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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 - 说明书范本(二)

设计说明书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接收登记的文档包含两种:操作说明书或设计说明书。

设计说明书适合没有界面的嵌入式软件,插件软件,后台运行软件以及游戏

软件。一般包含结构图,软件流程图,函数说明,模块说明,数据接口,出错设

计等。

操作说明书适合管理类软件,有操作界面,一般应包含登录界面,主界面,

功能界面截图,截图之间有相应的文字说明,能全面展示软件的主要功能。

格式要求:一、说明书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 页。若说明书全文不足60 页的,

应当全部提交。

二、说明书页眉应标注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应当与申请表中名称完

全一致,页眉右上应标注页码,说明书每页不少于30 行,有图除外。

另外截图应该清晰完整,截图中出现软件名称及版本号的,应当与申

请登记的名称一致。

范例如下:

天一博胜探伤仪控制软件

设计说明书

一、引言

目的

编写详细设计说明书是软件开发过程必不可少的部分,其目的是为了使开发人员在完成

概要设计说明书的基础上完成概要设计规定的各项模块的具体实现的设计工作。

二、软件总体设计

2.1 软件需求概括

本软件采用传统的软件开发生命周期的方法,采用自顶向下,逐步求精的结构化的软件

设计方法。

本软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功能

(1)连接设备

(2)提取数据

(3)保存数据

(4)删除仪器数据

(5)查看历史数据

定义

本项目定义为一个典型的多点互动探伤软件。它将实现多点设备和系统程序的无缝对接,

以实现多点互动功能。

2.2 需求概述

1.要求利用 PQLib 硬件商提供的 SDK开发出对应的触摸屏系统。

2.系统要显示图片,并实现图片相关所有的多点操作,包括放大,缩小,旋转,平移的

功能。

3.要提供美观的图片菜单,在菜单中要提供必要的图片简介信息。

4.系统图片的维护更新要方便。

2.3 条件与限制

系统开发的条件是普通PC 以及相对应的系统,本次开发所用的系统是WINDOW SERVER2003 以及 ADOBE FlashCS4 。由于硬件开发商提供的开发文档不是很详尽,这对系统开发产生了一定限制影响。

总体设计

2.4 总体结构和模块接口设计

系统整体结构框架如图

用户PICDeals库图片数据PQLib 硬件内嵌支持库交互界面硬件数据传输接口

互动系统主程序PQLib 提供的支持库

系统整体结构框架图

2.5 模块功能逻辑关系

系统详细的模块信息所示:

系统详细的模块信息表

主模块

帧模块名称功能简述

第一帧多点环境初始化。

第二帧实现业务逻辑。

支撑类模块

类模块名称功能简述

PICDeals用于对图片载入的支持。

模块内部关系结构如下图所示:

第一帧模块

第二帧模块

主逻辑控制

PICDeals库支撑库调用控制

用户

系统模块内部关系图

这里说明一下的是,用户传来的是操作信息,这种信息是通过硬件接受后按照一定协议

通过数据传输通道传送过来的。

2.6(结构图)设计和描述

本软件的主要功能是实现对钢丝绳仪器数据的提取、分析和存储的功能,软件重点是实

现与下位机通信和数据分析。

三、软件功能描述

3.1 连接功能流程图和详细流程描述

设备与电脑之间用 USB 设备建立连接,连接之前需要先安装 USB 驱动,如果安装无误并建立连接之后,点击“连接” ,软件给设备存储器发送一个命令,是存储器做好准备,并返回

设备时间和电量信息。连接建立后,还可以重新设置设备时钟。

3.2 提取数据功能流程图和详细流程描述

设备与电脑保持连接之后,就可以提取仪器内的数据,提取数据之前,先要提取存储数

据的区号,获得区号之后,再提取每个区号内的数据。此数据经过分析制图,显示在主界面

上。提取出的数据可以保存在数据库中。如果无法提取数据,提示没有数据或USB 未连接。

3.3 保存数据功能流程图和详细流程描述

提取数据之后,就可将现有数据按不同的名称和编号保存在数据库中,供以后查询。

3.4 删除仪器数据功能流程图和详细流程描述

此功能将删除仪器内的所有的数据。建立连接之后,系统给设备发出一个指令要求删除仪器内的数据,仪器提示是否确定删除,如果确定则删除数据。

3.5 查看历史数据功能流程图和详细流程描述

保存数据之后,就可以查看历史数据,对于不需要的数据,还可以删除。

3.6 图表处理功能流程图和详细流程描述

数据提取后存入数据库,依据数据库内的数据,将标准参数和现行参数以图表形式绘制出来并导入到生产报告中,方便比较和观察测试的结果以及解读测试报告。

3.7 定期对删除数据自检功能流程图和详细流程描述

删除数据之后,可以定期查看历史删除数据,进行数据自检,看

是否是误删数据,对于不需要的数据,还可以彻底删除。

3.8 数据删除操作记忆功能流程图和详细流程描述

删除数据操作完成之后,若通过定期对删除数据自检,看是否为误删数据,若是误删数据,重新找回,该操作将被记忆,以后出现该数据删除时,会提醒小心操作。

3.9 数据修改提示功能流程图和详细流程描述

对保存的数据,定期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数据重新保存,对于修改的部分,在提取的

时候,会提示修改的日期及修改前后的内容等修改信息。

3.10 生成测试报告功能流程图和详细流程描述

在提取数据和查询数据之后,也可以把当前数据导入 word 文档中,这样就免除使用人员手工输入。

修改探伤数据

保存

查询

显示修改信息

显示

生成报告

是否提示没有数据

成功

打开文档

操作流程

本系统的操作流程如图所示:

默认初始

图片显示

操作开始

择作

回选操回

返片点返

图多

图片更新图片多点处理响应

操作流程图

从上图可看出,操作流程只有图片更新和多点图片操作。两者操作由程序内部的逻辑控

制和处理,不会产生操作冲突。

四、接口设计

4.1 人机接口

本系统的人机接口即用 Flash 制作的人机交互界面。界面通过硬件设备展示给用户从而让用

户进行操作以达到人机交互的目的。

4.2 内部接口

这里的内部接口主要是指硬件内部绑定硬件方定义的多点协议的接口,其详细信息可见硬件

方提供的相关文档资料。

4.3 出错处理设计

出错输出信息

在 Flash 环境中,错误信息是在程序调试阶段有程序员定义后给出,其本身不带运行时的

错误捕捉提示功能,运行时的错误的唯一表现就是死机,所以Flash 项目上线之前要排除所有的错误。

本系统在运行时不会有任何错误提示信息。在调试时,在关键节点会有由Trace 语句输出到控制台的实时调试信息。

单纯的课本内容,并不能满足学生的需要,通过补充,达到内容的完善

教育之通病是教用脑的人不用手,不教用手的人用脑,所以一无所能。教育革命的对策是手脑联盟,结果是手与脑的力量都可以大到不可思议。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标准范本(完整版)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 转让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软件著作权及源代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作品的名称 甲方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软件著作权(以下简称“本著作权”)及源代码之全部知识产权利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1.甲方向乙方转让以下全部地域范围内的与本著作权相关的所有权利; 2.地域范围:。 第三条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 1.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共计(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 2.付款进度 a.乙方于软件著作权交付日向甲方支付元; b.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元; c.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甲方支付元。 第四条支付价金的方式 乙方按下述方式付款:

a □现金支付; b □银行转帐; c □支票支付。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转让_______________软件产品、软件开发平台及全部的源代码等,并保证代码的完整性,可直接编译为应用程序正常使用。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即转让软件及源代码)转让或许可第三人使用;自乙方付款完毕之日起,乙方享有该转让软件及源代码的一切知识产权,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转让、传播该软件或源代码。 3.甲方向乙方提供《软件系统设计及使用说明书》及全部的相关文档。 4.甲方在合同签字后负责为乙方现场安装、调试系统开发平台,讲解各个功能的实现原理及方法,并当面解答乙方提出的全部问题。 5.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三个月内,负责为乙方解答开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讲解开发思想及方法。 第六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支付本著作权及源代码的转让费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并按本合同约定付款进度向甲方付款。 2.乙方有权对此软件或源代码做出任意修改,并有权自由处置该软件或源代码。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守约方均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际损失金额。 2.如甲方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违背现行各项法律或国家政策时,由甲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转让软件或源代码因此被有关机关扣留、没收,或禁止发行、使用的,甲方应赔偿乙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并由甲方负责解决所有纠纷承担相关费用。 第八条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拥有本产品的知识产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并且此转让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若甲方违反本条内容,则甲方构成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及策略

自1946年世界上第一台电子计算机在美国问世,60多年来的发展已经使得计算机技术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和人们生活的重要因素。与此相适应,出现了与计算机发展相联系的新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围绕计算机软件的保护而展开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即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介质上。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确定 软件著作权人,是指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条例》第9条规定,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及其限制 (一)软件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内容与其他作品一致。《软件条例》第14、15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

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软件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软件著作权的继承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软件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在本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二)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 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有以下三种: 1.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的权利 另外,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2.相似软件 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 3.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使用情形

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出资

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出资 第一步先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1号天桥艺术大厦A座三层302)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属登记及备案 第二步到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作价进行评估作价然后再回到发证机关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及办理出资。 网站登记备案 (一)前期准备 1、向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4号)申领《ICP许可证》。 2、申请者取得《ICP许可证》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增加“互联网信息服务” 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的经营范围。 (二)在线提交申请 1、登录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网上工作平台,进入“网站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申请”模块。 2、在《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的栏目中,填写网站的名称、域名、IP地址、管理负责人、ISP提供商、服务器所在地地址、联系办法等相关内容。 3、在线提交《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 4、打印《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 (三)准备书面材料 1、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 2、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如网站有共同所有者,应提交全部所有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加盖域名所有者或域名管理机构、域名代理机构公章的《域名注册证》复印件,或其他对所提供域名享有权利的证明材料。 4、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ICP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对网站所有权有合同约定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所提交的复印件或下载的材料,均应加盖申请者的公章。 (四)送达 1、将书面材料通过邮寄或当面方式送达至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以当面方式送达的,经办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网站所有者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书面材料应于完成在线申请程序后30日内提交。逾期提交视为未申请。 3、申请者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 (五)备案确认 1、确认在线和书面申请材料的内容齐全、符合形式的,受理备案。 2、申请材料存在瑕疵或备案网站名称存在事实或法律冲突的,终止备案申请,并将终止原因告知申请者。 3、符合备案的申请,自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该网站备案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日。 4、公告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所公告的经营网站备案申请持有异议,均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书面异议声明。

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及其法律保护

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及法律保护 一、计算机软件 1.软件保护的意义 软件业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显著,而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受到越来越广泛的重视。软件知识产权如何授予、许可和推行影响到软件开发规划、标准制定、通信和信息技术政策等多方面的内容。 2.计算机软件的定义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第三条 (一)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 (二)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二、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方式 1.著作权保护 2.专利保护 3.软件的版权保护 4.软件版权保护的局限性 5.软件的专利保护需求 6.软件专利保护大门的开启 7.中国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手段 (1)著作权保护: 2010年2月26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2)专利权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专利审查指南》第九章关于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若干规定。 三.对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与专利权保护的比较 1.两种方式的保护客体不同 2.两种方式的表达形式不同 3.两种方式的权利内容不同 4.两种方式的保护效果不同 5.两种方式的保护时间不同 四、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 1.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的概念 (1)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的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源代码范本教学内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源代码范本 注意事项:常见的源代码包含:C语言,VB,C++,JAVA,.NET等。 提交的代码必须是源代码的开头载入程序,第30页必须断开,第60页是软 件的程序结尾,代码中不得出现与申请表内容不符合的日期,著作权人,软 件名字等,不能出现开源代码,不能出现任何版权纠纷。 格式要求:一、源代码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 二、源代码页眉应标注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应当与申请表中名称完全一致,页 眉右上应标注页码,源代码每页不少于50行。 范例如下: #include #include #include #include #include #include #include #include #include #include #include

#include #include #include #include #include #include #include #include #define NS_MAIN 1 #include #endif #ifdef DLZ #include #endif static tybs_boolean_t want_stats = TYBS_FALSE; static char program_name[TYBS_DIR_NAMEMAX] = "named"; static char absolute_conffile[TYBS_DIR_PATHMAX]; static char saved_command_line[512]; static char version[512]; static unsigned int maxsocks = 0; void ns_main_earlywarning(const char *format, ...) { va_list args; va_start(args, format); if (ns_g_lctx != NULL) { tybs_log_vwrite(ns_g_lctx, NS_LOGCATEGORY_GENERAL, NS_LOGMODULE_MAIN, TYBS_LOG_W ARNING, format, args); } else { fprintf(stderr, "%s: ", program_name); vfprintf(stderr, format, args); fprintf(stderr, "\n"); fflush(stderr); } va_end(args); } Void ns_main_earlyfatal(const char *format, ...) { va_list args; va_start(args, format); if (ns_g_lctx != NULL) { tybs_log_vwrite(ns_g_lctx, NS_LOGCATEGORY_GENERAL, NS_LOGMODULE_MAIN, TYBS_LOG_CRITICAL, format, args); tybs_log_write(ns_g_lctx, NS_LOGCATEGORY_GENERAL, NS_LOGMODULE_MAIN, TYBS_LOG_CRITICAL, "exiting (due to early fatal error)"); } else { fprintf(stderr, "%s: ", program_name); vfprintf(stderr, format, args); fprintf(stderr, "\n"); fflush(stderr); }

关于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的思考

目录论文摘要 -------------------------------------------------- 第一页一、我国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条例----------------------第二页二、计算机版权相关问题的思考-------------------------第四页三、结论----------------------------------------------------第九页注释-----------------------------------------------------------第十一页参考文献-----------------------------------------------------第十二页论文摘要计算机软件是现代社会主要的技术基础之一,是信息时代的重要产物,对软件这一人类智力成果和知识结晶实行有效法律保护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对软件的保护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保护知识产权的一项重要的内容,受到了国际法学界和各国政府的普遍重视。本文从我国计算机软件版权的概念、特征谈起,对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的原则,法律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和相应立法建议略作探讨。本文通过计算机软件版权法律相关的分析,认为:软件的特性及实践的发展表明,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等知识产权法,结合起来是加强软件法律保护的必由之路,专门立法应该是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的必然。问题如何解决有待于读者去思考。关键词:计算机软件版权著作权保护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计算机普及化越来越高,微型计算机和个人计算机相继成为市场上的主导产品。计算机程序,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软件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计算机软件市场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是软件用户的急剧增加,另一方面是通用软件的大量上市。这给全世界以及人们的工作、生活都带来了深远的影响,计算机软件的价值也受到了人们更多的重视,因为软件常常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于如何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一直是人们关注和研究的热门话题。一、我国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条例1.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条例在1991年,我国发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下称《条例》)该条例中对“计算机软件”所作的界定同时考虑了我国软件开发的实际与国际上通常的意见,并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所下的定义在原则上保持了一致。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条例》的不少规定已经不适应计算机软件保护工作的需要。在《著作权法》修订后,国务院于2001年12月20日审议通过了新的《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与1991年《条例》相比,对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限制重新作了调整,删除了原《条例》第22条的规定,修订了原《条例》第31条的规定,使《条例》①的规定与《伯尔尼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保持一致。《条例》规定定义如下: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一)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empirenews.page--] (二)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三)软件开发者,是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四)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条例》规定,受条例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其中,独立开发是指软件应当具有独创性;固定在有形物体上是指软件应当具有一定的持久性。根据《条例》规定,本条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这表明,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并不是软件著作权的客体。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即软件著作人,是指依照《条例》规定,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条例》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软件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行的,

计算机软件维护工作总结

计算机软件维护工作总结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计算机软件维护工作总结范文1 一、概括: 从企业的长远发展角度来看,只要企业想“阳光运营”,为未来上市做筹划;或者本身已经是上市公司的话,那是非常有必要做ERP系统软件的“数据安检”工作的,那这个“数据安检”应该怎么做呢。 二、具体工作: 1、制定合理的ERP系统软件数据标准:企业数据的标准是怎样?哪些是关键数据为必填项,填写的规范要求是什么样的?应该多长时间填写一次?应该由谁来填?填写的时候会有哪几个场景?这一切都需要企业经行明确,由于ERP系统软件中涉及到的数据量非常大,不可能把所有数据都列进来,因此在这里需要列举的一定是涉及到企业运营核心的几个数据,而这几个数据的输出都应该是直接和企业的运营管理指标直接相关的,只有这样才能将效果做大化。 2、制定准确的ERP系统软件数据验证策略:如何验证数据是正确的呢?在这里一定需要有一个校验机制,如:总额校验、分项数据校验、相关数据校验、人工校验等多种方式,只有确定了数据验证策略,才可以考虑把这些验证策略做成数据验证工具,通过系统进行自动化检验,大大提高数据校验的效率。 3、制定严格的ERP系统软件数据安检机制:企业需要确定数据安检的周期,是一周检查一次,还是一个月查一次,或者是季度、半年?哪些数据是需要一个月查一次的,哪些数据是季度或一年才查一次的,随着业务类型的不同,数据的安检周期也应该是不同的。还有数据安检是由企业自行来完成,还是作为软件服务商的增值服务来完成,还和企业的预算、人员编制、服务商能力、双方的合作深度有着直接关系。这些都应该由企业严格的ERP系统软件数据安检机制之下的。 4、拟定完善的数据安检之后的改善办法:数据有疑问了怎么办?整改呀。怎么改?是软件疑问,仍是操作疑问,或者是事务规矩与流程的疑问。都需要对疑问进行仔细分析,并将疑问落实到责任人头上,推进改善。只要这样才可以把体系越用越顺利,而体系中的数据也可以越来越精确,越来越及时。

解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doc

解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法律责 任-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各个民事主体保护软件著作权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的规定,主要集中在该条例第四章法律责任部分。但在其他章节条文也有相关规定。在法律责任一章规定的条文从分类上来看,并不都属于义务或者责任。有的则属于诉讼中或开始后的“临时措施”,如诉前禁令、诉前证据保全等。下面将这些规定分类叙述如下: (一)涉及认定违法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知识产权法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其规范的侵权行为大多由法律的具体条文直接规定;在法律规定涉及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的同时,也规定了各类的侵权行为。我国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都是如此。我国软件保护条例也不例外。与一般民事法律相应规定比较,前者规定得范围小且具体;后者则规定得宽泛,较抽象。《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涉及违法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在该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 软件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或者本条例另有规定外,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二)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三)未经合作者许可,

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四)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五)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六)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软件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条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二)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三)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四)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五)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有前款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行为的,可以并处每件100元或者货值金额5倍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行为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与第二十四条法律责任的设置是不同的,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除承担民事责任外,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承担罚款等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软件条例此条第二款规定中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实践中还需要有个便于操作的认定标准。

软件著作权保护具体年限

软件著作权保护具体年限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智能手机的兴起也让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软件的研发,研发出了新的软件,付出的劳动产生了成果就应该得到保护,但保护也有具体的期限,今天就给大家带来软件著作权保护具体年限的相关知识。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着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着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着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着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软件着作权个人登记,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二、软件著作权保护具体年限 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1991年出台的旧条例作了重要修改。原条例规定的软件保护期为25年,可以申请续展25年,最长不超过50年,新条例把软件著作权分为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两种。新条例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受保护。 三、软件著作权人的各项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软件维护及使用管理规定

软件维护及使用管理规 定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日常办公软件及特殊软件维护及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为有效使用及管理计算机软件资源,并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的合法使用,避免人员因使用非法软件,影响公司声誉或造成计算机病毒侵害,影响日常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软件使用的相关信息作业管理。 一、软件安装及使用 1.公司的各类计算机软件,应依据着作版权者为限,并统一由信息技术部负责安装 保管,信息管理软件及其它专用软件,需填制《IT资源申请单》(见附表info- 03)进行申请,获准后方可安装。 2.严禁个人私自在公司计算机上安装未获授权、非授权公司使用或超过使用授权数 量的软件,未经授权或同意,使用者不得擅自在计算机内安装任何软件或信息, 经授权同意者始得于计算机内安装合法授权的软件或信息。 3.各部门软件分配使用后,保管人或使用人职务变动或离职时,应移交其保管或使 用的软件,并办理交接。 4.禁止员工使用会干扰或破坏网络上其它使用者或节点的软件系统,此种干扰与破 坏如散布计算机病毒、尝试侵入未经授权的计算机系统、或其它类似的情形者皆 在禁止范围内。 5.网络上存取到的任何资源,若其拥有权属个人或非公司所有,除非已经正式开放 或已获授权使用,否则禁止滥用或复制使用这些资源。 6.禁止员工使用非法软件,或私人拥有的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于公司计算机上,也 不得将公司合法软件私自拷贝、借于他人或私自将软件带回家中,如因此触犯着 作权,则该员工应负刑事及民事全部责任,各部门应妥善保管正版软件,防止软 件授权外泄或被非法使用。 二、软件的相关维护升级管理

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

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 申请者在申请办理各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手续时,请仔细阅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和国家版权局发布的有关软件登记事项的公告。 一、申请文件的格式要求 1、所提交的纸介质申请文件和证明文件需复制在A4纸上; 2、提交的各类表格应当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可以是原表格的复制件),填写内容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者打印,字迹应当整齐清楚,不得涂改; 3、申请表格内容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并由申请者盖章(签名); 4、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5、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应当为一份。 二、各类申请的文件交存要求: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 1. 按照要求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表 2. 申请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1) 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其他组织:当地民政机关或主管部门批文。台湾省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公证书(由当地法院或相关机构开具);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外国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

(2) 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外国个人需提交护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认证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 使馆认证) (3) 代理人身份证明。软件著作权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3. 鉴别材料 (1)源程序(使用计算机语言编写的指令或者语句序列)按前、后各连续30页, 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除外), 右上角标注页号1-60; (2)文档(如:用户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按前、后各连续30页, 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每页不少于30行(结束页除外), 右上角标注页号1-60。 [注] 已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其著作权发生继承、受让、承受时,当事人应当出具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无须提交鉴别材料。 4. 其他软件权属证明文件 (1)软件权属证明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合同书或协议书;软件委托开发协议或合同书;下达任务开发:下达任务开发软件任务书;利用他人软件开发的软件:许可证明 (2)继承、受让、承受软件著作权的申请人,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①“继承”专指原著作权人(自然人)发生死亡,而由合法的继承人(自然人)依法继承软件著作权的情况。继承人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提交合法的继承证明(经公证的遗嘱或者法院的判决等);

计算机软件法律的保护对象

计算机软件法律的保护对象 【案号:(2013)惠中法民三初字第243号】2013年11月25日在某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关于原告游X公司诉惠州市建X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的民事案件。我国创制有专门的法律法规用以保护计算机软件权利人的著作权,那么,这些法律法规的保护对象是什么?保护形式有是什么? (一)基本事实 根据北京市长X公证处的涉案权利公证书的记载,中国台湾宇X 公司是涉案游戏软件的著作权人,原告经其授权,依法取得了该游戏软件在中国大陆地区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发行权等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在内的专有许可使用权,授权期限为2010年6月20日起至2014年6月19日,并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据本案的证据保全《公证书》记载,公证处受理证据保全公证申请后,2010年11月27日18时22分,与原告一同进行了相关公证行为。 被告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公证中所涉游戏并非原告主张权利的作品。 (二)审理过程 根据诉讼当事人意见及庭审中查明的事实,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1、关于本案原告主体是否适格的问题;2、被告是否有侵害原告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如构成侵害,被告应承担的民事

责任。 1、关于本案原告主体是否适格的问题 原告经授权,依法取得了涉案游戏软件一定的专有许可使用权,并有权以自己名义针对涉案游戏软件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原告在授权期间享有涉案计算机游戏软件的著作权,有权主张权利,作为本案原告主体适格。 2、被告是否有侵害原告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被告在经营的网吧计算机上安装涉案的单机游戏软件并供不特定的上网消费者使用,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已经取得权利人的许可,已经构成侵害原告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3、如构成侵害,被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被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三)专家评议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第一条的规定可知,该条例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调整计算机软件在开发、传播和使用中发生的利益关系,鼓励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促进软件产业和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 一般,我们称依靠智力成果产生的对应权利叫知识产权,但单纯的智力成果一般并不受法律的保护,品盾打假精英网珠海打假律师黄雪芬认为,智力成果是无形的,是难以衡量计价的精神财富,这也造成其难以被保护的局面。因此,受法律保护的智力成果要求其能被一

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1709-17 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同范 本(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同范本(完整 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合同(或合约)(covenants),是双方当事人基于对立合致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为私法自治的主要表现,意指盖印合约中所包含的合法有效承诺或保证。本文是关于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同范本,仅供大家参考。 甲方:____ 乙方: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____》之软件著作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 1.软件概况 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____ 软件全称:____

软件简称:____ 软件版本:____ 2.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不再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该软件的全部源代码及其他相关文档;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该软件相关的技术支持; 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与该软件相关的技术细节。 3.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 乙方有义务在该软件上投入人力和物力,不断完善、升级该产品。 4.共同条款 甲方同意将该软件的著作权的各项权利无偿并且无地域限制地转让给乙方; 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3款、第4款之约定,甲方

关于计算机软件侵权的法律规定

关于计算机软件侵权的法律规定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版权局关于不得使用非法复制的计算机软件通知的通知》(国办发〔1999〕19号)……任何单位在其计算机系统中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修正)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 (八)计算机软件; ……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条件有哪些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条件有哪些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中就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要满足的条件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此时如果不具有不予登记的情形,那一般情况下就会登记授予软件著作权。而不予登记的情形就包括了申请登记的软件存在权属争议的;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且未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等四种。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条件有哪些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版权局是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由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并且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 予以登记的情形: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受理日为接受申请的机关收到符合法定的材料之日,并且须书面通知申请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计算机

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不予登记的情形: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将不予登记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且未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 (二)提交的鉴别材料不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软件程序和文档的; (三)申请文件中出现的软件名称、权利人署名不一致,且未提交证明文件的; (四)申请登记的软件存在权属争议的。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要求申请人补正其他登记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则视为撤回申请。 可撤销登记情形: 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版权局可以撤销登记: (一)最终的司法判决; (二)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计算机软件的几种知识产权保护手段的优缺点分析

计算机软件的几种知识产权保护模 式的优缺点分析 一、引言 人类社会已经踏入了21世纪。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类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展,计算机网络的进步与发展将人类社会推进了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并创造了一个超时空的网络空间,其中,计算机软件产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并迅速地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产生巨大的冲击力。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网络时代。 自20世纪60年代软件产业兴起开始,计算机软件被侵权的现象就逐渐凸显,几乎在同一时期,德国学者首先提出了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问题。至此,关于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问题的讨论,一直争论不修。目前,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保护,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做法是将其纳入版权法,有些国家除版权法外,还兼采用专利法、商业秘密法对其进行综合保护,另外,还有一些国家采取专门立法的方式进行保护。在理论上,还有学者认为应单独采用专利法进行保护。本文试从法律、技术角度出发,结合目前我国和国际上的相关规定,介绍并评析当前几种主要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并进一步分析计算机软件的几种知识产权保护手段的优缺点,以求完善我国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立法,适应国际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趋势。 二、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特征 知识产权作为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私权,是无形的财产权。如同物权对人们权利的保护一样,只有将“知识”或者“智力成果”产权化才能有效的保护人类的劳动成果,并为之带来经济利益;才能激发起整个社会的创造欲望,进而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按照目前国内主流的学术观点,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和“可复制性”五大基本特征。计算软件作为为人类的智力劳动成果,毫无疑问应该成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而且,计算机

版权-委托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属

委托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属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属可能很多人都清楚了解,但是如果软件著作权是委托开发的呢?委托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属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来看看委托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属。 计算机软件基本上都是技术人员受雇于公司或者企业,然后研发出来的。具《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具有作者资格的人该条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委托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属规定如下: 1、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属于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2、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 3、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4、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5、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一)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二)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三)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委托开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要根据情况而定,不同的情况软件著作权的故归属也不一样。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范本标准版本

The Legal Relationship Established By Parties To Resolve Disputes Ultimately Realizes Common Interests. The Document Has Legal Effect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Consultation.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范本标准版本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范本标 准版本 温馨提示:本合同文件应用在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解决或预防纠纷而确立的法律关系,最终实现共同的利益,文书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 《_______________》之软件著作权转让事宜达 成本协议。 1.软件概况 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_______________ 软件全称:_______________ 软件简称:_______________ 软件版本:_______________ 2.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不再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该软件的全部源代码及其他相关文档;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该软件相关的技术支持; 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与该软件相关的技术细节。 3.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 乙方有义务在该软件上投入人力和物力,不断完善、升级该产品。 4.共同条款 甲方同意将该软件的著作权的各项权利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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