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运作体系-Europa
欧联杯比赛规则

欧联杯比赛规则欧洲联赛杯(UEFAEuropaLeague),简称欧联杯,是欧洲足球协会联盟(UEFA)主办的一项足球比赛。
欧联杯是欧洲第二级别的俱乐部赛事,仅次于欧洲冠军联赛。
自1971年首次举办以来,欧联杯已成为欧洲足球界备受瞩目的赛事之一。
一、参赛资格欧联杯参赛资格分为两种:一是直接晋级,即排名在联赛前几名的球队;二是通过资格赛晋级,即在资格赛中获胜的球队。
直接晋级的球队包括欧洲冠军联赛小组赛第三名以及欧洲联赛杯小组赛前两名。
资格赛分为三轮,共有44支球队参加,其中包括欧洲联赛杯资格赛前两轮败者和欧洲冠军联赛资格赛前三轮败者。
二、比赛规则欧联杯比赛规则和欧洲冠军联赛类似,分为小组赛和淘汰赛两个阶段。
小组赛共有48支球队参加,分为12个小组,每个小组有4支球队。
小组赛采用单循环制,每支球队在小组赛中会与其他三支球队各进行一次比赛,每胜一场得3分,平1分,负0分。
小组赛结束后,每个小组的前两名球队将晋级淘汰赛。
淘汰赛分为1/16决赛、1/8决赛、半决赛和决赛四个阶段,采用主客场双回合制。
如果两队在两回合比赛中的总进球数相等,则按照客场进球的数量多少来确定晋级者。
如果客场进球也相等,则进行加时赛和点球大战。
决赛将在中立场地进行。
三、比赛时间和规则欧联杯比赛时间通常为每周四晚上,比赛时间为当地时间晚上8点或晚上9点。
比赛时间为90分钟,分为两个45分钟的半场,中间间隔15分钟。
如果两队在比赛中打成平局,则进行加时赛,每半场15分钟,如果加时赛后进球数仍相等,则进行点球大战。
比赛中每支球队有三次换人的机会,如果在加时赛中进行换人,则换人次数不受限制。
四、比赛奖励欧联杯的奖励非常丰厚,除了参赛奖金和胜利奖金外,还有各种荣誉和奖杯。
冠军将获得欧洲超级杯的参赛资格,同时也将获得参加下一赛季欧洲冠军联赛小组赛的资格。
冠军还将获得欧联杯奖杯和欧洲联赛杯冠军奖章,以及一定的奖金。
其他参赛球队也将有相应的奖金和荣誉。
【初中地理】地理组织-欧洲联盟

【初中地理】地理组织-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EU【成立经过】欧洲联盟(简称欧盟)是在欧洲共同体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欧洲共同体包括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其中以欧洲经济共同体最为重要。
1951年4月1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在巴黎签订了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1952年7月25日生效。
1957年3月25日,六国又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统称《罗马条约》。
1958年1月1日条约生效,上述两个共同体正式成立。
1965年4月8日,六国签订《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三个共同体的机构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但三个组织仍各自存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布鲁塞尔条约》于1967年7月1日生效。
1991年12月11日,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了以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洲政治联盟为目标的《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
1993年11月1日“马约”生效后,欧共体未就其称谓的变更问题作出决定,但欧共体内和国际上越来越广泛地使用“欧洲联盟”(简称“欧盟”),目前“欧共体”和“欧盟”两种称谓均可使用,但法律文件和对外签署协议仍需用“欧共体”。
【宗旨】《罗马条约》申明,各成员国“决心在欧洲各国人民之间建立愈益密切的联合基础”,“消除分裂欧洲的壁垒”,“保证它们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不断改善人民的生活和就业的条件”,“执行共同贸易政策”,“为逐步废止国际交流的限制作出贡献”。
1986年2月签署的《欧洲单一文件》强调,“欧洲共同体及欧洲政治合作旨在促进欧洲团结的发展”,“共同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作出应有贡献”。
“马约”则进一步指出,欧洲联盟的宗旨是“通过建立无内部边界的空间,加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建立最终实行统一货币的经济货币联盟,促进成员国经济和社会的均衡发展”,“通过实行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在国际舞台上弘扬联盟的个性”。
欧罗巴一体化与欧盟的设立和推进

欧罗巴一体化与欧盟的设立和推进在世界政治与经济的舞台上,欧罗巴一体化以及欧盟的设立与推进无疑是一个具有深远影响的重大进程。
这一进程不仅改变了欧洲大陆的政治、经济格局,也对全球事务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欧洲各国在历史上经历了无数的战争与冲突,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损失。
在这种背景下,实现和平与稳定成为了欧洲各国的共同愿望。
欧罗巴一体化的理念应运而生,其核心目标是通过加强经济合作、政治协调以及文化交流,促进欧洲各国之间的相互理解与信任,从而实现长期的和平与繁荣。
欧盟的设立是欧罗巴一体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其起源可以追溯到 20 世纪 50 年代,当时为了解决煤炭和钢铁这两个关键工业领域的问题,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六国成立了欧洲煤钢共同体。
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合理分配资源,提高生产效率,还为后来欧盟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随着时间的推移,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相继成立,这三个共同体在 1967 年合并成为欧洲共同体。
欧洲共同体在推动贸易自由化、消除关税壁垒、统一市场规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极大地促进了欧洲各国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欧盟的推进并非一帆风顺。
在经济领域,不同国家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导致在一些政策的实施上存在分歧。
例如,一些较为富裕的国家可能更倾向于严格的财政纪律和市场竞争规则,而一些经济相对较弱的国家则可能希望获得更多的援助和政策支持。
这种分歧在欧元区的建立和运行过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在政治方面,欧盟成员国之间的政治体制和决策机制各不相同,这使得在一些重大问题上难以迅速达成一致。
例如,在难民政策、外交政策等方面,各国往往因为自身的利益和国内政治压力而持有不同的立场。
然而,欧盟也取得了许多显著的成就。
在经济上,建立了统一的大市场,促进了人员、资本、货物和服务的自由流动,极大地提高了经济效率。
在社会领域,推动了教育、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提高了欧洲整体的社会发展水平。
欧联杯和欧冠的区别

欧联杯和欧冠的区别欧联杯(UEFA Europa League)和欧冠(UEFA Champions League)是欧洲足球两大顶级俱乐部赛事,也是欧洲俱乐部足球中最受关注和最具声望的赛事之一。
虽然这两个赛事都是由欧洲足球协会联盟(UEFA)组织并举办,但在很多方面,欧联杯和欧冠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这篇文章将对这两个赛事进行详细的比较和分析。
1. 参赛资格欧冠是欧洲足球俱乐部最高荣誉的赛事,参加欧冠的球队必须是各个欧洲国家联赛中排名最高的球队。
通常情况下,各个国家的冠军、亚军和一些前几名的球队有资格参加欧冠。
相比之下,欧联杯对参赛资格要求较为宽松。
参加欧联杯的球队包括各个欧洲国家联赛中排名较低的球队以及欧冠预选赛中被淘汰的球队。
2. 赛制和比赛时间欧冠在常规赛阶段采用小组赛制,球队被分为多个小组,每个小组由4支球队组成,进行主客场双循环的比赛。
小组赛过后,球队根据积分和净胜球的排名来确定晋级名单。
晋级之后,欧冠将进行淘汰赛阶段,采用主客场制度进行比赛,直到最后决出冠军。
而欧联杯则从一开始就采用淘汰赛制,球队之间通过主客场制度进行比赛,直至决出冠军。
因此,相比之下,欧联杯的比赛时间要短一些。
3. 竞争水平和知名度由于参赛资格的要求高,欧冠的竞争水平和知名度要大于欧联杯。
欧冠吸引了欧洲最顶级的俱乐部球队,这些球队拥有世界级球星和全球最高水平的教练。
因此,欧冠被认为是世界上最高水平的俱乐部足球赛事之一。
而欧联杯则相对来说竞争水平稍低一些,但也吸引了许多实力强大的球队和有潜力的新晋球队。
4. 奖金和奖杯由于欧冠的知名度和竞争水平更高,因此其奖金也相应更丰厚。
而欧联杯的奖金相对来说较少。
同理,欧冠的冠军奖杯“大耳朵杯”备受球迷和俱乐部的追捧,而欧联杯的冠军奖杯叫做“欧联杯”。
总结起来,欧联杯和欧冠之间存在着几个明显的区别。
欧冠要求参赛球队的竞争水平更高,参赛资格更为严格,比赛时间更长,奖金和奖杯更丰厚。
欧洲联赛杯赛赛制

欧洲联赛杯赛赛制2009-2010赛季起,欧洲联盟杯(UEFA Cup)更名为欧罗巴联赛(UEFA Europa League)欧洲足坛历史最悠久的赛事之一欧洲联盟杯将在2009年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根据欧洲足联执行委员会在2007年11?的决议,1971/72赛季开始举办的欧洲联盟杯将于2009/10赛季正式改为欧罗巴联赛。
欧洲足联将继续努力提升这项欧洲足坛第二大的俱乐部赛事的规格和形象。
新赛制的要点如下:·小组赛阶段扩充到12个小组,每个小组4支球队。
每支球队与同组的另外三支球队分别进行主客场比赛,12个小组的前两名晋级32强淘汰赛。
·卫冕冠军和十支从欧冠联赛最后一轮资格赛淘汰下来的球队自动进入欧罗巴联赛小组赛阶段。
·欧罗巴联赛小组赛之前有四轮资格赛,其中参加第一轮资格赛的球队有46支球队。
这些球队分别是来欧足联排名37至51位国家(列支敦?登除外)杯赛的冠军球队、这些国家联赛的亚军球队、欧足联排名22至51为国家(列支敦士登除外)联赛的第三名以及三支欧足联公平竞赛奖国家的球队。
这些球队将捉对厮杀,进行主客场两回合制的比赛。
·第一轮23场对决的胜者进入有57支球队参战的第二轮资格赛,在欧洲足联排名30到53的足协的国内杯赛冠军、排名19到34的足协的国内联赛亚军、排名16到21的足协的国内联赛季军,排名10到15的足协的国内联赛第四名、以及排名第7到第9的足协的国内联赛第五名则直接进入第二轮资格赛。
第二轮资格赛也是主客场两回合制淘汰赛。
·第二轮资格赛40??决?胜者进入有30支球队参加的第三轮资格赛。
在欧洲足联排名18到29名的足协的国内杯赛冠军、排名16到18足协的国内联赛亚军、排名10到15的足协的国内联赛季军、排名第7到第9的足协的联赛第四名、排名第4到第6的足协的联赛第五名,排名第1到第3的足协的联赛第六名直接进入本轮资格赛。
本轮仍是主客场两回合制淘汰赛。
欧盟主要机构及运作机制

欧盟主要机构及运作机制随着欧盟成员国越来越多地将决策权交给欧盟,其权力正稳步扩大,而很多从事国际经贸或国际政治的人士对欧盟的基本运作机制还缺乏基本的了解。
那么欧盟的各机构是如何运作的呢?二战结束以来,欧洲各国一直在为实现和平与经济增长寻求加强欧盟一体化程度。
近年来随着成员国越来越多地将决策权交给欧盟,欧盟机构的权威正稳步加强。
但是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到前所未有的非洲和中东移民问题,再到英国脱欧,欧盟一直面临重重危机。
当今欧盟是世界舞台上的强大参与者,但其机构复杂众多,常常令人困惑。
下面就将详细介绍欧盟的主要机构以及他们的运作方式。
一、欧盟的主要机构20世纪50年代欧洲一体化开始形成,现在的欧盟于1992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签订后成立。
2007《里斯本条约》条约签订(又称《改革条约》),欧盟才获得了现有的结构和权力。
根据这些条约,欧盟28个成员国同意集中主权,同时将许多决策权授予欧盟。
根据行政、立法、司法和财务职能,欧盟大致分为七个官方机构。
1、欧洲理事会。
欧洲理事会是欧盟最高政治领导人集团,由每个成员国的总统或总理组成。
理事会首脑会议用于确定欧盟的大致发展方向,解决紧迫的高级别问题。
理事会主席由成员国选举得出,每届最长任期两年半。
2、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是欧盟的主要执行机构,拥有最多的日常权力。
委员会负责法律提案、预算管理、决策执行和法规颁布,并在世界各峰会、谈判和国际组织中代表欧盟。
委员会成员由欧盟理事会任命,并由欧洲议会批准。
3、欧洲议会。
欧洲议会是唯一通过直接选举产生的欧盟机构,其成员由每个成员国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
与传统的立法机构不同,欧洲议会不能提出立法动议,但如果一项法律未能得到议会批准就无法获得通过。
议会还负责谈判和批准欧盟预算,并监督欧盟委员会。
4、欧盟理事会。
为防混淆欧盟理事会也称为部长理事会,是欧盟的第二个立法机构,一项法律也需要该机构批准才能获得通过。
根据政策领域不同,该委员会由所有欧盟成员国政府部长组成。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特征、绩效与启示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特征、绩效与启示中国人大网 日期: 2010-01-28浏览字号:大中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一、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基本特征《京都议定书》要求,从2008年到2012年,欧盟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年平均排放量要比1990年的排放量低8%。
为了帮助其成员国履行减排承诺,获取运用总量交易机制减排温室气体的经验,欧盟制定了排放交易体系,并于2005年初试运行,2008年初开始正式运行。
(一)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属于总量交易(cap-trade)总量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或逐年降低的前提下,内部各排放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放量,实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具体做法是,欧盟各成员国根据欧盟委员会颁布的规则,为本国设置一个排放量的上限,确定纳入排放交易体系的产业和企业,并向这些企业分配一定数量的排放许可权——欧洲排放单位(EUA)。
如果企业能够使其实际排放量小于分配到的排放许可量,那么它就可以将剩余的排放权放到排放市场上出售,获取利润;反之,它就必须到市场上购买排放权,否则,将会受到重罚。
欧盟委员会规定,在试运行阶段,企业每超额排放1吨二氧化碳,将被处罚40欧元,在正式运行阶段,罚款额提高至每吨100欧元,并且还要从次年的企业排放许可权中将该超额拍放量扣除。
由此,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创造出一种激励机制,它激发私人部门最大可能地追求以成本最低方法实现减排。
欧盟试图通过这种市场化机制,确保以最经济的方式履行《京都议定书》,把温室气体排放限制在社会所希望的水平上。
(二)欧盟排放交易体系采用分权化治理模式分权化治理模式指该体系所覆盖的成员国在排放交易体系中拥有相当大的自主决策权,这是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与其他总量交易体系的最大区别。
其他总量交易体系,如美国的二氧化硫排放交易体系都是集中决策的治理模式。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覆盖27个主权国家(欧盟排放交易体系2005年开始实施时,覆盖25个国家,罗马尼亚与保加利亚于2007年加入该体系),它们在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体制制度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采用分权化治理模式,欧盟可以在总体上实现减排计划的同时,兼顾各成员国差异性,有效地平衡了各成员国和欧盟的利益。
欧盟机构介绍

欧盟机构介绍欧盟联盟(European Union,以下简称“欧盟”)的前身是由西欧12国组成的欧洲共同体。
经欧洲共同体各成员国批准,《欧洲联盟条约》(即:《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于1993年11月1日正式生效。
欧洲联盟现在成员国15个,即法国、德国、意大利、英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爱尔兰、丹麦、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和瑞典。
欧盟是一个超国家的组织,既有国际组织的属性,又有某些邦联甚至联邦的特征。
欧盟的条约使其成为一个高度自主决策机构,赋予立法权限。
欧盟成员国自愿将国家部分主权转移至欧盟,欧盟在机构的组成和权利的分配上,强调每个成员国的参与,其组织体制以"共享"、"法制"、"分权和制衡"为原则。
欧共体还远不是一个国家意义上的联邦,因为至少在政治体制上欧共体各国仍以各政府协调为基础,但一些学者将其称为“超国家组织”,因为其的确具有了某些联邦的特征。
如:一系列基础条约具有共同体宪法的作用;欧共体条约创建了立法、执法机关并赋予它们各种权力;共同体条约、共同体机关的立法在各成员国有直接效力,优先于成员国法律适用;欧共体条约更创设了欧洲法院,并且赋予其解释“宪法”――欧共体条约的权力等等。
[总部所在地]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
[组织机构]根据马约规定,欧盟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在欧盟组织中占有中心地位,是欧盟成员国首脑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两次,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每6个月轮流担任。
欧盟理事会是欧盟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各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及欧盟委员会主席组成,主要是确定欧盟的内部建设和对外关系的大政方针。
欧盟理事会秘书长兼任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现任主席国、下任主席国和高级代表组成“三驾马车”。
按条约规定,欧盟主要机构如下:1.欧盟部长理事会(Council of Ministers)部长理事会是欧盟的日常决策机构,由成员国外长组成总务理事会,其他部长组成专门理事会,主席亦由成员国轮任,任期6个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欧洲中央银行:
管 理 欧 元 3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欧 洲 联 盟 如 何 做 决 策 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司; → 欧洲中央银行负责欧洲货币政策; → 欧洲申诉专员署调查公民投诉欧盟
机构和组织行政管理失当;
→ 欧洲数据保护监督署保护公民个人 数据的隐私权。
盟国家的总统和总理通过,并由它们的议会 批准。
此外,还成立了办事机构来处理某些技术上 的、科学上的、或管理上的问题。
欧盟机构的权利和责任,以及它们必须遵循 的法律和程序,都在条约中阐明。这些条约 是欧洲联盟一切运作的基础。条约由所有欧
“共同体”体系中增加这种政府间的合作,
→ 《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Euratom)与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创建了一个具有三个
《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一道在罗马签 “支柱”的新结构,它既有政治性,又有经济
署。
性。这就是欧洲联盟(EU)。
→ 《欧洲联盟条约》(EU)于1992年2月7日在 马斯特里赫特签署,1993年11月1日生效。 也被称作《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其他机构在欧盟体系运转上同样起了主要作 用: → 经济与社会委员会代表社会团体、雇
主和雇员的利益; → 地区委员会代表地区和地方政府; → 欧洲投资银行负责欧洲投资项目的
融资并通过欧洲投资基金帮助小型
集中行使主权实际含义是,成员国把它们的 一些决策权交给由它们成立的欧盟机构。这 样,有关共同利益的具体问题的决定可在欧 洲的层面上以民主方式做出。
法院:
维 护 法 律 2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这些条约是欧洲联盟运作的基础。每当有新 成员国加入, 条约都会被修订。除此之外,这 些条约也经常性的被修改, 以改革欧盟机构,
《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欧洲经济共同体
条约》、《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创建了三
个“欧 洲共同体”,也 就 是在 煤 炭、钢 铁、核 动力以及成员国经济的其他主要部门共同决
欧洲联盟
以下章节介 绍了条 约和欧 洲机 构,介 绍了每 一个机构从事的工作以及它们之间如何相互 协作。它还简单介绍了欧盟办事机构和其他 所涉及的组织。
1957年六国协约在罗马签署
条约
欧洲联盟是在四项条约的基础上建立的: 同体条约》在2002年期满,煤和铁的管理逐 → 《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ECSC)于1951年 渐并入其他条约。
欧洲联盟运作体系
欧洲联盟机构指南
欧洲联盟
欧洲委员会 出版与传媒总司 2007年7月完成原稿 本手册由欧洲联盟欧洲委员会驻华代表团翻译、出版。 本册内容可以转载、务请注明出处。 印刷于2008年10月。
欧洲联盟运作体系
欧洲联盟机构指南
目录
欧 洲 联 盟 简 介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欧洲议会:
代 表 民 众 的 声 音 1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欧洲审计院:
让 公 民 的 钱 用 之 得 当 2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条约
欧盟的基础是以条约为主的三个“支柱”,代表不同决策 体系的不同政策领域
赋予它们新的责任。而这些都是由一个欧盟 国家 政 府 特 别 会 议 (“政 府 间 会 议”或 简 称 IGC)来执行的。这通常由欧盟的国家政府通 过特 别 会 议 来 完成(“政 府间会 议”或 政 府 间国际组织)。主要的政府间会议的结果如 下:
地区委员会:
传 递 地 方 政 府 的 声 音 3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欧洲经济和社会委员会:
代 表 民 众 社 会 的 声 音 3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欧盟部长理事会:
代 表 成 员 国 的 声 音 1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欧洲申诉专员署:
调 查 公 民 投 诉 3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个主要决策机构是: → 欧洲议会,它代表欧洲联盟的公民,议员
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 → 欧盟部长理事会,它代表各成员国;
家庭纠纷以及偶尔的危机是新闻的头条,但 → 欧洲委员会,它代表欧盟的整体利益。
是除了这些特写,欧洲联盟实际上是一个非 同寻常的成功故事。仅半个世纪,它给欧洲 这个“机构三角”制定整个欧洲联盟适用的 带来了和平和繁荣,建立了单一欧洲货币(欧 政策和法律。从原则上说,欧洲委员会提出 元)和无国界的“单一市场”。在这个市场里, 新的欧 洲联 盟法律提案,议会和理事会 通 货物、人员、服务和资本自由流动。它已经成 过这些提案。委员会和成员国则负责实施提 为一支强大的贸易力量,在环境保护和发展 案。提案的执行由委员会来负责。
4月18日在巴黎签署,1952年7月23日生效,
有效期至2002年7月23日;
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其成员国政府之
→ 《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EEC) 于1957年3 间还同意在外交政策和安全政策上以及“司
月25日在罗马签署,1958年1月1日生效。它 法和内政”领域实行共同合作。通过在现有
通常被称之为“罗马条约”;
欧 盟 办 事 机 构 4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策的体系。为管理这个体系成立的共同体机
构于1967年合并,形成一个委员会和一个理 事会。
欧洲经济共同体除了扮演经济角色,还逐渐
共同体 领域(大 多数共同 体政策领
域)
共同 外交和 安全政策
警察 和司法 在打击 犯罪上 的合作
承担范围更广泛的责任,包括社会、环境和
地区政策。由于它不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共 同体,第四 项条 约(马斯 特里 赫 特 条 约) 把它 更名为“欧洲共同体”(EC)。《欧洲煤钢共
条 约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欧洲数据保护监督署:
保 护 公 民 隐 私 权 4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欧洲委员会:
促 进 共 同 利 益 2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欧 洲 联 盟 欧 洲 委 员 会 驻 中 国 及 蒙 古 国 代 表 团 4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Corbis
欧洲联盟简介
欧洲联盟 (EU) 是由民主体制的欧洲国家组 成的大家庭,通过共同合作提高公民的生活 水平,建立一个更美好的世界。
援助等领域成为世界领先者。所以它成员国 的数量由6个发展到27个实在是不足为奇。更 法院是欧洲法律纠纷的最后仲裁者。
多的国家还在排队等待加入。
审计院检查联盟各项活动的经费。
欧 盟的成 就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归 功于它不寻常 的运作方式。不寻常是因为组成欧盟的国家 (欧盟“成员国”)是独立的主权国家, 但它 们集中行使主权以获得单一国家没有的集体 力量 和 影响。欧 盟不像美国采用 联邦制,也 不像联合国是负责政府之间协调的组织。事 实上它非常独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