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律师商业化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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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行业的市场竞争现状与挑战

律师行业的市场竞争现状与挑战

律师行业的市场竞争现状与挑战律师作为一种古老而尊贵的职业,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律环境的变化,律师行业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市场竞争现状与挑战。

本文将探讨律师行业的市场竞争现状以及所面临的挑战,并提出一些应对之策。

一、市场竞争现状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和经济的发展,律师行业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首先,律师事务所的数量不断增加,市场供给大幅度增加,导致市场竞争加剧。

其次,传统的律师行业正面临着来自新兴法律服务提供者的竞争,如法律科技公司和在线法律服务平台。

这些新兴力量利用技术手段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对传统律师行业构成了一定的冲击。

此外,全球化的趋势也使得跨国律师事务所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了一席之地。

二、挑战与应对之策1. 技术创新的挑战随着科技的进步,律师行业正面临着技术创新的挑战。

自动化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正在改变法律服务的提供方式。

例如,自动化合同起草和智能法律咨询机器人已经开始在市场上出现。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律师需要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技术,将其应用于法律实践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 全球化的挑战全球化的趋势使得跨国律师事务所在市场竞争中具备了一定的优势。

这些跨国律师事务所拥有全球范围内的资源和客户网络,能够为客户提供跨国法律服务。

对于传统的本土律师事务所而言,如何在全球化的竞争中找到自己的定位,提供有竞争力的法律服务,是一个重要的挑战。

本土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加强国际合作、提升专业能力和建立良好的口碑来应对这一挑战。

3. 专业素质的挑战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环境的变化,律师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复杂。

因此,律师需要具备更高的专业素质来应对这一挑战。

律师应不断学习和更新法律知识,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此外,律师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总结:律师行业的市场竞争现状与挑战不容忽视。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律师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积极适应技术创新的发展,并加强国际合作,以提供有竞争力的法律服务。

浅论律师行业发展的问题及对策

浅论律师行业发展的问题及对策

浅论律师行业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律师行业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职业之一,承担着法律咨询、诉讼代理、法律顾问等职责。

然而,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律师行业也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就律师行业发展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浅论。

一、律师行业发展的问题1.1 市场竞争加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律师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

不仅有大型律所的竞争,还有其他法律服务机构和自由执业律师的竞争。

这使得律师事务所面临着市场份额的争夺和经营压力的增大。

1.2 法律服务水平不均衡律师行业的发展水平存在差异,一些地区和机构的律师服务能力较强,而一些地区和机构的律师服务能力相对较弱。

这导致一些地方和领域的法律服务不够完善,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1.3 专业化水平不高律师行业的专业化水平相对较低,很多律师事务所仍然以一人多岗的模式运营,缺乏专业化人才。

在复杂的法律环境下,律师面临着专业知识不够充分、专业技能不够精湛等问题。

1.4 法律行业的信誉问题一些不良律师的存在导致了律师行业的信誉问题。

他们存在舞弊、泄露客户隐私、违反律师道德规范等不良行为,严重损害了整个律师行业的形象和信誉。

二、应对策略与对策2.1 加强市场竞争力律师事务所应加强自身实力,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以增强市场竞争力。

通过提供全面、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树立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吸引更多客户选择并信任自己。

2.2 推动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政府应推动律师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鼓励和引导优秀律师到薄弱地区和领域执业,提高法律服务的均衡性。

同时,加强与律师协会的合作,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管,提高行业的规范化程度。

2.3 提升律师行业专业化水平律师事务所应注重人才培养,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建设。

通过招聘和培训,不断提高律师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同时,鼓励律师参与学术研究和法律交流,提升专业水平和学术声誉。

2.4 系统建设,提升行业信誉加强律师行业自律,建立健全的律师职业道德体系和执业规范,推动行业信誉的提升。

律师行业中的痛点和解决方案

律师行业中的痛点和解决方案

律师行业中的痛点和解决方案一级标题:引言律师作为法律职业中的重要一环,不仅承担着维护公正与正义的使命,同时也面临着诸多痛点困扰。

本文将从客户体验不佳、信息不对称、高昂的费用以及产业发展难题等几个方面分析律师行业的痛点,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级标题:客户体验不佳在律师服务过程中,许多客户反映存在客户体验不佳的问题。

首先,传统的线下案件咨询方式导致部分潜在客户无法方便地获取法律服务。

其次,部分律师事务所对待客户态度冷漠、缺乏沟通交流,使得客户对整个过程感到郁闷和困惑。

解决方案一:引入互联网技术通过引入互联网技术,建立专属网站或移动应用程序,律师事务所可以实现线上咨询与沟通。

借助即时通讯工具和视频会议软件,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并加强与客户之间的交流。

同时,利用互联网平台,向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手册、常见问题解答等自助查询工具,使得客户能够更方便地获取相关信息。

解决方案二:加强培训和管理律师事务所应加强对律师团队的培训,特别是关于服务意识和沟通技巧方面的培训。

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并及时搜集、整理客户反馈,以改进服务质量。

通过引入顾问式律师、个案负责人等制度,为每个客户分配特定的接洽人员,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法律服务。

三级标题:信息不对称在律师与客户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这主要表现在客户在选择律师时难以准确了解其专业能力和信誉度,而且无法预估案件进展情况及相应费用。

解决方案一:透明信息发布为了缩小信息鸿沟,律师事务所应该主动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

包括清晰列示执业证书与资历证书以供核实、详细介绍团队成员的背景与专业领域、公开案例引用以展示律师的实力。

同时,积极参与社交媒体、专业论坛等平台,与客户进行双向互动,回答法律问题和提供相关建议。

解决方案二: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建立第三方评价机构或平台,对律师事务所进行评估和打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这样的评价机制可以增加透明度和可信度,客户在选择律师时有更多客观的依据,并促使律师事务所提高服务质量。

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的根源及对策(律所营销)

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的根源及对策(律所营销)

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的根源及对策(律所营销)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的根源及对策(律所营销)发布日期: 2010-07-06 作者:王芳民山西元升律师事务所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为经营而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律师行业的不正当竞争是目前律师行业日益突出的问题,本文对此进行粗浅探讨。

一、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多种表现形式,主要有:(一)利益诱惑。

许多律师事务所用支付“介绍费”“联系费”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来稳定案源。

一些律师向中介人支付回扣,回扣比例多少不等,有的甚至高达50%。

还有些事务所或律师随意降低收费标准,采取竞相降价的方法来达到排挤其他律师事务所或律师的目的,当事人尤如到市场购物而“货比三家”。

这一方面扰乱了行业秩序,另一方面可能大大降低了服务质量。

(二)项目垄断。

最为普遍的做法是凭借各种关系,依靠关系人的权力与一些有案源的单位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协议,排除其他律师事务所或律师的介入,从而使某一地区、某一部门、某一行业所属的业务仅仅由某一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办理。

另外,同一律师事务所内部人员之间各自为战,占领一方天地,不允许他人涉足其间,用不正当手段维系业务关系,使律师事务所内部人员之间矛盾丛生,不利于团结合作。

(三)贬低同行。

恶意、片面地夸大或捏造其他律师事务所或律师的缺点或失误,损害其社会信誉而抬高自己的名声,借机招揽业务。

如有的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故意诋毁其他律师、律师事务所的声誉,故意在当事人与其代理律师之间制造纠纷等。

还有些事务所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对有关律师业务服务质量、功能等方面进行宣传比较,来表明本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提供的服务更优,通过这种手段打击特定或不特定的竞争对手。

宣传内容有真有假,其结果必将导致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间相互影射、攻击、盲目夸大其词。

(四)身份影响。

有些律师利用其兼有的其他身份在法律服务市场中进行不正当竞争。

如有的利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评委会的身份或兼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行风监督员的身份,干扰我国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律师行业中的痛点和整改方案

律师行业中的痛点和整改方案

律师行业中的痛点和整改方案一、律师行业中存在的痛点律师作为法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份子,承担着维护公正、保护权益的重要职责。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律师行业也面临着一些困扰和挑战。

以下将列举并分析当前律师行业存在的三个主要痛点。

1. 司法不公导致信任危机在一些案件中,司法裁决令人疑惑或出现明显的偏袒。

这种司法不公对于律师执业产生了负面影响,丧失民众对于该职业的信任与尊重。

特别是在一些敏感领域,如刑事案件和政治敏感案件等,律师遇到诸多限制和干预,无法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2. 低收入与高工作压力虽然部分知名大律所收入较高,但大部分普通刑事或民事案件价格较低,导致许多律师收入水平相对较低。

然而,在处理案件时需要付出大量时间与精力,甚至需要接手多个案件才能维持生活。

这导致律师普遍面临高工作压力,影响其专业发展与执业动力。

3. 缺乏行业规范与评价体系律师行业缺乏统一的行业规范与评价体系,使得从业者难以达到统一的职业水准。

同时,没有科学公正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评级体系给民众提供了准确的选择。

客观的评价标准对于整个行业的创新与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二、整改方案为解决上述问题并改进律师行业现状,以下将介绍可行的整改方案。

1. 提升司法公正度为了增强司法公正度,应该加强对法官和检察官的培训与监督,并建立独立审查机构来调查和纠正司法不当行为。

此外,呼吁政府制定更加透明、公平且互动性强的司法程序。

只有在司法真正做到公正透明后,律师才能够在案件中充分发挥作用,并使社会恢复对律师职业的信任。

2. 提高律师收入水平与待遇为了解决律师普遍低收入的问题,建议政府提供补贴和奖励以吸引更多有才华和潜力的年轻人从事律师职业。

此外,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法规与政策来保护律师合法权益,例如提高律师报酬标准、加强对违法拖欠律师费用行为的打击等。

这些措施将减轻律师压力,改善其工作环境,并为从业者创造更好的发展空间。

3. 建立行业规范与评价体系为了提高整个行业的职业水准,建议设立独立的律师管理机构,以制定并监督执行统一的行业规范。

律师行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律师行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律师行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在当今社会,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律师行业作为法治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关键的作用。

然而,在其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一、律师行业发展现状1、规模持续扩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治意识的提高,律师队伍不断壮大。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投身律师行业,律师事务所的数量也逐年增加。

2、业务领域多元化律师的业务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诉讼领域,如民事、刑事诉讼等,而是逐渐拓展到非诉讼领域,如企业并购、知识产权保护、金融证券等,为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3、专业化程度提高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和法律体系的日益复杂,律师行业的专业化趋势愈发明显。

出现了许多专注于特定领域的专业律师,如劳动法律师、环保律师等。

4、信息化应用加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律师的工作方式发生了变革,在线法律服务平台、电子文档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工具得到广泛应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律师行业存在的问题1、地区发展不平衡在经济发达地区,律师资源相对丰富,业务水平较高;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律师数量不足,业务能力相对较弱,导致法律服务的可及性和质量存在差异。

2、行业竞争激烈随着律师数量的增加,行业竞争日益激烈。

部分律师为了争夺业务,可能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如低价竞争、虚假宣传等,扰乱了市场秩序。

3、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虽然专业化趋势明显,但仍有部分律师缺乏专业的知识和技能,难以满足客户日益复杂和专业化的需求。

4、律师职业伦理问题个别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违反职业伦理,如泄露客户隐私、违规代理等,损害了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

5、青年律师成长困难青年律师在起步阶段往往面临案源少、收入低、经验不足等问题,生存和发展压力较大。

三、对策建议1、加强政策引导,促进区域均衡发展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律师向欠发达地区流动,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当地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提高法律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

2、规范行业竞争秩序加强行业自律,制定明确的竞争规则,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律师行业现状调研报告

律师行业现状调研报告

律师行业现状调研报告一、引言律师行业作为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扮演着维护正义、促进法治的重要角色。

本报告旨在通过对律师行业的现状调研,探讨其发展趋势、挑战以及改革的方向,为相关机构和从业者提供参考和建议。

二、律师行业的现状1. 受教育程度提升:随着社会的发展,律师行业对从业者的专业素养要求越来越高,法学专业研究生和博士生的比例不断增加,提高了行业的整体素质。

2. 行业竞争加剧:随着律师数量的快速增长,行业内竞争日趋激烈。

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不仅体现在价格、服务质量等方面,还表现为人才争夺、市场份额争夺等。

3. 法律技术的应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法律技术在律师行业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运用提高了律师办案效率,但也对传统律师业务模式提出了挑战。

三、律师行业的挑战1. 职业道德与商业化的冲突:在法律服务商业化的背景下,律师行业面临着职业道德与商业利益之间的冲突。

一些律师可能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丧失了职业操守,这对行业形象和公信力构成了威胁。

2. 高昂的从业门槛:对于进入律师行业来说,要求一定的教育背景以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这种高昂的从业门槛不仅对个人而言是一种挑战,也限制了行业的发展空间。

3. 激烈的市场竞争:由于律师数量的激增,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一些中小规模的律师事务所难以在市场上立足,只有少数大型律师事务所能够获得更多的机会。

四、律师行业的改革方向1. 提高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意识:加强对律师职业道德的教育和监管,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监督和管理,以提高律师行业整体的职业道德水平。

2. 推动法律服务的创新发展:鼓励律师事务所引入先进的法律技术,提高办案效率和服务质量。

同时,鼓励律师开展多元化的法律服务,拓宽收入来源。

3. 加强律师行业的监管和规范: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管力度,制定更加严格的执业规范和惩罚机制,严厉打击律师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五、结论律师行业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现状调研显示,行业面临挑战和机遇并存。

律师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全面解读行业形势,探究未来发展

律师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全面解读行业形势,探究未来发展

律师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全面解读行业形势,探究未来发展律师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全面解读行业形势,探究未来发展自古以来,律师作为维护社会公正法律权益的重要职业,一直备受人们的尊重和敬重。

然而,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律师行业也在经历着巨大的变革,这些变革呈现出了一系列新的发展趋势。

本文将对律师行业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进行全面解读和探究。

一、律师行业现状1.人数不断增加在过去的几年中,中国律师行业无疑是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

不仅各大高校的法学专业要求愈发苛刻,而且报考律师行业的人也越来越多。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目前全国各地共有律师50万多名,律师事务所3000多家,数量持续增加。

2.竞争激烈尽管律师行业的人数不断增加,但由于法律行业还是一个相对成熟的市场,竞争格外激烈。

其中,最大的竞争就是资源的争夺,这种资源包括客户和案件。

在这样一个市场环境中,律师事务所不断呈现出大规模并购和收购的态势,为了在这个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律师事务所必须注重品质,提高服务水平。

3.法律服务商业化近年来,由于各方面因素的作用,中国律师行业的商业化程度逐渐加深。

如今的律师服务已经涵盖了很多领域,从最基本的律师咨询,到诉讼仲裁、知识产权等,以及公司并购等大型交易,涉及领域和范围与以往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

因此,可以预见,中国律师行业在未来将会变得越来越商业化。

二、律师行业发展趋势1.强化综合服务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律师事务所必须从以前的单一职业向多元化服务转变。

今后的律师事务所需要提供更为全面的服务,包括税务、财务和企业顾问等。

通过提供更多的服务,律师事务所不仅能够提高客户满意度,而且也可以增加更多的商业价值。

2.数字化转型数字化已经成为各领域不可避免的趋势。

对于律师事务所而言,数字化转型可以帮助他们优化和提高工作效率,最终实现低成本运营。

未来,律师事务所需要把执业行为数字化,包括诉讼、非诉讼、技术咨询和合规等方面。

这些数字化转型将改变律师行业的基本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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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律师商业化问题的思考【内容提要】律师的属性具有多重性,我们往往看不到律师的市场属性,看不到在市场中靠自己的专业活动为自己的生存发展去努力,而更多看到了是政法工作者。

律师的商业化在特定条件下能够促进律师职业目标的实现,商业化并不是律师职业化的必然敌人。

律师的职业身份的法律定位几经变迁,它带给律师的心理冲击和生存发展方式也是几起几伏。

我国律师业目前存在的商业化问题很多是制度性问题,而不是单纯律师素质或律师道德水平问题。

要彻底扭转和放弃法律商业主义的市场化倾向,重构律师社会责任,加强律师的职业价值观教育固然是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从制度入手,从立法上定位。

【关键词】律师商业化根源社会责任重构一、律师商业化孰是孰非第六届华东律师论坛和第四届福建律师论坛在征集主题论文题目中,其中给出一道参考选题是:“律师的社会责任与律师的商业化”,笔者不妨揣摩其题意,命题者是否在告诉作者,在这两个不同价值取向的义利对立命题中,如何进行取舍或者协调。

2007年10月在北京举办的《营销与管理——2007律师精英论坛》上,来自深圳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的舒卫东律师作了《营销策划和品牌战略是技术打造商业化律师事务所的必由之路》,对此北京律师协会会长李大进颇有微词,一再强调:律师陷入不择手段的商业竞争中,以营利为目的不断追求个人利益,将会突破道德底线,并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在会上李大进律师当即表示要好好会会舒卫东律师,探讨商业化律师到底是什么东西。

[1] 北京市高院副庭长刘京华指出律师的商业化,表现在:不适当地过高收费;为获得或持续获得案源,有的采用“挑诉”或“累诉”方式,将必然败诉说成可能打赢或有意分案连续诉讼;有的违背诉讼规律不适当地许愿;有的违背法律和证据规则一味迎合当事人的意愿;有的根据收费高低或有无,决定案件的取舍以及尽力,尽责程度;还有一些律师不愿从事法律义务援助等。

他认为:一个公认的事实,中国目前90%的刑事、民事、行政各类诉讼案件没有律师参与,如此众多的当事人不请、没有请或请不起律师的主要原因是:律师收费过高,绝大多数诉讼当事人将委托律师看成是“富人的奢举”。

[2]那么,律师,你该为谁服务?如果答案是为有钱人或者至少是为能够付得起律师费的人服务,这个回答毫不奇怪,因为律师是有偿服务的,靠收取律师费生活,不为有钱人服务,不为付得起律师费的人服务,律师的生计如何解决?[3] 张卫平教授指出的:律师的一个特点在于一定是为当事人的利益服务,一定是为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的最大利益而斗争。

一个好的律师就是一方面为当事人谋取合法的最大利益的同时,自己也能取得最大有收益。

我们不否定律师在为当事人获取最大利益的同时,也在追求律师自身的利益,律师不去谋求自己的利益,律师便没有动力,便没有了行动的智慧,也就不能生存和发展。

[4] 在2003年上海召开的第二届中国律师论坛上,有一场以“中国律师业发展是否应培养学者型律师”为题的自由辩论赛,[5] 反方“坛主”及其支持者明确主张:执业律师是提供法律服务的商人,是做实务的,赚钱应当是律师的主要目标;所谓学者,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样,只是一块招牌,类似于旧时商人捐官,说穿了是律师藉此抬高自己的社会地位。

[6] 应该说,目前律师业内持这种观点的不在少数,希望将律师业拓展为一门产业的也大有人在。

全国律协会长在于宁“营销与管理--2007律师精英论坛”开幕式发表讲话中,他说:“我认为对律师的属性要看到他的多重性,既是国家的社会法律工作者,是党的力量。

同时除了政治属性以外还有社会属性,我们叫做新的社会阶层。

新的社会阶层是去年党的二十四次全国统战会议上提出的,从社会阶层角度分析社会属性。

更重要的是律师还是专业工作者,用自己的专业在市场中为社会服务的,是市场的主体,这点是非常重要的,是不容忽视的概念。

我们往往看不到律师的市场属性,看不到在市场中靠自己的专业活动为自己的生存发展去努力,而更多看到了是政法工作者,这时候就对品牌产生不同的认识。

”中央电视台2008年6月3日今日说法播出一则案例:《“晒晒”律师的收费》,讲的是广西两名律师代理一位工伤瘫痪者索赔赔偿款案,律师用三天半时间,以风险代理从27万元的赔偿款中,获取了11万元的风险律师费的纠纷案例。

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主任王进喜教授在点评律师业收费高问题时说:“律师提供的服务具有商业属性,它有有偿性,这种有偿性和公共利益能够有机结合在一起,所以,一个社会当中,只有不为衣食而愁的律师,才能够更符合职业道德维护法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一个富裕的社会阶层,一个富裕的律师阶层,对于整个社会来讲不是一件坏事”。

在中国整个社会产业结构中,律师业已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产业。

律师业的产业化,意味着会出现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的倾向,意味着律师执业商业化已不可避免。

现代法治的基础是市场经济,律师必不能脱离这个现实而求个人的生存与发展,这是一个事实。

律师的商业化在特定条件下能够促进律师职业目标的实现,商业化并不是律师职业化的必然敌人。

[7]二、律师缘何会商业化近十多年里,中国律师业迎来了自恢复重建以来前所未有的大发展,不仅律师数量和律师业务量快速增长,律师的经济收入也获得迅速提升,但不可否认,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确实存在一种泛商业化倾向,律师队伍中一切“向钱看”的问题十分突出,用张华先生的话说就是“标的大的认真干,标的小的糊弄干,无名无利不傻干”。

[8] 还有一些律师由于没有找到正确的价值坐标,执业中以“金钱至上”为原则,钻营经济标的高的“金钱案”,甚至与执法人员串通一气,为了不法利益大量办理“关系案”,倾斜了法律天平,泯灭了道德良知。

[9] 针对这种现象,曾经当选为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的顾培东大律师说:尽管律师个体利益扩张的实际倾向在任何社会都是存在的,但在中国现实条件下,这种倾向更为明显,“在谋求利润最大化这一点上,律师事务所与企业、律师与商人几乎没有本质区别”。

[10] 为什么会出现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在律师发展产业化的同时,不少律师正越来越多地关注经济利益,而不是公平与正义”。

然而,当我们在检讨律师的过度商业化问题时,更多的是归结于律师的职业价值观,却很少从更深层次去探寻问题的根源。

实际上应该说,我国律师业目前存在的商业化问题很多是制度性问题,而不是单纯律师素质或律师道德水平问题。

这与公职人员腐败问题是一样的,我们习惯将公职人员腐败归结为“放松了学习”、“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却很少从制度上找原因,比如是制度设计使他们容易腐败,他们掌握不受监督的绝对权力,体制本身给他们提供了机会和便利等。

[11]我国律师从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到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对律师的职业身份的法律定位几经变迁,它带给律师的心理冲击和生存发展方式也是几起几伏。

这些话题及律师生存现状也引发了律师对自身角色定位的困惑。

1980年制定的《律师暂行条例》把律师定位于国家法律工作者,而漠视律师业的商业化属性。

中国律师业要发展,国家拿不出那么多的钱来养活律师,律师业很难发展,从1980年到1986年,律师业发展缓慢就是例证。

80年代后期我们开始改革,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要打破铁饭碗,律师要走向市场,自己养活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律师业逐渐发展起来了。

”[12]1988年,国家对律师制度开始进行重大改革,推行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自此之后,律师事务所不再只有“官办”的了,开始有民间性质的律师事务所了。

律师的国家公务员身份,渐渐地发生着“量变”。

1992年,国务院发布《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把法律服务归类为第三产业中现代服务业的咨询业。

1993年,司法部在《关于律师工作进一步改革的意见》中对律师体制进行改革,要求新办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体现“两不四自”特征:“不占国家编制和经费;自愿组合、自收自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将律师直接定位为“社会法律工作者”,从此,律师正式退出国家公务员队伍。

[13]1997年党的十五大的报告中将律师定位为“社会中介组织”,[14]使律师完全摆脱了“国家法律工作者”的身份,将律师完全推向市场,律师不仅不能从国家拿一分钱,还要向国家交纳大量管理费用,对律师事务所也实行企业化管理,即所谓“自收自支,自负盈亏”。

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开始拼命向社会收费以维持生存和发展。

在“社会中介组织”和企业化管理的前提下,国家鼓励和允许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到市场上赚钱。

[15]2000年8月,国务院在要求国资所脱钩改制的文件中,将律师定位为“社会中介法律工作者”。

2004年,司法部允许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做业务广告。

中国律师就这样一步一步地被推向市场。

中国的事情,常常矫枉过正,过去我们不知道什么是市场经济,现在实行市场经济了,又总是一切“向钱看”,万事万物都用经济指标来衡量。

律师是这样,律师管理部门也是这样。

在律师的角色发生上述转变的情况下,律师的思想观念及价值取向会受到什么样的冲击呢?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发表了《人类动机的理论》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人的需求层次理论。

在他看来,人的需求有一个从低到高的发展层次。

低层次的需要是生理需要,向上依次是安全、爱与归属、被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

自我实现指创造潜能的充分发挥,追求自我实现是人的最高动机。

按照人性的自然特点,只要存在谋求个人利益的地方,总会出现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情形,律师职业也是如此。

尽管现代法治社会中的律师都受到良好的文化教育,尽管现代社会要求律师以维护社会正义、维护国家法律为其神圣的使命。

但是,律师作为一名生活在市民社会中的自然人,难于避免地存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倾向,这一倾向在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和社会的运行机制以及市民的思想观念发生急剧变化的时候尤为明显。

追求个人利益的本性与律师的使命不可避免地存在内在的冲突。

[16] 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安索尼T·克罗曼认为:人们选择法律这一职业有许多原因。

一些人为了钱,一些人为了权力和名望,还有,至少是一小部分人为了实现其政治理想而成为律师。

[17]而当今中国律师,由于律师制度安排,将律师定位于社会中介服务人员,成了实实在在的“法律商人”,整个律师群体的政治地位都被边缘化了。

在这种被扭曲了绝对低下的社会定位情况下,律师无法实现政治、法律抱负。

由于制度体系中的边缘化使得律师在制度体系中心无所作为,[18]于是,韩德云律师认为,律师的非公职身份决定了律师首先需要自行扮演经济角色,在日渐市场化的社会中,成为自食其力的经济人。

潘志恒在《如何保持律师的使命感》一文中说:“律师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他是社会的一分子,必然受社会环境、社会风气的影响。

在一个强权政治、金钱万能、贿赂公行、腐败泛滥的社会中,要求律师独善其身、洁身自好、出污泥而不染是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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