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安康两全保险

宝宝安康两全保险
宝宝安康两全保险

产品名称:

太平洋宝宝安康两全保险

产品类型:主险

险种类别:少儿保险

所属公司:太平洋人寿

投保年龄:出生满5天-17周岁的未成年人均可投保

缴费方式:您可选择趸交,或分3年、5年、10年交清保费。

保险期限:您可选择保至被保险人25周岁,或保至被保险人30周岁。

太平洋·宝宝安康·产品特色:

? 0岁可投保,保障无缝隙

一款突破最低投保年龄限制的少儿保险。出生满5天即可投保,相当于让您的孩子一降生就拥有了大额健康保障,成为一个真正的福气宝宝,也使父母对新生儿的爱和保护无缝对接、即刻体现。

? 专属少儿险,“30+1”病种全

一款专为子女成长阶段设立的少儿专属重疾产品。涵盖30种少儿常见重疾并特设一项少儿高发重疾——白血病,少儿疾病种类覆盖广而全,为您宝贝的健康提供最全面的保障。? 满期返本110%,长成享礼金

一款孩子长大后就可返还全部保费的少儿重疾计划。当孩子25岁或30岁人生独立时,将获得相当于所交主附险保费总额110%的满期保险金,当年的投入可以全部拿回,更有增额收益。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也将获得主附险所交保费110%的身故保险金,可确保您的资金安全。

? 最高保额30万,充足免担忧

一款重大疾病保险金额可高达30万元的少儿重疾计划。该计划不但保障全,保额也相当充分,未成年人可承保的保额最高为30万元。让您孩子的重疾保障一步到位,健康成长无后顾之忧。

? 保费双豁免,保障想周到

一款创新加入保费双重豁免功能的少儿重疾计划。若孩子不幸患合同约定的重疾,之后的保费可以全部豁免,帮助减轻家庭负担;若投保人不幸身故或全残,之后的保费也可以豁免交纳,保证合同不失效。双保费豁免功能设计体现周到体贴、彰显人性关爱。

? 5元一天起,天天享安康

一款真正实惠的少儿重疾计划。“宝宝安康”每份为1800元,买一份相当于一天交5元保费,

买两份相当于一天交10元保费,价格可承受,您还可以选择一次性或分3年、5年、10年交清保费。“宝宝安康”要让每个孩子都能拥有获得保障的可能!

太平洋·宝宝安康·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本合同及“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首期保险费之和×保险单上所载的本合同的交费次数×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天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及“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首期保险费之和×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本合同已到期的保险费应付期数。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及“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首期保险费之和×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本合同已到期的保险费应付期数×身故或全残保险费豁免

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或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我们按以下约定豁免本合同及“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保险费自投保人身故或确定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我们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当期应支付的本合同及“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保险费,直至本合同终止。

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退还您根据主险合同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主险合同及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

若被保险人符合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我们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按以下约定豁免主险合同保险费:

自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我们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当期应支付的主险合同的保险费,直至主险合同终止。

太平洋·宝宝安康·投保示例:

张先生和太太喜得千金,并起名璐璐,全家高兴之余,也考虑周全,立刻给刚出生的女儿投保了2份“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障计划”,年交保费3600元,交10年,保至30周岁,基本保额为299708元,让璐璐一出生就拥有大额医疗的保障,保护小公主健康成长。

1、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不幸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获得299708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帮助被保险人早日恢复健康。

2、满期保险金

在璐璐30周岁时,可获得相当于所交保费110%的满期保险金39600元,张先生夫妇可将其作为孩子的婚嫁金或创业金。

3、双重保费豁免

在交费期内,若投保人不幸身故或全残,将豁免交纳剩余的保费,保证了父母呵护子女的责任;若被保险人不幸患合同约定的重疾,之后的主险保费也可豁免交纳,进一步减轻家庭财务负担。

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或全残,将获得相当于所交保费110%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39600元,保证资金安全。

注: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太平稳赢一号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太平稳赢一号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2013年4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特别提示 感谢您选择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基本名词释义: 投保人 : 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 务。在本合同中以“您”代称。 被保险人 :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也可以为自己投保,成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 : 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 权的人。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部分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八条 解除保险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第二十四条 此外,在您阅读本条款正文之前,请先浏览一下目录,以便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本条款中的每一部分都关乎到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并关注注释内容................ 。 单证代码:020*******

目录 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3)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3) 第二条 投保范围 (3) 第三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3) 第四条 保险期间 (3)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3) 第五条 基本保险金额 (3) 第六条 保险责任 (3) 第七条 红利分配 (4) 第八条 责任免除 (4) 第三部分 如何支付保险费 (5) 第九条 保险费的支付 (5) 第十条 宽限期 (5) 第四部分 如何申请保险金 (5) 第十一条 受益人 (5) 第十二条 保险事故通知 (6) 第十三条 诉讼时效 (6) 第十四条 保险金申请 (6) 第十五条 保险金给付 (7) 第十六条 司法鉴定 (7) 第十七条 失踪处理 (7) 第五部分 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7) 第十八条 保单贷款 (7) 第十九条 年金转换权 (8) 第二十条 减额交清 (8) 第二十一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权 (8) 第二十二条 合同效力的中止与恢复 (8) 第二十三条 犹豫期 (8) 第二十四条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8) 第六部分 您必须了解的其他事项 (9) 第二十五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9) 第二十六条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9) 第二十七条 年龄错误 (9) 第二十八条 性别错误 (9) 第二十九条 未还款项 (10) 第三十条 保险合同的终止 (10)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的变更 (10) 第三十二条 争议处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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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培训训练手册安徽·安庆

太平洋寿险欢迎您! 亲爱的朋友: 欢迎参加太平洋寿险安庆“黄埔干训”培训班!此次培训由太平洋寿险精心打造,让您享受一次别样的人生体验之旅,也真诚地希望通过此次培训,让您寻觅到自己团队发展的方向,实现快速晋升主管、做大团队的宏伟目标。在此,太平洋寿险对参加此次培训之旅的朋友表示最诚挚的欢迎,希望大家不虚此行,满载而归! 生命是一次跋涉,在路上,有风和日丽、鸟语花香,也有风雷雨电、泥泞险滩;谁都愿意与相爱的人幸福相伴,可谁又能预料到前方的路会是怎样,还能走多远?当人生经历了无数聚散离合之后,才愈发感受到,真正的爱是一种需要兑现的承诺,一种不可回避的担当。 保险的灵魂是爱与责任,对于一个家庭,爱不仅仅是精神上的关怀,它更需要物质上的保证,这就是责任,让家人安享幸福的人生,爱与责任是不可分的。对于孩子,我们不仅要爱他,还要尽到为他提供接受良好教育的责任,还要尽到保证他能健康快乐成长的责任;对于父母,我们不仅要爱他们,还要尽到养老送终,报答他们养育之恩的责任;对于配偶,我们不仅要相互关爱,还要尽到我在我照顾你,我不在我依然照顾你的责任。 各位黄埔干训学员们: 现在就跟随我们开始爱与责任体验之旅吧! 保险营销员颂 也许你不是音乐家,然而 你可以为千百对夫妻的晚年, 谱出最美的乐章! 也许你不是小说家,然而 你可以让人间的悲剧, 不可思议的以喜剧收场!

公 【“一,二,三,四,五”说太保】 一、是第一家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 二、是一家两地上市企业。 三、是寿险、产险、投资均位列市场前三名的公司。 四、是一家集寿险、产险、资产管理、养老四位一体的综合性的保险金融 集团。 五、是一家世界五百强企业。 【公司背景】

新华保险产品保险责任

吉庆有余 保险类别(按保险责任):两全保险适用人群:凡出生满六个月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缴费方式:年交,与保险期限相同保险期限:10年、15年、20年、30年 产品特色:期内身故全残寿险保障,分红增额,满期一次性给付完整的大笔资金,保障家庭生活方方面面,规划特定期限子女教育、养老、购房换新居、二次创业的资金安排。 强制积累,规避风险,有效理财。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本公司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1、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初始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及职业类别等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保单红利 本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末对该会计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进行核算,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若确定有红利分配并经保险监管机关认可,本公司将进行红利分配。 本合同的红利分配形式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一、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 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在“年度红利公布等待期间”的,本公司将在该保单生效对应日的前一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基础上,按照最近一次已公布的分红率,在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增加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 保单生效对应日在“年度红利公布等待期间”的,本公司将在该保单生效对应日的前一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基础上,按照最近一次将公布的分红率,在该分红率公布日增加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但在此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或者进行本合同项下的有关变更,涉及分红率时,本公司将适用最近一次已公布的分红率。 保单生效对应日与分红率公布日为同一天的,适用该公布日公布的分红率。 前述“年度红利公布等待期间”指某一会计年度末(分红率核算日)至该分红率公布日的期间(不包括该公布日)。 二、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分为三种: 1、满期生存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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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寿险欢迎您! 亲爱的朋友: 欢迎参加太平洋寿险安庆“黄埔干训”培训班!此次培训由太平洋寿险精心打造,让您享受一次别样的人生体验之旅,也真诚地希望通过此次培训,让您寻觅到自己团队发展的方向,实现快速晋升主管、做大团队的宏伟目标。在此,太平洋寿险对参加此次培训之旅的朋友表示最诚挚的欢迎,希望大家不虚此行,满载而归! 生命是一次跋涉,在路上,有风和日丽、鸟语花香,也有风雷雨电、泥泞险滩;谁都愿意与相爱的人幸福相伴,可谁又能预料到前方的路会是怎样,还能走多远?当人生经历了无数聚散离合之后,才愈发感受到,真正的爱是一种需要兑现的承诺,一种不可回避的担当。 保险的灵魂是爱与责任,对于一个家庭,爱不仅仅是精神上的关怀,它更需要物质上的保证,这就是责任,让家人安享幸福的人生,爱与责任是不可分的。对于孩子,我们不仅要爱他,还要尽到为他提供接受良好教育的责任,还要尽到保证他能健康快乐成长的责任;对于父母,我们不仅要爱他们,还要尽到养老送终,报答他们养育之恩的责任;对于配偶,我们不仅要相互关爱,还要尽到我在我照顾你,我不在我依然照顾你的责任。 各位黄埔干训学员们: 现在就跟随我们开始爱与责任体验之旅吧! 保险营销员颂 也许你不是音乐家,然而

简 【一、 是第一家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

二、是一家两地上市企业。 三、是寿险、产险、投资均位列市场前三名的公司。 四、是一家集寿险、产险、资产管理、养老四位一体的综合性的保险金融集团。 五、是一家世界五百强企业。 【公司背景】 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5月13日,是中国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也是第一家以集团整体上市的保险公司。总部设立在中国金融中心——上海,它是中国三大保险公司之一。 【企业文化】 公司使命:做一家负责任的保险公司 经营理念:推动和实现可持续的价值增长 核心价值观:诚信天下,稳健一生,追求卓越 【司徽的寓意】 司徽整体呈海蓝色,意喻公司像大海一样的胸怀招贤纳士,以人为本;以客户为中心、以诚信为本的服务理念来迎接市场的挑战。 CPIC 紧密的靠拢在一起,意喻公司全体员工团结一致,共同奋进。 P象征一面旗帜,意喻公司永做行业旗帜,争做行业典范的信心。 公司全称: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英语简称:CPIC;英语全称:China Pacific Insurance Company。 【公司实力】 太平洋保险集团,拥有太平洋寿险公司,太平洋产险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长江养老保险公司,太平洋寿险(香港)公司、中国太保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太平洋在线服务科技有限公司、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子公司。 2007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601601。 2009年12月23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2601 太保集团注册资本:人民币86亿元。截至2013年末,集团管理资产达到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偿付能力充足,各项指标均位居中国保险市场前列。 2013年,中国太保实现了集团整体价值的持续提升。截至2013年末,集团内含价值达到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有效业务价值达到亿元,较上年末增长%;集团净利润亿元,同比增长%;寿险实现新业务价值亿元,同比增长%。 2013年,本公司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亿元,同比增长%。人寿保险业务收入为亿元,同比增长%。其中:新保业务收入亿元,续期业务收入亿元。财产保险业务收入为亿元,同比增

太平金悦人生两全保险

分红型)条款(2011年 2 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一部分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批注,以及经您与我们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文件。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1 合同。 第二条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2。 第二部分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第三条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回页首}第四条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3 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生存保险金: 在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4 之前(含当天),我们每两年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即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5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前(含当天)每第 2 个保险单周年日当天零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 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该比例在合同生效后最初五次给付时为5%,每给付满五次后递增5%,但最高不超过20%。 自被保险人年满65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当天)至被保险人年

满88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当天)期间,我们每年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即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5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当天)至被保险人年满88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当天)期间每个保险单周年日当天零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生存保险金。 在给付生存保险金时,关于红利的处理参见第五条“红利分配”。 二、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身故保险金数额为: 1.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5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当天)前身故,身故保险金数额为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交费年度数#5 相乘得到的数额。 2.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5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当天)至年满88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前身故,身故保险金数额为被保险人身故时 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交费年度数相乘得到的数额减去被保险人年满65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当天)后给付的生存保险金的差额,若该值为负值,则身故保险金数额为0。 三、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 如果您在年满60 周岁前遭受意外伤害事故#6,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天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则我们将豁免您身故后至约定的交费期满之间您应该交纳的本合同基本保险责任的各期保险费。 在保险期间内变更投保人的,我们将不予豁免保险费。 四、投保人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 如果您在年满60 周岁前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天内因该事故导致本合同所指高残(详见附表一: 本合同所指高残状态),并经过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证明为本合同所指高残,则我们将豁免您在鉴定为高残后至约定的交费期满之间您应该

太保寿〔2013〕135号附件04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2014版)现金价值表(示例)

附件四: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2014版)现金价值表(示例)(35岁男性被保险人,每1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保单 年度 趸交 5年 交清 10年 交清 15年 交清 20年 交清 00 0 0 0 0 12326 221 73 50 33 22407 690 254 166 130 32491 1276 510 333 233 42577 1933 808 530 387 52666 2666 1130 740 549 62757 2757 1478 963 720 72851 2851 1852 1201 901 82948 2948 2255 1454 1091 93048 3048 2687 1723 1293 103151 3151 3151 2008 1505 153711 3711 3711 3711 2750 204351 4351 4351 4351 4351 255065 5065 5065 5065 5065 305807 5807 5807 5807 5807 356556 6556 6556 6556 6556 407277 7277 7277 7277 7277 457937 7937 7937 7937 7937 508506 8506 8506 8506 8506 558968 8968 8968 8968 8968 609318 9318 9318 9318 9318 659568 9568 9568 9568 9568 709806 9806 9806 9806 9806 注:保单无欠交保费的,退保金额为退保时点的现金价值;保单有欠交保费的,退保金额为最后一次交费所在交费期的期末对应的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为保单年度末的值。年中任一时点的现金价值为上一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与本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根据该时点进行的插值另加最后一期未经过保费。 表中数据为未发生特定疾病提前给付情况下的现金价值,若已给付过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现金价值将按如下公式计算:发生特定疾病提前给付后的现金价值=(特定疾病提前给付前的有效保险金额-特定疾病提前给付的有效保险金额)/特定疾病提前给付前的有效保险金额×未发生特定疾病提前给付情况下的现金价值。

保险实训一作业答案

实训一 人寿保险产品解读与分析 项目一定期寿险产品解读 案例一、国寿祥福定期寿险 读完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1.一份保险产品有哪些基本条款分别说明哪些内容 答: 第一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 第二条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中止 第三条合同效力恢复(复效) 第四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第五条受益人 第六条保险事故的通知 第七条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第八条借款 第九条欠款扣除 第十条合同内容变更 第十一条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 第十二条年龄计算及错误处理 第十三条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第十四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第十五条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释义 2.为什么基本条款中部分条款要突出标明 答:包含当事人的免责内容。 3.该条款在满足什么条件时保险公司将予以赔付什么情况下不赔付 答: 赔付: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 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不赔付: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的,本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4.该条款将在何时中止,何时可复效何时合同终止 答: 1)投保人未按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超过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本合同效力自宽限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中止。 2)在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的次日起,合同效力恢复。 3)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赔付达到保险金额时合同终止 5.当被保险人购买保险2年后自杀能否获得保险赔付 答:可以获赔 6.若投保2年内,被保险人发现年龄少填了1岁,保险公司该如何处理2年后发现该如何处理 答:、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公司有权在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本合同,并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除外。7.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该如何处理故意不如实告知该如何处理 答: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项目二终身寿险产品解读 1.该条款何时可获得赔付如何赔付

《宝宝安康两全保险》承保规则

附件二: 《宝宝安康两全保险》承保规则 (说明:本规则适用于《宝宝安康两全保险》,未涉及之规定以《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保险核保规程》(太保寿发…2010?214号)等公司在用核保规定为准。) 一、一般规则 遵照《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保险核保规程》(太保寿发…2010?214号)执行。 二、特殊规则 (一)投保年龄 1、被保险人年龄:出生满5天-17周岁; 2、投保人年龄:20-50周岁。 (二)交费方式:趸交、限期年交(3年、5年、10年交清)。 (三)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25周岁或30周岁。 (四)承保限制 1、本险种须在新保时按1:1的份数关系与《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搭配销售,不得单独承保。主附险交费方式、交费期限、保险期间必须相同。 2、本险种最低承保份数为1份,1份以上可按0.1份为单位投保。 (五)核保保额 1、被保险人:本险种不计风险保额、寿险保额及意外身故保额。 2、投保人:本险种对投保人单独累计风险保额,该累计保

额承保上限根据投保人年龄划分如下: 20—40周岁:风险保额≤40万元; 41—50周岁:风险保额≤20万元。 风险保额计算公式:主险及附加险期交保费标准×(交费年限-1) (六)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小于30天(不包括)的,必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年龄计算公式=保险责任起始日期 - 出生日期<30);被保险人年龄为30天-4周岁的,核保资料及审核规则以《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保险核保规程》(太保寿发…2010?214号)等公司在用核保规定为准。 出生医学证明或客观身份证明(包括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必须扫描至影像资料类型代码165下。 (七)加费规则 1、本险种对被保险人无健康加费。 2、对被保险人,本险种只承保职业风险类别为“标准”的情况,加费及拒保类职业均不承保。职业风险类别以《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分类表》(2007年11月修订)为准。 3、对投保人,本险种无健康加费及职业加费,但对以下情况予以拒保: ①三类(含)及以上职业类别; ②根据投保单中健康告知、我司历史记录或客户提供的病史资料、相关问卷审核投保人寿险评点大于100点者(具体由核保人员确定); ③投保人患以下任一种疾病或为以下任一种情况者:

太平附加吉祥安康重大疾病保险(B款)条款

太平附加吉祥安康重大疾病保险(B款)条款 (2011年1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特别提示 感谢您选择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基本名词释义: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在本附加合同中以“您”代称。 被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也可以为自己投保,成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部分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五条 本产品保险责任有等待期,请您留意..................................第四条 解除保险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第十三条 此外,在您阅读本条款正文之前,请先浏览一下目录,以便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本条款中的每一部分都关乎到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 .......。 ....条仔细阅读 .....并关注注释内容

目录 第一部分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3)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3) 第二条投保范围 (3) 第二部分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3) 第三条基本保险金额 (3) 第四条保险责任 (3) 第五条责任免除 (4) 第六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4) 第三部分如何交纳保险费 (5) 第七条保险费的交纳 (5) 第八条保险费率的调整 (5) 第四部分如何申请保险金 (5) 第九条受益人 (5) 第十条诉讼时效 (5) 第十一条保险金申请 (5) 第五部分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6) 第十二条犹豫期 (6) 第十三条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6) 第六部分您必须了解的其它事项 (6) 第十四条保险合同的终止 (6) 第十五条重大疾病的种类及定义 (6) 第十六条高发重大疾病的种类及定义 (12)

平安保险乐享福

平安保险乐享福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福享安康两全保险(分红型)保费表 附件三: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享安康两全保险保费表 保至60周岁 单位:人民币元/份 投保 趸交 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男性 5年限交10年限交 20年限交 趸交 5年限交 女性 10年限交20年限交 -1-

投保 趸交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男性 5年限交10年限交 20年限交 趸交 5年限交 女性 10年限交20年限交 787 807 827 848 870 -2- 保至70周岁 单位:人民币元/份 投保 趸交 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男性 5年限交10年限交

20年限交 趸交 5年限交 女性 10年限交20年限交 -3- 投保 趸交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男性 5年限交10年限交 20年限交 趸交 5年限交 女性 10年限交20年限交 -4- 保至80周岁 单位:人民币元/份 投保 趸交

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男性 5年限交10年限交 20年限交 趸交 5年限交 女性 10年限交20年限交 -5- 投保 趸交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男性 5年限交10年限交 20年限交 趸交 5年限交 女性 10年限交20年限交

太平洋宝宝安康两全保险

宝宝安康两全保险 市场背景:每个父母都想尽一切办法给宝宝最好的照顾,最舒适的衣服,最健康的食物,最益智的玩具……您是否想过为宝宝准备一份最适合的重疾保障呢?正和宝宝享受快乐时光的您,一定不愿意让看不见的健康威胁成为今后的经济和情绪负担。太平洋寿险“宝宝安康”为您孩子带来低保费、高保额的重疾保障,太保和您一起呵护孩子成长,为你解决后顾之忧。投保人:出生满5天婴儿-17周岁未成年人均可投保。 产品特色:宝宝安康险种好,三十一种重疾保;保费豁免双依靠,利本一次领取早。 缴的高来领得早,保障婚嫁一肩挑;宝宝健康有托付,父母养老乐逍遥。 投保示列 性别年龄险种保费存款年限保险期间保险金额 女孩 0 宝宝安康 3600元 10年 30岁 299708元 保障利益如下: 1、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不幸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获得299708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帮助被保险人早日恢复健康。 2、期满保险金: 在孩子30周岁时,可获得相当于所交保费110%的期满保险金39600元。此笔费用可作为孩子的婚嫁金或创业金、父母的养老金等。 3、双重保费豁免金: 在交费期内,若投保人不幸身故或全残,将豁免交纳剩余的保费,保证父母呵护孩子的责任;若被保险人不幸患合同约定的重疾,之后的保费也可豁免交纳,进一步减轻家庭财务负担。 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或全残,可获得相当于所交保费110%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39600元。保证资金的安全。 ▲一向被认为是成人高发重疾的肿瘤,却是儿童疾病死亡的第一大原因。 ▲近年来儿童恶性肿瘤发病率上升明显,我国15岁以下小儿恶性肿瘤发病率以每年5%的速度上升。 ▲位列小儿恶性肿瘤之首的白血病,每年即有1万个新发病例,随着环境污染的加重,发病率还在每年增加。根据中国卫生部《中国儿童重大疾病发病率及意外伤害状况分析》64%的白血病患儿得不到应有的治疗。 ▲儿童肿瘤疾病治愈率很高,但治好一名肿瘤患儿须花费10万-20万元。 ▲少儿高发重疾白血病的儿童治愈率高达80%,而成人却只有20%。 ▲儿童急性淋巴性白血病不再被认为是不治之症,可是,据统计,许多白血病患儿得不到相应的治疗。 宝宝安康有托付人生起步乐无忧

福寿连连两全保险(分红型)市场销售方案

福寿连连两全保险(分红型)市场销售方案 经济系金融保险专业 自党的十七大提出建立“劳有所得,学有所教,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的和谐社会战略目标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入快车道。人身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完善我国各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08年1月1日,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一款新寿险产品——福寿连连两全保险(分红型)应运而生,该款为中长期缴费返还型分红寿险,既能使钱保值增值,又充分尊重客户拥有灵活应对变化的自由,给人们带来了光明和希望。 一、产品开发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正在进入老龄化社会。2007年我国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达到1.64亿,预计到2040年,将达到峰值3.2亿。老龄化是现代社会的标志之一,同时也会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一系列挑战。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必须面临“未富先老”这一严峻问题。问题不止于此,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已推行近30年。家庭规模正在减小,“四二一”式的家庭结构越来越多,家庭保障的功能趋于弱化。尽管社会保险体系能够解决人们的基本养老问题,但由于其投保范围、保障程度等因素的限制,单靠社会保险解决养老问题是远远不够的。朱镕基总理曾说:“社保只能是低水平的保,而不是‘包’,事实上,我们是包不起的”。由此可见,要满足人们晚年舒适生活的需要就必须发展商业人身保险,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互为补充,构建一个全面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更好地解决我们面临的老龄化问题。 从人身保险的发展轨迹来看,寿险产品经历了开发销售终身寿险,两全寿险,年金寿险等传统险种之后,又依托金融市场开发出各种分红,投连和万能寿险等投资性险种,人寿保险从单纯的保障型产品向兼具投资型的产品演变,成为保险公司投资资本市场的重要资金来源。因而,寿险产品的创新和开发成为各保险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领域。“福寿连连两全保险(分红型)”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 二、产品介绍 (一)产品概述

太平金悦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太平金悦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2011年2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特别提示 感谢您选择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基本名词释义: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在本合同中以“您”代称。 被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也可以为自己投保,成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部分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六条 解除保险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第二十一条 此外,在您阅读本条款正文之前,请先浏览一下目录,以便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本条款中的每一部分都关乎到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并关注注释内容 ................。

4455556666777888899999101010101011目 录 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3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3 第二条 投保范围.. (3)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3) 第三条 基本保险金额 (3) 第四条 保险责任 (3) 第五条 红利分配........................................................................................................................................................... 第六条 责任免除........................................................................................................................................................... 第七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第三部分 如何交纳保险费............................................................................................................................... 第八条 保险费的交纳................................................................................................................................................... 第九条 宽限期............................................................................................................................................................... 第四部分 如何申请保险金............................................................................................................................... 第十条 受益人............................................................................................................................................................... 第十一条 保险事故通知................................................................................................................................................... 第十二条 诉讼时效........................................................................................................................................................... 第十三条 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申请 (6) 第十四条 保险金给付....................................................................................................................................................... 第十五条 司法鉴定........................................................................................................................................................... 第十六条 失踪处理........................................................................................................................................................... 第五部分 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第十七条 保单贷款........................................................................................................................................................... 第十八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权........................................................................................................................................... 第十九条 效力恢复........................................................................................................................................................... 第二十条 犹豫期............................................................................................................................................................... 第二十一条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9) 第六部分 您必须了解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第二十三条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9) 第二十五条 年龄错误........................................................................................................................................................... 第二十六条 性别错误......................................................................................................................................................... 第二十七条 未还款项......................................................................................................................................................... 第二十八条 保险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的变更............................................................................................................................................. 第三十条 争议处理......................................................................................................................................................... 附表一:本合同所指高残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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