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境交易所碳排放交易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北京环境交易所碳排放交易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北京环境交易所碳排放交易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北京环境交易所碳排放交易系统

用户使用手册

目录

1开户注册 (3)

1.1功能概述 (3)

1.2操作说明 (3)

2预约登录 (5)

2.1功能概述 (5)

2.2操作说明 (6)

3登录交易平台 (7)

3.1功能描述 (7)

3.2操作说明 (9)

4交易信息 (13)

4.1申报列表 (13)

4.2撤销申报 (13)

4.3撤销报价 (14)

4.4实时成交行情 (14)

4.5历史成交行情 (15)

5综合查询 (15)

5.1当日申报查询 (15)

5.2当日报价查询 (16)

5.3当日成交查询 (16)

5.4历史申报查询 (16)

5.5历史报价查询 (17)

5.6历史成交查询 (17)

5.7资金流水查询 (18)

5.8碳流水查询 (18)

6交易系统和登记系统的绑定 (19)

6.1查看碳资产 (19)

6.2绑定登记簿账号 (20)

6.3转出至碳登记簿账户 (20)

6.4解绑碳登记账号 (21)

7交易系统秘钥(Ukey)安装使用说明 (21)

7.1驱动程序下载 (21)

7.2ukey口令修改 (24)

7.3交易用户登录 (24)

8交易系统和银行专用账户的绑定 (25)

8.1 E商贸通签约操作 (25)

8.2 E商贸通使用 (32)

1开户注册

1.1 功能概述

打开浏览器,访问如下地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61467756.html,/

确认后即可打开系统,如图1-1登录页面所示

图1-1登录页面

机构用户(履约企业)用户可通过北京市碳排放权电子交易官网页面中的【申请开户】进行免费注册。

1.2 操作说明

申请开户:在北京市碳排放权电子交易官网点击页面【申请开户】进入开户

预约注册页面,如图1-2开户注册页面所示。

图1-2开户注册页面

红色*为必填项,按要求录入注册信息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注册申请成功,待北京市碳排放中心交易人员进行审核。注册审核通过后将会收到邮件的提示信息,同时可进行预约登录操作。

2预约登录

2.1 功能概述

注册审核通过后,可直接登录北京市碳排放权电子交易官网【开户申请】或在已收到注册成功邮件【点击此处】链接进入官网预约登录页面,如图2-1预约登录页面所示。

图2-1预约登录页面

输入预约登记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或按下Enter键登录预约系统,如图2-2预约系统所示。

图2-2预约系统

选择要预约开户时间后点击【预约】按钮预约成功,可进行取消预约和重新

预约操作,如图2-3预约成功页面所示。

图2-3预约成功页面

2.2 操作说明

取消预约:可取消当前预约时间,返回到预约首页重新选择时间。

重新预约:可取消当前预约时间,重新选择预约时间,业务人员未办理前可随时修改预约时间。

3登录交易平台

3.1 功能描述

开户核通过后,可直接在浏览器地址输入https://www.360docs.net/doc/61467756.html,/访问,

图3-1 登录页面

会员可通过北京市碳排放权电子交易官网【账户登录】登录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如图3-2交易登录页面所示。

图3-1交易登录页面

输入预约登记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或按下Enter键登录申报交易系统(此处需要插入Ukey并输入Ukey口令,关于交易系统Ukey的安装及使用

请参考手册第7部分),如图3-3申报交易系统页面。

左侧功能区按产品分类;如选择BEA交易申报列表、实时成交行情、日成

交行情、碳资产、撤销申报、撤销报价操作显示都为BEA产品信息,若选择CCER 交易则以上操作都显示CCER产品信息。

3.2 操作说明

我的资金:会员点击页面右上角【我的资金】进入页面后,可查看当前用户资金详情,如图3-4 我的资金页面所示

图3-3我的资金页面

可交易碳资产:会员点击【可交易碳资产】进入页面后,进行账号绑定后(关于碳交易系统与登记系统的绑定请参照手册第6部分),点击【转出至碳登记簿账号】可输入转移碳重量,点击确定既把碳资产转移至碳登记簿账号,如图3-5我的碳资产页面所示。

图3-4我的碳资产页面

申报:进入申请列表页面后,可进行选择申报类型及交易方式进行申报(关于各交易方式和申报类型的区别,请参考《北京环境交易所碳排放权交易规则(试行)》,如图3-6申报所示。

图3-5申报

申报成功后将在申报列表展示,显示所在期、剩余时间及最优报价。

应价:进入申报列表页面后,可进行选择合适的交易进行应价,若选择交易方式为整体交易时,点击“应价”链接,进入应价页面,如图3-7整体交易应价页面所示。

图3-6整体交易应价页面

可选择加价倍数或手动输入应价幅度倍数点击【报价】,如图3-8报价提示页面所示。

图3-7报价提示页面

点击【确定】按钮应价成功,应价页面显示申报价、当前最优价及剩余时间。点击“最新报价记录”链接可查看当前有效报价,如图3-9最新报价页面所示。

图3-8最新报价页面

若选择应价方式为部分交易时,点击“应价”链接,进入部分交易应价页面,如图3-10部分交易应价页面所示。

图3-9部分交易应价页面

需输入应价金额及应价数量,列表默认显示前5条最优最优应价,可进行翻页查看所有应价,红色金额表示是自己的应价;自己应价的操作列显示“撤销报价”链接,活动结束前可进行撤销报价,页面显示交易剩余时间。

若选择应价方式为定价交易时,点击“应价”链接,进入定价交易应价页面,如图3-11定价交易应价页面所示。

图3-10定价交易应价页面

需输入应价数量,点击【确认】则立即成交,成交后页面显示已成交数量及剩余数量。列表默认显示已成交的数量及成交时间,可进行翻页查看,红色金额表示是自己的应价;页面显示交易剩余时间。

4交易信息

4.1 申报列表

点击左侧菜单【申报列表】,显示当前交易大厅买入卖出的数据列表。登录人申报的单子,不能应价,只能应价其他用户的单子。如图4-1申报列表所示

图4-1申报列表

4.2 撤销申报

申报成功后,在无人报价及没进入限时报价期之前可在撤销申报页面点击操作列的“撤销申报”链接进行撤单,可输入查询条件查询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信息,如图 4-2撤销申报页面所示。

图4-2撤销申报页面

4.3 撤销报价

部分交易尚未结束时会员可进行撤销部分交易的报价记录,可输入查询条件查询所有符合条件的报价信息,点击操作列的“撤销报价”链接可进行撤销报价,如图 4-3撤销报价页面所示。

图4-3撤销报价页面

4.4 实时成交行情

选择产品后,进入实时成交行情页面,可查看半小时以内所有成交行情,如图 4-4实时成交行情页面所示。

图4-4实时成交行情页面

4.5 历史成交行情

选择产品后,进入历史成交行情页面,可按查询时间查看最近【一周】、【半月】或【一月】以内所有成交行情,图4-5历史成交行情页面所示。

图4-5历史成交行情页面

5综合查询

5.1 当日申报查询

当日申报成功的所有记录,可在当日申报查询页面进行查看,同时可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出符合条件的所有申报,并在列表显示,可进行整体或按查询条件导出,如图5-1当日申报查询页面所示。

图5-1当日申报查询页面

5.2 当日报价查询

当日报价成功的所有记录,可在当日报价查询页面进行查看,同时可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出符合条件的所有报价,并在列表显示,可进行整体或按查询条件导出,图 5-2当日报价查询页面所示。

图5-2当日报价查询页面

5.3 当日成交查询

当日成交的所有记录,可在当日成交查询页面进行查看,同时可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出符合条件的所有成交,并在列表显示,可进行整体或按查询条件导出,图 5-3当日成交查询页面所示。

图5-3当日成交查询页面

5.4 历史申报查询

用户今天之前的所有申报成功的记录,可在历史申报查询页面进行查看,同时可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出符合条件的所有申报,并在列表显示,可进行整体或

按查询条件导出,图 5-4历史申报查询页面所示。

图5-4历史申报查询页面

5.5 历史报价查询

用户今天之前的所有报价成功的记录,可在历史报价查询页面进行查看,同时可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出符合条件的所有报价,并在列表显示,可进行整体或按查询条件导出,如图 5-5历史报价查询页面所示。

图5-5历史报价查询页面

5.6 历史成交查询

用户今天之前的所有成交记录,可在历史成交查询页面进行查看,同时可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出符合条件的所有申报,并在列表显示,可进行整体或按查询条件导出,如图 5-6历史成交查询页面所示。

图5-6历史成交查询页面

5.7 资金流水查询

所有资金流水明细,可在资金流水查询页面进行查看,同时可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出符合条件的所有资金流水,并在列表显示,可进行整体或按查询条件导出,如图 5-7资金流水查询页面所示。

图5-7资金流水查询页面

5.8 碳流水查询

所有碳流水明细,可在碳流水查询页面进行查看,同时可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出符合条件的所有碳流水,并在列表显示,可进行整体或按查询条件导出,如图5-8碳流水查询页面所示。

图5-8碳流水查询页面

6交易系统和登记系统的绑定

6.1 查看碳资产

点击页面右上方【可交易碳资产】模块,显示可交易的碳资产信息,如图6-1所示

图6-1 可交易碳资产

上图可用数量指可卖出的碳资产数量;锁定数量指因发出申报/应价指令而暂时被锁定的碳资产数量;冻结数量指已达成交易,但未完成交收的碳资产数量,交收完成后将自动解冻。

会员首先绑定登记簿账号,输入登记账号(注册登记簿账号为注册登记账户中【履约持有账户】的【账户ID】号,格式为【FBJXX】。如图6-2所示

图6-2 绑定登记簿账号

6.3 转出至碳登记簿账户

会员点击【转出至登记簿账户】,点击确定即把碳资产转移至碳登记簿账户,同时该系统碳的总数量及可用数量随之减少。如图6-3所示

图6-3 转出至碳登记簿账户

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概述

?专题综述?当代石油石化 PETROLEUM&PETROCHEMICALTODAYV01.17No.12Dec.2009 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概述 孟宪玲安福何祚云 (中国石化咨询公司,北京100029) 摘要:介绍了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产生背景和分类,以及世界主要的碳交易体系,分析了全球碳交易市场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提出了有关建议。 关键词:碳排放交易体系发展趋势建议世界 近年来,气候变化问题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更好地在全球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减缓全球气候变暖的进程,联合国于1992年5月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UNFCCC),规定发达国家必须将200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下降到1990年水平;而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的《京都议定书》则标志着人们用法律法规来规范人类活动的时代已经开始。 鉴于不同国家的减排任务、实现减排目标难易程度等的差异,《京都议定书》在对发达国家减排义务作出规定的同时,也规定了3种非常灵活的履行义务机制。即:在承担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之间实施的联合履约(JI);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减排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基于市场的国际排放贸易(IET)。这些灵活履行排放义务的机制就促成了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产生。 1碳排放权交易的概念及分类 1.1碳交易的基本概念 碳排放权交易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其实现对《京都议定书》的减排承诺,对本国企业实行CO:排放额度控制的同时允许其进行交易。一个公司如果排放了少于预期的CO:,那么就可以出售剩余的额度;而那些排放量超出限额的公司,则必须购买额外的许可额度,以避免政府的罚款和制裁,从而实现国家对CO,排放的总量控制。 1.2碳交易市场分类 全球碳交易市场可分为配额交易市场和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配额交易市场为那些有温室气体排放上限的国家或企业提供碳交易平台以实现减排目标。自愿交易市场则是从其他目标(如企业社会责任、品牌建设、社会效益等)出发自愿进行碳交易以实现减排。 配额碳交易又可以分成两大类:一是基于配额的交易,即在“碳总量与贸易机制”下由管理者确定和分配(或拍卖)的。例如:《京都议定书》下发达国家相互转让的分配数量单位,或在欧盟温室气体排放贸易机制下各成员国所拥有的欧盟配额。二是基于项目的典型交易,即以《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联合履行和清洁发展机制为基础的交易形式。全球碳交易市场分类见图1。 2国外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目前,在欧洲、美国等金融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形成了一些大型的碳排放交易中心。发展比较成熟的有欧盟CO,排放量交易体系、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等。 2.1欧洲CO:排放权交易体系(EUETS) 为帮助其成员国履行《京都议定书》的减排承诺,欧盟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启动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交易体系范围涵盖27个欧盟成员国,其概况如下:①欧盟现行的碳排放贸易体系可以概括为“配额一贸易”体系。欧盟所有成员国都制定了国家分配方案,明确规定成员国每年的CO,许可排放量(与《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目标一致),各国政府根据总排放量向各企业分发配额。如果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没有用完配额,则可以出售;若企业排放量 收稿日期:2009—11—26。 作者简介:孟宪玲,高级工程师,1998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化工专业,主要从事石油化工规划、咨询、项目评估等工作。

基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税制度研究

基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税制度研究 摘要 为了缓解全球变暖,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选择碳排放权交易和碳税两种方式对本国碳排放量进行调控。作为全球CO2气体排放大国和第二大经济体, 中国也在积极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在2017年的时候正式开启建设。但由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自身因素的限制,单靠碳交易无法有效帮助解决CO2减排的全部问题。与碳排放权交易相比,碳税的实施成本和风险更低,也更加公平。只有将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各自优势配合使用,才能更加容易的实现碳减排的目标。本课题以对比分析研究碳排放权交易和碳税两种减排手段,从而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有效率的碳减排政策,并且在中国已启动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基础上,对我国碳税制度实施的必要性以及与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碳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减排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近些年,全球各地极端天气气候灾害越来越频繁,高温、严寒、洪水、干旱、台风、暴雨等各类极端天气事件已经严重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存空间。这些极端天气气候灾害的出现并非偶然,而是与全球气候变暖和人类活动影响紧密相关。在本世纪初一直到今天,在全球范围内明显可见的趋势是气温不断上升,过去五年更是有气温记录以来温度最高的五年①,未来气温是否继续攀升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全球的碳排放量。全球气候的变暖问题已经严重威胁到了人类,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降低CO2排放量和发展绿色低碳环保经济。我国作为世界GDP排名第二的国家和CO2的主要排放国,也展现我们的大国风范主动承担了国际减排义务,在2015年的《巴黎气候协定》也许诺将于2030年达成CO2排放峰值和大幅减少CO2排放,并在2017年底启动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目前也在积极筹建中,但尚不完善,因此不能有效帮助我国落实碳减排目标。现阶段,国际上对于碳减排行之有效的经济手段除了碳排放权交易以外还有碳税制度,两者也是大多数国家应对碳排放问题的政策首选,各有优劣。只有两者相互配合,才能更有效的落实碳减排的目标。本课题基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启动建设的情况下,对碳税制度实施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探索适合我国的CO2减排政策。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随着全球气温的不断上升,已经严重威胁到了地球的生态平衡,其引发的各种天灾人祸也让人类的生存变得岌岌可危。为应对全球变暖危机,国内外学者针对碳减排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国际上现行的CO2减排措施中较为有效的有征收碳税和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两种方式,因此在本部分梳理了部分学者对这两种政策的研究成果。 1. 碳税国内外研究状况 国外对碳税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由英国Arthur Cecil Pigou 所著的《福利经济学》,该书从经济学中的外部经济性的角度出发提出建议:政府根据污染程度向排污者进行征税,从而控制污染排放水平。这也就是赫赫有名的“庇古税”,碳税实际上也属于庇古税。为了解决庇古税的实际应用问题, William Baumol和Wallace E.Oates在The Theory of Environmental Policy(1988)通过涵盖外部性理论及其在环境政策中的应用,提出“环境标准—定价方法”,

国内碳排放权交易简介

国内碳排放权交易简介 一、中国“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总体要求及目标 国务院于2011年12月1日,印发了《“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该方案中确立了总体要求及主要目标。 总体要求。坚持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牢固树立绿色,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推进新的产业革命的重大机遇,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综合运用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增加碳汇等多种手段,开展低碳实验试点,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积极贡献。 主要目标。大幅度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到201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控制非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和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成效。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体系、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基本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逐步形成。通过低碳试验试点,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低碳省区和城

市,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低碳园区和低碳社区,推广一批具有良好减排效果的低碳技术和产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其中该方案关于“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有以下描述:①建立自愿减排交易体制。制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确立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基本管理框架、交易流程和监管办法,建立交易登记注册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开展自愿减排交易活动。②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根据形势发展并结合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要求,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制定相应法规和管理办法,研究提出温室气体排放权分配方案,逐步形成区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③加强碳排放交易支撑体系建设。制定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总体方案。研究制定减排量核算方法,制定相关工作规范和认证准则。加强碳排放交易机构和第三方核查认证机构资质审核,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和能力建设。在试点地区建立碳排放权交易登记注册系统、交易平台和监管核证制度。充实管理机构,培养专业人才。逐步建立统一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系统。 二、中国国内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简介 基于以上要求,中国国家发改委于2011年10月29日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国国家发改委同意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通知中要求各试点地区抓紧组织编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总体思路、工作目标、主要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碳排放交易违规违约处理办法(试行)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碳排放交易 违规违约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碳排放市场管理,规范碳排放交易行为,保障碳排放交易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碳排放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会员、客户、结算银行等碳排放交易市场参与者违反交易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交易所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范准确、处理决定适当。 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上海碳排放交易相关业务活动。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五条交易所依据交易规则、本办法及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对碳排放交易相关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可以分为常规检查和专项调查。 第六条常规检查是指交易所根据其各项规章制度,对会员、客户、结算银行等碳排放交易市场其他参与者的业务活动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 第七条交易所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一)监督、检查有关碳排放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交易规则的落实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各会员及客户的交易行为及其内部管理情况; (三)监督、检查各会员及客户的财务、资信状况; (四)监督、检查结算银行与碳排放交易有关的业务活动; (五)调解、处理各种碳排放交易纠纷,调查、处理各种与碳排放交易有关的违规违约事件; (六)协助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 (七)对其他违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造市场风险的碳排放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交易所履行监管职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查阅、复制与碳排放交易有关的信息、资料; (二)对会员、客户、结算银行等机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三)要求会员、客户、结算银行等被调查者申报、陈述、解释、说明有关情况; (四)查询会员的碳排放配额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 (五)检查会员的交易、结算等技术系统; (六)制止、纠正、处理违规违约行为; (七)交易所履行监管职责所必需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会员、客户、结算银行及碳排放交易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自觉接受交易所的监督检查,配合交易所履行监管职责。 第十条交易所受理书面或者口头投诉、举报。受理口头投诉、举报应当制作笔录或者录音。投诉人、举报人应当身份真实、明确;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交易所应当为投诉人、举报人保密。 第十一条交易所对常规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投诉举报的、市发展改革委和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线索进行审查,认为涉嫌违规的,应当予以专项调查。 第十二条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交易所应负责调查核实。调查人员在常规检查和专项调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滥用职

碳排放详解

碳排放交易 1.定义 碳排放交易(简称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通过艰难谈判,于1992年5月9日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简称《公约》)。1997年12月于日本京都通过了《公约》的第一个附加协议,即《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 2.交易指标 这就好比是物理中的质量守恒的原理。假如碳排放的总量是限定好的。那么在这个框架内,我们就可以通过技术升级来降低碳排放。每个国家都有相应的“指标”比如说今年全球限定排放100单位的碳排放量,A国获得15的指标,B国获得10的指标其它国家获得其余75单位指标。如果A国只排放了10个单位的碳排放量,而B国刚好排了12个单位,那么B国就可以从A国购买2个单位的碳排量。 3.能源转换 石化企业是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企业。显然如果不采取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措施,将很难满足未来环保要求。企业将对生产工艺、设备、技术进行改进。但关键还是替代现有石化能源的新能源的开发。比如风能、核能、光伏等。

长远来讲,石化企业将随着新能源的开发与应用比例将逐渐减少。但是这还需要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 4.交易所 目前中国有7家碳排放权交易所,分别是北京环境交易所、天津碳排放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所、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湖北碳排放权交易所、重庆碳排放权交易所等。 其中深圳排放权交易在2013年6月18日率先启动了交易,并产生了1300多万的交易量,同时设立了个人会员和公益会员。为方便全国各地关注碳排放交易的机构和个人,开设了“足不出户,异地开户”的服务。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更是借助世博会召开之机,推出“世博自愿减排”活动。 交易所网址备注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https://www.360docs.net/doc/61467756.html,/Portal/home.seam 北京环境交易所https://www.360docs.net/doc/61467756.html,/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https://www.360docs.net/doc/61467756.html,/tcxweb/index.jsp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https://www.360docs.net/doc/61467756.html,/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https://www.360docs.net/doc/61467756.html,/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所https://www.360docs.net/doc/61467756.html,/ 重庆碳排放权交易所https://www.360docs.net/doc/61467756.html,/ https://www.360docs.net/doc/61467756.html, 碳排放交易 (中国第一门户) (1)深圳排放权交易所简介 2010年9月30日,以深圳成为国家首批低碳试点城市为契机,

碳排放权交易的中国现状及湖北现状

碳排放权交易 1.引言 严重依赖以煤炭为主的化石能源以及重工业在经济结构中占主导地位,导致中国目前面临诸多严峻的环境问题,包括空气质量急剧下降,近期极易遭受气候变化的影响,水污染和水资源短缺。环境污染无一例外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健康损失。比如,据世界银行2012年估计,污染导致的死亡率和发病率上升造成的全年经济损失估计在1000亿美元到3000亿美元之间。 中国在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方面正发挥着领导作用。过去十年,中国在能源节约、能源安全、清洁空气和削减温室气体排放等方面设立了一系列目标。在发展排放权交易市场方面,中国也处于主导地位。“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性纲领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肯定了通过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这个手段来整合多项国家政策目标,如能源效率、低碳能源以及PM2.5浓度等。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为一部分企业设置了碳排放上限,允许企业选择最经济的方法实现排放量目标,并允许通过碳排放配额交易实现强制性的碳排放目标。 2.中国碳排放交易现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1 年 10 月 29 日发布了第2601号文,宣布实施碳交易试点项目,以落实“‘十二五’规划关于逐步建立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要求,推动运用市场机制以较低成本实现2020年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 截至2015年7月31日,五个试点地区的首个完整履约期结束。78 结果显示,深圳和上海100%履约,而天津、北京和广东的履约率从96.5%至98.9% 不等。79 第二年的初步履约情况是:深圳(99.7%),上海(100%),北京(100%),广东(99.5%)和湖北(100%)。

3.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趋势 中国准备在试点后推出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虽然最终形式尚未确定,但官方的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会具备以下趋势: (1)重点放在八大行业,即电力和供暖、冶金,有色、化工、造纸、建材,国内航空及交通。 (2)排放上限为30-40亿吨。 (3)市场规模为每年96-640亿元人民币。 (4)政府表示项目可能在2017年之前启动,第一次履约可能定于2017年或2018年,在2020年之前全面落实。 4.湖北碳排放权交易现状 2011年10月,湖北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全国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之一。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主体包括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自愿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活动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和个人。其中,纳入碳排放

企业碳排放权交易的核算及问题分析

企业碳排放权交易的核算及问题分析 摘要:低碳经济席卷全球,人们已经普遍意识到环境问题在严重威胁着人类生存和安全,而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企业将如何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本文旨在研究企业碳排放权交易问题进行核算,并通过对目前碳排放权交易对环境会计需求问题的分析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碳排放权交易核算需求分析 一、引言 当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仍然在味地追求利润最大化,并没有意识到对自然资源过度开发是种无节制的浪费。虽然人们本身已经对环境问题有了保护意识,但是对于企业仍然只为了自身眼前的利益而不顾其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我国的温室效应问题日渐明显,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的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并且煤炭的使用效率也很低的原因。 二、碳排放权交易面临的问题 (一)环境会计的不确定性 环境会计作为会计的新兴分支,学科自身具有不确定性。虽然国际环境会计报告中指出了环境会计以传统会计模式 为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给环境会计的各个概念,如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成本等做出了定义,同时也在实务指南

给出了环境信息披露的框架,但是,目前,国内外仍然没有关于环境会计这方面的专门的规范与准则。 (二)碳排放权交易自身的不确定性 碳排放权交易作为 项新兴交易,相关方面的交易规定、核算准则等都有待颁布,尤其是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确认和计量,给交易的核算带来困难。 (三)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不完善 1.相关的会计准则不明确。会计制度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才得以逐渐有现在的完善,作为碳排放权交易核算基础的环境会计,本身也是门新兴学科,相关的会计准则目前只是个别学者的构想,国际上并没有明确颁布相关交易的准则。 2.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在环境会计这方面几乎是空白的,因此不能为实务操作更好地提供依据。 三、碳排放权交易对环境会计的需求分析及核算设计 (一)碳排放权交易对环境会计的需求分析 1.碳排放权交易对会计要素的需求。 环境会计是在传统会计基础上,加以考虑了环境因素等的影响而发展起来的种会计,因此在会计要素的划分上和传统会计大致相同,但是在具体内容上,两者又存在着一些差异。

碳税征收对企业经济的影响

碳税征收对企业经济的影响 随着温室气体排放的增加,全球面临着严峻的气候问题,人们生存环境越来越恶劣。而我国早在2002年就已经成为世界最二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能源消费不断上升,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同时,在哥本哈根会议上,温家宝总理也提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要比2005年下降40%—45%。我国如何实现低碳经济成为当前的关键问题,而碳税被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成本有效的经济手段之一。对此,许多高能耗企业不得不担心征收碳税会不会使企业雪上加霜。 一、开征碳税的必要性 碳税是根据化石燃料中碳含量或排放二氧化碳量征收的一种产品消费税。它以环境保护为目的,希望通过削减二氧化碳排放来减缓全球变暖。碳税有利于推动消耗化石燃料产生的外部负效应内部化,通过增加能源的使用成本以达到减少能源消耗的目的,所以开征碳税是促进我国节能减排和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有效经济手段之一。具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开征碳税是减缓国内外压力的需要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碳排放量逐年增加。根据世界资源研究所的研究结果,1950-2002年间中国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累计排放量占世界同期的9.33%。气候变化已经对中国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同时,中国的发展面临着人口、资源、环境的严重约束。为此,政府采取了相关的政策措施。但是“十一五”期间,中国的节能减排工作做得很艰苦。该时间段内,大部分节能减排任务主要是以行政手段来实现:下达减排指标,由地区或者行业来分解。然而,通过行政手段来节能减排,效果十分有限。国际上,我国作为仅次于美国的碳排放量第二大国也面临着种种压力。在这种情况下,碳税作为实现节能减排的有力政策手段和保护环境的有效经济措施,应成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中的主要政策手段之一。 2.开征碳税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特别是经济结构不合理,是我国经济发展诸多矛盾和问题的主要症结之一。节能减排是进行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开征碳税能够推动化石燃料和其他高耗能产品的价格上涨,导致此类产品的消费量下降,最终起到抑制化石能源消费的目的,进而还能达到因减少使用化石燃料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以及减少其他污染物排放的目的。因此,开征适度的碳税,会加重这些高耗能企业和高污染企业的负担,抑制高耗能、高排放产业的增长。同时,征收碳税有利于鼓励和刺激企业探索和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快

碳排放管理及交易分析整理2018

碳排放管理及交易分析报告 一碳排放交易的实现方式与交易形式 碳交易的实现方式为:所有被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企业,都将在上一年度获得政府发放的一定量的配额,如果企业的配额大于实际排放量,则企业多余的配额可以拿到碳市场上去出售;反之,企业就需要从碳市场上购买配额。 碳交易的两种形式分别是CCER交易与碳配额交易。 CCER即温室气体核证自愿减排量,来自于光伏、风电、生物质等项目,在试点碳市场可用于抵消控排企业的碳排放量。 碳配额即按照企业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状况,根据相应的配额分配方法(如基准线法、历史强度下降法等)计算企业的配额量。配额是政府分配的碳排放权的凭证和载体。1个配额代表持有的重点排放单位被允许向大气中排放1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温室气体的权利。一般情况,政府通过免费发放及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形式向企业发放配额。 碳交易的原理如下图所示。

二相关政策及发展现状 2011年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湖北、重庆、天津7个碳交易试点;2013年6月深圳碳市场运行并交易,其他试点也陆续启动。各试点都支持CCER抵消机制,比如深圳试点规定:“一份核证自愿减排量等同于一份配额,最高抵消比例不高于管控单位年度碳排放量的百分之十”。 国家发改委在2016年1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工作的通知》,明确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第一阶段的交易范围将涵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参与主体其2013至2015年中任意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万吨标准煤以上。

2018年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

Architectural&Functional Glass No12019 落实一至两个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做好示范引领。(二)完善标准化体系,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结合天津市气候区特点,编制相关的技术标准、导则及图集,形成完善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应用标准体系。(三)加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研究和集成创新,增强自主保障能力。鼓励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相关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开展一批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研究项目,通过资源整合、开放共享,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自主保障能力,降低建设成本,逐渐形成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全产业链体系。 政策支持方面,《意见》明确了三点措施:(一)在资金支持上,明确将对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政策另行制定。(二)在建筑面积核定方面,对于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外墙外保温层厚度超过7公分的.在工程建设领域和房产计算领域均按照厚度7公分计算建筑面积。外墙外保温层厚度超过7公分所增加的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三)鼓励尚未开工建筑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已取得土地、规划等手续,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改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同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国土、规划、建设管理等部门配合办理变更手续。 福建新政:新建住宅二楼以上禁用玻璃幕墙 乐居财经记者元月1日从省住建厅获悉,福建省出台玻璃幕墙新政,要求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并要求建设单位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按规定将玻璃幕墙专项维修资金缴存至指定专户。 此外,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临近道路、广场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以上建筑在二层及以上安装玻璃幕墙的,应在幕墙下方周边区域合理设置绿化带或裙房等缓冲区域,也可采用挑檐、防冲击雨篷等防护设施。 省住建厅相关人士表示,鼓励使用轻质节能的外墙装饰材料,从源头上减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新规明确了幕墙玻璃的安全维护责任人。据悉,既有玻璃幕墙安全维护实行业主负责制,建筑物为单一业主所有的,该业主为玻璃幕墙安全维护责任人;建筑物为多个业主共同所有的,各业主要共同协商确定安全维护责任人,牵头负责既有玻璃幕墙的安全维护.或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幕墙安全维护责任。 据介绍,建设单位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按规定将玻璃幕墙专项维修资金缴存至指定专户;玻璃幕墙建筑的业主,按规定逐年从物业维修经费中提取玻璃幕墙专项维修资金,直至达到规定缴存比例。既有玻璃幕墙保修期满后的安全性鉴定、维护与检修,可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新规规定,玻璃幕墙竣工验收1年后,施工单位应对幕墙的安全性进行全面检查。竣工验收3年内,施T?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玻璃幕墙实施保修。 2018年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现状 及发展前景分析 根据国家发改委初步估计,从长期来看,300元/吨的碳价是真正能够发挥低碳绿色引导作用的价格标准,而目前我国主要的几个碳交易所的平均成交价仅为22元/吨,按照发改委所估计的标准去衡量,我国碳交易市场规模还有超过10倍的发展空间所谓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导下,以能源的清洁开发和高效利用为基础,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本特征,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 在践行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中,近年来我国不仅大力推进火电减排、新能源汽车、建筑节能、工业节能和循环经济、资源回收、环保设备和节能材料等低碳经济产业体系的发展,碳排放交易作为一种市场调节机制,也是近年来的一个工作重点:2010年,我国正式提出实行碳排放交易制度;2011年11月确认了7个试点省市;2013年6月.国内首个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在深圳启动;2017年12月,正式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标志着全国统一碳排放交易市场成立。 经过5年试点以及1年全国性交易,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的统计,截止2018年底,我国碳排放交易量累计接近8亿吨,其中交易量最多的是湖北碳排放交 -36-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本文通过研究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发展做出贡献。 关键词:碳排放权交易;问题;对策 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一种利用市场机制解决气候问题的 环境治理措施,在全世界范围内受到了广泛的肯定和应用。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一直在为促进温室气体减排、缓解气候变化做着不懈的努力。 目前,我国七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运行平稳效应初显。但是,相比于欧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我国的碳交易市场还处于探索阶段,很多方面的制度还不完善,阻碍了我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目标的实现。所以,分析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对策建议,逐步推进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是我国当前的主要任务。 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存在很多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目前,各试点省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主要以一级市场为主,二级市场交易少,企业间交易参与度低,成交价

格偏低。当前,我国各试点省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主要是以政府确定控排企业,控排企业之外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不允许参与碳排放交易,虽然,包括深圳、广州等试点地区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经允许投资机构等不属于控排范围的企业、个人投资者参与到碳排放交易,但许多企业以及个人担心如果现在减少排放,等实施总量控制的时候,自己所能分配到的排放量可能会很少,所以,目前仍没有出现控排企业之外的企业和个人参与到碳排放权交易中。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不活跃,碳排放交易市场存在“有市场无交易”问题。我国碳交易市场没有自己的定价机制,交易价格一般是依据国外的定价机制来定价,成交价格偏低,不能反映出交易标的的真实价值。 (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法律体系不健全。虽然各试点以及全国范围内制定了政策法规,然而这些规章政策大部分都没实施,有的甚至都没有运用过,缺乏实用性,经常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具体工作分离开,再加上统计、报告以及监测系统不完备,并且管理者习惯运用行政手段,进而忽视了市场的作用,一些政策缺乏实用性和连续性,并且制定的激励措施也起不到激励的效果等,造成很多的政策都是摆设,无法发挥作用。并且,随着我国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之前制定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够满足当前碳交易市场的发展要求。因此,必须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不同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中心)碳排放权交易规则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中心)碳排放权交易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碳排放权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参与人合法权益, 维护碳排放权交易秩序,保障碳排放权交易依法、有序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中心)(以下简称广碳所)从事的碳排放权交易,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广东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碳排放权是指在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下,经广东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易主管部门)确认的可用于交易的碳排放权配额及交易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碳排放 权交易品种。 第四条广碳所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场所。

第二章交易市场 第一节交易场所 第五条广碳所为碳排放权交易提供交易场所、相关设施等交易相关服务。 第六条交易场所及相关设施包含交易大厅、机房、信息发布系统、交易系统、结算交收系统等与交易相关的支撑体系。 第二节交易参与人及交易账户 第七条交易参与人是指认可并遵守本规则及广碳所公布的相关交易、管理制度,在广碳所从事碳排放权交易的各方参与人。主要包括: (一)纳入广东省碳排放权配额交易体系的控排企业和新建项目业主(单位); (二)符合交易主管部门规定的投资机构、其他组织和个人。 第八条广碳所实行会员管理制度。纳入广东省碳排放权配额交易体系的控排企业和新建项目业主(单位)直接成为广碳所自营会员,其他交易参与人参与交易活动,应当成为广碳所会员或由综合会员、经纪(代理)会员代理方可参与交易。具体会员管理制度按广碳所制定的办法及细则执行。 第九条交易参与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广碳所举办的相关培训和交易责任人能力培训; (二)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 (三)使用广碳所为交易参与人提供的有关设备、设施;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7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12.10 【实施日期】2015.0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7号)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要求,推动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我委组织起草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主任徐绍史 2014年12月10日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温室气体排放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和管理,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碳排放权交易活动的监督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碳排放权交易,是指交易主体按照本办法开展的排放配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交易活动。 第四条碳排放权交易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 第五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碳排放权交易的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以下称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负责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并对其运行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碳排放权交易的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以下称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 其它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与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应适时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纳入的温室气体种类、行业范围和重点排放单位确定标准。 第二章配额管理 第七条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放单位确定

瑞典碳税对碳排放的作用及对我国的启示

一)瑞典碳税 碳税是一种促使温室气体减排并且促进使用清洁能源的污染税,它主要针对燃烧化石燃料产生的二氧化碳。在20世纪80年代,人们开始关注气候和化石燃料的替代问题,而税收制度就成了抑制石油使用和促进寻找石油替代品最直接的工具。碳税也因其简单易行和公平的特性备受世界各国和各地区的关注。 瑞典在1991年进行能源税制改革时引入碳税,目的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并且加速产业改革和创新。瑞典碳税的课税对象主要是石油、煤炭、天然气、瓶装气和汽油等化石燃料产品。其税率最初设立为100美元每公吨二氧化碳,1993年瑞典开始针对不同部门和不同用途设定不同税率,对消费者实行高税收而降低对产业的税收,并且直到今天也依然如此。其中工业、农业、林业和渔业只用支付标准碳税的21%。此外,这些部门还可以获得额外的税收减免和返还,而这主要取决于公司的销售价值和税赋之比。2013年,瑞典碳税标准税率已超过136美元每公吨二氧化碳,而工业部门仍享有约23美元每公吨的低税率。瑞典碳税的纳税人主要是能源和交通行业、私人家庭、服务业以及地区性供热产业,以约束化石燃料的消费。并且瑞典一直鼓励使用可替代能源,尤其是对生物质能(包括泥炭)实行免税。 自1991年瑞典实行碳税以来,瑞典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逐年减少,并且其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令人瞩目,尤其是在碳减排目标下,瑞典的产业结构正从传统的依赖化石能源转变为如今的以可再生的清洁能源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 瑞典议会在2009年通过了“整合能源和气候政策”的决议,包括:欧盟碳交易体系之外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20年前减少40%;2020年前50%的能源消费由可再生能源供给;2030年前,瑞典的交通将不再依靠任何化石能源;2050年前,温室气体净排放为零;2020年前,可再生能源至少占交通部门能源消耗总量的10%。几年过去了,瑞典已经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2012年,瑞典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降低了20%,达到了历史最低值;交通部门的可再生能源使用率达到了11.8%。 瑞典也大力支持低排放汽车的研发和使用,促进公共交通减少排放。目前,汽车和运输技术日新月异,瑞典人驾车旅游减少;货物的运输方式从公路运输转移成轨道运输和海运;瑞典为对抗气候变暖而想出新招,给食品贴上碳排放标签,明示该食品在生长、加工等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量,以引导消费者选择更加绿色的食品,最终达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目的。工业燃料将转变为非化石燃料;工厂开始使用碳捕获与封存技术(CCS),由于这些因素,瑞典液体燃料的消费能减少70%。最不可思议的是,包括供暖在内的瑞典电力输出,97%都不存在碳排放。过去的100多年间,水电一直是瑞典电力供应的基石。未来,依托水电的电力供应格局仍将继续。(与本文下面图片结合) 二)瑞典碳税可资借鉴之处 1.瑞典引入碳税的时机合理。瑞典在1991年引入碳税时,首先社会和政府普遍期望能以有效手段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其次瑞典有水电与核电的基础,并且瑞典因地制宜地开发了风电。我国现如今也有了水电和核电的基础,而且我国幅员辽阔,风电的开发前景广阔。 2.瑞典碳税着力保证税收中性。首先对于征收的税款专款专用;其次瑞典有选择地对部分行业进行税收减免和返还,比如农林渔业和工业。我国在全面实行碳税后,应着重注意这些问题,避免税收出现不合理和不公平的问题。 3.瑞典积极探索和开发碳减排的技术与方式,比如瑞典将货物运输方式从公路运输转移成轨道运输和海运,工厂开始使用碳捕获与封存技术(CCS)等。瑞典人的生活方式和观念也因技术进步而发生改变,越来越少的人在旅游时选择开车自驾,而公共交通则发生了极大改变,

碳排放与碳交易研究

碳排放与碳交易研究 “低碳”已经不仅仅是一种生活方式,更是未来全球的发展趋势。在我国刚结束的两会上,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城市,也成为了众多代表委员的共识。作为“低碳经济”概念下的一种新的交易模式,“碳交易”市场应运而生。中国正在参与的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就是国际上最重要的碳交易机制之一,“碳交易”为中国的节能减排起到了助推器的作用。 中国学术期刊文集(2013)

目录 一、基础篇 1、碳排放交易 2、浅析碳排放交易权制度 3、低碳经济时代为碳交易定位_基于碳排放权会计处理方式的研究 4、碳交易市场与中国碳交易定价权 5、碳排放交易市场排放权的拍卖方案设计 6、碳排放权交易_理论及应用研究综述 二、透视篇 1、碳权分配_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及参与激励 2、碳排放交易体系初始排放权分配机制的研究进展 3、我国碳交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4、我国碳交易市场价格影响因素分析 5、我国碳交易中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与计量初探 6、我国碳排放权价格形成的研究 三、发展篇 1、我国碳排放影响因素分析与减排政策思考 2、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配额设置及发展模式研究 3、自然资本_碳排放权与我国的碳交易能力建设 4、对我国碳交易定价机制的几点思考 5、全球碳交易市场架构与展望 6、碳交易_碳税与复合排放权交易的探讨

浅析碳排放交易权制度 ◆曹 绮 四川大学法学院 【摘 要】环境问题是当今世界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之一。对环境问题的认识角度和解决环境问题的路径选择有多种方法,作为市场化手段的碳排放权交易是近些年讨论环境问题时出现频率较高的一个概念,同时它作为缓解全球变暖的一个基础性的研究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本文将就二氧化碳排放交易进行简单的分析。 【关键词】碳排放权交易 全球变暖 温室效应 清洁发展机制 一、碳交易的背景 1.全球变暖与二氧化碳的关系。最近20年,全球变暖的步伐突然加快,特别是与1951年-1980年相比,地球的平均温度升高了大约0. 3℃。专家预计在本世纪末,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将增加一倍。环境污染的后果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平均温度升高、大气的总循环和气候的稳定性被打乱。如果二氧化碳增加一倍,温室气体浓度的增加将在今后几十年内增强温室效应,使地球的平均温度持续升高。平均温度的升高不仅使白天变得更热,而且使热浪变得更多、更强烈和持久,甚至在秋季和冬季也会频频发生。 2.全球二氧化碳交易市场前景广阔。近年来,有关二氧化碳交易的报道经常见诸报端,无论人们对二氧化碳交易了解与否,它的市场前景都将非常广阔。 发达国家已经有足够的能力将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里,而发展中国家由于工业化水平还不成熟,甚至处于刚起步阶段,这样的落差为碳权交易市场的建立提供了一个有利的条件,一方面发展中国家需要发达国家的减排技术,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出售先进的技术以换取碳权,这样做可以大幅度降低其在国内实现减排所需的高昂费用,最终可以加快减缓全球气候变化的行动步伐。目前已经有许多治理污染的技术,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积极地运用这些技术。 二、碳排放交易 1.排放权交易理论。西方国家对于排污治理的经济手段经历了“庇古手段”到“排放权交易手段”的发展。庇古认为,通过征税与补贴就可实现外部效应的内部化。此后,美国经济学家科斯提出了不同于庇古的政府干涉方案的“非干预主义”方案,主张通过界定和完善环境资源的产权制度使环境资源成为稀缺资源,进而利用市场机制实现环境资源配置最优。科斯定理是产权经济学的核心理论。排放权交易就是从科斯定理中引申出来的。19世纪60年代末加拿大经济学家戴尔斯首先提出排放权交易的思想,给出了采用产权手段在水污染控制方面应用的方案。19世纪70年代初蒙哥马利利用数理经济学的方法,建立不同的许可市场均衡,并严谨地证明了排放权交易体系具有污染控制的效率成本,即实现污染控制目标最低成本的特征。 三、国际碳排放交易制度 京都议定书建立了3种旨在成功有效地实现减排目标的国际合作减排机制。①国际排放贸易。允许附件Ⅰ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之间相互转让它们的部分“容许的排放量”(“排放配额单位”);②联合履行机制。允许附件Ⅰ国家从其他工业化国家的投资项目产生的减排量中获取减排信用,实际结果相当于工业化国家之间转让了同等量的“减排单位”;③清洁发展机制。允许附件Ⅰ国家的投资者从其在发展中国家实施的、并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减排项目中获取“经核证的减排量”。这是《京都议定书》中唯一涉及到发展中国家的一种机制。 四、碳排放交易对我国的影响:机遇与挑战并存 1.排放交易给我国带来的挑战。首先是对市场机制运转状况的挑战。温室气体减排额是一种虚拟商品,其交易规则十分严格,开发程序比较复杂,销售合同涉及境外客户,合同期限较长。因此非专业机构难以具备此类项目的开发和执行能力,这成为我国企业利用清洁发展机制的重大障碍,必须在实践中逐步健全。企业也急需转变观念,实现观念创新,正确对打碳交易问题。其次是对技术自主创新的挑战。如果在碳交易中一味一来外国投资和技术,不能做到自主创新,使自己处于全球价值链的最低端,那么今天“世界制造工厂”的命运难免在明天新型能源产业的竞争中重现。 2.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制度构想。 2.1筹建基于配额交易的气候交易场所。根据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经验,在发展以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为代表的基于项目的碳排放权交易的同时,应积极准备成立基于配额交易的主体市场的建设,利用市场化的手段配置环境容量资源的使用。 2.2做好建立气候交易所的立法准备。我国于2005年10月12日通过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作为协调、规范我国碳排放活动的立法准则,它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基于配额的交易在气候交易所交易的逐渐增多,交易法规就应积极作相应的准备,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处罚办法。 2.3加快C O2排放权衍生产品的金融创新工作。配额交易的价格波动性比较大,积极做好相关环境衍生产品的金融创新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3.中国将建立亚洲首个二氧化碳交易所。全球气候变暖的现实,让越来越多的国家在深入考量未来生态安全的同时,不断采取实际行动,未雨绸缪。2007年2月6日,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科技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共同开发的“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开发合作项目”在京启动。据了解,上述项目总投资170万美元,将在新疆、青海等12个省进行试点。通过试点,除了帮助西部欠发达地区迈出“绿色投资”第一步,同时还有望为在中国扩大二氧化碳市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供能力建设和政策建议。 在专业人士看来,如果中国此番顺利获得成立“北京二氧化碳交易所”的机会,除了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将拥有其首个碳交易所,还会与在欧洲和美国成立的私营碳交易所形成竞争,并有助于进一步开放利润丰厚的中国二氧化碳排放信用市场。 参考文献: [1]htt p://https://www.360docs.net/doc/61467756.html,/Chinese/,2006年碳市场发展状况与趋势分析(第1-3季度).2006:8. [2]全球碳交易增长迅速,中国经济时报,2005-4-4. [3]南方日报,2007年02月07日,htt p://https://www.360docs.net/doc/61467756.html,. 972 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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