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欺诈现状分析
对车险理赔反欺诈工作现状及解决对策的思考

对车险理赔反欺诈工作现状及解决对策的思考摘要:随着我国汽车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车险欺诈活动日趋频繁,损害了保险消费者利益,扰乱社会秩序,影响车险业务的健康发展。
本文分析了车险理赔反欺诈工作的现状,深入分析目前车险理赔反欺诈工作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从社会环节和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两方面提出完善车险反欺诈工作的对策,对保险理赔实际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关键词:车险;理赔;反欺诈随着我国汽车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车险欺诈活动日趋频繁。
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每年保险诈骗金额约占理赔金额的10%-20%左右。
保险欺诈损害了保险消费者利益,扰乱社会秩序,已成为汽车保险的一个巨大“黑洞”,严重影响车险业务的健康发展,如何防范车险诈骗是车险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车险理赔反欺诈工作的现状所谓保险欺诈,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以虚构保险标的,编造保险事故或保险事故发生原因,夸大损失程度,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手段,致使保险人陷于错误认识而向其支付保险金的行为。
保险欺诈分为硬欺诈和软欺诈。
我国车险反欺诈工作还处于初级阶段,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立法方面我国至今还没有出台专门的反保险欺诈法律和法规。
只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诈骗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才构成保险诈骗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对于骗取数额较小的,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可用一般的违反保险法的规定处理。
由于诈骗数额的限制,有相当一部分诈骗行为不能得到有效制裁。
(二)保险监管及行业方面虽然到目前保险监管部门还没有设立专门的反欺诈机构,但保监会已启动打击“三假”(假机构、假保单、假赔案)的专项活动,全行业共发现和查处各类假冒保险机构案件32起,各类假冒保单20多万份,各类虚假赔案16000多件,向公安机关移交并已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三假”案件149起,部分案件已经法院判决,追究了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汽车保险欺诈与预防欺诈

汽车保险欺诈与预防欺诈一、汽车保险欺诈的成因汽车保险欺诈的存在,既有保险人的原因,也有被保险人方面的原因。
1.1保险人(1)保险行业竞争激烈,为了维系客户,汽车保险公司对保险欺诈行为重视不够,发现的保险欺诈也不作相应处理,怕对自身业务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汽车保险公司的这种宽恕和不作为,刺激了汽车保险欺诈的频繁发生。
(2)保险公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同被保险人内外勾结,共同骗取保险金。
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利用保险公司内部管理的漏洞,诱使被保险人和汽车修理厂进行保险欺诈,获得自身个人的利益。
1.2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缺乏保险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对保险知识的了解不够。
被保险人缺乏保险的诚信意识,试图通过汽车保险转移各种风险,存在侥幸心理,试图以小额保险费谋取大额的赔款,很多被保险人也是被汽车修理厂诱惑而发生保险欺诈,不了解保险欺诈的后果,另外,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制度存在漏洞也是造成被保险人铤而走险,参与保险欺诈的重要原因。
二、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的特征1、先险后保先险后保是指投保人在汽车发生事故之后才买保险,然后想方设法假装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事故,以骗取保险金。
通常这种类型的保险骗赔其手段包括两种,一种是对出险时间进行伪造,这种手段需要投保人通过其人际关系去让相关部门出示假证明,然后按照正常的投保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另一种是对保险合同日期进行伪造,这种手段需要投保人与保险签单人员进行串通,采用倒签单的方式来提前保险合同期限,使所发生的事故的时间与所倒签的保险期限相吻合。
2、谎报出险谎报出险指的是投保人对于事故的发生无中生有,说谎称险情已经发生。
通常这种保险骗赔的情况,投保人需要伪证人作证,并且在所说的事故现场制造事故的证明物证等。
3、冒名顶替冒名顶替是指在汽车发生事故之后,被保险人在没有资格索赔的情况下隐瞒相关的原因,更改为可以索赔的资格,以骗取保险金。
4、一险多赔一险多赔是汽车保险欺诈骗赔情况中最为常见的,一般有三种类型,一种是同一个事故却向多个保险人索赔,这种情况属于重复投保的类型,投保人同时向几个保险公司进行投保,而且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隐瞒了这个情况,等待汽车发生事故之后,向保险公司进行全额的索赔,从而重复获取多次的保险金;第二种是以此事故多险索赔,这种情况发生比较少,例如投保人运用其货车运输货物的时候,发生了汽车事故,并且造成了货损,然后根据货损以及汽车的损坏同时进行索赔;第三种是一次事故向事故责任方索赔,诱再向保险人索赔。
我国汽车保险行业发展中面临问题及应对策略分析

我国汽车保险行业发展中面临问题及应对策略分析1. 问题分析1.1 市场竞争激烈我国汽车保险市场竞争激烈,保险公司众多。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难以获得足够的市场份额和利润。
竞争还导致保险费率下降,引发保险公司的盈利压力。
1.2 风险评估不准确汽车保险行业面临的另一个问题是风险评估不准确。
保险公司常常使用统计数据和模型来评估风险,但这些评估并不总是准确的。
这可能导致投保人支付高额保费,或者在事故发生时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
1.3 缺乏创新产品和服务当前,我国汽车保险行业缺乏创新的产品和服务。
保险公司需要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提供更多具有差异化竞争力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1.4 服务质量和效率待提升有些保险公司在理赔、服务等方面存在质量和效率问题。
消费者希望能够快速、方便地办理保险事务,并获得及时的理赔服务。
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是当前汽车保险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2. 应对策略2.1 加强合作与整合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保险公司可以加强合作与整合。
与汽车制造商和经销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推出联合销售和优惠政策,可以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2.2 创新技术应用利用新兴技术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保险公司可以改进风险评估模型,提高评估准确性。
同时,还可以开发智能保险产品和网络平台,提供更便捷的保险购买和理赔服务。
2.3 优化产品和服务保险公司应根据消费者需求,推出更具个性化和差异化竞争力的保险产品。
同时,加强理赔服务的快捷性和便利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消费者的期望和需求。
2.4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对汽车保险行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虚假宣传、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同时,加强信息披露和公开透明度,增加市场的公信力。
结论我国汽车保险行业面临市场竞争激烈、风险评估不准确、缺乏创新产品和服务以及服务质量和效率待提升等问题。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保险公司应加强合作与整合,创新技术应用,优化产品和服务,并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云南某财险公司车险欺诈防范工作现状研究

云南某财险公司车险欺诈防范工作现状研究随着互联网和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车险欺诈现象也逐渐增多,给财险公司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损失。
为了有效防范车险欺诈,云南某财险公司积极开展车险欺诈防范工作,不断提升自身防范能力,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对云南某财险公司车险欺诈防范工作进行现状研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现状分析1. 欺诈类型多样化云南某财险公司面临着多种类型的车险欺诈,包括虚假事故、装潢事故、虚假报案、伪造证据等。
这些欺诈手段层出不穷,给公司的理赔工作带来了较大的挑战。
2. 技术手段复杂化随着科技的发展,车险欺诈者的技术手段也日益复杂化,如利用PS软件伪造事故照片、伪造医院诊断证明等,让理赔部门难以辨别真伪。
这对公司的欺诈防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 防范能力亟待提升由于欺诈手段的多样化和技术手段的复杂化,云南某财险公司的车险欺诈防范能力亟待提升。
目前公司在欺诈防范方面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需要加强相关工作以提高防范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1. 信息核实不及时在理赔处理过程中,公司对客户提供的信息核实不够及时,导致一些虚假信息难以及时识别和防范。
2. 欺诈风险评估不够全面公司在欺诈风险评估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对于客户的欺诈风险、历史记录等信息评估不够全面,导致一些欺诈案件难以及时预防。
3. 技术手段应用不够成熟对于欺诈者利用的一些高科技手段,公司的技术应用仍不够成熟,需要加强科技装备和技术人员培训,提高技术防范能力。
三、改进措施公司应加强对客户提供信息的核实工作,确保理赔信息的真实可靠。
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进行信息核实,提高核实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欺诈风险评估体系,综合考量客户的欺诈风险、历史记录、行为特征等信息,及时发现潜在的欺诈行为并加以预防。
公司应加大对技术防范能力的投入,引进先进的科技装备和技术人员,提升对欺诈手段的识别和应对能力,确保技术手段跟得上欺诈手段的发展。
浅析汽车保险欺诈及预防

浅析汽车保险欺诈及预防摘要:汽车保险诈骗具有很大的隐蔽性,有社会原因、历史原因、投保人的原因和保险公司的原因。
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现象是国内外汽车保险行业都面临的一个问题,是现代社会的一个毒瘤。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是,各类保险诈骗行为也凸显出来,并且成为当前保险业最大威胁之一。
面对汽车保险欺诈日益增多的情况,保险公司应在实践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的不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预防和制止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现象的蔓延。
关键词:汽车保险;汽车保险欺诈;防范措施;一.保险诈骗的法律特征保险诈骗行为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非法占有保险赔款为目的,采取各种欺诈手段,骗取保险人赔款的违法犯罪行为。
作为保险领域出现的这种违法犯罪现象,其社会危害性已构成了对金融保险秩序的破坏,国家从立法上明确界定了保险诈骗的法律性质,为打击和惩处这类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武器。
1997年3月14日颁布的新刑法对保险诈骗罪作了明文规定。
因此,保险诈骗行为具有违法与犯罪两种性质,同时受到两个基本法的调整,《保险法》对违法行为作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刑法》则对构成犯罪的保险诈骗行为制定了量刑标准。
其法律特征是:第一,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违法犯罪的故意,即有诈骗、非法获取保险赔款的目的;第二,主体的特殊性,即实施诈骗行为的人必须是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第三,行为人在客观上必须实施了利用保险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第四,行为的结果侵害了受法律保护的金融保险秩序。
汽车保险欺诈,即情节严重的汽车保险欺诈,是指投保人、汽车修理企业、汽车保险欺诈犯罪团伙等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或者对发生的交通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或者编造未发生的交通事故,或者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骗取保险金且数目较大的行为。
二.案件分析:2001年11月10日,被告人张作锦经营的货车(闽F- 71033,已办理机动车辆保险)给货主林某拉桔子到漳州诏安。
汽车保险欺诈现状分析

汽车保险欺诈现状分析摘要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欺诈现象亦呈上升趋势,并成为当前保险业发展的最大威胁之一。
面对汽车保险欺诈现象日益增多的实际状况,针对汽车保险欺诈的不同特点,在实际中仔细总结经验,对其成因进行剖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汽车保险欺诈现象的蔓延。
关键词汽车保险;欺诈;现状;防范措施我国自1980年国内保险业务恢复以来,汽车保险业务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伴随着汽车进入百姓的日常生活,汽车保险正逐步成为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经济活动,其重要性和社会性也正逐步突现,汽车保险的作用越加明显。
随着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实施,道路交通建设的投入越来越多,汽车保有量逐年递增。
在过去的20年,汽车保险业务保费收入每年都以较快的速度增长。
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带动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汽车金融、汽车保险等汽车服务业呈现爆炸式增长。
在国内各保险公司中,汽车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占其财产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50%以上,汽车保险业务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公司的“吃饭险种”。
对于国内财产保险行业而言,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车险的经营仍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在我国保险市场上,车险是财产保险的第一大险种,地位举足轻重。
保监会统计显示,今年1-8月,全国车险保费收入705.92亿元,同比增长18.9%,占财产保险公司业务的比重为67.7%。
极大发挥了保险对汽车消费者的经济补偿能。
随着汽车社会拥有量不断提高,各类车辆事故进而保险理赔量大幅增加,车辆维修以及保险理赔过程中发生的保险诈骗案件也呈上升趋势,并成为当前保险业发展的最大威胁之一。
笔者简要分析当前汽车保险欺诈现象以及防范措施。
1汽车保险欺诈1)保险欺诈定义。
保险欺诈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以虚构保险标的、编造保险事故或保险事故发生原因、夸大损失程度等手段,致使保险人陷于错误认识而向其支付保险金的行为。
2)汽车保险欺诈现状。
车险赔付率只有控制在60%以内,保险公司的经营才能保本或盈利。
浅谈汽车保险理赔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汽车保险理赔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学生:* * *(经济学院09级金融二班,学号************)摘要: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伴随着城市私家车市场的全面繁荣及2009年汽车下乡政策的实施,汽车保险行业更是如雨后春笋般兴起。
理赔是保险行业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为了建立合理完善的车险行业,促进国内汽车保险市场健康快速的发展,本文旨在对汽车保险理赔常见问题的研究及相关对策。
关键词:汽车保险,理赔,赔付率,欺诈风险,保险监管近年来,我国汽车保险理赔运行中高赔付率、理赔纠纷、汽车保险诈骗等问题层出不穷,这不仅严重损害了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让国内本不成熟的车险行业更加步履维艰。
找出问题所在,并提出解决对策,对于规范汽车保险理赔已经迫在眉睫。
一、汽车保险市场现状目前,汽车保险已经成为财产保险的第一大险种,占有财险市场60%以上的份额,其发展呈现出以下两个特点:一方面由于汽车销售总量猛增,保险需求旺盛;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为了解决高赔付率问题停办了一些业务或增加绝对免赔率。
车险改革以来,市场显现出丰富的保险资源,这使保险公司能够选择优质客户,控制高赔付业务,但这也对保险公司的车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此外,美国的汽车保险是目前世界上最完善的汽车保险之一,无论是保险制度还是监管、保险种类、保险费率都具有代表性。
无过失责任为基础的保险提供了医疗用费赔偿、工资损失赔偿、受害人必要的家务雇工等一系列保险赔偿。
在此制度下,当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时,不管被保险人是否有过失,保险人均按照实际损失给付,但由于保险作为一种有偿的特定的法律关系,它的赔偿额度是有限的。
虽然无过失汽车保险并不能完全取代传统的汽车责任险,但它作为法定的基本给付不受民事侵权责任的法律体系和过失认定限制,省略了不必要的举证、诉讼等过程,与过失保险相辅相成。
因此,以无过失责任为基础的汽车保险制度是完善汽车保险损害补偿功能的有效手段,是现代汽车保险发展的必然趋势。
浅析新形势下我国保险欺诈现状和对策

浅析新形势下我国保险欺诈现状和对策在当前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中,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和保险业务的不断增加,保险欺诈现象也日益突出。
本文将就我国新形势下的保险欺诈现状和对策进行浅析。
一、保险欺诈现状分析1. 多种保险欺诈手段的出现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保险欺诈手段也在不断创新。
除了常见的虚假理赔、虚假保险单等手段外,隐瞒不实信息、合谋欺诈以及滥用保险等手段也相继出现,给保险公司和消费者都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2. 保险欺诈社会成本的增加保险欺诈不仅仅对保险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也对整个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大量欺诈案件的发生,使得保险公司不得不增加保费以应对风险,这进一步加重了普通消费者的负担,也损害了保险市场的良性运行。
3. 保险欺诈案件难以查证的问题由于保险欺诈案件的复杂性和涉及范围的广泛性,保险欺诈往往难以被查证和打击。
很多保险欺诈案件涉及多个地区和部门,追溯证据和调查工作困难重重,使得很多保险欺诈行为得不到有效的监管和处罚。
二、如何应对保险欺诈问题1. 加强保险行业监管保险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保险公司的审核和监管力度,确保保险产品及合同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减少虚假保险产品的出现。
同时,建立健全有效的保险欺诈举报投诉渠道,提高案件的查证成功率,对保险欺诈行为进行及时打击和处罚。
2. 提高保险消费者的风险意识保险消费者应加强风险意识的培养,充分了解保险合同的内容和保险产品的条款,避免因为不了解合同而导致欺诈行为的出现。
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保险合同的认知度。
3. 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反欺诈能力保险公司可以利用科技手段,如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等,对保险合同和保险理赔进行精确识别和分析,及时发现虚假保险和欺诈行为。
同时,利用科技手段可以加强保险行业的信息共享与交流,提高对保险欺诈的整体防范和打击能力。
4. 加强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保险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和监察机制,建立健全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销售人员和理赔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保险欺诈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理 论 研 究 苑
2 1 7
汽车保险欺诈 现状 分析
林 玲
( 武汉交通 职业学 院 ,湖北武汉 4 0 6 ) 305
摘 景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欺诈现象亦呈上升趋势,并成为当前保险业发展的最大威胁之一。面对汽车保险欺诈现象 日 益增多的实 际状况。针对汽车保险欺诈的不同特点,在实际中仔细总结经验,对其成因进行剖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汽车保险欺诈现象的蔓
为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 的经济活动 ,其重要性和社会性也正逐步突现 , 汽车保险的作用越加明显 。随着积极 的财政政策的实施 ,道路交通建设 的投入越来越多 ,汽车保有量逐年递增 。在过去的2 年 ,汽车保险业务 O 保费收入每年都以较快 的速度增长。汽车产业 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带动汽 车销售 、汽车维修 、汽车金融 、汽 车保 险等汽车服务业呈现爆炸式 增 长 。在国内各保险公 司中,汽车保险业务保费收入 占其财产保险业务总 保费收入的5 %以上 ,汽车保险业务 已经成为财产保 险公司 的 “ 0 吃饭险 种”。对于国内财产保险行业 而言,今后相 当长一段时期,车险的经营 仍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 在我 国保 险市场上 ,车 险是财 产保险 的第一 大险种 ,地位举足轻 重。保监会统计显示 ,今年l 月 ,全国车险保费收入7 59 亿元 ,同 一8 0 .2 比增长 l.%,占财产保险公司业务的比重为6.%。极大发挥 了保险对 8 9 77 汽车消费者的经济补偿能。 随着汽车社会拥有量不断提高 ,各类车辆事故进而保险理赔量大 幅 增加 ,车辆维修 以及保 险理赔 过程中发生 的保 险诈骗案 件也呈上升趋 势, 并成为当前保险业发展 的最大威胁之一 。笔者简要分析当前汽车保 险欺 诈 现象 以及 防范 措施 。
2 保险公司原因。①风险管理意识不强 ,对防止保险欺诈重视不 ) 够。②工作人员在承保 、理赔环节 中没有严格按照程序进行。③保险公 司对某些 已经识破 了的欺诈行为处理过松。④理赔人员素质偏低 ,片面 追求保单数量 ,把握不住理赔关。 3)投保人 原因。① 某些投保人 或被保险人法制观念淡薄。②有些 投保人企图通过参加汽车保 险,实现发财的 目的。③有些投保人 由于某 种偶然因素的诱发,比如他人提醒 ,才产生了欺诈的念头。 4)保 险代理人原 因。保 险代理人 常见 的欺诈 手法有 :篡改保 险公 司为保户设计 的很有诱惑力 的保单谋取私利 、伪造保单、截取保费携款 逃走、伪造客户公章 申 请提前退;防范措施 中围分类罨 F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镇号 17— 61( 1)1—2 7O 82 6 397一2 02 0 1一 1 01
我国 自18 ̄ 国内保险业务恢复 以来 ,汽车保险业务已经取得 了长 90 足的进步 , 尤其是伴随着汽车进入百姓 的 日 常生活,汽车保险正逐步成
3 汽车保 险欺 诈 的主要 表现 形 式
近些年来 ,以骗取保险金为 目的的保险诈骗犯 罪呈上升趋势。参与 汽车保 险诈骗的人员 ,一般对事故认定 、保险理赔 、汽车修理等程序和 法律规定都 比较熟悉 ,利用保险业务 中存在的漏洞 ,达到骗保的 目的。 目前常用的汽车保险诈骗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 1 多头投保 ,重复获赔 。即将汽车 向不 同保险公司投保 ,交通事 ) 故发生后向不 同保险公 司重复索赔。 2)出险在先 ,投保在后 ,伪造投保和出险时间 。汽车 出险时 尚未 投保 ,出险后才予 以投保 ,然后伪装成在合同期 内出的险 ,以达到获取 汽车保险赔款的 目的。 3) 中生有 ,谎报出险。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在保险期 无 限内对并未发生 的损失 向保 险公司提 出索赔 的行为 。被保 险人通过 “ 制 造”虚假事故 、更换报废零部件 、单方事故后再重新伪造双方事故 、将 本不属于保险索赔范围但事后制造事故骗取修理金等手段实施欺诈。 4 伪造 、变造相关理赔资料进行诈骗 。在 已经破 获的汽 车保 险诈 ) 骗案中就有犯罪嫌疑人 私刻公章及民警名章 ,伪造交通事故认定书等相 关理赔资料 ,骗取赔款。 5 伪造假 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或者 向交警 隐瞒事实真相 ,骗取警 ) 方的事故证明,从而达到犯罪 目的。 6)内外勾结 、狼狈为奸 ,骗取保费 。保险公司 内部的相关工作人 员与汽车修理厂相互 勾结 ,利用保户 因为发生小事故造成轻微损 伤的 标 的车 ,通过再 次碰撞 的方式扩大损失 ;或者利用车主虽然投保 了车损 险,但只是前来进行例行维护的汽车进行故 意碰撞 ,以此相互勾结 ,骗 取 保 险公 司的 高额 赔 偿 。 7)肇事逃逸 、事后 索赔 。肇 事逃逸 是指交 通事 故发生后 ,当事人 明知 自己发生 了交通事故 ,为逃避事故责任 ,故意逃离事故现场 ,不 向 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
1 汽 车保 险欺诈
1) 险欺诈定义 。保险欺诈是指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骗 保 取保险金为 目的 ,以虚构保 险标 的、编造 保险事故或保 险事故 发生原 因 、夸 大 损失 程 度 等手 段 ,致 使保 险 人 陷 于错 误 认 识 而 向其 支 付 保 险 金 的行为。 2 汽车保险欺诈现状。车险赔付率只有控制在6%以内 , ) 0 保险公司 的经营才能保本或盈利 。然而 ,实际上 目前我 国的车险业务却是出现大 面积的亏损 ,部分省份 的车险综合赔付率高达7 %。与其他保险诈骗相 3 比,车险骗赔具有金额小 、数量多、随机性大的特征,更难被发现。 3)汽车保险欺诈的影 响。 “ 投保容 易理赔难 ”的说法 ,有一部分 来源于 因保险欺诈而 引起 的保 险公司拒赔案件 ,其他被 保险人不明就 里 ,受 到 舆 论 的影 响 而 得 出 了这 样 一个 片面 的 结 论 。这 给 保 险公 司 的经 营声 誉 造成 了巨 大 的无形 损 害 ,影 响 了下 一 步 的展 业 。 车险骗赔不仅增加 了保险公 司的经营风险 ,也对投保人的保 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