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协调推进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20•【字号】常政办发〔2020〕91号•【施行日期】2020.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常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20日常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职责第三章受理范围第四章运行要求第五章服务整合第六章决策分析第七章绩效评估第八章督查督办第九章责任追究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办好群众和企业诉求,进一步推进常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12345平台”)工作规范化、高效化运行,根据《江苏省12345在线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12345平台是市委、市政府设立的非紧急类公共服务平台,秉承“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解民忧”的服务宗旨,24小时提供人工在线服务,受理全市范围内通过电话、网络和其它渠道反映的涉及政府职能及部分公用事业单位职责的咨询、投诉、举报、求助、建议等非紧急类诉求。
第三条12345平台主管部门为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成员单位为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第四条建立12345平台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负责12345平台运行管理中重大、疑难事项的决策及监督。
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第二章机构职责第五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12345平台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27•【字号】常政办发[2008]114号•【施行日期】2008.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08〕114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现将《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三合一”网络平台(以下简称网络平台),是指依托本市电子政务网,对原有行政执法数据库、网上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进行整合、改造、提升,实现行政服务、法制监督和行政监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网络平台。
本规定所称行政权力是指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征用、行政裁决、行政检查、非许可审批以及其他行政权力。
第三条本市市级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受委托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权力的,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网络平台运行管理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有关行政机关各负其责。
建立网络平台运行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召集,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等部门参加,负责网络平台运行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问题责任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问题责任分解表》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18]67号【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5.14【实施日期】2018.05.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问题责任分解表》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67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着力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8〕447号)、《关于请全力以赴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通知》(发改电〔2018〕200号)等文件要求,为着力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100个办事难点堵点问题,加快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现将《常州市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问题责任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一、根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的规定,各部门在推动解决办事群众堵点问题的过程中,加快办事材料证明精简,充分利用共享信息,凡属于共享平台可以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重复提交。
对于本区域范围内开具的证明材料,结合具体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层级,通过数据共享、流程优化等方式,推动办事堵点问题的解决。
对于跨区域的证件证明数据共享需求,及时梳理汇总到市级各牵头部门,统一协调解决。
二、市电子政务中心负责技术保障工作,建设全市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支持数据共享申请、审批、授权和使用,实现与国家、省数据服务接口的代理转发等相关功能。
各辖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根据时间要求,推进自建办事系统与本市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
三、各牵头部门严格按照责任分解表确定的解决标准和解决时间,负责群众办事具体堵点问题的组织、协调,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明确解决途径,确保解决效果,同时按要求随时向市政务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6.05•【字号】常政发〔2018〕69号•【施行日期】2018.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6月5日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的精神和要求,适应政府管理和服务现代化发展需要,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满意度,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实现“一网通办、全城通办、一次办成”,为人民群众增便利,为市场主体添活力,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
整合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职能和资源,统筹利用现有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部门业务应用系统,促进各层级、各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联动,实现政务服务信息化集约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
以解决群众最为关注和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群众办事需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不断扩大政务服务惠及范围。
坚持统一标准。
加大政务服务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流程,优化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行机构、队伍、流程、服务等标准化。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73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73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常州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31日常州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子政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科学规划与统一管理,提高我市电子政务建设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政务系统整合和信息资源共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市级财政性资金或其他非财政性资金建设的项目。
本办法所称项目是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的硬件与网络系统、软件应用系统、信息化咨询与服务、信息安全保障等的新建、扩建和升级改造的项目,包括与电子政务建设相关的规划设计等软课题项目。
第三条项目建设遵循“统筹规划、需求主导、标准统一、整合共享、注重绩效、安全可靠”的原则,大力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信息系统共享、应用集成和业务协同,严格控制独立、封闭、网络不能互联、资源不能共享的单一行业或部门信息系统建设。
第二章联合会审制度第四条建立项目建设联合会审制度,联合会审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办公室、市保密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审计局、大数据管理局等。
第五条项目建设联合会审成员单位职责如下:(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全市电子政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负责规划实施全市基础性资源共享项目建设,组织编制年度电子政务工作重点任务和项目建设计划;负责组织项目立项前的技术评审、竣工验收;负责统一建立和管理项目咨询专家库,为项目技术(设计)方案论证、评审和验收等提供咨询服务。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规章起草工作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148号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规章起草工作规定》的通知正文:----------------------------------------------------------------------------------------------------------------------------------------------------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规章起草工作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148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人民政府规章起草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22日常州市人民政府规章起草工作规定第一条为了完善市人民政府规章(以下简称规章)制定程序,健全规章起草工作机制,推进立法精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常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规章起草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起草规章,应当遵循法制统一的原则,实行科学、民主立法。
第四条起草规章,应当立足实际,体现地方特色,内容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领导规章起草工作。
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规章起草工作,并做好相关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规章起草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起草规章,应当遵循《立法技术规范(试行)》和《江苏省地方立法技术规范》等规定。
第七条规章起草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预算予以保障。
第八条申请规章立项的部门(单位)负责规章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单位)配合或者参与起草。
涉及重要行政管理事项或者全局性、综合性较强的,也可以由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起草或者组织起草。
涉及内容专业性较强的或者根据实际需要,起草单位可以邀请有关组织、专家参加起草,也可以委托教学科研单位、法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有关组织起草。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18年电子政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18年电子政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26•【字号】常政办发〔2018〕38号•【施行日期】2018.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18年电子政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38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2018年电子政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6日常州市2018年电子政务工作要点2018年,全市电子政务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电子政务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以利企便民为目标,以数据整合共享为途径,加快推进我市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务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开放利用,逐步构建与城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适应的电子政务新格局,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创造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
一、以集约化、规范化为目标,加快电子政务基础资源整合共享(一)完善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进一步优化网络结构,强化网络管理,着力提高网络业务承载能力,安全防护能力,达到三级等保要求,为业务应用、数据传输提供支撑。
按照电子政务外网接入标准规范,从准入控制、边界防护、安全审计、身份鉴别等方面,对接入的业务专网、终端进行安全防护。
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和安全测评,建设市级综合安全管理平台并与省级平台对接。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电子政务中心负责落实)(二)加快网络整合和业务系统迁移。
按照国家和省电子政务外网相关标准和规范,推进各类非涉密业务专网与市电子政务外网对接。
进一步规范各部门政务信息化应用部署,推进各部门面向社会的专业性服务和非涉密业务应用在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运行。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常政办发[2012]50号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常政办发[2012]50号](https://img.taocdn.com/s3/m/e5a4e4f6afaad1f34693daef5ef7ba0d4a736dde.png)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正文:
----------------------------------------------------------------------------------------------------------------------------------------------------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2〕50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市三网融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常州市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高清副市长
副组长:沈小勇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明岗市政府副秘书长
梅向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蒋自平市经信委主任
成员:卢晓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庄小涛市发改委副主任
林型新市经信委副主任
周永强市科技局副局长
宫文飞市公安局副局长
蔡建兴市财政局副局长
邹云龙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赵唯强市文广新局局长
蒋雅芬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王国荣市规划局副局长
吴海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黄战非市国资委副主任
杨为群常州质监局副局长
郭建冬中国电信常州分公司总经理
姜峰中国移动常州分公司总经理
居幼城中国联通常州分公司总经理
颜晓群常州广播电视台台长
张兵江苏广播电视网络信息公司常州分公司总经理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由宋明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林型新、蒋雅芬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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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
协调推进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17]68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02
【实施日期】2017.05.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协调推进小组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7〕68号)
各辖市、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强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常州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协调推进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曹佳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杭勇市政府秘书长
黄田明市政务办主任
成员:周卫中溧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陶伟金坛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陆秋明武进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宇伟新北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郑亚天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吴晓晶钟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凯奇市政府办副主任
刘建华市金融办副主任
邹明初市编办副主任
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