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试大纲管理规定
大学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

大学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
一、教学大纲制定的原则1.各专业培养方案中所列的课程均须制定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无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
2.单独设课的实验课和学时数大于6学时(不含6学时)的非单设实验课均应编制实验教学大纲。
学时数少于6学时(含6学时)的非单设实验课是否单独编制实验教学大纲,由课程所在院(部)根据课程性质决定。
不单独编制教学大纲的实验课应在课程教学大纲中就实验教学的内容和要求做出详细的说明。
3.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要符合时代要求,突出体现教育教学观念的更新和教育思想的转变;要符合培养计划整体优化要求,从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的角度,设计课程的教学目的、内容、各教学环节安排,注意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以避免课程的重复和遗漏。
4.校级(含校级)以上重点建设课程、各级优质课程(精品课程)的教学大纲应在课程内容更新与拓宽上有所突破,在课程的教学环节安排上有所创新,力求在课程教学中贯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造能力。
二、教学大纲制定的程序与要求1.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或修订,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
教研室(课程组)应收集教育部专业(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有关文件、兄弟院校的相关资料,在分析比较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培养规格的要求,确定大纲编制的指导思想。
2.课程教学大纲由各院(部)组织所属教研室(课程组)编写,由教研室(课程组)安排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或教师小组执笔编写教学大纲初稿,教研室(课程组)集体讨论制定。
教学大纲需经院(部)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实施。
3.鉴于规范性要求,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及内容应尽量与本条例中指导性格式(附件)一致,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
三、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格式及说明1.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包括:课程基本信息、课程的性质与目的,课程教学内容与要求,学时分配,课程教学环节、教学方式与手段,考核办法、教材与主要参考资料及说明等。
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管理规定

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管理规定教学大纲是一门课程或某一实践教学环节的基本教学指导文件,是选编教材、制订授课计划和实施教学过程、检查教学质量的依据。
为落实我院教学管理规范化的要求,促进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制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并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制定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与工作程序1、制定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1)教学大纲要准确地贯彻专业教学计划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都要符合课程结构与教学计划的总体要求,相同课程要按在不同专业的教学计划中各自培养目标的要求有所区别。
(2)随着专业设置的不断调整以及专业特色的不断强化,课程教学大纲应相应进行重新制定或修订。
新开发的课程,原则上要先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每门课程在开课前均应有教学大纲。
(3)教学大纲应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规定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范围与要求。
教学大纲应坚持以全面素质教育为依据,能力培养为主线,构建宽基础和重实践的知识结构体系;注重教学功能和目标的整体优化。
(4)教学大纲要体现改革精神,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尊重学科,但不恪守学科的单一性,既要注重实践性、实用性,又不削弱基础理论知识的教学。
教学大纲不能服从于某本教材。
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应该是比较成熟的、稳定的、经过验证的。
2、主编、主审人员条件:(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务;(2)有任教本门课程三轮以上的教学经历,教学业务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较好。
新开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审人员应对本课程所涉领域作过比较系统的研究,并积累了相当的教学资料;(3)对课程所涉专业的培养目标,知识、能力、素质结构进行过较深入系统的研究。
3、编审工作程序(1)根据学院的专业课程设置情况,各系(部)成立相应的专业教学大纲编审小组,具体组织领导各专业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
各教研室组织成立各门课程教学大纲编写组,确定主编、主审教师,拟定编写计划,报教学系部主任审批同意。
课程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考试是学院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检查教师教学质量和客观评价学生学习的主要方法,为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使考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试课程范围1、凡专业教学计划中开设的必修课、选修课和其它教学环节均要组织考试。
2、教学大纲相同的课程必须实行同一试题考试。
3、期中考试和考试课程由教务处会同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二、命题、制卷和保密1、命题工作实行系主任负责制。
系主任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本着增强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原则,组织本系讨论命题范围及标准,并指定命题教师。
2、试题的难度和深度要适当,题量应以大多数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为宜,考试时间一般情况下为90分钟,特殊要求的课程须单独说明。
试题命好后,必须试作,坚决杜绝错题等事故发生。
3、考试可采取开卷或闭卷等多种形式。
采用开卷考试等形式的课程,须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并注明理由,经系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积极加强试题库建设,有试题库的课程,要使用试题库,有条件的课程可以实行教考分离。
每次考试每门课程应准备统一水平的A、B 两套试题,由教务处随机抽用。
试题命定后要经系主任审查签字。
试卷中的各题应有明确的评分标准并附标准答案。
4、所有课程试卷格式以学院规定的统一格式为准,要求计算机打印,字体工整,图文清晰。
于规定时间内交系办安排印刷并封存在系办备用。
5、试卷(包括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属学院机密材料,接触试卷的教师及其教学管理人员要增强保密意识和责任感,在试题命制、试卷印刷、输送、封存、发放等各环节上做好保密工作,要严格履行交接签名手续,落实责任制。
命题教师要妥善保存试题底稿,及时删除计算机上的有关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任何人暗示试卷内容,杜绝泄题事件的发生。
系领导要加强对有关人员的保密教育,防患于未然,对于保管的试卷考前要采取严格保密措施,一旦发现有失密现象,要及时报系办,启用另一套试卷。
同时按照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范文

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规范课程考核制度,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能力,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本科、研究生教学班级的课程考核。
第三条考核目标课程考核的目标是通过对学生的知识理解、能力、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
第四条基本原则课程考核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第五条考试安排1. 每学期的课程考核须提前至少两周公布,包括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等信息。
2. 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课程结束后的一周内。
3. 考试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第六条考试形式1. 课程考核主要包括笔试、实践考核和口试三种形式。
2.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题目。
3. 实践考核主要针对实验课和实践课,要求学生完成实验或实践任务,并提交相应的实验报告或实践报告。
4. 口试主要针对口语课程,要求学生进行口语表达能力的测试。
第二章成绩评定第七条成绩计算1. 课程的最终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组成。
2. 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 平时成绩主要包括出勤情况、作业完成情况、课堂表现等。
4. 考试成绩由考试分数和综合评价组成。
第八条成绩评定标准1. 成绩评定根据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学习目标和考核要求来确定。
2. 成绩评定标准一般采用百分制,优秀为90-100分,良好为80-89分,中等为70-79分,及格为60-69分,不及格为0-59分。
3. 评定成绩时要考虑学生的个体差异和课程的难易程度,不能简单地按照分数线来划分。
第九条重修和补考1. 学生在本课程考试中未及格的,可以申请重修或补考。
2. 重修和补考的成绩以及计算方法由教务处制定并公布。
3. 学生补考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第三章考试管理第十条监考要求1. 考试前一天,教师向学生介绍考试内容和注意事项。
2. 考试当天,教师保证考场秩序,监考人员负责审核学生的身份并分发试卷。
《管理学原理》考试大纲

《管理学原理》考试大纲一、基本要求《管理学原理》考试的目的在于考查考生对管理学和在管理应用中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的掌握情况以及基于管理的视角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基本要求是:1.准确地理解《管理学原理》中的基本概念;2.准确地把握《管理学原理》的基本理论;3.能够应用《管理学原理》的基本理论知识解决管理实际问题;4.了解管理学在企业实践中最新的发展趋势和动态。
《管理学原理》课程考试对考生的具体要求分为三个层次:1.识记:清楚掌握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能正确认识和表述。
2.领会: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能掌握有关概念和原理的区别与联系。
3.综合应用:在简单应用的基础上,能用学过的多个知识点,综合分析和解决较复杂的问题。
二、考试范围1.管理与管理学识记:管理学的概念,管理职能、管理二重性、管理学的研究方法。
领会:熟悉西方古典管理理论阶段的代表人物及基本理论、人际关系理论、行为科学理论、典型的现代管理理论。
综合应用:掌握管理学原理和方法,并能灵活运用于实践。
2.决策识记:决策的概念、要素、功能、任务及特征等,计划的本质、特征、类型与作用等。
领会:掌握环境分析方法及决策方法;了解推进计划的流程和方法。
综合应用:能够运用常用环境分析方法对具体企业案例面临的内外部环境进行分析。
3.组织识记:组织设计的任务、原则及影响因素、组织结构以及组织文化的概念。
领会:掌握组织和组织文化的含义、组织结构类型、组织结构的设计、组织力量的整合、组织文化的基本要素与功能、塑造组织文化的主要途径。
了解人员配备的概念与过程、管理人员的选聘与考评。
综合应用:对管理学组织职能的基础理论有系统的理解与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到具体案例分析当中。
4.领导识记:领导的内涵、特征;领导与管理区别、领导三要素;激励基础、方法;沟通过程及沟通类型。
领会:掌握领导素质理论和领导行为理论,理解费德勒的权变领导思想,掌握激励的含义和实质、了解激励原理和能掌握运用激励的各种理论,理解沟通的含义和沟通机制和类型、了解沟通障碍的原因、掌握有效沟通的基本原则。
大学课程考试与试卷管理规定

大学课程考试与试卷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我校对课程考试和试卷的管理水平,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课程考核方式和方法第一条教学计划中规定开设的课程(含实验课)、课程设计、实习(实训)都须进行考核,评定成绩。
第二条课程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
1.考试考试课程由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的内容为本学期教学内容;跨学期讲授的课程,以每学期考试成绩分别记入成绩档案。
考试方式可以是笔试、口试、答辩或实践操作等,并可采用完全闭卷、部分闭卷和开卷考试等形式,提倡除闭卷以外其它有效的考试方式。
考试一般在课程结束后学期结束前进行,由学校统一安排,特殊情况可申请提前考试。
需要提前考试的课程,必须由任课教师填写《xx职业大学期末提前考试申请表》(附件1),经学院(部、中心)、教务处审批同意方可进行。
笔试时间一般每次120分钟;口试、答辩时间由主考教师根据相关课程考核要求确定,一般每人25—30分钟;实践操作考试一般不少于40分钟。
2.考查考查课程由教学计划规定。
考查课程着重对学生平常学习情况的考核,一般在课程结束时进行。
考查方法及形式与考试相同,具体可由学院(部、中心)根据课程的性质确定,报教务处备案。
笔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
3.由于教学需要而变更考核方式,学院(部、中心)需在第十周前申报,经教务处审查,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补考1.学生每学期安排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考核成绩不及格的,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学生补考成绩及格,一律以及格分60分登录入成绩系统。
2.对当学期不及格的课程,在下学期开学初两周内进行补考。
凡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讲授,而每个学期都进行考试的,每学期按一门课程计算。
凡按教学计划规定,单独进行的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如生产实习、实训、实验、课程设计等),成绩不及格时,均各按一门课程不及格计。
3.公共课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补考由相关学院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范文(3篇)

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课程考核方式第一条考核分为考试、考查两种。
具体考核方式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确定。
第二条考试课程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整数记载。
考查课程实行A、B、C、D、F五级制,折算百分制作如下规定:A-____分,B-____分,C-____分,D-____分,F-____分。
第三条为科学评价学生修读课程的数量和质量,区分学生学习成绩的优劣,实行学分绩点制。
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等于“课程学分”乘以“绩点”。
绩点值分别为:A____4,B____3,C____2,D____1,F____0。
学生学期或学年所修各门课程的“总学分绩”,等于该学期或该学年教学计划内全部考核课程学分绩之和。
“平均学分绩”等于“总学分绩”除以“总学分”。
学生的学分绩是评选优秀的主要依据。
平均学分绩____∑(课程学分____绩点)/∑课程学分第四条考试课程评分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可适当参考平时成绩,平时成绩一般不超过____%。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认真记载学生平时测验成绩等学习情况,以供期末总评成绩时参考。
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期末考试命题出A、B两套试卷,一套用于考试,一套备用。
第五条考查成绩依据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调查、习题、课堂讨论、作业等综合评定。
第六条实习课的考查主要由实习单位和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教学基本要求、实习报告质量和实习表现综合评定。
第七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以及单独进行考核的学年论文(设计)、实习或社会调查报告的成绩,按五级分制评定,同时附简要评语。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学科(或专业)毕业答辩委员会通过公开毕业答辩的形式进行评定。
第八条体育课的考核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第二章考核与成绩管理第九条学校组织的统考、补考均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他课程考核由课程所属教学单位组织安排、学生所属教学单位协同实施。
第十条只有修读并参加了完整教学过程的学生方可参加相应课程的考核。
第十一条必修课考核不及格未取得学分的必须重修学分。
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细则

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细则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与学信息的有效反馈途径。
严格考核管理,强化考风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树立良好学风和教风的关键。
为维护课程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据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考核方式第一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均应进行考核。
第二条依据课程的性质、特点和考核方式,课程分为考试课、考查课和实践教学环节。
考试课的考核由学校统安排,考查课和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由开课学院安排。
第三条考试课重点考察学生对课程知识点的整体掌握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试课的成绩包含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
(一)平时成绩主要依据学生听课、测验、作业、实验、课堂讨论、期中考试、答疑等平时学习情况确定。
(二)期末成绩主要依据期末考试结果确定。
一般情况下,除参与教学方法改、考试改的课程外,含有实验的课程或有大作业的课程,平时成绩占30%;无实验或实验已单独设课的课程,平时成绩占20%。
第四条考查课重点考察学生平时学习和掌握知识的情况。
考查课的成绩主要依据平时学习情况评定,期末成绩可以采用笔试、口试、机试、大作业、论文等多种方式确定。
平时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比例由开课学院确定。
第五条实践教学环节重点考察学生实际操作技能和综合分析能力。
实践教学环节的成绩主要依据平时表现、实践效果等综合评定。
第二章考核资格第六条学生参加完整教学环节或经批准同意自修并按时完成该课程的作业及实践教学环节者,即取得考核资格。
第七条学生一学期内无故缺课时数累计达到其教学时数1/3及以上或缺交作业、实验报告累计达到该课程计划要求1/3及以上的,取消课程考核资格。
主讲教师应在所任课程结束前,宣布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
第八条必修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允许参加补考,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应重修;选修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允许参加补考,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可以重修,也可以改选其它选修课;重修课程不合格者,允许参加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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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课程考试大纲管理规定
制定课程考试大纲是学院教学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制定课程考试大纲对于深化考试方式方法改革,避免考试的随意性,保证考试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突出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特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一、制定课程考试大纲的原则
制定课程考试大纲应遵循下列几项基本原则:
1. 列入专业教学计划开设的所有(考试、考查)课程均应制定考试大纲。
2. 不同专业开设的相同课程应针对不同的培养目标制定不同的考试大纲。
3. 制定考试大纲应以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涵盖教学的全部内容。
要求重点突出,难易程度适当,力求考核成绩呈正态分布状况。
4. 制定考试大纲要注重对学生接受知识的状况进行分析,以考核学生动手能力为重点。
在考核学生能力本位的同时,兼顾知识本位的考核。
5. 专业课程的考试大纲应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重点考核学生的职业岗位能力。
取证课程的考试大纲应参照取证要求制定。
市教委规定的统考课程应参照相应的统考标准制定。
二、制定考试大纲的内容要求
制定考试大纲应标明适用的专业、考试的目的、考试的内容、考试的方式、考试的时间、考试场地及环境要求,试题的类型及所占比例、考试试题的难易度及比例、样卷等。
1. 考试适用的专业:考试大纲适用的专业只须在考试大纲名称中表述,并标明课程代码。
(详见附件)
2. 考试的目的:考试的目的是指课程性质及课程目标,应按照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从该门课程的知识本位和能力本位两个方面表述。
3. 考试的内容:考试的内容指教学大纲中要求教师讲授的全部内容。
上述内容要求按章分为识记、理解、应用三个层次说明,考核知识点应针对不同专业的不同培养目标有所侧重,体现教学大纲中必须掌握的内容。
识记的含义:能知道有关名词、概念、知识的定义,并能正确地认识和表达。
理解的含义: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
应用的含义:在理解的基础上能用学过的1至2个乃至多个知识点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
4. 考试的方式:考试的方式是指笔试(含开卷、闭卷)、口试、现场操作、设计、专题论文、制作等。
开卷考试要注明学生允许携带的资料种类。
5. 考试的时间:所有课程考试大纲均应标明考试所需时间。
6. 考试场地及环境要求:不在教室考试的课程应标明考试地点及考试环境条件。
7. 试题的类型:考试大纲应列举出试题的类型,如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填空、简答、简述、计算、论述、综合、能力测试等。
在题型上应不低于五种类型。
要给出各类题型所占的比例,提倡试题以考核学生综合能力和职业能力的类型为主。
8. 试题的难易度:考试大纲应确定试题的难易度及比例。
一般应确定识记理解类试题(应知应会题)、应用型试题(综合应用题),其中应知应会题占50%,综合应用题占50%。
三、考试大纲的书写格式
格式说明:版面要求采用A4纸张,全文使用宋体。
大标题为3号宋体,加粗、居中。
小标题为小4号字,加粗、顶格。
正文为5号字。
页边距左边为3厘米,右、上、下均为2.54厘米,行距采用1.5倍行距,页码居中。
(详见附件)
四、制定考试大纲的程序
任课教师负责课程考试大纲的制定工作,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核、修改,各系部主任负责课程考试大纲的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教务处。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专业《××课程》考试大纲课程代码
考试目的:
考试内容:
考试方式:
考试时间:
考试场地及环境要求:
试题题型:
试题的难易度:
附:本课程考试样卷。
每种题型列举一道样题,并标明分数标准。
执笔人:
审核人:
审批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