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到企业实践管理制度

教师到企业实践管理制度
教师到企业实践管理制度

教师到企业实践管理制度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要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为规范本专业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活动的管理,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全面推进“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优化教师的能力素质结构,使其真正成为提高教师实践技能的有效途径之一,促进本专业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更好地实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要求

1、为使教师企业顶岗实践真正成为提高教师实践技能的有效途径之一,确保“双师”培养有质有量,根据具体工作安排, 每学期排课前应拟订下一学期教师下企业锻炼计划,并向下企业教师明确培养锻炼要求,协助教师落实企业及相关事宜。

2.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活动,结合具体专业,明确下企业的具体任务和要求。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一般在公休日或寒暑假期间到企业实践,要求每年至少到企业实践一个月以上。

3.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去要深入企业第一线,采取顶岗作业、工作实习、合作研发等形式,并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及时掌握本专业发展动态及实际应用情况,充分了解相应的业务流程、岗位素质、知识技能要求,积极参与项目实践与研发,努力提高自身技能素质。

4.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必须遵守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注意技术操作安全规程。违反企业相关规定,视为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5、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相关管理人员要到企业进行抽查,并进行调研,了解教师顶岗实践情况、企业生产情况及其对职业教育的要

求。

二、实施办法

1.一般情况下,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由学校联系与教师专业(学科)对口的企业参加实践。在实践期间要自觉履行相关职责,向企业技术人员、工人师傅虚心请教学习,要遵守所在单位的有关管理制度,保持与学校实训处、教务处、教研室及所在教研组的联系,并主动汇报自己的实践情况。

2.各教研组要及时掌握教师在企业的实践情况,做好沟通联络工作;了解教师在企业的工作、学习情况;探讨、交流、解决有关问题。

三、总结考核

1.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企业实践结束后,由企业给予顶岗实践鉴定,一周内填报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总结。以上材料由实训处收齐后交档案室存档。

2.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实践期间的表现及效果作为职称评定、业绩考核和晋级的指标。

3.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满一个月的实践时间折算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拉蒂默

培训讲师管理制度

***公司 培训讲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建立有(公司名字)特色的培训体系,充分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为员工提供更多有针对性的培训,同时也为公司内部优秀人才提供职业发展机会,特建立专业化的讲师团队。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评定的所有内部培训讲师及外部特聘讲师。 三、讲师来源 1、经营管理层员工、业务专家级骨干员工。 2、外部具有专业技能或经验的社会人员。 四、职责 角色职责 培训部名称1、组织发起、跟进内训师年度各项评选活动; 2、内训师激励政策的调整及执行; 3、培养内训师团队,为内训师提供专业指导意见及TTT培训,提升内训师资水平; 4、审核培训师资格、认证考核及聘用管理; 5、开发培训课件、实施培训教学任务。 五、讲师分类 培训讲师根据来源不同,分为内部讲师和外部特聘讲师。内部讲师分为初级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三个级别。在满足条件与资历后,可按照申请流程与规定逐级申请晋升。 讲师类别讲师资格 初级讲师1、申请者需要选择相关课程,并对关键内容做不少于15分钟的试讲。 2、申请者在试讲后,《内部讲师评分表》的评分不低于80分(满分100分); 3、申请者需要完成初级TTT培训课程; 中级1、申请者需要完成中级TTT培训课程;

讲师 2、申请的初级讲师需要在所选择的初级课程,有授课 10次以上的经验; 3、申请的初级讲师授课评分,即每次授课学员反馈的《培训效果评估表》平均分不得低于85分(满分100分); 4、申请的初级讲师需要开发一门课程,课程以PPT 格式呈现。课程内容方向,由(培训部名称)根据实际调查需求来给予,并提供培训课程导师协助; 5、申请者所开发的课程,分享时间要求45分钟以上,课程内容需要通过(培训部名称)认可; 高级讲师 1、申请者需要完成高级TTT 培训课程; 2、申请的中级讲师需要有授课20次以上的经验; 3、申请的中级讲师授课评分,即每次授课学员反馈的《培训效果评估表》平均分不得低于85分(满分100分); 4、申请的中级讲师需要开发两门课程,课程以PPT 格式呈现。课程内容方向,由(培训部名称)根据实际调查需求来给予,要求独立完成; 5、申请者所开发的课程,分享时间要求45分钟以上,课程内容需要通过(培训部名称)认可; 外部特聘讲师 1、具备专业知识,在所讲课题领域有良好的知名度,并有相关的经历、教学背景; 2、具备良好的亲和力和授课技巧。 六、内部讲师管理机制:(一)内部讲师申请流程 1、(培训部名称)每季度举办一次内部讲师选拔活动,凡申报内部讲师必须填写《内部讲师申请表》交(培训部名称)。 2、申请人参加(培训部名称)组织的TTT 培训后,由(培训部名称)提供试讲课程选择(或自行准备),申请人选择课件进行试讲。 3、评审委员会由职场负责人、(培训部名称)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人试讲给予评分,综合成绩通过者,将颁发受聘讲师徽章和证书,并安排课程授课。 4、具备一年培训经验的员工提交《内部讲师申请表》至(培训部名称),经核实培训经验及课程验收后,可以直接认证为初级讲师。(二)内部讲师晋升申请流程: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培训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是职业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聘请和管理好兼职教师,是提高教培质量的重要保证,对建立一支水平高、能力强,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具有重要意义。现根据教育培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用 (一)聘用原则 兼职教师聘用应遵循满足教育培训需求原则;坚持能力达标,择优聘任原则;坚持数量相对稳定,利于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原则。 (二)聘用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教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了解培训发展趋势,具备适应相应专业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3、聘用专业理论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实践技能教师应具有培训机构教师资质,高级工种及以上技术等级。 4、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5、遵守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规章制度,服从职业培训机构

的管理。 6、具有从教经历或超高技能实践经验的优先聘用,以在职人员为主体,离岗休养人员被充,所出聘人员应身心健康,工作精力充沛,胜任理论或实践教学。 (三)聘用程序 1、培训部根据教学任务和师资状况,提出兼职教师聘用计划,上报学院(中心)人事处。 2、应聘人员通过自其荐和单位推荐后,应向培训部提供本人相关的证件资料,并填写兼职教师情况登记表。 3、培训部应对应聘人中进行初审,通过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试讲和实践操作考核,提出聘用意见,报学院(中心)人事处。 4、学院(中心)人事处对培训部上报的兼职教师聘用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并签注意见,报学院(中心)领导批准。 5、学院(中心)人事处根据领导批复,向兼职教师发放聘书。 6、培训部根据批复和聘书与兼职教师签订聘用协议,聘用一般为3年。 7、对聘用的兼职教师由学院(中心)人事处和培训部分别建立兼职教师业务档案,列入职业教育培训的师资库。二、兼职教师的管理 (一)职责

2020年企业导师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导师任职周期及职责 (3) 第三章导师辅导任务明细 (3) 第四章导师资源池管理 (4) 第五章导师激励 (5) 第六章附则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公司优秀员工参与人才帮带,完善公司人员培养体系,完善新员工导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相关定义 1.导师:指公司中富有经验、有良好管理技能的员工,通过导师与新员工建立起 来的“传、帮、带”关系,有效促进新员工对公司文化的认同和融入,提升 新员工岗位胜任能力。 2.导师资源池:由选拔出来的导师构成的资源池;导师资源池是公司人员培养体 系的基础,通过导师资源池的管理,保证公司人员培养效果。(模板见附件1 《导师资源池样表》,季度更新一次)。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导师任职周期及职责 第四条导师任职周期:3-6个月(即:新员工入职至试用期结束)。 第五条导师职责 1.基于知识传承的辅导:导师通过在实际工作中与新员工的沟通和互动,将自身 的知识和经验传授给新员工,让新员工灵活融入公司的制度和流程。 2.基于职业素养、企业文化培育的辅导:导师通过言传身教,将敬业、创新、实 干等企业文化传递给新员工,帮助新员工养成积极进取、创新求实、认真严 谨的工作态度; 3.基于职业发展、工作困惑上的辅导:导师对新员工职业的职业发展和工作绩效 两方面提供建议,帮助新员工获得职业生涯的进步。 4.基于试用期表现的考核:对新员工的表现进行评估,配合人力资源部完成考核; 对新员工好的表现给予充分的肯定和表扬,指出不足部分和努力方向,并就 这些意见与新员工充分的沟通,达成共识。 第三章导师辅导任务明细 第六条导师辅导任务明细

新员工导师管理制度

新进管辅人员导师管理制度 为了帮助、指导新入职员工熟悉和认同公司企业文化,不断提升专业岗位技能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保证各位导师在辅导期内实现对徒弟的有效、成功培养,特制订新进管辅人员导师管理制度。 一、目的 进一步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及实操性,运用理论结合实践的教学模式,通过传、帮、带使员工在学习中得到成长,并推动形成一个人人钻研技术、学习业务的良好氛围。 二、导师制度的组织管理: 1、新进管辅人员导师制度是公司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力资源部负责新进管辅人员导师的统一管理。 2、人力资源部和部门共同负责导师的资格审核,在新进管辅人员辅导期间组织对导师工作表现的考核评定。 3、人力资源部督促相关人员按规定时间完成文档,并负责文档的整理存档工作。 4、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不断完善新进管辅人员导师制度,对导师工作进行抽查,推动新进管辅人员导师制度的深化。 5、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邀请优秀的新进管辅人员导师参加讨论、介绍经验。 6、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把推行导师制度当作激励骨干员工、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在导师任职期间合理分配其工作,并进行指导、检查和日常管理。 三、相关部门职责: 为了帮助新进管辅人员尽快熟悉工作业务、融入工作环境,需明确考核管理的相关责任人,以便新进管辅人员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新进管辅人员试用考核管理责任人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导师、人力资源部相关责任人。 1、新进管辅人员: (1)了解公司的创业历程和发展战略,领会公司企业文化的真谛,认同并融入公司文化中,自觉实践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念。 (2)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公司的业务运营流程,严格遵守执行。 (3)虚心接受导师指导与管理,主动与导师沟通,汇报工作进展及学习心得,多向导师及老员工请教,尽快熟悉工作环境。 (4)积极参加新进管辅人员培训,认真学习培训资料。 (5)辅导期间每满一个月,新进管辅人员需填写月度总结并提交给导师和直接上级。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素质好、水平高、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我校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中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兼职教师的定义 外聘兼职教师是指除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外,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程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从相关行业或企业聘任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是在本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 二、外聘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热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愿意为学校的教学服务。 2、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经验,且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 3、外聘兼职教师可以受聘承担课程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工作。 三、外聘兼职教师聘用程序 1、外聘兼职教师由各专业组推荐。根据专业实践性教学计划及新学期教学任务、教师专业技术结构及教学工作量情况,由专业组于学期结束最后一周前向校办公室提出外聘教师计划,并推荐外聘兼职教师人选。外聘兼职教师须填写“洛南县职业教育技术中心外聘兼职教师申请表”,报校办公室审核后,提交校务会仪确定。

2、外聘兼职教师由示范校办公室审核。校办公室应根据本校的教学情况对提名的外聘兼职教师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洛南县职业教育技术中心聘教师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3、校办公室将所聘外聘兼职教师汇总情况以及应聘教师的基本资料(包括外聘教师申请表》、职称证书及其它材料的复印件)一并备案。并建立、完善外聘兼职教师档案。 四、外聘企业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要求 1、教导处负责外聘教师的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进行监控、检查和评价,负责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审核和统计汇总。并将外聘教师与本校专任教师一并列入学生对教师的测评范围。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教学任务、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或不能按时提交各种教学文件的外聘兼职教师,对教学效果不好、学生反映强烈或不能按学校教学要求完成教学工作的外聘教师要及时辞聘。 2、校办公室应建立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建立外聘兼职教师档案和外聘兼职教师信息库。对教学效果好,且连续被聘用的外聘兼职教师,要保持稳定。 3、校办公室负责外聘兼职教师的宏观管理,负责复核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课酬。 4、校办公室、教导处负责定期对外聘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五、外聘兼职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1、外聘兼职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根据教导处和专业组安排的课程表执行。 2、外聘兼职教师必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并按要求撰写好教案。 3、教师上课应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XX集团企业导师制管理办法

**科技 导师制管理办法

1.目的 1.1帮助新员工迅速融入企业文化,了解工作环境,熟悉工作流程,掌握公司制度,学会使用各种工具,促进新员工的成长。 1.2 帮助公司骨干员工快速成长,提升岗位技能与管理水平,明确职业生涯规划,调整工作与生活心态,将骨干员工培养为公司发展的核心团队。 1.3帮助岗位调动、晋升的老员工尽快熟悉新岗位工作,提升岗位技能,满足岗位需要。 1.4带动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开发员工潜能,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升导师带队伍的能力,便于培养并选拔团队领导人才,实现“一帮一、一对红”,构建起学习型组织。 1.5 配合员工的个人职业发展,开发、留住人才,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 2.适用范围 2.1公司所有的新进员工(实习生、临时工除外)。 2.2 公司批准列入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的员工。 2.3发生轮岗、岗位调动、晋升等的员工。 2.3具体划分及说明见下表。 3.导师的岗位职责 3.1新员工与导师的职责具体划分详见附件一,其他人员与导师的职责划分详见第3及第4条内容;

3.2导师应根据被辅导员工的特点与员工进行主动的充分沟通,共同制订《员工辅导计划》(见附件二)。该计划应充分考虑员工原有的特长与优点,以月为周期与员工共同制定该员工在一定阶段内的学习发展目标; 3.3每月定期进行沟通,可以面谈、电话、电邮等方式,小结前期工作、安排下期工作,为员工实现成长目标提供帮助,同时向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提供书面《月度评估报告》(见附件三)。 3.4对员工进行工作方法、技能的指导提高其工作能力,解答遇到的问题及其他与学习进步相关的问题。 3.5了解员工思想动态,正确传达意见,恰当地进行沟通交流,建设良好的工作氛围。当被辅导员工出现心理问题、职业取向问题时给予必要的帮助。 3.6在员工之间、员工与公司之间出现争议时,承担协调职责。 3.7在辅导期结束前对员工的表现进行评价和建议,对于新员工的评价,将作为是否让新员工转正的依据之一。 3.8辅导期期间,新员工离职,导师需要写出书面报告提交给人事行政部门,内容包括新员工离职原因分析、总结问题以及提出改善建议。 3.9推动员工导师制的运作,提出改进的方法和建议。 4.员工的权利与义务 4.1员工的权利 4.1.1对导师辅导工作进行评价、反馈的权利。 4.2员工的义务 4.2.1尊重导师,诚实对待导师,要理解导师也有不足之处的,重要的是学习导师的长处与经验。 4.2.2及时将个人的想法、工作总结与对公司的看法与建议和导师沟通。 汇报工作进展及学习心得,多向导师及老员工请教,尽快熟悉工作环境。 4.2.4辅导期间每满一个月,员工需填写《员工月度总结表》(附件四)并提交给直接领导和导师; 附件五),提交给人事行政部门存档。 5.导师的管理 5.1根据导师的资质与水平,分为初级导师、中级导师与高级导师。 5.2 导师的归口管理部门为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建立《导师库》进行统一管理。 6.导师的选拔与任用 6.1导师级别及任职要求

教师业务进修、培训管理制度

教师业务进修、培训管理制度 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的今天,职业学校要在激烈的竞争中谋求生存、发展、壮大,就必须精心打造品牌教师,创设品牌专业,创建名牌学校。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品牌教师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坚力量,是学校的生力军,因此,职业学校要长足地蓬勃地向上发展,就必须造就一支素质优秀,业务精湛,富于开拓进取的教师队伍。为了提升本校教师整体水平,完成我校“三名工程”建设,经充分酝酿,学校制定了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制度,现分述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建立健全教师进修、培训制度,目的是奖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励老师们你追我赶,力争上游,最终实现提升教师群体的综合实力,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的不断提高,是一种客观的必然的趋势。职业教育的二元性,决定了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课程安排必须以企业的需求和学生个人的发展的需要为立足点,顺应时代要求,谋划学生将来可持续性发展。在知识经济的今天,与时俱进,决定了职业学校培养的人才目标应当是:知识较多、基础较宽的复合型、转换较快、具有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具有创业能力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与时俱进的培训目标,必然要求教师们不断地学习,更新观念,参与企业实践,努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特别是今天,学分制改革已经风起云涌,势不可当,学分制的精髓在于“选择”,以学生为本位,学生自主选择学校,选择专业,选择课程,选择学习方式,选择教师。学生选择教师,“选择”即是“竞争”,“竞争”意味着优胜劣汰!可见,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讲台,谋求发展,自觉地、不断地学习和进修势在必行!! 二、教师进修、培训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导师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有效缩短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轮岗员工的文化融入期和工作磨合期,提升工作效率和效果,加速人才成长。 2.造就一批既有专业技能又有指导、辅导能力的导师,形成团队领导人才的后备力量。 3.通过“传帮带”,传递公司文化,强化知识分享,形成学习和分享的文化氛围。 第二条原则 1. 择优选拔,注重品德; 2. 过程监控,注重实效; 3. 辅导为主,兼顾选才。 第三条学员及辅导期 1. 新入职员工,辅导期为3个月; 2. 转岗员工,辅导期为2个月; 3. 轮岗员工,辅导期按照轮岗目标确定。 4. 公司认定需要配备导师的员工,辅导期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 1. 负责导师制体系建设及方案的具体实施; 2. 跟踪导师制运行情况,推动导师制和员工任职资格能力的结合; 3. 跟踪日常辅导工作,组织导师及学员交流会,组织导师培训; 4. 每个辅导期结束后,组织对导师和学员的考核评定; 5. 组织导师年度评比,发掘储备人才。 第六条导师的职责 1. 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及员工特点,制订辅导计划; 2. 帮助学员熟悉公司环境、企业文化、规章制度、部门职能等,使学员尽快融入公司/部门;

3. 实施辅导计划,对学员进行工作方法、岗位技能等方面的指导,规范流程操作,使学员尽快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和必备的知识,提高任职能力; 4. 解答员工提出的和工作有关的其他疑问; 5. 每月定期对学员掌握的工作技能、企业文化、公司制度等情况进行沟通验证,并针对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记录,以便于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 6. 了解学员的思想动态,恰当地进行沟通交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7. 根据学员的表现,在辅导期结束后,对其进行客观评价,并对员工的转正、提拔具有建议权; 8. 辅导期间学员离职的,导师负责提报离职分析,总结问题并提出改善建议; 9.推动公司导师辅导制度的运作,提出改进的方法和建议。 第八条学员的职责 1. 根据导师制订的辅导计划进行企业文化、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学习,了解公司的发展历程和价值观,熟悉公司的业务流程,明确了解本岗位的工作职责,深入掌握所需的岗位技能; 2. 辅导期间,每满一个月,学员需撰写月度总结提交至导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学习心得,以便导师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 3. 配合公司对导师进行考核。 第三章导师的选拔 第九条导师库建设和入库基本标准 公司建立导师库,入库基本标准如下: 1. 组长及以上级别在岗员工或普通岗位资深员工; 2. 进入公司工作一年以上,认同公司文化和价值观,并自觉体现在日常工作和言行中; 3. 精通岗位业务和技能,是部门的骨干成员; 3. 无违纪记录,上年度绩效等级为“良”等及以上。 第十条导师入库程序 1. 导师选拔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导师入库标准进行筛选和举荐,并填写《内部导师申请推荐表》; 2. 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推荐的导师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导师,加入公司导师库。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日渐扩大的招生规模及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规范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我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一、外聘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师德,较强的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高等教育的教学方法。 (二)具有中级(含)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专业知识水平较高,能胜任所讲授的课程或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三)原则上应具有高校教师任职资格证书,特殊专业或设计指导类课程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完成教学任务。 二、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 (一)各院(部)根据教学安排的实际需要,每学期安排教学任务时提出拟聘外聘兼职教师计划,并在排课前确定下学期拟聘外聘兼职教师及承担的课程,并填写在任务书中报教务处排课。 (二)对符合我校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的应聘教师,各院(部)负责以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初审。审核基本资料包括:

1.学历证书(学历、学位证书)。 2.职称证书(专业职称及技术职称)。 3.身份证。 4.在读研究生需研究生学生证及在读证明。 以上证件由聘任学院验证原件,保存其复印件。 由学院填写《学院外聘兼职教师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报教务处存档备案,—份与上述三证件复印件一起交学院存档。 (三)经学校批准的外聘兼职教师,签定《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外聘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分别由学院、教务处、本人留存。 (四)特殊情况,各院(部)在可告知教务处并经主管处长同意后,先试聘外聘兼职教师上课,然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三、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 (一)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实行各聘任院(部)和教务处双重管理。 (二)各院(部)按统一的要求建立起本院(部)外聘兼职教师档案。教务处汇总并建立全校外聘兼职教师档案库。 (三)教学院(部)应注意建立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连续被聘任为我校外聘兼职教师,且教学效果优

新员工导师制度及职责

新员工导师制 第一章总则 1.为使新员工尽快了解公司,认同公司,进入工作角色,加强对新进员工的考核,保证招聘质量。 2.为促进公司各部门新员工能力的提升,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3.增强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荣誉感,提高导师组织管理能力,为培养公司管理干部队伍储备人才。 4.配合员工个人职业发展,开发、留住人才,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第二章适用范围 1.公司各部门新入职员工、新转岗员工。 2.导师的工作指导和规范。 第三章实施细则 3.1.权责 3.1.1.各部门负责人对落实本制度负有直接责任,人力资源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 3.1.2.导师由新员工所在部门统一安排,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无特殊原因,一般不随意更换员工导师。 3.2.安排导师时间

新员工入司当天,所在部门应确定其导师,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3.员工导师的选择 3.3.1.各部门管理人员直接具备导师资格。 3.3.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有资格担任新员工导师: 3.3.2.1.在公司工作满两年以上,思想积极,认同公司管理理念,并体现在日常工作和言行中。 3.3.2.2.精通岗位业务、工作技能,为部门的骨干人员,有能力对新员工进行工作的指导、帮助、督促、检查,制定合理的培养计划、安排相应的工作任务。 3.3.2.3.为人正直、热情,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计划、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3.3.2.4.所有导师有部门负责人或间接领导根据以上条件进行指定。 原则上,导师由直接上级担任,更方便了解、指导新员工及日后的绩效管理等工作。直接上级因出差、休假等原因而不能担任的安排其他人担任。 3.4.导师的职责 3.4.1.对新员工进行工作安排与具体工作指导;制订《新员工辅导计划》。 3.4.2.对新员工的生活等方面提供可能的帮助,使之尽快消减陌生感,让他们在试用期中发挥最大的潜能。 3.4.3.对新员工的思想状态进行跟踪,并对之进行公司入司培训及公司管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试行) (2017年9月) 兼职教师是我院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师资结构、加强实践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强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一定的教学能力、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对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聘任原则、聘任程序、课时酬金、组织管理及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原则 (一)兼职教师以系(部)为单位制定计划,人事处统一聘任,坚持先聘任后使用的原则。 (二)兼职教师的聘任应遵循经常选聘、择优聘请、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的原则。 (三)兼职教师的聘任期限视课程性质及授课效果而定,原则上为一个课程周期。 (四)兼职教师的聘任主要服务于专业实践课、实训课的教学,从严控制公共课和理论课的兼职教师数量。 二、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及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兼职教师工作职责。(见附件1)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能服从学院的教学管理。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正高级职称者不超过65岁)。 (二)资历条件 具有胜任承担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能力和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参加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 2.不具有本科学历,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技术等级者; 3.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的企事业高层管理人员(由企业出具证明,学院主管领导批准认定)。 三、兼职教师的聘任程序

新员工导师制度

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新员工导师制度(试行) 1.目的: ●为促进公司各部门新员工能力的提升,适应公司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骨干作为导师的荣誉感,提高导师组织管理能力,为培养公司管理干部队伍储备人才。 ●配合员工个人职业发展,开发、留住人才,促进员工与组织共同发展。 2.导师实施对象: ●部门新进员工。 ●一般对中专以下学历员工、临时工或离退休返聘人员不设导师。 ●新员工三个月月度绩考等级在“中”以上的,在辅导期结束后才有资格参加公司组织的新员工考核。 ●对中专以下学历员工,公司将考虑采用师徒制,具体方式公司将另行文实施。 3.导师制实施方法: ●公司某岗位有新进员工时,应由该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情况从本部门骨干中确定符合任职条件的导师,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对导师任职资格进行确认,由人力资源部确定的相关人员对导师进行培训,让导师了解公司新员工导师制度的规定和工作

方法。 ●公司实行导师制主要采取“一带一”的方式进行,对于因导师工作需要进行调动等实际情况时,应由部门负责人再从本部门骨干中确定符合任职条件的员工作为新员工的导师,但需公司人力资源部确认。 ●导师应熟悉招聘岗位职务说明书,了解应聘岗位应具备的技能、经验等方面要求。 ●导师参与新员工的评估工作,对员工最终录用具有一定否决权。 ●新员工入司当日,开始三个月的试用期并同时开始为期三个月的岗位辅导期。在辅导期,导师根据岗位要求制定出针对性培养计划,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掌握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新员工的工作及学习进度和绩效。根据新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及技能进行评估,作为是否让新员工转正的依据之一。 ●辅导期每满一个月,部门根据导师工作业绩以及辅导新员工的效果进行月度考核,考核结果与月度绩效奖金挂钩。 ●辅导期满后,由导师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对导师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导师奖金挂钩,导师工作角色结束。 4.新员工职责: ●了解公司的创业历程和发展战略,领会公司企业文化的真谛,认同并融入公司文化中,自觉实践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念。 ●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公司的业务运营流程,严格遵守执行。 ●虚心接受导师指导与管理,主动与导师沟通,汇报工作进展及学习心得,多向导师及老员工请教,尽快熟悉工作环境。 ●积极参加新员工培训,认真学习培训资料。 ●辅导期间每满一个月,新员工需填写月度总结并提交给导师和直接上级。 5.导师职责: ●以身作则对新员工进行公司企业文化的引导,使新员工尽快

教师实践进修管理制度

教师实践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适应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进一步规范学院各系、部教师的实践教学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师实践进修管理工作由院人事部门主要负责,教务部门为主配合,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各系(部)负责落实,院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第三条 50岁以下的在职专任专业课教师(含专业基础课教师,下同)要按照学院和系(部)的安排,分期分批到专业实训实习基地、相关企事业单位进修学习,并结合实际开展教学研究和课题攻关等工作。第四条在岗专任教师参加集中进修教育的时间为:初级职称每学年8-10个工作日,中级职称每学年5-7个工作日,高级职称每学年3-4个工作日。以5年为一周期。一个周期内,同一个教师可以一次集中或分批次完成进修任务。 第五条各系(部)专任专业课教师每学年实践进修的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本部门专任专业课教师总数的20%-25%,进修活动主要安排在寒暑假期间进行,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安排在学期中进行。进修教师的选派既要考虑主导专业发展需要,重点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与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又要考虑专业间的平衡。在进修单位的选择上,一般不允许相同专业方向的教师在同一实习实训基地重复下派。各系(部)要积极鼓励教师到生产一线实践锻炼,并做好部门规划。 第六条学院在专任专业课教师中逐步实行“访问工程师”进修制度,深入到专业对应的企业、行业一线,以挂职、合作研发等多种形式,系统地掌握整个业务技术流程,强化实践技能,促进与基础理论融会贯通。第七条办理程序: 1、拟进行实践进修的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和自身特点,提出具体进修计划,教研室讨论通过,系(部)主要负责人审批。 2、各系(部)在通盘考虑各专业各学期教学师资的实际需求前提下,于每年的6月上旬、12月上旬将本部门下一学期的专任专业课教师进修计划报院人事部门,经学院审批同意后实行。 3、实践进修单位应按就近原则由系(部)根据教师进修计划联系并确定。 第八条对实践进修的要求: 1、参加实践进修的教师要服从接受单位的安排和管理,遵守该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为人师表。请假需经接收单位及系(部)领导双方批准。对于擅离岗位、违章违纪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者,参照该单位及学院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2、教师在实践进修期间,要虚心好学,注重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掌握实际技能,并结合专业特点取得相应技能证书。 3、各系(部)主任要关心教师在进修单位的实践情况,定期到进修单位了解教师的表现情况,及时做好检查督导和沟通联络工作,并负责把关系到本人利益的事项及时通知教师本人。人事处等职能部门不定期走访进修单位,了解教师在进修单位的工作、学习情况。进修教师应主动向系(部)、学院汇报自己的进修情况。 4、实践进修结束时,教师应向系(部)提交实践情况的总结、完成课题的报告或论文等,系(部)负责获取接收单位的鉴定意见。进修教师回校后要在系(部)以上范围内举行进修实践成果汇报会,汇报自己在该阶段的学习收获、心得体会,由系(部)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并提出鉴定意见。系(部)根据进修教师的上报材料及评议结果对教师进行综合考核,评定成绩。相关材料由系部整理后存档。 5、实践进修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晋升、聘任、续聘和评优等必备条件之一。 第九条对经批准在寒暑假期间各系(部)、各教研室实践进修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之一。参加实践进修的教师,进修期间,学院将发放一定的进修补贴。如因系(部)教学确实需要回校上课的,应安排在业余时间进行(不得占用周一至周五的实践进修单位上班时间)。实践进修结束后,

新员工导师管理制度

新员工导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通畅、高效的新员工职业融入通道,引导其在公司内部的职业成长,关注组织和员工共同发展。 第二条增强核心骨干员工作为导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通过导师制度,提高管理能力,学习管理知识和技巧,为今后承担更大的责任做演练和准备。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系新入职职能经理及以上员工的辅导管理,各产业集团可参考本制度制定其他员工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辅导周期 第四条新员工辅导期为自入职之日起一个月。 第三章导师任职资格条件 第五条新员工导师原则上由其直接上级担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主管领导指定专人担任。 第六条新员工导师任职条件: 1. 系正式员工,入职时间六个月以上; 2.认同企业文化理念,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有能力对培养对象进行思想引导,愿意听取意见,并为他人解决思想问题; 3.熟悉公司情况,精通部门工作流程及岗位业务知识,工作技能扎实; 4.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计划、组织、管理、沟通能力,有能力为培养对象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安排相应的任务; 5.为人正直公正,有能力对培养对象的工作进行客观评价,能利用各种激励方法,引导培养对象进步。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在发放录用通知单同时,将《新员工导师确认单》(附件1)一并发放给录用的新员工。新员工在入职第一天将《新员工导师确认单》交与直接上级或主管领导办理导师确认手续,于入职当日填写完整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四章导师工作职责 第八条新员工到岗前,导师应向人力资源部门了解新员工背景资料,包括工作经验、教 育程度等。 第九条新员工导师应对新员工进行如下辅导: 1.企业文化认知引导; 2.对岗位职责、岗位工作技能及方法进行指导; 3.辅助制定岗位工作计划,协助认知工作环境,获取相关学习资料,协调工作关系,衔接工作任务等; 4.了解新员工思想动态,及时深入沟通交流,合理引导,建设良好的工作氛围; 5.进行职业成长交流,关注职业成长状况及融入状态。 第十条导师应按照《新员工导师工作流程》(附件2)对新员工进行辅导,每周记录重 点辅导内容及新员工成长情况,填写《新员工成长记录表》(附件3),并于新员工辅导 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上报人力资源部门。 第十一条导师参与被辅导员工的岗位胜任及转正情况的建议与评定。 第十二条为加强新员工的培养,增进导师与新员工的沟通,在新员工培养期,导师可申 请一定的费用,用于请新员工吃饭、看电影、沟通等花销,列入部门业务费。 第十三条导师对新员工辅导期内的工作职责及公司制度导引负责。若辅导期内新员工严 重违反公司规定,情形严重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者,导师负主要责任;辅 导期过后,新员工违反公司规定的,则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门收到《新员工导师确认单》后,应持续关注导师的辅导情况,根 据《新员工成长记录表》,结合导师工作记录内容与新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工作状况,及时关注其思想动态,积极进行心理引导。 第十五条在辅导期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门对导师的工作进行复盘。如未按《新员工导师 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则取消其以后的导师资格,影响其年度述职成绩及晋级调薪。 第十六条为了保证被培养员工发展的持续连贯性,不主张导师的频繁更换,除以下情况: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兼职教师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2〕49号)精神,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2〕14号)和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鲁编办发〔2013〕11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等职业学校是指纳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范围,并依法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和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术学院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业兼职教师是指受中等职业学校聘用,兼职担任专业课或者实习指导课教学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额中的20%可用于聘用专业兼职教师。兼职教师占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应在学校岗位设置方案中明确,一般不超过30%。 第五条中等职业学校聘用专业兼职教师应重点满足实践性、技能性较强的专业课或者实习指导课教学的需要。 第二章人员条件 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聘用的专业兼职教师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根据专业教学急需,也可聘用少量退休人员和已参加社会保险的自由职业者。 第七条专业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三)一般应具有本专业5年以上生产实践经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高级工以上等级或相应级别职(执)业资格(职务),也可聘用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承人等;

新员工培训导师制管理规定

新员工培训导师制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切实帮助新员工解决在其试用期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引导新员工尽快融入公司,熟悉并适应工作环境,了解工作相关的流程、规章制度等,同时提高公司导师能力建设,特制订本规则。 二、适用范围与导师制实施对象 适用于公司所有新进员工的培养及导师的工作指导和规范。 导师制实施对象: 1.公司各部门新入职员工、新转岗员工; 2.对分公司操作工、临时工或离退休返聘人员不设导师。 三、导师制实施办法 3.1人力资源部建立了通用的新员工入司培训课程体系。新入职员工在完成了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公司级通识教育后,分配至所在部门,开始导师制管理。 3.2部门负责人根据新员工岗位情况安排相应符合条件的导师,并及时制定针对性的培养计划,一同报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经人力资源部核准确认后,进入“一带一”导师对新员工的辅导。 3.3辅导期为新员工分配至所在部门之日起一个月。导师在辅导期内,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掌握并及时向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反馈新员工的工作及学习进度情况。 3.4辅导期结束前,导师和部门直接主管根据新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和技能进行评估,作为是否同意新员工转正的依据之一,上报人力资源部。 3.5人力资源部综合核实新员工的培训记录及评估后对新员工岗位导师教育予以确认,流转至后续相应流程。 四、新员工职责

4.1积极参加入司培训。了解公司的创业发展历程和战略目标,领会、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并能积极融入其中,自觉实践企业的核心价值观。 4.2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熟悉公司的业务流程,并严格遵守执行。 4.3虚心接受导师的指导与管理,主动与导师沟通,汇报工作进展及学习心得,多向导师请教,尽快熟悉、适应工作环境。 4.4辅导期间,按规定时间上报培训小结给导师、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 五、导师职责 5.1熟悉招聘岗位职务说明书,了解岗位应具备的技能、经验等方面要求;并依据新员工特点量身制订《新员工辅导计划》及工作安排。 5.2以身作则,对新员工进行企业文化的引导,使新员工尽快融入公司。 5.3了解新员工思想动态,正确传达意见,恰当地进行沟通交流,塑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5.4对新员工进行工作方法、技能的指导,提高其工作能力,解答其遇到的疑难问题。 5.5对新员工工作质量、工作进度、工作业绩部分负责。 5.6掌握其工作及学习绩效,听取其工作汇报,填写对学员的书面鉴定。 5.7对新员工综合素质是否适合岗位要求的评估部分负责,有权做出新员工在辅导期不适合岗位的建议。 5.8推动新员工导师制的运作,提出改进的方法和建议。 六、导师任职资格 培育与指导下属是管理者的基本职责。各部门管理人员直接具备导师资格。除此,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有资格担任新员工导师:

兼职老师管理条例

*****外语培训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建设,构建素质教学团队,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拥有三年以上的雅思、托福教学经验且能够帮助学生快速有效地提高成绩的老师。3.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和相关经历,熟悉所担任的课程内容,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4.具有英语专业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有相关的国际资格考试证书,如雅思、托福等、二、工作基本要求 1.积极学习教学理论,按照教学要求及时调整教学思路。能够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服从教学安排,忠实履行教学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2.注重研究教学方法,讲究教学效果,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使学生学有成效。 3.主动加强师生沟通,平等对待每个学生,保证教育的公正性。 4.保证日常教学各环节(包括备课、授课、辅导、布置与批改作业、拟卷、批改试卷、学生成绩评价等)到位,并保证总体教学效果。 5.按时参加教研活动,及时向教研室反馈教学情况。 6.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原则上每一位老师一旦接受一个阶段的课程,在课程期间内,不允许请假超过3天的情况。 三、聘任原则及审批程序 1.根据学校的班级建设、专业发展需要,如因新增班级、新开课程教师不足,或本校

专职教师人均授课量较大,可聘请兼职教师。 2.教务处需向公司提前一周申请兼职老师的需要人数以及条件。。 3. 人事部对拟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并审查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 4.凡是来我校任课的兼职教师,不论是否有教学经验,均需试讲,并有我校3名以上老师的听课评议认定方可上岗。 5.学校与受聘兼职教师签订《兼职教师协议书》,由人事部盖章之后方可生效。四、课酬标准(按计划学时计算) 中教老师分级别课时表

导师制与师徒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引导新员工快速融入公司,通过导师/师傅的言传身教,帮助其快速成长。 2 定义与范围 2.1 导师制,即导师带学生,以“带成器”为目的,辅导期为1年。辅导对象为营销、服务、研发、财务、质量、商务、IT、制造管理、人力资源等岗位,原则上适用于职称体系人员。 2.2 师徒制,即师傅带徒弟,以“带进门”为目的,辅导期为半年。辅导对象为技工、文员、800话务员、经警、接待员、服务员、司机等岗位,凡不适用导师制的,适用于师徒制。 3职责 3.1人力资源总部人事管理部设导师管理科,负责制度的编制、修订,推动、指导各人力资源部执行,并进行季度检查评价,在人力资源例会上予以通报。 3.2各人力资源部:负责导师/师傅的日常管理,学生/徒弟的投诉处理,考核和津贴、奖金的核发;负责定期组织导师/师傅进行企业文化和辅导技巧培训。 4关键控制指标(CTQ) 4.1导师/师傅辅导原则:老带新、高带低。 4.2导师/师傅职责、权利和任职资格见附件1。 5程序要求与关键控制点 5.1导师/师傅匹配 5.1.1新员工在入司培训期间,其主管应协调安排导师/师傅与其见面,并在《辅导记录本》首页签订辅导协议(见附件2)。 5.1.2老员工可向主管申请安排导师/师傅,主管发现有潜力员工可协调安排导师/师傅。每位导师/师傅辅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 5.2辅导管理规定 5.2.1因管理方式等原因,导师/师傅、学生/徒弟一方提出更换要求的,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主管审核、人力资源部评审后可更换。 5.2.2导师/师傅岗位调动后,不便继续辅导学生/徒弟的,辅导工作须转交新的导师/师傅。如辅导时间超过2/3,则可提前结业评价。 5.2.3导师/师傅、学生/徒弟中任何一方离司的,中断辅导关系。 5.3考评 5.3.1导师每半年度考评1次,师傅每季度考评1次。 5.3.2考评内容分为业绩考核和素质评价两个方面,其中业绩考评主要通过带岗学生/徒弟在考核期间绩效加权得分计算,素质评价主要评价学生/徒弟潜力,具体评价标准见附件3。 5.3.3导师、师傅的考核结果须于考核周期的最后一周内报人力资源部。 6激励措施 6.1激励原则:被辅导者绩效突出、多带多奖、持续奖励。 6.2津贴:根据辅导人数,导师按200元/月/人,师傅按100元/月/人,由各人力资源部按月进行统计核发。 6.3奖金 6.3.1 阶段性奖金:根据导师/师傅考评结果对应标准进行发放(见附件4)。 6.3.2 导师成就奖:辅导期结束后,按学生/徒弟的年度绩效为导师/师傅发放奖金(见附件5)。 6.3.3 优秀导师/师傅奖金 每年按10%比例评选优秀导师/师傅,授予证书和奖金。优秀导师奖金1万元,优秀师傅奖金5000元。 6.3.4 伯乐奖:辅导期满后,学生/徒弟绩效优异或获得重大奖项的,为导师/师傅追加奖励(见附件6)。 6.4 荣誉:辅导人数多的导师/师傅优先给予提拔、评职、评优。 6.5 导师/师傅辅导期间出现以下情况的,处罚 10-50分,并取消带岗资格、2年内不得重新认证。 6.5.1 不履行辅导职责或行为粗暴,被投诉3次以上并经查实。 6.5.2 导师/师傅本人连续2年绩效为“中”。 6.5.3 导师/师傅的阶段性考核连续2次为“中下”。 6.5.4 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6.6导师/师傅在辅导期内,未按规定开展辅导的,阶段考评不得发放阶段性奖金。 7 附加说明 本文件由集团人力资源总部制定,并归口解释管理,集团范围内等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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