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质量奖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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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0.20•【字号】洪府发〔2021〕21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南昌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0月2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四章评审程序第五章表彰奖励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南昌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示范带动各类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昌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奖励、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长质量奖是南昌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主要授予南昌市具有法人资格,已经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具有显著的示范带头作用,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质量效益的组织(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组织)和为质量强市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第四条市长质量奖评审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

第五条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遵循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开公平、好中择优,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原则。

第六条市长质量奖每2年评审1次,每届市长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各不超过2个,市长质量奖提名奖获奖组织不超过3个,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市质量强市与名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02•【字号】安府办函〔2024〕17号•【施行日期】2024.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4月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四章评审表彰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安顺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推动质量强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贵州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安顺市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安顺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是安顺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市级质量奖项,主要授予本市行政区域内发展质量和效益突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具有显著行业标杆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企业(组织)。

第三条市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 19579)。

第四条市长质量奖申报遵循自愿申报、科学评审、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高标准、严要求、总量控制、好中选优。

第五条市长质量奖分为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两个奖项,每5年评审1次。

市长质量奖每次授奖总数不超过2家,市长质量奖提名奖每次授奖总数不超过3家。

当年申报企业(组织)达不到表彰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市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市长质量奖评审的组织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推动、指导市长质量奖评审活动,研究决定市长质量奖评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二)审定市长质量奖评审标准、评审工作程序等工作规范;(三)审查、公示评审结果,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四)向市政府报请市长质量奖拟获奖名单;(五)其他有关工作。

昆山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奖励政策

昆山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奖励政策

昆山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奖励政策为表彰我市在经营管理和质量管理方面取得卓越成效的组织,引导和鼓励广大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进一步增强我市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昆山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正式开展,市长质量奖每年评定一次,分为“昆山市市长质量奖”和“昆山市质量管理优秀奖”两个奖项,有效期5年。

一、奖励和工作经费(一)市政府对获得昆山市市长质量奖的组织予以激励,颁发证书奖牌,并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复评再次获得昆山市市长质量奖的,授予证书奖牌,不授予奖金。

市政府对获得昆山市质量管理优秀奖的组织予以激励,颁发证书奖牌,并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奖励;获得昆山市质量管理优秀奖的组织,再次获得同一等次奖项的,授予证书奖牌,不授予奖金。

市政府对获得昆山市市长质量奖荣誉奖的组织,颁发证书奖牌,不再进行奖励。

市政府鼓励企业追求卓越,对获得上级质量奖项的组织予以激励。

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的组织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获得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的组织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得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苏州市质量奖、各级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同一企业获得以上多个奖项的,按就高补差原则实施,奖励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投入。

(二)市长质量奖、质量管理优秀奖奖励经费和评定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列入预算,统一安排。

二、监督管理申报组织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质量奖荣誉的获奖组织,经核实后由评定委员会提请市政府撤销其称号,收回证书奖牌,追回奖金,并向社会公开,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获奖组织在获奖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确认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评定办公室报告:(一)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二)重大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案件;(三)国家、行业、地区产品或者服务抽查不合格;(四)由于产品质量引起出口产品遭国外退货、索赔,并被国外通报或者被海关部门发出质量风险预警的;(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比较严重不良影响的。

长江质量奖管理制度

长江质量奖管理制度

长江质量奖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推动长江流域企业改善生产质量,提高产品质量,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奖项设置1. 长江质量奖分为长江质量奖金奖和长江质量奖银奖两个奖项。

金奖设一名,银奖设三名。

2. 长江质量奖金奖将获奖者的企业列入长江质量奖金奖名单,授予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3. 长江质量奖银奖将获奖者的企业列入长江质量奖银奖名单,授予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三、申报条件1. 参评企业应是在长江流域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

2. 参评产品应为在长江流域范围内制造生产的产品。

3. 参评企业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管理标准,并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环境保护记录。

四、评选程序1. 申报:参评企业将填写《长江质量奖申报表》,并提交给评审委员会。

2. 初审: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评选阶段。

3. 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入围的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对产品质量、生产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评定获奖企业名单。

4. 公示:评定出获奖名单,对外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5. 颁奖:颁发长江质量奖金奖和长江质量奖银奖证书,并给予奖金奖励。

五、奖励标准1. 长江质量奖金奖的奖金标准为每家企业100万元。

2. 长江质量奖银奖的奖金标准为每家企业50万元。

六、评审委员会1. 评审委员会由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和专家组成。

2. 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活动,并对评选结果负责。

3. 评审委员会每届任期为3年,届满后进行换届选举。

七、宣传推广1. 长江质量奖评选结果将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和推广,以树立榜样和鼓励更多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环保水平。

2. 评选结果还将通过专门的颁奖仪式进行公示和表彰。

八、监督管理1. 相关政府部门将对长江质量奖评选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评选公平、公正。

2.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保证评选过程公开透明。

九、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和管理工作,根据《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评审依据及标准(一)评审依据《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二)评审标准1.GB/T19580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2.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二、申报程序(一)发布通告通知由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审办)向社会公开发布申报通告,同时向各县(市、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办发出组织申报通知。

(二)组织申报1.申报原则及范围。

申报嘉兴市市长质量奖遵循公开、自愿和推荐相结合原则。

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申报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组织,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

鼓励以数字经济为核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组织以及成长性强的中小型组织积极申报。

3.奖项设置。

嘉兴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质量奖”)获奖组织不超过5个,嘉兴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以下简称“提名奖”)获奖组织不超过3个,嘉兴市市长质量奖“创新奖”(以下简称“创新奖”)获奖组织若干个。

4.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组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三年以上;(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3)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经营绩效优异,申报期上一年度的主要经济指标、技术和质量指标、“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指标等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社会贡献程度居市内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前列;(4)在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开展质量创新、品牌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知识产权创造,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等方面,走在全市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前列;(5)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良好的信用和声誉;(6)申报前三年内没有出现以下情形:①发生重大质量、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生产安全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②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情节严重并受到行政处罚的(具体定性按法律法规规定、行业相关规定界定);③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02•【字号】•【施行日期】2015.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四章评定标准及方法第五章评定程序第六章奖励及经费第七章监督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推进和引导广大企业或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增强我市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湖北省长江质量奖管理规定》(鄂政发〔2009〕37号)和《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黄政发〔2008〕34号)、《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质量兴市战略发展纲要(2012—2020年)的通知》(黄政发〔2012〕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黄石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是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主要授予我市具有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包括提供公共服务的非政府机构。

第三条市长质量奖的评定工作以促进企业或组织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宗旨,以专家评议、社会公示、政府决策为科学程序,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不断推进我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提升经济综合竞争力。

第四条市长质量奖的评定工作在企业或组织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增加企业或组织负担,适当考虑企业规模以及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扶持等政策,确定授奖奖项。

第五条市长质量奖每2年组织评选1届,原则上每届评定获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1至2家。

2023年首届市长质量奖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首届市长质量奖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首届市长质量奖工作实施方案【引言】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为了推进全市质量提升而设立的市级荣誉奖项,旨在激励和表彰在城市建设、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卓越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为了确保市长质量奖的有效实施,我市制定了本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市长质量奖的主要内容、评审标准、评选程序、奖励措施和工作时间安排,以期助力我市质量发展迅速提升,共同建设美好未来。

【一、市长质量奖的主要内容】市长质量奖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建设、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和社会服务四个方面的奖项。

1.城市建设奖:表彰为城市建设做出杰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道路交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成果。

2.科技创新奖:表彰在科技研发、技术创新、科技成果应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单位和个人。

3.经济发展奖:表彰在经济增长、企业发展、投资吸引等方面取得杰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4.社会服务奖:表彰在教育、医疗、文化、社会保障等领域为社会服务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评审标准】1. 奖项评审由市政府牵头组织,设立专门的评审小组,由相关领导、专家学者、行业代表等组成。

2. 评审标准将综合考虑项目的创新性、实践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注重业绩优异、质量卓越的单位和个人。

3. 评审过程中将充分尊重专业评审与民主评审相结合,依托专家评审、公众评价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评选程序】1. 征集阶段:市政府将向全市公开征集申报市长质量奖的项目和个人。

征集范围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教育医疗机构等。

2. 评审阶段:根据征集阶段的参评情况,评审小组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筛选,然后进行现场考察和评审,最后确定获奖名单。

3. 公示和颁奖阶段:评审结果将在市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并举行市长质量奖颁奖典礼,市政府领导将亲自颁发奖项证书、奖杯和奖金给获奖单位和个人。

【四、奖励措施】1. 市长质量奖设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等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金奖励和表彰。

市长质量奖评审细则

市长质量奖评审细则

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细则(组织)市质量兴市领导组办公室编制市市长质量奖(组织)评审细则(试行)1 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和《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1.2 市市长质量奖(组织)(以下简称“质量奖(组织)”)具体评价标准为《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

1.3 本细则适用于质量奖(组织)的通用评审。

实际评价时,可依据本细则总体要求,结合行业特点拟定更加具体的评价标准,经市质量兴市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实施。

1.4 质量奖(组织)授予质量管理绩效显著、自主创新能力强、质量水平领先、对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

1.5 质量奖(组织)评审围包括工业、商贸、金融、建设、服务等各行业各类所有制企业或组织。

凡符合《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均可申报。

1.6 质量奖(组织)每3年评选一次。

在企业或组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评选。

1.7 评审基本原则1.7.1 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1.7.2 坚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1.7.3 不收取申报者任何费用,不增加企业或组织负担。

2 奖项设置质量奖(组织)每届不多于5个,可以少额或空缺(有效期满重新申报并获奖的不计算在)。

3 申报条件3.1 申报质量奖(组织)的企业或组织必须具有下列基本条件:3.1.1在市行政区域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具备法律规定的生产经营资质;3.1.2能够科学有效地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不断实现质量改进,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模式,质量工作成绩显著;3.1.3产品实物质量、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节能减排等处于全市同行业领先、全省同行业一流水平,并向市质量兴市领导组办公室提供上一年度自评报告;产品、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产品消费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要求;3.1.4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三项指标之一在上年度全市同行业前三位;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3.1.5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近3年未发生质量、环保、安全、卫生等重大事故,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在市级以上监督检验无不合格记录,服务无重大投诉;3.1.6获国家和省级政府部门质量荣誉的,优先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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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标准为统一市长质量奖评审标准,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根据《滨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按照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滨州市范围内法人企业或组织的申报市长质量奖评审,也为有关企业或组织实施卓越绩效评价提供指南。

2 评价要求和分值本章修改采用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评价要求,内容包括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经营结果等七个方面,分值按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规定,满分为1000分。

2.1 领导(满分100分)本条款用于评价企业或组织高层领导在价值观、发展方向、目标、对顾客及其他相关方的关注,激励员工、创新和学习等方面的作为,以及企业或组织的治理和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2.1.1企业或组织的领导(满分60分)企业或组织应说明高层领导如何确定发展方向、完善企业或组织的治理以及如何评审企业或组织绩效。

2.1.1.1高层领导的作用企业或组织应从以下方面说明高层领导的作用:a)高层领导如何确定和展开企业或组织的价值观、长短期发展方向及绩效目标;如何在绩效目标中均衡地考虑顾客及其他相关方的利益;如何向全体员工、主要的供方和合作伙伴沟通企业或组织的价值观、发展方向和目标;如何确保双向沟通。

b)高层领导如何创造有利于授权、主动参与、创新和快速反应环境,促进企业或组织学习和员工学习的环境,遵守法律法规的环境;如何恪守诚信经营等道德规范,并影响企业或组织的相关方。

2.1.1.2企业或组织的治理企业或组织的治理如何致力于以下关键因素:a)企业或组织行为的管理责任;b)财务方面的责任;c)内、外部审计的独立性;d)股东及其他相关方利益的保护。

2.1.1.3企业或组织绩效的评审企业或组织应从以下方面说明如何评审其绩效:a)高层领导如何评审企业或组织的绩效和能力,如何通过评审来评价企业或组织的成就、竞争绩效以及长、短期目标的进展;如何通过评审来评价企业或组织的应变能力。

b)说明高层领导定期评审的关键绩效指标及近期绩效评审的结果。

c)高层领导如何根据绩效评审结果确定并落实改进关键业务的优先次序,并识别创新的机会;适当时,如何将这些优先次序和创新机会在供方和合作伙伴中实施,以确保与企业或组织协调一致。

d)企业或组织如何评价高层领导的绩效;如何运用企业或组织绩效评审的结果改进高层领导及领导体系的有效性。

2.1.2社会责任(满分40分)企业或组织应说明其在履行公共责任、公民义务及恪守道德规范方面的做法。

2.1.2.1公共责任企业或组织应从以下方面说明如何履行公共责任:a)明确企业或组织的产品、服务和运营对环境保护、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产品安全、公共卫生等社会影响所采取的措施;说明为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和达到更高水平而采用的关键过程、测量方法和目标,说明应对产品、服务和运营中相关风险采用哪些关键过程、测量方法和目标。

b)如何预见和应对公众对企业或组织的产品、服务和运营中当前和未来对环境保护、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产品安全、公共卫生等方面的隐忧。

2.1.2.2道德行为如何确保企业或组织行为符合诚信准则等道德规范;说明用于监测企业或组织内部、与主要合作伙伴之间以及企业或组织的治理中行为道德的主要过程及测量方法和指标。

2.1.2.3公益支持企业或组织如何积极地支持公益事业,确定重点支持的公益领域并积极参与;高层领导及员工如何为此做出贡献。

2.2战略(满分80分)本条款用于评价企业或组织的战略目标和战略规划的制定、部署及其进展情况。

2.2.1战略制定(满分40分)企业或组织应说明如何制定战略、确定战略目标,包括如何提高企业或组织的竞争地位、整体绩效,以及如何使企业或组织在未来获得更大的成功。

a)企业或组织应描述其战略制定过程、主要步骤,说明主要参与者及长、短期计划时间区间,时间区间如何设定,战略制定过程如何与长、短期计划时间区间相对应。

b)企业或组织如何确保制定战略时考虑下列关键因素,并说明下列有关数据和信息是如何收集和分析的:——顾客和市场的需求,期望以及机会;——竞争环境及竞争能力;——影响产品、服务及运营方式的重要创新或变化;——人力资源和其他资源方面的优势和劣势;——资源重新配置到优先考虑的产品、服务或领域的机会;——经济、社会、道德、法律法规以及他方面的潜在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企业或组织特有的影响经营的因素,包括品牌、合作伙伴和供应链方面的需要、企业或组织的优势和劣势等;——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相关因素。

c)企业或组织应说明关键的战略目标和对应的时间表,战略目标如何能够均衡地考虑长、短期的挑战和机遇,以及所有相关方的需要。

d)企业或组织应说明如何进行战略调整。

2.2.2战略部署(满分40分)企业或组织应说明战略规划的制定与部署,以及如何进行绩效预测。

2.2.2.1战略规划的制定与部署企业或组织应从以下方面说明将战略目标转化为战略规划的方式、企业或组织的战略规划及相应的关键绩效测量方法和目标:a)如何制定和展开战略规划以实现关键战略目标,说明主要的长、短期计划,包括关键的人力资源计划,并说明在产品和服务、顾客和市场以及运营方面的关键变化;b)如何配置资源以确保战略规划的实施,如何保持战略规划所取得的关键结果;c)说明监测战略规划进展情况的关键绩效测量方法和目标,如何通过强化测量系统确保企业或组织的协调一致性,如何确保测量指标系统涵盖了所有关键的战略部署领域和相关方。

2.2.2.2绩效预测企业或组织应根据所确定的关键绩效测量指标对绩效进行预测,并说明企业或组织的长、短期计划期内的绩效预测情况,如何将所预测绩效与竞争者的预测绩效相比较,如何将其与主要的标杆、目标及以往的绩效相比较。

2.3顾客与市场(满分90分)本条款用于评价企业或组织确定顾客和市场的需求、期望和偏好,建立顾客关系的方法;确定影响赢得、保持顾客,并使顾客满意、忠诚的关键因素的方法。

2.3.1顾客和市场的了解(满分40分)企业或组织应说明如何确定顾客和市场的需求、期望和偏好,以确保产品和服务不断符合需要并开发新产品和开拓新市场。

a)如何确定顾客群和细分市场,在这一过程中如何考虑竞争者的顾客及其他的潜在顾客。

b)如何了解关键顾客的需求和期望,以及这些需求和期望对于顾客购买决策的相对重要性。

如何针对不同的顾客群采取不同的了解方法。

如何使用当前和以往顾客的相关信息,并将这些信息用于产品和服务的设计、营销、过程改进和其他业务的开发。

c)如何使了解顾客需求和期望的方法适合战略规划及发展方向。

2.3.2顾客关系与顾客满意(满分50分)企业或组织应说明如何建立和完善顾客关系,以赢得和保持顾客,增强顾客忠诚,吸引潜在顾客,开拓新的商机,并说明如何测定顾客满意,提高顾客满意度。

2.3.2.1顾客关系的建立企业或组织应从以下方面说明如何建立与顾客的关系:a)如何建立顾客关系以赢得顾客,满足并超越其期望,提高其满意度和忠诚度。

b)如何明确顾客查询信息、交易和投诉的主要接触方式,确定关键顾客对接触方式的要求,并将这些要求传达到企业或组织内有关的每一位员工和过程。

c)明确企业或组织的投诉管理过程,如何确保投诉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如何收集、整合和分析投诉信息,将其用于企业或组织的改进,必要时,用于企业或组织合作伙伴的改进。

d)如何使建立顾客关系的方法适合于企业或组织战略规划及发展方向。

2.3.2.2顾客满意的测量企业或组织应从以下方面说明如何测量顾客满意:a)如何测量顾客满意,测量方法如何因顾客群不同而异,如何确保测量能够获得可用的信息。

如何将顾客满意的信息用于改进活动。

b)如何对顾客进行产品、服务质量跟踪,以及时获得可用的反馈信息。

c)如何获取和使用可与竞争对手和(或)行业标杆相比较的顾客满意信息。

d)如何使测量顾客满意的方法适合于战略规划及发展方向。

2.4资源(满分120分)本条款用于评价企业或组织高层领导为确保战略规划和目标的实现、为价值创造过程和支持过程所配置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及其他的财务、基础设施、相关方关系、技术、信息等。

2.4.1人力资源(满分40分)企业或组织应根据战略规划和目标,建立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工作系统、激励机制、员工培训与教育体系,以发挥和调动员工的潜能,并说明企业或组织如何营造充分发挥员工能力的良好环境。

2.4.1.1工作系统a)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企业或组织应说明对其工作和职位如何进行组织、管理,以促进企业或组织内部的合作,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促进企业或组织的授权、创新、完善和发展企业或组织的文化。

企业或组织的工作系统如何听取和采纳员工、顾客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在不同的部门、职位和地区之间,企业或组织如何实现有效的沟通和技能共享。

b)员工的绩效管理系统企业或组织如何建立促进提高工作绩效的员工绩效管理系统(包括员工绩效评价、薪酬和奖励等)。

员工绩效管理系统如何促进企业或组织获得更高绩效。

企业或组织如何制定员工绩效激励机制政策,实施员工绩效的评价与考核,对取得的成绩、获得的机能等给予适当的奖励。

2.4.1.2员工的学习和发展企业或组织应说明如何通过教育、培训和职业发展促进企业或组织整体目标的实现,并为提高绩效做出贡献,以及是如何培养员工的知识、技能和能力的。

a)员工的教育、培训在分析各种需求与员工现有能力的基础上,企业或组织应根据人力资源规划,制定员工的教育、培训计划,并说明教育、培训计划如何考虑企业或组织的绩效测量、绩效改进和技术变化的需求,以及如何平衡企业或组织的长短期目标与员工的发展、培训与职业发展的需求,包括教育、培训的对象、目标、方式、经费和设施等。

企业或组织如何针对不同的岗位和职位实施以增强追求卓越的意识、提高技能、实现顾客满意为核心的教育培训,鼓励和支持员工以多种方式实现与工作和职业发展、技能提高相关的学习目标。

企业或组织如何结合员工和企业或组织的绩效,评价教育、培训的有效性。

b)员工的职业发展企业或组织如何充分发挥员工的潜能和主动性,如何帮助员工实现学习和发展目标,如何对包括高层领导在内的所有员工的职业发展实施有效的管理。

2.4.1.3员工的权益与满意程度企业或组织如何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员工参与的氛围,维护全体员工的权益,使全体员工满意,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

a)工作环境——企业或组织如何不断改善工作环境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等条件,如何规定每个关键场所工作环境的测量项目和指标;——企业或组织如何确保对工作场所的紧急状态和危险情况做好应急准备;——为了员工和顾客的利益,企业或组织如何确保经营的连续性;——企业或组织如何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多种形式的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如何对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实施科学管理,提供必要的资源,并对活动成果进行评定、认可,以提高员工参与程度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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