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病历是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文件,它记录了病人的疾病过程、诊断和治疗方案等关键信息。
准确、规范的病历书写是医疗安全和病人权益的保障。
为了确保病历的质量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病历书写规范1. 要求清晰可读: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该使用工整、清晰的书写方式。
字迹潦草、模糊不清的病历会给医生之间的交流和病情判断造成困扰。
2. 使用规定格式:病历书写应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常用的格式包括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和预后等。
医生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相关信息,确保病历内容的完整性。
3. 详细描述病情: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该尽量详细地描述病情,包括症状的程度、起始时间、诱因等。
这些详细信息对于诊断和治疗具有重要意义。
4. 严格按照时间顺序:医生在书写病历时,要按照时间顺序书写,清楚标注每个检查或治疗的时间。
这有助于医生和其他医护人员了解病情的发展过程。
5. 使用标准化词汇: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该使用标准化词汇。
通俗易懂的描述方式可以提高病历的可读性和理解性,避免因专业术语造成的理解错误。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使用权限:医院应该建立病历使用权限制度,明确哪些医务人员可以查看和修改病历。
不同权限的人员应该被授予不同的权限等级,以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 病历书写审核:医院应该建立病历书写审核制度,由专门负责病历审核的人员对病历的书写进行审核。
通过审核,可以提高病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 病历存储管理:医院应该建立病历存储管理制度,明确病历的存储期限和存储方式。
病历应该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损坏,并及时进行备份。
4. 病历查询和归档:医院应该建立病历查询和归档制度,方便医务人员及时查阅病历。
归档时要按照病案号、病人姓名等关键信息进行分类,确保病历的快速和准确检索。
5. 病历追溯和纠错:医院应该建立病历追溯和纠错制度,及时对病历中的错误进行纠正和修改。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三篇)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病历是医务人员记录患者疾病情况和诊疗过程的一种重要文书,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是保证病历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病历书写规范和病历管理制度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病历书写规范病历书写规范是保证病历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基础,良好的病历书写规范能够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下面从病历书写的内容、格式和要求三个方面来介绍病历书写规范。
1. 病历书写内容的规范(1) 不漏项:病历应包括患者个人基本资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后续计划等内容。
不得有重大遗漏,避免因遗漏导致医疗错误。
(2) 真实准确:病历应真实记录患者的症状、体征、疾病诊断等信息,不得随意杜撰、掩盖真相。
应确保病历内容的准确性,以避免因错误信息引发误诊误治。
(3) 医嘱规范:医嘱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规范书写医嘱内容,包括药物名称、剂量、频次、途径等信息。
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因医嘱错误导致患者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后果。
2. 病历书写格式的规范(1) 病历标签:每张病历应有统一的标签,标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基本信息。
标签应清晰可见,避免混淆和误读。
(2) 文字清晰:医务人员应使用工整、清晰的文字书写病历,避免因字迹不清引起信息错误或理解上的困难。
(3) 填写日期:每段病历内容应注明填写日期和时间,便于追溯和核对。
(4) 填写单位:病历应标明填写单位的名称和医务人员的姓名,确保病历的责任明晰。
3. 病历书写要求(1) 规范用词:医务人员应使用通俗易懂、准确无误的语言描述病情和诊疗过程,避免使用模糊、不明确或个人理解的术语。
(2) 客观记录:病历应客观记录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避免主观评价、推测或臆断,以确保病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3) 填写签名:病历的每一页应有填写人姓名和签名,以确保病历责任明确。
二、病历管理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病历质量、维护患者权益和促进医疗安全而建立的一套制度和程序。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医院规章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一、医师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书写病历,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
医师应签全名。
二、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药名等可以例外。
诊断、手术应按照国际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三、门诊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1.要简明扼要。
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及时填写。
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
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4.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四、电子住院病历书写及管理规定第一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
第二条电子住院病历权限与维护1.医务人员应保证所撰写的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建议定期更改密码,不允许泄露给他人使用。
医生个人对电子病历系统中以本人姓名生成的病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电子病历权限分为医师、科室质控员、科室主任、医疗质量质控员和病案管理员。
医师权限又设立三级医师权限,分别包括住院医师、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包括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权限逐级提高。
相应级别的权限仅限于修改本人生成的病历及同一科室低于自己级别的病历。
各级权限均可以查阅本科室病历,特殊情况下相关医生可以调阅有关病历,如手术医师开出手术申请单后,麻醉医师可以调阅手术病人病历;跨科会诊医师可以通过申请医师或申请科室所在医师调阅有关病历,如需写相关诊治操作记录,可以通过申请医师权限进入。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病历是医生记录患者病情和治疗过程的重要文书,对于确保医疗质量和保护医患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以提高医生的书写质量和规范性。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1.1 书写格式规范病历应采用统一的书写格式,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
每个部分应分段书写,清晰明了,避免出现文字堆砌和长篇累牍的情况。
1.2 用词规范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准确、简明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模糊、不明确的词汇。
同时,应注意语句的连贯性和语法的正确性,避免造成歧义和误解。
1.3 时间和签名规范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准确记录患者就诊时间、检查时间、用药时间等关键时间点,以便于后续的医疗工作和病情追踪。
此外,医生应在病历末尾签名,并注明签名时间和职称,以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二、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2.1 病历书写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培训,提高医生的书写质量和规范性。
培训内容包括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注意事项、常见错误等,通过培训使医生掌握正确的书写方法和技巧。
2.2 审核和评估机制医院应建立病历审核和评估机制,对医生的病历进行定期的审核和评估。
审核主要包括对病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评估则是对医生的书写质量和规范性进行评价,通过反馈和指导帮助医生改进书写水平。
2.3 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医院可以引入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将病历电子化,实现病历的统一管理和共享。
电子病历系统可以提供书写模板、自动填充患者信息、自动计算药物剂量等功能,减少医生的书写工作量,提高书写效率和准确性。
三、病历书写的注意事项3.1 遵守法律法规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不得擅自篡改病历内容,不得编造虚假记录。
3.2 注意记录细节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注意记录病情细节,如病史、症状、体征、辅助检查结果等。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病历是医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文书,它记录了患者的病情、诊断和治疗过程等重要信息。
准确、规范的病历书写对于医疗质量的提高和医患关系的良好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1.1 书写格式规范病历应采用统一的格式,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计划等内容。
每一个部份应有明确的标题,字体应清晰易读,避免使用缩写和不规范的术语。
1.2 书写内容准确病历中的每一项内容都应准确无误地记录。
主诉应包括患者的症状、持续时间和加重因素等;现病史应详细描述患者的病情发展过程;既往史应包括过去的疾病、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体格检查应按照系统进行,详细记录异常体征;辅助检查应包括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结果;诊断应明确,包括初步诊断和鉴别诊断;治疗计划应包括用药方案、手术计划等。
1.3 签名和日期每份病历都应有医生的签名和日期,确保责任明确。
签名应清晰可辨,避免使用代签或者擅自签署他人名字。
日期应准确记录,避免使用含糊的时间描述,如“昨天”或者“近期”。
二、病历管理制度2.1 病历质量控制医院应建立病历质量控制制度,定期进行病历质量评估。
对于书写不规范、内容不许确的病历,应及时进行整改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书写水平和专业素质。
2.2 病历保密管理医院应建立病历保密管理制度,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患者的病历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病历的传输和存储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性。
2.3 病历归档和保存医院应建立病历归档和保存制度,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病历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进行归档,方便查找和管理。
病历的保存时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过期的病历应进行合理的销毁处理。
三、病历书写的意义和影响3.1 提高医疗质量准确、规范的病历书写有助于医生对患者病情的全面了解,提高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病历是医疗服务中非常重要的文件,它记录了患者的病史、诊断和治疗方案等关键信息。
为了保证病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病历书写的规范要求以及病历管理的相关措施。
1. 病历书写规范要求1.1 患者基本信息的书写在病历首页,需详细记录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确保这些信息的准确性,以便医务人员能够正确识别患者身份,并进行及时沟通。
1.2 主诉和现病史的记录患者的主诉和现病史应该详细清晰地记录下来。
主诉是患者最主要的症状和不适,医务人员根据主诉可以初步推断可能的疾病。
现病史包括疾病的发病时间、症状变化、治疗经过等内容,对于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制定都有重要意义。
1.3 既往史和家族史的完整记录包括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用药史等,以及家族中是否有遗传性疾病等内容。
这些信息有助于医生全面了解患者的健康状况,从而更准确地判断患者的病情。
1.4 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的记录对于每一项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都需要记录检查的具体项目、检查结果以及医生的分析和判断。
这些数据对于评估患者的身体状况和制定治疗策略至关重要。
1.5 诊断和治疗方案的明确描述在诊断部分,医务人员需要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检查结果等信息,提出合理的诊断。
在治疗方案部分,应描述给予患者的具体治疗措施,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方案、康复计划等。
1.6 医生签名和日期的书写每份病历都应有医生的签名和日期,并保证其清晰可辨。
签名是对医生对病历内容真实性的确认,也是对治疗过程和决策的负责。
2. 病历管理制度2.1 病历书写的审核与指导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医务人员,负责对病历书写进行审核和指导。
他们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良好的书写能力,及时纠正病历书写中的错误和不规范之处,提高整体书写质量。
2.2 病历的保管和存档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病历保管和存档制度。
病历应妥善保存,避免遗失和损坏,同时确保机构内部的病历查询和调阅的便捷性。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病历纸张和格式病历纸张应使用A4纸,纸张应整洁、干净,不得有折痕、污渍等瑕疵。
病历格式应包括患者个人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和治疗计划等内容。
2. 患者个人信息患者个人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
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患者的真实姓名,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 主诉和现病史主诉应包括患者的症状、疼痛部位、发生时间等相关信息,应详细记录患者自述的主诉内容。
现病史应包括疾病的起病时间、病程、治疗经过等信息,应详细描述患者的病情变化。
4. 既往史既往史包括患者的过去疾病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信息,应详细记录患者的既往病史,特别是与当前病情相关的既往史。
5. 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应包括患者的生命体征、身体各系统的检查等内容,应详细记录患者的体格检查结果,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指标的测量结果。
6. 辅助检查辅助检查应包括患者的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内容,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辅助检查结果,包括实验室检查的项目、结果和影像学检查的所见等。
7. 诊断和治疗计划诊断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检查结果进行准确的诊断,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诊断结果,并列出相应的治疗计划,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内容。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保密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患者的隐私权,不得将患者的病历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病历保密制度,对未经授权查阅、复制、篡改病历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病历存档医疗机构应建立规范的病历存档制度,将患者的病历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进行存档。
病历存档应保证病历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便于后续的查阅和使用。
3. 病历质量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质量管理制度,对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进行定期的审核和评估。
对于病历书写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等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和培训,确保病历质量的提升。
4. 病历电子化管理医疗机构应推行病历电子化管理,将纸质病历逐步转换为电子病历。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文(3篇)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文1、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
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
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
医生应签全名。
(2)各种症状、体征的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3)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
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
(4)简化字应按____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5)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6)日期和时间写作举例:____.1.26.4/20/am或5pm。
(7)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
(8)中医病历按照卫生部中医司的统一规定书写,要突出中医特色。
2、门诊病历书写要求(1)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由挂号室填写。
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2)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____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检查,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3)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4)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
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5)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
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6)根据病情给患者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患者,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7)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闻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8)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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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1.病历是对疾病发生、发展的客观、全面、系统的科学记载,是医务人员进行正确诊断、治疗和护理的科学依据,是医务人员将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等方式获得的有关资料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后形成的医疗活动记录。
它体现着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和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为临床、教学、科研、预防及法律诉讼工作提供客观资料和重要依据,医务人员必须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书写病历。
2.病历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如下:
2.1住院病历书写应使用电脑打印和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整份病历应尽量保持同一颜色,需要复写的除外),需要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色或黑色圆珠笔。
2.2病历书写应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部分可用外文缩写),尚无正式译名的外文可用外文原名。
药名使用中文药品通用名书写,确无译名时方可使用英文书写。
简化字按1964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文化部和教育部联合公布的《简化汉字总表》之规定书写,不得自行杜撰。
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2.3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
统一使用公历,按“年、月、日”顺序填写,住院病历和急诊、门诊病历应注明时刻,时刻的书写采用24小时制。
2.4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重点突出,逻辑性强,文字工整,字迹清晰,标点正确。
书写过程出现错字时,应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2.5病案首页和各种表格记录的栏目,必须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栏目中没有可填内容者,填写“”。
每张记录表格眉栏的病员姓名、住院号、科别、床号和用纸页数均需填写齐全。
2.6病历应按规定内容书写,并由医务人员签全名。
2.6.1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经过医院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2.6.2进修医务人员应由其接收科室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分管主任(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认定,报医护管理部备案后方可书写病历。
2.7上级医师有审查和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修改时应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姓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修改内容和签名必须用红墨水钢笔或红碳素笔。
2.8各种症状和体征要用医学术语记录。
对病员提及的既往疾病名称应加引号。
疾病诊断用通用疾病名称,译名应以《英汉医学词汇》和全国高等医学院校统一教材的名称为准。
不得写化学分子式,不得写不恰当的简称(如支扩、高心等)。
2.9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10诊断名称应确切,要符合疾病命名规定的标准。
疾病名称
要分清主次,按顺序排列。
主要疾病应列于最前,其他诊断列于主要疾病之后。
诊断应写疾病全称,应尽可能包括病因、病理和病理生理的诊断。
1.诊断名称使用“初步诊断”、“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住院医师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入院记录时的诊断为“初步诊断”,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中所确定的诊断为“入院诊断”,与病案首页中的入院诊断一致。
对入院时诊断不明确者,随着住院期间病情的明朗化,在病程记录中记录修正诊断;对诊断不全面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补充诊断。
2.出院诊断即以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中作出的修正诊断和补充诊断为准,并在患者出院时据实填写病案首页上的确诊日期。
2.11凡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及首页药物过敏栏内用红笔注明具体的药物名称。
无药物过敏者,应在栏内写“未发现”。
2.12化验报告单应按报告日期顺序呈叠瓦状粘贴整齐,其他检查报告应分门别类另纸粘贴。
2.13因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参加抢救的执业医师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抢救经过并注明,要记录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
2.14住院体检患者的记录,按入院记录的内容与要求书写。
2.15进修医师、低年资住院医师、试用期医师(士)(即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轮转医师/士)轮转每个专业应书写住院病历(既往史须有系统回顾,体格检查须对各系统器官的阳性、阴性体征详细描述)不少于5份。
上级医师在全面了解病情基础上进行审查、修改并签字。
2.16病历书写质量列为各级医务人员的业务考核内容,并作为晋级考核的必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