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优秀4篇

民办学校章程优秀4篇民办学校章程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第四条学校的性质是自愿从事非营利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努力培养合格技能人才为方向,立足创建一流学校。
第六条学校业务主管机关是人力资源和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局。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他业务范围第八条学校的举办者是。
〔如多方联合出资,应附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
确定出资比例最多者为举办者,等额出资的,由出资者协商确定举办者,并在协议书中载明。
〕举办者享有以下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三)决定出资办学的数额、方式及办学费用支出的项目和资金数量;(四)决定独立办学或联合办学;(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举办者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二)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所需资金,不得抽逃办学资金,不得挪用办学经费;(三)按规定的程序推选首届董事会成员;(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学校开办资金万元,出资者:。
〔开办资金不能少于30万元。
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出资人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从学校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本款内容应列为:本学校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十条学校的办学规模为年培训人;办学层次为(选填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或职业资格培训);办学形式为(选填全日制短期培训或业余时间培训)第十一条学校的培训范围:(一)(二)(三)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学校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人。
民办教育机构学校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学校的办学行为,明确学校的性质、宗旨、管理体制及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为民办非营利性教育机构,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致力于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三条本学校名称为:(学校全称),英文名称为:(学校英文名称),简称:(学校简称)。
第四条本学校性质为:民办非营利性教育机构,由(出资人名称)出资成立。
第五条本学校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致力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本学校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本学校住所:(详细地址)第二章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学校的权利:1. 制定和实施教育教学计划、教学大纲;2. 自主设置专业、课程和教学方式;3. 招生、录取和选拔学生;4. 自主管理、使用和支配财产;5. 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6. 依法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7. 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九条学校的义务:1. 依法办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3.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尊重学生个性发展;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待遇;5. 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保障教育教学秩序;6. 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发挥教育作用;7. 其他依法应尽的义务。
第三章学校管理体制第十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负责学校的重大决策。
董事会由(董事会成员构成)组成。
第十二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学校全面负责。
校长由董事会提名,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任命。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校务委员会由(校务委员会成员构成)组成。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学术事务。
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成员构成)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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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1. 本章程以依法经营、独立办学、服务社会为宗旨。
2. 本学校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任务,以实现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内容,以改善教学和管理水平为根本途径。
第二条学校名称本校的名称为:X民办学校(简称“本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本校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按照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办学活动。
第四条学校办学范围本校办学范围涵盖小学、初中、高中。
第二章办学任务和目标第五条办学任务1. 本校的办学任务是实现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本校要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劳动实践、科技实践等活动,为社会培养优秀人才。
第六条办学目标本校的办学目标是:1. 秉持科学思维,推动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2. 培养学生的创新与实践能力,提高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培养学生具备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4. 培养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为建设社会主义提供人才支持。
第三章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第七条组织架构根据办学需要,本校设立如下组织架构:1. 校董事会:负责制定学校发展战略、决策重大问题。
2. 校长办公室:负责校长日常工作的协助与实施。
3. 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招生与就业指导等工作。
4. 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学术研究等工作。
5. 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6.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管理体制1. 本校实行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2. 校董事会由理事长、董事和监事组成,由校长担任理事长。
3. 校长是校董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学校管理工作。
4. 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校长办公室、行政管理部门、教学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按照需要召开会议。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九条课程设置本校在教育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要,制定适宜的课程设置,确保实现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和教育目标。
民办学校章程样本

民办学校章程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民办学校是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举办,以提供一定社会公益教育服务为宗旨,依法独立办学、自主管理的非营利性教育机构。
第三条民办学校必须遵守国家的教育政策、法律和法规,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要求,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四条民办学校必须向社会公开招生、提供教育服务,并依法设立教育质量评估机构,定期接受评估。
第五条民办学校的设立、变更、撤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手续。
第六条民办学校的章程是学校办学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学校自主管理的依据。
第二章学校的名称、性质和办学范围第七条学校的名称为XXXXXX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本校)。
第八条本校的性质为非营利性学校。
第九条本校的办学范围为XXXXXXXXX。
第三章学校的办学目标和任务第十条本校的办学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一条本校的办学任务是遵循教育公益性原则,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章学校的管理机构第十二条本校设立董事会、校长办公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董事会是本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校创办者、相关部门负责人、知名专家和社会代表组成。
第十四条董事会负责制定学校发展战略、审议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监督学校日常运作等。
第十五条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副校长、中层管理人员等组成,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工作。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由本校教职工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教职工权益维护。
第十七条学生代表大会由本校学生选举产生,负责反映学生意见和参与学校的管理决策。
第五章学校的组织管理第十八条本校设立教务处、教学处、德育处、学生处、后勤保障处等职能部门。
第十九条教务处负责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师培训、开展教材选用等教学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教学处负责教师队伍建设、课程评估、教学等教学支持工作。
第二十一条德育处负责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学科竞赛、社团活动等德育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学生处负责学生招生、管理、管理、奖助学金评定等学生服务工作。
民办学校章程(精选3篇)

民办学校章程(精选3篇)民办学校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实施依法治校,维护举办者、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名称(名称应当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办学性质、层次等相适应,必须有中文名称,同时也可以有外文名称)。
学校地址(应当载明详细地址:如西安市××区××街××号)。
第三条学校的性质(应当载明“民办”字样,指明办学层次、学校类别、学制等,如: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学校,学制×年。
)第四条学校宗旨(应当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及学校设立的目的等)D校训:D校风:D教风:D学校的办学目标:D学校的育人目标:D校歌、校徽:第五条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的出资者可以依法取得合理回报(或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二章学校的设立第六条学校由出资举办,学校设立时总资产为,其中出资,占总资产的 %; 出资,占总资产的 %,……。
出资方式(具体载明出资方以货币、实物、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何种资产出资)。
第七条学校的办学范围、规模、形式等。
第八条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成立,办学许可证签发之日为学校成立日。
学校成立后,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第三章学校的管理体制第九条学校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机构,下同),由名理事组成(理事会由举办者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总人数一般为奇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理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民办章程文本范文

民办章程文本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组织名称为x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本校”),英文名称为xxx,本校的注册地址为x市x区x号。
本校的经营范围涵盖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体育等领域。
第三条本校的宗旨是:为了提供优质的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体育服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本校的运作原则是:以人为本,关注学生利益,尊重学生权益,注重育人成人;注重科学教育、文化传承,鼓励创新思维;遵循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原则,促进协作共赢;坚守社会责任、推动社会进步,为社会各界提供服务。
第二章组织目标第五条本校的发展目标是:努力成为具有优质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体育资源的一流学府;致力于提供多元化、个性化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推动科技创新,服务社会发展进步。
第六条本校的主要任务是: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体育事业;承办及组织各类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体育活动;开展教育、文化、科技、体育综合研究;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第七条本校的管理权限是:依法自主开展各项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体育事业,制定校务规章制度,行使管理、教育、评估、奖惩等职权。
同时,积极配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体育工作,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本校设校长一人,实行校长负责制。
第九条本校设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行政处、财务处等职能机构,并根据需要设立教研室、实验室、图书馆等。
第十条本校设学术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学术骨干教师组成,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术评估及教育、文化、科技、体育等事业的研究工作。
第十一条本校师资从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体育等领域聘请合格的专业人才,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三条本校的收支按照预算管理,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五章组织责任第十四条本校对教师、学生和各级组织成员,要求遵守教职工人员的职责和学生的行为规范,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名称本学校的名称为XXX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二条学校性质本学校为一所依法设立、注册并获得民办学校资格的全日制学校。
学校依照国家相关教育法律法规进行办学,遵循教育为人民、服务人民的宗旨。
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本学校秉承“立德树人、育人为本”的办学宗旨,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管理原则本学校以科学管理为基础,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人本管理为核心,注重以德育为先导,以优质教育为目标,促进学校全体师生共同成长。
第二章学校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领导机构本学校设立校董事会、校长、副校长、教务处、学工处等组织机构,行使相应职权。
1. 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校股东代表和相关教育专家组成。
校董事会行使决策、监督、评价等职能,对学校的发展方向和重大决策进行决策并做出评价。
2. 校长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对教育教学工作和师生发展负责。
3. 副校长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分管学校的教务、学工等相关事务。
4. 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包括课程设置、教师招聘与管理、教学质量评估等。
5. 学工处学工处负责学生管理和学校文化建设等工作,在校务中的学生发展和思想教育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六条学校教职工本学校遵循公开、平等、竞聘原则,聘请具有实践经验和专业素质的教职工担任教师和管理岗位。
第七条学校学生本学校招收合适年龄段的公民子女和具备入学条件的外籍华人子女。
学生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学校教育教学管理。
第三章教学与管理第八条课程设置本学校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生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第九条教学质量管理本学校重视教学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的教育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学生学习情况评估等工作,持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条学校行政管理本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规范的行政管理,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
民办院校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院校的办学行为,保障学校、教师、学生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______学院(学校)第三条学校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第四条学校宗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校住所: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市(县、区)______街道(乡镇)______路______号第二章学校管理第六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七条董事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包括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投资、资产处置、重要人事任免等。
第八条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学校设立以下组织机构:(一)教务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二)学生处: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学生资助等工作;(三)科研处:负责学校科研工作;(四)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五)人事处:负责学校人事管理工作;(六)后勤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学术事务。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十一条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开设的专业应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完成规定学分后,可获得相应学历证书。
第十四条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第四章学生第十五条学校实行学生自治,设立学生会、社团等组织,发挥学生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
第十六条学校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第十七条学校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生利益。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推动素质教育,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依法筹办并管理一个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本章程依法制定。
第三条 本校的宗旨是: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本校遵循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秉承科学民主、独立办学、公益第一的办学原则。
第五条 本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为__________,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校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 本校设置如下组织机构:(一)校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本校的战略发展方向、重大事项等,并对校长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
(二)校长:是本校的行政长官,负责校内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决策,并向校董事会报告工作。
(三)教学部门:包括教务处、学科教研组等,负责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保障工作。
(四)学生工作部门:包括学生事务办公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负责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后勤保障部门:包括总务处、财务处、设备管理中心等,负责后勤保障和资金管理工作。
第七条 本校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培训。
第三章学校运营第八条 本校依法取得办学许可,并按照许可的范围和要求进行办学。
第九条 本校从事教育活动的费用主要靠学生学费和社会捐赠等收入,用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方面。
第十条 本校坚持面向社会招生,凭借自身的办学特色和优势争取社会认可和支持。
第十一条 本校教师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授课内容应依法合规,并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第十二条 本校积极开展校外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推动学校与社会的紧密联系和交流。
第四章经费使用与监督第十三条 本校所有经费应依法使用,公益第一,用于办学发展和教育教学等方面。
第十四条 本校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本校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监督。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2023范文免修改)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办学自主、公平、公开、合法的原则,明确了本民办学校的办学宗旨、办学原则、教育目标等基本内容。
第二条本民办学校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校,以提供高质量教育为宗旨,培养学为具有创新精神、社会责任感和国际竞争力的优秀人才。
第三条本民办学校的办学活动遵循市场化原则,合理配置资源,形成学校、学生、家庭的共同责任机制,确保实现教育的公平和有效。
第二章:办学目标第四条本民办学校的办学目标是培养具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体包括几个方面:1. 培养学生热爱国家、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公民;2. 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创新思维能力;3. 培养学生身心健康,具备体育锻炼的习惯和良好的卫生习惯;4. 培养学生具备美的眼光和审美能力,培养文化艺术素养。
第五条本民办学校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与时俱进的教育教学方法,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
第六条本民办学校要具备地域特色和专业特长,通过设置各类特色课程,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特长培养,提供多元化的教育选择。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七条本民办学校的组织架构主要包括董事会、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后勤保障处、学生工作处等。
第八条董事会是本民办学校的决策机构,由校长、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负责监督学校运行,制定学校发展战略和决策。
第九条校长是本民办学校的行政负责人,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和决策执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条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师资队伍的建设、教学质量的监控等。
第十一条后勤保障处负责学校的后勤工作,包括学校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学生食宿安排、校园安全等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学生入学、学生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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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程
(参考范本提纲)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的名称:所在地行政区域名+学校名称。
(初等教育的称学校,实施学前教育的称幼儿园;实施职业教育的,应冠以职业、职业技术等字样;实施非学历教育的,应冠以补习、专修、进修、培训等字样。
)
第三条本学校的住所地:蓬溪县XXX镇XXX路XXX号。
第四条本学校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性资金、自愿举办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学校的审批机关是蓬溪县教育体育局,登记机关是蓬溪县民政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要求写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设立的目的等)。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学校的举办者(单位)是XXX、XXX。
举办者(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会议记录和本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学校开办资金:XX万元;举办者XXX,出资金额XX万,占全部出资额的XX%(多个举办者请分别列明出资者名称、出资金额、占有比例)。
第九条本学校的业务范围:
(一)办学层次:学历教育(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非学历教育(幼儿教育、业余培训)
(二)学制:(小学六年、初中三年、普通高中三年、职业高中三年、培训周期)
(三)办学形式:全日日制(寄宿制);非全日制
(四)办学规模:XX班XX人(小学XX班XX人、初中XX班XX人、普通高中XX班XX人、职业高中XX班XX人)(五)招生区域:XXXX。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第九条本学校实行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是本学校的决策机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
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为XX人(应由五人以上组成,须为单数,由举办者、校长、教职工代表和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的社会人士组成,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应当具有 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条本学校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的成员由举办者推选(或其他办法产生)。
每届任期XX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的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罢免、增补理事或董事;
(二)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决定本学校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
(六)聘任或解聘本学校校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七)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七)决定本学校内部机构设置;
(八)制定和修改本学校章程;
(九)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
(十)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出资人要求
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议。
第十三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设立理事长(董事长)1人、副理事长(副董事长)XX人。
理事长(董事长)、副理事长(副董事长)由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以全体理事(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副理事长(副董事长)协助理事长(董事长)工作,理事长(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理事长(董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成员。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会议应由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理事长(董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理事会、
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事理的过半数通过时方可有效。
第十六条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为有效: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本学校的章程;
(三)制定本学校的发展规划;
(四)审核本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本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本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
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学校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议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当在职理事人数少于全体人数二分之一时,本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宣布解散,重新组建新一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
第十九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学校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二十条本学校校长由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
校长负责本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学校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本学校规章制度;
(三)拟定本学校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五)聘任和解聘本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六)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七)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交给的其他事项。
本学校的校长列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