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中共杭州市委•【公布日期】2011.05.09•【字号】•【施行日期】2011.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和《杭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切实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学习型、创新型、生态型城市建设,切实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扩大培养规模,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以培养为重点、以评价为基础、以企业为主体,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动员行业、企业、学校及其他社会力量积极投入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加快建立具有杭州特色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使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不断适应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工作目标(二)实施高技能人才“815 ”培训倍增工程,至2015年我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6万人,力争达到40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4%以上;至 2020年我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3万人,力争达到57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三、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推动力度(三)明确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职责。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政府主导、行业组织、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综合管理,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经委、市建委、市旅委、市农办、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贸易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参与。
杭州市人事局转发市人事局关于杭州市新世纪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事局转发市人事局关于杭州市新世纪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事局•【公布日期】2001.02.19•【字号】杭政办[2001]3号•【施行日期】2001.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人事局转发市人事局关于杭州市新世纪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1]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人事局《关于杭州市新世纪人才工程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是市委、市政府从杭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快人才培养和人才资源开发,加速科技进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确保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所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
各级政府要把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加大对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力度。
各级人事、教育、科技、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要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解决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中的实际问题。
各地还要积极开展以“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的人才意识,为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二00一年二月十九日关于杭州市新世纪人才工程的实施意见根据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及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全市技术创新大会精神,为实施“一号工程”,建设“天堂硅谷”,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特提出实施杭州市新世纪人才工程的意见。
一、“九五”人才工作回顾和“十五”基本思路“九五”期间,我市人才工作以实施“跨世纪科技人才工程”为龙头,不断推进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在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配置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其主要表现是:1、人才总量增长较快。
到1999年底,全市人才总量已达44.28 万人,专业技术人员已达34.15万人,与“八五”期末相比,分别增长24.5%和46.9%;与“九五”计划确定的目标相比,分别超过9.9% 和15.4%。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对人才培养的影响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对人才培养的影响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是许多城市发展的关键环节之一。
针对这一需求,杭州市启动了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旨在吸引更多的顶尖人才加入杭州的发展队伍。
该计划的实施对人才培养和知识创新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文将探讨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对人才培养的影响,并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
一、人才培养机制的改善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实施,着力提高了人才培养机制的效率和质量。
首先,计划实行了一对一的专业指导,让高层次人才能够得到个性化的培养和指导。
其次,计划鼓励高层次人才参与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提高了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
这样的机制改革为杭州市的人才培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人才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持。
二、学术研究水平的提升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实施对学术研究水平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高层次人才的加入,不仅带来了丰富的学术资源和研究经验,还推动了学术创新的发展。
他们积极投入研究工作,带领团队攻克了一系列科研难题,推动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这种积极的研究氛围对于年轻人才的培养起到了激励作用,激发了其对科学研究的热情,提升了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三、创新创业意识的培养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不仅注重人才的学术成就,也注重人才的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
通过创新创业团队的组织和培养,计划让高层次人才有机会接触创新创业的实践,锻炼创新和创业的能力。
这对于年轻人才来说是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帮助他们了解创业生态、掌握创业技巧,从而培养了他们的创新创业意识。
这种跨界合作和经验分享不仅推动了杭州市的创新创业环境,也促进了人才培养与交流。
四、人才流动机制的优化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实施,促使人才流动机制得到优化。
计划鼓励高层次人才在研究和创新领域积累经验后,回到自己的学校或企业发展,带动团队和院校的整体实力提升。
这种人才流动的激励机制,为人才提供了更多发展的空间和机会,增强了他们的发展动力。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1.10•【字号】杭政[2001]1号•【施行日期】2001.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杭政[2001]1号)为进一步吸引和鼓励广大科技人员在杭创业,加快我市技术创新步伐,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进以“两港三区”为重点的“一号工程”的实施,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本意见所称高新技术企业,专指新办的从事开发、生产由国家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编制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所列产品和改造传统产业技术的企业。
所称科技人员,专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全日制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拥有发明专利者或无高等学历但具有特殊技能者;在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访问1年以上或现仍在国外居留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学有专长的各类人员。
二、鼓励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教师等以多种形式在杭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鼓励科技人员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兼并、合资、合作等形式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支持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高校教师兼职在杭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兼职兼薪。
允许在校研究生和经院校同意的在校大学生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并保留其一定时期的学籍。
市属企事业单位在科技人员离岗在职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期间,应继续为他们协议缴纳养老、失业和医疗三项社会保险费,同时允许他们两年内回原单位竞争上岗,仍享有与本单位连续工作人员同等的福利待遇。
三、凡属本意见第一条的科技人员,经本人申请,由有关部门审核后,优先办理调杭手续。
其中,具有硕士学位或拥有发明专利者,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其调迁;具有博士学位或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其直系亲属可随其调迁。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12.05•【字号】浙人社发[2011]358号•【施行日期】2011.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浙人社发〔2011〕358号)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的若干意见》,吸引和支持更多的海内外浙商回浙创业创新,现就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着力培养创新型浙商企业家。
着眼于提高浙商企业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每年组织一批符合我省企业转型升级要求的中青年浙商企业家,到国外知名高校和相关企业接受思维创新、管理创新等培训,进一步提升他们的战略眼光、市场开拓和持续创新能力。
以行业龙头浙商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为重点,组织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国内知名高校或相关企业参加学习。
推进浙商企业家在线学习,加强企业网络学院建设,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效率。
加快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认定一批全省企业管理创新示范咨询培训机构,引进一批国内外品牌咨询培训机构。
开展浙江异地商会负责人的轮训工作。
开展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培训与认证工作。
二、壮大浙商企业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充分发挥各级各类重大人才工程、重大平台的作用,加快引进培养一批适应我省转型升级需要的浙商企业人才。
支持浙商在青山湖科技城、未来科技城及国家、省级人才基地创办高新企业、研发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
每年组织一批浙商企业赴美加、欧洲、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招才引智。
浙商企业引进的海外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海鸥人才计划”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省政府科学技术人才补贴。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杭政〔2008〕7号发布时间:2009.09.20浏览次数:562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引领“和谐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打造大学生创业天堂,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工商注册优惠政策(一)开通工商注册绿色通道。
在市工商局和各城区工商分局注册大厅设立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专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各工商所办事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事项。
(二)实行工商注册免收费。
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企业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低为3万元;鼓励大学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以股权出质融资。
(四)放宽经营场所限制。
允许大学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
3.高新技术企业。
经认定的大学生创办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
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新办之日起1至3年内,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创办的科技创新企业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予以减免。
4.技术贸易企业。
杭州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范本模板】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做好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在我市用人单位(不含省、部属在杭单位)工作,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详见附件3,下同)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二、申请材料要求(一)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表格通过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
(二)相关附件材料:1.身份证件。
2。
《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不缴纳社保的财政补助单位可以不提供)。
3.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最高学历证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5.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6。
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7。
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8.E类人才中拟按博士条件认定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取得国内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如何认证详见学位网).(2)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3)取得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9.D类或E类人才中拟按高级职称条件认定的人员,如其职称是在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须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新确认。
所需材料和确认流程详见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常见问题栏目。
按高级技师条件认定E类人才的人员,如其职业资格证书是在外省取得的,须按我省有关规定对证书进行复核认定。
10.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三、办理部门(一)受理部门。
高科技产业园区人才引进政策研究--以上海张江、武汉东湖、杭州滨

INDUSTRIAL INNOVATION 产业创新研究一、研究背景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带动人才的大量缺失,而在当前的知识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背景下,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承担着深化产业改革和科技改革排头兵的重要使命,各高新技术园区纷纷出台自己相应的人才引进政策,作为高新产业和高层次人才的集聚地,武汉东湖、杭州滨江、深圳南山及上海张江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才引进和保障逐步趋向于完善,以人才的“高、精、尖、缺”为核心,重点解决当前产业技术发展的难题[1]。
二、四地人才引进政策特点分析通过分析武汉东湖、杭州滨江、深圳南山、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人才引进政策后发现,四地的人才发展战略从人才的引进、培养、开发、保障等方面开展,并配套相关措施,具体表现为以下特点:(一)引才领域集中于高新技术产业武汉东湖以“3551光谷人才计划”为核心,聚焦光电子信息、生物、智能制造、新能源与环保节能、现代服务业、集成电路和半导体显示、数字经济等领域,打造宜居舒适的国际人才高地;杭州市作为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前沿,其人才引进重点主要围绕智慧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开展,同时加强对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的引进;深圳南山发力打造人才基地建设,在“领航2020人才发展计划”中将重点扶持和发展一批集人才资源开发、高新技术孵化、科技金融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于一体的人才产业基地;上海市在人才高地基础上紧抓“关键少数”,在原来的人才“20条”的基础上推行人才“30条”,重点面向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人工智能以及大数据等领域招揽人才。
(二)采取强有力的资金扶持政策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对比四地的人才奖励政策,最大的核心点在于提供大量的资金用于加强对于人才的吸引,同时根据不同的人才特点,提供相应的项目启动资金。
武汉市通过“3551光谷人才计划”针对3551高层次创业人才采取无偿资助和股权投资相结合的资助方式;上海市自2005年起就已经开始实施“浦江人才计划”,目前已经资助总额近5.3亿元;杭州市根据《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人才团队项目经评审认定后给予60-200万元资助,对顶尖人才和团队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获得1亿元项目资助;深圳市深化和拓展“孔雀计划”,市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10亿元,用于培育和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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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高层次人才㊁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操作细则中共杭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目㊀㊀录一、人才和团队引进培养(1)(一)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1)(二)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养计划(5)(三)钱江特聘专家计划(9)(四) 115 引进国外智力计划(11)(五)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14)(六)浙江省杭州科技创新发展院(15)(七)引才荐才激励制度(16)(八)人才最高荣誉制度(19)(九)市政府特殊津贴(23)(十) 131 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27)(十一)高技能人才培训补助计划(31)(十二)高技能人才培养政府资助(32)(十三)院校学生职业资格证书资助(33)(十四)首席技师资助(35)(十五)高技能人才素质提升培训(37)(十六)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38)(十八)院士工作站建设(40)(十九)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42)(二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43)二㊁人才创新创业扶持(48)(二十一)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资助(48)(二十二)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51)(二十三)申请专利资助(53)(二十四)政策性担保(55)(二十五)中小企业转贷资金(56)(二十六)科技型企业融资周转金(58)(二十七)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助(60)(二十八)技术成果入股个税暂免(62)(二十九)税收优惠(63)(三十)大学生创业企业担保贷款(65)(三十一)大学生创业企业融资 风险池 (66)(三十二)大学生创业资助(68)(三十三)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无偿资助(70)(三十四)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73)(三十五)大学生创业企业扶优资助(75)(三十六)大学生网上创业资助(76)三㊁人才生活服务保障(77)(三十八)引进人才落户(79)(三十九)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83)(四十)高层次人才租赁住房及租赁补贴(89)(四十一)人才子女入学(96)(四十二)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99)(四十三)人才参加社会保险(101)(四十四)人才社会保险转接(101)(四十五)高层次人才购车上牌补贴(103)注:具体办理要求,以申报时有关部门通知公告为准㊂‘杭州市高层次人才㊁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操作细则为进一步增强人才政策的的通俗性㊁实用性和操作性,便于人才了解㊁申请相关政策待遇,现将‘杭州市高层次人才㊁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涉及政策点进行分解,制定如下操作细则:一、人才和团队引进培养(一)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1㊁政策内容对我市重点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㊁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㊁省级领军人才(C类)㊁市级领军人才(D类)㊁高级人才(E类)进行认定㊂2㊁申报对象和条件在我市用人单位(不含省㊁部属在杭单位)工作,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㊁B㊁C㊁D㊁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㊂3㊁办理流程zjhz.hrss.gov.cn)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系统进行㊂(1)申请对象本人或用人单位通过申报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用原件扫描或拍摄电子照片制作成PDF格式文档,制作方法可参阅系统帮助栏目)㊂(2)相关材料在用人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单位人事部门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报送材料,打印‘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附件材料原件一起送相应受理部门㊂(3)受理部门负责核对相关信息㊂材料不完整或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受理㊂材料完整且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并退还原件;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报送审核部门,并将‘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归档保存;待批准部门核准后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打印‘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结果“㊂(4)审核部门对照‘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进行条件审核工作㊂对未通过审核的材料,系统将向认定申请人反馈;对通过审核的材料,由申报管理系统报送批准部门㊂(5)批准部门核准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将相关数据信息保存到高层次人才分类数据库,通过申报管理系统将认定结果反馈给认定申请人,同时向社会提供查询㊂4㊁所需材料填写并打印)㊂(2)身份证件㊂(3)‘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不缴纳社保的财政补助单位可以不提供)㊂(4)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㊂(5)最高学历证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㊂(6)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㊂(7)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㊂(8)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㊂(9)E类人才中拟按博士条件认定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取得国内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如何认证详见学位网)㊂②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㊂③取得港㊁澳㊁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㊂(10)D类或E类人才中拟按高级职称条件认定的人员,如其职称是在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须经浙江省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常见问题栏目㊂按高级技师条件认定E类人才的人员,如其职业资格证书是在外省取得的,须按我省有关规定对证书进行复核认定㊂(11)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㊁获奖证书㊁研究课题结题材料㊁学术论文等㊂5㊁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常年即时受理㊂对分类标准中属于 相当于上述层次 的人才认定工作,由市委人才办㊁市人力社保局牵头每半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审核意见㊂其他分类标准的认定工作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㊂6㊁责任部门(1)受理部门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常年开展㊂市属单位的材料,用途为申请购房补贴㊁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的,受理部门为九大行业主管部门,即市发改委㊁市金融办㊁市经信委㊁市农办㊁市旅委㊁市建委㊁市委宣传部㊁市教育局㊁市国资委;其他用途的,按隶属关系分别由相应的部㊁委㊁办㊁局负责受理㊂区㊁县(市)属用人单位(含非公单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㊁县(市)相应部门负责受理㊂(2)审核部门‘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涉及的荣誉或奖励项目,有相当于上述层次 的人才认定工作,由市委人才办㊁市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审核㊂(3)批准部门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核准A㊁B㊁C㊁D类人才和市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区㊁县(市)委人才办会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核准所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㊂杭州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和市场处,电话:85066393㊂(二)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养计划1㊁政策内容实施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引进培育计划,人才团队项目经评审认定给予60-2000万元资助㊂对顶尖人才和团队的重大项目实行 一事一议 ,最高可获得1亿元项目资助㊂对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在首个资助期内,按照不低于省级财政投入额度进行配套资助㊂上述资助经费市财政和企业所在地区㊁县(市)财政各承担50%㊂2㊁申报对象和条件(1)申报对象团队设领军型创新团队和领军型创业团队两类㊂领军型创新团队是指以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创新业绩显著或有较大的创新潜力,依托高校㊁科研院所或企业研发平台和项目,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人才团队㊂领军型创业团队是指带技术㊁项目㊁资金落户杭州创业,技术和产品有较好的市场前景,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团队㊂(2)申报条件领军型创新团队条件:①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3名以上核心成员㊂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㊂优先支持由中国科学院㊁中国工程院院士㊁诺贝尔等国际大奖获得者㊁发达国家院士㊁国省 千人计划 等高端人才领衔的团队㊂②申报的领军型创新团队,需与企业签订意向性工作合同,承诺入选后三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约并到岗,已签订合同的,首次合同时间应在一年以内㊂③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引进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㊁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的职务,或是在知名企业㊁机构中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并且此前应在项目㊁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3年以上稳定的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㊂④团队负责人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近5年活跃在该领域创新活动前沿,在国际同行中享有声誉和学术地位㊂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在技术㊁应用㊁工程化等各环节具有关联性,具备企业达到具体创新目标的完整技术链㊂团队项目目标处于重大技术领域和行业水平的前沿,研究成果处于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㊂⑤团队所在企业经营运行状况良好,近3年应连续盈利;技术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高于3%或所在行业平均水平,研发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处于先进地位㊂企业已为团队从事的项目配备充足的科研资金,提供先进研发设备,落实推动产业化项目所需的各类要素㊂领军型创业团队条件:①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㊂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优先支持由中国科学院㊁中国工程院院士㊁诺贝尔等国际大奖获得者㊁发达国家院士㊁国㊁省 千人计划 等高端人才领衔的团队㊂②创业团队是近3年内落户杭州创业,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此前一般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㊁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的职务,或是在跨国公司㊁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位3年以上,并且此前应在项目㊁产品等方面至少有3年以上稳定的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㊂③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在技术㊁应用㊁工程化等各环节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具备企业达到具体创新目标的完整创新链㊂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和技术创新需求㊂技术和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能引领我市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㊂④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应是近年内从海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㊂团队成员应潜心创业,将主要精力放在创办企业上,禁止团队成员多处兼职㊁项目多头申报㊂⑤企业已在杭州市工商注册登记和办理社会保险,成立时间71年以上㊁3年以下,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团队核心成员持股总额不低于50%且货币出资不少于50%,团队核心成员之一应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㊂⑥企业运行正常㊁成长性好,目标产品具有市场前景㊂企业具有从事产业化项目所需资金,且后续资金有保障㊂3㊁办理流程(1)申报与受理㊂申请单位在线申报,所在区㊁县(市)科技部门初审㊂通过审核的申报团队下载申报书,经单位签章,按要求签章推荐,提交纸质材料㊂(2)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㊂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团队及所在企业情况进行审查,核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㊂按照专业技术领域,挑选国内外同行专家对申报团队的技术水平㊁工作基础㊁发展方向㊁项目目标进行评审,并视情组织综合评审㊂(3)公示发文㊂综合专家评审和现场评审意见形成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㊂4㊁所需材料(1)杭州市引进培育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㊂(2)项目实施方案㊂(3)相关附件(团队负责人㊁核心成员证明材料,团队近3年稳定的合作情况证明材料,用人单位证明材料等)㊂5㊁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一年一次,按申报公告通知要求办理㊂6㊁责任部门8杭州市科委政策法规处,电话:87060929㊂(三)钱江特聘专家计划1㊁政策内容特聘专家由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的工作津贴,要求设岗单位给予专家的报酬及直接支付生活补助按不低于1ʒ1的比例予以配套㊂各区㊁县(市)和国家级开发区的企事业单位的特聘专家工作津贴,由市本级财政承担50%,各区㊁县(市)和国家级开发区财政承担50%㊂2㊁申报对象和条件(1)特聘专家的设岗范围:①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在学术㊁技术上达到省内领先,或有可能达到国际㊁国内先进水平的重点建设学科或重点科技项目;②科研实力雄厚,处于省内外学科发展前沿,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新兴学科或能填补本市空白的学科㊁项目㊂(2)特聘专家的岗位职责:①主持重大科研(科技)项目研究或科技成果转化;②传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或关键技术;③领导本学科人才梯队建设;④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省内领先或国际㊁国内先进水平㊂(3)特聘专家的基本条件:①在科技创新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9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③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㊁技术创新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④具有带领本学科㊁行业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省内领先或国际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⑤具有团结㊁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㊁管理和领导能力;⑥特聘专家的工作单位非杭州市单位㊂3㊁办理流程(1)各区㊁县(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推荐工作,由各区㊁县(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市属单位的推荐工作由市属主管部门负责㊂(2)申报单位确定特聘岗位㊁选定特聘专家人选后,填写‘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申请表“,完成网上申报流程㊂附件证明材料请根据网上申报要求,扫描后上传,不需要再提供复印件,但须将相关附件材料原件送市属各部门和各区㊁县(市)人力社保局校验㊂(3)市属各主管部门需征求同行专家意见,各区㊁县(市)人力社保局需征求同级科技㊁财政部门和同行专家意见㊂审核推荐材料并同意后,退还附件原件,报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并完成网上审核推荐流程㊂(4)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后确定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人选㊂4㊁所需材料01(1)‘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申请表“和‘推荐人选汇总表“㊂(2)拟聘专家的身份证件,学历㊁学位证书(国外的学历㊁学位证书还需要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㊂(3)重要学术技术任(兼)职,指在重要学术技术组织(团体)或重要学术技术刊物等的任(兼)职文件或聘书㊂(4)主要荣誉称号,重要科技成果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㊂(5)科研(基金)项目证明(拟聘专家的取得科研项目和基金的政府批文及通过验收或鉴定项目㊁课题鉴定意见),代表性著作㊁论文证明㊂(6)其他证明性材料: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构构代码证;申请单位高新技术企业批准文件或证书;申请单位专门研发机构的批准文件;申请单位近两年产值㊁销售收入㊁利润㊁地税等材料㊂5㊁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根据每次选拔工作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材料㊂各区㊁县(市)人力社保局和主管部门根据选拔工作通知推荐上报材料㊂市人力社保局根据选拔方案组织专家评审㊂6㊁责任部门杭州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85252643㊂查询网站:杭州市人力社保局高层次人才与专家管理系统(网址:http://review train gov cn)(四) 115 引进国外智力计划111㊁政策内容深化实施杭州市 115 引进国外智力计划,对我市引进的高端外国专家实行年薪资助,按照30-50万元㊁50-80万元㊁80万元以上3个区间,分别按年薪的40%㊁50%㊁60%的标准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对引进的国外智力项目实行项目资助,重点项目和普通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和10万元资助㊂对列入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和 千人计划 配套引智工程资助的外国专家,实行1ʒ1资助㊂市属单位资助资金由市本级财政承担,区㊁县(市)属单位资助资金由市和区㊁县(市)财政按1ʒ1的比例承担㊂2㊁申报对象和条件申报对象:在杭州市本级及所属区(含国家级开发区,下同)㊁县(市)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根据杭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高端外国专家和国外智力项目,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引进国外智力计划资助,享受相关资金和政策扶持㊂申报条件: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外国专家,须在该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或担任某项工程㊁技术㊁项目和学科的负责人(带头人),且原则上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㊁1个年度内在杭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从事研发㊁设计类等可不在杭完成工作任务的专家除外),年薪在30万元(人民币,下同)及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外高校㊁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外知名企业或机构担任中㊁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人才;21高层次外国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其他急需或紧缺的高层次外国专家㊂3㊁办理流程(1)申报审核㊂由企事业单位按要求提出申报,经区㊁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或市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汇总后报市外专局㊂(2)评审立项㊂市外专局对全市申报项目审核后,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立项建议㊂(3)执行审核㊂项目执行完毕后,项目单位按要求提交执行总结,经区㊁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或市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外专局㊂市外专局会同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执行总结绩效审核㊂(4)财政拨付㊂市财政局和市人力社保局联合下文,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拨付资助款㊂4㊁所需材料申报表(网络填写申报),专家信息及履历(网上填报),其他与专家或项目有关的材料㊂5㊁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市外国专家局于每年第四季度下发关于申报引进高端外国专家和国外智力项目计划的通知,企业根据文件要求进行申报㊂申报材料由区㊁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市外专局终审,初审和终审时限各为15个工作日㊂6㊁责任部门31杭州市外国专家局,电话:85252669㊂查询网站:杭州市引进国外智力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 haiep cn)(五)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1㊁政策内容我市事业单位引进A㊁B㊁C类人才时,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㊁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㊂2㊁申报对象和条件经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认定的A㊁B㊁C类人才㊂3㊁办理流程所在事业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㊂4㊁所需材料符合人才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拟聘至相应等级岗位的证明材料,其中专业技术一级㊁二级岗位按国家㊁省有关规定执行㊂5㊁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工作日均可申报,对符合条件者,即时办理;对申请材料不齐的,待补全后即时办理㊂6㊁责任部门杭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电话:85251537㊂杭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电话:85252648㊂41(六)浙江省杭州科技创新发展院1㊁政策内容建立浙江省杭州科技创新发展院,凡具有事业身份的高层次人才来杭创新创业,可按现行政策在发展院继续保留其事业身份,畅通其在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渠道㊂2㊁申报对象和条件(1)使用发展院编制的人才,须为现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0周岁及以下,且经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认定的A㊁B㊁C㊁D㊁E类人才;业绩突出的紧缺特需人才,经发展院联席会议批准,在资格条件上可适当放宽㊂(2)用编人员应在我市创新创业,并与我市用人单位(不含省㊁部属在杭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㊂3㊁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㊂发展院的入院人选一般由用人企业和本人向发展院共同提出申请,签订三方协议书,经发展院对申请人的入院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后,向市人力社保局报送事业单位进人申请㊂(2)进人审核㊂市人力社保局对发展院提交的事业单位进人材料进行审核㊂(3)办理进编㊂市编委办根据规定办理进编手续,并纳入发展院专项人才编制实行实名制管理㊂4㊁所需材料(1)‘浙江省杭州科技创新发展院高层次人才用编申报表“㊁‘杭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汇总审批表“㊁‘杭州市市属事业51单位进编进人审核表“㊂(2)用编协议资料(包括用人企业与发展院和用编人员签订的保留事业身份三方协议书㊁用人企业与用编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等)㊂(3)用人企业资料(包括营业执照㊁组织机构代码证㊁法人证书等)㊂(4)用编人员身份资料(包括身份证㊁户口本㊁原单位所在地机构编制或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事业身份证明等)㊂(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用编人员档案传递单等)㊂5㊁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工作日受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1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用编审批㊂6㊁责任部门杭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电话:85252605㊂杭州市编委办综合处,电话:85252501㊂(七)引才荐才激励制度1㊁政策内容对帮助我市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㊁国家 千人计划 人选㊁ 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 的个人和中介组织,分别给予30万元㊁10万元㊁20万元资助㊂2㊁申报对象和条件推荐人(含单位,下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就推荐人才(团队)进行过书面备案:61(1)引才对象: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来杭州工作或创业,工作的须落户或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创业的须在杭注册企业并运营㊂(2)荐才对象:推荐人才或者创新创业团队从杭州成功自主申报入选国家 千人计划 或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㊂3㊁办理流程(1)书面备案㊂推荐人到受理责任单位进行书面备案,填写‘杭州市引才荐才推荐人书面备案表“㊂(2)提出申请㊂推荐人向受理责任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杭州市引才资助申请表“或‘杭州市荐才资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㊂(3)部门初审㊂受理责任单位对推荐人进行初步审核,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资助建议名单和金额㊂(4)审批兑现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受理责任单位提交的资助建议名单和金额进行讨论审定㊂市财政局在审定后一个月内完成资助经费拨付工作㊂(5)资助发放㊂受理责任单位在市财政拨付资助经费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助发放工作㊂4㊁所需材料引才资助申请材料:(1)杭州市引才资助申请表㊂(2)人才入选各类人才工程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国家㊁省市相关证明文件㊂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