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模板】
关于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模板】

附件5:
关于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示范文本)
第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对市(县、区)政府征收部门拟定的《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了审查及论证,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据此,市(县、区)人民政府做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政房征〔〕号),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征收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二、征收主体: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
四、征收实施单位(委托单位):
五、征收实施时间: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实施。
六、签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被征收人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人民政府(公章)
年月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10•【字号】沪嘉征地告〔2012〕第26号•【施行日期】2012.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2年1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12] 第8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
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上海嘉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新建德园南路(沪宜公路-金昌路)道路及桥梁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沪宜公路-金昌路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南翔镇红翔村东弄队2453.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34.1平方米、建设用地137.2平方米、未利用地82.4平方米。
2、南翔镇红翔村范东队3757.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09.7平方米、建设用地1297.4平方米、未利用地250.5平方米。
3、嘉定区南翔镇翔二村南古联办仓库506.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0平方米、建设用地506.8平方米、未利用地.0.0平方米。
4、上海富升体育有限公司392.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0平方米、建设用地392.6平方米、未利用地0.0平方米。
5、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钢材仓库2665.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0平方米、建设用地2665.4平方米、未利用地0.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9776.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443.8平方米、建设用地4999.4平方米、未利用地332.9平方米。
五、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根据《拟征地告知书》(沪嘉拟征地告[2011]第235号)的要求,尚未办理补偿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财产权凭证,到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详见联系方式)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模板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023〕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因XXX地块项目收储需要,需征收XXX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811公顷(1.2165亩),其中XXX村耕地0.0003公顷,农村宅基地0.0808公顷。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按《X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XXX号)文件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备注: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按XXX号文件第六条进行结算。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实行包干补偿与按实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实行包干补偿,现按丽政办—1—发XXX号文件执行,即按照耕地23.25000万元/公顷标准补偿给包干统筹,据实补偿给相应的所有权人(XXX村),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0700万元人民币。
以上合计,征收补偿费金额为人民币8.88745万元(大写:捌万捌仟捌佰柒拾肆元伍角)。
3.社保安置。
本次征地中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共 / 人。
4.鼓励被征地农民按照市有关规定参加就业培训。
三、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标准、安置方式1.房屋补偿(含住宅和非住宅)参照《XXX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XXX号)文件执行。
2.本次安置按照(货币安置、公寓安置、产权调换)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XXX征收地块。
3.住宅搬迁补贴费、非住宅搬迁补贴费、住宅临时过渡费参照《XXX市市区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停业停产损失补助费、房屋改变用途补助标准以及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公寓安置廉购价、优惠价标准的通知》(XXX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发。
4.相关签约时间另行通告。
四、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XXX市人民政府按方案内容组织实施。
—2—。
长乐区首占营滨路东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模板】

附件:长乐区首占营滨路东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一、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长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方案》、《长乐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关于长乐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编制《长乐区首占营滨路东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基本情况本片区涉及首占镇的首占村、鹏上村和岱边村,共1个乡镇3个村;范围面积11.2837公顷。
其中首占村集体土地面积0.0111公顷,鹏上村集体土地面积2.0967公顷,岱边村集体土地面积4.1134公顷,使用国有建设用地5.0625公顷。
片区东临会堂南路,西临首南路,南靠洞江湖,北临前街东路。
农用地面积为4.6342公顷(其中耕地面积4.4637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41.07%;建设用地面积为5.8455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51.80%;未利用地面积为0.8040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7.13%。
三、项目的必要性本片区的成片开发是完善首占镇城镇功能,带动长乐站周边用地发展的重要片区。
也是提升首占镇人居环境品质的需要,对首占镇城镇化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该片区开发还是进一步推进旧村更新,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众福祉的需要。
同时土地要素保障是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核心,因此本片区的成片开发还是保障“十四五”期间土地资源要素供应的需要。
四、规划土地用途分析本方案用地总面积11.2837公顷,其中居住用地用途面积1.3524公顷,实现居住功能;商业服务业用地用途面积3.7813公顷,实现商业功能;交通运输用地用途面积3.9242公顷,实现交通运输功能;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用途面积2.2059公顷,实现绿化功能,陆地水域用途面积0.0199公顷,实现生态功能。
五、公益性用地情况公益性用地包含交通运输用地用途、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用途、陆地水域等,合计6.1500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54.50%,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规定。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模板】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茂府通〔20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8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1)〔2019〕84号)批复同意征收七迳镇七迳村七迳圩第一、第二经济合作社,七迳村谭铁、糖寮、塘边、深水田经济合作社,那增村那增第一、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19.5037公顷,未利用地0.0078公顷,合计19.5115公顷,作为茂名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8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批次)名称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8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七迳镇七迳村,那增村,具体以测量放线的界线范围为准。
三、被征地单位及面积七迳镇七迳村七迳圩第一、第二经济合作社,七迳村谭铁、糖寮、塘边、深水田经济合作社,那增村那增第一、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19.5037公顷(其中旱地9.3111公顷,园地8.8092公顷,林地1.3834公顷),未利用地0.0078公顷,合计19.5115公顷。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标准:旱地81.42万元/公顷,园地77.88万元/公顷,林地42.48万元/公顷,未利用地27.612万元/公顷。
(二)青苗补偿费:旱地1.5万元/公顷,林地2.25万元/公顷,园地另计补。
五、被征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货币安置、农业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就业安置。
六、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其他权利人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产权证明材料,到茂名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地址:七迳镇素水开发区,联系电话:(谭添武********)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模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湖南省莲花冲(湘赣界)至株洲公路改建工程建设用地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区域划分级别、被征收土地单位、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类别被征收土地区域划分级别为一级片区,被征收土地单位为XX市来龙门街道办事处丁家坊村,征地面积为19.8630亩,其中专业菜地7.6455亩、林地6.2940亩、水塘:1.4730亩、道路1.3260亩、建设用地3.1245亩。
二、征地补偿标准湘政发〔2012〕46号、株政发〔2011〕2号及醴政发〔2013〕7号文件。
专业菜地:91500元/亩道路:58000元/亩林地:31500元/亩建设用地:58000元/亩水塘:74800元/亩三、房屋补偿安置标准依据所办理补偿登记的数据按株政发〔2011〕2号文件补偿安置。
四、生产补偿费标准依据所办理补偿登记的数据按株政发〔2011〕2号文件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本项目征地对劳动力安置以支付安置补助费的办法解决,支付安置补助费后不再作其他安排。
六、征地拆迁补偿费领取办法征地补偿费和涉及多户的生产补偿费采用转账方式付给集体经济组织。
生产补偿费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费直接支付给个人。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请涉及征地的村民小组及拆迁户主到丁家坊村委会办理征拆补偿费领取工作。
逾期未办理领款事项的,本局将委托村委会以存折方式将征地拆迁补偿费存到指定银信部门并视为征地拆迁补偿费已经到位。
七、被拆迁人应在补偿告知后30日内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在规定时期限内签订房屋拆迁协议的,按被拆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80元/㎡的奖励;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搬家腾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积再给予70元/㎡的奖励。
逾期未签协议和搬家腾地的,不予奖励。
对补偿项目和数额有异议的,应在补偿告知后15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不予复核。
XX市XX区自然资源局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模板】

XX市XX区自然资源局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江苏远塔沾化下河30MW风电场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20〕44号)批准征收我区土地0.58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有关规定,现将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江苏远塔沾化下河30MW风电场建设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下河草场内
三、被征收村及征地面积:
下河乡刘屋村土地0.04公顷,其中:未利用地0.04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确定征地区域为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未利用地4万元/亩。
五、被征地村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用为2.4万元。
六、被征收土地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拟定的安置途径为以下两种方式:
(1)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由区财政局拨付到村集体账户。
(2)社保安置:由区人社局及村委会按照有关政策办理。
七、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区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登记时间为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上述期限内,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视为自行放弃应有权益。
2020年1月16日。
征地拆迁通知公告模板

【公告】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现将某地块征地拆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地拆迁范围本次征地拆迁范围包括:1. 征地范围:XX县(市、区)XX镇(乡、街道)XX村(社区)XX地块。
2. 拆迁范围:上述征地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及附属设施。
二、征地拆迁原因1. 本项目为XX项目,属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旨在改善区域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2. 征地拆迁是推进项目建设、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措施。
三、征地拆迁补偿标准1. 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被征地农民给予合理的补偿。
2. 拆迁补偿标准: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拆迁房屋给予合理的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如下:(1)土地补偿费:按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面积、地类、市场评估价等因素确定。
(2)安置补助费: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面积、地类、市场评估价等因素确定。
(3)搬迁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搬迁距离等因素确定。
(4)临时安置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搬迁期限等因素确定。
(5)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被拆迁房屋实际经营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四、征地拆迁实施程序1. 征地拆迁前,相关部门将组织专家对征地拆迁范围、补偿标准等进行调查评估。
2. 征地拆迁方案经公示后,将召开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3. 征地拆迁方案经批准后,将组织实施。
4. 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确保补偿安置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五、征地拆迁实施时间本次征地拆迁工作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具体实施时间如下:1. 征地拆迁调查评估阶段: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 征地拆迁方案公示及听证会阶段: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完成。
3. 征地拆迁实施阶段: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完成。
六、征地拆迁政策咨询及投诉举报1. 咨询电话:XX-XXXXXXX2. 电子邮箱:****************3. 投诉举报电话:XX-XXXXXXX4. 投诉举报邮箱:****************5. 投诉举报地址:XX县(市、区)XX镇(乡、街道)XX村(社区)XX地块征地拆迁办公室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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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19〕2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xx市2019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19〕27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xx市2019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xx市2019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具体位置详见xx市2019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注:实施征地补偿时,被征地各村组面积以实地丈量的《征收土地现场记录》为准。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区征地补偿标准方案的批复》(百政函﹝2019﹞21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按《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区征地补偿标准方案的批复》(百政函﹝2019﹞2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按xx市城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相关补偿标准执行。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
告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