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资料管理大纲规定
工程技术资料保管制度

工程技术资料保管制度
一、总则
1. 为规范工程项目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所有参与项目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二、资料分类与归档
1. 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变更记录、检验报告、会议纪要等。
2. 所有工程资料应按项目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按专业类别进行分类编号。
3. 归档资料应清晰、完整,任何涂改或修正应有明确的签字确认。
三、资料存储
1. 电子版资料应保存在专用服务器上,并定期备份到云端或其他安全的存储设备中。
2. 纸质资料应存放在防火、防潮、防尘的环境中,确保其物理状态良好。
3. 特殊重要或敏感的资料应加以加密处理,限制访问权限。
四、资料借阅与复制
1. 借阅工程资料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
2. 借出的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并做好归还登记。
3.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或外传工程资料。
五、资料更新与作废
1. 随着工程进展,相关资料应及时更新,确保反映最新情况。
2. 作废资料应明确标记,并在必要时进行销毁处理。
六、责任与监督
1. 项目经理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资料管理工作负总责。
2. 各专业工程师负责其领域内的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3. 违反本制度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与修改。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技术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技术资料利用效率,保障技术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资料是指与特定技术相关的各种文件、图纸、手册、标准、规范、软件等载体。
第三条技术资料管理是指对技术资料进行有效收集、存储、利用、传递和保护的过程。
第四条技术资料的管理要求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第五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当根据企业的技术需求进行有目的地进行。
第六条技术资料的整理应当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统一的规范进行分类和归档。
第七条技术资料的归档应当在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系统内进行,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当及时跟进,及时淘汰和更新过时的技术资料。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存储和保护第九条技术资料的存储应当在专门的技术资料库内进行,确保安全、整洁、方便查找。
第十条技术资料的保护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技术资料的丢失、损坏等情况。
第十一条离职员工的技术资料要进行合理的交接和保管,确保技术资料不会丢失或外泄。
第十二条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的技术资料,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确保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四章技术资料的利用和传递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当严格遵守企业内部规定,不得私自传递或外泄。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传递应当通过正规的途径进行,必须经过审批和记录。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和传递应当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不得违规操作。
第五章技术资料的管理责任和监督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管理责任由技术部门负责,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技术资料的使用和传递由相关部门负责,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技术资料的管理监督由领导班子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企业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由领导班子审批。
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技术资料管理行为,提高技术资料利用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技术资料管理是指对技术文件、资料、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四条技术资料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管理好技术资料,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技术资料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第五条技术资料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制定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技术资料的归档、整理、维护和更新工作;(三)协助技术人员编制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四)指导和检查技术人员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第六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维护技术资料的秘密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管理要求第九条技术资料应当做到以下要求:(一)技术资料应当分类、命名规范,便于检索和利用;(二)技术资料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三)技术资料应当及时更新,保证技术文件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四)技术资料应当建立备份制度,防止技术资料丢失和损坏。
第十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做到以下要求:(一)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操作;(二)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做好技术资料的维护工作,及时处理技术资料的损坏和遗漏问题;(三)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技术人员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技术资料的正确使用;(四)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加技术资料管理培训,提高技术资料管理水平。
第四章技术资料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技术资料的准确、完整和及时性,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日志、质量检测记录、工程验收记录、技术交底记录等相关文件。
第三条、各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并实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技术资料管理体系,确保技术资料的领取、使用、存储和保管等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工程部门应当明确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制定技术资料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保障技术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靠。
第五条、设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以满足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同时要对技术资料的使用和传递进行管理。
第六条、施工部门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做好施工日志和质量检测记录等相关技术资料的录入和保存工作。
第七条、质量检测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检测,并及时记录、归档和报告检测结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八条、工程监理部门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施工过程的合规和规范。
第九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汇总和整理,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和准确性。
第十条、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资料管理意识和能力,推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或者未按要求完成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和处理。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原有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草案已制定完成,各相关部门应当认真执行,确保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模版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管理,确保其完整、准确、可靠、安全,并提高信息可共享性和利用率。
同时,确保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保密性和合规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管理。
三、责任与义务1. 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应制定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政策,并对其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
2. 技术部门负责人技术部门负责人应负责制定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 档案管理员档案管理员应负责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整理、分类、存档,并保证其安全可靠。
4. 使用人员使用人员应根据规定使用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并不得随意传阅、复制或泄露。
四、管理流程1.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整理与归档1.1 技术部门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进行整理,包括分类、编号、归档等工作。
1.2 归档后的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应存放在指定的档案室中,严格按照分类和编号进行管理。
2. 档案调阅与借阅2.1 借阅人需提出借阅申请,经档案管理员审批后方可借阅。
2.2 借阅期限为XX天,如需延期,需提前向档案管理员申请并获得批准。
2.3 档案管理员应记录借阅人、借阅日期、归还日期等信息,并确保档案的安全。
3. 档案的保密与安全3.1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属于公司的重要资产,任何人不得将其带离公司内部或对外传播。
3.2 离职人员应归还借阅的档案,并禁止复制或擅自留存档案副本。
3.3 档案室应设有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4. 档案定期检查与整理每年进行一次档案的检查和整理,清除过期、无用的资料,并及时更新档案的内容。
五、违纪处罚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减绩效奖金、降职或辞退等。
六、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规范资料的收集、保存和使用,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和适用对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工程技术相关的资料的管理,包括技术文件、图纸、设备手册等。
适用对象为公司内所有从事工程技术的员工。
三、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包括资料的收集、保存、归档和使用等。
2. 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制定资料管理的具体细则,协助项目经理进行资料管理工作。
3. 公司领导层负责对项目经理和工程技术部门的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资料的收集与归档1. 项目经理要及时收集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并归档保存。
2. 收集的资料要经过整理、编号,清晰地标注资料名称、日期、版本等信息。
3. 所有归档的资料要存放在专门的存档室中,定期检查保证资料的安全。
五、资料的保存与使用1. 归档资料不得随意调取和移动,必须提交申请并经批准方可取阅。
2. 取阅资料时要签字登记,并确保资料的安全,不得私自借走或复制。
3. 资料的复制和传递必须经过项目经理的批准,并由相关人员填写和签字确认表格。
4. 对于不再使用的资料,要进行彻底销毁,包括纸质和电子形式。
六、资料的安全保密1. 所有的工程技术资料都属于公司的机密信息,不得外泄。
2. 所有员工都必须签署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3. 在资料的处理、复制等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七、培训和宣传1. 公司要定期组织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培训和培训,提高员工对资料管理的重视和意识。
2. 在公司内部内刊和公告栏上宣传资料管理的重要性,强调员工的责任和义务。
八、违纪处分对于未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工程技术资料的员工,将根据公司内部纪律进行相应的处分,同时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附则1.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前的相关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3. 对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公司领导层的批准。
2023年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2023年技术文件管理制度2023年技术文件管理制度11、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具体包括:1)开发计划阶段:方案设计、设计开发计划书、检验要求。
2)开发设计阶段:原理图、印制版图、产品编程手册、机械结构图、编程器件烧写文件、可编程器件源码、硬件编程手册、软件安装包、驱动程序。
3)产品调试阶段:产品调试手册、产品焊装明细表、设计评审记录表(原理图和印制板图)、产品调试记录。
4)产品维护阶段:设计开发总结、软件使用手册、产品使用手册。
2、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3、技术文件由技术开发部等相对应部门编制,各部门应对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4、各相关负责人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核和批准。
5、技术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编制、校对、审核三级把关制度;明确各级的责、权、利。
6、技术文件应保证标题栏中的编号、名称、日期,设计、校对、审核、批准等栏中签署齐全,签署不齐全的技术文件不得用于生产和归档。
2023年技术文件管理制度21.技术文件分为“受控”个“非受控”文件两大类。
“受控”文件指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
2.文件的更改须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由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更改并标识,文件更改幅度较大时,予以换版。
换版文件下发后,必须将原文件由行政部收回,以保证使用有效版本。
3.文件领用者,因文件丢失或者损坏需要领用新文件时,到行政部填写《文件处理单》,经常务副总审核、批准后方可领用。
4.文件管理者、文件持有者要派专人管理文件,并保持文字清晰,外来借阅者需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经常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5.作废文件销毁时,由该部门填写《文件处理单》,由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统一销毁。
需要留用的加盖“作废留用章”后方可保留。
6.质量记录的格式和内容由使用部门设计,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统一编号控制。
质量记录表需要更改时,仍由原审批部门审批。
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资料管理工作效率,增强资料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建的各类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是指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计划、设计、施工、验收、竣工和运行管理等各类文件、图纸、技术资料和信息。
第四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存、传、用、删”的原则,确保资料的保存完整、正确、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专门的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资料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制定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明确资料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流程,加强对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第八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职责分工如下:(一)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对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审核和审批。
(三)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存档、整理、传递和销毁。
第二章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第九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传递和销毁等环节。
第十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应当及时、准确地收集全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并根据资料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和整理。
第十一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应当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保证资料的整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应当遵循规范的存档程序,确保资料的保存完整、正确、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传递应当及时和准确传递各类资料,避免信息的遗漏和错误。
第十四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销毁应当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五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应当定期进行资料的整理和清查,确保资料的及时更新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资料管理的档案系统,保证各类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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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工程项目技术资料管理规划大纲编制要求一、总则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是工程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工程技术资料是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工程项目技术资料管理规划大纲是对整个工程从开工、过程、验收等整个工程资料系统策划。
二、适用范围:所有以一建集团公司资质承揽的房屋建筑工程。
三、编制依据:山东省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国家质量管理验收标准、工程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
三、编制内容:第一部分:工程概况对工程基本情况进行简要描述,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各方责任主体及负责人、建筑面积、主要结构类型、建筑层数、主要分部情况、装饰情况、主要设备、设施情况等;第二部分:大纲编制依据、施工段划分、监理特殊要求第三部分: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内容及份数见《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内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减项目内容)第四部分:技术资料整理套数:一般需要四套,档案馆一套、建设单位一套、监理单位一套、施工单位一套;(根据工程情况具体确定)四、编制思路见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整理系统图。
五、工程项目技术资料管理规划大纲,应根据工程情况进行不断充实和完善。
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内容(根据单位工程层数c,施工段d确定检验批、隐检、施工记录数量)1施工管理资料1.1工程概况表(1)1.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1)1.2.2工程开工报告(1)1.3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1.4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施工方案,季节性施工方案。
1.5 技术交底记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每个分项一份)、四新技术交底、设计变更技术交底。
1.6 施工日志:施工日志分建筑与结构(含装饰装修)、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两种,应以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1.7 施工测量记录1.7.l工程定位放线记录(1)1.7.2基槽验线记录(1或d)1.7.3楼层平面放线记录(c*d)1.7.4楼层垂直度、标高抄测记录(c*d)1.7.5沉降观测记录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凡需进行沉降观测的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的沉降观测工作。
1.8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根据实际进场材料的批次、规格等送检、需要抽检的材料请监督员确定)单位工程施工前,先编制施工检(试)验计划,明确负责人,报送监理(建设)单位。
施工检(试)验计划要符合工程实际、科学、合理,保证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和取(采)样的连续、均匀、完整性。
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落实计划的实施和落实。
有关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1.8.1钢筋(材)及相关材料(如钢筋连接用机械连接套简)1.8.2)焊条(丝)和焊剂1.8.3水泥1.8.4砖与砌块1.8.5防水材料1.8.6砂与碎(卵)石1.8.7外加剂1.8.8掺合料1.8.9轻集料1.8.10成品、半成品、构配件1.8.11预拌混凝土(砂浆)配合比通知单;预拌混凝土(砂浆)出厂合格证;预拌混凝上运输料单(正本)。
混凝土开盘鉴定、浇灌申请书;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砂浆强度报告;抗渗试验报告。
1.8.12装饰装修材料主要包括抹灰、地面、门窗、吊顶、轻质隔墙(断)、饰面板(砖)、涂料,裱糊与软包材料和细部工程材料等。
1.8.13.钢结构工程材料钢结构工程材料主要包括钢材、钢构件、焊接材料、连接用紧固件及配件、防火防腐涂料、焊接(螺栓)球、封板、锥头、套筒和金属板等。
1.8.14木结构木结构工程主要材料包括方木、原木、胶合木、胶合剂和钢连接件等。
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
按规定须复试的木材和钢件应有复试报告。
木构件应有含水率试验报告。
木结构用圆钉应有强度检测报告。
1.8.15幕墙工程幕墙工程材料主要包括玻璃、石材、金属板、铝合金型材、钢材、粘结剂及密封材料、五金件及配件、连接件和涂料等。
1.8.16.建筑电气工程材料、设备1.8.1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材料、设备1.8.18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1.8.19电梯工程主要材料1.8.20智能建筑工程材料1.9施工记录1.9.1地基处理1.9.2地基钎探1.9.3基抗支护变形监测记录1.9.4桩施工记录1.9.5施工检查记录(通用)1.9.6交接检查记录1.9.7构件吊装记录1.9.8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1.9.9.混凝土拆模申请书1.9.10.焊接材料烘焙记录1.9.11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1.9.12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1.9.13通风(烟)道、垃圾道检查记录1.9.14隐蔽工程检查记录1.9.15预应力工程施工记录1.9.16.钢结构工程施工记录1.9.17.木结构工程施工记录1.9.18幕墙工程施工记录1.9.19电梯工程施工记录1.9.20设备开箱检查记录2施工试验记录2.1施工试验记录(通用)2.2土壤试验2.3钢筋连接2.4砌筑砂浆(砂浆试块强度(现场)统计、评定记录)2.5混凝土混凝土试块强度(现场)统计、评定记录。
2.6 饰面砖粘结强度试验记录2.7 后置埋件2.8 支护工程施工试验记录2.9 桩基(地基)工程施工试验记录:(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10 预应力工程施工试验记录2.11结构工程施工试验记录2.12 幕墙工程施工试验记录2.13 水(气)压试验记录2.14 室内管道灌水和非承压容器满水试验记录2.15 管道通水试验记录2.16 室内排水管道通球试验记录2.17 管道(设备)吹(冲)洗记录2.18 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2.19地漏及地面清扫口排水试验记录2.20室内消火栓试射记录2.21采暖系统调试记录2.22伸缩器制作安装记录2.23 室外排水管道灌水和通水试验记录2.24 设备基础复检记录。
2.25 安全阀调整试验记录2.26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2.27 安全附件安装检查记录2.28 整体锅炉烘炉记录2.29 整体锅炉煮炉记录。
2.30 整体锅炉48h负荷试运行记录2.31 防腐施工记录2.32 绝热施工记录2.33 避雷带支持件拉力测试记录2.34 电缆终端头(中间接头)制作记录2.35 电缆敷设施工记录2.36 电气等电位联结测试记录2.37母线搭接螺栓的拧紧力矩施工记录2.38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2.39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2.40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2.41电气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2.42大型灯具安装过载试验记录2.43异步电动机试验报告单2.44大容量(630A及以上)导线。
母线连接处或开关设备连接处,在设计计算负荷运行情况下应作温度抽检记录,温升值稳定且不大于设计值。
2.45阀门(清洗)试验记录2.46风管系统检测记录2.47风管系统漏风量检测记录2.48中、低压风管系统漏光检测记录2.49风机盘管水压试验记录2.50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记录2.51 净化空调系统风管清洗记录2.52 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2.54 空调(通风)装置一般性检查记录2.55 风口平衡试验(调整)记录2.56 通风空调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2.57 通风空调系统无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2.58 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记录2.59 智能建筑工程中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电源与接地、环境、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等各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试验记录,按现行国家规范执行。
2.60 建筑节能、隔热测试记录2.61 电梯具备运行条件时,应对电梯轿厢的运行平层准确度进行测量,并做记录。
2.62 电梯层门安装完成后,应对每一扇层门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并做记录。
2.63 电梯安装完毕,应进行电梯电气接地电阻测试和电梯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调试运行时,由安装单位对电梯的电气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并做记录。
2.64 电梯调试结束后,在交付使用前,由安装单位对电梯的整机运行性能和主要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做记录。
2.65 电梯调试时,由安装单位对电梯的运行负荷和试验曲线、平衡系数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关记录。
2.66 电梯具备运行条件时,应对电梯轿厢内、机房、轿厢门、层站门的运行噪声进行测试,并作记录。
2.67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对其安全装置、运行速度、噪声、制动器等功能进行测试,并填写相关记录。
2.68 其他:2.68.l木结构工程1)胶合木工程的层板胶缝应有脱胶试验报告、胶缝抗剪试验报告和层板接长弯曲强度试验报告。
2)轻型木结构工程的木基结构板材应有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3)木构件防护剂应有保持量和透入度试验报告。
2.68.2装饰装修工程地面工程等工程使用的砂浆和混凝土有要求的应有配合比通知单和强度试验报告;有抗渗要求的还应有《抗渗试验报告》。
有防火要求的,应进行全数检查,并做记录。
同时还应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3隐蔽工程主要隐检项目及内容3.1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工程隐检3.1.1地基验槽:3.1.2土方工程:3.1.3支护工程3.1.4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工程:3.1.5地下防水工程:3.1.6钢筋工程:3.1.7、预应力工程:3.1.8外墙(内)外保温,隔音处理构造节点做法。
3.1.9楼地面工程:3.1.10抹灰工程:应检查界面剂情况。
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3.1.11门窗工程:检查预埋件和锚固件、螺栓等的规格数量、位置、间距、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防腐处理、缝隙的嵌填、密实材料的粘结等。
3.1.12吊顶工程:3.1.13轻质隔墙工程:3.1.14饰面板(砖)工程:3.1.15屋面工程3.1.16幕墙工程隐检3.1.17钢结构工程隐检3.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隐检隐蔽验收应按系统、工序进行。
3.2.1直埋于地下或结构中。
3.2.2有保温隔热、防腐要求的给水、排水、采暖、消防、喷淋管道和相关设备:3.2.3埋地的采暖、热水管道,在保温层、保护层完成后,所在部位进行回填之前,应进行隐检:3.3 建筑电气工程隐检3.3.1埋于结构内的各种电线导管:3.3.2利用结构钢筋做的避雷引下线:3.3.3等电位及均压环暗埋:3.3.4接地极装置埋设:3.3.5外金属门窗、幕墙与避雷引下线的连接:3.3.6不进人吊顶内的电线导管:3.3.7不进人吊顶内的线槽:3.3.8直埋电缆:3.3.9不进人的电缆沟敷设电缆:3.3.10有防火要求时,桥架、电缆沟内部的防火处理。
3.4通风与空调工程隐检3.4.1敷设于竖井内、不进人吊顶内的风道(包括各类附件、部件、设备等):2有绝热、防腐要求的风管、空调水管及设备3.5电梯工程隐检3.5.1检查电梯承重梁、起重吊环埋设;电梯钢丝绳头灌注;电梯井道内导轨、层门的支架、螺栓埋植、安全接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