高技术产业服务业、金融、文化创意等新兴业态领域的会计人才的选拔培养。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向工信部推荐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向工信部推荐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20•【字号】•【施行日期】2023.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向工信部推荐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机关相关行业处室: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88号)要求,省经信厅拟向工信部推荐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对接需求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聚焦制造强国、网络强国重点领域,通过龙头企业发布产业技术创新和配套需求,中小企业“揭榜”攻关,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合力,攻克一批产业技术难题,形成一批融通创新成果,助力补短板锻长板强基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搭台,企业对接。
通过组织开展“揭榜”“发榜”工作,拓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渠道,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自愿基于市场原则进行合作,实现创新需求由市场提出、创新主体由市场选择、创新成果由市场验证,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形成推进融通创新工作合力。
(二)加强协同,务求实效。
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发榜”,通过融通对接,切实推动解决产业技术难题,提高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和专业化水平。
对接过程中,结合实际引入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服务机构,加强配套服务支持。
(三)注重引导,广泛带动。
以“揭榜”“发榜”工作为抓手,加强财政资金引导支持,带动各地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对接活动,动员更多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推动形成充满活力的融通创新生态,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重点成长型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考核和2017年度全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鄂经信办产业[2017]21号【发布部门】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05.03【实施日期】2017.05.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考核和2017年度全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产业〔2017〕2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委:根据《湖北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管理试行办法》(鄂经县域〔2008〕19号),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度全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进行考核,并组织2017年度省级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的范围、内容及程序(一)考核范围。
2016年度全省99家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
(二)考核内容。
主要对2016年度省级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业绩指标和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1. 业绩指标:重点对产业集群内规模以上企业新增销售收入、新增就业人数、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和新增上缴工商税收等指标年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 工作指标:重点考核产业集群所在市(州),县(市、区)政府对产业集群的工作规划及组织实施、园区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政策环境、集群品牌、集群创新(产学研合作)和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
(三)考核程序。
集群所在地主管部门认真总结2016年度集群业绩和工作完成情况。
在自查和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填报《2016年度全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考核工作手册》(以下简称《考核工作手册》),经地方相关部门审核后报省经信委。
省经信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评审,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二、2017年度全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的申报及认定(一)申报范围。
省级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的申报面向全省重点支柱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中地理位置相对集中、特色明显、竞争力强、龙头企业带动强、产业链完整、成长性好的产业集群。
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考试入围名单

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考试入围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单位
1
乔晓丽
女
副处长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2
钱玲
女
副处长
上海财经大学
3
查道林
男
处长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4
黄学超
男
处长
水利部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
5
池昭梅
女
副教授
广西财经学院
6
吴永红
男
处长助理
长安大学
7
余铨柳
男
副主任
福建省财政厅
男
处长
国家文物局
17
林学雷
男
处长
上海市复旦大学
18
张宇晶
女
副处长
经济日报社
19
李春龙
男
副处长
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20
文丽
女
副处长
新华社计财局
21
周瑞
男
副处长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财务处
22
陈荣光
男副Leabharlann 长新华社计财局23
高新德
男
副处长
国家统计局
24
李国正
男
副处长
国家统计局财务基建司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单位
25
徐英国
2008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考试入围名单序号姓名性别职务单位1乔晓丽女副处长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2钱玲女副处长上海财经大学3查道林男处长中国地质大学武汉4黄学超男处长水利部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5池昭梅女副教授广西财经学院6吴永红男处长助理长安大学7余铨柳男副主任福建省财政厅8刘宇男高级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9许江波男副处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10吴光清女副处长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审计处11李永男副主任徐州空军学院后勤指挥和财务教研室12曾令波男副主任军事经济学院教研室13任君瑞女副处长西北大学14杨松令男副处长北京工业大学15万寿琼女副处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16李游男处长国家文物局17林学雷男处长上海市复旦大学18张宇晶女副处长经济日报社19李春龙男副处长水利部综合事业局20文丽女副处长新华社计财局21周瑞男副处长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财务处22陈荣光男副处长新华社计财局23高新德男副处长国家统计局24李国正男副处长国家统计局财务基建司序号姓名性别职务单位25徐英国男副处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财务处26茹璧婷女主任科员中直管理局机关财务处27严兴华男局长助理兼处长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28李春女处长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财务处29胡珊红女副调研员福建省财政厅外债处30戴劭忠男副部长武警江西省总队31魏永升男处长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32滕双杰女副处长工业与信息化部经济运行司33张艳丽女处长中央民族大学34王晓润男处长财政部机关服务中心财务处35蔡艳艳女副处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36林中麟男副处长福建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37姬青燕女副处长上海海关学院38李轶琳女副处长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39闫飞女正团职助理员公安部警卫局40李红燕女处长中南民族大学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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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选拔推荐信息服务领域领军人才(后备)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03.06
•【字号】
•【施行日期】2012.03.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选拔推荐信息服务领
域领军人才(后备)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委,武汉市信息产业办公室,有关单位: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湖北省百名现代服务业中青年领军人才(后备)选拨培养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服务〔2012〕51号)精神,省经信委负责我省信息服务领域领军人才(后备)选拔推荐工作。
现就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凡在我省域内从事信息服务业工作,为湖北省信息服务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在岗工作的各类高端(领军)人才均可参加推荐选拔。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国家,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和湖北省跨越式发展努力工作。
(二)一线在岗,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对取得突出实绩、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在信息服务领域管理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较高,熟悉国际惯例和规则,具备战略思维能力、管理创新能力和经营决策能力,探索出成熟有效的经验做法,在本行业发展中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的人员。
(四)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运用现代管理科学和技术经营管理企业,成绩卓著,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信息服务领域有相当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在本行业发展中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的人员以及得到业界公认、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企业优秀经营管理人才。
(五)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和较高声誉的服务业企业经营管理者或专业技术人才。
(六)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本领域从事经营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有较丰富经营管理经验或专业技术水平,具有培养前途。
三、选拔程序
省信息服务领域领军人才(后备)选拔推荐按照自愿申报、单位审核、部门评审的程序进行。
(一)自愿报名。
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湖北省百名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推荐(自荐)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单位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本人填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
(三)部门评审。
省经信委对申报人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并报湖北省百名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后备)选拨培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材料准备。
申报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1、湖北省百名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后备)推荐(自荐)工作报告。
报告要表述清楚候选人的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
2、《湖北省百名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推荐(自荐)申报表》(附件1)。
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
包括:(1)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2)审计或财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财务证明;(3)其他佐证材料,如获奖情况、承担社会职务情况等。
业绩证明材料除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需原件外,均报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报名受理部门要查验原件。
所有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三份。
装订顺序为申报表、推荐(自荐)报告、自然情况证明材料、经济效益财务证明等。
其中,申报表、推荐(自荐)报告另报电子版。
所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留存一份,报省经信委两份。
(二)材料申报。
材料由本人或所在单位申报,纸质及电子版本一并报送。
材料的受理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委(信息产业办公室)负责受理并汇总上报省经信委(汇总表见附件2)。
全省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12年3月12日至4月12日。
省经信委受理各市州集中申报材料时间为4月13日至4月23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开展百名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后备)选拨培养工作是贯彻落实《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鄂发[2010]24号)的重要行动,各地经信委(信息产业办公室)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本地信息服务人才的发现、培养和使用工作。
(二)认真组织。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委(信息产业办公室)要安排专人,按照条件认真审核、受理和整理申报材料,并正式行文上报汇总表。
各单位(大型企业、上市公司、省市直属行政事业单位等)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名。
(三)加强宣传。
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对省百名现代服务业中青年领军人才(后备)选拨培养计划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激励优秀人才脱颖
而出,对入选的全省百名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后备),将利用三年左右时间,采取国内集训、国内考察、出国培训、专家一对一指导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
经考核合格的,由省委人才办授予“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证书,纳入全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信息库,在重大规划编制、重大课题研究、重大项目谋划和评审等方面发挥专家智囊作用,并对其承担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各地要利用网络、报刊等多种途径,把省现代服务业人才政策宣传到位,切实把优秀、年轻、具有发展潜质的人才选拔推荐出来。
联系人:省经信委软件处张彬兵
联系电话:************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7号
邮箱:***************
附件:1.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后备)申报表
2.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后备)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附件1:
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后备)申报表
姓名: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申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邮编:
申报日期:
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后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
附件2:
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后备)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