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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中不可抗力认定

购房合同中不可抗力认定

购房合同中不可抗力认定一、引言购房合同是指由买方和卖方之间达成的购房交易协议,约定了双方在购房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购房交易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

本文将重点探讨购房合同中如何认定不可抗力,并分析不可抗力对购房合同的影响。

二、不可抗力的定义不可抗力是指由于外部、客观和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原因,使一方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合同义务。

一般来说,不可抗力应具备以下特征:1.外部性:不可抗力是由于外部因素引起的,而非合同双方自身的原因;2.无法预见性:不可抗力是无法合理预测发生的;3.无法避免性:合同一方无法通过合理的努力避免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4.导致履行困难: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一方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

三、购房合同中的不可抗力认定在购房合同中,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可能引发以下问题:1.合同终止问题:当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是否可以终止合同?2.合同暂停问题:当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一段时间时,是否可以暂停合同的履行?3.责任分担问题: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的责任如何分担?为了解决以上问题,购房合同通常会约定不可抗力的认定条件和相应的处理方式。

常见的认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政府政策变化或政府行为,如拆迁、征地等;•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如战争、流行病等。

购房合同中对于不可抗力的认定通常遵循以下原则:1.狭义认定原则:即只承认法律上明确定义的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

这种认定方式对于合同一方颇为不利,因为很多不可抗力事件并未明确规定;2.宽义认定原则:即承认一切无法预料和避免的事变都属于不可抗力。

这种认定方式对于合同一方相对更加公平,但也容易导致滥用不可抗力的情况。

在具体的购房合同中,应明确列出认定不可抗力的具体条件,并约定相应的处理方式。

同时,购房合同还应规定合同中止或终止的具体条件和流程。

房屋买卖中的不可抗力条款

房屋买卖中的不可抗力条款

房屋买卖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是一项重要的保护条款。

由于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房屋买卖交易可能会受到一些不可预测的干扰。

为了应对这些情况,不可抗力条款的引入能够帮助双方处理意外事件,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

一、定义和范围不可抗力是指不论出于何种原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这些情况通常是无法通过合理尽力以及采取合理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来避免或克服的。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暴风雨等)、战争、政府行为、法律法规变更以及突发疫情等。

二、不可抗力的影响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暂停或延期合同履行的义务,直到不可抗力情况得到解决或者对交易产生的影响消除。

这样的规定有助于减轻当事人的风险和责任,并避免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的纠纷。

三、举例说明(1)自然灾害: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房屋遭受地震等自然灾害的破坏,根据不可抗力条款,买方可以暂停支付购房款项,并等待房屋修复或重新找寻房屋购买。

(2)政府行为:当政府采取行动导致房屋买卖交易无法顺利进行时,不可抗力条款可以保护双方的权益。

例如,政府出台新的征地政策,导致卖方无法交付房屋所有权时,买方可以中止支付购房款项。

(3)突发疫情:在疫情突发的情况下,一方或双方因为封锁、限制措施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交易时,不可抗力条款可以为双方提供法律保障。

双方可以暂停交易,等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继续。

四、不可抗力条款的约定在合同中约定不可抗力条款时,应明确规定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以及双方应采取的行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不可抗力条款内容:(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当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一段时间后,买方或卖方有权选择中止或终止合同。

(3)当不可抗力事件解除后,双方应协商解决交易中因此产生的问题。

五、严格解释和防范滥用不可抗力条款应以严格的约定和解释来避免滥用。

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宣称存在不可抗力情况,而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

购房合同中的不可抗力认定_房地产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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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由于政府行政机关在购房合同履行期间内制定新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命令以及政策性文件等规范性文件,例如市政规划、抢险抗灾需要等。

对于这类政府行为,在其效力范围内,任何有关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可抗拒。

因此而造成购房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

但是如果行政机关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针对合同双方特定的人或事件做出的具体的处理决定,因此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则不属于“不可抗力”,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即便该行政行为是错误的,违约方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损失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使行政机关予以赔偿。

然而,并非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就可以免除责任。

虽然《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就不可抗力的内容、范围,不可抗力的认定程序作出规定,但是《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1、不可抗力事件是否发生,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提供的有关证明为据;2、构成不可抗力免责的条件,必须是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开发商)履行“及时通知对方”和“在一定期限内提供证明”的程序和义务。

只有这样,不可抗力及其免责才能认定,否则,即使确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若开发商没有履行“及时通知”和“在一定期限内提供证明”的义务,那么开发商就不能依此免除其法律责任。

但是,《合同法》中并没有关于提供什么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和不可抗力的自然事件达到何种程度才能构成免责条件的规定,但是关于“不可抗力证明”的出具应当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的政府有关主管机关,这里所说的主管机关必须是能够对不可抗力事件作出说明或证明的机关。

如国家行为由作出行为的国家机关出具证明;自然事件由事件的分管部门(如:地震由地震局、火灾由消防局等)出具证明,只有这样,该“不可抗力证明”才具有说服力和证明力。

因此,一旦遇到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我们应该积极的履行相关的手续,一旦产生纠纷,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房屋买卖协议的不可抗力条款

房屋买卖协议的不可抗力条款

房屋买卖协议的不可抗力条款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现就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可抗力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不可抗力条款:第一条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或法律法规的变更等。

第二条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主张解除或终止合同。

但是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者履行合同的成本大幅度增加,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或变更合同。

第三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合同。

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双方应尽快恢复履行合同。

第四条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由双方按以下方式承担:1. 可以部分履行的,双方应就未履行部分协商减少相应价款;2. 不能部分履行的,双方应就合同全部解除或部分解除后的权利义务进行协商;3.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应协商退还已付款项、赔偿损失等。

第五条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或法律法规的变更等。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房屋买卖协议的不可抗力条款(1)1. 不可抗力事件定义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影响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提供相应证明及情况说明。

不可抗力 商品房买卖合同

不可抗力 商品房买卖合同

不可抗力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双方在进行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不可抗力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影响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与范围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火灾、台风等)、政府行为(如政策调整、征收、征用等)、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罢工、疫情等)。

二、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1. 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均有权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并尽力恢复履行其义务。

2.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按时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双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三、风险承担1. 因不可抗力导致商品房无法按时交付的,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

2.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方案。

四、不可抗力事件的通知与证明1. 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受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2. 受影响方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

五、合同的履行恢复与调整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尽快恢复合同履行。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按原约定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调整合同内容。

六、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1.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按时履行或无法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超出双方承受能力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3. 本合同中未涉及的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房屋买卖中的不可抗力条款

房屋买卖中的不可抗力条款

房屋买卖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常常会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问题和风险。

其中,不可抗力是一种常见又特殊的情况,它可能严重影响买卖交易的进行。

为了避免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承担过大的责任,合理的不可抗力条款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并分析其作用和适用。

一、不可抗力的定义不可抗力是指在当事人意愿以外的情况下,出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客观事件。

常见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洪水等)、战争或军事行动、政府政策限制等。

在买卖房屋时,双方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应涵盖上述情况,并明确列举具体内容。

二、不可抗力条款的作用不可抗力条款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规定了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如何调整。

其次,它可以减轻当事人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负责的风险。

最后,不可抗力条款有助于维护买卖双方关系的稳定性和公平性。

三、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1. 事件发生时限规定:不可抗力事件在发生后,买卖双方需尽快通知对方,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有效的证明。

此项规定旨在确保信息及时并可靠,避免因一方迟延通知而导致争议的产生。

2. 完成交易的方式调整: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可能会影响买卖双方按原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交易。

双方应当通过协商确定合适的方式进行调整,例如延迟交易时间、修改交易地点等。

3. 责任和损失分担: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可能会导致交易无法完成或者延误,从而给双方造成损失。

不可抗力条款应明确规定各方在此情况下的责任和损失分担方式,以公平地解决争议,并减少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四、不可抗力条款的限制尽管不可抗力条款对房屋买卖交易具有保护作用,但在其适用时仍需要注意一些限制。

首先,不可抗力事件应是不可预见和不可避免的,一些常规的风险和预料到的事件不应纳入该条款的保护范围内。

其次,买卖双方在面对不可抗力事件时应积极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损失并尽量维持交易进行。

房屋买卖中的不可抗力条款

房屋买卖中的不可抗力条款

房屋买卖中的不可抗力条款一、定义在房屋买卖交易中,不可抗力是指由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暴动或其他不可预见和不可避免的事件导致的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为了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不可抗力条款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不可抗力条款的重要性1.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条款可以免除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违约责任。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买卖双方将不承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2.保护双方权益不可抗力条款确保了买卖双方在不可预见事件发生后的合法权益。

当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协商,以保护各自的利益。

三、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以下是房屋买卖合同中常见的不可抗力条款内容,仅供参考:1.自然灾害如果因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买卖双方将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尽快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案。

2.政府行为如果因政府行为(如征地、拆迁等)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买卖双方将不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方案,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3.战争和暴动如果因战争、暴动等不可预见事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买卖双方将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及时通知对方协商解决方案。

4.罢工如果因罢工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买卖双方将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此情况下,双方应积极寻找解决方案,以减少损失。

四、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当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买卖双方应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事件的真实性和影响范围。

相关证明材料可能包括政府或公共机构的公告、媒体报道、专家鉴定等。

买卖双方应该互相理解,并尽量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的损失。

五、协商解决方案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买卖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以找到解决方案。

可能的解决方案包括延期履行、调整合同条款等。

买卖双方应以诚信和公平的原则进行协商,以达成共识。

六、补救措施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采取补救措施,例如暂停履行、解除合同等。

房屋买卖协议的不可抗力条款

房屋买卖协议的不可抗力条款

房屋买卖协议的不可抗力条款在房屋买卖协议中,不可抗力条款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条款,用于解决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

本文将探讨房屋买卖协议中不可抗力条款的定义、作用以及如何合理运用此条款。

一、不可抗力条款的定义不可抗力,又称"force majeure",指在合同签订之后出现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且对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是无法控制的外部物力性因素。

不可抗力条款是指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免除或减轻违约责任的一种保障机制。

二、不可抗力条款的作用1. 分担风险:房屋买卖协议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可以帮助双方分担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和风险。

例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禁令等因素都属于不可抗力,双方可以同时享有免除或减轻责任的权益。

2. 保护购房者利益:不可抗力条款有助于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购房者无需承担过失责任或承担额外的经济损失,确保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三、合理运用不可抗力条款1.明确不可抗力因素:在协议中明确列举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禁令等。

双方应共同确认并在协议中进行详细描述。

2.履行通知义务: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以确保合同终止或中止的有效性。

3.中止或终止合同: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严重程度,双方应协商决定是否中止或终止合同。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协议可以终止,同时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时间较短,可以暂时中止合同履行,待事件解决后重新启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1.明确责任分担:在不可抗力条款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分担,确保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承担责任。

2.诚信原则:在协商和处理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进行,积极采取措施减少遭受的损失。

3.性质合法:不可抗力条款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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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规定,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开发商)在发生之日起___日内通知买受人的,出卖人可以据实予以延期。

对于此条款中的“不可抗力”,由于认识和理解的角度不同,在实践中购房者和开发商往往会有一些争议,容易产生纠纷。

而“不可抗力”又是我们在实践当中免除责任的首选途径。

正确地认识“不可抗力”,明确延期交房时,免除责任的法律条件,以及如何正确有效的签订免责条款,有利于我们在延期交房时,尽最大努力的免除或减少责任,降低损失。

对于“不可抗力”,法律有明文规定,《民法通则》第153条明确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依据此规定,不可抗力应表现为一种客观情况,且该客观情况的出现应同时具备不能遇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三个条件。

如地震、水灾等。

而且不可抗力的事由要发生在合同履行期间,也就是说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能预见”。

并且不可抗力的事由影响的法律主体是购房合同签订的双方,也就是开发商和购房者。

如果造成逾期交房的理由符合以上条件,那么可以认定该事由为不可抗力,可以免除开发商违约责任,否则就不能视为不可抗力,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对于购房合同中免责事由的“不可抗力”,必须符合法律的明确规定,不能凭我们的主观臆想去推定。

否则的话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事由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呢?一般情况下,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水灾、雷击等自然灾害最符合“不可抗力”的特征,属于“不可抗力”。

但是在实践当中,往往发生更加复杂的情况,认定是否为“不可抗力”事件,需要针对具体情况认真仔细的分析才能确定。

如果由于政府行政机关在购房合同履行期间内制定新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命令以及政策性文件等规范性文件,例如市政规划、抢险抗灾需要等。

对于这类政府行为,在其效力范围内,任何有关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可抗拒。

因此而造成购房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

但是如果行政机关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针对合同双方特定的人或事件做出的具体的处理决定,因此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则不属于“不可抗力”,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即便该行政行为是错误的,违约方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损失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使行政机关予以赔偿。

然而,并非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就可以免除责任。

虽然《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就不可抗力的内容、范围,不可抗力的认定程序作出规定,但是《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1、不可抗力事件是否发生,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提供的有关证明为据;2、构成不可抗力免责的条件,必须是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开发商)履行“及时通知对方”和“在一定期限内提供证明”的程序和义务。

只有这样,不可抗力及其免责才能认定,否则,即使确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若开发商没有履行“及时通知”和“在一定期限内提供证明”的义务,那么开发商就不能依此免除其法律责任。

但是,《合同法》中并没有关于提供什么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和不可抗力的自然事件达到何种程度才能构成免责条件的规定,但是关于“不可抗力证明”的出具应当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的政府有关主管机关,这里所说的主管机关必须是能够对不可抗力事件作出说明或证明的机关。

如国家行为由作出行为的国家机关出具证明;自然事件由事件的分管部门(如:地震由地震局、火灾由消防局等)出具证明,只有这样,该“不可抗力证明”才具有说服力和证明力。

因此,一旦遇到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我们应该积极的履行相关的手续,一旦产生纠纷,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不可抗力是我们在实践当中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时,而免除责任的首选条件。

但是,并非只有“不可抗力”才能免除责任。

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免责的范围和情形大致有几种,具体来说,免责的范围和情形主要包括:1.因“不可抗力”而免责;2.因法律特别规定而免责;3.因对方完全不履约而免责;4.因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出现而免责。

第二种情形属于法定免责,比如集体与个人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但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在这种情况下,发包土地的集体一方则可以免责。

第三种情形实质上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比如按照施工进度进行分期付款的购房合同中,如果开发商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达到或明显不可能达到相应的施工进度,购房人则可以拒绝付款,并且免责;反之,如果开发商已如期履约,购房人未按期付款,开发商则可以拒绝交房,并且免责。

第四种情形属于约定免责,主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某些条件下可以不履行或中止履行合同义务,而不承担责任。

需注意的是,这种约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两种情形下是无效的: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弄清楚免责条款的意义无论对于开发商还是对于购房者来讲都是有意义的,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维护利益。

在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除了“不可抗力”之外,并没有其他的免责条款,需要双方协商来确定。

而“不可抗力”的确定又极为严格。

在实践中,由于众多的因素,很容易造成不能按期交房,这就避免不了要产生纠纷,甚至要承担法律责任,造成损失。

因此,我们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当中,应当更加详尽的明确免责事由。

律师建议:可以就以下事由和客户协商列为免责事由。

1. 政府行为(诸如政府因举行重大活动而进行的交通管制等)〈关于政府行为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前面已有论述
,如果是非不可抗力,没有约定,一旦发生,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就不免要承担法律责任〉。

2. 沙尘暴、严寒酷暑等恶劣天气。

(这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因为开发商开工建设,确定竣工日期时,就应当结合当地的天气状况和有关气象资料考虑可能出现的天气状况,估计出因此给施工进展带来的影响。

如果没有约定,一旦出现此情况而因此造成逾期交房,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3. 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这也不属于“不可抗力”范畴之内。

因为这是应该并可以预见的,不能列为“不可抗力”,否则是不能免责的。


4. 市政配套设施的批准与安装的延误。

(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是具有一定的程序性,开发商在最初总体规划时就应当可以预见批准与安装的期限,如果确实是政府行为而导致延误的,那也是开发商在开发房产过程中可以预见和可能要承担的风险,所以不能列为“不可抗力”。

如果列为“不可抗力”,则属于无效条款。

而实践中有很容易发生这样的事情,所以只能另行签订免责条款,进行约定。


5. 非甲方原因,而供水、供电、供气部门未能按时接通室内外的水、电、气等设施。

(也不属于“不可抗
力”,只能另行约定。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双方事先约定了免责条款,一方当事人就可以坐等免责了,在免责情形出现的条件下,提出免责的一方,还有如下的义务:
1. 积极补救义务。

当事人有义务采取一切可能的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

对开发商来说,交房期限一般都是由开发商提出的,因此除了事后补救外,最好在确定此期限前,就充分考虑到各种影响交房的情况;对购房人来说,在约定的交房期限将至时,应事先对自己的时间做好安排,避免错过接收日期。

2. 告知义务。

当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的条件出现时,当事人有义务及时通告对方当事人,以使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八条留有空白,要求开发商填写因不可抗力延期交房时,及时告知购房人的时限。

3. 举证义务。

当事人一方提出免责的,有义务举证,作为其免责的证据。

一旦免责情形出现,提出免责的一方当事人,应及时收集和保留好有关的证据,比如政府的公告、气象预报、生病住院的单据等等,作为有效的免责证据。

否则,一旦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提出免责的一方又不能举证,那么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述,对于“不可抗力”和其他免责条款在合同当中是很重要的,一定要有一个清楚明了的认识,以减少纠纷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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