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全面完善地方税制
十四五完善税制结构的目标

十四五时期完善税制结构的目标一、引言税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着资源配置、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在中国经济发展的新时期,税制结构的优化和完善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改善民生、实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为此,中国在“十四五”规划中设定了完善税制结构的目标,在此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阐述这一目标并探讨如何实现。
二、完善税制结构的意义完善税制结构对于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税制的合理调整可以促进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经济的创新发展。
另一方面,税制的改革还能够推动经济结构的升级,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增长。
三、完善税制结构的主要目标1. 降低企业税负在完善税制结构的过程中,降低企业税负是一个重要的目标。
通过降低企业税负,可以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提高企业的投资意愿和创新能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具体措施包括减少税种数量,降低税率水平,简化征收程序等。
2. 优化个人所得税制优化个人所得税制是完善税制结构的另一个重要目标。
当前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包括税率过高、税基过窄、税收逃避现象严重等。
通过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可以完善税收调节和分配功能,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遵从度,推动公平税负分配。
3. 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完善税制结构还需要加强财政收入的管理。
通过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可以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减少税收挤出和浪费现象,确保财政收入的合理利用,实现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4. 推进地方税制改革推进地方税制改革是完善税制结构的又一个重要目标。
当前地方税制存在的问题包括税制结构不合理、税收开源能力不足、负担过重等。
通过推进地方税制改革,可以促进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提高地方财政的可持续性。
四、实现目标的对策和措施1. 加强税收改革统筹和协调实现完善税制结构的目标需要加强税收改革的统筹和协调。
在税收改革中,各个税种的改革不能孤立地进行,应该进行整体设计和协调推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相互配套和相互支持。
2. 拓宽税收征管渠道拓宽税收征管渠道是实现目标的重要措施之一。
浅议改革和优化我国地方税制的原则和方法

、
【 关键词 】
地 方 税 制 ;地 方 税 种 ;地 方 税体 系
一
、
改革和优 化我国地方税制的原则
为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适应公 共 财政 管 理 体 制 的建 设 ,加 快 与 国 际 经 济 的接轨 ,对我 国地方税体系的完善应当遵 循 以下 几 条 原则 : 1 、法 制原 则 地 方税 体 系 的建 设要 坚 持 “ 法治 税 ” 依 的思 想 , 对地 方 税 税权 的 划分 、 地方 税税 种 的 划分 、收 入 的归 属 等 要 通 过 法 律 的 形 式 予以规范。 既要减少中央行为的随意性, 更 要 杜绝 地 方 的越 权 行 为 。 2 分步原则 地 方 税 体 系 的 完善 要 与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中央 对 税 收政 策制 定 权 的 集 中 , 可 以 防止 地 区 间税 收 竞争 的加剧 。 当前 , 国经 我 济 发展 的一 个 显 著 特 征 就 是 地 区 间经 济 发 展 的不平衡 ,各地 区为 了吸引投资不仅用 足税 收减 免 政 策 ,有 的 还 违 规 出 台税 收 优 惠政 策 ,如 果 将 税 收 政 策 制 定权 下放 给 地 方 , 势必 会 加 剧 这 种地 区 问税 收竞 争 的 程 度 , 成各 地 区 间 的税 负 不 平衡 的局 面 , 造 不 利于我国整体 经济 的健康发展 。 中央对税 收政策制定权的集 中,也是 中央 政府 集 中财 力 的保 证 。 当前 , 国 下处 我 于 经 济 发 展 的 转 型 期 ,国 民 经济 的运 行 面 临许多的挑 战和风险 ,要求中央政府必须 拥有 足够 的财 力 来 调 控 经 济 的运 行 , 减少 地 区间发展 的不平衡 ,保证全国经济 发展 的健 康 和 稳 定 。 ( )适 当提 高 地 方政 府 的税 收立 法 权 3 和税 收政 策制定权 。税收立法权和税 收政 策制 定权 的划 分 是税 收管 理 权划 分 的 核心 。 从 我 国 目前地 方 税 税 收 管 理 权 划分 的实 际 情 况 来看 ,地 方 政 府 享 有 的 税 收立 法 权 和 税收 政 策 制定 杈 极其 有 限 。综 观 世 界各 国 , 不论 是集 权 型 国家 ,还 是 分 权 型 和集 权 与 分 析 结合 型 国 家 ,他 们 都 不 同程 度上 赋 予 了地 方政 府适 当 的税 收 管 理 权 。 对 于 我 国 这样 一 个地 域 广 阔 、 各地 自然条 件 迥 异 、 地 区间社会 经济发展很不平衡 的大国来说 , 税 收 立法 权和 税 收 政 策 制 定 权 的 完全 集 中 与 盲 目下 放都 不可 取 。应 随 着 分 税 制 改革 的 逐 渐 完 善 ,分 阶段 的适 当提 高 地方 政 府 的 税 收 管理 权 ,在 保 证 中央 宏 观 控调 能力 的 前 提 下 适 当 下放 税 收 立 法 权 和 税 收政 策 制 定 权 给地 方 政 府 , 以利 于 地 方 政 府 因地 制 宜 地对 本地 区税 收环 境 进 行调 整 ,充 分 发 挥 本地 区 的 经济 优 势 ,促 进 当 地 社 会 经 济 的 快 速 发展 。对 于税 收立 法 权 和 税 收政 策 制 定权 的下 放 应 注意 两 个 问题 : 是 下放 地 方 的 行政 程 度 。在 我 国 的 行政 区域等级 中,省级政府是 中央与地方 基 层 政 府 的 衔 接 点 ,在地 方 政 府 中处 于 领 导 地 位 ,税 收 立 法 权 和税 收政 策 制 定 权 只 能下 放 给省 级 政府 , 而不 能层 层 下放 , 以免 造 成 税 收 政 策 和 税 收环 境 的混 乱 。二 是 下 放 地 方 的权 限程 度 。对 地 地 方税 体 系 中的 主 体税 种 ,其 税 收 立 法 权 和税 收政 策 制 定 权 必 须集 中在 中央 ,地 方 只 能 拥 有一 些必
地方税体系建立和完善

地方税体系建立和完善地方税体系建立和完善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地方税收作为收入的重要来源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起着巨大的作用。
地方税收体系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措施,对实现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居民收入、促进社会稳定、加强地方政府服务能力等方面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那么,地方税收体系应如何建立和完善呢?一、地方税负制度建设,让税收纳入社会治理和经济增长体系地方税收负担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对税制改革以及产业与收入红利的合理分配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将税收的负担落实到具体行业、企业和家庭,才能更好地平衡区域经济、环境、生态等方面的需求。
首先,要优化税收政策,促进区域发展和调整。
地方政府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税收收入情况,对税收政策进行适当优化,促进地方资源的有效利用、产业结构升级和高质量的经济发展。
其次,应加强地方税收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更加高效的税收征收和管理。
通过持之以恒的税收管理和征收举措,强化地方政府征税的权威和力度,提高财政收入和保障地方公共服务的标准和质量。
最后,在地方政府和社区层面推广公民自治,增强市民税收意识,实现政府和市民之间更加紧密的合作。
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税收管理、公益事业和社区治理等方面,能够通过税收的多元化和社会化的方式促进地方调整和发展。
二、税收制度针对“二元经济”和分化发展,实现收入分配公平“二元经济”现象在中国的城镇化、产业转型中很常见。
如何让税收制度更好地关注社会公平和城乡差距的问题呢?首先,税收制度应该针对不同级别的地理区域、行业、家庭、个人、财产和财富推行更具体的差异化的税收政策和征集流程,促进收入的分配公平。
其次,应将税收制度与地方经济结构体现相互关系。
具体讲,需要吸引更多高收入行业移经到相对贫困的地区。
这样会提高地区的经济收入,同时也能缓解上游地区的压力。
相较于建设大题框架的经济增长模式,我们应该培育适合地方情境的独特经济模式。
第三,很多地区需要通过税收的扶助和转移支付计划进行贫困地区的扶持。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范文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地方税体系是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旨在分析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完善地方税体系提供参考。
二、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1. 税制结构不合理当前,我国地方税制结构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比重较低。
这种税制结构容易导致税收公平性不足,同时也不利于税收调控功能的发挥。
此外,部分税种设置重复、交叉,导致税收征管效率低下。
2. 税收优惠政策不科学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散,缺乏统一规划和规范管理。
部分地区为吸引投资,盲目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导致税收优惠的滥用和税收秩序的混乱。
3. 征管能力有待提高地方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信息化水平不高、征管手段落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
这些问题导致税收征管效率低下,税收流失现象较为严重。
部分地区为满足财政支出需求,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和政府债务融资。
这导致地方债务风险较高,对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
三、对策建议1. 优化税制结构(1)调整直接税与间接税的比例,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以增强税收的公平性和调控功能。
(2)简化税制结构,合并重复、交叉的税种,降低征管成本。
(3)完善地方主体税种,强化房地产税、资源税等地方主体税种的征收管理。
2. 规范税收优惠政策(1)制定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划和审批程序,避免地区间的恶性竞争。
(2)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3)逐步减少特定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转向更加普惠性的税收政策。
3. 提高征管能力(1)加强地方税务机关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
(2)引进先进征管手段和设备,提高征管效率。
(3)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税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4)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形成税收共治格局。
我国地方税制存在问题及其完善

我国地方税制存在问题及其完善引言地方税制是指国家与地方合作制定的税收制度,用于支持地方政府运营和公共服务的提供。
我国地方税制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面临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和解决。
本文将探讨我国地方税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地方税制的建议。
地方税制存在的问题1. 财力分配不平衡我国地方税制存在着财力分配不平衡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地方财政收入严重不足,难以支撑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服务;另一方面,一些地方财力过剩,导致不合理的财政浪费和资源配置失衡。
2. 税收管理不规范地方税收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征收透明度不高、征收手续繁琐、征收标准不统一等。
这些问题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也影响了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性。
3. 地方税制缺乏创新地方税制缺乏创新,仍然以传统的税种为主,如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
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和新型产业的兴起,地方税制需要更加灵活和适应新形势的税种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4.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存在着高额债务问题,这给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压力。
地方税制的缺陷之一是未能有效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需要采取相应措施来规范和控制地方政府债务的增长。
完善地方税制的建议1. 财力分配机制改革改革财力分配机制,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财力分配模式。
可以采取多元化的财力来源,如地方自主收入、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收收入等方式,以减轻财力分配不平衡的问题。
2. 简化税收管理流程简化税收管理流程,提高征收透明度和效率。
建立统一的税收征收标准和程序,减少繁琐的征收手续,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性。
3. 创新地方税种创新地方税种,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新兴产业的特点,积极推动税制的创新和完善。
例如可以考虑引入资源税、环境税等新的税种,以适应经济结构的变化和新型产业的兴起。
4.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的债务监测和风险防控机制。
要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增长的监管和控制,防止财政风险的积累,保障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完善我国地方税制体系的若干思考

税务工作研究地方财经Loca l Publi c F i nance and Econo m ics完善我国地方税制体系的若干思考广西财政厅法规税政处课题组一、我国地方税制体系概况(一)新中国成立以后至改革开放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针对国民党政府税收制度的极度混乱和原各解放区税收制度的不统一状况,我国进行了建立中国新税制的改革。
1950年1月就制定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税收立法权、税收管理权和税种的统一,其中也对中央和地方税的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税收管理权限等问题上作了原则上的规定。
1951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又发布了关于1951年度财政收支系统的划分的决定,将印花税、屠宰税、房地产税、特种行为消费税、使用牌照税和契税列为大行政区或省的收入,由地方根据中央颁布的统一税法制定本地的具体征收办法。
这一决定标志着新中国地方税的产生。
此后直至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尽管地方税的税种及征收范围等随着税制改革和中央与地方集权分权关系的调整而相应进行了几次调整,但地方税税种少、收入规模小的基本格局未有根本的改观。
(二)改革开放后至1994年财税改革前。
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的要求和改革的总体部署,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就开始对税收制度进行了几次改革。
1980年实行的划分收支、分级包干预算体制,除了将传统的地方税(城市房地产税、屠宰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牲畜交易税和集市交易税)收入地方外,还将盐税、农牧业税、工商所得税收入划入了地方。
1985年开始试行的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预算体制,将12种税的收入划归地方。
1988年开始实行地方财政包干办法。
在把税种收入划归地方的同时,特别是在新制定的税收条例中,也分别不同情况给予地方可以在规定幅度范围内确定税率、税额和减税免税的权力。
(三)年财税改革至今。
年,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进一步发展和经济体制进一步改革的需要,我国对财税制度和管理体制进行了一次范围较大、程度较深的改革,即实行分税制的财税体制。
中国目前地方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方法.doc
中国目前地方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方法一、地方税内涵的界定(一)关于地方税内涵《财政百科全书》定义:“地方税,中央税的对称,属于地方财政固定收入的税收,一般是将税源分散,收入零星,又与地方经济联系密切的税种划为地方税”。
《新税务大辞典》认为:“地方税,中央税的对称,由地方负责征收管理和支配的税收”。
除此之外,理论界对地方税还有以下几种认识:(1)地方税是属于地方政府管理的税种;(2)地方税是一国地方税收管理体制中划分为地方固定的税收;(3)地方税是由地方支配使用的税;(4)地方税是历史上一直作为或者习惯性作为地方性税收的;(5)地方税应是由地方政府立法、征管、使用的税。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地方税是为了实现地方政府职能,根据一国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由中央或者地方立法,由地方负责征收并拥有一定管理权,收入完全归属地方政府的各个税种的总称。
上述的概念界定分别从税收的立法权、收入归属及使用权、征收管理权以及历史和习惯的角度阐述了地方税的内涵。
(二)国外地方税制现状的启示1.就地方税的立法权来看,除美国以外,立法权基本上归属中央所有,中央政府不仅有权制定中央税、共享税还可制定地方税,规定地方税种的税目、税率、税基、扣除项目,地方政府通常不拥有税收的立法权,有的也只是对一些小税种开征、停征的权力以及对一些税目税率的调整权,即使是这些权力,也要在不违背国家法律以及经过中央批准的条件下才能行使,如日本、韩国。
因而地方税是否必须由地方政府立法并不构成地方税界定的充分条件。
2.就税收的征管权来看,有的国家通过机构分设来征收中央税和地方税,有的没有机构分设,如:法国、德国。
为此,是否由地方政府征收地方税也不能构成地方税界定的充分条件。
3.从收入的归属和使用来看,无论是联邦制国家、还是单一制国家,也无论是分权国家、集权国家还是适度分权国家,地方税收入均全部归地方政府所有并由地方政府支配使用。
因此,收入全部归地方政府所有并由地方政府支配使用的税种,方可称之为地方税。
完善我国地方税收体系的政策建议
个重大问题。我国现阶段在税权划分方 面存
在的主要问题是 :
1税收立法层次不高 , . 税法缺乏权威性和严 肃性 , 为地方政府“ 越权” 创造了条件。 目 , 前 从法律 角度看 , 我国的税收立法工作 滞后于经济发展 , 中, 其 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缺少
维普资讯
Hale Waihona Puke 囊囊 . 蠹 . 够
年 第
l
一 一 . 一 一
收立法权而且收不抵支 的情况下 , 往采取 “ 往 越 权” 的办法来解决现实矛盾 突出地表现在两个 方面: 一是地方政府用收费权替代税权 , 且收费 规模 日益庞大; 二是地方政府在地方利益的驱动 下, 超越税法的现象屡屡 发生, 如擅 自变通国家
、
我 国地方税收体系 的现状分析
l9 94年我国对税制进行 了结构性的全面改 革, 明确划分 了中央税 、 地方税 和中央地方共享 税 , 了国税和地税两套税 务管理机构, 分设 使税 收管理由原来的统一领导 、 集中管理转变为统一 领导 、 分级管理。按照分税制的要求 , 划归地方
① 陈炯 , 余可, 张孝鸿:税权划分 问题研 究》 载于《 《 , 税收研究资料)o o年第 2 , 1 2o 期 第 0页。
家权 力机关之间的分配 , 遵循“ 统一领导 , 分级管 理” 的原则。税权划分的 目的在于确立集权和分 权的最 佳结合点 地 方税 收税权划分 是一 国税 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 也是进 一步完善地方税 收体 系、 推进国家税收制度创新需要着力解决的
一
有一个确定统一的规则, 它不是由宪法明确规定, 也不是通过最高立法机关, 即全 国人 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务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通过立法解决 , 而 是由中央政府即国务院或授权财政部 、 税务总局 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加以规定, 随意性较大。 3税收立法权过分集中在 中央, . 地方缺乏必 要的税 收立法权 , 地方税权与事权严重脱节。 实行分税制的 目的是在 明确划分中央和地
健全和完善我国地方税收体系
产 生政府 间的竞 争效应。 建立完善 的地
方税 收体 系,使地 方政 府拥 有与其 事 权相 当 的财权和 享税权 ,可 以促使地 方积极培育税 源, 强其身财力,以满 增
足 其在 本 辖 区 内有效 行 使 公共 职 能 ,
提供 高质 量公共 产品与 服务 的资金 需 要。 根据蒂伯特模型 , 在资源与 人 口具 有流动性 , 且无流动成本 的假设下, 各 地方 政府 会形成一 个提供 公 共产品 的
混合 型等三 种分税 类型 。不 同分税 制
模 式下的地方税体 系也不尽相同。 从地 方税 种设置 看 ,各 国均有一 整套较 为完 善 的主 体税 种与辅 助税种 相配 套的地方 税体 系 。美 国地 方税分 为州税 和地方 税 。地方 各级政 府都有
自成体系 “ 当家”税种 。州税主要 以
框 架体 系下 ,政府各 项活 动是 为 了满
足社 会公共需要, 弥补市场 失灵 , 提供 市 场 所不 能 提供 的公 共产 品 和服 务 ,
使全 社会 效率 水平达 到 帕累托 最优状 态 。但 由于公 共产 品受益 范 围的空 间 限制,使 得 中央政府 不能 包揽所 有不 同范 围和层次 的公共 产 品的供 应,而 应按 照 公共产 品 的受 益范 围对 财政进
管理 体制,相 应建 立 了中央税 收体 系
和地方税 收 体系 。但 由于 当时税 制改
革 的主 要意 图是为 了扭转 中央 财政 收
入 比重 过低 的分配格 局 ,这导 致 中央
税 收收入 占整 体税 收收入 比重 逐年增
加 ,中央税 收体系得到 了加强, 而地方
在 公共产 品的提供 上, 应具 有相对 的
要。
地方税收保证措施
地方税收保证措施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地方税收对于地方财政的支持作用日益重要。
为保证地方税收的合规、公平、高效运行,各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税收保障。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地方税收保证措施展开详细阐述:一、完善税收征管体制1. 健全税收政策制定机制:地方税收政策的制定应该具有科学性、稳定性和合理性,对相关产业和市场发展要起到引导和激励作用。
2. 加强地方税收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健全地方税收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税收主体权责,规范税收行为,提高税收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 强化税收信息化建设:推动税收征管工作信息化,提高税务机关的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有效减少非法逃税行为。
二、加大税收征管力度1. 加强税收监管: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建立健全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对潜在税收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应对税收违法行为。
2. 提升税务人员素质:加强税务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征管技能,有效提升税务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
3. 强化纳税人教育和宣传: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款,提高纳税意识和主动性。
三、优化税收征管流程1. 简化税收征管手续:通过推行“互联网+税收”,简化纳税申报流程,提高办税便利性,降低纳税人的成本和时间成本。
2. 加强税收征管协作: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税收征管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征管工作的协同性和高效性。
3. 强化纳税定期报告制度:建立纳税人定期报告制度,及时了解纳税人的经济状况和纳税情况,有效防止纳税人偷逃税款行为。
四、加大税收违法行为打击力度1. 增加违法成本:加大对偷逃税款、虚假申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2. 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纳税人信用评价体系,对纳税人纳税行为进行评估,并将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各种相关社会和市场活动中。
3. 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税收合作,共同打击国际税收逃避行为,有效防止涉税资金跨境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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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全面完善地方税制
一、我国地方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外税制互不统一,不符合wto原则。
这不仅表现在实行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税制上,而且在地方税制中,内资企业适用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外资企业适用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且城建税、耕地占用税、教育附加在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员成为禁区等等。
这不但使税制趋于复杂化,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也违反了世贸组织要求的国民待遇原则,更不便于税收征管。
(二)地方税种划分欠科学严谨、极不规范。
1994年实行的分税体制,按税种划分了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但在税种和入库上存在界限不清和不大科学的问题。
有的既按税种划分又按企业级次划分,如内资企业所得税;有的既按企业级次划分又按行业划分,如地方企业所得税;有的按行业划分又按税种划分,总体上将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划为地方固定收入,但又将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的营业税和城建税划归中央。
这种多元交叉重叠划分的方式不仅违背了国际分税制的划分规则,更与建立统一市场经济,实行政企分开的要求相悖,在实际操作中也难以确定收入归属,甚至时常发生混税、混库现象。
(三)现行地方税制立法层次低,陈旧老化。
我国地方税的立法权归中央,除个人所得税由全国人大立法之外,其他地方税基本上是国务院和省级政府以暂行条例、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形式颁布实施,法律层次低,大大削弱地方税税收条例的法律地位,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