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智慧城市政策

合集下载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30•【字号】洛政办〔2020〕39号•【施行日期】2020.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洛政办〔2020〕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了推进政务数据整合、共享、开放和创新应用,保障数据安全,统筹电子政务建设与发展,全面提高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国办电政函〔2019〕2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将我市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和智慧城市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洛阳市政务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按照领导小组分工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各相关单位指定专人参加,协同推进开展相关工作,定期研究分析并协调解决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及政务数据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政务信息系统智慧化应用。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促做好政务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推进开展,以及具体任务的细化分解,指定具体负责科室和业务人员,确保责任落实无空档。

三、加快系统迁云对照《洛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洛阳市政务数据和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各单位对已建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应制定计划和方案,逐步向智慧洛阳云平台迁移。

自建机房内的政务信息系统,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迁移,使用对外购买服务模式租赁的政务信息系统,合同未到期的重大政务信息系统,应在合同到期后逐步完成迁移。

四、做好数据归集建立与本系统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做好与省对口厅局的数据对接、传输,确保国家级、省级政务信息系统的政务数据能够下沉到市一级,以便我市能够更好地共享、使用相关政务数据。

推动智慧城市“双千兆”赋能千行百业实施方案

推动智慧城市“双千兆”赋能千行百业实施方案

推动智慧城市“双千兆”赋能千行百业实施方案经明确必须由政府主导建设的项目,原则上以整合优化为主,要充分利用好本地“一云一网一平台“,杜绝重复建设和形象工程。

各市(州)和县(市、区)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防“大水漫灌”、严防“半拉子工程”、严防“大拆大建”,避免造成地方债务。

一、重点设施智慧改造行动加快停车场、充换电等城市重点基础设施的智慧化改造,综合运用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城市交通治理、绿色低碳能力。

建设智慧停车设施与服务。

推广ETC技术在机场、火车高铁、客运站及大型商圈、医院、住宅小区、路侧等停车场景的覆盖与应用。

鼓励各市(州)基于本地公共交通平台建设统一的停车管理平台和基础数据库,支撑实现停车场无人值守、预约停车、快速缴费等功能,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出行规划与停车服务,提升静态交通治理水平。

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各县(市、区)停车场多业务智能化承载能力,实现基于后台数据对比的营运车辆监督执法、“两客一危”车辆专用停车预约等管理服务。

建设智能充换电设施。

支持市(州)统筹建设智能充电平台,实现充换电设施数据的集中管理、互联互通。

做好集中式公共充换电场站选址的前期规划布局,新建的大型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充换电车位预留比例不低于15虬支持对公路干线、交通枢纽、大型商超、景区、园区等已有充换电基础设施进行扩容升级。

鼓励石油企业转型,在加油站增设充换电设施,逐步推进加油、加气、加氢与充电等交通能源设施的一体化融合发展。

鼓励各县(市、区)创新建设运营模式,优先建设公交、出租、行政机关、环卫、物流等专用充换电设施,与公共充换电设施高效互补。

鼓励小区开发商配套建设或改造建设一批充电桩(枪),以专用固定位充电、无固定位临时充电的方式灵活满足居民充电需求。

二、黔城“双千兆”建设行动加快千兆光纤和5G为代表的“双千兆”网络建设,夯实“智慧黔城”建设承载底座,有效促进新型信息消费、产业转型升级、智慧民生服务等工作开展。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22•【字号】武政办〔2020〕114号•【施行日期】2020.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0〕11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武汉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22日武汉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省关于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部署,加快提升具有武汉特色的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指导未来三年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以信息化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技术应用创新为驱动,助力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模式创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建设原则——应用导向,服务群众。

坚持将人民群众的体验感和获得感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实际困难。

——强化统筹,共建共享。

坚持统筹集约建设云网基础设施、城市大脑等统一支撑体系,推进数据资源深度整合与开发利用。

——政府引导,多元参与。

坚持创新建设运营模式,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源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制度先行,安全可控。

坚持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强化网络安全措施落实,保障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安全可控。

(三)建设目标按照“1153”总体架构(即1个云网,1个大脑,政府管理、惠民服务、城市治理、产业创新、生态宜居等5大重点应用领域,运行管理、标准规范、信息安全等3大保障体系),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智慧城市之创新市域社会治理,跑出县域治慧加速度

智慧城市之创新市域社会治理,跑出县域治慧加速度

总体目标
设计思路
构建三级基础平台,打造“一网统管”新引 擎
聚焦重点应用创新,构建“一网统管”新模 式
推动多源数据融合,拓展“一网统管”新动 能
强化基础支撑能力,筑牢“一网统管”新基 座
释放数据资源价值,培育“一网统管”新业 态
自上而下总体设计和自下而上应用创新相结 合的模式
打造省域“一网统管”基础平台——“粤 治慧”
集成战略
前期的智慧城市已实施平安、雪亮、网格 化等系列项目,现阶段需要采用集成战略 实现任务集成、信息系统集成、功能集成 等,实现“一网统管”
新技术运用
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数 字孪生等新技术不断投入应用;“县域治慧” 项目也需要更新新时代下的新技术应用, 真正做到“技术升维、管理降维”
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探索推行“多员合一、一专多能”模式,形成需求清单、场景清单,实现事件式、项目化管理
前台共管、后台分流,一体化联动
“县域治慧”项目建设目标(2)
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融合 围绕“人、地、事、物、组织”等基层治理“五要素”,开展数据治理。业务事项、队伍力量、数据系统等摸底调 研,明确基层业务需求、数据清单;依托数据大脑建立专题数据库,全量汇聚公安、人社、教育、民政、 医疗、住建等数据,建立重点人群画像。
五大背景
当下是市域社会治理建设最好契机(政策) 新基建是主旋律(钱) “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业务发展趋势) 省“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落实) 某市成为第一批市域治理试点(重视)
市十四规划
落实某市“十四五规划”中对南澳县的休闲 旅游的定位,整座文旅产业排头兵; 通过“县域治慧”项目,推动南澳社会治理 进入“善治”轨道;让“平安”、“法治”成为南 澳的一张名片,给南澳旅游插上一双翅膀

辽宁省沈阳市智慧城市总体规划(2016-2020年)

辽宁省沈阳市智慧城市总体规划(2016-2020年)

辽宁省沈阳市智慧城市总体规划(2016-2020年)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与城市转型发展深度融合的产物。

智慧城市是国际上公认的推进城市走向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中有效提升政府效能、创新社会管理、改善民生服务、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转型、保护生态环境的现实选择。

沈阳市作为中国东北地区经济、文化、交通和商贸中心以及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也是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国家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验区、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正面临新常态下产业转型升级、经济提质增效的重大挑战。

紧紧抓住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发展的战略机遇,深化落实国家推进智慧城市、大数据、‚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的战略部署,以沈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释放数据红利为核心,加快推进智慧沈阳建设,实现数据兴市、信息强市、智慧融市、创新立市,已成为沈阳打造特色鲜明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加速成为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抉择和必由之路。

本规划结合沈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依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中发〔2014〕4号)、《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关于印发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1770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等文件精神,是全面规范沈阳市智慧城市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2016-2020年推进沈阳市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依据和行动指南。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9•【字号】深府〔2020〕89号•【施行日期】2020.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加快推进数字政府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现就我市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等要求,聚焦“优政、兴业、惠民”,建设主动、精准、智能的整体数字政府,发展数据要素资源依法自由流动的蓬勃数字经济,提供安全可信、平等普惠的数字市民服务,打造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和数字市民三位一体的数字深圳,助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高水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打造具有深度学习能力的鹏城智能体,成为全球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和“数字中国”城市典范。

融合人工智能(AI)、5G、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城市数字底座,打造城市智能中枢,推进业务一体化融合,实现全域感知、全网协同和全场景智慧,让城市能感知、会思考、可进化、有温度。

全市“1+4”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体系日臻完善(“1”即“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4”即“公共服务、城市治理、数字经济和安全防控”4大板块)。

新型基础设施全面优化,赋能城市高质量发展;公共服务便捷化和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市民及企业获取公共服务体验持续优化,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一体化服务、管理和治理格局全面建立;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产业规模持续扩大,部分细分领域全国领先。

关于开展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及应用实施的指导意见

国家标准委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及应用实施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改革委、网信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有关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是引导我国各地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促进信息资源汇聚、共享和开发利用的基础支撑,是推进我国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智能技术规模化应用的必要条件,也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保障。

为贯彻落实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精神,落实《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办高技〔2014〕1770号),加快形成智慧城市建设的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加强重点标准的研制和应用,开展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和评价对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引导支撑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提升智慧城市建设水平为核心,坚持以实效为导向、标准为基础、创新为动力、评价为抓手,着力完善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加快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工作,强化标准应用实施,形成并不断完善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智慧城市评价工作的引导与规范作用,指导各地智慧城市建设,确保智慧城市建设质量,提升城市智慧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统筹规划,科学有序。

突出国家智慧城市顶层设计的整体规划的科学性,协调各方资源,统筹管理,充分发挥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集中研究机构、企业和专家的力量,推动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设和应用实施。

合理安排,分步实施。

建立健全开放发展、动态更新的智慧城市标准体系,支持核心关键急需标准、基础通用标准、重点领域国际标准的研制。

鼓励成熟的部门及地方率先开展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应用验证及试评价工作,总结经验,为在全国范围智慧城市评价标准应用推广的全面推开形成样板。

示范推动,标杆引领。

鼓励地方积极参与智慧城市国家标准的应用实施工作,支持标准应用实施的试点、示范。

成都市智慧城市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

成都市智慧城市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按照《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关于印发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治理模式创新,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XXX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等国家战略和省、市工作部署,围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政务服务、城市治理、生活服务、风险防控、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充分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前沿技术打造面向未来的智慧城市,提升民生服务便捷化、城市治理精准化、政府决策科学化、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为全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提供智慧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

以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生活社区、产业社区为重点着力拓展智慧城市建设的广度和深度,切实解决社会各方最关心最现实的重点难点问题,让智慧城市建设成果惠及全社会。

坚持统筹兼顾。

按照全市“一盘棋、一体化”要求,统筹兼顾各领域、各系统、各单位建设重点,推动形成结构清晰、体系完备、标准统一、操作性强、便于迭代的智慧城市架构体系。

坚持改革创新。

借鉴吸收国内外先进做法,发挥新科技作用,以改革为动力,推动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激发全社会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积极性。

坚持协同共享。

推动感知体系、“新基建”“新城建”等集约共建,推进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以及跨部门、跨领域的业务流程重组优化,促进“设施共连、平台共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坚持安全可控。

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强化关键信息系统和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确保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自主、安全、可控。

智慧城市政策依据

1.《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国信[2006]2号2.《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国发〔2012〕23号3.《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4.《关于印发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1770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6.工信部《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顶层设计指南》7.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国发〔2015〕5号8.《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9.《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10.《数字湖南规划(2011-2015)》(湘政发〔2011〕44号HNPR-2011-00047)国家标准1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07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2.《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1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5〕21 号)14.国办发〔2016〕23号《软件工程国家标准》(GTB856)15.《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GB/T 8567-1988 )16.《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GB/T 9385-1988 )17.《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指南》(GB/T 9386-1988 )18.《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GB/T 12505-90)19.《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GB/T 12394-93)20.《软件工程标准分类法》(GB/T 15538-1995)21.《软件开发规范》(GB 8566-88)22.《软件维护指南》(GB/T 14079-93)23.《信息技术互连国际标准》(ISO/IEC11801-95)24.《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和测试》(GB/T 17544-1998)25.《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局域网和城域网》(GB15629.11-2003)26.《报警图像信号有线传输装置》(GB/T16677-1996)2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28.公安部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规范标准《GB/T 28181-2011》29.《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GA/T669-2008)30.《公安部关于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建设、管理、应用规范性文件》31.(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汇编2009年3月)3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行业标准》(GA70-9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33.《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J115-87)34.《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5-2000)35.《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 832—2009)36.《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833-2009)37.公安部《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系列标准规范》38.《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网络层安全协议》(GB/T 17963)3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GA 216.1-1999)40.《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8566-88)41.《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4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3.(GB50057-9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44.《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45.(GA/T670-2006)安全防范报警系统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6796-199746.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2663-199047.防盗报警中心控制器GB16796-1997 视频安防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A/T 57-200148.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58-2001 安全防范报警系统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16796-199730MHZ-1GHZ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49.GBT 6510-97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199350.客户建筑通用布线系统信息技术国际标准ISOIEC1801 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0311-2000 《计算机场地技术要求》GBJ45—82《计算机场地技术条件》GB2887—89《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51.《以太网通讯标准》IEEE802.3《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GB/T5465-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F232-92《视听、视频和电视系统中设备互连的优选配接值》GB/T15859-1995《关于推进政法部门网络设施共建和信息资源共享的意见》(ZC-BZB15062)52.《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CJJ103)《现代设计工程集成技术的软件接口规范》(GB/T 18726-2002)《现代设计工程集成技术的软件接口规范》53.《湖南省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EGSN308-1)《湖南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技术规范(试行)》54.《某某区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0)》《智慧怀化建设总体规划(2015─2020年)》《某某区“十三五”规划》等。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山东2020行动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山东2020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4.03•【字号】鲁政办字〔2020〕47号•【施行日期】2020.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山东2020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4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数字山东2020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3日数字山东2020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持续推进数字山东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加快建设数字政府(一)推进政务服务“一次办好”。

加快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全面推动“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

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一体化,年底前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一链办理”集成服务不少于100项。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大数据局配合,各有关部门、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大力推广“爱山东”APP,实现“一部手机走齐鲁”。

(省大数据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推进机关办事“一次办好”。

加强在线协同办公、移动办公、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完善“山东通”APP服务功能,提升网上办公效率。

(省大数据局牵头)加强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的综合管理。

(省委编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强化财政业务一体化集中管理,实现指标流、资金流和业务流闭环运行。

(省财政厅牵头)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公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

(省机关事务局牵头)推动档案电子化建设,建成全省统一的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开展原生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接收“单套制”试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年智慧城市政策国家标准注重“为民服务”智慧城市建设在全国遍地开花的同时,不免有种“自说自话”、“各行其是”风气。

这样一来,不同城市、不同区域之间的互联互通成为难题,甚至一个城市的几个管辖范围就面临难以共享、无法调用的尴尬窘境。

智慧城市的建设初衷是利用数据提高运行效率,但这样一来反而帮倒忙、拖后腿。

最直接的体现就是民生服务的滞后和民众不满情绪。

有关办证明跑诸多部门的新闻屡见不鲜,“低智商”的城市让民众“苦不堪言”,有被数据绑架之嫌。

数据便民的设想也成为空谈,甚至是一种讽刺。

在政策利好的背景下却面临着适得其反的现实情况,这值得仔细、深入地反思。

也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日前由国家标准委、住建部、质检总局等多部委联合公布了《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其中提出惠民服务、精准治理、生态宜居、智能设施、信息资源、网络安全、改革创新以及市民体验等8个一级评价指标,是开展智慧城市评价工作的主要依据。

千呼万唤使出来,期盼已久的国家标准终于面世。

对标准进行解读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中心大数据所所长姜鹏指出,应明确新型智慧城市的工作方向,通过智慧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便民惠民水平、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让社会公众和企业能够切实感受到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便利。

评价标准,远没有想的那么简单评价标准的空位是多种因素的结果。

在建设之前,缺乏参考借鉴,更没有实际项目可以考核,所以无从下手制定标准。

而全国遍地开花后,又难以统一考核,建设水平、建设内容、数据接口各不相同,这也是制定标准的另一障碍。

在实际操作中,评价指标的贯彻执行也是需要考虑的。

在各地建设已初具规模、较为成熟之时,如何求同存异地评价所有城市的建设成果是难点。

每个城市的建设重点和原有水平不同,如果一味追求“标准答案”式的评价标准,只会造成评价毫无意义,难以检验智慧城市的真实效果。

即使评价维度确定,收集城市数据才能准确分析每个城市的“得分”。

这里又会面临另一问题:数据形式不统一,数据难共享。

数据共享问题从建设之初就困扰着行业内外所有人,一方面城市数据极具价值,共享之后会造成收益损失,另一方面城市数据的难以共享会对民生服务和政府管理造成壁垒。

民众有需求,但收益损失却不得不考虑,这让政府、企业、民众、评价标准制定者都陷入了两难,无解的僵局到现在也是不了了之。

当然,仅靠评价标准的出台解题是不现实的,只能说让各地城市建设参与者逐渐提高重视程度,尝试建立激励标准,在贡献数据的多方之间可以优先调用数据,反哺提供者,不再让提供者做亏本买卖。

整体布局设计避免局部过热国家几部委联合出台此评价标准,不仅是为了解决城市不便民的问题,更多的是为了整体规划全国的城市建设。

从数量来看,我国的智慧城市建设体量很大,一二三线城市均有涉猎,但平均来看,还是过多集中在较发达地区。

对于中西部或某些偏远城市的建设也是最近几年才提上日程。

这些城市的基础设施尚未完善,网络设施的布局更是欠缺,“城市智商”亟待提高。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某些地区为了提升“智商”,一味地追求智慧设施的数量,在不需投入的领域硬是建立所谓数据平台,造成智慧城市建设“局部过热”的不正常现象。

比如,有的地方马路上根本就没有多少人与车,但也在投入巨资推出所谓“智慧交通”平台项目。

还有不少企业拽着政府投资一些智慧产业的平台项目,项目清单不断增加,政府投资不断累积,却长期看不见效益,成为鸡肋。

造成以上让人哭笑不得的局面,背后的原因可以从建设目的和出发点来看。

冗余的项目建设更多是为了“攒材料”对外宣传,并没有从便民角度考虑,没有结合民众实际需求。

如果按照评价标准中的“便民”思路建设,那么类似不必要的项目就可大大减少,让每笔投入对症下药解决城市病症,名正言顺地投资。

长远来看,姜鹏指出,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已达到数百个之多,成绩虽然可惜,但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需要进行全新的顶层设计,进行合理引导,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以新型智慧城市为蓝图,拓宽发展新思路2016年国家发改委提出要开展100个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认为新型智慧城市要“以为民服务全程全时、城市治理高效有序、数据开放共融共享、经济发展绿色开源、网络空间安全清朗为主要目标,通过体系规划、信息主导、改革创新,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现代化深度融合、迭代演进,实现国家与城市协调发展的新生态”,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1加强智慧城市体系规划智慧城市建设是实现城市信息系统长远发展的工程,需要构建集各项智慧工程于一体的知识体系、建设体系,不是一个规划设计方案能够完成的,因此,需要由各部门统筹合力,加强体系规划,构建一套智慧城市规划体系。

2构建大数据生态系统随着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的交汇融合,大数据迅猛增长,改变了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经济运行机制,持续激发商业模式创新,不断催生新业态,显著提升了经济运行水平和效率。

智慧城市建设必须要将大数据引入管理,运用大数据的技术和理念,建立用数据管理、数据创新的城市管理新方式,实现基于数据的科学决策,让公共服务的更,主力城市高效运行。

3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型智慧城市的生命力在于创新驱动、智慧引领,要把握好信息技术、应用与城市发展方式转型的交汇点,顺应变革方向,善于运用互联网思维,注重满足群众的差异化、个性化需求,促进群众的广泛参与;要加强区域协作,充分利用信息化的辐射能力,加强智慧城市、智慧城市群的统筹规划和协同布局,协同设计,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

以新兴智慧产业为核心,厚植发展新动能《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指出,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程度决定着信息化发展水平,我国正处于从跟跑并跑向并跑领跑转变的关键时期,要抓住自主创新的牛鼻子,构建安全可控的信息技术体系,培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把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1大力发展核心技术核心技术是产品创新、产业发展的核心所在,也是城市竞争力的命脉所在,决定着智慧城市建设的发展水平。

各级政府应大力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产品信息化、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领域的应用,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智能化水平研发;鼓励企业将物联网技术嵌入到产品中,提高产品物联化、智能化成图;加强对大数据技术的公关及国产数据软件的政策扶持;引导大型企业建设基于云计算的下一代数据中心,促进企业数据中心智能化、低碳化;加快制定大数据、云计算相关技术标准及产品标准,规范服务市场,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

2完善支撑服务体系当前,智慧城市特别需要的技术支持、企业诊断、员工培训等政府服务或社会服务,或是基本没有,或是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当部分智慧城市企业有问题难以解决,建议各级政府重点支持一批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公信度高的智慧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覆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产业链协同等领域。

以多元化运营为主导,拓展发展新空间在中央密集出台多项关于PPP模式的相关政策后,各地政府陆续发布具有地方特色的指导意见,开展了颇具当地特色的智慧城市PPP建设项目。

但从目前的推广成果来看,各级政府对PPP建设热情高涨,社会资本则显得相对冷静,建设智慧城市的意愿不高。

针对这种情况主要有以下建议。

1创新PPP产品的实现形式和交易模式当前的PPP项目投资规模都较大,投资周期也较长,且多是非标准化和非证券化项目,这导致PPP资产转让市场很难活跃,投资者风险不易转移,对智慧城市建设的PPP项目的热情不高。

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创新PPP产品的实现形式和交易模式,例如借鉴分级证券化基金模式,把参与PPP项目的各方权责与损益分配机制,内嵌到PPP产品设计中,使PPP具有硬约束。

通过这种设计为PPP创造动态优化投资者结构和动态优化运营机制的环境,激发社会资本活力。

以智慧治理体系为核心,打造发展新优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加快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城市管理能力,并通过构建智慧城市,来完善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关键要保障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和城市社会的稳定、繁荣。

1构建新一代智慧基础设施随着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推广,基于新型信息技术的各种业务和应用迅速改造了金融、商务、医疗、物流等传统产业,社会各行各业都加速架构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之上,因此智慧城市的建设必须构建适应万物物联、智能化社会的新一代智慧基础设施。

各级政府亟需进一步推广宽带化,三网融合,建立高速、宽带、融合、安全、无线的泛在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加强技术研发、应用试验、评估检测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推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增进企业之间的合作,优化智慧城市技术创新的软硬件环境;推进各地云计算中心的科学规划及合理布局,防止由云的重复覆盖产生的资源浪费;鼓励与云计算相关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云平台的服务模式,提升云平台的应用水平;根据行业应用的需要,在市政设施、农业、交通、环保等领域中应用物联网技术,逐步构建安全可控、覆盖全市的感知网络体系。

2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信息时代,政府的掌握大量数据,由于信息技术、体制机制等限制,各级政府及各部门之间的信息网络往往自成体系,数据难以实现互通和共享。

打通不同政府部门间的数据壁垒,构建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建设大数据中心,集成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舆情等结构化与非结构化数据,全面整合、开放政府和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数据,建设供全社会共同使用的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信息资源集约布局、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压缩政府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3完善城市综合管理运行体系经过多年的智慧城市建设,各级政府大规模、高强度建设智慧基础设施的阶段已经过去,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面临着保障大量已建城市设施高效安全运行、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新任务。

在新的阶段,智慧城市建设需城市综合管理运行体系为先导,建设全面覆盖、安全保障的智慧感知、传输网络、高速运算、信息交换及服务运营支撑架构的智慧化环境,加快现有城市基础设施的智慧化改造,提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水平,实现运行管理精准化、协同化、一体化实现智慧管理应用集成和感知网络的统一管控,创造良好的城市运营条件与服务保障。

以完善保障体系为支撑,培育发展新环境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工程,涉及到国土、交通、环保、城建等多个部门的密切配合和落实部署,所以要确保智慧城市建设的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必须有一套完善的保障体系,保障智慧城市建设发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