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业务流程一览表(图一)
稽查业务流程(检查环节)[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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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稽查业务流程(检查环节)检查环节业务流程1 接受任务1.1 设置《税务稽查案件检查台帐》1.2 根据选案部门下达的《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及其附件《税务稽查项目书》登记《税务稽查案件检查台帐》2 分配任务2.1 成立检查组2.2 确定主查人员2.3检查部门负责人向各检查组分配检查任务2.4各检查组主查人员在《税务稽查案件检查台帐》上签收,领取检查任务3查前准备3.1 实施检查前,查阅被查对象纳税档案,了解被查对象的生产经营情况、所属行业特点、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3.2 熟悉相关税收政策3.3 与主管税务机关座谈了解被查对象基本情况3.4 现场实地勘查(视具体情况)3.4 分析案情,统一思想,理清思路3.5制定检查预案,确定检查方法和措施4 实施检查4.1 向被查对象送达《税务检查告知书》,(填制《税务文书送达回证》),告知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除外)4.2 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一)》(填制《税务文书送达回证》)及《税务检查证》(国、地税联合检查的,各自办理),实施税务检查(两名以上税务人员)4.3 向被查对象出具《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填制《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依法调取被查对象检查时段相关涉税资料(帐表证等),并填写《调取帐簿资料清单》,双方签名盖章确认4.4 实施检查,提取税收违法证据资料,制作《提取证据专用收据》,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并固定证据4.5 就涉税事宜询问被查对象有关人员,向被询问人送达《询问通知书》(填制《税务文书送达回证》),做好《询问笔录》,依法固定证据4.6 听取被查对象口头陈述或者提供证言,做好《陈述申辩笔录》,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并固定证据4.7 向有关部门调查提取与被查对象涉税有关的证据资料、证明材料时,出具《税务检查通知书(二)》(填制《税务文书送达回证》),履行相关手续,提取并固定提取的证据资料、证明材料等。
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1版)实施检查

接到案源
《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 (已立案)
立案检查
《税务稽查调查核实(包 括协查)任务通知书》
(未立案)
调查核实
检通(一) 检通(二)
协查报告
稽查报告
协查报告 《税务稽查调查核实 (包括协查)报告》
协查股 审理股 协查部门 案源部门
注: 1.调查核实类案件,若发现税收违法嫌疑,提出拟确认为案源建议,并将 相关材料移交案源部门。 2.组卷及归档工作:立案检查过审理--由审理部门立卷归档;
二、检查电子信息系统
(一)查前准备--了解+准备(存储、设备、杀毒、拒不同意《检查纳税人电子 信息系统审批表》经稽查局局长审批)
(二)检查人员--2名以上or专业技术人员(检查人员主导,签保密协议,离场 时在检查人员主持下删除数据不得擅自保存)
(三)检查--打开被查对象电子信息系统或拷贝其数据进行分析与调查取证 a.当事人不会or技术人员不在场,检查人员可以直接操作进行数据删除、拷
2020
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1版) --实施检查
目录
CONTENTS
PART 01 规范 PART 02 流程介绍 PART 03 实施检查
01
什么是规范
什么是规范
规范:约定检查俗准成备或明文规定的标准
主要解决以下三个问题:
01
谁来做?
02
做什么?
03
怎么做?
4
02
流程介绍
流程介绍
6
流程介绍
即:检查人员来实施检查。
10
如何实施检查
02
做什么?
做程序、拿证据
依法调查、收集、固定案件证据是检查实施 过程的核心内容。
11
稽查操作流程

稽查操作流程一、案源登记1.选案人员进入金三系统平台,点击“稽查------案源登记”模块,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按回车键,录入必录项点击保存;点击项目书录入必录项点击保存。
点击提交,选择办理人员(本科室负责人),选好后点击确定。
注意事项1.拟处理意见选择并案处理时,会将本案源与其他案源合并。
2.拟处理意见选择报请上级督办时,走报请督办业务流程3.拟处理意见选择督办下级处理时,4.拟处理意见选择报请上级查办时,走报请查办业务流程5.拟处理意见选择交办处理时,走交办处理业务流程6.拟处理意见选择转办处理时,走转办处理业务流程7.拟处理意见选择注销时,对本案源进行注销。
二、案源登记审批2.部门负责人打开系统,在待办任务中点击打开该任务,选择审批意见后点击推送,选择办理人员(稽查局局长),点击确定。
3.稽查局长打开系统,在待办任务中点击打开该任务,选择审批意见后点击推送,选择办理人员(局分管领导),点击确定。
4.局分管领导打开系统,在待办任务中点击打开该任务,选择审批意见后点击推送。
三、稽查立案5.选案人员在待办任务中点击打开该任务,录入必录项,点击保存,系统提示成功后,点击推送,选择办理人员(部门负责人),选好后点击确定。
注意事项:先录入“涉嫌税收违反性质”,才能录入“涉嫌税收违反行为”。
四、稽查立案审批6.部门负责人打开系统,在待办任务中点击打开该任务,选择审批意见后点击推送,选择办理人员(稽查局局长),点击确定。
7.稽查局长打开系统,在待办任务中点击打开该任务,选择审批意见后点击推送。
五、稽查立案移交8.选案人员在待办任务中点击打开该任务,录入必录项后点击保存,系统提示成功后点击推送,选择办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点击确定。
六、稽查检查任务分配9.部门负责人在待办任务中点击打开该任务,选择待分配案件,选择检查人员(两人以上),点击保存,系统提示成功后点击推送。
七、稽查案件检查和检查审批10.检查人员在待办任务中点击打开该任务,点击业务列表中“检查实施方案”,录入必录项,点击保存。
税务稽查条例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规范税务稽查工作,保障税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税收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稽查对象与范围1.稽查对象:凡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2.稽查范围: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缴纳的各项税款、费用和基金。
三、稽查程序1.稽查计划(1)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上级税务机关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稽查计划。
(2)稽查计划应明确稽查对象、范围、时间、方式、人员等。
2.稽查通知(1)稽查人员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被稽查单位发出稽查通知书。
(2)稽查通知书应载明稽查时间、地点、内容、要求等。
3.现场稽查(1)稽查人员应按照稽查通知书的要求,按时到达被稽查单位。
(2)稽查人员应向被稽查单位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3)稽查人员应按照稽查通知书的要求,对被稽查单位进行现场稽查。
4.调查取证(1)稽查人员应依法收集、整理与税收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
(2)稽查人员应采取合法手段,不得侵犯被稽查单位的合法权益。
5.稽查结论(1)稽查人员应根据调查取证情况,依法作出稽查结论。
(2)稽查结论应明确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处理意见等。
6.稽查报告(1)稽查人员应按照规定格式,撰写稽查报告。
(2)稽查报告应包括被稽查单位的基本情况、稽查过程、稽查结论等内容。
7.稽查结果处理(1)稽查人员应将稽查结果及时上报上级税务机关。
(2)上级税务机关应根据稽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四、稽查人员职责1.稽查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熟悉税收法律法规。
2.稽查人员应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
3.稽查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4.稽查人员应接受上级税务机关的监督和指导。
五、附则本操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未尽事宜,由税务机关负责解释。
第2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稽查工作,保障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维护国家税收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六章 税务检查概述

三、税务检查工作的业务流程
(四)执行环节 1.接受税务审理环节转来的《税务处理决定书》; 2.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 3.要求被检查对象按期缴纳税款和滞纳金; 4.对不履行纳税义务又不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的被查对 象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性措施; 5.执行完毕后,制作《执行报告》,经批准后,报送有关部 门。
税务检查通知书 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 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 询问通知书 税务稽查结论书 税务处理决定书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冻结存款通知书 。。。。。。。
第三节 税务检查的权限和相关要求
税务检查的权限 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税务检查的权限
(一)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凭证、帐簿、报表及相 关资料 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 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 税款的帐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 税务检查的主要检查内容是对被查对象的会计资料 的检查。
三、税务检查工作的业务流程
(三)审理环节 (P123)
1.受理实施环节的《税务稽查报告》; 2.审理实施环节的《税务稽查报告》; 3.对不合规定的稽查报告提出补充意见,返回税务检查实施环节,限时 补充稽查; 4.采取适当的方式处理应审理的案件; 5.制作《审理报告》、《税务处理决定书》,连同《稽查报告》呈报局 长审批; 6.将批准的《税务处理决定书》转交给执行环节执行,制定其他有关资 料的法律文件,登陆数据资料库; 7.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经局长批准填制《税务案件移送书》 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8.各种审查资料由审理环节统一整理立卷归档。
二、税收检查和会计检查的区别
会计检查=查账=审计,主要指会计事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检查主体不同 1.税务检查主体是行政机关; 2.会计检查主体主要是社会中介机构 检查的依据不同 前者指税法、会计法、财务管理法及其经济法规;后者 会计法和财务管理制度 检查的内容不同 1.税务检查:财务会计资料、库存商品、未使用的原始凭 证、工商营业执照、统计资料等 2.会计检查:会计核算资料、资产等 检查的目的和结果不同 1.税务检查:保证纳税人依法纳税 2.会计检查:清产核资
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

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1.07.12•【文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施行日期】2021.08.1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已经2021年6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度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1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2021年7月12日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保障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贯彻实施,规范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稽查局办理税务稽查案件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办理税务稽查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效率的原则。
第四条税务稽查由稽查局依法实施。
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
稽查局具体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五条稽查局办理税务稽查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
第六条稽查局应当在税务局向社会公告的范围内实施税务稽查。
上级税务机关可以根据案件办理的需要指定管辖。
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章对税务稽查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税务稽查管辖有争议的,由争议各方本着有利于案件办理的原则逐级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报请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决定。
第八条税务稽查人员具有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涉税业务规范流程图

涉税业务规范流程图办理流程描述:纳税人申请→办税服务厅受理审核(1个工作日)→转管理分局核实(信息核查岗3个工作日)→分局反馈核实信息→转服务厅审批发证(1个工作日)→查无此户的→转服务厅不予办证。
办理流程描述:办税服务厅(含农村办税服务厅)受理申请(日常事务处置岗)→实地核实并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分局加盖公章、核实人员签字(信息核查岗)→办税服务厅审批办理。
变更登记流程图:停业、复业税务登记办理流程描述:办税服务厅(含农村办税服务厅)申请(日常事务处置岗)→实地核实并填写《停复业登记表》、核实人员签字(信息核查岗)→分局评定审批岗批准→日常事务处置岗停业复业流程图:注销登记办理流程描述:(1)小规模、个体纳税人注销办税服务厅(含农村办税服务厅)受理申请(日常事务处置岗)→实地核实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表》、核实人员签字(信息核查岗)→分局评定审批岗批准,分局加盖公章→办税服务厅审批办理。
注销登记流程图:(2)一般纳税人注销办税服务厅(含农村办税服务厅)受理申请(日常事务处置岗)→实地核实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表》、核实人员签字(信息核查岗)→分局评定审批岗批准,加盖公章、→税政科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分局注销(日常事务处置岗)一般纳税人注销流程图: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办理流程描述:办税服务厅(含农村办税服务厅)申请(日常事务处置岗)→实地核实,核实人员签字(信息核查岗)→分局评定审批岗批准→日常事务处置岗。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流程图:非正常户处理办理流程描述:办税服务厅(含农村办税服务厅)申请(日常事务处置岗)→实地核实,核实人员签字(信息核查岗)→分局评定审批岗批准→日常事务处置岗。
非正常户处理流程图:普通发票管理办理流程描述:纳税人申请→办税服务厅受理审核→批准核定。
办理流程描述:纳税人申请→办税服务厅受理审核→批准核定。
个体户定额核定办理流程描述:个体工商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办税服务厅受理→由税收管理员下户采集《个体定额信息采集表》中的相关信息,经核实后录入《个体定额管理》模块中→定额公示→上级核准→下达定额→公布定额。
税务合规检查流程

税务合规检查流程税务合规检查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税收申报、纳税义务履行、税务信息共享等情况进行审核和确认的过程。
这一过程旨在保证纳税人按照法律规定正确申报纳税,维护税务秩序,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介绍税务合规检查的基本流程。
一、准备阶段在进行税务合规检查之前,纳税人需要做一些准备工作,包括收集、整理相关税务资料,确保其完整、准确。
首先,纳税人需要收集企业的基本信息,如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其次,需要准备涉税发票、账册等相关财务资料,确保其清晰、完整;同时,还需准备相关经营合同、协议等。
二、通知与受理税务机关会事先通知纳税人进行税务合规检查,通常会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告知,以便纳税人做好准备。
通知中会包含检查的时间、地点、办理手续等信息。
纳税人收到通知后,需要及时回复确认。
三、现场检查税务合规检查通常需要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进行现场检查。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税务机关会根据纳税人所属行业以及涉及的税种进行不同的检查内容。
纳税人需要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税务登记证明、财务报表、税收凭证等文件,以供税务机关核实。
同时,税务机关还可能对纳税人的账务记录、发票等进行核对。
四、问题发现与修正在税务合规检查的过程中,税务机关可能会发现纳税人存在未申报、漏税、多缴等情况。
纳税人应当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对问题的调查,并及时进行整改。
针对问题发现,纳税人可以提供进一步的解释和有关证明材料,以助于问题的解决和修正。
五、检查结果与处理税务合规检查结束后,税务机关会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处理。
如果纳税人的税务申报和信息记录准确无误,符合法律规定的,税务机关将出具税务合规检查证明并予以备案。
如果发现问题,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罚,并要求纳税人进行改正。
六、诉讼程序如果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在税收合规检查中的处理意见存在异议,可以按照法律程序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在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纳税人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证据,并尽量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