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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与修改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与修改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与修改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土地利用和治理【发文字号】郴政办函[2014]223号【发布部门】郴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12.03【实施日期】2014.12.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与修改工作的通知(郴政办函〔2014〕2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中省驻郴有关单位:为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管理,落实省国土资源厅规划调整工作会议精神,规范规划调整与修改程序,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管理的通知》(湘政发〔2011〕29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与修改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2〕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与修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划调整与修改的原则一是严格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程序及要求进行调整与修改;二是严格落实规划划定的“三界四区”(即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管制要求,防止城镇建设无序蔓延扩张;三是确保现行县市区规划确定的规划约束指标不突破;四是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五是申请调整与修改的建设项目用地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用地标准;六是规划调整与修改方案与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相协调,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相衔接;七是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按照“统筹全局、保障重点、合理有序、科学严谨”的要求,控制修改规模,严禁频繁修改规划。

二、规划调整与修改的权限规划调整需报原批准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部门批准;规划修改需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三、规划调整与修改的范围(一)规划调整1.规划文本中已安排、选址未定的建设项目,需落实到规划图上的;2.规划文本或规划图上已安排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实际用地规模或位置需作调整的;3.在允许建设区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在有条件建设区选址建设,对允许建设区的空间布局形态进行调整的;4.因矿山建设或安全、环保等原因,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5.法律法规或政策允许的其它情形;6.需向省国土资源厅请示报告的情形:①涉及基本农田的项目;②涉及面积较大的项目(单个项目面积超过400亩);③涉及耕地比例较高的项目(耕地比例超过60%);④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乡镇的项目。

郴州市苏仙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郴州市苏仙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郴州市苏仙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二〇一六年四月目录总则 (1)(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2)(二)上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成效 (5)(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7)(四)形势与要求 (8)二、指导原则和目标 (11)(一)指导思想 (11)(二)基本原则 (11)(三)规划目标 (12)三、矿产资源勘查与产业布局 (16)(一)产业空间布局 (16)(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方向与总量调控 (17)(三)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25)(四)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 (27)(五)矿产资源开发准入退出机制 (28)(一)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 (30)(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31)(三)矿山用地与复垦 (31)(四)矿业循环经济 (33)(五)绿色矿山建设 (33)(六)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 (34)(七)绿色矿业管制措施 (35)五、部省市级发证矿业权设置区划 (37)(一)探矿权设置区划 (37)(二)部省级发证采矿权设置区划 (38)(三)市级发证采矿权设置 (39)(四)勘查开发监督管理 (39)六、区级发证采矿权设置区划 (41)(一)区级发证采矿权总量 (41)(二)区级发证采矿权布局 (41)(三)区级发证采矿权设置区划 (42)(四)区级发证采矿权准入退出条件及监管 (43)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45)(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45)(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 (46)(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 (47)八、重点工程 (49)(一)基础及公益性地质工作 (49)(二)矿产资源勘查 (50)(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程 (50)(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程 (51)(五)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51)(六)绿色矿山建设工程 (52)九、规划实施管理 (53)(一)落实规划目标,完善考核制度 (53)(二)强化规划审查,严格规划调整 (53)(三)制定激励政策,保障规划实施 (54)(四)实施动态管理,完善评估机制 (54)(五)完善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水平 (54)(六)加强宣传工作,拓宽影响范围 (55)附则 (55)附图目录附表目录附表1、截至2015年底郴州市苏仙区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附表2、截至2015年底郴州市苏仙区主要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附表3、截至2015年底郴州市苏仙区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附表4、截至2015年底郴州市苏仙区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附表5、截至2015年底郴州市苏仙区主要探矿权现状表附表6、截至2015年底郴州市苏仙区主要采矿权现状表附表7、郴州市苏仙区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规划表附表8、郴州市苏仙区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附表9、郴州市苏仙区主要矿产资源探矿权设置区划表附表10、郴州市苏仙区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附表11、郴州市苏仙区主要矿产资源采矿权设置区划表附表12、郴州市苏仙区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规划表附表13、郴州市苏仙区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三率”规划表附表14、郴州市苏仙区主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和“三率”规划表附表15、郴州市苏仙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表总则“十三五”时期是我区提前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新常态下加快建设“实力、创新、开放、生态、法治、人本”苏仙的关键时期,为了加快推进我区地质勘查找矿、矿产资源整顿整合、矿业经济转型升级、绿色矿山建设,合理安排未来五年全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湖南省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编制技术要求》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4】148号)精神,结合我区矿业发展实际,编制《郴州市苏仙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郴州市下湄桥东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郴州市政府网

郴州市下湄桥东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郴州市政府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指导郴州市下湄桥东部片区的建设,促进该片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落实《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纲要》、《郴州市下湄桥分区规划》的意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是法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是郴州市下湄桥东部片区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第二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的范围西起107国道,东至郴江河,北到货站路(即官庄路),南至桂门岭北麓,规划总用地面积118公顷。

第三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施行);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2002年版);5、《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纲要》;6、《郴州市住房建设规划》;7、《郴州市下湄桥分区规划》;8、《郴州市同心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高壁渡槽-郴江河口)控制性详细规划》、《郴江河风光带控制性详细规划》;9、郴江河与同心河防洪规划;10、《温泉路、协作中路施工图设计》(2006年9月);11、郴州市规划局下达的规划设计要求;12、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四条规划原则:1、现实性原则;2、综合效益原则;3、控制与引导相结合原则。

第五条本规划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本规划区的实际情况,以及今后的发展要求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湖南省、郴州市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六条本规划由郴州市规划局组织编制并负责解释。

第二章地块划分及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第七条本规划地块划分采用“区——街坊——地块”三级划分法。

第一级是以城市主次干道作为分界线将整个片区划分成不同的“区”,各区以英文字母编号。

第二级是在区内以支路或河流为分界线划分成“街坊”,各街坊以自然序号编号。

第三级是在街坊内根据用地性质再次将用地划分成地块,仍以自然序号编号。

郴州大道沿线重点开发建设地段(郴桂段)用地布局规划

郴州大道沿线重点开发建设地段(郴桂段)用地布局规划

郴州大道沿线重点开发建设地段(郴桂段)用地布局规划第一部分说明书第二部分图件第三部分现状调查报告第四部分审查意见审查意见的回复郴州大道沿线重点开发建设地段(郴桂段)用地布局规划第二部分图件郴州大道沿线重点开发建设地段(郴桂段)用地布局规划第三部分现状调查报告郴州大道沿线重点开发建设地段(郴桂段)用地布局规划第四部分审查意见审查意见的回复郴州大道沿线重点开发建设地段(郴桂段)用地布局规划第一部分说明书目录第一章规划背景 (1)第二章现状概况 (3)第三章发展条件分析 (6)第四章功能定位与规模 (10)第五章土地利用规划 (13)第六章村民安置用地规划 (19)第七章综合交通规划 (22)第八章绿地与水系规划 (25)第九章环境保护规划 (26)第十章环卫防灾规划 (27)第十一章土地使用控制 (30)第十二章城市设计导引 (33)第十三章市政设施规划 (34)第十四章分期建设规划 (35)第十五章规划实施措施 (37)第一章规划背景一、背景1、国家层面背景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要优化布局,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要坚持生态文明,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要传承文化,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

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正式发布,明确了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强调核心在于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着眼农民,涵盖农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2016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强调提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

郴州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之际

郴州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之际

郴州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之际郴州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之际,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湖南最开放城市”和“湘粤赣省际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

作为“红三角”三足之一,郴州建设湘粤赣省际中心城市,就要有追赶和超越韶关和赣州的气魄和决心,快速发展成为“红三角”第一座特大城市。

从郴州的现状基础、腹地规模、区位和资源条件、发展前景等方面看,至2030年中心城区完全可以达到100万以上人口规模。

因受地形制约,建设用地条件欠佳则是发展“瓶颈”,因此郴州城市总体规划必须科学制定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和营造城市形态。

郴州城市发展必须摒弃“摊大饼”的惯性思维,坚持“核心带动、十字延伸;网状发展、组团推进”,积极构建“大郴州”。

一、“大郴州”的概念1.“大郴州”的范围“大郴州”就是郴州中心城区及其周边配套有重要基础设施(如高速公路互通口、铁路编组站、水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公墓、机场、危险品仓库等)和农副产品供应基地的乡镇,如万华岩、华塘、保和、石盖塘、良田、坳上、塘溪、桥口、许家洞、马头岭、五里牌、栖凤渡等,实质上就是郴州市完整的城市功能覆盖区。

华塘、万华岩、石盖塘、坳上、许家洞、马头岭等镇区应纳入中心城区规划建设范围,属于“大郴州”的核心区域。

2.“大郴州”的规模2030年,郴州旧城区和白露塘新城区将容纳城市人口65万;华塘镇人口规模发展为4万,万华岩镇为4万人,石盖塘为5万人、坳上为3万人、许家洞为2万人、马头岭为2万人,则郴州市中心城区人口规模将达85万人,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85平方公里。

“大郴州”范围因还有良田、栖凤渡等镇区,城镇人口规模将达100万,建设用地规模将达100平方公里。

3.“大郴州”的职能根据现状基础、区位条件和资源条件,“大郴州”将发展成为:(1)全国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基地和华南能源供应基地;(2)全国加工贸易承接基地和湖南数字视讯产业基地;(3)服务全省的外贸和物流中心和湖南最开放城市;(4)中国南方优秀旅游目的地和全国生态休闲度假基地。

湖南省郴州市的城市发展与规划

湖南省郴州市的城市发展与规划

湖南省郴州市的城市发展与规划第一篇:湖南省郴州市的城市发展与规划湖南省郴州市的城市发展与规划郴州市位于湖南省东南部,地处南岭山脉中段与罗霄山脉南段交汇地带,东界江西省赣州市,南邻广东省韶关市、清远市,西接永州市,北交衡阳市及株州市,距省会长沙市350千米。

总面积19388平方公里,总人口463万(2006年)。

是湖南省南大门、改革开放过渡试验区、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示范区。

被称为“粤港澳的后花园”。

“郴”字为篆书“林”与“邑”二字组合,意思为“林中之城”。

郴字,独郴州所有,意思是林邑之城。

郴州自然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是有色金属之乡、烤烟王国、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湖南省历史文化名城。

改革开放30年来,郴州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建设突飞猛进,中心城区非农业人口由11.36万增长到40余万,预计再用4~6年的时间,中心城区非农业人口将超过50万,郴州将进入大城市的行列。

大城市规划应有新观念、大手笔和长远眼光。

在我国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两型社会的新时期,作为未来的大城市,郴州的城市总体规划应解放思想,高瞻远瞩,贯彻“大郴州”的理念。

郴州地形较为复杂,多丘陵山地,又由于开春早,气温回升快,降水丰沛,多阴雨及冰雹大风,春夏季节洪涝灾害频发,而地质构造主要为红岩、花岩、砂页岩,比较疏松,所以洪涝灾害后经常引发泥石流、滑坡等次生灾害,给全市的发展带来阻碍。

每年市政府要花费大量资金在灾害预防以及灾后重建的工作中,因此市内的绿化工作不可小觑。

最为严重的一次自然灾害是08年的雪灾,持续的冰冻天气使郴州的生态环境倒退了将近20年,大量树木被摧毁。

电网受到重挫,灾后的重建耗费了大量人力财力,不过由此郴州的电网系统的进行了改造,从长远角度来看,也促进了城市的持续发展。

郴州是典型的资源型城市,曾经很长一段时间,矿业经济占据了郴州生产总值的30%以上、占规模工业增加值的65%。

但是资源总会枯竭,过度依赖资源还会影响后代子孙的可持续发展。

郴州市旅游业市场发展总体规划

郴州市旅游业市场发展总体规划

郴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文本目录规划区、原则、技术路线与依据第一条为将旅游业培养为郴州市国民经济新增长点和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促进郴州经济和社会进一步发展,使郴州市早日达到湘粤地区重要旅游城市之目标,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通过后即作为郴州市域范围内旅游业发展与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各项旅游开发和经营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本规划执行。

第二条规划区位置与范围郴州市位于湖南省的东南部,介于东经112°14ˊ—114°14ˊ、北纬24°54ˊ至26°51ˊ,南北长217公里、东西宽194公里,总面积1.94万平方公里。

东临江西,南接广东,西界零陵(地区),北连株(洲)、衡(阳)。

为三省交界之地,区内省界长500多公里。

现辖一个县级市,9个县,249个乡镇,6个街道办事处,2961个村,189个居委会。

第三条本规划制定原则1、宏观与微观相结合:与全国、湖南省、广东省以及周边地区的旅游发展规划相结合,与郴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部署、特别是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做到总体规划、主要领域规划和概念性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即点、线、面相结合。

2、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旅游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同时贯彻公共事务管理的企业化原则,用工商企业经营管理的观念和方法进行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经营管理,以创造一个最有利的旅游发展之区域环境。

3、适度超前原则:郴州市旅游发展要超前于本地国民经济总体发展速度和全国旅游发展的平均速度。

4、坚持政府主导、民众参与、官产学民媒良性互动原则,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促进旅游业发展。

5、可持续旅游原则:注意处理旅游业发展与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的关系,以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综合协调。

6、处理好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考虑到旅游业发展的高投入、高产出的特点,在短期效益的业务和长期效益的业务中间寻找一个良好的平衡点。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武广客运专线郴州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武广客运专线郴州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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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武广客运专线郴州站片区控制性
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郴政办函[2008]126号
【发布部门】郴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7.29
【实施日期】2008.07.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武广客运专线郴州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郴政办函[2008]126号)
市规划局:
报来《关于审批武广客运专线郴州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请示》(郴规〔2008〕24
号)及图件收悉。

经研究,市政府原则同意武广客运专线郴州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现就规划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要把握城市功能定位,实现规划目标。

武广客运专线郴州站片区是郴州的客运交通转换枢纽和区域快速客运服务中心,是集商贸综合服务、高品质居住和高科技产业于一体的城市综合片区,必须围绕定位与目标进行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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