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贷款的会计处理
企业银行贷款会计账务处理

企业银行贷款会计账务处理一、银行贷款概述银行贷款是企业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筹集资金的一种方式。
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后,需要对其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企业银行贷款的会计账务处理方法,以及贷款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二、银行贷款会计账务处理方法1.借入贷款当企业从银行借入贷款时,应按照实际取得的贷款金额,借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同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2.偿还贷款企业在偿还贷款时,应按照偿还的本金金额,借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3.利息计算与支付企业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并按照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进行会计处理。
利息的计算可以采用单利法、复利法等方法。
在支付利息时,应将利息金额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并根据贷款本金余额调整“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4.贷款减值与核销企业应对贷款进行定期信用风险评估,当贷款出现减值迹象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对于确认为无法收回的贷款,经批准后予以核销,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
三、贷款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企业应建立健全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贷款对象的审查和监控,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
同时,强化内部控制,加强对贷款会计处理的审核和监督,防止贷款资金被违规使用。
四、贷款会计报表编制与分析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和规定,编制贷款相关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通过对贷款报表的分析,企业可以及时了解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为决策提供有效信息。
五、案例分析与应用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可以加深对企业银行贷款会计账务处理方法的理解和应用。
九金融企业会计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核算

17 630
应收利息——东方公司
10 111
2004年12月31日贷款计提利息收入时:
借:应收利息——东方公司 7996
贷:利息收入
7996
(4) 2005年1月1日收到部分本息时: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 (东方公司、本金) 27 741
贷:贷款——信用贷款(东方公司、本金)
19 745
应收利息——东方公司
借:应收利息——东方公司 2 972
贷:利息收入
2 972
(6) 2007年1月1日收到剩余本息时: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 (东方公司、本金) 27 741
贷:贷款——信用贷款(东方公司、本金)
应收利息——××户
12
3.信用贷款按期收回的核算
a.借款人主动归还到期贷款的核算。
b.银行主动扣收到期贷款的核算。贷款到期,借款人未能主 动归还贷款,而且其存款账户的余额又足够还款时,金融的会计 部门征得信贷部门同意,由信贷部门出具“贷款收回通知单”, 并加盖信贷部门业务公章,会计部门即可凭此填制一式四联的还 款凭证扣收贷款,也可以填制一式三联的特种转账传票进行扣收。
0
100 000
1
27 741 12000 15741 84259
2
27 741 10111 17630 66629
3
27 741 7996 19745 46884
4
27 741 5626 22115 24769
5
27 741 2972 24769
0 16
银行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02年1月1日贷款发放时
应收利息——××户 13
4.贷款展期的核算 借款人要求贷款展期时,短期贷款必须在到期日前,中长期贷 款必须在到期日一个月前,由借款人填制一式三联的“贷款展期 申请书”,向信贷部门提出展期申请。信贷部门审查同意后,在 “贷款展期申请书”,上签注意见,一联留存,其他两联作贷款 展期通知交会计部门办理贷款展期手续。对展期贷款,会计部门 一般不办理转账手续,仅在原保留的借款凭证及贷款分户账上注 明展期日期及新的到期日期,并将一联“贷款展期申请书”附在 借款凭证后面一并保管,另一联加盖业务公章交借款人收存。
金融企业会计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核算

第四章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核算第一节贷款业务概述一、贷款的意义与种类(1)按贷款期限的不同,可以将贷款分为短期贷款(1年以下,含1年)、中期贷款(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和长期贷款(5年以上,不含5年)。
(2)按还款方式的不同,可以将贷款分为一次偿还的贷款和分期偿还的贷款。
一次偿还的贷款在贷款到期时一次偿还本金,而贷款利息则根据约定,或在整个贷款期间分期支付,或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支付。
分期偿还的贷款则按年、按季、按月以相等的金额还本付息。
(3)按贷款对象的不同,可以将贷款分为公司贷款和个人贷款。
(4)按贷款保障条件的不同,可以将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信用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完全凭借客户的信誉而无须提供抵押物或第三者保证而发放的贷款,这类贷款从理论上讲风险较大,银行通常要收取较高的利息。
担保贷款是指以一定的财产或信用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
根据还款保证的不同,担保贷款可分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保证贷款。
票据贴现是持票人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所做的票据转让行为。
(5)按照自主程度的不同,可以将贷款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自营贷款是指商业银行自主发放的贷款,贷款本息由商业银行收回,贷款的风险由商业银行承担,自营贷款构成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部分。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受托人根据委托人指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和利率,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委托人收回的贷款。
在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过程中,贷款人只收取手续费,并且不承担贷款的风险。
特定贷款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要求他人完成任务)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此类贷款具有政策性贷款的性质,但又不属于政策性贷款,如扶贫救灾贷款。
(6)按贷款质量和风险程度的不同,可以将贷款分为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五类。
正常贷款是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时、足额偿还本息的贷款。
关注贷款是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因素的贷款。
商业银行贷款与应收账款会计处理

商业银行贷款与应收账款会计处理在商业运作中,很多企业会借助商业银行的贷款来满足经营资金需求。
与此同时,企业也会与客户签订应收账款。
然而,这两者都需要进行适当的会计处理,以准确记录和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这篇文章将围绕商业银行贷款与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展开论述。
一、商业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是指企业向银行申请的资金支持,用于满足经营活动的需要。
当企业获得商业银行贷款时,需要进行以下的会计处理。
1. 记账处理首先,企业需要将贷款金额记录在流动负债科目中的“应付账款”下。
一般会创建一个专门的科目,例如“银行贷款”。
记账时,借方应该为“银行贷款”,贷方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比如,如果贷款已经全部到账,则贷方为“银行存款”;如果还未收到贷款,则贷方为“暂记款项”。
2. 利息的处理商业银行贷款通常会收取一定的利息,而这些利息也需要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在支付利息时,应将贷款利息计入成本或费用中。
具体会计科目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可以使用“利息费用”科目。
3. 还款的处理企业在还款过程中,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来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通常情况下,还款的贷方会从贷款科目中减少相应金额。
还款所涉及的利息,同样需要进行会计处理,将其计入利息费用中。
二、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向客户提供货物或服务,但客户尚未支付的款项。
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记账处理当企业提供货物或服务时,应将应收账款计入相应的科目中。
通常情况下,会创建一个名为“应收账款”的科目。
记账时,借方为“应收账款”,贷方为相应的收入科目。
2. 预付款或折扣的处理在实际运营中,存在客户提前支付一部分款项或享受折扣的情况。
对于客户预付的部分款项,应将其记录在流动负债科目中的“预收账款”下。
而客户折扣所涉及的款项,则需要在收入科目中进行相应的减少。
3. 坏账的处理坏账是指客户无力或不愿意偿还的应收账款。
企业需要定期评估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并将可能追回的部分计入收入科目中。
对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会计核算研究

17ECONOMIC & TRADE UPDATE一、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会计核算的重要作用第一,是应对当下经济下行压力以及金融风险扩张的关键措施。
商业银行在会计核算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仅面临更多的金融风险,并且还需要更高的严格标准要求。
而且受到金融风险的极大影响,提升会计核算水平是增强金融风险防范能力的重要途径。
第二,增强会计核算水平能够有效控制商业银行整体成本,从成本收入比来降低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
商业银行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剧,其收入渠道不断被压缩,成本的支出加大迫切需要商业银行通过降本增效的方式来确保利润效益的增长,以此为商业银行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第三,提升会计核算水平能够有效地防范贷款业务违规操作。
目前许多贷款业务仍然是人为审查的,无法避免的就是人为操作所造成的风险。
而人为操作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会计核算职工对于信息系统的操作失误造成的;或者是为了谋求自身的利益通过人为操作满足客户利益诉求的。
正是多种人为操作风险的诞生使得贷款业务的审查更加需要进行严格的建设才能够杜绝人为操作风险的诞生。
这些违规操作都会对商业银行的发展形成巨大的威胁,因此提升会计核算水平有利于降低贷款业务违规操作的可能性。
金融工具对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会计核算研究周万红【摘 要】目前经济环境错综复杂,中美贸易摩擦不断,许多商业银行面临很大的金融风险,在该背景下,商业银行针对贷款业务做好会计核算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能够帮助商业银行加强贷款业务的管理,从多方面能够分散商业银行金融风险。
本文将会从商业银行贷款业务当中的会计核算作为切入点,深入地剖析贷款会计业务存在的难点以及风险,总结贷款业务会计核素主要内容,提出商业银行加强贷款业务会计核算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会计核算准则修订中减值模型的挑战会对商业银行扩大贷款金额、优化贷款结构、强化负债端存款成本等造成加大的影响。
二、利率是决定贷款利息收入的因素之一,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
《商业银行会计》陈耕(广东金融学院)第04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3)质押贷款
1)含义
质押贷款是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而发放的 贷款。
2)关系人
质押贷款的关系人为借款人、出质人和质权人。出质人可以是借 款人,也可以是借款人、贷款人以外的第三人,质权人为发放贷款的 银行。
3)质押的分类及相关规定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 书面质押合同。以动产做质押的,必须将动产移交发放贷款的银行占 有。以权利做质押的,如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仓单、提 单等做质押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给发放贷款 的银行;以依法可转让的股票做质押的,应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 登记;以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做质押的,还应向出质人的管理 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会计分录: 借:应收利息—甲工厂户 1260元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户 1260元
30
定期结息的计息方法—例4-2续
(2)9月10日贷款到期日结计利息时,该笔贷款应 计利息为: (200000元+1260元)x 81天 x 4.5‰÷30 =2445.31元
会计分录: 借:应收利息—应收甲工厂利息户 2445.31元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户 2445.31元
)。
【答案】ABC 【解析】根据1995年8月1日起实行的《贷 款通则》规定,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 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三种。
11
第二节 单位贷款的核算
一、会计科目设置 二、发放贷款的核算 三、贷款收回的核算 四、计收利息的核算 五、不良贷款的核算
12
第二节 单位贷款的核算
一、会计科目设置
25
1、定期结息的计息方法
定期结息的计息天数按日历天数,有一天 算一天,全年按365天或366天计算。算头 不算尾,即从贷出的那一天算起,至还款 的那一天止。在结息日计算时应包括结息 日。
商业银行会计基本核算方法

商业银行会计基本核算方法简介商业银行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接受存款、发放贷款、提供各类支付结算服务等。
商业银行的会计核算方法对于银行的会计信息准确性和可比性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商业银行会计的基本核算方法。
1. 资产核算商业银行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贷款和储备资金、银行间同业拆借、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在资产核算中,商业银行需要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核算:•现金和银行存款核算:商业银行需要按照不同的币种和性质分类核算现金和银行存款,并及时记录银行存款的存入和提取情况。
•贷款和储备资金核算:商业银行的贷款是银行的主要资产之一,需要按照贷款分类、贷款发放和收回等流程进行核算。
储备资金是商业银行为了满足对付异常风险和信用风险的需要而形成的资金,需要按照一定比例核算。
•银行间同业拆借核算:商业银行在资金管理过程中,常常通过与其他银行之间进行拆借来满足资金需求。
银行间同业拆借需要按照拆借的期限、拆借金额等进行核算。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核算:商业银行通过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来进行短期资金的调剂,需要按照买入和返售的金额进行核算。
2. 负债核算商业银行的负债主要包括存款、同业存放款项、各类债券等。
在负债核算中,商业银行需要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核算:•存款核算:商业银行的存款是银行的主要负债之一,需要按照存款的种类、存款人的属性进行分类核算。
•同业存放款项核算:商业银行在资金管理过程中,常常将多余的资金存放给其他银行,同业存放款项需要按照存放款项的期限、存放金额等进行核算。
•债券核算:商业银行发行的债券是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需要按照债券的种类、债券发行和到期等进行核算。
3. 资本核算商业银行的资本主要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在资本核算中,商业银行需要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核算:•实收资本核算:商业银行的实收资本是银行合法的股东出资,需要进行实时核算。
•资本公积核算:商业银行在盈利过程中,将部分盈余列为资本公积,需要进行按照业务和净利润等进行核算。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会计处理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会计处理商业银行关于贷款业务应当设置的会计科目主要有“贷款”、“贷款损失准备”、“资产减值损失”和“利息收入”等。
“贷款”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设置“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银行按规定发放尚未收回贷款的摊余成本。
“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是“贷款”科目的备抵科目,核算商业银行贷款的减值准备,可按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银行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贷款损失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计提的贷款减值所形成的损失。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人“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无余额。
“利息收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确认的利息收入,可按业务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无余额。
一、贷款的确认与计量(一)贷款的初始确认和计量商业银行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发放贷款时,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贷款——本金”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等科目,存在差额时,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科目。
“贷款”一级科目的金额反映的就是贷款的初始确认金额,该金额也是贷款存续期间第一期的期初摊余成本。
(二)贷款的后续计量商业银行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贷款进行后续计量。
贷款的后续计量主要涉及三个问题,一是贷款摊余成本的确定,二是贷款利息收入的确认,三是贷款发生减值时,贷款损失准备的计算及其会计处理。
(1)摊余成本的确定。
摊余成本是指该贷款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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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贷款的会计处理
商业银行关于贷款业务应当设置的会计科目主要有“贷款”、“贷款损失准备”、“资产减值损失”和“利息收入”等。
“贷款”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设置“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银行按规定发放尚未收回贷款的摊余成本。
“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是“贷款”科目的备抵科目,核算商业银行贷款的减值准备,可按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银行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贷款损失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计提的贷款减值所形成的损失。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人“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无余额。
“利息收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确认的利息收入,可按业务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无余额。
一、贷款的确认与计量
(一)贷款的初始确认和计量
商业银行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发放贷款时,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贷款——本金”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等科目,存在差额时,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科目。
“贷款”一级科目的金额反映的就是贷款的初始确认金额,该金额也是贷款存续期间第一期的期初摊余成本。
(二)贷款的后续计量
商业银行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贷款进行后续计量。
贷款的后续计量主要涉及三个问题,一是贷款摊余成本的确定,二是贷款利息收入的确认,三是贷款发生减值时,贷款损失准备的计算及其会计处理。
(1)摊余成本的确定。
摊余成本是指该贷款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计算公式为: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一已偿还的本金±采用实际利率法将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贷款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应当在考虑贷款合同条款(包括提前还款权等)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但不应考虑未来信用损失。
贷款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等,应当在确定实际利率时予以考虑。
贷款的未来现金流量或存续期间无法可靠预计时,应当采用贷款在整个合同期内的合同现金流量。
(2)利息收入的确认。
贷款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利息收入应当根据实际利率计算。
实际利率应在取得贷款时确定,并在贷款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计算公式如下:每期期末的应收利息=贷款合同本金×合同利率
某期应确认的利息收入=该期贷款的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某期利息调整的摊销额=该期确认的利息收入-同期应收利息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利息调整的摊销额),借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科目。
收到利息时,借记“吸收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3)贷款损失准备的会计处理。
商业银行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贷款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贷款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贷款的账面价值(摊余成本)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
同时。
要将“贷款——本金、利息调整”科目的余额
转入“贷款——已减值”科目,借记“贷款——已减值”科目。
贷记“贷款——本金”科目,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科目。
贷款发生减值后,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来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对贷款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贷款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同,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贷款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三)贷款的收回
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等科目,按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贷款——本金”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收回减值贷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等科目,按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相关贷款余额,贷记“贷款——已减值”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接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贷款——已减值”科目。
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
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的,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借记“贷款——已减值”科目,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
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等科目,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贷记“贷款——已减值”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二、贷款业务在财务报表中的列示
(一)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
资产负债表日,贷款的账面价值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发放贷款和垫款”项目中反映。
该项目反映银行发放的贷款和贴现资产扣减贷款损失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应根据“贷款”、“贴现资产”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分析计算填列。
20x3年12月31日,甲银行确认贷款减值损失后,“贷款损失准备”科目的年末余额为2455.30万元,同时,“贷款”科目的年末余额为4954万元,因此,“发放贷款和垫款”项目的期末金额为2498.70万元(4954-2455.30)。
在资产负债表附注中,银行还应当分别按个人和企业分布情况、行业分布情况、地区分布情况、担保方式分布情况等对各项贷款业务予以披露,对贷款损失准备按不同项目披露其期初、期末余额。
(二)在利润表中的列示
贷款业务确认的利息收入应当在利润表“利息收入”项目中反映。
该项目反映银行经营贷款业务等确认的利息收入,应根据“利息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0x3年该项贷款业务确认的利息收入为520万元,因此甲银行编制的本年度利润表中,“利息收入”项目的本期金额为520万元。
在利润表附注中,银行应当分别不同项目对利息收入的本期发生额和上期发生额进行披露。
(三)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示
贷款业务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示主要涉及“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等项目。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本期收到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减去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净额,可根据“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应收利息”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本期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以及办理商业票据贴现、转贴现融出等业务的款项的净增加额,可根据“贷款”、“贴现资产”、“贴现负债”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