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设备二类障碍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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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一、二类障碍

设备一、二类障碍

设备一类障碍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集团公司考核事故和集团公司统计事故的,定为设备一类障碍:
1 风电场因风场原因一次减少出力50MW以上。

2 风电场三分之二以上风机脱网,超过8小时不能恢复。

3 因设备故障导致一条以上场内集电线路停电超过24小时不能恢复。

4 箱(台)变故障,超过72小时不能恢复。

5 叶片、轮毂、主轴承、齿轮箱、发电机、变桨或偏航齿轮等主要设备损坏,168小时不能修复。

6 其它经新能源公司认定的不安全事件。

设备二类障碍
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集团公司考核事故、集团公司统计事故、设备一类障碍的,定为设备二类障碍:
1 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万元的设备损坏事故。

2 因设备原因导致一台及以上风机停运168小时不能恢复。

3 因设备原因导致一条及以上场内集电线路停运8小时不能恢复。

4 因通讯系统故障导致一台及以上风机失去通讯信号累加时间超过168小时。

5 风电厂保护装置漏投、误投、拒动、误动。

6 风电场设备着火或场内生活设施发生火灾。

7 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

8 基层企业认为对人员和设备安全存在较大隐患或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发电部二类障碍异常差错考核标准

发电部二类障碍异常差错考核标准

发电部二类障碍、异常、差错考核标准一、二类障碍1、严重违章作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条例附件二所列),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但未造成伤害者。

2、由于管理不善或工作过失造成设备损坏、化学品或油类泄漏、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5万元(不含5万元)。

3、由于疏忽或操作不当,系统设备误将汽、水、油、酸、碱送到检修现场者(未造成后果)。

4、未经调度部门许可,擅自操作调度管辖的设备者。

5、由于运行人员操作、调整不当汽轮机冲转后又停机;发电机并网又解列者。

6、由于运行人员误操作(含误碰、误动)造成主要辅助设备被迫停止运行。

7、由于人为造成设备误启、误停而未造成后果者。

8、锅炉在点火、升压、停炉过程中,汽包内外壁、内壁上下温差超过40℃。

9、锅炉正常运行中汽包水位超过+300mm或-350mm或汽压超过额定值的0.7MPa(以DCS历史站记录为准)。

10、炉膛正负压变化超过报警值且延续时间超过1分钟(事故情况除外)。

11、锅炉超压试验时压力超过额定压力的1.25倍,再热器超压实验压力额定压力的1.50倍。

12、由于人为调整原因造成锅炉磨煤机严重满煤者。

13、由于监视、调整不当造成而造成磨煤机出口温度高跳磨者。

14、锅炉侧主、再热汽温达570℃及以上或过热器、再热器出口壁温达600℃及以上。

15、任何工况下炉侧主再汽温10分钟内突降50℃及以上。

16、正常运行中由于调整不当机侧(DCS)主再汽温降至505℃。

17、表用压缩空气压力低于0.4Mpa(运行人员责任造成)。

18、电动给水泵汽化或倒转。

19、由于联系错误,造成6KV和380V电机电源误送、误停(造成后果按有关规定认定)。

20、较大的异常运行方式,明显不合理威胁安全运行的。

21、机组启停过程中造成汽机上下缸温差大于90℃。

若大于200℃部门认定为一类障碍。

22正常运行中操作不当造成汽机负荷超过350MW,或负荷超过340MW运行超过2分钟。

23、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汽轮机真空连续下降6KPa。

发电设备二类障碍认定范文

发电设备二类障碍认定范文

发电设备二类障碍认定范文一、引言电力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之一,而发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对于电力供应的稳定性至关重要。

然而,在发电设备的运行过程中,障碍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因此,对于发电设备的障碍问题进行认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发电设备二类障碍的认定发电设备的障碍问题主要分为一类障碍和二类障碍两种。

一类障碍是指在设备运行过程中由于设备自身问题或操作不当引起的障碍,如设备故障、配件损坏等。

二类障碍是指在设备运行过程中由于外部环境问题引起的障碍,如自然灾害、供电网络问题等。

在进行发电设备二类障碍的认定时,需要充分考虑设备本身的特点和运行环境的因素。

三、发电设备二类障碍的识别和目标确定发电设备二类障碍的识别和目标确定是认定过程的关键环节,通过识别障碍问题并确定解决目标,可以为后续的问题解决工作提供指导。

在识别发电设备二类障碍时,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如监测手段、历史数据分析等。

目标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问题的性质和解决的可能性,并进行合理的权衡。

四、发电设备二类障碍认定过程1. 收集相关资料:首先,需要收集与发电设备二类障碍相关的资料,包括设备运行记录、阶段性检测报告等,以了解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历史问题。

2. 分析障碍问题:在收集到相关资料后,需要对障碍问题进行仔细的分析,明确问题的具体表现和可能的原因。

3. 识别障碍类型:根据分析的结果,可以初步判断障碍是属于一类障碍还是二类障碍,以及具体的问题类型。

4. 确定解决目标:在识别障碍类型后,需要确定解决目标,即希望通过解决障碍问题达到的效果,如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减少故障停机时间等。

5. 制定解决方案:根据识别的障碍类型和解决目标,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包括设备维修、设备更换、环境改善等。

6. 实施解决方案:根据制定的解决方案进行具体的实施工作,包括设备维修、设备更换、环境改善等。

7. 监测和评估:在解决方案实施后,需要对解决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以确定解决方案的有效性,并提出改进意见。

发电设备二类障碍认定标准

发电设备二类障碍认定标准

发电设备二类障碍认定标准第一条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中国**集团公司等上级文件和相关规定,制订****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发电设备二类障碍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管理各电厂,各电厂在不低于公司认定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生产运行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二类障碍认定细则。

第三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设备二类障碍:(一)发电机不同期并列,空载电压超过规定值;(二)6KV 以上电气设备损坏;(三)发电机线圈、变压器油温度超过规定值;(四)充油、充气设备油位、气压下降超过规定值;(五)直流系统接地接地时间超过 24 小时;(六)保安电源发生故障而失电;(七)厂用母线故障;(八)锅炉安全门发生故障,致使锅炉超压;(九)锅炉超温时间超过规程规定时间;(十)机组辅机发生故障,引起减负荷;(十一)电除尘不正常,投入率不符合要求;(十二)燃烧不正常,引起尾部二次燃烧;(十三)汽机调速系统发生故障,引起调节范围波动,超过规定值;(十四)真空、旁路减温系统发生故障引起真空降低,超过规定值;(十五)回热系统发生故障,使高加退出运行;(十六)低汽温等引起机组振动;(十七)重要自动调节装置发生故障,退出运行;(十八)重要保护装置发生故障,退出运行;(十九)过程控制单元(PCU)发生故障,退出运行;(二十)自动测量调整装置(AGC)发生故障,退出运行;(二十一)通讯电源全部中断超过 10 分钟;(二十二)远动装置失灵时间超过 24 小时;(二十三)炉水水质严重超标;(二十四)给水、凝结水水质严重超标;(二十五)全列制水设备发生故障停运并停止制水;(二十六)制氢设备发生故障,停止制氢;(二十七)酸、碱系统泄漏,影响制水;(二十八)主要卸煤、输煤机械损坏,影响卸煤;(二十九)单段输煤皮带发生故障,影响输煤;(三十)燃油系统发生故障,影响供油,引起油枪灭火;(三十一)发电厂因人员责任(如:运行操作失误、人员误碰、误动)等原因使重要辅机被迫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三十二)生产设备、运输工具损坏,化学用品泄漏等,经济损失达到人民币 5 万元及以上的;(三十三)污染物超标排放,环保罚款达到人民币 1 万元及以上的;(三十四)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经济损失达到人民币 5 千元及以上;(三十五)各电厂认定为二类障碍的其他情况。

发电厂二类障碍细则

发电厂二类障碍细则

发电厂二类障碍细则1、总则1. 1确定二类障碍的原则:必须是在未构成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规定的事故和一类障碍条件下,确定其性质。

1.2对本细则未尽事宜,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设备实际,及时向生产部反映,以便补充修改。

2、通用部分:2.1机组异常运行,引起有功出力降低,比调度规定的有功负荷曲线值低50MW 以上,且延续时间超过30分钟。

2.2生产场所失火,造成直接损失5000元及以上,或明火禁区发生明火火险。

2.3检修的设备,由于措施不当,使带有压力的汽、水、油、酸、碱等喷出,威胁人身安全或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

2.4主要设备被水淹或厂房漏水,影响设备正常运行,或造成电气设备接地短路。

2.5由于忽视检修质量,使修后的主要辅机(送、引风机,给煤机,磨煤机,给水泵,循环水泵,凝结水泵,高低加,空预器,内冷水泵等)设备不能正常投运,须重新检修.2.6由于人员过失造成的误操作(未构成事故或一类障碍条件).2.7主要辅机及其配套的电机故障被迫停运。

2.8以下设备故障,影响主设备运行或降低出力。

(冷烟风机、热风再循环风机、润滑油泵、调速油泵、射水泵、盘车、密封油泵、顶轴油泵、除氧器等) 2.9停用的主要辅机中的泵类、风机等设备,因出口门(档板)、逆止门不严,引起泵体或风机等倒转,造成轴瓦磨损.2.10 转动机械由于缺油,或冷却水中断,造成轴承温度升高.使轴承损坏.2.11消防水系统停运或因操作失误,使消防水压力降低到规程规定值以下超过30分钟.2.12一次二类障碍如涉及二个单位时,各报一次二类障碍.2.13厂领导或安监人员有权认定性质比较严重的异常为二类障碍.3、除灰部分:3.1灰斗高料位≥2个以上。

3.2电除尘整流变有效投入率低于90%,或前2个电场投入达不到11个。

3.3灰、渣系统设备故障,影响正常除灰或降低出力达8小时。

4、锅炉部分4.1运行中锅炉主、再热压力或汽温高于或低于运行规程允许值达30分钟。

二类障碍认定标准(规范性附录)

二类障碍认定标准(规范性附录)

(规范性附录)二类障碍认定标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虽未构成事故或一类障碍,应认定为二类障碍:1 设备被迫停止运行或停止备用。

1.1 汽轮发电机组、输变电主设备发生异常运行,且得到调度同意机组备用,安排计划检修,检修时间不超过调度要求的机组备用时间。

1.2 公用系统被迫停止运行或备用,时间超过24小时。

1.3 主要辅助设备(如:给水泵、凝结水泵、锅炉六大风机、炉水泵、空预器等)异常停运或停止备用。

1.4 10KV及以上输变电设备(包括直配线、母线)被迫停止运行或停止备用。

1.5 10~750kV线路开关掉闸,重合成功。

1.6 磨煤机满煤,4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

1.7 原煤仓空仓或堵煤,造成磨煤机被迫停运,时间超过1小时。

1.8 大型输煤机械设备如翻车机、堆取料机等发生异常,停用时间超过48小时。

2 热力设备发生下列异常情况之一者:2.1 锅炉制粉系统放炮和爆燃。

2.2 锅炉原煤仓温度达80℃,2小时内恢复不到正常值。

2.3 锅炉尾部再燃烧。

2.4 锅炉和专用压力容器安全阀、安全门拒动。

2.5 锅炉水压试验超过批准压力。

2.6 锅炉来油总速断阀拒动、误动。

2.7 汽轮机调速系统异常,引起机组负荷波动达10%,时间超过 6小时。

2.8 汽机主汽门、调速汽门等定期试验有卡涩现象,8小时内不能消除。

2.9 汽机、电动给水泵、EH油等油箱油位低于规程规定允许值。

2.10 机组启、停因调整不当,引起主要控制指标,如汽压、汽温升降速率、上下缸温差、汽包壁温差、差胀等超过规程规定。

2.11 汽机打闸停机,抽汽逆止门拒动。

2.12 汽机高加泄漏或全部高加停用。

2.13 汽机旁路不能正常工作。

2.14 水源管线泄漏停运,超过48小时。

2.15 空冷岛排气蝶阀拒动。

2.16 电除尘器有三分之一个电场电压比额定值降低达20%以上,8小时内不能恢复;或有两个电场停用2小时不能恢复。

2.17 电除尘一电场仓泵因故造成压缩空气不能向灰库排灰,4小时内不能恢复;电除尘二、三、四电场仓泵因故造成压缩空气不能向灰库排灰,8小时内不能恢复。

发电设备二类障碍认定范文(三篇)

发电设备二类障碍认定范文(三篇)

发电设备二类障碍认定范文一、引言电力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之一,而发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对于电力供应的稳定性至关重要。

然而,在发电设备的运行过程中,障碍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因此,对于发电设备的障碍问题进行认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发电设备二类障碍的认定发电设备的障碍问题主要分为一类障碍和二类障碍两种。

一类障碍是指在设备运行过程中由于设备自身问题或操作不当引起的障碍,如设备故障、配件损坏等。

二类障碍是指在设备运行过程中由于外部环境问题引起的障碍,如自然灾害、供电网络问题等。

在进行发电设备二类障碍的认定时,需要充分考虑设备本身的特点和运行环境的因素。

三、发电设备二类障碍的识别和目标确定发电设备二类障碍的识别和目标确定是认定过程的关键环节,通过识别障碍问题并确定解决目标,可以为后续的问题解决工作提供指导。

在识别发电设备二类障碍时,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如监测手段、历史数据分析等。

目标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问题的性质和解决的可能性,并进行合理的权衡。

四、发电设备二类障碍认定过程1. 收集相关资料:首先,需要收集与发电设备二类障碍相关的资料,包括设备运行记录、阶段性检测报告等,以了解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历史问题。

2. 分析障碍问题:在收集到相关资料后,需要对障碍问题进行仔细的分析,明确问题的具体表现和可能的原因。

3. 识别障碍类型:根据分析的结果,可以初步判断障碍是属于一类障碍还是二类障碍,以及具体的问题类型。

4. 确定解决目标:在识别障碍类型后,需要确定解决目标,即希望通过解决障碍问题达到的效果,如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减少故障停机时间等。

5. 制定解决方案:根据识别的障碍类型和解决目标,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包括设备维修、设备更换、环境改善等。

6. 实施解决方案:根据制定的解决方案进行具体的实施工作,包括设备维修、设备更换、环境改善等。

7. 监测和评估:在解决方案实施后,需要对解决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以确定解决方案的有效性,并提出改进意见。

发电设备二类障碍认定标准

发电设备二类障碍认定标准

发电设备二类障碍认定标准1. 前言发电设备是能够将机械能转化为电能的设备,其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各种障碍的影响。

对于发电设备而言,二类障碍是一种常见的问题,因此本文将针对发电设备中的二类障碍进行认定标准的订立及相关解析。

2. 二类障碍的概念二类障碍是指发电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外部影响因素而造成的设备操作过程中显现的异常,如设备的掌控逻辑、传感器测量值等显现异常情况,但不会导致设备损坏或停机等问题。

二类障碍可以分为软件障碍和硬件障碍两类。

3. 发电设备二类障碍认定标准发电设备二类障碍的认定应当依据以下标准:(1)障碍类型:二类障碍可以分为软件障碍和硬件障碍两种类型。

如涉及软件问题,应判定软件程序是否显现异常,如缺失、损坏、误差等,同时应对软件的参数设置和配置等进行核查,并进行日志记录。

(2)障碍频率:对于二类障碍而言,其显现的频率是一个特别紧要的指标,因此应对障碍显现的频率进行统计分析,并考虑是否需要针对性的调整设备的操作模式,以尽可能地降低障碍发生的概率。

(3)障碍强度:与障碍频率相比,障碍强度则更加强调障碍对设备操作的影响程度。

一般来说,障碍强度越强,则操作者在操作设备时的受到的影响也越深,因此需要对障碍的强度进行评估并适时实行应对措施。

(4)障碍时长:障碍时长则可以看做是障碍发生时设备操作所受到的影响持续的时间。

一般来说,障碍时长越长,则操作者所受到的影响也会越大,因此对于障碍的时长也需要进行有效的统计和分析,以便适时地进行应对和处理。

(5)障碍影响范围:障碍影响范围则是指障碍影响的是设备的哪些部分以及操作者是否受到影响等问题,因此需要对障碍影响范围进行认真分析,以便更加精准地判定障碍的类型和强度。

4. 总结本文重要围绕发电设备二类障碍进行了认定标准的订立及相关解析,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对于发电设备而言,二类障碍虽然不会对设备造成损坏或停机等问题,但对于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却会产生肯定的影响,因此对于二类障碍的检测和处理具有特别紧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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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Y-AQ-08729(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发电设备二类障碍认定标准Identification standard for class II obstacles of power generation equipment发电设备二类障碍认定标准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条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中国**集团公司等上级文件和相关规定,制订****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发电设备二类障碍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管理各电厂,各电厂在不低于公司认定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生产运行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二类障碍认定细则”。

第三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设备二类障碍:(一)发电机不同期并列,空载电压超过规定值;(二)6KV以上电气设备损坏;(三)发电机线圈、变压器油温度超过规定值;(四)充油、充气设备油位、气压下降超过规定值;(五)直流系统接地接地时间超过24小时;(六)保安电源发生故障而失电;(七)厂用母线故障;(八)锅炉安全门发生故障,致使锅炉超压;(九)锅炉超温时间超过规程规定时间;(十)机组辅机发生故障,引起减负荷;(十一)电除尘不正常,投入率不符合要求;(十二)燃烧不正常,引起尾部二次燃烧;(十三)汽机调速系统发生故障,引起调节范围波动,超过规定值;(十四)真空、旁路减温系统发生故障引起真空降低,超过规定值;(十五)回热系统发生故障,使高加退出运行;(十六)低汽温等引起机组振动;(十七)重要自动调节装置发生故障,退出运行;(十八)重要保护装置发生故障,退出运行;(十九)过程控制单元(PCU)发生故障,退出运行;(二十)自动测量调整装置(AGC)发生故障,退出运行;(二十一)通讯电源全部中断超过10分钟;(二十二)远动装置失灵时间超过24小时;(二十三)炉水水质严重超标;(二十四)给水、凝结水水质严重超标;(二十五)全列制水设备发生故障停运并停止制水;(二十六)制氢设备发生故障,停止制氢;(二十七)酸、碱系统泄漏,影响制水;(二十八)主要卸煤、输煤机械损坏,影响卸煤;(二十九)单段输煤皮带发生故障,影响输煤;(三十)燃油系统发生故障,影响供油,引起油枪灭火;(三十一)发电厂因人员责任(如:运行操作失误、人员误碰、误动)等原因使重要辅机被迫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三十二)生产设备、运输工具损坏,化学用品泄漏等,经济损失达到人民币5万元及以上的;(三十三)污染物超标排放,环保罚款达到人民币1万元及以上的;(三十四)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经济损失达到人民币5千元及以上;(三十五)各电厂认定为二类障碍的其他情况。

三、安全检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害识别,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纠正不安全行为。

第二条根据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检查可分为安全管理检查和现场安全检查。

根据安全检查组织机构的划分,可以分为外部安全检查和内部安全检查。

(一)外部检查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要求进行的法定监督、检测检查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督查。

(二)内部检查是公司、直属企业内部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

内部安全检查主要有专项检查、综合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等形式。

专项安全检查主要有季节性检查、节日前安全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

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主要有春季安全大检查和秋季安全大检查。

节日前安全检查是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为目的而开展的专项安全检查,主要有元旦、春节、五一和国庆节节前安全检查。

专业性安全检查是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针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有关事故通报或某些重要生产、施工项目等专项安排的安全检查工作。

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对安全管理状况进行的一次定期检查,主要为持续改进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日常检查是指在日常生产活动中,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生产设备、设施、建筑物及生产用物料等进行的经常性检查。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成立综合性安全检查、春季安全检查和秋季安全检查的组织机构,同时参照本规定所列检查内容,结合各单位的实际,对检查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制定详细的安全检查表,落实检查负责人。

按照动员发动、自查、复查、问题整改和活动终结的流程制定安全检查计划。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

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问题,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入生产工作计划,择机整改。

安全检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应对安全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以书面材料报上级分公司、公司。

上级分公司或公司对有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后,各单位应根据检查组的检查意见,及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并将整改计划和整改完成情况报上级分公司、公司。

第四条节日前安全检查主要由各单位生产部门自行组织进行,生产部门应根据检查内容,做好组织安排工作,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在节日前整改完毕。

对确实不能整改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间,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报本单位相关生产管理部门,直至分管厂领导。

所有查出的问题及整改完成情况应报本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备案。

第五条公司管理各单位应认真对待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工作,正确处理内、外部安全检查的关系,坚持综合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检查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第六条对法定的检测检查和政府督查,公司管理各单位应积极配合,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要求,按照规范标准定期开展法定检测工作。

对政府部门组织督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同时将检查情况及整改计划和完成情况向上级分公司、公司汇报。

第七条对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各单位应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第八条公司推荐性安全检查表见附件1;公司推荐性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计划表见附件2;公司推荐性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表见附件3。

第二章综合性检查第九条综合性检查的项目主要有:(一)查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配备和学习培训是否符合要求;(二)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场规程是否健全和完善,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现象,是否存在与日常生产工作不相符现象;(三)查是否学习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快报,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具体的贯彻和落实,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在本单位发生;(四)查是否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文件和会议要求等,并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贯彻与落实;(五)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添加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公司管理各单位应于每年11月份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活动,为次年本单位制度修编奠定基础。

各区域分公司或公司本部可组织对公司管理各单位安全检查进行监督抽查。

第三章专项安全检查第十一条春季安全大检查项目主要有:(一)查防雷设施1.厂房、变电站、油库区、制氢站、烟囱、煤厂、输电线、独立微波通讯、码头等直接雷击防护设备是否完善;2.避雷器放电记录器,保护间隙,防止谐振过电压装置等过电压防护设备是否正常投入;3.防雷装置接地线引下线连接是否可靠,截面积是否符合要求,接地电阻是否按照规定测试合格,是否存在固定松动(脱落)的接地线;4.是否制定了电气设备春季检修、维护计划;5.对运行10至15年以上的变电站的接地网是否进行了开挖检查,腐蚀情况是否超过标准要求。

(二)防雨防汛措施1.所有建筑物是否存在漏水、渗水现象,门窗、玻璃是否完好无损,所有落水管、排水沟(井)是否存在堵塞现象;2.各类配电室、开关室的排风扇、通风孔是否设置了金属网和采取了防止进水措施;3.室外配电箱、电气设备是否采取了防雨措施;4.防汛物资准备是否充足,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规定;5.是否制定(完善)夏季异常情况处理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并进行了演练。

(三)防小动物措施1.电缆孔洞封堵是否完好;2.排气孔洞、室外百叶窗及室内铁丝网是否齐全完好;3.挡鼠板是否齐全,配电室、电子间等电气、热控设备区域是否放置了鼠药;4.线路杆塔鸟巢是否及时清除;5.升压站周围是否存在鸟害现象。

(四)防火措施1.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是否符合国家消防管理法律、法规与《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要求,消防器材是否按照周期进行了试验或更换;2.防火重点部位是否明确,是否有明显的标志,防火制度是否齐全完善;3.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缆隧道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反措要求;(五)防暑降温措施1.生产、办公用制冷及空调系统是否正常运行;2.是否储备了生产、办公用制冷及空调系统紧急备品备件;3.员工暑期劳动保护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并得到落实;4.是否制定了高温区域工作计划与防止人员中暑的措施,计划与措施等是否落实。

(六)防风1.室外设备、设施(如斗轮机、吊车、落水管等)是否采取了防风固定措施;2.建筑物顶部杂物是否进行了清理;3.室外设备、管道等保温是否完整,牢固;4.沿海企业,是否制定了防台风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七)查生产设备是否存在较大设备隐患;(八)查安全设施、特种设备、工器具等管理是否符合要求;(九)本单位应急管理是否存在缺陷,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是否正常开展;(十)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添加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秋季安全大检查项目主要有:(一)防火防爆1.查消防组织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并落实,消防设施购置是否符合要求;2.职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是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3.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充足、定期试验(含消防水系统),存放地点是否合适;4.消防设备、系统是否处于良好备用状态;5.运行人员是否定期进行消防系统模拟操作培训;6.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存放场所是否符合要求;7.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缆隧道内是否有杂物、积油及其他易燃物,是否采取了封堵和阻燃处理,措施是否符合反措要求;8.油库及其他存油场所、氢站的设施是否满足防火要求,有无现场安全制度和出入要求,附近是否设置放静电设施;9.禁火区域是否严格执行了动火工作规定;10.开关室的通道、排气装置是否符合防火要求;11.各类仓库是否符合消防要求;12.生产区域、办公场所、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标志是否齐全;(二)防寒防冻1.设备、管道保温、孔洞封堵、采暖设备的备品备件储存等工作是否落实;2.水、汽(气)、油系统的防寒措施是否完善,停止运行的设备、管道积水是否及时排空,伴热系统是否能够正常投运;3.各建筑物门窗是否完好,采暖设备是否能够正常投运;4.充油设备的油位是否符合标准,设备底部是否存在积水现象;5.室外设备是否采取了保温或伴热措施,室外作业场所是否采取了防雪防滑措施,是否准备了融雪剂;6.是否制定车辆防冻措施,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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