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财政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财政局内控制度建设(二篇)

财政局内控制度建设为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推动建立内控执行体系,健全内控执行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意识,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测器”和“警示器”的作用,高度重视,在各股室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办公室、预算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内控制度建设重点检查,现将重点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制度建设情况制定了《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暂行)》、《县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县财政局ab岗工作制度》、《县财政局首问责任制》、《县财政局限时办结制度》、《县财政局车辆管理制度》、《县财政局公章使用管理办法》、《县财政局廉政建设制度》等制度。
二、股室岗位及人员设置办公室(财税法规制度股)共计____人,预算股共计____人(借调____人),经济建设和企业股、债务金融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财政评审中心联合办公共计____人(借调____人)。
各股室干部职工均坚持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的职业道德,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三、自查自纠整改情况1、办公室汇总更新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将更新后的制度及时上墙。
2、预算股制定《预算股内控制度》、《____年指标登记台账》。
3、国资办____工作人员学习相关业务知识。
四、各股室存在的问题由于国家政策和业务知识更新过快,导致各股室内控业务知识和内控意识不足,内控制度弱化,对建立内控制度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内控工作宣传教育力度需进一步加强,自觉用内控制度来规范自己的意识有待加强。
(一)办公室存在的问题。
1、车辆管理方面无车辆管理档案。
2、ab岗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教科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投资管理股、社保股、信息中心因人员问题,未设置b岗。
3、公章使用无外出用印台账。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存在的问题。
对国有资产的处置不够规范,不具备资产评估资质。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将对照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进一步认识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技能培训,进一步修改、完善、更新内控制度,梳理业务流程,保持内部控制制度的时效性,加强内控制度宣传力度,不断提高职工遵守内部控制制度的意识和能力,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总结

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总结
一、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为规范内部控制工作,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制度、收支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等,有效保障财政管理的规范化和高效性,为内部控
制工作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内部控制流程管理
为确保内部控制流程的严密性和高效性,我们建立了涵盖全过程的控制链条,对结算、资金管理、采购等各环节进行了具体规定和安排,确保流程的规范化与操作的精细化,有
效防范了风险隐患。
为明确内部控制工作的职责与权利,我们建立了内部控制岗位责任制,明确了各岗位
职责和权利,特别是针对重要岗位实行了双人轮值制,形成了制度性的内部控制监管网
络。
四、加强内部控制培训和宣传
为提高内部控制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意识,我们开展了内部控制培训和宣传工作,
通过内部培训、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强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实效性,有效提高了内部控
制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
五、加强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估
为确保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性,我们建立了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估制度,定期对各部门
的内部控制制度、流程、职责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
改进。
总之,我们通过以上措施,全面加强了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有效提高
了财政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为实现全市财政工作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
础。
某市财政局预算编制风险内部控制办法

某市财政局预算编制风险内部控制办法一、引言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财政局预算编制过程中的风险,保障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法性,特制定本风险内部控制办法。
二、风险识别和评估财政局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包括但不限于:1.明确预算编制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2.评估风险的概率和影响程度;3.确定风险的优先级。
三、控制目标和方法预算编制风险的控制目标是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控制方法包括但不限于:1.建立完善的预算编制指导文件和操作手册,明确预算编制的程序和要求;2.加强对预算编制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敬业精神;3.建立预算编制的审计制度,定期对预算编制过程进行内部审计,并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法性;5.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预算编制过程中的数据安全和信息保密;6.建立异常情况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风险。
四、风险应对和控制针对不同的风险,财政局应采取适当的应对和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明确风险应对的责任人和措施;2.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及时应对突发风险;3.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合作,接受其对预算编制的独立审计,提升风险控制效果;4.及时对发生的风险进行跟踪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预算编制的内部控制制度。
五、监督与评估财政局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包括但不限于:1.建立内部控制自评价制度,定期对预算编制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估;2.引入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内部控制的独立评估;3.及时跟踪监测预算编制过程中的风险,及时采取修正措施。
六、改进与完善财政局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内部控制办法进行评估和改进,并将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不断完善预算编制的内部控制机制。
七、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作为财政局预算编制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如出现违反或滥用内部控制办法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改进与完善为了不断提高财政局预算编制的内部控制水平,财政局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和完善。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暨印发《政府采购业务内控风险指引纲要》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暨印发《政府采购业务内控风险指引纲要》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暨印发《政府采购业务内控风险指引纲要》的通知各市级预算单位、区财政局: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服”的改革方针,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落实采购人责任主体,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各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推进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相关内控风险防范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内部流程控制,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工作目标各单位应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完善规范措施和流程,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控制制度,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
分事行权,就是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必须明确分工、相互分离、分别行权,防止职责混淆、权限交叉。
分岗设权,就是对涉及经济和业务活动的相关岗位,必须依职定岗、分岗定权、权责明确,防止岗位职责不清、设权界限混乱。
分级授权,就是对各管理层级和各工作岗位,必须依法依规分别授权,明确授权范围、授权对象、授权期限、授权与行权责任、一般授权与特殊授权界限,防止授权不当、越权办事。
二、主要措施(一)实施归口管理。
各单位应当明确内部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政府采购执行管理。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4.04.19•【字号】厦财会〔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厦财会〔2024〕5号各区(管委会)财政局,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建设,持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新时代对内部控制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内部控制主体责任,推进单位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积极推进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
同时做好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提高数据填报准确性。
(二)加大审核力度。
各单位应当根据2023年度内部控制建设的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以能够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真实情况的相关材料为支撑,科学准确编制本单位《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1)。
加强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工作,对于往年易错的地方予以重点审核,并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全面反映审核情况。
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汇总上报。
各级汇总单位应当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和汇总,编制并报送《2023年度地区(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2)。
福建省宁德市财政厅财政局机关运转及管理风险内部控制办法

宁德市财政局机关运转及管理风险内部控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财政局机关规范、有序、安全、高效运转及管理,有效防控运转及管理风险,根据《宁德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机关运转及管理风险是指日常工作中,在公文处理、督查督办、档案管理、保密、安全保卫、新闻宣传、对外财经交流合作、内部采购与资产管理、履行岗位职责、内部审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等方面存在隐患,导致影响机关正常运转和损害公共利益的可能性。
根据情节轻重、影响范围和程度、造成损失等将机关运转及管理风险分为重大风险和一般风险两级。
第三条机关运转及管理风险防控目标,是建立风险管理框架,完善风险发现和报告机制,防控机关运转及管理风险,保证工作记录真实完整,最大程度减少机关运转风险引发的隐患和负面影响。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以下统称各科室)。
第五条职责分工。
建立完善机关运转及管理风险防控机制,明确各科室在机关运转及管理风险防控中的职责分工,有效控制机关运转及管理风险。
内控委负责确立财政局内部控制政策,审定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管理制度及内控机制,部署内部控制的重大事项和管理措施,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程序和管理措施。
内控委下设内控办,承担内控委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一)牵头拟订内部控制制度,审核专项风险管理办法与工作流程,审核各科室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与工作流程,组织对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检查、考核和评价,对各科室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内控委报告。
(二)对各科室的内部控制情况实施监督,报告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三)对风险事件进行调查,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
(四)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组织对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制订解决方案。
办公室牵头负责机关运转及管理风险防控的组织实施,其中,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公文处理、督查督办、档案管理、保密、安全保卫、新闻宣传、内部采购与资产管理等方面,局人事科负责履行岗位职责方面的岗位设置、交流、回避、利益冲突等方面,局监督科负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方面,局计算站负责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方面。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6.01.26•【字号】京财会〔2016〕124号•【施行日期】2016.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财会〔2016〕124号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现将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转发你们。
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关于北京市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指导意见》,结合单位特点和业务性质,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内控规范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内控制度不健全的单位须于2016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工作。
二、市财政局作为内控制度实施的牵头部门,拟于年内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三、各区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指导和督促本地区内控规范实施工作,2016年底实现本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全覆盖。
各区财政部门应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和实施情况,及时反馈内控规范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信息。
四、市财政局将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评价体系的研究和内部控制规范评价的试点工作,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施机制,指导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北京市财政局2016年1月26日。
xx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

xx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现代化,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监督,科学管理财政资金,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内部运行体系,切实提高财政部门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能力和水平,参照省财政厅、xx市财政局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精神,结合xx区财政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xx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财政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为履行公共财政职能,优化财政业务流程,实现财政管理目标,通过查找、梳理、评估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系列制度、流程、措施和方法,对财政风险进行有效识别、控制、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应遵循规范操作、简化流程、防控风险、提升效能的原则。
第四条局各科室、单位应按照本规范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内部控制制度操作规程,依照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
第五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业务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风险,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业务工作质量。
第六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应涵盖财政局各科室、单位所有业务和管理活动,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节点、风险点,制定风险识别方法、风险控制等防范措施。
将把风险控制原则和科学管理落实到财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第七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应约束财政局各科室、单位涉及财政业务及工作运行的所有工作人员,根据所在科室、单位职责等内容,体现权力制衡,限制个人自由裁量权,对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并记录留痕。
任何人都不能有超越内部控制制度的权力。
第八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应将控制理念、控制活动、控制措施嵌入信息技术保障系统,通过信息系统自主监控风险点、自动发送预警信息等方式,突出发挥信息化在内部控制目标工作中的作用。
第九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应保证涉及财政业务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确保不同部门和不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运转高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财政局财政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市财政局财政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市财政局财政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14-8-12 18:04:50浏阳市财政局财政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我局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范、安全、高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政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为提高财政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减少和消除财政管理风险,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和规范运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内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浏阳市财政局内部各项业务管理活动。
第四条各科室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监督检查科备案。
第五条监督检查科负责对各科室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收入收缴管理第六条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收入征管。
严禁擅自改变收入性质,严禁虚列、虚报、瞒报、漏报收入。
第七条土地出让收入根据预算安排和收入进度,按月划缴国库。
第八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和基金收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后,次月6日前办好结算和对账工作,次月15日前根据预算安排和收入进度及时上缴入库。
第九条纳入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的事业性收费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后,于每月30日上缴国库预算外资金支出户,并于次月6日前办好结算对账工作。
第十条上解上级的非税收入和代征代扣的税费收入,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局长审定后,按程序上缴。
第十一条政府统筹的调节资金、偿债基金等实行按月结算,按年对账,并根据预算安排和收入进度及时上缴国库和国库预算外资金专户。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账户不列报支出。
第十三条非税收入退付,由执收单位提出退付申请、经非税局确认、报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予以处理:属于尚未划解国库或财政专户的,通过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办理退付;已划转国库或财政专户的,从国库或财政专户按人民银行规定程序退付。
第十四条非税收入减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委市政府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三章预算指标管理制度第十五条预算办人员不得同时保管支票和全套财务印鉴,禁止签发空白支票。
第二十八条银行存款必须做到日清月结。
月度终了3个工作日内要与银行核对清楚。
余额不一致的,必须及时查清原因,属未达账项的,要根据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对账结果必须由经办人员和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银行对账单必须按规定妥善保存。
第五章印鉴管理第二十九条本章所指印鉴包括:局公章、各科室公章、专户公章、局领导业务用私章、经办人印章等。
第三十条印鉴的启用。
凡需启用印鉴,必须按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签字同意或授权,到办公室登记,开具介绍信,到指定部门刻制,印模必须登记备案。
第三十一条印鉴使用权限。
局公章和科室公章用于规定的报表和公务性文件类。
银行预留印鉴用于办理资金的拨付及相关业务。
经办人员印章用于其所办业务。
除经办人员印章外,其余各印章使用必须经请示授权,具体明确如下:1.财政局印鉴,须经局长签字或授权同意;2.局长印鉴,须经局长本人同意或授权;3.专户印鉴,须经分管局领导同意或授权。
4.科室印鉴,须经科室长同意或授权。
第三十二条印鉴的使用范围。
凡以单位名义对外处理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协议和出具的证明、介绍信、文件等均须加盖单位印鉴。
各科室的印鉴,在处理本职工作或授权范围内使用。
对外所有印鉴使用,应建立登记制度,注明用印日期、函件内容、份数、批准人、用印人等内容,以备存查。
印鉴不得用于私人函件,个人需单位出具证明用印时,应报经主管领导同意。
第三十三条印鉴的日常保管。
印鉴的日常保管要严格遵循保密、安全的要求,所有印鉴必须存在放加锁的柜屉内,做到人离屉锁、下班入柜,防止他人伪造或盗用,防止丢失。
第三十四条印鉴的专人保管。
财政局印鉴由办公室管理,科室印鉴由科室管理。
科室应严格执行印鉴分管制度:会计、出纳、科长印鉴均由本人管理,局长印鉴经局长授权由科长管理,严禁局长、科长、会计、出纳印鉴交由一人管理。
严禁将印鉴交给或委托他人使用;特殊情况下,须交由两人以上共同监管使用。
严禁将有关印鉴盖在空白处。
第三十五条印鉴携带外出的保管。
所有印鉴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印鉴外出时,必须两人以上分别携带同行,并不得中途分离。
第三十六条印鉴的临时托管。
印鉴保管人临时外出,为不影响业务办理,所保管的印鉴可交由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人员代为保管和使用,并做好临时托管登记手续。
第三十七条印鉴的移交。
印鉴保管人员短期离岗或调离时应办理报批手续,在科室负责人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并报办公室登记备查。
第三十八条印鉴的更换和销毁。
更换印鉴时必须按启用程序报批、登记,原则上不将全套印鉴带至银行,可先领回相应资料,盖章后送回。
更换下来的印鉴必须及时交回、统一销毁,在销毁时要有销毁记录。
个人印鉴更换后送交本人保管。
第三十九条发现印鉴丢失或被人盗用,应及时报告,申明作废,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第六章对账制度第四十条各科室会计核算人员应及时处理账务,做到日清月结。
每月末,科室负责人应亲自核对账务,督促会计人员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所有月度会计报表均须经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在次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呈报分管局领导。
第四十一条预算内总会计对账(一)总会计国库存款账面余额必须与人民银行国库存款余额保持一致;(二)每月结束后与人民银行国库科核对当月财政部门征收收入数、本年累计支出数、国库存款余额数;(三)每月结束后按政府收支分类的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与国库集中支付局核对预算内外财政支出数;(四)每年10月和次年1月与各预算部门核对本年度累计财政拨款数。
第四十二条专户会计对账每月结束后,国库科科长将各业务科室提供的专户资产负债表与国库科专户会计银行存款余额及银行对账单列表核对,核对无误后,由国库科科长签字确认并存档。
第四十三条预算外资金专户对账(一)每月结束后,预算外资金专户须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二)每月结束后,与非税收入管理局缴存数核对无误(由非税局签章确认);(三)提供部门余额表到业务科室,与部门实际余额数核对无误。
第四十四条往来业务对账局属各单位、各账户之间的资金往来,必须每月核对一次;与各预算单位的往来,必须每半年核对一次。
半年对账要建立回签制度,并对误差及时清理调账。
第四十五条银行日记账要日清月结,按月核对总账和明细账,做到账账、账款、账证相符,银行传递数据如有差错应要求对方尽快更正。
第四十六条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非税收入管理局应在准确核对银行账务的基础上,做好征收、汇缴、结算工作,按收入情况分部门编制好月度上缴、结存等各类报表,然后与相关部门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实、账账、账表相符。
(一)与银行对账总会计负责银行对账。
每月结束后,账面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不一致的,必须及时查清原因,属未达账项的,要根据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分管局领导复核无误后,在对账单回执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上签字确认。
银行对账单统一由收支计划科存档。
(二)与部门对账非税收入管理局应于每月25日(节假日顺延)前与各部门对好账,并做好对账记录。
(三)与相关科室对账非税收入管理局应于每月结束后填制科室对账单,主动与国库科核对各类资金解缴情况,确认无误后,双方在对账单上签章,并交收支计划科存档。
第四十七条第三方对账(一)第三方对账是指财政局在各商业银行开设的存款账户对账,由非当事人(即第三方)在账户专管员与银行对账员对账的基础上实行的再对账。
(二)对账范围:财政局在各商业银行开设的所有存款账户均实行第三方对账。
(三)第三方对账由监督检查科负责牵头,会同国库科具体实施,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必要时可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
(四)每季度第三方对账在当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
账户专管员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浏阳市财政局银行账户余额核对情况表”,所在科室负责人对报送数据真实性进行审核,签字后交到监督检查科。
(五)监督检查科根据各业务科室提供的银行账户余额核对情况表会同国库科派专人上门与各银行柜台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参与对账的监督检查科科长、国库科科长、银行的对账员要在“浏阳市财政局银行存款第三方对账会签表”上签字。
随同当月会计资料一并保存,由监督检查科按年装订成册备查。
(六)对资金流量大,需重点监控的专户,监督检查科将对相关的存款账户的发生额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七章基本支出管理第四十八条基本支出的拨付控制应符合如下要求:(一)按预算进度拨付,与时间进度相一致。
(二)按照规定的支出用途拨付。
(三)用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应从严审核,并根据预算安排指标和收入进度双重控制。
第四十九条在基本支出资金拨付控制中,相关科室职责及流程如下:(一)预算科:负责将批复后的基本支出预算指标及时准确录入公共财政管理系统。
(二)支出业务科室:负责在每月8日前将基本支出用款计划审核完毕并报国库科。
属非税收入安排的,要根据部门支出进度并结合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进行审核。
(三)国库科:负责审核业务科室报送的部门用款计划,并下达用款额度。
同时对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部门根据用款计划办理拨款业务。
(四)国库集中支付局:负责审核部门支付申请,办理部门直接支付业务。
第五十条相关科室应认真识别本科室办理基本支出拨付审核业务时的风险点,并通过合理的岗位设置实施严格的风险控制。
(一)支出业务科室风险控制点:是否有指标、累计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