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急救药品及物品管理制度汇编4篇

医院急救药品及物品管理制度汇编4篇1、设有急救药品及物品处,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及物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及物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及物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及物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及物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及物品,按有关规定管理。
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二篇: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病区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医院临床抢救中迅速、及时、准确使用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我院根据科室特点,分别备用了一定数量的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制定制度如下:1、各科室急救必备的急救药品、器械须按要求配置,种类、数量、规格要保持一定基数,报护理部、药械科备案,确保满足临床急救需要。
2、根据急救药品、器械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专用急救柜指定区域分别定位存放、编号排列,标记明显。
3、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严格执行“五定”制度管理。
即定数量、定点安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保证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处于应急、随时可用状态。
4、急救药品、器械的效期管理:(1)、护士领取急救药品时,要核对清楚,对于品名、规格、有效期、剂量等不清、标签不明或过期、变质的器械和药品,护士有权拒用。
(2)、存放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的外包装盒标签应完整、清晰,药品、器械的名称、规格、剂量、有效期等均应与外包装一致。
品名、规格不一致,不允许放置于同一药盒内。
(3)、急救药品、器械有效期不一致时,应标记于清点登记本上,以备核查。
摆放时,按有效期先后顺序存放,使用时按有效期先后顺序,按照近期先出、先进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出库使用原则使用。
药品管理评审制度汇编范本

药品管理评审制度汇编范本一、前言药品管理评审制度是为了确保医疗机构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评审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评审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药品管理组织,负责药品管理的评审工作。
药品管理组织由药学部门、医疗管理部门、护理部门、感染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2. 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评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1)组织实施药品管理评审工作;(2)组织制定药品管理评审计划和实施方案;(3)组织对药品管理评审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4)组织对药品管理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评审内容与标准1. 药品采购管理:评审药品采购流程、供应商评估、采购记录等相关制度是否健全,采购的药品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质量要求。
2. 药品储存与养护:评审药品储存条件、养护措施、温湿度监测等相关制度是否健全,药品是否处于良好的储存状态。
3. 药品分发与使用:评审药品分发流程、用药指导、处方审核等相关制度是否健全,药品使用是否合理、安全。
4.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能够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药品不良反应。
5. 药品质量管理:评审药品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能够有效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6. 药品法律法规培训与宣传:评审药品法律法规培训与宣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能够提高医务人员对药品法律法规的认知和遵守。
四、评审程序与方法1. 药品管理评审周期为两年,必要时可以随时组织评审。
2. 药品管理评审采用现场查看、查阅文件、访谈相关人员、抽样检查等方式进行。
3. 药品管理评审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和需要改进三个等级。
4. 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药品管理组织应当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后,应当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五、评审结果与处理1. 对评审结果为合格的医疗机构,予以继续保持和巩固;2. 对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3. 对评审结果为需要改进的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自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被评为优秀。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汇编-药品gsp质量管理制度最新版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工作职责及程序目录第一部分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3)(一)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4)(二)药品供货企业和购进药品合法资质审核 (6)(三)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7)(四)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9)(五)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11)(六)药房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12)(七)药品调配和处方审核管理制度 (13)(八)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15)(九)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16)(十)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7)(十一)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9)(十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 (20)(十三)质量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 (21)(十四)出库复核制度 (22)(十五)药品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23)(十六)制度考核制度 (24)(十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否决规定 (25)(十八)进口药品管理制度 (26)(十九)药品发放管理制度 (27)(二十)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28)(二十一)仪器、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29)(二十二)人员培训制度 (30)(二十三)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32)(二十四)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33)(二十五)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34)第二部分药品质量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36)一、药事管委员会工作职责 (37)二、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小组工作职责 (38)三、质量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39)四、药品采购人员工作职责 (40)五、验收员工作职责 (41)六、养护员工作职责 (42)七、保管员工作职责 (43)第三部分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程序 (44)(一)采购工作程序 (45)(二)验收工作程序 (48)(三)药品入库储存保管程序 (50)(四)药品在库养护程序 (52)(五)销后退回药品管理程序 (54)(六)不合格药品确认及处理程序 (56)(七)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养护程序 (58)(八)中药饮片零货称取操作程序 (61)(九)药品出库复核程序 (63)(十)药品质量管理程序 (65)第一部分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一)药品购进管理制度1、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024年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_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汇编

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_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汇编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篇1一、药剂科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
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由临床医生根据医疗用药需求向药剂科提出用药建议,药剂科科长根据药房、药库药品适量及需求量制定进药计划,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分管院长审核后,卫生院院长审批后由药剂科科长采购。
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分副管院长,再报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卫生院。
六、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
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七、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八、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
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
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九、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
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
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篇2为全面贯彻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__市药品监管局于9月6日发出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通知》,并在9月5~7日召开的区县分局分管局长及办公室主任会上对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汇编6篇)

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汇编6篇)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本省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基本准则,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药品质量管理领导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建立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体系,实施药品质量方针,并保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药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医疗机构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该机构应当设置与用药规模相适应的药品验收、养护组或专门人员。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执行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购进、验收、储存、陈列、拆零、调剂、特殊药品管理、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卫生管理以及人员教育、培训、体检等,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本规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内部评审,确保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人员与培训第七条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与其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者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熟悉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从事药品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人员应当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中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有国家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发现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应当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涉药人员进行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专业知识、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并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培训的监督与指导。
药剂管理制度汇编

药剂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剂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临床科室。
第三条药剂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安全和效果,提高质量,保障合理用药。
第四条药剂管理应当坚持综合治理原则,全面加强三级用药监管。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物监督管理机构,落实用药管理责任,加强用药监测,提高用药合理性。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六条医院的药品采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采购。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委员会,对拟采购的药品进行审查和评价,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供货商名录和档案,确保供货商的信誉和资质。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流程和管理办法,规范药品的采购和入库。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库房,对不同种类的药品进行分类存放,确保药品的质量。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库房进行清点和检查,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出库管理程序,严格按照规定对药品进行发放。
第四章药品配制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配制管理制度,对于需要配制的药品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配制台账,对每一次配制的药品进行记录和保存。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配制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配制的药品的质量和效果。
第五章药品使用管理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医生开具处方和护士发药。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加强药品使用监管,对医生的处方和护士的发药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加强药品使用宣传,提高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用药监测机制,对用药过程中的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进行记录和汇报。
第六章药品废弃处理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废弃处理制度,规范药品的废弃处理过程。
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汇编一、药品采购管理1.建立药品采购委员会,由主管药剂科、药学部门、医疗质控科、财务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药品采购计划、采购流程和评审标准等。
2.采购药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药品采购政策执行,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公正。
3.建立供应商库,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合格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和药品检验报告等。
4.采购人员严格执行采购程序,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回扣、贿赂等行为。
5.保持药品采购记录的完整和准确性,并建立药品采购档案。
二、药品验收管理1.药学部门负责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验收标准执行。
2.对药品的外观、包装、标志、说明书等进行仔细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3.对药品进行抽样检验,依据国家药品质量标准进行评价。
4.对不合格的药品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要求其返还,确保不合格药品不会被使用。
三、药品储存管理1.建立药品库房,并按照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和分区储存,确保储存环境符合药品贮存的要求。
2.药品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凉爽,防止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的影响。
3.对药品进行分类标识,并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情况,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
四、药品配送管理1.建立药品配送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准确配送到各科室。
2.对药品进行分类包装,并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配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配送药品应采用专用工具,避免污染和交叉感染的风险。
五、药品使用管理1.建立严格的药品使用程序,医生开具药品处方需符合相关规定,并进行相应记录。
2.护士负责药品的准确给药,执行“三查五权”原则,确保药物的正确性、合适性和安全性。
3.对特殊药物使用进行记录和追溯,如抗生素、麻醉药等。
4.加强对患者的药品知识教育,提高患者自我用药的能力和安全意识。
六、药品报废管理1.医院应制定药品报废管理制度,明确报废的原因和程序。
2.药剂科负责对过期、变质、破损、不合格等药品进行及时报废,并制作相应的报废记录。
医院 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的药品管理工作,优化医疗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药品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使用,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品管理工作。
四、药品采购管理1. 采购计划医院应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库存情况,制定年度药品采购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2. 采购程序医院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等方式选择合格的药品供应商,签订合同,并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
3. 药品验收医院应指定专门人员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信息,确保无误后方可入库。
4. 质量监管医院应建立药品质量监管制度,对进货药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标准。
五、药品储存管理1. 储存条件医院应根据药品的不同特性,设立相应的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等,确保药品在良好的环境下保存。
2. 质量控制医院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监测温湿度等参数,保证药品质量不受影响。
医院应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清点库存,及时调整库存量,避免过期药品浪费。
六、药品配送管理1. 配送程序医院应制定药品配送流程,确保药品按时送达各临床科室,协调好药品的调配工作。
2. 配送记录医院应建立药品配送记录,记录药品的种类、数量、配送时间等信息,作为药品使用的依据。
3. 安全监管医院应加强对药品配送的安全监管,避免药品损失、错送等情况发生。
七、药品使用管理1. 开药规范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合理开具药方,避免滥用药品、重复开药等问题。
2. 用药指导护士应给患者正确的用药指导,包括药品名称、用法、剂量等,确保患者正确用药。
3. 用药监测医院应建立患者用药监测制度,对用药情况进行跟踪监测,诊断用药效果。
八、药品管理责任1. 药品管理人员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药品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工作。
规章制度-三级医院药剂科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汇编(评审用)
规章制度-三级医院药剂科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汇
编(评审用)
文件目录:
一、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汇编目录
1.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编制、修订和废止程序
2. 药品质量管理职责及权限
3. 药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
4. 药品采购管理
4.1 药品采购程序与要求
4.2 供应商选择和评价
4.3 药品采购合同管理
4.4 药品集中采购管理
4.5 药品样品管理
4.6 药品验收与入库
4.7 药品库存管理
4.8 药品采购记录与统计分析
5. 药品质量控制
5.1 药品质量控制体系建立
5.2 药品质量控制活动
5.3 药品质量风险评估
5.4 药品不合格品处理
5.5 药品质量风险报告
5.6 药品质量事件处置
6. 药品仓储管理
6.1 药品仓储条件管理
6.2 药品仓储管理制度
6.3 药品仓储设备管理
6.4 药品仓库温湿度、光照及洁净度控制
6.5 药品仓库安全管理
7. 药品配送管理
7.1 中药饮片生产车间操作规范
7.2 中药饮片生产厂家自检、互检抽检质量管理制度
7.3 中药饮片产品出厂合格标准管理制度
7.4 中药饮片收货质量管理制度
7.5 中药饮片储存质量管理制度
7.6 中药饮片批号管理制度
7.7 中药饮片销售管理制度
8. 药品使用管理
8.1 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8.2 药品使用记录和统计分析
8.3 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品相关事件报告
二、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正文
每个文件的具体细节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编写和调整。
以上只是一个大致的目录建议。
医院药剂科药品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药剂科药品管理制度汇编处方审核管理制度为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根据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保健的需要,特制定本处方审核管理办法。
一、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
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三、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
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
四、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负责处方审核、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五、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式样应在药剂科留样备查。
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与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七、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处方药物的适宜性进行审核。
包括以下内容:(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得相符性。
(3)剂量、用法。
(4)剂型与给药途径。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八、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生,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上,经办人员签名,同时注明时间。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对于发生严重用药失误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九、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品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发出药品时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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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一、购进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一、购进药品时应选择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供应商,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应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质进行验证。
应索取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供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
三、应有明确的书面质量条款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四、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票据(发票、供货清单),并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五、购进药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六、购进进口药品应同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购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应同时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二、药品验收管理制度一、应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待验收的药品应放在待验区,并在当日内验收完毕。
二、验收药品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逐一进行检查。
1、药品的包装和所附说明书应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2、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贮藏条件等。
3、中药饮片及中药材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应标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中药饮片外包装应印有或贴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
4、进口药品。
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有中文注明的药品名称、主要成分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
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三、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柜台(货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合格字样,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不得入柜台(货架)。
三、药品保管储存管理制度一、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底垫、货架及避光、通风等药品储存设施,在库药品应堆放整齐,离地距离不小于10cm,离墙顶、散热器及墙壁距离不少于30cm。
二、在柜(架)药品应分品种按批号分开堆放。
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分开存放。
三、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上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四、药房、药库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药房、药库应配备温湿度检测设备。
药品养护人员,每天上下午应对药房、药库各进行一次巡行,并认真做好温、湿度记录。
发现温、湿度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节。
五、药房应做好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虫、防鼠等相应的管理工作。
四、拆零药品管理制度一、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二、拆零药品应设立专门拆零柜台或货架,并配备必要的拆零工具,如药勺,药盘、拆零药袋等,并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
三、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药柜(架),不能与其它药品混放,拆零药品应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四、拆零药品包装袋应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五、药品拆零时,如发现拆零药品的内包装及外观质量可疑,应按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处理,不得拆零使用、销售。
五、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药房和个人卫生应符合规定要求。
一、做到每天早晚对药房各做一次清洁,保持药房的环境整洁、卫生,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二、货架(柜)摆放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染、药品摆放规范有序。
三、在岗时应着装整洁,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四、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五、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体检结果应存档备查。
六、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一、不合格药品是指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相符的药品,以下为主要情形:1、药品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2、药品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3、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购进的药品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药品,不得入柜(架)使用,应及时上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三、在药品储存、养护、上柜、使用、销售过程中发现过期失效、裂片、破损、霉变,药品所含成分及药品成分含量、药品包装标识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等不合格药品,应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做好记录,完善相关手续。
四、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1、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医疗机构负责人负责,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销毁记录。
2、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采用焚烧、深埋、毁形等方法处理。
七、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管理制度一、药品不良反应(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为促进合理用药,提高药品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范围;1.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列入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所有不良反应(事件)。
2.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严重、罕见的或新的不良反应。
三、药品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药品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
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引起死亡;致畸、致癌或缺陷;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四、一经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需详细记录、调查,按规定要求对典型病例详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按规定报告。
五、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每季度直接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严重、罕见的或新的药品、医疗器械(事件)不良反应病例,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医疗机构各科室、药房工作人员应注意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单位临床用药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情况。
患者使用本医疗机构药品出现不良反应情况,经核实后,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药房工作人员发药时,应注意询问患者有无药品不良反应史,讲清必须严格按药品说明书服用,如用药后有异常反应,要及时停止用药并向医生咨询。
六、防疫药品、普查普治用药、预防用生物制品出现的不良反应群体和个体病例,须随时向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八、药品陈列管理制度一、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证使用药品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二、陈列药品的货柜(架)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三、应经常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应按药品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整齐陈列摆放和储存,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五、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
六、危险品不得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的,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七、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八、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不得上架陈列使用。
九、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处方的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处方必须有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
三、医师开具处方、专业人员调剂处方均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四、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有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天。
五、处方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
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童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制用纸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
并在处方右上角注明。
六、处方书写必须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十、药品养护管理制度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药品理化性能和储存条件的规定,结合仓储实际情况,组织好药品的分类,合理存放。
二、定期进行循环质量养护检查,一般药品每季度一次,近效期、易变质药品增加检查次数,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三、做好夏防、冬防和霉雨季节的药品养护工作,确保药品质量。
四、对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应做有标示或另放。
五、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应挂黄牌暂停销售。
六、养护人员应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特别是针对中药材、中药饮片。
根据气候环境变化,采取干燥、除湿等相应的养护措施。
七、正确使用养护设备,定期检查保养,自觉学习药品业务知识,提高养护技能。
八、做好养护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