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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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官职架构

唐朝官职架构

唐朝官职架构
唐朝官职架构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完备的官制之一,其官职分为三品、二品、一品、正、从、员、佐、吏等八个等级,每个等级下又分为数十个具体的官职。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唐朝官职架构。

首先是三品官,这是唐朝官职中最高的等级,包括了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光禄大夫、卿等八个官职。

这些官职都是由皇帝亲自任命的,通常是由曾经担任过二品官的官员晋升而来,他们的职责是辅佐皇帝处理国家大事。

其次是二品官,包括了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太子太师、太子太尉、太子司徒、太子司空、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太子中允、太子中庶子、太子中舍人、太子中丞等十五个官职。

这些官职通常由皇帝的儿子或皇位继承人担任,他们的职责是辅佐皇帝处理政务,同时也是皇位继承人的培养对象。

接下来是一品官,包括了太尉卿、司徒卿、司空卿、光禄卿、卫尉卿、太常卿、太仆卿、少府卿、太子少傅卿、太子少保卿、太子太保卿、太子太傅卿、太子太师卿、太子太尉卿、太子司徒卿、太子司空卿、太子少师卿、太子中允卿、太子中庶子卿、太子中舍人卿、太子中丞卿等二十一个官职。

这些官职通常由曾经担任过二品官的官员晋升而来,他们的职责是管理各个部门的具体事务。

其次是正、从、员、佐、吏等五个等级,这些官职分别对应着不同
的职责和级别,从正一品到吏,官职数量逐渐增多,职责也逐渐细分。

总的来说,唐朝官职架构非常完备,官员的职责和级别都非常明确,这为唐朝的政治稳定和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唐朝官职制度

唐朝官职制度

唐朝官制
一、中央官制(唐朝官吏制度总的来说是三省六部制)
三师:太师、太傅、太保(荣誉职务);
三公:太尉、司徒、司空(荣誉职务);
三省:中书省(决策、秘书)中书令、
门下省(侍从、谏议)侍中、
尚书省(行政)尚书令;
尚书省下辖六部(主官:尚书):吏部(人事)、户部(户口、财政)、礼部(礼宾)、兵部(国防)、刑部(法院)、工部(工程、水利);
一台:御史台(监察);
五署: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循旧制,与六部分工);
九寺: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与六部分工合作);
二、地方官制
虚设(道)置观察使
州(郡):刺史(太守);别驾、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六曹(六司):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唐代各州府佐治三官亦分为六曹)
县:县令;县丞、主簿;县尉、录事、佐史。

乡:耆老;五里一乡里:里正;五保一里
保:保长;五邻一保邻:邻长;四家一邻
村:村正;一自然村为一村
坊:坊正。

城市内无村设坊,坊正和村正同级
皇帝之下,唐朝的官制概分三省六部制,主要是:
中书省:中书令(正三品)、中书侍郎(正四品上)、中书舍人(正五品上)
门下省:侍中(正三品)、黄门侍郎(正四品上)、给事中(正五品上)
尚书省:左仆射(从二品)、左丞(正四品上)、
右仆射(从二品)、右丞(正四品下)
而六部则分为:吏、户、礼、兵、刑、工。

唐朝的官吏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

唐朝的官吏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

唐朝的官吏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行政管理潘冬剑1406122409内容1.概况2.品级与勋官3.唐代考课制度4.考课制度的规定及其运行5.考课与吏治的关系一、概况1. 中央官制1 )三师:太师、太傅、太保(荣誉职务)2 )三公: 太尉、司徒、司空(荣誉职务);3 )三省:中书省(决策、秘书)、门下省(侍从、谏议)、尚书省(行政)、;尚书省下辖六部:吏部(人事)、户部(户口、财政)、礼部(礼宾)、兵部(国防)、刑部(法院)、工部(工程、水利);4 )一台: 御史台(监察);5 )五署: 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循旧制,与六部分工);6 )九寺: 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与六部分工合作)。

7 )散官:(荣誉职务)2. 地方官制1 )虚设(道)置观察使2 )州(郡): 刺史(太守); 别驾、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3 )六曹: 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

4 )县: 县令; 县丞、主簿; 县尉、录事、佐史。

5 )乡: 耆老;6 )里: 里正;7 )村: 村正;8 )保: 保长;9 )邻: 邻长。

四家一邻,五邻一保,五保一里,五里一乡; 一自然村为一村。

城市内无村设坊,坊正和村正相同二、品级与勋官唐代沿袭隋制,把官员分为九品,每品内又分为正、从,共为十八个等级。

文官自正四品以下,武官自正三品以下,还分为上下阶,因此,唐代文官的散官实际上有三十个等级,武官散官等级是三十二等级。

这些等级总称为流内官,为正式文武官员。

此外还有流外九品,实际上已属于吏员,不属于正式官员的范围。

官员的散官称号与品级大致对应,表示官员地位与资历高低,作为升迁的序列。

唐承隋制,文武官员均可授勋官,共有十二级。

按照规定,勋官可以与相应品级的公卿大臣处于同等班位。

但实际上由于授勋过多,动以万计,因此无职事的勋官实际地位往往在胥吏之下,仅仅成为一种授予的官员荣誉称号。

三、唐代考课制度考课也称考绩、考核、考察,是对在职官吏的官箴政绩和功过的考核,是职官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唐朝在地方上的管理制度

唐朝在地方上的管理制度

唐朝在地方上的管理制度一、唐代地方官制唐朝地方官制主要由州、县两级组成。

州是地方政权的最高行政机构,县是州的下属行政单位。

州、县设有官员来管理地方事务。

州官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兼顾政治、军事和民族事务。

县官的设立则是为了贯彻州的政令,管理地方民事。

在州、县官制之下,唐代地方政府还设有司官来管理司法事务、监察官来监察地方官员的执政行为等。

唐代地方官的选拔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科举制度选拔,即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具备一定文化水平和政治才能的官员;二是通过世袭制度选拔,即通过家世高贵的家族或父母曾经为官的后代直接继承父辈的官职。

这两种选拔途径并行不悖,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地方官员的政治素质和继承传统的合法性。

二、唐代土地制度唐代的土地制度基本上实行了赋役并举的原则。

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农民是土地的使用者。

农民按照不同的赋税标准向国家缴纳粮食和农具等财物。

税收标准主要根据土地的肥沃程度和农民的耕作技术等因素来确定。

此外,农民还需要向地方官员交纳脂肪、牛、犁、工人等资源,作为土地使用的费用和国家的其他需要。

在唐代,土地通常是氏族私有的,但它的使用归国家所有。

除了税收以外,土地上的婚嫁、分家、祭祀等活动都受到严格的法律管理和约束。

唐代还实行了土地的均田制度。

按照这一制度,国家会对土地进行重新测量、划分和调整,以保证每个农民都能拥有一个适合自己的耕地。

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农业生产中的不公平现象,促进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和生产力的提高。

三、唐代税收制度唐代的税收制度主要包括五种税收:一是田赋,即农民向国家缴纳的粮食和货币税;二是户口税,即根据家庭人口和收入等情况向国家缴纳的税金;三是茶盐税,即国家向农民征收的茶叶和盐等货物税;四是商税,即商人向国家缴纳的货币税;五是兵役税,即国家征召农民参军服役而向国家缴纳的税金。

唐代的税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触及了社会底层的利益。

农民因为高额的田赋和其他税收而负担沉重,这导致了社会上层和下层的矛盾激化, 甚至引发了一些社会动乱。

唐朝官职介绍大全

唐朝官职介绍大全

唐朝官职介绍大全唐朝是中国统一时间最长,国力最强盛的朝代之一。

618年由李渊建立,定都长安(今西安),并且设东都洛阳,武周时期洛阳神都,北都太原等陪都。

唐朝文化兼容并蓄,接纳各个民族与宗教,进行交流融合,成为了开放的国际文化。

那么唐朝的官职又是如何划分的呢?以下是店铺为你精心整理的唐朝官职介绍大全,希望你喜欢。

唐朝中央官制唐代官制分中央官制、地方官制、少数民族政权的职官制几个方面。

唐代的官制基本是沿袭隋制。

《新唐书·百官志》云:“唐之官制,其名号禄秩虽因时增损,而大抵皆沿隋故。

”以皇帝为首的封建国家体制,在唐高祖武德时期就比较完备地建立起来。

皇帝掌握着国家的最高权力,操有对一切臣民生杀予夺的大权。

法律和法令都以皇帝的名义颁布,皇帝有权修改法律和法令,并可以不受法律和法令的约束。

在皇帝之下,有三省、六部、九寺、五监等职官体系。

在中枢机构中,制令机关、封驳审议机关与行政事务机关是分工而又合作的。

政务机关和事务机关的职责是很分明的,监察机构也很完备。

此外,还有一套比较完备的品阶勋爵制度。

《新唐书·百官志》说:其辩贵贱,叙劳能,则有品、有爵、有勋、有阶,以时考覈而升降之,所以任群材、治百事……方唐之盛时,其制如此。

随着社会矛盾的发展和政治形势的变化,唐代的职官制度也发生了变化。

“使职差遣”逐渐侵夺了原来职官的权力,新出现的一些使职,使得原来的一套官僚体系发生了紊乱。

他们占据了中央与地方的大部分权力。

当时的局面,正如李肇《唐国史补》所说的“为使则重,为官则轻”。

这种现象对宋代官制也有一定的影响。

唐代的中央官制大致有以下几个系统:三省六部编辑唐沿隋制,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同样是国家最高的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国家的政务,同时把原尚书省诸曹正式确定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

六部下有司,部的首长称尚书,副首长称侍郎,各司正、副负责人称郎中、员外郎。

隋唐三省六部制的确立,是秦汉以来封建国家中央官制不断变化的结果。

唐代官制列表(极品简易版)

唐代官制列表(极品简易版)
3、勋:实话说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大概是一种褒奖的涵义在里面,比如位高权重啊、德高望重啊、救国有功啊、策立有功啊一类的东西。这个玩意貌似是有奖金的,不过没实权。说起来,就好像现在官员的“人大代表”“政协代表”一类的吧。
4、爵:这个吗,似乎和勋有点像吧,又不完全是,好像是有采邑的吧。是不是这么区分的,我也不知道。
武散官:宁远将军
视正五品:萨宝
从五品上:
职官:尚书左右司诸司郎中、秘书丞、著作郎、太子洗马、殿中丞、亲王府副典军、下都督府/上州长史、下州别驾
文散官:朝请大夫
武散官:游骑将军
爵:开国男
勋:骑都尉
从五品下:
职官:大理正、太常丞、太史令、内给事、上牧监、下都督府/上州司马、驸马都尉、奉车都尉、宫苑总监、上府果毅都尉
从七品上:
职官:殿中侍御史、左右补阙、太常博士、太学助教、门下省录事、尚书都事、中书省主书、左右监门直长、都水监丞、中下县令、京县丞、中府别将/长史、中镇副、勋卫太子亲卫
文散官:朝散郎
武散官:翊麾校尉
勋:武骑尉
从七品下:
职官:太史局丞、御史台/少府/将作/国子监主簿、掖庭/宫闱局令、下县令、太庙诸陵署丞、司农寺诸园苑副监、、宫苑总监丞、公主家令、亲王府旅帅、下府别将/长史、下镇副、诸屯监、诸折冲府校尉
文散官:通直郎
武散官:振威副尉
正七品上:
职官:四门博士、詹事司直、左右千牛卫长史、军器监丞、中县令、亲勋翊卫队正、亲勋翊卫副对正、中镇将
文散官:朝请郎
武散官:致果校尉
勋:云骑尉
正七品下:
职官:内寺伯、诸仓/诸冶/司竹/温汤监、诸卫左右中候、上府别将/司史、上镇副、下镇将、下牧副监
文散官:宣德郎
武散官:致果副尉

唐地方官制度

唐地方官制度

唐地方官制度
唐代地方官制度是指唐代政府对地方行政管理机构进行规范和组织的制度安排。

唐代地方官制设有州、县两级行政单位,并配备官员进行管理。

州、县是唐代地方行政管理的基本单位。

州设有州尹、刺史、寺丞等官员,主要负责行政、司法和财政等工作。

县设有县令、县丞等官员,负责具体的地方行政管理和民生事务的处理。

唐代地方官员的选拔和任命由朝廷进行。

尹州、刺史等高级地方官员由朝廷直接任命,而县令、县丞等低级地方官员则通过地方选拔和朝廷审批后任命。

唐代地方官员的任期一般是三年,不得连任。

为了加强对地方官员的监督和管理,唐代设有观察使、巡检等官员,负责对地方官员的考核和监察。

同时,朝廷还颁布了一系列法令和制度,规范地方官员的行为和责任,以确保地方行政的公正和有效。

总而言之,唐代地方官制度通过设立州、县两级行政单位和配备官员进行管理,提供了一个相对完善的地方行政管理框架。

这一制度在唐朝的长期统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社会稳定和国家繁荣做出了贡献。

唐朝州府官制

唐朝州府官制

唐朝州府官制
唐朝的地方官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所变化,从州(府)、县二级制演变为道、州、县三级制。

在唐朝初期,地方行政区划主要是州(府)和县二级制。

州是比县高一级的行政单位,而府则是一种特殊的州,通常设在首都或者重要的地区。

州的长官称为刺史,而府的长官则称为尹。

到了唐中后期,随着疆域的扩大和管理需求的增加,地方行政区划逐渐演变为道、州、县三级制。

道是最高一级的地方行政区划,其长官称为节度使或观察使,负责较大的地区,州和县则在其下辖范围内负责更具体的地方事务。

此外,唐代的州县还根据地理位置、辖境大小、户口多少以及经济发达程度划分为不同等级。

这种划分反映了唐朝对地方行政管理的细致和层级化。

同时,唐朝还有都督这一职位,都督是一种军事长官,负责统领一定区域内的军队,并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地方行政管理。

总的来说,唐朝的地方官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不仅包括了行政区划的设置,还涉及到军事、财政等多方面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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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官制
大致上延续了隋朝的体制,主要分为省、台、寺、监四大组成部分。


唐朝的中央政府有六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秘书省、殿中省、内侍省。

1.中书省(决策机关)设中书令两人,正二品。

中书侍郎两人,正三品。

中书舍人六人,正五品上。

属下官员包括,主书四人,从七品上。

主事四人,从八品下。

右散骑常侍二人,右谏议大夫四人,右补阙六人,右拾遗六人,起居舍人十六人,皆从六品上。

中书省下又设有集贤殿书院,有学士,直学士,侍读学士,修撰官。

2.门下省(审议机关)设侍中二人,正二品。

侍郎二人,正三品。

左散骑常侍,正三品下。

属下官员包括,录事四人,从七品上。

主事四人,从八品下。

左补阙六人,从七品上。

左拾遗六人,从八品上。

起居郎二人,从六品上。

典仪二人,从九品下。

城门郎四人,从六品上。

符宝郎四人,从六品上。

门下省下又设有弘文馆,有学士,校书郎官职。

3.尚书省(执行机关)设尚书令一人(因太宗曾任此职,故不授予臣下)。

尚书左仆射一人,从二品。

尚书右仆射一人,从二品。

尚书左丞一人,正四品上。

尚书右丞一人,正四品下。

(左丞管理吏、户、礼三部,右丞管理兵、刑、工三部)
属下官员包括,郎中二人,从五品上。

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

都事十二人,从七品上。

主事十二人,从八品下。

尚书省下又设有六部:
吏部设尚书一人,正三品。

侍郎二人,正四品上。

郎中二人,正五品上。

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

司封、司勋、考功三司,各设郎中一人,从五品上。

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

主事三人,从八品下。

户部设尚书一人,正三品。

侍郎二人,正四品下。

郎中二人,从五品上。

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

度支、金部、仓部三司,各设郎中一人,从五品上。

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

主事三人,从八品下。

礼部设尚书一人,正三品。

侍郎一人,正四品下。

郎中一人,从五品上。

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

部、膳部、主客三司,各设郎中一人,从五品上。

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

主事二人,从八品下。

兵部设尚书一人,正三品。

侍郎二人,正四品下。

郎中二人,从五品上。

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

职方、驾部、库部三司,各设郎中一人,从五品上。

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

主事二人,从八品下。

刑部设尚书一人,正三品。

侍郎一人,正四品下。

郎中二人,从五品上。

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

都官、比部、司门三司,各设郎中一人,从五品上。

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

主事二人,从八品下。

工部设尚书一人,正三品。

侍郎一人,正四品下。

郎中一人,从五品上。

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

屯田、虞部、水部三司,各设郎中一人,从五品上。

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

主事二人,从八品下。

4.秘书省(掌经籍图书)设秘书监一人,从三品。

秘书少监二人,从四品上。

秘书丞一
人,从五品上。

属下官员包括,秘书郎三人,从六品上。

校书郎十人,正九品上。

正字四人,正九品下。

秘书省下又设有著作局,有著作郎,著作佐郎官职。

5.殿中省(掌天子服御)设殿中监一人,从三品。

殿中少监一人,从四品上。

殿中丞二人,从五品上。

殿中尚医二人,正六品上。

主事二人,从九品上。

殿中省下又设有食、药、衣、舍、乘、辇六局,各局有奉御、直长官职。


唐有二台,御史太与司天台。

1.御史台(监察机构)设御史大夫一人,正三品。

御史中丞二人,正四品下。

御史台下设三院,台院、殿院、察院。

台院设侍御史六人,从六品下。

殿院设殿中侍御史九人,从七品下。

察院设监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

2.司天台(又称太史局)设司天监一人,正三品。

司天少监二人,正四品下。

司天丞一人,正六品上。

主簿二人,正七品上。

主事一人,正八品下。

司天台下设春、夏、秋、冬四官,皆正五品上。


唐有九寺,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

每寺均设有正卿一人,正三品。

少卿一人,正四品上。

寺丞二人,从五品/六品。

主簿二人,从七品上。

博士四人,从七品上。

太祝六人,正九品上。


唐有五监,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

1.国子监:设祭酒一人,从三品。

司业二人,从四品下。

监丞一人,从六品下。

主簿一人,从七品下。

录事一人,从九品下。

2.少府监:设正监一人,从三品。

少监二人,从四品下。

监丞六人,从六品下。

主簿二人,从七品下。

录事二人,从九品下。

3将作监;设正监一人,从三品。

少监二人,从四品下。

监丞四人,从六品下。

主簿二人,从七品下。

录事二人,从九品下。

4.军器监:设正监一人,正四品。

监丞一人,正七品上。

主簿二人,正八品下。

录事一人,从九品下。

5.都水监:设使者二人,正五品上。

监丞二人,从七品上。

主簿二人,从八品下。

录事一人,从九品下。

补充:唐朝仍然设有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太尉、司徒、司空)的职位,但很少授予大臣,所以实际上掌握宰相权力的是挂着“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头衔的官员,他们更易于被君主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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