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是指公共机关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财务资源的规
范性制度,其制定的目的是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合理、规范及效益
最大化。
二、预算管理
1.机关应根据预算法规定,依法制定年度预算,制定合理的财政收
支计划。
2.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当加强预算控制,做到合理支出,切实维护
财政资金安全。
三、资金管理
1.机关财务部门应对财务资金进行专门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与合
理使用。
2.资金的收支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私自挪用,要做到明明
白白,公开透明。
四、会计核算
1.机关应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真
实性及准确性。
2.保证会计核算过程的规范性,做到合规合法,不得随意篡改账目。
五、财产管理
1.机关应对自己的财产加强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及有效使用。
2.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及损坏。
六、审计监督
1.机关应当定期对财务情况进行自查与定期纳入审计监督。
2.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合规性及规范性。
总结: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维护国家财政收支秩序,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益的重要举措。
各级机关应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制度,做到规范、透明、高效地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愿每个机关单位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资金得到合理利用,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国家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机关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家机关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国家机关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国家机关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财经纪律;(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三)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资金;(四)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资金安全;(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于国家机关单位事业发展。
第二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四条国家机关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批准后严格执行。
第五条财务预算应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应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支出预算应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六条国家机关单位应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督机制,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资金收支管理第七条国家机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收支管理。
第八条国家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支付安全、高效。
第九条国家机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票据管理制度,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国家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核算制度,确保资金核算准确、完整。
第四章国有资产管理第十一条国家机关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国家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登记、评估、处置等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章内部控制第十三条国家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第十四条国家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定期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和改进。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国家机关单位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关等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国家机关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五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五篇)(篇一)第一条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提倡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第二条坚持统一管理、财务公开的原则,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年初编制经费预算,年中对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分析,年底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开。
第三条经费支出实行局财务审批人审批和权限分级核准相结合的审批制度。
报销程序:经办人把关签字——财务预审——局财务审批人(分管财务领导)签字报销。
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原始凭证必须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票据要有经办人签字。
文件、合同协议、电话记录等报销依据,要有分管业务的局领导和经办人签字。
第四条报销支出时,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票据是否规范,金额是否真实,手续是否齐全等会计要素,经确认无误后再按规定报销,并认真做好账务处理,财务收支情况每个季度向班子通报并进行公布。
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单据,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
第五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单项金额在500元以下(不包含500元)开支由局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单项金额在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不包含3000元)的开支经局主要领导核准签字后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单项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支出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第六条各种经费报销,坚持做到月清月结,原则上不得跨季度报批。
第七条凡超过1000元以上的经费支出,须通过银行转帐支付,其他零星采购应使用公务卡。
(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财务行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实现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有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用制度约束、规范财务运作,确保机关财务运行健康有序、节俭高效,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经研究,决定制定并执行本制度。
一、机关财务的管理范围乡党政机关各部门(含事业单位:如计生服务所)二、机关财务的管理内容1、经费开支安排的原则。
预算内安排的人员经费,不得用于其它经费;预算外收入安排,必须首先保证人员经费,方可安排其他经费。
2、经费报支渠道。
机关经费报支渠道原则上随工资关系,按照“谁承担工资,谁报支经费”的原则,预算外单位人员报支经费在其单位列支。
3、出差实销制。
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到县外开会、学习参观、招商等用车的,由党政办申报乡长同意后,再由党政综合办统一安排公车或者租车接送。
县内除四个一把手用车外,其余原则上坐中巴车。
县外出差住宿费标准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4、物品领签制。
机关运转所需的办公用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蚊香、蜡烛等),每月初到党政办进行申报登记,列出清单后报财政副乡长审核,由书记安排,经乡长签字批准后,由财政所安排专人(两人以上)统一购买。
报销票据时必须附具清单,如不附具清单则不予报销(个人私自购买的办公用品不予报销。
)购买的物品由办公室主任清点验收后交党政综合办统一保管。
物品领用统一实行领签制,办公室凭党政一把手签字方可发放。
高档用品需经党政主要领导会商同意后方可统一购买,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
预算外单位购买办公用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比照执行,明确专人购买,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5、来客接待制度。
①机关来客招待。
原则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由机关事务线线长申报,办公室发出就餐通知单,报书记(乡长)同意后再送食堂。
不报告或者事后报告的一律自负。
②招待餐标准。
每人每餐____元,陪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____人,酒水由财政所统一购买,由办公室主任验收后保管,并对使用情况予以登记。
③接待实行对口陪餐,原则上不发整包香烟,上级多部门来人,能合并接待的应合并接待。
财务管理制度_机关单位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机关单位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单位及其所属各分支机构。
第三条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财务活动。
2. 实事求是原则: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财务状况。
3. 严谨规范原则: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操作流程规范,确保财务工作有序进行。
4. 效益优先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机关单位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2. 负责财务核算和监督;3. 负责财务报告编制和报送;4. 负责资产管理;5. 负责财务内部控制;6.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机关单位应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收支情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并报经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年度财务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1.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其他资金收入等;2.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经费等;3. 预算执行分析: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四、财务核算与监督第八条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进行核算;2. 确保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3. 及时处理财务事项,保证账务处理的连续性。
第九条财务监督应包括以下内容:1. 监督预算执行情况;2. 监督财务收支情况;3. 监督资产管理情况;4. 监督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资产管理第十条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十一条资产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 资产购置: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资产购置;2. 资产使用:合理使用资产,确保资产效益最大化;3. 资产处置: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资产处置;4. 资产清查: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机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办法【14篇】

机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办法【14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激活增收节支,严厉杜绝铺张浪费,充分发挥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全局经济健康正常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相关财经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收入管理第二条规范农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执法行为,严禁乱收费、乱罚款。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
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局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含县行政服务中心收费)和行政执法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条有不在县行政服务中心收费而自行收费或执罚的站、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到局计财股申领财政正式票据。
收费执罚后五天内应与局计财股结算,并将所收款项全额缴入国库。
第四条各站、室取得各项收入,应开具合法票据。
票据上必须详细填明收款日期、收入项目或事由、收费标准、收费金额(应同时用中文大写字填写清楚),并加盖收款单位公章及收款人签章等。
第三章支出审批报销第五条各站、室取得各种支出报销凭证必须手续合法、票据合法。
第六条各站、室申请报销差旅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等各项费用,应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填报。
第七条各项支出费用报销前,须先由经手、验收或证明人在票据背面签字,并送局计财股审核,再经局主要领导“一支笔”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八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向单位临时借款时,借条应经局主要领导审批,方可借支。
借款人于事后应及时按文件规定办理结算和报销手续等。
第四章公用经费管理第九条局统一订阅的报刊杂志,由人秘股负责分发管理。
第十条局办公用品由计财股统一采购,人秘股专人管理,实行领用登记制度。
第十一条局统一负担局领导、减负办、人秘股、计财股电话费用,局领导干部话费补助标准严格按照县廉政办审批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局文件、材料打印坚持节俭原则,严格申报审批管理。
各站、室的文件、材料,局打字室能完成打印的,必须在局打字室打印;确需由营业场所打印的文件、材料,各站、室负责人提出打印数量申报,报人秘股审核,经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再交指定的营业场所打印。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4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机关财务运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应坚持阳光运作原则,确保财务管理的公开、公正、透明。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应坚持依法、规范、科学、效益的原则。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五条机关财务管理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第六条机关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非税收入等,机关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收取、使用和报告收入。
第七条机关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机关应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进行支出管理。
第八条机关应建立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使用方式和使用期限。
第九条机关应加强现金管理,建立现金管理制度,做好现金的收付存储、保管、使用和清算工作。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十条机关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按照有关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一条机关应做好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
第十二条机关应加强财政支出信息公开,确保财政支出的公开、公正、透明。
第十三条机关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做好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十四条机关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机关财务风险管理。
第十五条机关应建立预算管理制度,确保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管理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十六条机关应建立财务审计制度,进行财务审计工作,查明财务管理情况。
第五章外部监督第十七条机关财务管理应接受上级机关、审计机关和社会监督的监督。
第十八条机关财务管理应严格遵守财务法规和财务纪律,接受法律法规、纪律和制度的约束。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对于未尽事宜,机关财务管理可以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机关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财务管理,确保机关财务活动的合法、准确、及时、完整,提高财务管理效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六篇)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六篇)(篇一)一、总则第一条为严肃财务纪律,强化财务管理,规范报销行为,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出差派遣制度第二条为推动我局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县财政局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财行﹝**﹞2号)有关规定,对我局原有出差审批、经费报销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如下制度:第三条出差实行前置审批一般人员出差由办公室主任派遣,分管局领导审批;副局长、总审计师等班子成员出差由局长审批。
如多人共同出差,由行政职务最高的人履行审批程序。
如有培训通知文件或有明确领导批示具体人员参加的会议可以代替出差审批单。
第四条报销出差结束后,按照《**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
出差人员根据事先留存的出差审批单或文件和发票等,找财务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财务人员核对实际出差时间,进行财务稽核,并粘贴出差审批单或文件等到差旅费报销单上,报相关股室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进行报销。
三、报销业务管理第五条票据的粘贴(1)粘贴票据时要按票据类别分类粘贴,同类票据尽量粘贴在一起。
(2)原始票据粘贴必须考虑到方便审核与装订后凭证的翻阅,粘贴时要对齐票据粘贴单的上下边,做到整齐、平整、错落有致。
粘贴后所有票据号码、日期及税务章等必须保留齐全、清晰可辩。
第六条发票的审核(1)报销人员在获取发票时,应检查单位名称、日期、项目等发票要素是否填写清楚完整,签章是否清淅,必要时应核实发票的真伪。
(2)严禁发票上有涂改的情况,否则按废票处理,不予报销;发票客户名称栏填写与本单位名称不符的发票不予报销;未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一律不得作为报销凭据。
(3)发票上开具为货物一批、劳保用品和办公用品的,须附有销货方加盖发票专用章或公章的正式明细清单,否则不予报销。
第七条经手人制度凡我局报销业务实行经手人终身负责制,外单位人员不得直接从办公室办理相关业务,所有原始票据须由经手人签字,经手人对业务的真实性负责。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6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各项管理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会计基础工作与预算管理第二条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业务素质、会计核算、审核原始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
财会人员应认真学习,掌握会计基础工作的各项规则和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每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办理。
第三条预算管理厅机关预算包括年度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
各处室根据各自的职能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编制收支预算,编制预算要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励行节约的方针。
计财处要对各处(室、局)申报的收支预算严格审核、把关、签定目标责任并督促检查落实。
要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特别是对支出预算的执行不能随意改变,克服预算管理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各处室在编制收支预算或申请,下达分配专项经费和返还款项时,必须与计财处协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协调现象。
具体的预算编制方法和时间要求按省财政厅和厅计财处的要求办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四条收入管理收入是机关为开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补偿性资金,包括财政拨入资金和各种收入,按批准的收费项目收取并应缴财政的预算内(外)资金收入上缴财政后由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其它收入等。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预算拨入的机关行政经费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种专项拨款收入。
(二)预算外收入是指: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按规定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经财政部门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使用,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三)其它收入是指:机关在开展工作中取得的零杂收入、有偿服务收入等。
机关各种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规定。
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入账、分项核算,统一管理。
第五条支出管理支出是单位为开展业务、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资金耗费,它包括经常性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其它支出等,有基建任务时还包括基建支出。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4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为规范经委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机关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严格遵照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的规定,本着“精打细算、统筹安排、量入为出、从严控制”的原则,合理、规范使用资金,保障经委各项工作的有效、正常开展。
二、发挥财务的监督、管理职能,做好各项经费的预算控制和核算管理、资金收支计划、年度决算,定期分析经费支出情况,考核资金的使用效果,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委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加强办公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用款计划,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用款部门支用款项时,需提出用款申请,经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按批复意见予以支付。
凡是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应按有关财务规定实行统一核算,不能以拨列支。
四、委机关经费支出严格实行“一支笔”制度。
日常经费报销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经委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报销。
五、报销出差费用,须同时粘贴会议通知(上级行政会议)等有关证明。
原则上只报销住宿费、在外公共交通费(不含出租车费)、伙食补助费。
住宿标准:副局级以上领导每人每天____元以下,其他人员每人每天____元以下。
生活补助费标准:市外省内每人每天____元,省外国内每人每天____元,特区每人每天____元。
非正式在编人员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凡是会议统一安排食宿、单据中含餐费和委托旅行社承办外出活动的,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六、凡是公共交通能够到达的城市出差,原则上不准自带车辆。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活动、餐饮等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七、委机关承办的大型会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提出预算,报委主要领导批准。
各部门承办的会议,也应本着节约的原则提出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查后,报委主要领导批准。
会议报销单据应列清会议室租金、伙食费、住宿费等明细;会议表彰奖励支出须有人事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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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篇一:某某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某某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财务行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保障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障资金安全,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的方针。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管理刚性;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实现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账证相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机关经费收支活动进行账务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机关财务由财务处、办公室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财务处负责机关经费年度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
结合财政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根据机关各项工作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报告。
第六条会议费及4000元以上的汽车费用、办公用品、电子设备、低值易耗品、印刷费、办公设备维修费、房屋维修费、固定资产购置费实行预算管理,事前编制预算报告,按照审批权限报批。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七条财务处要按照财政预算安排,及时做好工资津贴、行政经费和专项资金等预算收入的拨入工作。
第八条机关房屋租金等各项“非税收入”统一由财务处收缴、核算和管理,坚持“小金库”零设置。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九条机关财务开支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办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经费支出。
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统一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租赁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等。
第十条机关干部、职工因公需支出资金时,应按审批权限报批后方可开支。
机关财务室在预算限额内,凭有效报销凭证,予以审核报销,在机关经费账户中列支。
第五章审批管理第十一条机关经费开支的审批实行分级负责的管理办法,按经费支出的数额确定审批权限,实行“分段式”审批管理。
第十二条各项经费开支需按审批权限审批,凭有效凭证核销。
第十三条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统一津补贴、奖金、补助费等涉及职工个人的经费开支按人事部门下发的通知办理。
第十四条公务出差实行定任务、定时间、定地点、定人数。
省内出差须经分管局长审批,符合财政规定的差旅费,由分管局领导签批报销;住宿费超支的,须经财务处负责人签批后报销。
省外出差须经局长审批,需要乘坐飞机的,需经局长批准,机票及差旅费经局长签字后财务室审核报销。
4000元及以下的经办公室负责人签批后财务室审核报销;超过4000元—10000元的经财务处负责人签批后报销;超过10000元一15000元的经财务处签署意见后由分管财务局长签批报销;超过15000元—100000元的经财务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局长签批报销。
100000元以上的经费开支,事前需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开支后经局长签批后财务室审核报销。
市内开会、办理公务乘坐出租车等的交通工具的交通费可以凭会议通知或其他证明由办公室审核报销。
第十六条公务接待费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精神,实行“经办与审核分离”的内控管理,6000元以内的公务接待费开支须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财务处负责人审核报销;6000元—10000元以内的公务接待费开支,须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报销;10000元及以上的公务接待开支,须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局长审批报销。
第十七条会议费1、全省粮食局长会议食宿费均由局机关承担;其他会议未获局长批准的住宿费由参会人员自理,伙食费视情况按预算审批意见办理。
2、会议伙食为:市、州、地粮食局长会议160元/天、人,纪检、机关党委会议140元/天、人,经审批获准由局机关经费开支的处室业务会议120元/天、人。
3、严格会议经费预算管理,会前需编制会议经费预算,经财务处审核后报分管财务局长审批,会后在审批的预算金额内核销。
第十八条报刊费报刊征订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各处室除规定订阅的《人民日报》、《贵州日报》以外,根据工作需要,处室人员在5人以内(含5人)的可订阅1份报刊;处室人员在5人以上的可订阅2份报刊。
上述规定范围的报刊费由办公室负责人签批财务室审核报销。
超额订阅报刊的费用,超支部分由各处室自行承担。
离退休干部报刊费厅级按照每人每年530元、离休处级每人每年300元、退休处级以下干部每人每年40元标准,由离退休干部处造册财务室发放。
第十九条其它费用1、借用、聘用人员工资、遗属补贴由人事教育处核准,财务室凭人事教育处通知造册发放。
2、离退休职工,经离退休干部处负责人审批后,每年可在300元开支范围内凭发票等有效凭证报销老年大学学费,篇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新)第一章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
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
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
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
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八条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
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
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
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臵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货物购臵、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3、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4、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5、与供应商恶意串通:6、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7、开标前泄露标底:8、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9、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结算管理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1、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2、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3、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臵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的,不得以大额现金支付。
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单位取得的各项货币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按规定及时转存开户银行账户,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银行存款和现金应由单位专人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完整。
“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总分类账”应分别由单位出纳、会计管理和登记,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八条单位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切实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
借入资金、暂收、暂存、代收、代扣、代缴款项应及时核对、篇三: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各项管理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会计基础工作与预算管理第二条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业务素质、会计核算、审核原始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