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一附中学生模块修习学分_3
东莞中学学生学分认定方案说明

东莞中学学生学分认定方案说明1.省新课程学分管理的要求:(1)学生在高中阶段三年要获得144个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必须获得必修学分116学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23学分),选修学分在28分以上,其中选修二(学校课程)至少获得6学分。
(2)学分认定以学科模块为单位,学生修习的学时数不低于该模块规定学时数的5/6,考勤符合学校规定,模块考试合格,可获得学分(36学时的模块2学分,18学时的模块1学分,9学时的模块0.5学分)。
学生模块考试不合格可以补考,补考合格方可获得学分,补考仍不合格的允许重修,若选修模块不合格也可另选其他模块。
2.凡该科模块考试成绩级平均分(百分制)低于75分者,可按公式:“75―平均分=附加分”计算,给每个学生加上“附加分”得到“调整分”(最高100分),此“调整分”为模块考试分数。
教导处2006-11-7学年度第学段高级语文学分认定方案备注:1、学习态度:学习认真刻苦,对语文学习有浓厚的兴趣,听课认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能主动提出问题。
20%2、创新意识和口头表达能力:上课积极发言,说话有条理,逻辑性强;有自己的独立见解,有创新精神。
10%3、测验:取第一模块的所有单元测试的平均分。
10%4、模块考试:期中考试成绩。
60%学年度第学段高级数学学分认定方案备注:1、学习态度:学习认真刻苦,听课认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能主动提出问题,认真回答课堂提问。
对数学学习有信心,数学成绩不断进步。
参考评分:95,85,75,60。
本项得分记为A,占20% 。
2、作业:按时完成作业,作业卷面整洁,表达条理清楚严谨,错误少,对作业中出现的错误及时予以更正。
实习作业可以小组共同完成或独立完成,能做好各个步骤的工作,完成实习报告。
参考评分:95,85,75,60。
本项得分记为B,占10%。
3、测验:每结束一章教学时进行一次测验,按100分命题,取第一模块的所有章节测试的平均分。
本项得分记为C,占10%。
陕西师大附中高中化学新课程教学模块评价方案

教学评价是新课程实施的重要环节,起着导向与质量监控的重要作用。学生化学学习的评价,应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笔试、实验操作、课题研究、活动表现评价等多种评价方式,实行量化评价和性质评价、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在评价过程中要重过程重体验使化学学业评价真正起到激励和发展的功能,使学生从评价中获得成功的体验,激发对化学课的学习兴趣,从而提高化学教学水平,促进高中新课程的实施。
下面提供一份高中化学模块学习过程性评价等级指标,请校领导审核。
陕西师大附中高中化学新课程学分评价等级指标
评价指标
评价项目
评价等级
A
B
C
D
学习态度
课前预习充分,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复习完成作业
课前能预习,学习态度较端正,作业能按时完成
学习态度不够明确,较为被动
学习态度不端正,不能按时完成作业
课堂表现
课堂认真听讲,善于思考,勇于发言
课堂听讲较认真,思维活跃,发言较积极
课堂能认真听讲,思维不活跃,不能积极发言
课堂听讲不认真,不能积极思考和发言
科学探究
动手能力强,化学实验操作规范,善于发现问题,能主动与他人合作
动手能力较强,化学实验操作较规范,能发现问题,能与他人合作
动手能力较弱,化学实验操作不规范,不能独立发现问题,能与他人合作
二.学生化学模块学习评价的内容
高中化学新课程以相对独立的各个模块作为学习基本单元并认定相应学分,因此,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必须围绕着模块来进行。基于课程模块的化学学业成绩评价,由学校自行组织,主要由过程性评价和模块终结性测验两个方面构成,两者应该分开报告,其结果作为学分认定的主要依据。
高中化学新课程评价模块学分认定方案新课标

高中化学新课程评价模块学分认定方案广州三中向林仕新课程改革的评价理念要求建立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机制,全面反映学生的选课情况和学业发展过程。
模块课程学业成绩的测试方案、评价导向、学分认定等要发挥积极的作用,从过分强调量化逐渐转向关注质的分析与把握,立足于有利于学生的科学素养提高,以适应现代生活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高中学年学分制的实施和推行,将从课程管理制度上保证多样化的课程内容,给学生更多的选择机会。
高中学分制是学业评价中一个新的研究课题。
一、高中化学课程学习学分的毕业要求高中化学课程设有8个课程模块,每个课程模块2学分。
高中化学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要达到高中化学课程学习的毕业要求,必须完成必修课程模块化学1、化学2和一个选修课程模块,即至少要修满6学分的化学课程(即在学完化学1、化学2之后,再从选修课程中选学一个模块,并获得2个学分)。
鼓励学生尤其是对化学感兴趣的学生在修满6个学分后,选学更多的课程模块,以拓宽知识面,提高化学素养。
有理工类专业发展倾向的学生,可选修2个选学模块,获得共8个学分;有志于向化学及其相关专业方向发展的学生,可选修4个选学模块,获得共12个学分。
二、高中化学课程模块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1.学分认定内容的全面性原则。
既要注重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的评价,更要注重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并非单纯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课程模块学习学分。
2. 学分认定目标的发展性原则。
用发展的观点,以激励学生健康、主动、全面发展为目标,肯定学生的进步,暗示学生的不足,为学生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健康快乐地成长起良好的导向作用。
3. 学分认定方法的多样化原则。
课程模块学习学分认定采取学业水平考试、学习过程评定有机结合的方法,评价结果采用等级评定。
4. 学分认定主体的多元化原则。
改变单纯由教师评价学生的做法,采用自评和他评结合的方式,强化学生课程模块学分认定中的主体地位,通过学生的自评和学生间的互评,使课程模块学分认定成为学生、教师、管理者、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性活动,激发评价主体和客体各自在学生评价中的能动作用。
浙师大附中高中新课程实验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完整资料).doc

浙师大附中高中新课程实验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自2006年秋季开始,我校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对新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以及直升班学生实行学分管理。
为了规范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和管理行为,确保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和公正性,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机构1.学分认定工作委员会主任:章云生副主任:何通海成员:高一:徐乐、周建峰、陈永芳、方丹、余建发、陶征、各学科科任教师,各班学生学习委员、各学科课代表等。
高二:徐乐、陈炳伟、徐仲文、方丹、余建发、陶征、各学科科任教师,各班学生学习委员、各学科课代表等。
高三:徐乐、陈国有、李仙鸿、方丹、余建发、陶征、各学科科任教师,各班学生学习委员、各学科课代表等。
职责:负责对实施学分的认定、评定的领导和指导工作。
2.学分认定工作仲裁委员会主任:学校党总支书记汪少华副主任:陈报南、楼育林、林樟华、吴国福、学生会主席组成人员:张苏丽、刘东升、卢长明、陈亚利、练仲、朱跃俊,各班团支部书记、各班班长职责:负责接收学生对学分的认定过程中学生的申诉、调查、核实和以及纠正。
二、学分认定的原则:1、重视结果与过程相结合的原则。
2、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4、突出评价激励与发展功能的原则。
三、学分构成:高中新课程学分要求说明:1.选修Ⅰ学分分解为选修ⅠA、选修ⅠB和选修ⅠC三部分:选修ⅠA是列入高考命题范围模块所对应的学分;选修ⅠB是全省学校统一开设供学生选择的模块所对应的学分,学生至少获得12个选修ⅠB学分;选修ⅠC是由学校开设供学生选择的模块所对应的学分。
2.选修学分Ⅱ中,地方课程通用部分2学分、专题部分1学分,校本课程至少3学分。
对毕业后不同方向发展的学生的课程修习的基本要求(一)准备高中毕业后直接就业的学生先修习各科目的必修(或必选)模块,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最少获得110个学分(高中会考科目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一门);再从各科目的选修Ⅰ模块中选修,至少获得28个学分(其中选修ⅠB,至少获得12个学分);还要从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选修Ⅱ)中选修,至少获得6个学分。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二)课程结构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有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每个学习领域设置若干课程价值相近的科目,科目设置有语文、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
每个科目的课程内容由若干模块组成,分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
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
(三)课程设置及说明1.课程设置普通高中课程内容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
必修课程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执行。
选修Ⅰ模块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并结合我省实际分类别、分层次设置。
选修Ⅱ模块是普通高中根据本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需要和学生兴趣开发的课程,供学生选择。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见表1、表2:(1)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全部开设。
(2)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四个学习领域各科目的选修Ⅰ分为选修ⅠA、选修ⅠB、选修ⅠC。
选修ⅠA的模块是全省指定的修习内容;选修ⅠB的模块是全省指定的选择修习内容,学生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模块修习(数学选修ⅠB每个专题均为18学时,学生需在其中选择两个专题修习);选修ⅠC 的模块是学校视条件开设的选修内容,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自主选择修习。
在选修ⅠA的模块修习中,修习文、理方向学生按各科目要求选择模块,艺术、体育特长学生在修满必修学分后,可按自身的发展方向选修相关科目的模块。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完成必修学分所需修习的模块,以及物理、化学、信息技术修满必修学分所需修习的模块,由学生在全省指定的范围内选择。
学生在八个学习领域各科目的选修中,至少要获得22学分。
通用技术学科学分认定指标--陕西师大附中网络中心

通用技术学科学分认定指标一、通用技术学科学分认定的依据以学科模块为单位,并按模块规定的学分值进行认定。
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实行学分管理,每个课程模块2学分,学习的时间约为36学时。
学生要达到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学习的毕业要求,必须完成必修模块技术与设计1、技术与设计2的学习之后,即完成4个必修学分的学习后,根据自己的兴趣、发展潜能以及今后的职业需求可再从选修模块系列中选学两个通用技术选修课程模块。
二、学分评价指标及学分分布满足以下三个必要条件方可认定模块学分,各项目之间的赋分比例及具体要求如下:1.修习的学时数达到模块规定学时数80%以上;修满规定的学时(占20%)。
该项目主要体现学生学习的参与程度。
通过考勤登记和对学生学习过程中听课记录的检查,按模块学习时数,全程参加学习者记满分,未满分者按相应的比例折合。
学生学习时间至少要达到课程标准要求学习课时的4/5(80%)以上,达不到的,该项赋分为零,且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
2.考勤和平时考查符合学校规定:学习过程表现达到合格以上等级要求(占20%)。
该项主要指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情感态度、完成作业的次数和质量、提出问题和解答问题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单元阶段性知识与能力的测试。
单元阶段性测试的形式可以是笔试,也可以是口试或实验操作、完成作品等其他形式。
分数的确定,可以是所有单元阶段测试的平均,也可以是按计划,名次占不同比例,最后相加而得。
该项目最终的评价办法由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方可执行。
学习过程性评价要坚持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将学生的自评、同伴之间的互评、教师的评价三者结合起来。
3.学科模块修习结束进行模块考核,平时考查、模块考核总评合格。
模块终结性测验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的学分线(占60%)。
学生未达到模块终结性测验总分60%的分数,该模块评价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附表1学生学习模块登记表 姓 名 性别出生年月 班级学习内容类 别项目内容 得 分 科任教师(签章): 学科组长(签章): 教务处(签章):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签章):年 月 日考勤(20%)上课表现 (10%) 作业质量(10%) 模块测试 (60%)总 分等级学分认定由平时考查占40%,模块考核占60%计算模块总评成绩,按比例转换为A 、B 、C 、D 四个等级。
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模块学习和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北京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模块考核指导意见(试行)(讨论稿)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以后需要进行学分认定及模块考核工作。
为了做好这两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请各区县和学校参照执行:一、学分要求普通高中学生须修满三年并且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的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
其中必修116学分、学习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设置的选修模块至少获得22学分、学习学校自主开设的选修模块至少获得6学分。
必修116学分包括:语文10学分、外语10学分、数学10学分、思想政治8学分、历史6学分、地理6学分、物理6学分、化学6学分、生物6学分、技术8学分(其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艺术6学分(或音乐、美术各3学分)、体育与健康11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
学生修满144学分之后,还可以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发展潜力选修更多的模块,并获得更多的学分。
二、学分认定(一)学分认定的主体学分由学校认定。
学校应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或小组),由校长主持,由有关校、处领导和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
学分认定委员会(或小组)应按照各学科课程标准和教学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校的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及相应的标准和程序,并对模块考核的成绩和学科教师所初步认定的学分进行审核、确认。
(二)必修和选修学分的认定1.必修模块学分的认定学生修习各科目必修模块,每修完一个模块,且在学习过程中表现良好、模块考核的成绩合格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学校应在学生修完某一模块且通过考核后及时予以认定。
2.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的认定学生三年内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的时间符合课程方案的规定,且三年内至少完成了3个研究性学习课题,每个课题都有活动方案、活动记录、研究成果以及综合性评价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学校应在学生完成一个课题后及时予以认定。
3.社区服务学分的认定学生三年内参加社区服务的时间不少于10天,且每一次活动都有活动计划、活动记录、综合性评价以及相关单位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华师一附中学生模块修习学分

华师一附中学生模块修习学分科目:语文学分总数:16科目:数学学分总数:16科目:英语学分总数:16科目:物理学分总数:文科6,理科12科目:化学学分总数:文科6,理科10科目:生物学分总数:文科6,生物10科目:政治学分总数:文科10,理科8科目:历史学分总数:文科10,理科6科目:地理学分总数:文科10,理科6科目:体育与健康学分总数:11科目:信息技术学分总数:4科目:通用技术学分总数:4科目:音乐学分总数:3科目:美术学分总数:3科目:社区服务学分总数:2科目:社会实践学分总数:6科目:研究性学习学分总数:15科目:校本选修学分总数:6国际部:高一活动选修2个学分,交际英语2个学分,学科选修2个学分。
高二交际英语2个学分,高二数学专题、物理专题(时事政治)、化学(世界历史)、生物(世界地理)各1个学分。
由学科老师负责。
竞赛班:6个学分由主教练负责。
科目为竞赛选修。
高一下,高二上下各两个学分。
实验班:光谷课程2个学分,班主任负责。
数学探究、物理探究、化学探究、生物探究各1个学分,由学科老师负责。
人文班:人文活动2个学分,班主任负责。
数学专题、政治专题、历史专题、地理专题各1个学分,由学科老师负责。
留学班:托福(雅思)2个学分,第二外语2个学分,交际英语2个学分。
美术班:6个学分由美术老师评定。
关于特色班级部分学科成绩评定和学分认定的问题:1、理科实验班:政治、历史、地理学分由人文讲座任课老师完成。
2、人文实验班:物理、化学、生物学分由任课老师完成。
3、留学实验班:由中心备课组长和班主任指导任课老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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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师一附中学生模块修习学分
科目:语文学分总数:16
科目:数学学分总数:16
科目:英语学分总数:16
科目:物理学分总数:文科6,理科12
科目:化学学分总数:文科6,理科10
科目:生物学分总数:文科6,生物10
科目:政治学分总数:文科10,理科8
科目:历史学分总数:文科10,理科6
科目:地理学分总数:文科10,理科6
科目:体育与健康学分总数:11
科目:信息技术学分总数:4
科目:通用技术学分总数:4
科目:音乐学分总数:3
科目:美术学分总数:3
科目:社区服务学分总数:2
科目:社会实践学分总数:6
科目:研究性学习学分总数:15
科目:校本选修学分总数:6
国际部:高一活动选修2个学分,交际英语2个学分,学科选修2个学分。
高二交际英语2个学分,高二数学专题、物理专题(时事政治)、化学(世界历史)、生物(世界地理)各1个学分。
由学科老师负责。
竞赛班:6个学分由主教练负责。
科目为竞赛选修。
高一下,高二上下各两个学分。
实验班:光谷课程2个学分,班主任负责。
数学探究、物理探究、化学探究、生物探究各1个学分,由学科老师负责。
人文班:人文活动2个学分,班主任负责。
数学专题、政治专题、历史专题、地理专题各1个学分,由学科老师负责。
留学班:托福(雅思)2个学分,第二外语2个学分,交际英语2个学分。
美术班:6个学分由美术老师评定。
关于特色班级部分学科成绩评定和学分认定的问题:
1、理科实验班:政治、历史、地理学分由人文讲座任课老师完成。
2、人文实验班:物理、化学、生物学分由任课老师完成。
3、留学实验班:由中心备课组长和班主任指导任课老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