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共21页
人治与法治整理资料

摘要:法治和人治的问题是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如何在法治与人治之间进行权衡,比较二者的不同和各自的优缺点,对于我们在实际生活当中加深对法治与人治的理解,使我们对中国现代法治进程形成一个更为务实的态度,具有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人治法治含义启示历史上有关法治和人治的争论,主要有三次:第一次是我国春秋战国时期儒法两家对这一问题的不同观点。
儒家主张人治(或德治、礼治),法家主张法治;第二次指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在这一问题上的不同观点,前者主张人治,后者主张法治;第三次指中世纪资产阶级先进思想家为反对封建专制提出的有关法治的观点。
在这三次争论中,法治论者和人治论者对法治和人治展开了论战。
那么什么是人治,什么又是法治呢?一、人治的基本含义和特征人治作为一种治国方式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几千年,人治是同君主专制相联系的,他的基本特征是统治者的权力和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
可以说“人治” 是封建等级、特权的产物,“人治”本身也是统治者的特权,即凌驾于社会法律之上的特权。
在我国被后人概括为“人治”的是儒家所倡导的贤人政治,是指“德政”、“仁政”和“礼政”。
这种政治不仅要求统治者具有自己的时代的“仁”、“德”、“礼”政观。
而且对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都要实行仁德教育化,用道德理想教育人,管理人,以达到治国目的。
人治的基本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1.政治权威神化在人治政治中,最高统治者往往被视为上天派来的无所不知、无所不通、无所不对的圣人,他的话被称为圣旨,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使得人人都极为敬畏。
在中国,历朝历代的皇帝都以天子、龙种自居,以“奉天承运”作为自己的合法性基础,定期举行祭天大典,与上天进行心灵的对话。
御用史臣们不惜造出祥瑞之气流行、麒麟出现等神话,为皇权披上神秘的外衣。
2.法律权威弱化在人治政治中,法律存在的价值完全在于最高统治者的需要,法带有很大随意性,法律必须随权力变化,法律是权力的婢女。
最高统治者掌握着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权力的行使一切以最高统治者的意志为转移,一切既定的规章制度、政策条例、宪法法律,均不能真正形成对最高统治者的约束力,最高统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政治需要决定对制度法规的取舍。
人治与法治的思考

关于在法学和政治学中,法治同人治是并列的两种基本的治国方法。
在目的和愿景之中两者基本上是一致的,都是希望社会安定富足、百姓安居乐业,总不会有统治者和管理者愿意国家混乱、受人欺凌。
两者的分歧仅仅在于最终的或主要的手段是法还是人。
因此,我们必须以一种冷静的心态来思考法治和人治的关系。
、所谓“人治”,就是依主观办事,有法不依,以言代法,并非按照人多人少来治理,人治即,按照掌握权力的人的感性思考去行事,也就是全国人民共同使用一个脑袋,共和以后,人治的表现是用政党的形式来治理,用政党的形式来维系人治的状态。
所谓“法治”,简单的说:就是依法办事、依法治国。
在党的“八大”会议上提出两句话,叫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肯定了这两句话,又增加了两句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以上四句话就是党中央强调的要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含义。
很多人都在思考究竟是人治大于法治还是法治优于人治,针对这些说法不一,也各有各的道理。
总的来说法治与人治的根本对立在于,法治认为一个国家能否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取决于这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完善与否以及执行的好坏,而不是那些有权力、有威望的领导者。
人治的理论则恰好与此相反。
作为一种治国的原则与方法,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要有比较完善的法律与制度;并且特别强调,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公民个人,包括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在内,都要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这同那种认为法律可有可无,有法可以不依,凡事由少数领导个人说了算的人治是有原则区别的。
在我们国家大部分地区都是行政权力往往是大于法律效力,这和国家的生产力和生产水平有着关系,毕竟成为一个严格的法治国家并不是一朝一夕的功夫。
在面对社会上的不公平和不正之风时,人们大肆批判人治,寄希望于法治,似乎只要国家实行了完全的法治,天下就没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
其实,不论是法治还是人治都会有其局限和不足之处。
1994年前美式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杀妻一案成为当时美国最为轰动的事件。
2020,国开大学电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网络课网考形考任务,7(专题测验七),答案

2020,国开大学电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网络课网考形考任务,7(专题测验七),答案(2020) 国开大学电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网络课网考形考任务7(专题测验七)答案专题测验七一、判断题(每题 5 分,共75 分)题目 1 1. 法与法律完全相同。
()选择一项:错题目 2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选择一项:对题目 3 3.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渐形成,在宪法统帅下形成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部门。
()选择一项:对题目4 4.法律权威是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是法律应有的尊严和生命。
()选择一项:对题目 5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虽然未能遵循法治普遍规律,却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治国理政基本方式。
()选择一项:错题目6 6.法治思维是指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
()选择一项:对题目7 7.程序法是规定和确认权利和义务以及职权与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
()选择一项:错题目8 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刑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刑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选择一项:对题目9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选择一项:对题目10 10.法治思维要求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关系和解决问题。
()选择一项:对题目11 1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选择一项:对题目12 12.全体社会成员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不仅是保证法律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和要求,也是保障个人平安幸福的底线和红线。
2021版 思修 第六章 第五节 培养法治思维

2022/1/23
一、法治思维及其内涵
法律思维是排除个人主观的 感情,依循法律逻辑,合理 地从法律之立场,去思考问 题、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 ——(台湾)王泽鉴
2022/1/23
(一)法治思维的含义与特征
法治思维的含义
• 法治思维:是指以法治价值和法治 精神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法律 规则、法律方式思考和处理问题的 是思维方式。
2022/1/23
• 2005年3月27日,已经“死亡 ”11年的张在玉出现。2005年4 月1日,39岁的佘祥林走出了监狱 ,4月13日在京山县人民法院被当 庭宣判无罪。
• 2005年9月佘祥林与京山县公安 局达成了赔偿协议,京山县公安 局向佘祥林及家人赔偿4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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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的佘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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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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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
在专制政府中,国王 便是法律。同样地, 在自由国家中,法律 便应该成为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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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潘恩
(一)法律权威的含义 法律权威是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力、影响
力和公信力,是法律应有的尊严和生命。
法律有无权威,取决于四个基本要素:
宪法和法律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是否真 正享有最高权威则是一个国家是否实现法治 的 关 键 。 2022/1/23
一、尊重法律权威的重要意义
(1)尊重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 治思维的核心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的前提。
只有我们切实尊重和有 效实施法律,人民当家 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 家的事业就能顺利发展 。
在一定意义上,法律的权威就是执政 党的权威、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和人民 政权的权威,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 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树立法治思维 摒弃人治思想

树立法治思维摒弃人治思想作者:张岩鸿来源:《领导之友》2014年第12期《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
不言而喻,国家的任何一项基本方略都必须靠人来实现,尤其要靠核心骨干力量。
作为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领导干部,在观念上树立法治思维、摒弃人治思想,在实践中善用法治方式、杜绝人治做派,对于法治中国能否顺利建成至关重要。
树立法治思维事关国家兴衰强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
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
我国正在实施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战略,在日益全球化、现代化的当今世界,靠飘忽不定、无规无矩甚至异想天开的人治思想及人治方式,不仅思维上不匹配、方式上不奏效,效果上更可能南辕北辙,所以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而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领导干部具备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办事,不仅对于我国近期的战略推进作用突出,而且对于远期的法治精神养成更是意义重大。
树立法治思维在我国尤其艰难。
梁启超曾痛彻指出,我们中国人最大的缺点,在没有组织能力,在没有法治精神。
而美国学者弗朗西斯·福山更是通过多文化比较得出结论,即:一个没有法治的伟大世界文明是中国。
事实上,中国历史上也有法,但中国的法不像欧洲根植于基督教,可以凌驾于世俗国家之上,国王也不能例外。
在封建社会的中国,国家一直掌控着各宗教团体,从没有比国家本身更高的宗教权威。
因此,中国历史上的法主要是制定法,即王法,但王或皇帝却可以不受法的约束。
而这种只作为统治工具的法显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实际上,称其为人治可能更恰当一些。
因此,作为外来传入品的法治思维,在缺乏法治历史传统且浸熏着较为浓厚久远封建人治思想的我国,即使对于现今的广大领导干部,要想其牢固普遍地树立法治思维,其艰难程度也是可想而知的。
人治与法治的认识

谈谈对法治与人治的认识——法治必然取代人治[摘要]:在研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问题时,人们会进一步问,为什么一定要实行“法治”?“法治”有什么优越性?一般地说,“法治”的优越性是指它优于“人治”。
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讲到,“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这些必要性是我国近20年来历史经验的总结,正说明法治本身的优越性和价值,即法治代表理性、效率、文明、民主和秩序。
[关键词]:法治、优越、人治、必然、取代法治无论是作为一种政治理念,一种治国方略,还是作为法学的一个基本范畴,都可以说源远流长,内涵丰富。
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基本内容。
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把依法治国和法治国家提升为政治文明的范畴。
这对于全国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深远的意义。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前所未有的伟大创举,是举世瞩目的超级工程,涉及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既包括宏观的,也包含微观的。
一、法治与人治的渊源。
法治思想,源远流长。
但源头究竟在何处,很难考证。
作为一个封建统治历史悠久的国家,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比较少。
有些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惟命是从,甚至形成了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
这种家长制作风,除了使个人高度集权外,还使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组织成为个人的工具。
家长制就是历史非常悠久的一种陈旧社会现象,是人治的表现形式之一。
所谓人治,最基本的特征是当权者的个人意志超乎社会之上,处理事务和管理社会生活,完全以个人的意志、愿望、能力、政治素养、知识水平、道德品质为转移。
实现这样的统治,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很强的专横性。
法治与人治的关系

法治与人治的关系法治和人治都有局限性和优势,应该辩证的看待两者之间的关系,法治的学理基础是法学,强调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人治的学理基础是管理学,强调科学有效的管理技巧,法学和管理学都有其存在的价值,不能单独的强调以法学为理论基础的法律制度而否定管理学的合理性,也不能单独强调以管理学为基础的管理技巧而否定法学的合理性。
现代的科学管理强调科学有效的管理技巧,也重视制度的作用,两者互为表里、相辅相成。
现代的法学理论强调良法善治,管理学和法学的理论目标是相通的,不能割裂的看待两者的问题。
首先,要了解法治、人治的概念。
法治:一种治国方略,是依法办事的原则,是将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纳入完备的法律规则系统。
知乎用户:法律与政治的关系?20 赞同·0 评论回答在不同的时代,人们赋予法治不同的社会内涵和意义。
在各种不同的表达方式中,法治包含着多种内涵和意义:(1)法治意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在这个意义上,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2)法治意指依法办事的原则,法治作为一个动态的或能动的社会范畴,其基本的意义是依法办事;(3)法治意指良好的法律秩序,无论是作为治国方略,还是作为依法办事的原则,法治最终要表现为一种良好的法律秩序;(4)法治代表某种包含特定价值规定性的社会生活方式,法治不是单纯的法律秩序,而是有特定价值基础和价值目标的法律秩序。
人治:与法治对立的治国方略。
这种对立在古代和近代史上,其内容和表现形式是不尽相同的。
在古代中国,法治论者强调把社会关系纳人法律的轨道,用带有权威性、强制性的法律规范或严刑峻法治理社会,这种法治论与近现代意义上的法治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实际上属于法制的范畴。
人治论者则认为“为政在人”(出自《论语·为政》),强调重视人的作用。
在古希腊,法治强调法律的理性及其一般的指引作用,人治则强调圣贤的智慧及其解决具体问题的个别指引作用。
其次,要理解法治、人治的区别。
法治与人治PPT课件

法治(the rule of law)的经典定义
根据英国法学家戴雪(A.V.Dicey)对于法治 (the rule of law)的经典定义,法治包括以下三 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法律具有超越也包括政府的广泛裁量 权在内的任何专制权力的至高无上的权威;
1、古希腊人的人治论与法治论 重点介绍两位伟大思想家的理论
柏拉图(Plato,公元前428-348年)
在一个国家中,真正的太平盛世,得力 于哲学家获得政治权力或握有政治权力 的人奇迹般地成为真正的哲学家。惟有 哲学理论与政治权力的结合,才能消灭 国家的恶行,实现最大的善。这是柏拉 图为理想国设定的实质性和典型性的社 会原则。这个社会原则是贤人治国或 “知识专政”,它构成了《理想国》中 一切法律论点的基础
法治与人治法治与人治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郭星华教授一法治思想的历史源流?1古希腊人的人治论与法治论?重点介绍两位伟大思想家的理论柏拉图plato公元前428348年?在一个国家中真正的太平盛世得力于哲学家获得政治权力或握有政治权力的人奇迹般地成为真正的哲学家的历史源流
推崇法治的三个原因
第一,人性是贪婪与自私的,人类必须 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则他们的生活 将像最野蛮的兽类一样;
第二,绝对的权力导致腐败和毁灭, 第三,法律具有巨大的治国安邦的功能,
可以把各种需要和冲突协调起来。
亚里士多德 (Aristotle,公元前384-322年)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指出了法 治一词的基本要素:“法治应包含两重 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 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政订 良好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