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农产品生产及认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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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产品认证条件(有机食品、有机加工、有机养殖认证所需基本资料)

有机产品认证条件(有机食品、有机加工、有机养殖认证所需基本资料)

有机产品认证条件(有机食品、有机加工、有机养殖认证所需基本资料)本文主要介绍了有机产品认证的条件和所需基本资料,主要包括有机食品认证条件,有机加工认证条件,有机养殖的认证条件以及各自领域认证所需的基本资料。

有机食品认证分为种植类、食用菌类、加工类、畜禽养殖类、水产养殖类的认证。

一、有机食品认证条件所需资料A、有机种植类认证主要包括蔬菜瓜果、杂粮、林果、野生植物、食用菌等。

有机食品认证(种植类)所需基本材料如下:【申请时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企业提供);2、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提供);3、种植地块布局图及土地/山林承包租赁合同(企业提供);4、人员任职名单、农业设备及运输设备清单(企业提供);5、申请表、认证委托协议(认证咨询师协助提供);6、管理手册、基地调查表、管理体系文件(认证咨询师协助提供);【验收阶段查验的资料】在咨询师指导下完成1、灌溉水质检测报告(野生的不需要检测灌溉水);2、土壤农残重金属化验报告(检验机构出具);3、当地大气无污染合格证明(环保局出具);4、种子(或菌种)的购买票据以及说明书(野生的不需要);5、地膜、棚膜、药品等农资的购买票据(野生的不需要);6、使用动物粪便购买票据及该粪便的无害化证明(野生的不需要);7、包装材料的合格资质(供货厂家提供);8、日常的农事出工记录(认证咨询师协助提供);9、查看基地必须远离化工厂、砖厂、大公路等,上游水源不得存在污染;【验收基地合格后抽样】农产品农残重金属化验检测(专家抽样后送到就近化验室来检测,检测合格后就进入发证程序);B、有机食品认证(食用菌)所需基本材料【申请时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企业提供);2、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提供);3、栽培室布局图及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企业提供);4、人员名单、农业设备设备清单(企业提供);5、申请表、认证委托协议(认证咨询师协助提供);6、管理手册、基地调查表、种植计划(认证咨询师协助提供);【验收阶段查验的资料】在咨询师指导下完成1、生产用水质检测报告(检验机构);2、培养基农残重金属化验(检验机构);3、大气无污染合格证明(环保局);4、菌种的购买票据以及说明书(供货方提供);5、地膜、棚膜、药品的购买票据及说明书(供货方提供);6、有机培养基的供销合同、票据(供货方提供);7、包装材料的检测报告与合格资质(供货方提供);8、日常的农事出工记录(认证咨询师协助提供);9、查验基地必须远离化工厂、砖厂、大公路等;【验收基地合格后抽样】农产品农残重金属化验检测(专家抽样后送到就近化验室来检测,检测合格后就进入发证程序);二、有机加工认证条件所需资料有机加工类认证主要包括植物类农产品加工、肉类农产品加工、水产加工。

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

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
污染,包括土壤、水源和空气的保护。
5.动物福利:对于有机畜牧产品,要求对动物的饲养和管理遵循动物福利要求,提供适宜的生活环境。
6.产品标识:有机农产品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标明认证的标志或标签,以便消费者识别。
有机农产品认证通常由相关的国家或地区机构负责进行,认证过程严格、细致,并进行定期审核。认证的产品可获得有机农产品的标识,提供给消费者信心购买绿色、环保、健康的农产品。
1.农业生产资料:有机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种子、肥料、农药、饲料等必须符合有机农业标准,不得使用合成化学物质和基因改造组织。
2.农业生产技术:有机农产品的生产技术要求更注重生态友好、循环利用和资源保护,例如采用自然生态循环农业方式、农作物轮作和间套种植等。
3.生产管理:农业生产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土壤和水质监测、农作物追溯和记录等,以确保生产过程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是指对农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农业生产资料、生产技术和生产管理等进行严格规范和认证的标准。认证的目的是保障农产品的生产过程符合环境友好、无化学合成农药和化肥等有机农业要求,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同时促进可持续农业发展。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机农产品的认证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普遍包括以下方面:

有机农产品标准

有机农产品标准

有机农产品标准有机农产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和基因改造技术,依靠自然循环和生物多样性维持生产的农产品。

有机农产品标准是对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和销售等环节的要求和规定,是保障有机农产品质量和促进有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

一、有机农产品生产标准。

有机农产品生产标准主要包括土壤管理、种子选用、种植方式、病虫害防治、施肥、灌溉、采摘和储存等方面的要求。

在土壤管理方面,要求农民采用有机肥料和生物肥料,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和化肥。

在种子选用方面,要求使用有机认证的种子。

在种植方式方面,要求采用轮作和间作的方式,增加农田的生物多样性。

在病虫害防治方面,要求采用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的方式,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

在施肥和灌溉方面,要求使用有机肥料和生物肥料,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和农药。

在采摘和储存方面,要求采用无公害、无污染的方式,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有机农产品加工标准。

有机农产品加工标准主要包括原料接收、加工过程、包装和储存等方面的要求。

在原料接收方面,要求接收的原料必须是有机认证的农产品。

在加工过程方面,要求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化学合成的食品添加剂和防腐剂。

在包装和储存方面,要求采用无公害、无污染的方式,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有机农产品销售标准。

有机农产品销售标准主要包括市场准入、标识和宣传等方面的要求。

在市场准入方面,要求销售的有机农产品必须经过有机认证,符合有机农产品标准的要求。

在标识方面,要求有机农产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明有机认证的标志和有机农产品的名称。

在宣传方面,要求加强对有机农产品的宣传和推广,提高消费者对有机农产品的认识和了解。

四、有机农产品标准的意义。

有机农产品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有机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有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有机农产品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提高有机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增强消费者对有机农产品的信心,促进有机农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有机农产品的标准

有机农产品的标准

有机农产品的标准有机农产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且采用生物肥料和有机物质来促进植物生长的农产品。

有机农产品的标准是保障有机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依据,也是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基础。

有机农产品的标准主要包括生产标准、加工标准、质量标准和环境标准等方面,下面将逐一介绍。

生产标准是指有机农产品生产过程中需要符合的一系列规定,包括土壤管理、种子选用、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方面。

首先,有机农产品的土壤管理要求使用有机物质和生物肥料来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肥力,禁止使用化学合成肥料和农药。

其次,种子选用方面,应选择符合有机农产品生产标准的种子,禁止使用转基因种子。

施肥方面,应采用有机物质和天然肥料,严禁使用化学合成肥料。

对于病虫害防治,应采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文化防治等方法,禁止使用化学合成农药。

加工标准是指有机农产品在加工过程中需要符合的一系列规定,包括加工设施、加工工艺、添加剂使用等方面。

有机农产品的加工设施应符合卫生标准,严禁使用对人体有害的材料。

加工工艺应采用对原料影响小、对环境影响小的工艺方法。

添加剂使用应符合有机食品添加剂的规定,禁止使用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

质量标准是指有机农产品在质量方面需要符合的一系列规定,包括外观、口感、营养成分等方面。

有机农产品的外观应符合一定的标准,无病斑、无虫蛀、无霉变等。

口感应符合消费者的口味需求,新鲜、鲜美、清香。

营养成分应符合有机农产品的营养价值,富含维生素、蛋白质、矿物质等。

环境标准是指有机农产品生产过程中需要符合的一系列环境保护规定,包括土地利用、水资源利用、能源利用等方面。

有机农产品生产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减少水资源浪费,节约能源消耗。

总的来说,有机农产品的标准是保障有机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依据,也是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基础。

只有严格遵守有机农产品的标准,才能保证有机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有机农产品的健康发展。

农业行业有机农产品认证要求

农业行业有机农产品认证要求

农业行业有机农产品认证要求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对于有机农产品的需求也逐渐增加。

作为消费者,我们可能常常听说有机农产品认证,但是对于认证的具体要求可能并不了解。

本文将深入探讨农业行业有机农产品认证的要求。

首先,有机农产品认证的首要要求是土壤的质量。

有机农业注重保护土地的生态平衡,因此认证要求土壤必须符合无重金属、无农药残留、无化肥残留等要求。

这意味着在田地使用前必须进行土壤检测,确保土壤符合有机农业的标准。

其次,对于农药和化肥的使用也有明确的规定。

有机农产品认证要求禁止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和化肥,而是鼓励采用天然的、生物的方式进行病虫害的防治。

因此,有机农业生产过程中除草、杀虫等工作需要使用的农药一般都是来自于植物提取物或者微生物的制剂。

此外,对于转基因技术的使用也有明确的规定。

有机农产品认证要求禁止使用转基因种子和转基因技术改良的农产品。

这是因为转基因技术尚在争议之中,对于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的风险仍不确定,有机农业认为应该避免使用这样的技术。

另外,有机农产品认证还对养殖环境和动物的饲养方式有要求。

有机养殖要求动物生长的环境必须符合无污染、无压力的标准,饲料也要求采用天然的、没有添加剂的材料。

此外,养殖过程中严禁使用激素、抗生素等对动物健康有潜在危害的药物。

最后,有机农产品的认证还需要通过严格的审查程序。

认证机构将会对农场的生产流程、文件记录、产品采购等进行审查,确保生产过程严格遵守有机农业的要求。

一旦通过认证,农场将获得有机农产品的认证证书,证明其生产出的农产品符合有机农业的标准。

总之,农业行业对于有机农产品的认证要求十分严格。

土壤的质量、农药和化肥的使用、转基因技术的禁止、养殖环境和动物饲养方式的要求以及认证程序的审查都是有机农产品认证的重要要素。

通过有机农产品认证,消费者可以更加放心地选择健康、安全的食品,也为生态环境的保护贡献一份力量。

农业生产有机认证标准

农业生产有机认证标准

农业生产有机认证标准引言: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有机农业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与青睐。

有机农业不仅关注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而且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保证有机农产品的质量和市场合规性,制定了一系列有机认证标准。

本文将重点探讨农业生产有机认证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有机农业的定义和原则有机农业是一种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出发点的农业生产方式。

它遵循一系列原则,包括:土壤和水资源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促进、农药和化肥的最小使用以及畜禽养殖的健康和福利。

有机农业还促进了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村社区的繁荣。

二、有机认证的目的和重要性有机认证是对农产品和生产过程进行检验和确认,以确保其符合有机农业的标准。

有机认证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促进有机农业的发展。

对于农民而言,有机认证还可以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收入。

三、有机认证的基本要求1. 土壤管理:有机农业要求农民采用合理的土壤管理措施,包括有机肥料的使用、适当的耕作方法和植被保护等。

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和化肥。

2. 农作物生产:有机农作物生产要求使用有机种子,不得使用转基因技术。

必要时可以使用有机认可的生物农药和草本抑制剂。

3. 畜禽养殖:有机畜禽养殖要求提供充足的生活空间和合理的饲养环境。

饲料必须符合有机农业标准,禁止使用生长激素和抗生素。

4. 农产品加工:有机农产品的加工过程也需要符合有机认证标准,禁止使用合成添加剂和防腐剂。

加工过程需要保留原产地信息,并进行相应的追溯管理。

5. 清洁和卫生:有机农业要求农民确保农田、养殖场和加工厂的清洁和卫生,避免环境污染和交叉感染。

四、有机认证的程序1. 申请和审批:农民或农业企业需向有机认证机构提交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有机认证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查和评估,并进行现场考察。

2. 认证标志:通过认证后,农民或农业企业可以获得有机认证标志的使用权,并需按照规定使用认证标志。

3. 监督和检查:有机认证机构定期对农田、养殖场和加工厂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农业生产的持续符合有机认证标准。

有机农产品认证

有机农产品认证

有机农产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简介有机农产品认证是指对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和生态环境进行严格监管和认证,以保证农产品的健康、安全和环保性。

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出现,旨在满足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需求,提升农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本文将介绍有机农产品认证的背景、认证标准和认证流程。

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安全和环境问题的关注也越来越多。

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中广泛使用的化学农药和化肥,对于土壤质量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食品安全问题也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的隐患。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有机农产品认证开始在全球范围内普及。

认证标准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标准是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际通用的标准制定的。

一般来说,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生产过程标准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必须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标准。

这包括禁止使用化学农药和化肥、合理利用农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

只有符合这些要求的农产品才能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

原料使用标准有机农产品的原料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

原材料必须来源于有机农田或者符合有机农业标准的农田,不能含有化学农药残留或转基因成分等。

加工标准有机农产品加工过程中也有一定的要求。

加工过程中不能使用化学添加剂、防腐剂等非天然成分。

,加工过程中需要保持有机农产品的天然特性和品质。

认证流程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申请农产品生产者需要向认证机构递交认证申请,缴纳相关的认证费用。

审核认证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农田和加工厂的现场检查、检测报告等。

只有符合认证标准的农产品,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估。

评估认证机构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原料使用情况和加工过程是否符合认证标准。

,也会进行必要的抽样检测。

认证认证机构根据评估结果,对符合标准的农产品进行认证,并颁发有机农产品认证证书。

认证证书通常有一定的有效期,期满后需要重新进行认证。

结论有机农产品认证是提升农产品品质、保障食品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

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准

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准

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准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准是指对有机农产品及其加工食品的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认证的标准。

有机产品认证是指对符合有机农业生产基本要求的农产品和加工食品进行认证,以证明其符合有机产品标准的行为。

有机产品认证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有机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有机农业的健康发展,满足人们对健康、安全、优质食品的需求。

有机产品认证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有机农产品市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提高有机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准主要包括有机农产品的生产标准、加工标准、质量标准、安全标准和管理标准等内容。

有机农产品的生产标准主要包括土壤和水的管理、种子和种苗的选择、农药和化肥的使用、畜禽养殖管理、采收和贮藏等方面的要求。

有机农产品的加工标准主要包括原料的选择、加工工艺、添加剂的使用、包装和贮存等方面的要求。

有机产品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外观、口感、营养成分、残留物质等方面的要求。

有机产品的安全标准主要包括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微生物污染等方面的要求。

有机产品的管理标准主要包括生产记录、追溯体系、认证机构监督等方面的要求。

有机产品认证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有机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有机农业的健康发展,满足人们对健康、安全、优质食品的需求。

有机产品认证标准的实施对于推动我国有机农业的发展,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有机产品认证标准的实施也对于保护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具有积极作用。

有机产品认证标准的制定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协调合作。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有机产品认证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的指导和管理,加大对有机农业的扶持力度,提高有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有机农业生产者应加强自身的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确保有机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认证机构应加强对有机产品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有机产品认证标准,保证认证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消费者应增强对有机产品的认识,提高对有机产品的信任度,积极支持有机产品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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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第一节农作物生产1.栽培的种子和种苗(包括球茎类、鳞茎类、植物材料、无性繁殖材料等)必须来自认证的有机农业生产系统。

它们应当是适合当地土壤及气候条件,对病虫害有较强的抵抗力。

选择品种时应注意保持品种遗传基质的多样性,不使用由基因工程获得的品种。

2.严禁使用化学物质处理种子。

在必需进行种子处理的情况下,可使用附表中允许的物质和材料,如各种植物或动物制剂、微生物活化剂、细菌接种和菌根等来处理种子。

3.用于有机作物和食品生产的微生物必须来自自然界,不使用来自基因工程的微生物种类。

4.严禁使用人工合成的化学肥料、污水、污泥和未经堆制的腐败性废弃物。

5.在有机农业生产系统实行轮作,轮作的作物品种应多样化。

提倡多种植豆科作物和饲料作物。

6.主要使用本系统生产的、经过1~6个月充分腐熟的有机肥料,包括没有污染的绿肥和作物残体、泥炭、蒿杆、海草和其它类似物质以及经过堆积处理的食物和林业副产品.经过高温堆肥等方法处理后,没有虫害、寄生虫和传染病的人粪尿和畜禽粪便可作为有机肥料使用.也可以使用系统外未受污染的有机肥料,但应有计划地逐步减少使用的数量。

7.可以在非直接生食的多年生作物以及至少4个月后才收获的直接生食作物上使用新鲜肥、好气处理肥、厌气处理肥等。

但是,供人们食用的蔬菜不允许使用未经处理的人畜粪尿。

8.允许使用自然形态(未经化学处理)的矿物肥料。

使用矿物肥料,特别是含氮的肥料(如:干血、泥浆等)时,不能影响作物的生长环境以及营养、味道和抵抗力。

9.允许使用木炭灰、无水钾镁矾、未经处理的海洋副产品、骨粉、鱼粉和其它类似的天然产品,以及液态或粉状海草提取物,允许使用职务或动物生产的产品,如生长调节剂、辅助剂、湿润剂、矿物悬浮液等。

10.禁止使用硝酸盐、磷酸盐、氯化物等营养物质以及会导致土壤重金属积累的矿渣和磷矿石。

11.允许使用农用石灰、天然磷酸盐和其它缓溶性矿粉.但天然磷酸盐的使用量,不能使总氟含量平均每年每亩超过0.35公斤,温室平均每年每亩超过0.7公斤。

12.允许使用硫酸钾、铝酸钠和含有硫酸盐的痕量元素矿物盐.在使用前应先把这些物质配制成溶液,并用微量的喷雾器均匀喷洒。

13.严禁使用人工合成的化学农药和化学类、石油类以及氨基酸类除草剂和增效剂,提倡生物防治和使用生物农药(包括植物、微生物农药)。

14.允许使用石灰、硫磺、波尔多液、杀(霉)菌和隐球菌和皂类物质、植物制剂、醋和其它天然物质来防治作物病虫害。

但含硫或铜的物质以及鱼藤酮、除菌菊和硅藻土必须按附录中的规定使用。

15.允许使用皂类物质、植物性杀虫剂(如:鱼尼丁、泥巴草等)和微生物杀虫剂(见附录)以及外激素、视觉性和物理捕虫设施防治虫害.16.提倡用平衡施肥管理、早期苗床准备和预先打穴、地面覆盖结合采用限制杂草生长发育的栽培技术(轮作、绿肥、休闲)等措施以及机械、电力、热除草和微生物除草剂等方法来控制和除掉杂草.可以使用塑料薄膜覆盖方法除草,但要避免把农膜残留在土壤中。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消费者、生产者和销售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有机产品质量,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管理,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从事有机产品认证以及获证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进口和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有机产品,是指生产、加工和销售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

本办法所称有机产品认证,是指认证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按照有机产品认证规则,对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活动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

第四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统称地方认证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所辖区域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第五条国家推行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实行统一的认证目录、统一的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统一的认证标志。

国家认监委负责制定和调整有机产品认证目录、认证实施规则,并对外公布。

第六条国家认监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组织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国际合作。

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国际互认活动,应当在国家对外签署的国际合作协议进行。

第二章认证实施第七条有机产品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应当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后,方可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活动。

认证机构实施认证活动的能力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认证机构国家标准的要求。

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活动的检查员,应当经国家认证人员注册机构注册后,方可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活动。

第八条有机产品生产者、加工者(以下统称认证委托人),可以自愿委托认证机构进行有机产品认证,并提交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申请材料。

认证机构不得受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机产品生产产地环境要求,以及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外产品的认证委托人的认证委托。

第九条认证机构应当自收到认证委托人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完成材料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于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认证委托人,并说明理由。

认证机构应当在对认证委托人实施现场检查前5日,将认证委托人、认证检查方案等基本信息报送至国家认监委确定的信息系统。

第十条认证机构受理认证委托后,认证机构应当按照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由认证检查员对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检验检测。

按照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需要进行产地(基地)环境监(检)测的,由具有法定资质的监(检)测机构出具监(检)测报告,或者采信认证委托人提供的其他合法有效的环境监(检)测结论。

第十一条符合有机产品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及时向认证委托人出具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允许其使用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认证委托人,并说明理由。

认证机构及认证人员应当对其作出的认证结论负责。

第十二条认证机构应当保证认证过程的完整、客观、真实,并对认证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保证认证过程和结果具有可追溯性。

产品检验检测和环境监(检)测机构应当确保检验检测、监测结论的真实、准确,并对检验检测、监测过程做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

产品检验检测、环境监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对其作出的检验检测、监测报告的容和结论负责。

本条规定的记录保存期为5年。

第十三条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对获证产品及其生产、加工过程实施有效跟踪检查,以保证认证结论能够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第十四条认证机构应当及时向认证委托人出具有机产品销售证,以保证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所销售的有机产品类别、围和数量与认证证书中的记载一致。

第十五条有机配料含量(指重量或者液体体积,不包括水和盐,下同)等于或者高于95%的加工产品,应当在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后,方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字样,加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

第十六条认证机构不得对有机配料含量低于95%的加工产品进行有机认证。

第三章有机产品进口第十七条向中国出口有机产品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机产品主管机构,可以向国家认监委提出有机产品认证体系等效性评估申请,国家认监委受理其申请,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申请进行评估。

评估可以采取文件审查、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向中国出口有机产品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机产品认证体系与中国有机产品认证体系等效的,国家认监委可以与其主管部门签署相关备忘录。

该国家或者地区出口至中国的有机产品,依照相关备忘录的规定实施管理。

第十九条未与国家认监委就有机产品认证体系等效性方面签署相关备忘录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产品,拟作为有机产品向中国出口时,应当符合中国有机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二十条需要获得中国有机产品认证的进口产品生产商、销售商、进口商或者代理商(以下统称进口有机产品认证委托人),应当向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提出认证委托。

第二十一条进口有机产品认证委托人应当按照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向认证机构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和文件,其中申请书、调查表、加工工艺流程、产品配方和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投入品等认证申请材料、文件,应当同时提交中文版本。

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不予受理其认证委托。

认证机构从事进口有机产品认证活动应当符合本办法和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认证检查记录和检查报告等应当有中文版本。

第二十二条进口有机产品申报入境检验检疫时,应当提交其所获中国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有机产品销售证复印件、认证标志和产品标识等文件。

第二十三条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申报的进口有机产品实施入境验证,查验认证证书复印件、有机产品销售证复印件、认证标志和产品标识等文件,核对货证是否相符。

不相符的,不得作为有机产品入境。

必要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可以对申报的进口有机产品实施监督抽样检验,验证其产品质量是否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自对进口有机产品认证委托人出具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起30日,认证机构应当向国家认监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获证产品类别、围和数量;(二)进口有机产品认证委托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三)获证产品生产商、进口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四)认证证书和检查报告复印件(中外文版本);(五)国家认监委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四章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第二十五条国家认监委负责制定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基本格式、编号规则和认证标志的式样、编号规则。

第二十六条认证证书有效期为1年。

第二十七条认证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容:(一)认证委托人的名称、地址;(二)获证产品的生产者、加工者以及产地(基地)的名称、地址;(三)获证产品的数量、产地(基地)面积和产品种类;(四)认证类别;(五)依据的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六)认证机构名称及其负责人签字、发证日期、有效期。

第二十八条获证产品在认证证书有效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在15日向认证机构申请变更。

认证机构应当自收到认证证书变更申请之日起30日,对认证证书进行变更:(一)认证委托人或者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单位名称或者法人性质发生变更的;(二)产品种类和数量减少的;(三)其他需要变更认证证书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在30日注销认证证书,并对外公布:(一)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使用的;(二)获证产品不再生产的;(三)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申请注销的;(四)其他需要注销认证证书的情形。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在15日暂停认证证书,认证证书暂停期为1至3个月,并对外公布:(一)未按照规定使用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志的;(二)获证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活动或者管理体系不符合认证要求,且经认证机构评估在暂停期限能够能采取有效纠正或者纠正措施的;(三)其他需要暂停认证证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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