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传感器管理规定
瓦斯监测仪使用管理办法(三篇)

瓦斯监测仪使用管理办法为确保瓦斯监测仪能提供可靠、准确数据,保证煤层气电厂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1.光学瓦检仪由燃机车间负责保养及维护工作,燃机车间应及时更换瓦检仪所使用的化学药品,确保其随时可用。
2.电气车间负责电厂一级管道上所装在线瓦斯监测仪日常保养及维护工作,确保其完好并显示正常。
3.光学瓦检仪与在线瓦斯监测仪每12个月应交由有相关校验资质的单位进行校验,校验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校验报告应存档。
4.光学瓦检仪和便携式瓦检仪每月进行一次调零工作,并做好记录。
5.在线瓦斯监测仪与光学瓦检仪所测值三者之间不准超过3%,如果超过3%,运行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气车间对在线瓦斯监测仪进行调校。
调校时以光学瓦检仪所测数值为参照值。
6.在线瓦斯监测仪调校后应将调校时间、所调前后数值、调校人员记录清楚并存档。
瓦斯监测仪使用管理办法(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瓦斯监测仪使用管理办法是根据《煤矿瓦斯防治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瓦斯监测仪的使用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二条瓦斯监测仪指用于检测和监测矿井、工作面、巷道、井下设备和人员等环境中瓦斯浓度的仪器设备。
第三条瓦斯监测仪的使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明确的原则。
第四条瓦斯监测仪的使用管理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级责任、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使用范围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石油、化工、建筑等行业的瓦斯监测仪的使用管理。
第六条瓦斯监测仪的使用管理包括设备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护、检定检验等全过程。
第七条瓦斯监测仪使用管理应符合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三章设备购置第八条瓦斯监测仪的购置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九条瓦斯监测仪的购置应根据矿井特点、瓦斯浓度标准和工作环境要求进行选型,确保满足使用需求。
第十条购置瓦斯监测仪应进行验收,包括产品合格证明和配套文件等。
第四章安装调试第十一条瓦斯监测仪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人员进行,确保安装质量。
瓦斯传感器管理制度

瓦斯传感器管理制度简介瓦斯传感器是煤矿安全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主要作用是监测煤矿内瓦斯的浓度,一旦浓度超标,就能够及时发出警报,帮助矿工及时逃生或排除瓦斯,防止事故的发生。
因此,瓦斯传感器的管理与维护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文旨在介绍瓦斯传感器的管理制度,包括瓦斯传感器的选择、安装、维护及管理流程。
瓦斯传感器的选择瓦斯传感器的选择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瓦斯传感器的检测灵敏度2.瓦斯传感器的响应时间3.瓦斯传感器的安装位置4.瓦斯传感器的使用寿命5.瓦斯传感器的维护难度和保养成本在选择瓦斯传感器时,应根据煤矿现场的情况进行考虑,以确保能够监测到煤矿内瓦斯的浓度,并及时发出警报。
瓦斯传感器的安装瓦斯传感器的安装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给瓦斯传感器选择合适的安装位置,在煤矿内布置瓦斯传感器时应符合规范要求。
2.确保瓦斯传感器电气接线正常。
3.对于各型号瓦斯传感器的安装距离,要按照厂家规定严格执行。
在安装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事项。
瓦斯传感器的维护瓦斯传感器的维护涉及到日常维修、校准、更换等多个方面。
1.日常维修日常维修工作主要包括定期清理瓦斯传感器及周围的环境,检查电气连接是否牢固,检查部件是否工作正常等。
2.校准瓦斯传感器在安装时需要进行定期校准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校准应在正常瓦斯环境下进行,根据不同型号的瓦斯传感器使用说明进行校准。
3.更换瓦斯传感器使用寿命有限,应根据厂家说明及定期检查的结果,相应地进行更换。
瓦斯传感器的管理流程瓦斯传感器的管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质量管理:瓦斯传感器应经过严格的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可靠。
2.安装管理:瓦斯传感器应按照规范进行安装。
3.日常运营管理:定期对瓦斯传感器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故障管理:遇到故障需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5.更换管理:在使用过程中,需根据厂家说明及定期检查的结果,相应地进行更换。
总之,瓦斯传感器的管理制度应进行全面规范,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瓦斯监测管理制度(3篇)

瓦斯监测管理制度一、应建立瓦斯监测系统,设置瓦斯监测机构,按规定配备有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和工作人员,负责监测装置的管理工作。
二、必须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及局“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安装各类型传感器。
在设备不足的情况下,首先装备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等瓦斯涌出大的地点。
三、凡应安设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和主机、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控制区域,明确规定,并绘制系统图,建立维护使用人员的责任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四、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应由通风区(科)提出安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五、应安设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全申请单》分送通风、机电部门。
通风部门接到,《安装申请单》后,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和维护工作,使用单位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进行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
六、回采工作面安装的瓦斯传感器,有一处超过规定瓦斯浓度数值时,都应立即切断全工作面及回风顺槽内一切非本质安全电气设备的电源。
新投产的工作面,瓦斯监测装置不健全或不具备断电功能,不于验收。
七、装置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经过____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
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
下井安装后要进行前各项指标的调试,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井下调试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更换或上井检修。
八、井下装置要定期维护调试(每隔7~____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调试时必须携带标准器样、空气样进行校正;调试完毕后,要认真填写调试维护记录。
九、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时的____%范围内,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
如人工监测平均值与装置监测值误差超过____%时,监测人员应及时下井进行校对。
瓦斯传感器及便携仪吊挂标准

甲烷传感器吊挂及使用、挪移标准第一条甲烷传感器吊挂位置:1、矿井应配备传感器、分站等安全监控设备备件,备用数量不少于应配备数的20%。
2、掘进工作面:吊挂在风筒的对侧,距离工作面迎头不超过5m。
耙矸机作业时将甲烷传感器移至耙矸机导向轮上方。
3、采煤工作面:距离工作面回风侧煤壁不超过10m,距顶板(或顶梁)不得大于300 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 mm,且应垂直悬挂。
4、采掘工作面回风口吊挂位置:距回风口10~15m处。
5、甲烷传感器的吊挂距离顶板不超过300mm,距离巷帮不小于200mm。
拱形巷道吊挂在巷道拱基线上方不少于1m的位置,距离吊挂处顶板不超过300mm,距离巷帮不小于200mm,并且垂直悬挂(特别规定的除外)。
6、甲烷传感器吊挂位置不符合规定,每次处对跟班队长、机电(队、班)长、责任人各罚款100元,并按一般隐患考核。
第二条甲烷传感器使用、挪移标准:1、甲烷传感器的安装必须与生产同步进行,甲烷传感器没有按要求安设,一律不得生产。
2、冲洗巷道积尘时严禁水流直对监控电缆接线盒、传感器、分站等监控设备进行冲洗。
3、工作面顶板有淋水时,应制作伞型装置进行遮挡,严禁用塑料袋、编织袋等物品包裹,发现包裹的按照红线处理。
4、甲烷传感器的显示屏应朝着巷道中心吊挂,严禁对着巷帮或老塘侧,应便于现场人员观察。
5、甲烷传感器上必须吊挂管理牌,字迹要清晰,不得私自涂改。
6、甲烷传感器的尾线(航空插头)必须按照标准使用扎带固定,固定时不得使航空插头接口部分明显受力。
7、岩巷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保护箱,爆破作业时应将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移至保护箱内加以保护。
8、移动瓦斯传感器由当班班长负责,移动瓦斯传感器前,必须提前向通风队监控中心汇报,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并且移动过程中轻拿轻放。
9、巷道开口使用扩散通风时,当掘进深度小于5m范围时,迎头可暂时悬挂便携仪,在开口处下风侧10-15m处安设1台甲烷传感器。
10、巷道掘进长度大于5m小于20m时,回风流中甲烷传感器位置不变(开口处下风侧10-15m处),在工作面增加(T1)1台甲烷传感器,悬挂在风筒对侧距工作面小于5m范围内。
传感器管理规定(3篇)

传感器管理规定传感器是一种能够感知和测量环境某种属性,并将其转化为可读取的电信号或其他形式的能量输出的设备。
在现代科技中,传感器的应用已经非常广泛,涉及到各个领域,如环境监测、物联网、医疗健康、智能家居等等。
为了保障传感器的正常运行和数据准确性,需要制定一套传感器管理规定,下面就对传感器管理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一、传感器购置与安装1.1 传感器的购置应当优先选择具备相关行业认证的产品,并且要求厂家提供有效的证书和质保信息。
1.2 在购置传感器时,应根据具体的使用需求和环境条件选择合适的传感器型号,并确保其技术参数符合要求。
1.3 传感器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正确安装,并保证传感器与被测体之间的接触良好。
1.4 安装过程中,应注意防止传感器受到机械冲击、电磁干扰或其它外部因素的影响,确保其正常工作。
二、传感器日常维护与保养2.1 定期检查传感器的使用状况,如有损坏、老化或其他故障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2.2 保持传感器周围环境的清洁和整齐,避免积尘、杂物等影响传感器的正常运行。
2.3 定期校准传感器,以确保其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校准应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并保留校准记录。
2.4 对于长时间不使用的传感器,应妥善存放,并进行适当的保护措施,如封存、防尘等,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三、传感器数据采集和传输3.1 传感器数据采集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采样频率和采样时间进行,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3.2 传感器数据的传输应使用可靠的通信方式,如有线传输或无线传输,并保证传输过程中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3 传感器数据的存储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存储介质进行,并备份至可靠的存储设备中,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3.4 传感器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并根据实际需求提供相应的报告和分析结果。
四、传感器报废与更新4.1 在传感器达到其设计寿命或出现严重故障时,应及时报废并停止使用,避免继续使用可能带来的风险。
井下传感器管理制度

井下各类传感器管理制度
一、采、掘工作面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对各类传感器的种类、数量、
安装位置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做出设计。
二、采、掘工作面在施工前必须先安装各类传感器,经专业验收合格
后方可开工。
三、通风队负责按照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安装各类传感器并有足够
长度的线路,以便掘进时传感器及时前移。
四、瓦斯检查员负责监督采、掘区队现场作业人员在掘进过程中及时
按规定前移瓦斯传感器,放炮前将瓦斯传感器及线路撤到安全地点,放炮后及时移回并按规定吊挂。
五、现场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爱护传感器禁止碰撞及敲打,洒水
降尘时禁止将水洒在传感器上,如有损坏按原值考核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监测巡检员、瓦斯检查员每班要对甲烷传感器及其线路进行巡查
并用光学瓦斯鉴定器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对甲烷传感器进行比对,当误差大于规定值时,先以读数较大的为准并在8小时内对两种仪器调校完毕。
七、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及现场工作发现传感器发生故障时要及时通
知当班巡检员进行处理,监测维修工接到通知后要及时赶到现场及时维修,把故障时间缩短到最低限度。
八、监测维修工每7天要按规定对传感器进行调校并对瓦斯断电功能
进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瓦斯传感器数据准确可靠,断电功能灵敏。
注:本规定至下发之日起,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否则对单位考核500元。
2015年11月11日。
瓦斯传感器调校管理制度

瓦斯传感器调校管理制度
1、每7天必须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按规程对甲烷传感器调校 1次,并在地面稳定运行24小时后,传感器各项指标符合规定,方可下井使用。
2、必须每天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h内对甲烷传感器调校完毕。
3、配置甲烷校准气样的装置和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相对误差必须小于5%。
制备所用的原料应选用浓度不低于99.9%的高纯度甲烷气样。
4、瓦斯传感器每7天由作业队组在现场更换,更换的前一天到监控组领用调校好的传感器,替换下的传感器最迟于次日交回监控组。
5、作业队组要在现场备用甲烷传感器,所备用的传感器要有防潮措施,运行中的传感器出现故障时,立即更换。
备用传感器使用之后,必须于下一班次重新备用传感器。
6、传感器校验工负责传感器的调试、校验工作,对入井使用的传感器必须用标准气样进行校验,保证传感器的显示准确、可靠。
7、传感器校验工必须按规定对使用的传感器进行定期校正,
并作好传感器的校验记录。
瓦斯传感器调校管理制度

瓦斯传感器调校管理制度
1、每7天必须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按规程对甲烷传感器调校 1次,并在地面稳定运行24小时后,传感器各项指标符合规定,方可下井使用。
2、必须每天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h内对甲烷传感器调校完毕。
3、配置甲烷校准气样的装置和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相对误差必须小于5%。
制备所用的原料应选用浓度不低于99.9%的高纯度甲烷气样。
4、瓦斯传感器每7天由作业队组在现场更换,更换的前一天到监控组领用调校好的传感器,替换下的传感器最迟于次日交回监控组。
5、作业队组要在现场备用甲烷传感器,所备用的传感器要有防潮措施,运行中的传感器出现故障时,立即更换。
备用传感器使用之后,必须于下一班次重新备用传感器。
6、传感器校验工负责传感器的调试、校验工作,对入井使用的传感器必须用标准气样进行校验,保证传感器的显示准确、可靠。
7、传感器校验工必须按规定对使用的传感器进行定期校正,
并作好传感器的校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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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传感器管理规定
瓦斯传感器管理规定
1、传感器的调校,重点区瓦斯传感器必须每三天调校一次,非重点区每七天调校一次,调校顺序为先用空气样对报警仪进行校零,其次用标气对瓦斯传感器进行调校,要做好瓦斯传感器调试记录,记录写清标气浓度,冲入标气时间、闭锁是否正常及调校人等。
对不按期进行调校的对负责人考核200元,不按要求填写调校记录的对负责人考核100元。
2、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必须每班至少三次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同时汇报通风调度必须在8h内对由误差的设备调校完毕。
3、瓦斯传感器的允许误差为:浓度为0~1.00%允许误差为≦±0.1%,浓度为1.00~3.00%允许误差为真值的±10%:浓度为3.00~4.00%允许误差为±0.30%;所使用的瓦斯传感器超过允许误差在两小时内必须调校准确。
对超过规定时间没有调校的对责任人考核200元。
4、瓦斯传感器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的位置进行吊挂,吊挂地点不得有淋水、掉渣,不得吊挂在影响瓦斯传感器正常监测的地点。
不按规定位置进行安设的对责任人考核100元。
5、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由瓦斯员拉线或收线,电缆必须吊挂平直,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
6、如出现传感器故障的,监测电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故障,重点区为2h;非重点区为3h;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故障的,对当班监测电工考核100元。
7、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损坏或被人为损坏,监测电缆拉断影响传感器正常监测的,要对采掘工作面施工单位进行追查处理,对施工队考核500元,对瓦斯检查员考核100元。
8、在传感器的运行过程中,监控值班人员发现传感器报警,要及时向值班领导和调度主任报告。
9、调度主任,值班领导接到通知后,要通知报警地段的瓦斯员进行检查,若瓦斯未超限,监控主任要下井进行落实报警原因。
10、因传感器的校验不及时,误差偏大而引起报警,对有关监控人员追究责任,罚款50——500元。
11、因井下人员故意破坏传感器而引起的报警,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12、因报警浓度设置太低而引起的报警,对有关监控人员处以50—1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