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服务部管理制度(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大厅里的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大厅里的管理制度首先,在保险公司大厅里的管理制度中,最重要的是保密制度。
保险公司的客户信息是非常敏感和重要的,一旦泄露会对客户造成严重的损失。
因此,保险公司要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从管理层到员工都要严格遵守。
员工在处理客户信息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操作,不能私自保存或分享客户信息。
保险公司还要建立健全的客户信息保护措施,包括设置密码,加密存储等措施,保障客户信息的安全。
其次,在保险公司大厅里的管理制度中,服务规范是非常重要的。
保险公司是一个服务型行业,客户的满意度直接影响公司的声誉和业务量。
因此,保险公司要建立完善的服务规范,包括对员工的服务培训和考核,设立服务质量评价指标等。
员工在接待客户时要热情周到,解答客户的疑问,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服务。
保险公司还要建立客户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反馈客户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
再次,在保险公司大厅里的管理制度中,行为规范是必不可少的。
作为一家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员工在工作中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规,不得擅自处理客户事务,不得擅自决定业务合同等。
保险公司还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员工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为,确保公司业务的合法合规。
最后,在保险公司大厅里的管理制度中,人才培养是非常重要的。
保险公司的员工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和服务质量。
因此,保险公司要重视员工的培训和发展,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
保险公司还要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根据员工的绩效给予相应的奖励,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总之,在保险公司大厅里的管理制度中,保密制度、服务规范、行为规范和人才培养是非常重要的。
保险公司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
只有这样,保险公司才能赢得客户的信任和支持,保持行业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于保险公司营销部诉讼主体的规定

关于保险公司营销部诉讼主体的规定发表时间:2007-8-11 16:12:00 阅读次数:656 所属分类:保险合同关于保险公司“营销部”诉讼主体的规定:一、【颁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颁布日期】19950807【实施日期】19950807【章名】复函中国工商银行办公室、法律顾问室:你室关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民事责任问题的请示收悉。
现答复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的规定,专业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虽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属于“其他组织”,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时,与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生纠纷引起民事诉讼的,应以分支机构作为诉讼主体,而不应以其总行作为诉讼主体。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的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即指专业银行(商业银行)(包括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时,承担民事责任不以其总行授权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为限,如果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责任,超过部分的民事责任由其上级行直至总行承担,非指其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直接由总行承担。
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诉讼主体资格的说明的函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你公司(88)保研字第022号文收悉。
经研究,现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能否成为合法的诉讼主体的问题答复如下:1987年6月,人民银行条法司在关于《银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说明》中,对我国专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作为诉讼主体的问题复函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这个《说明》中提到:根据《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各类专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均应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目前,各专业银行的资金尚未划分给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核算,为了使各类专业银行的分支机构能够依法进行金融业务活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或分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对各专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分别颁发了《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领取了营业执照。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办法通知:关于印发《XX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包括在筹阶段的机构):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分支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分支机构健康发展,特制定《XX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XX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办法日期:2016年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和规范分支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分支机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分支机构职能本办法所指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等下属机构,经XXX 及其派出机构批准。
分支机构的层级依次为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
营业部、营销服务部不得再管理其他任何分支机构。
第三章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及撤销本办法所指的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成立的二级机构,经XXX批准依法设立。
分公司的规范名称为:XXX。
本方法所指的中心支公司是指公司在地、州、市成立的三级机构,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依法设立。
中心支公司的规范名称为:XXX。
本办法所指的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均指公司在区、县、乡镇(社区、街道)成立的四级机构,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依法设立。
支公司的规范名称为:XX公司XX支公司;营业部的规范名称为:XXX的规范名称为:XX公司XX营销服务部。
第四章分支机构资源配置标准分支机构筹建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政府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分支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不得擅自开设未经批准的下辖机构或业务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XXX,不得对公司作随意虚假的不实宣传。
如果因上述原因影响筹建工作或被监管部门处罚,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筹建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章分支机构管理分支机构筹建工作需严格按照本办法及相关机构建设及管理的制度要求开展。
保险公司科室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科室管理制度保险公司作为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部管理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客户的利益和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因此,制定一套合理的科室管理制度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份保险公司科室管理制度的范本,旨在为保险公司提供参考。
一、组织结构与职责划分保险公司应明确各科室的组织结构和职责范围。
例如,设立业务部、客户服务部、理赔部、风险控制部等关键部门,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业务部负责产品的销售和市场拓展;客户服务部提供咨询和售后服务;理赔部处理索赔事宜;风险控制部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
二、人员管理人员是保险公司最宝贵的资源。
管理制度应包括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晋升机制。
招聘时注重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培训中强调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升;考核以业绩和客户满意度为核心;晋升机制要公平、公正,激励员工积极性。
三、业务流程规范保险公司需制定标准化的业务流程,确保服务的高效和规范。
从客户咨询、投保、核保、缴费、理赔等每一个环节都要有明确的操作流程和标准,减少错误和延误,提高客户满意度。
四、质量控制与风险管理保险公司应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
通过定期的内部审计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同时,对于重大风险事件要有应急预案,确保公司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五、信息技术应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保险公司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例如,通过建立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在线服务平台等,实现业务流程的自动化和数字化,提升工作效率和客户体验。
六、客户关系管理客户是保险公司的生命线。
管理制度应包含客户关系管理的策略,如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及时回应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
七、合规与伦理保险公司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诚信经营。
管理制度应明确合规要求,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要有严格的惩处措施,确保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15修订)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15修订)【发文字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3号【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10.19【实施日期】2015.10.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9年9月25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1号发布根据2015年10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3号《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公司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以及各类专属机构。
专属机构的设立和管理,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本规定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分公司,是指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以分公司命名的分支机构。
本规定所称省级分公司,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监管要求,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负责许可申请、报告提交等相关事宜的分公司。
保险公司在住所地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设立分公司的,应当指定其中一家分公司作为省级分公司。
保险公司在计划单列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指定一家分支机构,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监管要求,在计划单列市负责许可申请、报告提交等相关事宜。
省级分公司设在计划单列市的,由省级分公司同时负责前两款规定的事宜。
保险公司管理制度张贴

保险公司管理制度张贴保险公司作为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制度应当体现出对风险的严格控制、对客户的深度服务以及对法律法规的严格遵守。
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能够为保险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组织结构与职责保险公司应设立清晰的组织结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各职能部门。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监督管理层的执行情况,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活动和管理层的行为,管理层则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二、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保险公司的生命线。
公司应建立一套全面的风险管理框架,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
还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确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三、合规与法律遵循保险公司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建立健全的合规管理体系。
这包括但不限于反洗钱、反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
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合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规意识和合规操作能力。
四、客户服务与投诉处理保险公司应以客户为中心,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公司应建立客户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和及时性。
同时,应设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对客户的投诉进行快速响应和妥善处理。
五、产品与销售管理保险公司应确保其产品设计合理、条款清晰,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在销售过程中,应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严禁误导性销售行为。
销售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了解产品特性和客户需求,提供合适的保险建议。
六、财务管理保险公司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这包括资金的投资管理、资产负债匹配、准备金提取等。
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信息技术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保险公司应加强信息技术管理,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这包括数据保护、网络安全、业务连续性计划等。
同时,应利用信息技术提升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
八、人力资源管理保险公司应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等。
保险公司服务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服务管理制度
一、服务宗旨
保险公司的服务宗旨应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保险服务,满足客
户需求,超越客户期望,建立长期互信的关系。
二、组织结构
保险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统筹公司的服务管理工作。
该部门应具备专业
的服务团队,包括前台接待、咨询顾问、理赔专员等,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和及时性。
三、服务流程
1. 服务接入:通过电话、网络、现场等多种渠道,为客户提供便捷的服务接入方式。
2. 需求评估:详细了解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保险方案。
3. 合同签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4. 保单管理:提供保单查询、变更、续保等服务,确保保单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5. 理赔服务: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四、服务质量
保险公司应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服务时效统计等方式,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五、培训与发展
保险公司应为员工提供定期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包括产品知识、服务技能、法律法规等方面,以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
六、信息保护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防止信息的泄露和滥用。
七、投诉与建议
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对客户的投诉和建议给予及时响应,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
八、持续改进
保险公司应根据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不断调整和完善服务管理制度,实现服务的持续改
进和创新。
最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最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为公司在所辖地区开展业务提供支持和服务,负责管理所辖区域内的营销服务部、营业部和支公司,协调处理所辖区域内的日常业务工作,落实总公司的各项决策和要求,确保区域内的业务顺利开展。
中心支公司在总公司政策指导和管理授权下开展工作,其职能是:为公司在所辖地区开展业务提供支持和服务,负责管理所辖区域内的营销服务部、营业部和支公司,协调处理所辖区域内的日常业务工作,落实总公司的各项决策和要求,确保区域内的业务顺利开展。
支公司在总公司政策指导和管理授权下开展工作,其职能是:为公司在所辖地区开展业务提供支持和服务,负责管理所辖区域内的营销服务部和营业部,协调处理所辖区域内的日常业务工作,落实总公司的各项决策和要求,确保区域内的业务顺利开展。
营业部在所辖地区开展业务,其职能是:为公司在所辖地区开展业务提供支持和服务,负责管理所辖区域内的营销服务部,协调处理所辖区域内的日常业务工作,落实总公司的各项决策和要求,确保区域内的业务顺利开展。
营销服务部在所辖地区开展业务,其职能是:为公司在所辖地区开展业务提供支持和服务,协调处理所辖区域内的日常业务工作,落实总公司的各项决策和要求,确保区域内的业务顺利开展。
第三章分支机构管理第八条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总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要求,制定本机构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具体的措施和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九条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总公司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做到规范、透明、公正,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总公司的要求,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确保公司的安全稳健经营。
第十一条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总公司的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运营,提高信息化水平,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管理提供支持。
第十二条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总公司的要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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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服务部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营销服务网点的管理,规保险营销活动,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稳步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员工日常行为及办公营业职场管理规为规员工日常行为,创建整洁清新的工作环境,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特制定本规。
一、员工日常行为规(一)十个不准:1、员工在工作区间不准穿奇装异服,禁止穿拖鞋及超短裙、紧身服等怪异服装;星期一至星期五必须着司服上班。
2、男士不准留长发、剃光头、蓄胡须;女士要化淡装,不准浓妆艳抹,梳怪异发型。
3、不准在办公区域吸烟、吃零食。
员工吸烟可到办公区域以外的指定地点,违反者每次乐捐20元。
4、不准使用粗言秽语,禁止诽谤、侮辱、背后诋毁议论同业和他人。
5、不准迟到、早退、旷工和酗酒滋事,管理岗员工除经领导许可有特殊接待任务外午餐不得喝酒,禁止赌博、打架斗殴和从事其它犯罪活动。
6、不准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和拉帮结派、以权谋私,禁止搞个人小团体活动和包庇他人的错误和失误。
7、不准串岗和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嬉闹、聊天或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在办公区域串岗走动,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8、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办公区域接待客人。
需接待客人时,以不影响他人工作为前提,使用公司统一安排的洽谈处并注意保持会客区域的卫生整洁。
9、不准进行超权限的业务活动,禁止损坏公司公物和浪费各种办公用品。
10、不准从事公司规定以外的第二职业,禁止泄漏公司信息和资料。
(二)十个必须:1、公司员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太保企业文化,牢记“诚信、稳健、敬业、创新”的企业精神,坚持“诚信天下,稳健一生”的核心价值观,以“稳健一生,以效益为中心”为指导思想,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2、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总经理室的各项决策,做到下级服从上级,令行禁止,充分体现诚信、稳健、效率优先、服务至上的太保特色文化,勤奋敬业、开拓进取、争创一流。
3、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公司秘密,维护办公秩序和公司利益,展现太保企业风。
4、公司员工必须认真履行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尽心尽责,高标准、严要求,对自己的工作乐于付出爱心、真心与耐心,以公司为家。
5、公司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着装,保持仪表整洁。
6、公司员工必须文明用语、礼貌待客,接待来访要主动、大方、热情、面带微笑,遇有询问要诚恳、详尽解释,在自己不清楚的情况下要引导给其他了解情况的人员。
7、公司员工接听时,用语必须规、文明,如:接通要主动报出公司名称“您好,太平洋产险……”通话结束要用“感您的信任与支持”或“欢迎来我们公司指导工作”、“”等,通话要简明扼要,语感温馨;对自己不熟悉的事项应尽快转熟悉的人接听,要找的人不在时,要主动致歉,说明原因;工作一律做好记录,及时处理和回复来电提出的各种问题。
8、公司员工必须养成“日事日毕、日清日结”的工作习惯和作风,即:当日工作当日完成,每天的工作要清理并有所提高。
9、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认真履行请消假手续,因公外出必按规定向领导请示,提高办事效率。
10、公司员工上下班时必须清理、检查个人办公设施和用品,打扫并保持个人办公区域卫生,注意关闭电灯、空调、门窗及其它仪器设备电源,高度重视公司安全保卫工作。
二、办公营业职场管理规1、办公区域不准随意贴、悬挂贴物和其它物件;个人物品或其它非办公用品应放置于指定位置。
2、各类单证、文件和统计、财务报表以及带有公司名称、标识的空白信笺要妥善保管,不准随意放置,杜绝资料流失。
3、未经允许不准随便进入出单柜台、公司领导办公室、档案室、财务室。
4、办公桌面电脑、文具、、台历等要摆放整齐。
下班或有事外出,桌面除放置电脑、台历、文具盒、文件架、机外,其它物品一律放入抽屉或柜橱,办公椅推入办公桌下面。
5、办公设施(包括办公桌椅、文件柜、沙发、茶几、电脑、打印机、、书籍等)、地面、墙壁要保持干净、整洁,无灰尘、无污迹、无损坏。
6、办公营业场所的必需物品进行定点定位整齐放置,必要时加以标识。
通过整理,消除找寻物品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营造整洁清新的工作环境。
7、将工作场所所有物品按照不再使用、使用频率很低、使用频率较低、经常使用四大类严格区分,通过清理腾出空间,果断将不再使用的物品及时处理掉,将使用频率很低及较低的放置于储存处,将经常使用的留置于工作场所。
8、加强办公营业职场安全防管理工作,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司办公营业职场,确保公司、个人财产与人身安全。
二、营销员管理办法为规营销服务部营销员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分为五部分:营销员入职;营销员培训教育;营销员考勤;营销员薪酬;营销主管序列。
第一章营销员入职第一条营销员入职必须符合《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之规定。
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
第二条营销员本人必须为省省常住户口。
且在市区(含周边县级区域,海北州各县级区域)有长期固定住所。
第三条营销员入职必须在公司部有一名正式员工做为入职推荐人,推荐人须签署推荐担保书并在公司存档。
第四条营销员入职必须办理完备的入司手续。
第二章营销员培训学习第五条营销员入职后,必须接受正式、规的基础培训,并合格通第六条营销员必修课程:1、《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2、《保险法》;3、《反洗钱法》;4、《太平洋保险公司企业文化》;5、《保险行业从业人员职业修养规》;6、《机动车辆保险基础知识》;7、《财产险基础知识》;8、《责任险基础知识》;9、《意健险基础知识》;10、《太平洋财险公司基本规章制度》。
第七条上条规定之必修课程必须全部通过合格考试。
并取得相应课程结业证书。
第八条其他培训学习容根据实际需要而定。
第三章营销员考勤第九条营销员与公司属于委托和代理的关系。
因此原则上营销员不受公司正式员工考勤制度管理,暂定实行每日工作6小时、每周工作3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十条营销员不享受年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
第四章营销员薪酬第十一条营销员的薪酬为代理手续费:第十二条代理手续费标准如下:(一)、车险代理手续费:交强险4%,商业险8%。
(二)、非车险代理手续费:15%。
第十三条营销员的所有薪酬的相关税收均由其个人承担。
第十四条营销员的劳保、福利不做具体规定。
第六章营销主管序列第十五条为完善和规营销团队管理,畅通营销主管晋升渠道,制定如下营销主管序列:(一)营销主管;(二)营销团队经理。
第十六条营销主管1、从事保险行业工作时间达四年以上。
2、团队有效人力达到六人。
3、团队年实收保费达到200万元。
4、本人年保费收入50万元。
5、完成《销售主管》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结业证书。
6、营销主管试用期十二个月。
试用期满如不能维持本条第2、3、4、5项之条件,降为预备营销主管。
第十七条营销团队经理1、担任营销主管时间达一整年以上。
2、团队有效人力达到九人。
3、团队年实收保费达到350万元。
4、本人年保费收入50万元。
5、完成《销售经理》、《讲师基础》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结业证书。
6、达成以上4项条件,可申请晋升营销团队经理。
7、营销团队经理试用期十二个月。
试用期满如不能维持本条第2、3、4、5项之条件,降为营销主管。
第十八条本管理办法自营销服务部成立起执行。
今后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修订。
三、制度根据国家《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公司的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法规和各项制度。
不看规定围之外的秘密文件;不传播秘密事项和公司未公开发表的有关业务、财务情况和信息资料;不打听不该知道的秘密事项。
二、各类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业务数据、统计报表等,均应由专人保管。
通过OA系统传输的文件、业务数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程序操作。
三、各类文件的流转,必须办理登记、签收手续,不得横向传阅。
秘密级以上文件必须在综合管理部阅看,不得擅自带出室外。
在传阅过程中,不得擅自将文件抽出留存,或将文件转交他人。
文件处理完毕,必须及时退回、归档,存入文件柜。
四、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复制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或者摘录、引用、汇编属于国家秘密的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
五、借阅文件、档案、资料必须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
六、记有秘密事项的笔记本要妥善保管,定期处理。
秘密文件、资料、传真及各业务部门的报表,要定期清理,按时清退、归档、销毁。
对秘密文件、资料和不需归档的材料、纸等要按规定办理手续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指定单位销毁,并由专人监销,各部门不得擅自送废品回收站处理。
七、在对外交往与业务合作中,要注意保守国家和公司的秘密,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围对外提供信息。
八、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秘密文件、资料及有关涉密的业务报表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放置于办公桌上。
九、要定期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经常进行教育,堵塞失密、泄密的漏洞,确保党和国家及公司秘密的安全。
各部门如发现有遗失秘密文件、资料或泄密情况,应及时书面报告公司综合管理部,向总经理室汇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