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套】房地产销售经典典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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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房产销售法律案例(3篇)

常见房产销售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产销售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

本文将结合一起典型的房产销售法律案例,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二、案例简介原告甲与被告乙于2019年3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以150万元的价格购买乙位于某市的一套住宅。

合同约定,乙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房屋过户至甲名下。

然而,在合同签订后,乙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甲多次催促乙履行合同,但乙以各种理由推脱。

甲遂将乙诉至法院,要求乙履行合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三、争议焦点1. 乙是否应当履行合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 若乙未履行合同,甲能否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乙作为出卖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已构成违约。

因此,法院判决乙履行合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关于违约责任,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未履行合同义务,给甲造成了损失。

因此,法院判决乙赔偿甲因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而产生的损失。

五、案例分析1. 房产销售合同的法律效力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且不存在无效合同的情形。

因此,该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 房产过户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应当依法办理登记。

本案中,乙作为出卖方,有义务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乙未履行该义务,已构成违约。

3. 违约责任本案中,乙未履行合同义务,给甲造成了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乙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房地产营销案例分析

房地产营销案例分析

房地产营销案例分析房地产行业是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为了吸引客户并推销房地产产品,房地产公司需要制定一系列营销策略。

以下是一个房地产营销案例分析。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将分析房地产公司推出的一个高端住宅项目的营销策略。

该项目位于城市市中心,主要面向高收入群体。

首先,房地产公司进行了市场调研,确定了目标客户群体和需求。

他们发现,目标客户群体主要是高收入人群,他们对品质和豪华感的要求较高。

因此,该公司决定提供高品质的建筑设计和豪华的室内装饰,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他们还确定了房价的定位,以确保价格适合目标客户群体。

在线下方面,房地产公司举办了多场宣传活动。

他们组织了项目的开放日,邀请潜在客户来参观展示中心和样板房,体验项目的豪华和舒适性。

他们还举办了各类活动,如开发商论坛、媒体发布会等,提高项目的知名度。

此外,他们还与知名的金融机构合作,为客户提供优惠的房贷政策,增加购房的吸引力。

此外,房地产公司还与房产中介公司合作,利用他们的渠道和专业知识,找到潜在的买家。

他们还与知名的家居装饰公司合作,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室内装饰服务,增加项目的独特性和吸引力。

最后,房地产公司还注重口碑营销。

他们鼓励满意的客户在各类网络平台上分享购房经验,提高项目的口碑。

他们还与当地社区合作,组织公益活动,增加项目与社区的互动性,并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通过以上的营销策略,房地产公司成功地吸引了大量的潜在客户。

他们在短时间内售出了大部分的住房单位,并提前完成了销售目标。

这个案例表明,房地产公司在制定营销策略时,需要充分了解目标客户群体的需求,并采取多种渠道和方法吸引客户,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和口碑。

房地产经典营销案例

房地产经典营销案例

房地产经典营销案例“没有卖不出的房子,只有卖不出房子的人。

”在严峻的去库存市场形势下,营销人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显示才华的机遇。

让我们振作精神,在新的一年楼市竞争中挥剑起舞,笑傲江湖。

那么接下来小编跟读者一起来了解一下房地产经典营销案例。

房地产经典营销案例一阳光上东:富人区的缔造者如果说缔造是一种物质行为,这话大错特错。

温榆河沿岸,京汤河沿线,西山、香山一线的别墅群,朝阳公园一带的高档公寓,都是货真价实的富人区。

但是富人区的概念在房地产界却是阳光上东第一次坦坦荡荡的提出来。

今年年初以来,首创集团宣布将在东四环北路绿化带以东、酒仙桥路电子城以西、坝河与亮马河之间的地块上建一个北京的"富人区"。

这个名为"北京上东区"的项目,占地面积100公顷,总建筑面积将超过220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超过100亿元。

项目由首创集团旗下的首创置业和阳光股份具体负责。

其全部项目将于2008年完工,售价在每平方米1万元以上,10月17日第一期盛大开盘。

在中国,财富曾经被当作罪恶的代名词,但是托改革的福,现在追求财富已经成为一种光荣的行为,正如原来参军是一种光荣的行为一样。

但是由于在意识形态上还没有得到明确,所有的媒体舆论的表达都还羞人答答的,典型的例子就是将几乎所有关于财富的美德都赋予在国外体现为中庸保守的中产阶级。

首创置业却正式将这块面纱剥去,从而吸引了社会的关注。

阳光上东一开盘就销售1亿元,富人区宣传达到了传播效果功不可没。

首创置业的做法表明:在宣传上不必要真正意义的创造,能够将一种在事实上成型的东西完美的体现出来同样是一种创造。

在传播学意义上,谁说得最早谁就是创造者。

对于首创置业打造上东区这样的宏伟计划,一两个小聪明、小花招不足以支撑如此大的体量的销售。

在富人区的旗帜下,各种关于高品质的概念终于得到了一个众望所归的统帅,为项目的宣传提供了取之不尽的资源。

房地产经典营销案例二保利:打响夏季楼市降价跑量“第一枪”事件:2015年5月,在其他楼盘借楼市各项利好政策酝酿涨价的过程中,保利地产出其不意的使出“杀手锏”:保利重庆公司旗下所有住宅项目,全线大幅降价,降幅均价高达1000元左右,可以说是打响了夏季促销的“第一枪”。

地产法律经典案例分析(3篇)

地产法律经典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0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在市南区开发了一处名为“锦绣花园”的住宅项目。

李某(以下简称“购房者”)在2010年5月与开发商签订了《锦绣花园住宅买卖合同》,约定购买一套位于该项目的小高层住宅。

合同中约定,房屋总价为人民币100万元,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后需支付定金10万元,剩余款项在房屋交付时支付。

合同中还约定了房屋交付日期为2011年5月30日。

然而,由于开发商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出现了质量问题,导致房屋交付时间一拖再拖。

到了2011年5月30日,购房者仍未收到房屋。

购房者多次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但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推脱。

无奈之下,购房者将开发商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开发商是否应当承担逾期交付房屋的责任;2. 购房者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3. 开发商是否应当赔偿购房者因逾期交付房屋所造成的损失。

三、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开发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交付日期,购房者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应当承担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具体分析如下:1. 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由于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已经构成违约。

2. 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且在购房者多次催促下仍无改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

3. 开发商赔偿损失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房地产交易实例案例大全

房地产交易实例案例大全

房地产交易实例案例大全一、交易背景介绍案例一:李先生购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处二手房。

李先生在北京工作多年,希望购买一处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的房产。

经过多日寻找,他看中了这套位于朝阳区的二手房。

二、房产信息披露案例二:王小姐在购房过程中发现卖家未如实披露房产信息。

王小姐在购房时特别注意了房产信息的披露,然而在交房后发现屋顶存在漏水问题。

经过调查,王小姐发现卖家在交易前未告知这一信息。

三、交易价格谈判案例三:张先生与卖家就房产价格进行谈判。

张先生看中了一套房产,但与卖家在价格上存在分歧。

经过几轮谈判,张先生最终以稍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成功购得房产。

四、交易条款确认案例四:赵小姐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未注意到附加条款。

赵小姐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疏忽了合同中的附加条款,导致交房后出现了不必要的纠纷。

五、产权过户手续案例五:刘先生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遇到困难。

刘先生购买了一套期房,但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遇到了阻碍。

经过了解,他发现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手续办理受阻。

六、资金安全保障案例六:林先生通过第三方监管账户保障交易资金安全。

林先生在购房过程中,为了保证资金安全,选择了通过第三方监管账户进行交易资金的监管。

七、法律风险评估案例七:陈小姐在购房前请律师对房产进行了法律风险评估。

陈小姐在购房前请律师对房产进行了全面的法律风险评估,确保自己不会因为法律问题陷入纠纷。

总结:以上案例涵盖了房地产交易的主要方面,从交易背景介绍到法律风险评估。

通过这些案例的学习,可以更好地了解房地产交易的实际情况,为以后的房产交易提供参考和借鉴。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需注意各环节的风险控制,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同时,对于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纠纷,要有充分的了解和预防措施,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策略和方法,以达到最佳的交易效果。

房地产二手房交易经典案例【范本模板】

房地产二手房交易经典案例【范本模板】

二手房交易典型个案详细分析案例1:未办理到银行房屋贷款客户张先生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一套房子,总价156万元,但由于其本身已经有2套房子的抵押贷款,所以张先生担心自己不能再贷到款。

但中介公司承诺跟银行委熟,办出贷款绝对没有问题,于是张先生就与上家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开始办理贷款申请.然而没想到的是,多家银行都没有给张先生批准贷款。

为了付款,洪先生不得不将自己另一套房子匆忙出售。

由于已经廷期付款一个多月,他不仅向上家赔偿了将近20000元的违约金,而且所出售的房屋由于过于匆忙,也比市场价低了很多。

但由于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中介公司的承诺,所以无法向中介公司索赔。

在二手房按揭中,出现最多的问题就是借款人的贷款申请专利被银行拒绝,导致交易不能完成,给双方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上述案例就是如此。

张先生在不清楚自己能否申请到银行贷款前就同房主办理了过户手续,最后不仅买房不成,还要在办理过户手续中支付相关的费用。

如果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就申请银行贷款就可以降低一些风险。

分析:贷款支付主要房款是大多数购房人的首选付款方式,可如果购房者不能通过银行审查,自身没有能力支付房款,基于买卖合同的约定又必须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房款的话,将不可避免地造成违约,最后不得不承担违约责任。

从法律关系上来看,贷款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除非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未能成功,贷款可以成为终止合同且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

否则,一旦未能获得贷款,基于买卖合同付款方式的约定,购房者就必须以其他方式支付房款,否则就构成了违约。

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中介公司应该让购房者充分考虑到自身的支付能力和银行信贷能力之后再行签署相关公司。

中介业务人员勿轻易承诺帮助客人办理贷款,更不能出具书面承诺帮助客人取得银行贷款。

否则,极有可能造成违约责任。

一些经纪人因为急于成交业务,向客户作出相关不是自己能力范围内的承诺,请注意其中的法律风险。

案例2:入住时发现户口未迁出,自己户口无法执迁入。

中国房地产成功售楼营销案例分析

1.奥林匹克花园样板房“零底价拍卖”事件回顾:为吸引客户眼球,房地产开发商再出营销新招。

上海奥林匹克花园于2005年11月26日举行了“0底价拍卖样板房”活动。

据此间媒体报道,该消息经媒体披露后引起全城瞩目,在不到一天的时间,大约500多位购房者来电咨询。

专家表示,开发商此举一方面表现出对产品的自信,另一方面也是在寻找市场“兴奋点”,只要引起客户关注就达到了开发商的目的。

开发商态度:据发展商介绍,本次之所以将样板房“零底价”拍卖,是源于对目前理性市场的信心,相信“好的产品自然会说话”,对于能够拍到什么价格,市场是检验一切的唯一标准。

本次拍卖更大的意义在于能够将奥林匹克花园所倡导的健康、时尚生活方式真实地呈现在社会公众面前。

2.万里雅筑“率先降价”事件回顾:今年6月27日,普陀区上海万里城中心区域的万里雅筑二期开盘前几天,高调向媒体发布了最新价格:最低7350元/平方米,均价8500元/平方米。

相较今年上半年区域一手房价一度达到13000元/平方米的高位来说有了大幅调整,万里雅筑一跃成为万里板块最低价新盘。

市场反应表明,购房者对开发商主动调整非常欢迎。

万里雅筑二期7月2日开盘,售楼处出现罕见的购房者爆满的场面。

从网上房地产公布的数字来看,启用新价后,一周内成交近120套,降价行动见效显著。

开发商态度:虽然根据自住需求定价会损失一些利润,但同时也是一种“双赢”:老百姓能买到实惠的房子,企业也能避免长期僵持所蕴含的风险,从而全力投入新的开发项目。

而密切关注市场需求变化,快速做出反应,才是打算在房地产行业持续发展的企业应有的明智之举。

3.“一成首付”计划事件回顾:今年9月份,上海某一开发商推出了“一成首付”的营销方式,凡买其楼盘的客户,只需支付房款的10%,其余20%首付款到交房时再支付。

而首付款的20%则先由专业投资公司承担,只要购房者向投资公司提交贷款申请,获准后,投资公司将为购房者提供贷款。

但是,伴随着楼市调价风潮兴起,不少开发商已经真刀实枪开始了价格调整,动辄下调价格数千元的楼盘也不乏其例。

房地产销售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地产销售领域涉及的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典型的房地产销售法律案件进行分析,探讨房地产销售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为房地产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法律参考。

二、案件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开发了一处住宅小区,并在售楼处公开销售。

消费者王某在售楼处购买了该小区的一套住宅。

在签订购房合同后,王某发现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面积缩水等问题。

王某与开发商协商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案件焦点1. 开发商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2. 开发商是否存在面积缩水问题?3. 开发商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案件分析1. 开发商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在本案中,开发商在宣传材料中宣称该住宅小区绿化率达到40%,但实际上绿化率仅为30%。

这明显构成虚假宣传。

2. 开发商是否存在面积缩水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面积交付标的物。

在本案中,购房合同约定王某购买的住宅面积为100平方米,但实际交付的面积为95平方米。

这构成面积缩水。

3. 开发商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虚假宣传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在本案中,开发商因虚假宣传被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处以罚款。

(2)面积缩水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面积少于约定的面积,应当按照约定的面积交付;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交付的面积交付。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面积少于约定的面积的,应当按照约定的面积减去实际交付的面积的比例,增加价款的;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交付的面积减去约定的面积的比例,增加价款的。

在本案中,开发商应按照约定的面积交付王某住宅,即100平方米。

房地产销售案例报告分析

房地产销售案例报告分析在当今的经济环境中,房地产市场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重要领域。

房地产销售案例不仅反映了市场的动态和趋势,也为从业者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以下将通过对一个具体房地产销售案例的深入分析,探讨其中的成功因素、面临的挑战以及可以借鉴的策略。

一、案例背景本次分析的案例是位于城市名称的楼盘名称项目。

该楼盘由开发商名称开发,总占地面积为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建筑面积平方米。

楼盘规划有住宅、商业和配套设施,定位为中高端改善型社区。

二、项目优势1、优越的地理位置楼盘位于城市的核心区域,周边交通便利,有多条公交线路和地铁站,方便居民出行。

同时,周边配套设施完善,有学校、医院、商场等,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

2、高品质的产品设计开发商在楼盘的规划和设计上投入了大量的精力,采用了现代化的建筑风格和高品质的建筑材料。

户型设计合理,空间利用率高,满足了不同客户的需求。

3、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开发商名称在房地产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口碑,其过往开发的项目品质有保障,这为楼盘名称项目的销售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三、销售策略1、精准的市场定位在项目启动前,销售团队对市场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和分析,将目标客户定位为城市的中高收入人群,包括企业高管、公务员、教师等。

针对这一目标客户群体,制定了相应的营销策略和推广方案。

2、多样化的营销渠道除了传统的线下营销渠道,如售楼处展示、户外广告、报纸杂志广告等,销售团队还积极拓展线上营销渠道,如建立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等,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项目推广和客户互动。

3、个性化的服务销售团队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偏好,为其推荐合适的户型和楼层。

在购房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全程的服务和指导,解决客户的各种问题和疑虑。

四、销售成果在项目开盘后的时间段内,共销售住宅销售套数套,商业销售套数套,销售额达到销售额元,销售业绩超出了预期。

五、面临的挑战1、市场竞争激烈在同一区域内,有多个竞争对手的楼盘同时在售,竞争压力较大。

房地产交易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6月,张三(以下简称原告)与李四(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将其名下位于某市的房产出售给原告,成交价格为200万元。

合同约定,原告支付定金20万元,剩余房款在过户前一次性付清。

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支付了定金。

然而,在过户过程中,被告以房屋存在抵押为由拒绝办理过户手续。

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履行合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 被告是否违反了《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2. 原告是否可以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被告提出的房屋存在抵押的问题,经查,被告在签订合同前未告知原告房屋存在抵押,且在合同签订后也未将抵押事宜告知原告,其行为构成欺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因被告欺诈,导致合同内容违反真实意思表示的,原告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合同。

综上,法院判决如下:1. 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涉案房产过户至原告名下;2. 被告退还原告已支付的定金20万元;3. 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房地产交易中的法律问题,以下是对本案的分析:1. 房地产交易合同的法律效力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合同是保障交易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2. 房屋抵押与过户的关系房屋抵押是指抵押人将房屋作为抵押物,向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在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不得随意处分抵押物。

本案中,被告在签订合同前未告知原告房屋存在抵押,其行为构成欺诈。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3. 违约责任的承担本案中,被告违反了《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其行为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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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销售典型案例分析第一节经济适用房销售案例XX花园销售案例一、案例简介XX花园是北京市首批19个经济适用房项目之一,首期推出三栋塔楼工747 套,于2000年6 月10 日正式开盘销售,到2000年7 月31 日。

51 天时间共售出442套,占首期推出总套数747套的59.17%,平均每天售出8.7 套。

真正实现了持续热销、持续高温效应,其销售速度在北京经济适用房中名列前茅。

XX 花园的成功销售,为北京房地产增加了;一个光彩夺目的亮点,已经被业界称为北京继今日家园、天通苑、回龙观之后第四个最火暴的经济适用房楼盘。

XX花园作为一个经济适用房项目,价格比天通苑、回龙观高出1000余元,项目本身特点原来并不突出,户型比较陈旧,能有火暴的销售业绩殊为不易。

二、营销策划思想1、根据XX花园的品牌定位,进行一系列的品牌设计、塑造与包装,包括品牌标识、楼书、DM宣传页、销售中心、展板、工地围墙,并就XX花园的品牌定位对销售人员进行全方位的销售培训。

采取“全场紧逼”销售法,实行目标考核,加强人员培训,加强基础管理。

以崭新的面貌和过硬的基本功面对客户。

2、与装修公司合作,针对AI 户型作最具渲染力的装修设计:包括室内环境设计,将室外绿色风景融入居室;凸现AI 户型的景观价值;作全新概念大起居室大厅设计;展现商住户型的伸缩性概念。

总之,要最大限度地展现AI 户型的全方位空间价值。

3、与XX城建物业管理公司合作,重点展现国有物业公司的信誉、实力、承诺、服务水平、管理措施、收益细则等,让客户买放心房。

4、为客户提供装修菜单服务。

5、宣传以“产学研”打造精品为理念,引入对XX花园品牌塑造模式的讨论。

以学校的名义邀请新闻单位探讨房地产人才的培养模式,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出人才、出精品、推出住宅产业化、房地产品牌化。

、工作时间表(5 月15 日—6月10 日)1、5月19 日初步确立总体销售方案2、5月20 日总体方案修订、细化、落实3、5 月22 日完成(1)品牌标识设计(2)刀旗设计(3)售楼处外观设计(4)工地围墙设计(5)报纸广告设计(6)DM宣传页设计( 7 )路牌设计( 8)气球条幅设计( 9)委托沙盘制作( 1:200)4、5月23日—5月31日( 1 ) 25 块板的实际与制作并放置到位( 2 )销售人员全部着装到位( 3 )刀旗完成制作并插到现场( 4 )售楼处内外包装到位( 5 )完成培训手册,落实培训教员( 6)完成软性宣传文稿,并开一次媒体通气会(讨论会)( 7 )工地围墙包装完成到位( 8 )各项销售手续、资料准备到位5、6月1日—6月5日( 1 )落实全员培训( 2)软性宣传出台( 3)卖场各项设施的完善(4)实施DM夹报派发6、6月6日—6月9日( 1 )硬性广告出台( 2 )销售人员正式上岗,来电来访登记7、6月10日上午9:00XX花园正式开盘,接待交定金订房号的客户。

四、卖场包装及终端营销1、X X桥头设置路牌一块2、X X桥至开发项目两侧设置刀旗300幅3、工地围墙进行重新包装4、销售现场悬大型气球四只,条幅4 个条幅广告内容如下:(1)XX花园隆重开盘( 2 )新世纪超级经济适用房( 3 )高尚品质超级价位锻造一流品牌(4) XX花园:国际风格生态文化社区5、销售现场的包装( 1 )销售处立面简单包装( 2 )展示中心设置:a:1:200 小区沙盘b:展板25块:户型展板10块5e经济使用房展示5块鸟瞰图1 块销控表4块购房秩序、按揭贷款发展商承诺3 块其他2 块五、营销组织人员培训1 、营销组织的结构如下: (略)2、营销组织运作建议( 1 )由销售总监按每季度向销售主管下达销售指标( 2)由销售主管把指标分解到每位售楼员( 3)每周一定时召开由总监主持的营销碰头会,及时掌握市场及客户反馈,解决协调销售中的各种问题,并制定对应的销售策略。

( 4)销售队伍实施CI 战略:统一着装,统一行为规范,统一形象。

六、销售培训计划销售培训日期:6月1 日—6月5日,共5天,每天4课时,共计20课时培训主要内容如下:1、小区规划设计: (由项目总建筑师讲授4课时)( 1 )规划设计思想。

(2)园艺设计单位背景介绍,小区园艺、绿化带的设计风格。

( 3)建筑特色、风格。

(4)细节处理(如空调位置等)。

2、建筑及市政工程建设(由项目总工程师讲授 4 课时)(1)详细介绍本工程的相关内容,标准(地基处理、首层、顶层处理等)。

(2)工程材料标准及相应证书,建材选用有何目的。

(3)施工队伍介绍,以往的业绩及成果,相应资质。

(4)监理单位及其以往的业绩及成果,相应资质。

(5)施工工艺的细节处理。

(6)我们的目标,我们的管理手段,工作理念。

(7)七通情况及来源。

3、配套设施,公建内容(由总建筑师讲授并入第一项)4、物业管理(由物业管理公司人员讲授2 课时)(1)物业管理内容及标准,结合本案具体化。

(2)物业管理的必要性,高水平物业管理的基本模式,对我们今后生活品质的影响。

(3)物业管理的品牌效应,服务理念。

5、区域发展前景(讲授2 课时)6、经济适用房及二手房政策及销售环节中各项相关政策内容(品牌研究所讲授2 课时)(1)投资分析:性能价格比、投资回报率分析(2)经济适用房及二手房政策(3)金融知识(4)货款程序(5)办理各种证明程序7、合同文本相关条款的解释(讲授2 课时)8、项目CI 培训:理念、态度、行为、公关礼仪等(讲授2课时)8、销售方式、技巧培训(讲授2 课时)七、开盘过程1、2000年5月19日,代理公司提出xx 花园总体包装及销售方案。

2、2000年5月22日,代理公司完成xx 花园品牌设计、现场彩旗设计、售楼中心设计、工地墙设计、气球条幅设计等一系列现场项目包装设计。

3、2000年6月1日,代理公司完成“疯狂低价开盘”报纸广告设计。

4、2000年6月1日,代理公司完成用于销售培训的《xx花园销售手册》。

5、2000年6 月1 日,代理公司5名销售员及首都经贸大学6名销售人员及公司2名销售人员全部到位。

并于6月1日至6月4日开展了为期4天的销售培训。

6、2000年6月6日,《北京青年报》半版彩色广告顺利推出,客户反响异常强烈。

从当天中午11 点开始直至晚上8 点,两部电话热线不断,统计约收到电话480 个左右。

第二天和第三天亦收到约200 多个电话,创造了北京房地产广告电话反馈率之最。

7、2000年6月8日,《北京晚报》、《精品购物指南》彩色半版广告同时推出。

8、2000年6月9日,北京电视台《北京您早》及《午间新闻》等栏目及时报道了xx 花园即将开盘的消息。

9、2000年6月9日,现场售楼中心内外装修及包装完成。

售楼书到位。

10、2000年6月9日,截至当天晚上门点,即有40多位购房客户到售楼中心排队。

11、2000年6月10日,早上8:00正式开盘,共发号至108号,当天销售113 套。

12、2000年6月11日,当天销售约29套,累计142套。

13、2000年6月12日,当天销售约20套,累计162套。

14、2000年6月13日,当天销售约10套,累计172套。

15、2000年6月14日,当天销售约10套,累计182套。

16、2000年6月15日,当天销售约4套,累计186套。

17、2000年6月16日,当天销售约3套,扣除其中退房2套,累计187 套。

八、开盘结果分析截止6 月16 日开盘一周实现销售187 套,销售面积1.26 万平方米,收定金187 万元,合同销售金额约4.536 万元。

实现上述业绩,从销售策划上分析,归功于以下因素:1、总体销售方案适合经济适用房特点,切合项目和公司实际。

产品定位和市场定位准确。

各项工作计划能够基本落实,从而实现了开盘热销的效果。

2、广告定位准备。

强大的冲击力达到了预期理想效果。

代理公司以其深厚专业功底对xx 花园的最大卖点定位为:高品质低价位,极为优越的性能价格比。

在此基础上创意出惊世骇俗的广告主题:“疯狂低价开盘”事实证明达到了理想的效果。

3、现场包装及销售人员培训的基本到位,使xx 花园能够以统一的品牌形象展现在客户面前,大大提升了xx 花园的品牌美誉度和品牌价值,大大提升了看房客户的签约率。

4、开发公司、代理公司、首都经贸大学三方人员的通力合作,忘我奉献的精神是完成理想销售业绩的保证。

实现上述业绩从客观上分析有以下因素:(1)项目本身独特的优势:位置、环境、人文等。

(2)相对比较低的价位。

(3)西向地区市场竞争相对来说没有其他地区激烈。

尚有一定的市场空间(如价格在4000元/ 平方米以下的市场空间)。

九、中盘销售计划(1)6 月20 日—24 日参加两广拆迁房地产展销会。

(2)开发装修一条龙服务工程。

6 月底之前启动。

为客户提供装修菜单服务。

(3)组织专门销售人员对大户市场进行分析研究,进行针对性一对一营销。

(4)组织专门销售人员就两广路拆迁时常进行专项促销。

(5)尽快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报告,解决本地区即将转工的农业户口人员的购房限制问题。

十、销售组织完善与人员培训下一步现场销售组织以代理公司销售人员为主,其他人员为补充,以便于统一考核、统一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

根据现实情况,需要加强以下培训:1、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根据首期销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

2、继续加强销售人员基本素质的培训。

第二节普通商品房销售案例xxx 商品房销售管理案例一、营销方式1、营销策划与销售执行相结合营销策划的任务是确定机会,制定营销战略和计划,指导产品和方案走向机会;销售执行是执行这些计划。

如果营销策划没有要求销售执行,从机会与计划的角度来看,虽然有好机会,但在执行中会无从把握;另一方面,如果在执行中,营销者没有从销售执行处联合了解实际情况并解决计划执行中的问题,营销策划就无法调整并达到最佳效果。

2、具体营销手段目前激烈的房地产营销市场出现了新的变化:(1)单一行销手段落后房地产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演变,依靠单一的广告及简易的销售工具已无法满足高档次项目的推广要求,特别是近年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行销阻力较大,单一的行销手段所产生的销售力度已明显不足,(2)行销要重视心理战表面上各项目在市场进行行销大战,但项目各有特色,是否被客户所接受,归根结底应为客户的心理认知。

所以应把行销的主战场放在客户心理上,即尽可能的组合一切行销手段、多方位多角度的打动客户,或者改变客户在头脑中已形成的认同观念,从而使其认知项目,最终促成购买。

(3)行销要重视实效性为保证销售工作的成果和资金的有效使用,具体行销手段的使用要重视效果。

整合传播强调多种手段的组合运用和变化调整的策略,如公关活动要通过广告发挥更大的宣传效果,SP促销可以和直销(DS结合运用,使得行销过程更具连续性和统一性,有效保证项目对外形象的统一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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