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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制度

医院安全制度

医院安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安全管理,保障医院的正常秩序和患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所有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患者及访客等。

第三条医院安全制度的宗旨是:预防事故、保障安全。

第二章医院安全管理机构第四条医院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整体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担任主任,其他成员包括医院各部门负责人、安保部门负责人、护理部门负责人等。

第六条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医院安全工作情况,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第七条医院设立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医院的日常安全工作,统一管理医院的安全设备和安保人员。

第三章医院安全设施和装备第八条医院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备、医疗设备、监控设备等。

第九条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喷水器等,每个楼层必须设立消防通道和应急疏散指示标识。

第十条医疗设备必须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监控设备必须全天候监控医院的重要区域,确保安全环境。

第四章医院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医院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划定权限,规范行为。

第十三条医院要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医院内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

第十四条医院要建立健全的安全档案,将事故、突发事件等记录清晰保存。

第五章医院保安管理第十五条医院保安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基本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医院保安人员要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指挥。

第十七条医院保安人员要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六章医院工作人员管理第十八条医院工作人员要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素质,服从管理,维护医院安全。

第十九条医院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护患者的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发生医疗纠纷。

第二十条医院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配合整改。

第七章医院患者管理第二十一条医院患者要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文明就诊,不得打破医院设施和设备。

安全医疗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医疗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医疗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本制度旨在确保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能够科学、规范进行,为患者提供安全、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的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三、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1.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确保对所有潜在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2.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重点关注手术、药品管理、感染控制等领域的风险点,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3.医疗机构应建立安全事故的报告、分析和处理机制,确保对安全事故及时有效的处理,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四、医疗设备管理1.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落实设备购置、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标准与要求。

2.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3.医疗机构应建立设备故障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并对故障的原因进行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五、药品管理1.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管理制度,明确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流程,并确保药品合理使用和安全存放。

2.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排查假冒伪劣药品的风险。

3.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处置制度,对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六、感染控制1.医疗机构应建立感染控制制度,明确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标准和操作规程。

2.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感染监测,对感染源进行评估和控制。

3.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的感染控制培训,提高其对感染控制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

七、医疗事故处理1.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事故处理制度,明确各级医疗事故的分类、报告和处理程序。

2.医疗机构应及时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处理和纠正措施。

3.医疗机构应对医疗事故进行跟踪和评估,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医疗质量。

医疗诊疗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诊疗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诊疗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健全医疗机构的诊疗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患者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临床工作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医疗诊疗安全管理。

三、领导责任1. 医疗机构领导应高度重视医疗诊疗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制度、规章、标准和操作程序。

2. 领导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诊疗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各个层级的管理人员和医护人员都能够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3. 领导要定期对医疗诊疗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四、人员管理1. 所有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医疗资质和专业技能,确保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

2.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其医疗技能和责任意识。

3. 对于发现医疗人员不符合要求或存在违规行为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五、医疗设备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设备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2. 对于使用过期设备或不合格设备的情况,应当及时停止使用,并进行相应的整改。

3. 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六、药品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2. 对于药品的采购、储存、配发和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进行。

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处理药品引起的不良反应。

七、危急情况处置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危机事件发生时有序处置。

2.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应急处理设备和药品的管理,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3. 对于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情况,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八、信息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信息系统,确保医疗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2. 对于患者的个人信息和医疗记录,应当严格保密,并严格控制访问权限。

3.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信息系统进行检测和维护,提高信息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整理精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范本

整理精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范本

整理精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范本
1.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1) 质量管理目标: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有效和高质量。

(2) 质量管理组织架构: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由负责人、医务人员代表和质量管理专家组成,负责制定、落实质量管理策略和措施。

(3) 质量管理工作流程:包括医疗服务评估、医疗事故管理、医疗质量监测、医学继续教育和培训等环节。

(4) 质量管理指标和评估:制定医疗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和绩效考核。

(5) 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建立反馈机制,及时纠正和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1) 安全管理目标: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和医疗服务的安全性。

(2) 安全管理组织架构: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由负责人、医务人员代表和安全管理专家组成,负责制定、落实安全管理策略和措施。

(3) 安全管理工作流程:包括风险评估、安全事件报告和分析、安全培训和宣教等环节。

(4) 安全管理指标和评估:制定医疗安全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进行医疗安全评估和绩效考核。

(5) 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建立安全事件报告、处理和学习的机制,及时改进医疗服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瑕疵。

这些制度范本是基于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和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可以作为参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医疗安全服务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服务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服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的医疗安全服务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本医疗安全服务管理制度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行为、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三、管理范围本医疗安全服务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的所有医疗服务活动,包括门诊、住院、手术、检查、治疗等各个环节。

四、管理机构本医疗安全服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医疗安全服务管理委员会。

该委员会由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医务管理人员、质控人员、护理人员等组成,并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主席。

五、职责分工1. 医务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医疗安全服务管理制度,制定医疗安全服务管理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医疗工作中的安全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 质控人员负责检查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情况,对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

3. 护理人员负责对患者的生活护理和病情观察,及时发现并报告患者的异常情况。

4. 医护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做好医疗记录、不断提高自身医疗技术水平,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六、医疗安全服务管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行为符合规定要求。

2. 医疗机构应做好医疗设备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避免设备故障引发医疗事故。

3. 医疗机构应组织医护人员参加医疗安全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4.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督机制,对医疗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

七、医疗事故处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医疗事故,调查处理,追究责任。

2. 对于医疗事故的处理,应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尊重医学事实,保护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防止医疗事故再次发生。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医务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医院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

2. 各科室设立安全员,负责本科室的安全工作。

3. 医院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医院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安全管理内容1. 医疗安全(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医疗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2)医务人员必须遵守药品管理制度,正确使用药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无菌操作规程,预防医院感染,保障患者医疗安全。

(4)医务人员必须遵守输血管理制度,确保患者输血安全。

2. 消防安全(1)医院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2)医院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3)医院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医院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3. 治安安全(1)医院应加强门禁管理,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2)医院应加强巡逻检查,确保医院安全。

(3)医院应加强病房管理,确保患者安全。

(4)医院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医院信息系统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2. 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 加强对医疗设备、药品、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5. 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安全责任1. 各级领导和部门应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医院安全。

2. 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 事故发生后,应认真调查事故原因,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4.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医疗机构病历资料是记录患者病情、诊疗过程及治疗效果的重要依据,对于临床医疗、医学研究、卫生管理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确保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及安全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病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二、病历保存管理1.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病历资料室(库),确保病历资料的存储环境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光、防高温等要求,保证病历资料的安全。

2.医疗机构应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病历资料的保存管理工作,明确其职责,加强对其业务培训,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完整、有序。

3.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资料保存管理制度,包括病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复制、封存、销毁等环节,明确各环节的管理要求及操作规程。

4.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病历资料进行清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病历资料的完整性。

5.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资料保存期限制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不同类别的病历资料确定保存期限,并严格执行。

6.医疗机构在病历资料保存期限内,不得随意销毁病历资料。

确需销毁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机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合规销毁。

7.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资料电子化管理制度,确保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的一致性,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电子病历的安全、可靠存储。

三、病历书写1. 病历书写要求(1)病历书写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得伪造、篡改、隐匿。

(2)病历书写应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字迹清楚、工整,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

(3)病历书写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尽量避免使用简写、缩写。

(4)病历书写应遵循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原则,确保患者隐私权。

2. 病历书写内容(1)门(急)诊病历: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建议等。

(2)住院病历:患者基本信息、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护理记录、辅助检查、诊断、治疗、转归等。

人民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医疗安全是人民医院实现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重要保障。

为了确保患者在医院就诊期间的安全和权益,人民医院制定了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安全相关的工作流程,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责任和义务•人民医院的院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医务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全面贯彻落实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医疗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人民医院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医疗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人民医院各科室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机制,并定期进行医疗安全风险评估。

•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医疗过程中的安全性。

3. 医疗安全风险评估•人民医院应当根据医疗服务的特点,建立医疗安全风险评估的制度。

•医疗安全风险评估应当覆盖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手术风险、药品误用风险、院内感染风险等。

•医疗安全风险评估应当以科学、客观和全面的方式进行,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和工具,确保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4. 医疗安全培训•人民医院应当制定医疗安全培训计划,确保医务人员接受必要的医疗安全培训。

•医疗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安全的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医疗安全事件的处理等。

•医疗安全培训形式可以是面对面培训、在线培训等,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合适的培训方式。

•医疗安全培训的效果应当进行评估,及时纠正培训不足或存在的问题。

5. 医疗事故处理•人民医院应当建立医疗事故处理制度,明确医务人员在医疗事故发生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医疗事故处理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及时采取救治措施,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

•医疗事故发生后应当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医疗安全监测和报告•人民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安全监测和报告制度,定期对医疗安全情况进行监测和报告。

•医疗安全监测主要包括医疗事故的发生情况、医疗过程中的风险点等。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最新版)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最新版)
一、医疗质量安全文化建设
1.1强化全员质量安全意识:医院应定期组织质量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医疗质量安全的认识,树立“患者安全第一”的服务理念。
1.2建立质量安全激励机制:设立质量安全专项奖金,对在医疗质量安全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1.3营造良好的医疗质量安全氛围:加强内部沟通,鼓励员工积极上报医疗不良事件,形成人人关注质量、共同参与质量改进的良好氛围。
11.2应急演练与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医务人员应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能力,加强应急处理流程的熟悉度。
11.3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资的充足和有效,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物质保障。
十二、医疗质量安全指标监测与绩效评价
12.1设立监测指标:建立全面的医疗质量安全监测指标体系,包括临床路径达标率、患者满意度等关键指标。
18.3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在信息透明化的同时,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二十、医疗质量安全多维度反馈机制
19.1建立多维度反馈渠道:设立患者、家属、医务人员等多维度反馈渠道,广泛收集医疗质量安全意见和建议。
19.2定期分析反馈信息:对收集到的反馈信息进行定期分析,查找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不足,制定改进措施。
16.6审核与认证:定期对医疗质量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并通过国内外认证,提升医院品牌影响力。
十八、医疗质量安全人员培养与发展
17.1设立人才培养基金: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发展。
17.2制定人才培养计划:针对不同岗位需求,制定详细的医疗质量安全人才培养计划,提升人员专业素质。
9.2加入医疗质量安全联盟:加强与行业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合作,共享医疗质量安全资源,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医院医疗安全安全规章制度

医院医疗安全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服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与医疗有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医疗安全是指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受到任何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伤害,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合法、规范、有效,保护患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院医疗安全责任制度分工明确,各岗位、各环节的职责和工作要求有明确的规定。

第五条医院医疗安全监督检查由医院设立医疗安全监督委员会牵头,全面负责医院医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医院医疗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

第二章医疗服务安全第六条医疗服务安全是医院医疗安全的重点内容,医院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医疗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意外、医疗赔偿事宜进行妥善管理和应急处置。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医疗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排查和整改。

第八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医疗器械和药品的管理,保证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制度,评选出医疗服务优质单位和个人,鼓励医护人员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对患者投诉进行及时处理,落实医院医疗安全责任,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医疗事故处理第十一条医院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过失或疏忽引起的一系列不良后果。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事故调查机制,对医疗事故进行详尽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事故危机公关机制,对外及时准确公布医疗事故信息,保障医院声誉和患者权益。

第四章护患关系管理第十五条护患关系是医疗过程中最重要的关系之一,医院应当加强对护士和患者的沟通和交流,尊重患者的人格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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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河北省病历书写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河北省卫生厅、保定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要让病人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六、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管。

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和尸检。

凡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冷冻的尸体可延长到7天,并有死者亲属同意签字。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九、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报告。

十、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医疗风险预警、防范、追溯机制一、意义:在门诊、住院、出院、诊断、治疗、康复等医疗行为的全过程中,医疗风险无处不在。

医务人员、患者、卫生管理人员、患者家属、涉及医疗行为的各类人员都可能成为医疗风险的责任人或受害者。

为了减少或避免医疗风险的发生,实行医疗风险的预警,对于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及时发现漏洞、改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原则:医务人员是医疗风险防范的重要责任人,要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具有预见性,注意发现流程管理中的漏洞和缺陷,关注高风险,力求控制。

对于不可控风险,要权衡利弊,降低风险。

难以避免的风险,一定要向患方交代清楚。

三、预警标准(以下情况应当预警):1、危重病人抢救及高风险手术病人;2、急、重、危病人应做特殊检查和处理的,转诊病人具有一定风险的;3、麻醉、输血、输液、药物使用异常反应的;4、界于多科之间、又一时难以确诊的重症患者,在执行首诊负责制后,存在一定风险的;5、对于自知或他人的提示下,有违规章或操作规程,可能发生医疗风险的;6、对诊疗效果不满意,可能引起医疗争议的院内感染以及对操作较复杂,有可能发生严重并发症或并发症发生率较高以及治疗效果难以准确判断的;7、对相关检查不健全,各项指征与相关检查不一致、报告单不准确、可能带来不良后果的;8、对新技术、新开展的诊疗项目以及临床实验性治疗,在做好技术保障的前提下,仍可能存在医疗风险的;9、对一次性用品、血液、血液制品、药品材料、仪器设备使用前和使用中发现存在隐患的;10、因玩忽职守、无故拖延急诊、会诊及抢救或因操作失当(粗暴),不负责任,擅自做主,可能造成医疗风险的;11、对患方认为服务态度不好,使用刺激性语言或不恰当解释病情等引发激烈争议的。

四、识别医疗风险方法:(一)门诊风险1、门诊管理风险①专科门诊衔接管理制度不完善如专科病人门诊输液反应找不来专科医生,职能不清;专家外出开会不通知门诊挂号室。

②执行新政策法规不熟悉专科医生门诊不够熟悉地方相关法规政策,如医保、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开药天数。

③开展新业务新技术风险2、门诊诊疗风险门诊诊断风险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①错误诊断;②延误诊断;③遗漏诊断;④颠倒主次诊断;⑤以症状体征代替诊断或不写诊断。

3、检查治疗风险①选择药物种类、剂量、用法失误(致肝、肾、造血功能损害、心律失常、胃肠道反应等);②手术,各种穿刺损伤及并发症(出血、感染、气胸,心包填塞等);③输液反应(热原反应、配伍禁忌、液体污染、滴速过快、药物反应);④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等);⑤滥施辅助检查(不必要、昂贵、重复的仪器检查不能报销或引发不满,孕妇行X线检查等)。

4、医护人员自身风险①超常门诊量②三级检诊少各医院门诊部普遍存在三级检诊不落实,业务工作缺乏上级医生把关。

③助理医师承担心电图、超声检查操作及出报告。

④知识更新难门诊医护人员一人一个工作点,不能脱产并难以参加院内业务学习,医学继续教育不落实,知识老化。

⑤人身安全难保障有的病人、陪护及酗酒者掏刀子、摔椅子、砸砖头。

(二)门诊规避风险的措施1.增强风险意识,立足防范为主①岗位培训及安全教育所有调入门诊人员无论职务高低、年龄大小均需进行带教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②落实医患沟通制度强调“四种情况四说清”,即特殊病人、特殊病情、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情况下特别要交代清楚病情、病程、药物治疗影响及预后。

③会诊及专科诊治制度凡首次门诊有疑问者转专科门诊、三次门诊不能确诊者转门诊办公室(医务科)联系会诊。

④门诊医疗文件书写规定要求内容详实,字迹清楚、保存证据。

凡门诊手术、特殊治疗、家庭病床,外带药品输液均需签字留底封存。

(二)监控环节质量,侧重风险点①风险监控组织完整由门诊部主任、护士长、门诊办公室人员、医生、护士组成质量控制小组。

②坚持风险点跟班门诊重点在内科诊断、外科手术、输液、过敏试验及预防接种。

③及时处理纠纷对病人不满及投诉,迅速作出反应,及时协调处理,常可免除诉讼并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④急救药品齐备,人员设备在位,状态良好(三)环节质量监控抽查门诊病历,注意医院党办室、质检科、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等考评结果和调查数据以弥补门诊监控人力不足。

五、预警程序:对于可能发生的一般医疗风险,由科内医疗风险管理员、科主任预先收集信息,对可能发生的较高医疗风险,科内医疗风险管理员、科主任通过书面或电话报医务科备案,必要时报主管院长。

对因医疗风险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相关科室及时报医务科。

六、预警响应:对于可能发生的风险,科内质控小组必须给予足够重视,适时做出适当的评估。

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医疗纠纷认定专家技术委员会分析,确定可能发生风险的程度,并适时发生预警信号。

七、预警处理: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依照分析原因,确定控制、预防的措施,予以控制。

对于可能涉及医疗争议的,向患方履行好告知义务,办理书面告知及知情同意手续。

对可能发生难以控制的风险,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积极做出妥善处理,并记录。

医院投诉处理制度为更好的贯彻执行《侵权责任法》,畅通医患沟通的渠道,及时高效地处理患者投诉,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一、投诉定义及类别医疗投诉是指病人及其家属在我院接受医疗保健服务的过程中,对我院或我院工作人员所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的一种行为。

按投诉的内容将其分为非技术性投诉、技术性投诉和复合性投诉。

凡是属职业道德、服务态度、服务流程、收费、劳动纪律、后勤服务等方面内容的投诉为非技术性投诉;涉及到医疗技术、护理技术等方面内容的投诉为技术性投诉;同时包含有上述技术性和非技术性方面内容的投诉为复合性投诉。

按投诉的严重程度分抱怨性投诉、一般性投诉和重大投诉,病人及其家属对医院服务中存在问题的不满、责难与期待的一种情绪反应性投诉称为抱怨性投诉,可能引发医患纠纷的投诉为重大投诉,除抱怨性投诉和重大投诉外的投诉为一般性投诉。

二、投诉受理途径病人及其家属投诉的途径有现场投诉、来信投诉、来电投诉、网络投诉、到上级有关部门投诉等。

三、受理投诉条件1、投诉者必须是到我院治疗或工作关系过程中,因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四、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由医患办公室直接接待病人及家属投诉,建立有关登记及档案管理制度。

同时,根据投诉内容的不同联系相关职能科室,分别处理。

(一)行政办公室:受理行政事务与管理方面的投诉。

(二)监察科:受理医德医风、职工违规违纪方面的投诉。

(三)人事科:受理职工劳动纪律方面的投诉。

(四)医患办公室: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纠纷方面的投诉。

(五)护理部: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

(六)审计科:受理医疗收费记账,医疗物价方面的投诉。

(七)保卫科:受理医院安全方面的投诉。

(八)总务科:受理后勤保障方面的投诉。

(九)设备科与设备维修科:受理设备管理方面的投诉。

(十)感染管理科:受理院内感染方面的投诉。

(十一)药剂科:受理药品质量、价格及药事管理方面的投诉。

五、投诉处理程序1、各职能科室应建立有关登记及档案管理制度,确定接受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

投诉接待人员应耐心听取投诉人投诉,详细解释,认真记录。

2、投诉人到医患办公室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需做好处理记录。

接待人员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应带投诉人到相关职能处理办公室,受理科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立案调查的,尽快进行事实调查,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3、对缺少凭证和情况不明的投诉,要及时通知投诉者,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受理。

4、投诉内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为首的职能部门牵头,其余部门必须无条件地配合处理,不得互相推诿扯皮,影响投诉事件的办理。

5、受理投诉的部门和办理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公正办案处理投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处理,使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双方互相谅解,达成协议。

6、对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的案件,组织医疗纠纷认定委员会成员进行事件性质进行初步定性,确定医院立场,拟定解决方案,并征询法律顾问、律师的意见,做到定性准确,处理得当,保证办案质量。

7、对调解无效的案件,及时建议投诉人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选择司法程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8、投诉人无理取闹,经劝助、批评教育无效的,或投诉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接待人员应及时向保卫科报告,必要时向警务室报警。

9、投诉处理完毕后,整理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立卷归档,留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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