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有关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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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有关问题的复函

【标 签】涉案物品价格鉴证

【颁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文 号】计办价格﹝1998﹞847号

【发文日期】1998-11-05

【实施时间】1998-11-05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对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的性质如何界定的请示》(宁价发[1998]24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包括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指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接受国家机关(含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工商、税务、物价、海关、边防、监察等国家司法、行政部门以及纪律检查、经济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各种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中涉及的扣押、追缴、没收纠纷财物等涉案物品(标的)的价值进行的估价鉴定,物品价值估价鉴定最终以价格表示,在工作中通常也称价格鉴定;二是对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中出现的异议进行的复议、复核和复核裁定。

二、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是行政部门特别授权、司法部门指定机构进行的价格鉴定活动,价格鉴证机构出具的价格鉴定结论书,是国家机关办理各类案件的证据材料。

三、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与生产、流通领域等非涉案物品的财产价格评估的性质不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也不相同。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不采用市场化管理方式,而实行依法指定的方式。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与一般的市场中介机构在组织结构、负责人任免、相互关系上都有很大的区别。

请根据上述原则研究制定你区涉案物品鉴证管理的法规。

盗窃案件涉案物品的价格鉴定问题

盗窃案件涉案物品的价格鉴定问题 物价鉴定是物价部门依法接受公安、司法机关的委托,对案件中的物品进行分析、估定其价值的活动。物价鉴定结论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七类证据之一——鉴定结论中的一种,在盗窃案件的司法认定中起着关键作用。据笔者对2000年至2004年,4年间检察院审查起诉并被本院作为有罪判决的436起盗窃案件的实证调查,其中有73.68%的盗窃数额是通过物价鉴定予以证实的,不仅如此,涉案物品价格的确定有时还涉及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的认定。因此,研究物价鉴定对依法准确认定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贯彻罪刑适应的原则,实现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在鉴定人进行鉴定时所依据的材料是否充分可靠、鉴定方法是否科学、鉴定人进行鉴定是否受到外界的影响、鉴定人与当事人有无利益关系,物价鉴定结论的作出是否符合逻辑,即物价鉴定结论是否科学、客观、真实、合理这一问题上却存在许多问题。 (一)由于物价鉴定部门据以作出物价鉴定结论的依据大多不充分,从而导致物价鉴定结论缺乏客观真实性。司法实践中,由于案发后被盗物品被依法追回的比例较小,据统

计尚不到16%。因此,物价鉴定部门据以作出鉴定结论的依据大多并非被窃物本身,而是仅凭被害人对涉案物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购置时间、使用年限的陈述,且大多并未向物价鉴定部门提供原始发票等凭证。而被害人陈述的客观真实性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激愤的情绪之下,往往会造成回忆和陈述障碍,受情绪的牵制和支配等,影响提供案件情况的真实性。如王某盗窃案,其中一辆已使用2年的摩托车的评估价竟比当时当地的同型号新车的市场零售价还高出6000元,比二审认定的实际价值多1.1万元,全案的评估价值比二审认定数多4.2万元。估价不准确,直接影响了对被告人的正确量刑。尤其是当涉案物品的鉴定价格介于数额较大或数额巨大的边缘时,将成为影响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或量型幅度的决定性因素。 (二)盗窃案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法律知识和经济能力制约了其对所涉案件中物价鉴定结论的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抗辩。司法实践中,由于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不少是外地民工,他们大多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经济上又难以承担委托辩护人的费用,因此,委托律师辩护的比例较低。据笔者统计,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的仅占同期检察院起诉盗窃案件总数的15%。在没有聘请律师的情况下,通常犯罪嫌疑人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时只会要求法庭对

火灾定义、分类、火灾等级鉴定

火灾定义 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在各种灾害中,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 2011年7月22日4点30分左右,温州瑞安塘下镇官进村一幢5层高的塑料编织厂突发大火, 当地消防部门调集26辆消防车和180多名消防员到场扑救。 火灾分类 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火灾分为A、B、C、D、E、F六类。

2009年2月9日(元宵节)晚20时27分,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 在建的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工地,因违规燃放烟花发生火灾。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煤、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2011年8月29日上午10时06分,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七厂柴油储油罐发生火灾。 现场知情人员称,是工作人员操作过程中发生静电起火引发爆炸。 B类火灾:指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2010年9月11日下午3时许,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一煤气店 工人将煤气置换瓶时,发生泄漏遇明火引发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 2010年5月10日下午17时15分,山西吕梁市交城县西石侯村一加工厂金属镁发生火灾。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铝镁合金等火灾。 2009年8月20日下午,在浙江开化县独山工业区工作的一台挖掘机,由于电气线路短路突然发生自燃。 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扑救措施 扑救A类火灾可选择水型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扑救B类火灾可选择泡沫灭火器(化学泡沫灭火器只限于扑灭非极性溶剂)、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扑救C类火灾可选择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 扑救D类火灾可选择粉状石墨灭火器、专用干粉灭火器,也可用干砂或铸铁屑末代替。 扑救E类火灾可选择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带电火灾包括家用电器、电子元件、电气设备(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等)以及电线电缆等燃烧时仍带电的火灾,而顶挂、壁挂的日常照明灯具及起火后可自行切断电源的设备所发生的火灾则不应列入带电火灾范围。 扑救F类火灾可选择干粉灭火器。 火灾等级 根据2007年6月26日,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新的火灾等级标准由原来的特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三个等级调整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Ⅰ特别重大火灾: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如何计算本案火灾造成的直接损失

如何计算本案火灾造成的直接损失 基本案情: 原告系广东省生产腊肠的知名食品企业,为扩大生产借资建设新厂房。该工程内容分为保温材料组装、土建工程和钢结构工程。分别由海口新华、南昌滕玉和广州天架公司施工,由城乡建设工程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预计于2004年12月10日竣工投产。不幸的是,新华公司在施工中严重违章作业,导致火灾,大火将新建厂房严重焚毁。主要生产车间均须重建方可使用。 经市公安局东黎分局消防处调查,认定起火原因系用于保温施工的高温卤钨灯铐燃地面上的聚氨酯泡沫填缝剂起火所致。市公安局东黎分局消防处于2005年5月9日作出广公消(东黎)责(2005)第003号火灾事故责任书,该责任书认定: 海口新华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在建联合加工厂房工程保温材料施工单位,没有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明确消防工作职责,未落实消防责任,未严格火源、电源和易燃物可燃物管理,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配备相应种类消防器材,违反了《市消防条例》第22条第1款、第二款的有关规定,致使施工人员违反规定使用高温灯具进行作业引起火灾,并导致火灾蔓延、扩大。海口新华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作为直接引起火灾事故的单位,负有直接责任。 广东省万得圆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在建联合加工厂房工程保温材料建设单位,没有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明确消防工作职责,未落实消防责任,未严格火源、电源和易燃物可燃物管理,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配备相应种类消防器材,违反了《市消防条例》第22条第1款、第二款的有关规定,致使施工人员违反规定使用高温灯具进行作业引起火灾,并导致火灾蔓延、扩大。广东省万得圆食品有限公司负有间接责任。南昌滕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作为在建联合加工厂房工程保温材料施工单位,未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没有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明确消防工作职责,未落实消防责任,未严格火源、电源管理,导致了火灾事故的发生。违反了《市消防条例》第22条第1款的规定,南昌滕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有间接责任。 广州天架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在建联合加工厂房工程保温材料施工单位,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1条第1款的规定,造成火灾蔓延、扩大。广州天架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负有间接责任。 该火灾事故责任书同时认定火灾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为4724704元。 火灾发生后,原告为重建厂房,尽快投产,减少损失,积极派人与四被告协商,但没有结果。于是,原告以侵权为由将四被告起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要求四被告赔偿火灾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厂房恢复原状的费用、火灾造成的经营损失等。 原告委托市房屋鉴定勘测设计院和市价格认证中心对原告因火灾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进行鉴定,确定原告厂房毁损部分的财产损失为6920700元。 原告认为:应该以上述鉴定为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依据。 四被告认为:火灾事故责任书系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火灾事故过程中,作出的合法有效的认定,因此,应以市公安局东黎分局消防处在火灾事故责任书当中陈述的直接损失4724704元为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依据。 法院认为:公安消防部门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法定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预防,消灭火

涉烟案件物品价格鉴定操作规范

涉烟案件物品价格鉴定操作规范 第一条为了规范价格鉴定行为,统一涉烟案件物品价格鉴定的操作方法和标准,保证价格鉴定结论客观、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关于扣押追缴没收及收缴财物价格鉴定管理的补充通知》、《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涉烟案件物品价格鉴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涉烟案件物品的价格鉴定。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涉烟案件物品”,包括制烟原料、制烟辅料、烟草制品和烟草专用机械。 本规范所称“制烟原料”包括烟叶(含复烤烟叶,下同)、烟梗、烟末、烟草薄片和烟丝(含毛烟丝、梗丝,下同)。 本规范所称“制烟辅料”,是指用于烟草制品生产和包装的商标纸、卷烟纸、水松纸、内衬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封签、烟用香精香料、金拉线和卷烟包装用BOPP膜等。 本规范所称“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和复烤烟叶。

本规范所称“烟草专用机械”,是指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烟草专用机械名录公布的,在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的生产加工过程中,能够完成一项或者多项特定加工工序,可以独立操作的机械设备。 第四条涉烟案件物品价格鉴定应遵循合法、公正和科学原则。 第五条制烟原料、制烟辅料、烟草制品的品质及真伪,以委托方提供的由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烟草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检验报告为准。委托方无法提供技术检验报告的,应当在委托书中对其品质及真伪予以明确。 第六条涉烟案件中制烟原料的价格鉴定。 (一)经烟草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检验为有等级的烟叶,按照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初烤烟叶的中准级 (X2F)的平均调拨价格计算;不列级烟叶按照下等、低次等级的平均调拨价格(简单算术平均)计算;无使用价值或废弃霉变烟叶按照低次等级(GY2)的平均调拨价格计算。烟叶与片烟(或称烟片,为经加工剔除烟梗后的烟叶)的重量比例为1:0.7。 (二)烟梗、烟末按照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初烤烟叶的低次等级(GY2)平均调拨价格计算。 (三)烟丝、烟草薄片按照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初烤烟叶中准级(X2F)平均调拨基准价格的1.5倍计算。

火灾损失计算方法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是指固定资产的价值分摊入到生产成本中的价值年限。 前言 1 范围 2 引用标准 3 定义 4 计算方法 5 统计程序附录 A 附录 B 附录 C 附录D 附录E 附录F 4 计算方法 每起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应包括房屋、构筑物、设备和其他财产的损失。在具体统计时,应按本标准逐项计算财产损失。 损失额计算单位 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4.2 房屋、构筑物财产损失计算 4.2.1 在用房屋、构筑物财产损失计算公式: 损失额(元)=重置价值(元)×[1-1╱折旧年限(年)×已使用时间(年) ]×烧损率(%) …(1)式中: 重置价值——按附录A(标准的附录)确定; 折旧年限——按附录B(标准的附录)确定; 烧损率——按附录C(标准的附录)确定。 4.2.2 在建房屋、构筑物财产损失计算公式: 损失额(元)=在建工程造价(元/m2)×受灾房屋、构筑物建筑面积(m2)×烧损率(%) (2) 式中:在建工程造价——依据在建工程受灾时已投入资金确定; 烧损率——按附录C 确定。 4.2.3 房屋装修财产损失计算: a) 烧损后能够修复的,按实际修复费计算。 b) 烧损后不能够修复的,按全部烧损计算。 计算公式: 损失额(元)=重置价值(元)×[1-1/折旧年限(年)×已使用时间(年) ] (3) 4.2.4 文物建筑财产损失按附录D(标准的附录)计算。 4.3 设备(含房屋、构筑物内配套设备及施工设备)财产损失计算 计算公式同式(1)。 4.4 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类财产的使用时间达到或超过规定折旧年限80%,但仍有使用价值的,其财产损 失按下式计算: 损失额(元)=重置价值(元)×20%×烧损率(%) (4) 4.5 其他财产损失计算 4.5.1 商品、原材料、燃料财产损失计算 按烧损前购进价格加上税金、运输、仓贮等费用扣除残值计算。

司法鉴定委托书范本

司法鉴定委托书范本 案号: 委托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委托日期送检人 委托事项和要求: 送检材料: 案情摘要被鉴定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职业: 报告发送方式:□自弱邮寄约定事项: 1、鉴定工作按照国家司-法-部颁发的《司 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的程序进行。、检验工作按照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或本机构的 技术规范进行。、委托人在被告知本案鉴定人后,如认为必要,可在二天内向鉴定机 构提出鉴定人回避的申请。、委托人应如实提供案件有关情况。因提供虚假情况而产 生的后果,由委托人负责。、委托人应提供符合检验要求的检材,如检材不符合要求的,其鉴定或检验结果仅供参考。 6、接受委托后,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方 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1)出现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2)确需补充鉴定材 料而无法补充的;(3)发现自身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的。、鉴定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完成。需补充鉴定材料或遇疑难问题等确需延长鉴定时限的,由双方商定。、依据下列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协议方式),收取鉴定费用人民币元。(大写:圆) 备注: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受理机构鉴定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委托人:北京某律师事务所 住址:*** 电话:*** ***律师 受委托人:司-法-部中心 委托事项:

兹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与××公司于20xx年×月×日签订的《××合同》第二页上“××”二字是否是××本人所写进行鉴定。 委托理由: ××与××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对20xx年××月××日签订的《××合同》上的是否××本人亲笔签署发生争议,故请求贵中心依据有关检材和样本进行鉴定 委托人:北京某律师事务所 案号: 委托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委托日期送检人 委托事项和要求: 送检材料: 案情摘要被鉴定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职业: 报告发送方式:□自弱邮寄约定事项: 1、鉴定工作按照国家司-法-部颁发的《司 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的程序进行。、检验工作按照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或本机构的 技术规范进行。、委托人在被告知本案鉴定人后,如认为必要,可在二天内向鉴定机 构提出鉴定人回避的申请。、委托人应如实提供案件有关情况。因提供虚假情况而产 生的后果,由委托人负责。、委托人应提供符合检验要求的检材,如检材不符合要求的,其鉴定或检验结果仅供参考。 6、接受委托后,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方 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1)出现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2)确需补充鉴定材 料而无法补充的;(3)发现自身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的。、鉴定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完成。需补充鉴定材料或遇疑难问题等确需延长鉴定时限的,由双方商定。、依据下列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协议方式),收取鉴定费用人民币元。(大写:圆) 备注: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受理机构鉴定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办理盗窃案中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办理盗窃案中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浏览:2156次时间:2008-07-29 10:19:52来源:作者: 价格鉴定结论是法定的刑事证据种类之一,又是认定物品价值的主要依据,这就要求价格鉴定结论必须是科学、客观、真实、合理的,但我院在办理盗窃案件过程中发现价格鉴定结论存在许多问题,现结合我院办理的盗窃案件对价格鉴定结论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浅述如下: 一、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结论存在的问题 1、鉴定方法单一,鉴定结论格式化 针对价格鉴定目的、对象等不同,根据情况鉴定方法主要有: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专家咨询法等等,为了客观公正地作出价格鉴定结论,可以选一种或几种方法进行鉴定。我院在2006——2007年办理的盗窃案件中发现,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在进行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时绝大多数采用成本法,计算公式采用:鉴定标的价格=基准日价格×(1-折旧率),甚至可以说是千篇一律,形成了一种鉴定结论的格式化,把鉴定过程作为一种套用公式,很容易造成鉴定结论错误。如2006年10月我院侦查监督在审查逮捕高成志盗窃电缆线案件中,第一次的鉴定结论在只有自报价格、无电缆线规格、产地证明的情况下用成本法进行鉴定价格为1000余元人民币,根据四川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操作规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成本法适用的条件是必须具备被鉴定物品的完整资料,包括制造的材料或新型的替代材料及其价格,以及设计标准、程序和技术参数等。所以该鉴定结论不应该用成本法进行鉴定,最后导致前后两次鉴定在认定价格上相差300元人民币。 2、鉴定理由不充分,使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受到质疑 鉴定结论作为刑事证据的一种,要根据法律的规定经过当庭出示、质证,另外侦查机关要将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所以鉴定结论不仅要让法官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同样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甚至旁听人员也是如此,这就要求鉴定结论的说理部分必须充分,有必要的调查认证资料予以佐证。在我院办理盗窃案件时的鉴定结论大多三四页,鉴定理由论证部分只有几行,如:我中心接受委托后,制定了价格鉴定作业方案,确定采用成本对标的进行价格鉴定,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通过市场调查,确定鉴定标的在鉴定基准日重置价格为……,这样的价格鉴定结论论证部分内容空虚,缺乏可靠的逻辑基础,被采信的证据与鉴定结论之间关联性,使人难以信服。 3、价格鉴定结论的依据材料不充分 公安机关在委托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鉴定时应替交《价格鉴定委托书》、必要的鉴定物品所需要的调查认证材料,必要时还应提供原物。在我院审查发现,证据材料中只有价格鉴定委托书,看不出有相关的调查认证材料或原物的移送,鉴定结论的依据不得而知,给司法审查带来难度,从而影响鉴定结论的客观、真实性。如我院在2007年8月审查逮捕张XX涉嫌盗窃电机案中,价格认证中心在委托方没有提供购买发票,只有一纸价格鉴定委托书,只对提供的销售方一家简单进行市场调查的情况下,便作出了价格鉴定结论,按该家基准日的销售价格为市场价格,折旧后估价1020元。后经我院调查,发现被盗电机为二手货,折价后大概500左右,根据我地标准没有达到追诉标准,最后以张XX不构成犯罪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4、个案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结论违反鉴定操作规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情况,在法律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可以制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标准是不同的,因此四川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操作规程》第二十四条

火灾财产损失鉴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火灾财产损失鉴定 篇一:因火灾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 因火灾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财物已被损毁,无评估依据,实践中消防部门往往要出具一个火灾原因、责任及财产损失的结论报告,其对损失的评判主要是通过现场勘测清点和 当事人自述,审判中,能否以报告中注明的损失作为判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火灾扑灭后,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说明公安消防机构在火灾发生后,有权核定火灾损失。《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火灾统计管理工作。保障火灾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火灾统计在消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火灾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火灾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

资料,实行统计监督。”从上述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损失的核定只是一种国家的宏观统计行为。公安消防机构对财产损失的核定是依据当事人的申报针对统计需要而核定的,不是对财产损失的鉴定。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并不等同于火灾实际的损失。《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标准适用于各类房屋、构筑物、设备等,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不可能像鉴定那样将烧毁程度等数据精确量化计算价值(例如名人字画),只能依据《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作出,其性质是一种统计数据,其作用是用于宏观的火灾统计,作为国家消防宏观指导、决策的依据。所以,核定 的结论不是火灾财产的实际损失,不能作为当事人进行民事赔偿的依据。当事人寻求救济时,可以委托财产评估或价格认证机构进行价格鉴定,评估或鉴定结论可以作为火灾实际财产损失的依据。 但如果当事人未委托评估机构对火灾损失进行评估,仅以消防机构出具的火灾损失核定表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结合其他证据对当事人的损失综合认定。 篇二:火灾损失评估说明 烧损物资及烧损房屋现在价值评估技术说明 一、评估对象

办公室必备物品

办公室必备物品 【篇一:办公室必备物品】 办公室必备用品有哪些电话机、电脑、空调电风扇排气扇、饮水机、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碎纸机、各种复印打印纸;小冰箱、一次性杯子、烟灰缸、水果盘、茶叶、咖啡、杯子、香烟。 办公室用品有哪些 1、电话机、电脑、空调/电风扇/排气扇、饮水机、传真机; 2、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碎纸机、各种复印/打印纸; 3、小冰箱、一次性杯子、烟灰缸、水果盘、茶叶、咖啡、杯子、香 烟(以上几种招待客人用的了); 4、垃圾篓、垃圾袋、拖把/扫帚/擦桌布、卫生纸巾; 5、写字板(挂墙上的)、书报夹、招待客人的沙发、会议桌、会议室 椅子、办公室椅子; 6、装饰品(公司标语/有品位的字画)、绿色植物、桌上的日历; 7、名片夹、文件柜、文件篮、文件夹、文件袋、透明胶纸/胶水; 尺子(直尺)、剪刀、计算器、书机、打孔机、笔记本; 9、笔筒、中性笔、圆珠笔、铅笔、橡皮擦、回形针、提示贴; 10、订书针、长尾夹、涂改液等。 办公室用品清单 一、书写工具系列 1、圆珠笔、中性笔/水性笔、签字笔。 2、钢笔。 3、铅笔、活动铅笔。 4、粉笔。 5、魔术笔、美工笔、宝珠笔、马克笔/记号笔/白板笔、荧光笔、油 漆笔。 6、led笔、pda笔、激光笔、收音机笔、光盘笔、电脑笔、投影笔、演示笔。 8、礼品笔。 9、笔芯、铅芯、墨汁、填充水。 10、笔架、笔筒、笔袋、笔配件。 二、纸本系列 1、笔记本、记事本。 2、活页本、线圈本、螺旋本。

3、电话本、通讯录。 4、硬面本/软面抄。 5、万用手册、效率手册、企业日志。 6、便签/便条纸、案头纸。 7、告示贴/报事贴。 8、题名册/签到本。 9、艺术纸/画纸。 10、纸本礼品。 11、内页、活页芯、本配件。 上一篇: 下一篇: 【篇二:办公室必备物品】 对于许多上班族来说,办公室等于半个“家”,要让自己在这个家里 过的舒适,就要把需要准备的东西都备好,那么,办公室必备用品 有哪些呢?下面就为大家盘点下办公室必备用品,一起来看看吧。 常用办公室必备用品 1、文件管理用品 文件柜、文件栏、文具盒、文件夹、报告夹、强力夹、资料册、快 劳夹,档案盒、文件套、文件袋、事务包、风琴包、名片册、卡片盒、影集、cd保护册、证件卡套、板夹、拉杆夹、按扣袋、分页索 引纸等。 2、桌面办公文具 计算器、订书机、打孔机、夹子、起钉器、装订胶圈、装订封面、 塑封膜、订书针、回形针、大头针、工字钉、别针、文件框、文件盘、文件柜、剪刀、美工刀、切纸刀、笔筒、书立、号码机、仪尺、票夹、固体胶、液体胶、复写纸、胶带、胶带座、回形针盒、名片 盒等。 3、书写工具和纸制品 签字笔、钢笔、圆珠笔、中性笔、荧光笔、魔术笔、美工笔、马克笔、led笔、激光笔、光盘笔、电脑笔、投影笔、白板笔、记号笔、 油漆笔、闪光笔、修正带、橡皮、铅笔、笔记本、活页本、线圈本、复印纸、复写纸、封皮纸、便条纸、软面抄、皮面抄、告示贴、记 事本、稿纸、信纸等。 4、财务用品和办公机械

档案价值的鉴定

第八章档案价值的鉴定 学习目标:熟悉档案收集及档案鉴定工作的程序,掌握档案收集的方法,会编制档案保管期限表,并能运用档案保管期限表鉴定档案。 档案管理是机关或单位的文书部门将立卷归档好的文件移交给档案部门,档案部门对于处理完毕并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实体及信息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开发和提供利用等一系列业务活动。 档案鉴定:从广义上包括鉴定档案的真伪和鉴定档案的价值两个方面。档案业务工作中经常进行的鉴定工作主要是鉴定档案的价值。 档案价值鉴定对保证档案质量,开展档案利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档案价值鉴定开始于文书立卷,贯穿于档案管理始终,决定着每一份档案文件的去留。作为档案管理人员应该提高认识,掌握鉴定方法,确保档案鉴定工作的质量。 第一节档案价值鉴定工作概述 一、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含义: (一)含义:所谓档案价值的鉴定工作,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标准和方法,分析和判定档案的价值,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剔除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加以销毁。具体地说,就是根据档案内容对以后工作的作用,来判定其是否具有保存价值以及保存多长时间。基本内容:第一、制定鉴定档案价值的统一标准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第二,具体分析,判定档案材料的保存价值,并确定其保管期限。第三,挑选无保存价值和保管期限已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予以销毁或作相应的处理。在档案界通常所说的档案的鉴定,是对档案价值的鉴定,这里所说的档案的价值是指档案对社会的有用性,对社会有用的,就是“优”的,就是“玉”,对社会没有用的,就是“劣”的,就是“石”。说的形象一点,档案鉴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区分“玉石”。 (二)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特点: 档案价值鉴定工作包括两个阶段,即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鉴定是在文件转化为档案之时,有文书立卷部门进行的,主要是确定应该保存的文件以及这些文件的报关期限,其重点在于文件的现世价值的鉴定;再次鉴定是在档案形成几年甚至十几年之后,由档案部门进行的,主要对保存期将满的档案进行再次鉴定,是在新的范围,又一个层次上的分析、判定,比首次鉴定要求高、难度大,其重点在于文件的历史价值。 特点:1.规范性: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规范性,是指在鉴定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主管部门及本单位所制定的档案鉴定的原则和标准,建立严密的组织,参与鉴定的人员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在鉴定方法上要突出研究性。 2.全面性: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全面性,是指在鉴定的指导思想上,从利用需求趋向和档案实际状况来研究判定档案对社会各方面的有用价值,即把档案放在更大的范围,多层次、全方位地来分析人士,防止因片面造成失误; 3.长期性: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长期性,是指档案价值鉴定工作虽然具有阶段性,却是长期的。它贯穿于档案管理工作的始终。在收集、整理、鉴定以及提供利用 (三)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作用: 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是判定每一份档案有无保存价值,和确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保存时间。档案鉴定工作在档案工作种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火灾鉴定申请书

火灾鉴定申请书 篇一: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张光林,男,1941年8月9日出生,汉族,宣城市人,农民,住宣城市宣州区洪林镇东华山村高家湾组。 申请依据: 1、宣州公消火字[XX]第2号火灾事故认定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8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复核请求: 1、申请撤销《宣州公消火字[XX]第2号》火灾事故认定书; 2、申请人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请求宣城市公安消防支队对张光林房屋发生火灾的原因、起火部位、起火点作出正确认定。 事实与理由: 于XX年4月28日12时30分左右,申请人张光林房屋发生火灾。原认定“张光林家着火房屋由东向西第3间屋内,起火点位于张光林家着火房屋由东向西第3间屋西北角。可以排除雷击引发火灾事故的可能,不能排除电气线路故障、遗留火种引发火灾事故的可能”。该认定违反了《火灾事故

调查规定》第四条规定,火灾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及时、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申请人房屋由东向西第3间西北角山墙上(房顶行条和瓦椽下),是由角架支撑将进火线和出火线扎在一起的电线枢纽安装点,电表在其下方,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器。灾后现场情况为:电线烧断脱落,电线角架吊挂在电表上;角架瓷瓶上扎在一起的进火线和出火线绞在一起焚烧,并且短路;进火线和出火线的两边线路明显火烧较轻。从这一事实充分说明了张光林的房屋起火部位为“屋外而不是屋内”,起火原因是电线老化造成。原认定起火部位为“屋内及.....遗留火种引发火灾事故的可能”是没有事实和科学根据。如此的认定申请人感到十分痛心和遗憾,也将损害了公安消防部门的光辉形象。 综上,申请人认为,此次火灾事故的发生是屋外扎在一起的进火线和出火线老化原因造成的。因此,申请人依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规定,请求宣城市公安消防支队对这次火灾发生的原因、起火部位、起火点作出正确认定。 此致 宣城市公安消防支队 申请人: 二0一一年六月二日附: 1、证人证言1份;

办公室用品详细清单

办公室用品看起来很少,但是当有购买需要时,却是很难整理。所以必须把办公室用品整理成详细的清单,这样才能方便采购。下面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办公室用品的详细清单吧。 1、文具档案管理 包括:文件夹、资料册、文件套、文件台、档案盒、文件袋、事物包、名片册、CD保护册、证件卡套、板夹、拉杆夹、按扣袋、文件柜、有孔备用袋、盒状票据夹、证件卡/挂绳、 2、办公文具类 包括:订书机、打孔机、订书针、回形针、大头针、工字钉、别针、文件框、文件盘、地球仪、文件柜、剪刀、美工刀、切纸刀、笔筒、书立、号码机、直尺、票夹、固体胶、液体胶、复写纸、胶带、胶带座、回形针盒、名片盒、印章盒书写修正用品、橡皮、修正液、荣誉证书、名片册、便贴、白板、意见箱、 3、办公用笔 包括:圆珠笔、中性笔、中性笔芯、钢笔、荧光笔、白板笔、记号笔、油漆笔、闪光笔、橡皮、铅笔、彩色铅笔、铅芯、签字笔、毛笔、墨水、

4、办公电器设备 包括:电脑、打印机、电话机、考勤机、传真机、复印机、会议室音响设备、条码打印机、扩音器、电话机、加湿器、饮水机、台灯、电风扇、电热水壶、茶具、、剃须刀、投影仪等。 5、办公用纸 包括:普通A4复印纸、彩色复印纸、电脑打印纸、热敏纸、复写纸、封皮纸、便条纸、硬面抄、软抄本、皮面本、告示贴、记事本、稿纸、信纸等 6、办公金融用品 包括:印章、印台、保险箱、发票牛皮纸袋、验钞机(兼容2019第五套人民币)、支票打印机、计算器、公文包等 7、办公家具用品 包括:办公桌、办公椅、桌牌/磁性展示、会议桌、铁皮柜、文件柜、更衣柜、多屉柜、保险柜、杂柜等 8、生活用品 包括:垃圾桶、扫把、垃圾斗、拖把、烟灰缸、洗手液、抹布、洗衣粉、报刊架| 杂志架、生活抽纸: 盒装抽纸、烟灰缸、纸杯、立顿拉绳杯茶。 9、电子产品 U盘(金士顿、三星、阿兹猫、闪迪)|| 录音笔| 键盘| 鼠标| 音箱| 耳机| 摄像头|网卡|碎纸机|考勤机|键盘|鼠标|激光翻页笔|电器插座| 以上就是办公室用品的详细清单,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办公室用品清单对于企业管理非常重要,只有做好了清单,才能让繁琐的办公室用品采购变得简单。

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程序

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程序 一、价格认定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包括一般程序与特别程序。一般程序包括:价格认定的提出(价格认定协助书);受理;指派价格认定人员;实物查验或者勘验;听取意见(可选);市场调查;分析测算及作出结论;内部审核及集体审议;签发及文书制作;送达及归档。特别程序包括:中止价格认定;终止价格认定。 二、价格认定提出方。 (一)涉嫌违纪案件,提出方为负责办理案件的纪检监察机关。 (二)涉嫌刑事案件,提出方为负责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 (三)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提出方为负责办理案件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 三、价格认定的受理。价格认定机构应根据提出方提供的价格认定协助书和相关材料,决定受理或不受理价格认定。 价格认定协助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价格认定机构的名称; (二)价格认定目的; (三)价格认定标的名称、数量以及质量等基本情况; (四)价格内涵; (五)价格认定基准日; (六)提供材料名称、份数;

(七)提出协助的日期; (八)提出机关名称、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价格认定协助书和提出方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加盖提出机关公章。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价格认定机构可不予受理: (一)提出机关不符合价格认定分级管理规定要求的; (二)价格认定事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无需进行价格认定的; (四)具有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书面告知提出机关补充相关材料后受理: (一)价格认定协助书内容不符合要求的; (二)相关材料不齐全的; (三)应当提供有效的真伪、质量、技术等检测、鉴定报告而未提供的; (四)提出价格认定时,价格认定标的物已灭失或者其状态与基准日相比发生较大变化,提出机关未确定其在基准日状态的。 对不予受理的,价格认定机构应向提出方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浅谈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几个问题

浅谈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几个问题 发表时间:2018-06-25T09:16:01.717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4期作者:郑晓卿[导读] 随着我们国家公民档案数量的日益增加,关于档案价值鉴定工作显得更加重要 郑晓卿 广州市国营珠江华侨农工商联合公司 511462 摘要:随着我们国家公民档案数量的日益增加,关于档案价值鉴定工作显得更加重要。我们不仅要对现有的档案进行价值鉴定,还要去粗取精,否则档案数量太大,就会不利于档案的保存。本文阐释了现阶段我们国家要进行档案价值鉴定的必要性,还对档案价值鉴定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论述并提出解决方法。关键词:档案鉴定;问题;解决 档案的收集工作是档案工作的起点,是第一个链接的文件管理,提高文件收集,提高领导和所有员工的档案意识,并注意收集文档,充分意识到,如果我让一些有价值的文件从手中白白失去了,就没有完整的档案,对后人无法交待,给工作造成损失。 一、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必要性 档案价值认定是档案工作实践中的重要内容,也是档案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面对庞大的档案,识别理论滞后,导致文件进行识别不常见,很多没有价值的文件占用有限的仓库,占用很多配件,耗费大量人力来管理,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文件应该被识别,数量太大,这会影响重要文件的保存。近年来,随着我国档案数量的大量增加,“档案识别”和“馆藏结构优化”的需求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尤其高度重视对于不需要长期和永久保存的档案必须进行价值评估,以解决这一问题。不同文件名称,表示文件的不同种类,具有不同的作用,因而也能反映出不同的价值。一般说来,普通档案中的决定、命令、指示、条例等的价值,往往大于通知、来往信函等的价值;教学档案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往往比课程表的价值大。但也不是绝对的,还应结合文件的其他方面综合分析。文件上的各种外形特征也影响到文件的价值。有些文件在其他方面并不十分重要,但却在外形上有特殊之处,比如,某些文件在制作材料、方法和笔迹、图案等方面有研究价值或艺术价值;某些文件虽很平常,但经过著名人物的题词、批注、修改和签名等等,从外形上增加了文件本身并没有的特殊标记符号,因而有了新的意义,价值就比原来的价值增大了。反之,某些文件虽然有一定的价值,但在外形上已破损得无法修补和利用,也就失去了它继续存在的价值。准确地说,档案的价值评估是建立在两个客观的基础之上的。首先,特定的归档文件价值千差万别,档案文件的一些价值非常大,有的非常小或接近零,所以不是所有的文档都存储为文件。即使文件保存好,也应该根据不同的存储值,确定不同的保存时间。没有价值的文件应该被销毁。其次,人们将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到档案上是有限的,档案材料不可能被永久保存。因此,进行档案评估工作的价值是非常必要的。 二、档案价值鉴定工作存在的问题 由于档案价值鉴定工作在我们国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在鉴定过程中缺乏很多经验,以至于出现了很多问题:(一)在档案保存与价值鉴定的关系上过于注重保存而忽视鉴定。对档案进行保存是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一项最基本的工作,档案保存这项工作做不好就谈不上其他档案管理工作。但是现在我们国家进行档案保存的时候往往注重数量高于质量。(二)部分人对档案的认识不够正确。一提到档案,相当一部分人立刻在心中将其与紧要文件甚至国家机密联系到一起,并且认为所有档案不论大小,不论时间远近都要进行完整的保存,这种错误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开展。(三)对永久保存的档案不用去鉴定的错误观点。档案的重要性是针对当时的特定时期而言的,现阶段不用鉴定的档案不代表以后不用鉴定。(四)一般说来,档案保存时间越久越珍贵,但是也不能将其当作永久性经验来对待所有年份较长的档案。有一些档案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没有价值,对于这部分也是需要通过鉴定价值来妥善处理的。(五)有些档案室档案资源配置不合理。比如一些单位的永久文件的比例太大。这个问题的原因有缺乏规划档案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政策目标的原因。据我所知,在美国和加拿大和韩国,永久档案馆的档案数量是有限的,只有20%。特别是在20世纪90年代,新学科的出现、知识更新的加速、通信频率的提高和消除率的提高,档案是知识储备的主要载体,随着知识的消除,如果我们仍然固守旧观念,我们就会落后于时代。从长远来看,它必然会加重档案室的存储负担,使档案信息难以检索,造成人员、金钱和物品的巨大浪费。 三、促进我国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主要措施档案价值鉴定作为我们国家档案工作的一个环节,与其它环节的联系是非常密切的。因此,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落后也成了制约我国档案工作全面发展的重点,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措施来改善其发展:(一)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历史是由人创造的,今天是历史的历史,前人是我们历史的足迹,今天的足迹也是后人的历史,因此,要大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必须珍惜历史,我们创造所有的工作活动都有历史资料及时、完整、系统、正确地“流”到综合档案室。如会议的规模、档案材料的宣传和对经济社会效益的影响等。甚至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中也要详细阐述。特别是档案工作应纳入各部门的业务工作职责目标考核,并进行验收。 (二)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 设置合理的时间范围,对该期间的档案进行价值鉴定,对于没有价值的果断销毁,对于价值较大的重点保存,对于价值实在有待考究的妥善处理。定期鉴定,不要因需鉴定的档案数量过多而造成鉴定压力。(三)加强档案鉴定工作人员素质培养首先,档案价值鉴定工作本身是一项相对枯燥的工作,在确定哪些档案的价值较高,哪些价值较低的时候,鉴定人员务必保持平稳的心态不要心烦气躁,这也是工作人员职业素质的重要体现。其次,要对不同的档案进行正确的鉴定,还需要鉴定人员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业务知识,倘若人员的文化素质与业务知识不达标,也就无法保证工作质量。(四)积极开展档案价值鉴定理论的研究

从盗窃案涉案物品的价格评估看当前价格评估鉴定存在的问题

从盗窃案涉案物品的价格评估看当前价格评估鉴定存在的 问题 日前,我院侦查监督部门经过审查,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贺某 盗窃案不予受理,理由是该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该案的主要证据——价格评估鉴定结论可靠性太差,不能采信。从这起盗窃案件中对涉案物品的价格评估来看,暴露出的物价鉴定部门在当前价格评估鉴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应当引起我们司法机关的重视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__贺启富系信阳市平桥区某乡农民。于20xx年9月13 日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经公安机关侦查,该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是:20xx年7月23日夜, __贺某窜至五星乡将张某家中的一辆人 力三轮车、两个液化气钢瓶、360米棉绸布等物品盗走,价值人民币2510元;20xx年5月14日夜晚,贺窜至航空路口附近卢某的租房处,将卢某的科健k519型手机盗走,价值人民币1500元;20xx年9月8日夜,贺某又窜至金牛山某村,盗走四台电动机,价值人民币900元,后将赃物销售给他人,得赃款360元。 此案经我院侦查监督部门审查后发现,公安机关在破案后,于20xx 年10月10日委托信阳市某价格认证中心对涉案物品的价格进行鉴定,价格认证中心于第二日在既没有见实物也没有涉案物品发票的情况下,仅依据有着差距甚远的 __的供述作案时间和失主的报案时间及 失主的报价,笼统地根据《中华人民 __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确定 了涉案物品的上述价格。我院经讨论认为,该案件的主要证据即价格

评估鉴定结论可靠性太差,不能采信,随即以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决定不予受理。 二、物价鉴定存在的问题: 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结论是物价部门针对刑事案件的需要,依照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涉案物品价格进行分析、鉴别、计算后所作出的一种结论性意见。现行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结论作为证据的一种,其内容在文书上包括物品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质量、单位、数量、价格鉴证基准日、价格鉴证结论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及有关材料等几项。该证据在司法实践当中,解决了刑事案件中一些涉案物品价格难确定的问题,尤其是在侵犯财产型犯罪案件的价格鉴定中,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结论不仅对确定涉案物品价格是否达到了犯罪的 立案数额标准,而且对是否为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情节,起着其它刑事证据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此案从公安机关移送的表面证据看,价格认证中心对涉案物品均 进行了物价鉴定,但实际该案在鉴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却不容忽视。 1. 鉴定的内容缺少鉴证不同种涉案物品依据的具体法律、法规条款。该案所有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结论文书中,虽然均概述了进行价格鉴证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却忽略了该结论要作为刑事证据使用,缺

办公室用品的详细清单

办公室用品有着很多种类,所以必须把办公室用品列出清单,这样才能方便进行采购。下面就给大家详细分享一下办公室用品清单吧。 办公室用品清单: 一、书写工具系列。 1、圆珠笔、中性笔/水性笔、签字笔。 2、钢笔。 3、铅笔、活动铅笔。 4、粉笔。 5、魔术笔、美工笔、宝珠笔、马克笔/记号笔/白板笔、荧光笔、油漆笔。 6、LED笔、PDA笔、激光笔、收音机笔、光盘笔、电脑笔、投影笔、演示笔。 7、台笔软笔。 8、礼品笔。 9、笔芯、铅芯、墨汁、填充水。

10、笔架、笔筒、笔袋、笔配件。 二、纸本系列 1、笔记本、记事本。 2、活页本、线圈本、螺旋本。 3、电话本、通讯录。 4、硬面本/软面抄。 5、万用手册、效率手册、企业日志。 6、便签/便条纸、案头纸。 7、告示贴/报事贴。 8、题名册/签到本。 9、艺术纸/画纸。 10、纸本礼品。 11、内页、活页芯、本配件。 三、文具系列 1、资料收纳用品:文件柜、文件栏、文具盒、文件夹/挂捞夹、文件包/套/袋、文件篮/文件框/文件盘、桌上文件柜(架)、档案袋/档案盒、资料册、票据夹、便笺盒/卡片盒、文稿架/夹、抽杆夹、CD包/CD盒、相册/影集、笔架/笔筒/笔袋、名片盒/名片册、强力夹、多孔膜(袋)、单页夹、报告夹、分页索引纸、拉链袋/钮扣袋、钥匙箱等。 2、装订用品:订书机、打孔机、夹子、订书针、回形针、图钉/工字钉、大头针、起钉器、装订胶圈、装订封面、塑封膜等。 3、涂改用品:修正液、修正带、橡皮擦等。

4、胶粘用品:胶带、固体胶、浆糊、胶水、胶带座、封箱器等。 5、文件展示:白板、白板架、软木板、绿板、挂纸板、告示板/贴事板、黑板、报刊架/杂志架、资料架、电热台板、电子白板、玻璃白板、白板附件(磁体)、阅稿架、展示架、白板刷。 6、刀剪用品:裁剪刀、卷笔刀、削笔器、剪子、切纸刀、美工刀。 7、书签、书立、看书架。 8、书写垫板、切割垫。 9、书皮/书套、桌套。 10、计算器、尺子、圆规、三角板、放大镜。 四、名片与图文系列 1、名片及名片夹,名片册、名片盒。 2、宣传画册、宣传单、海报、DM单/折页。 3、产品说明书/手册。 4、挂历、台历。 5、信纸、信封/明信片、贺卡、邀请函/请柬。 6、不干胶贴、标签、吊牌。 7、相册、彩页、卡片、相架、相框。 8、手提袋、礼品袋、包装彩合、封套。 9、企业简报。 10、工作证/胸卡、硬胶套、证书、会员卡、卡套、卡册。 五、办公生活用品系列 1、纸帕:抽纸、卷筒纸、大盘纸、卫生纸、纸巾/湿巾、毛巾、手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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