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审讯技巧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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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技巧在基层民警办案中的运用与总结

审讯技巧在基层民警办案中的运用与总结

审讯技巧在基层民警办案中的运用与总结1. 引言在基层执法工作中,审讯是解决案件的关键环节之一。

良好的审讯技巧能够帮助民警更加高效地获取证据和信息,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本文将探讨审讯技巧在基层民警办案中的运用与总结。

2. 知情交代在审讯开始时,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至关重要。

民警应保持亲切的态度,与被审讯人建立起互信关系。

通过给予被审讯人尊重和关注,使其感到舒适和安全,有助于其主动交代相关情况。

3. 提问技巧提问是审讯的核心环节,正确的提问技巧能够引导被审讯人逐步揭示真相。

在提问过程中,民警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提问方式应当明确简明,避免含糊不清或复杂的问题。

- 遵循从事实到观点的思路,先了解基本情况,再逐步深入。

- 使用开放性问题,让被审讯人自由陈述观点,增加获取信息的机会。

- 注意语言表达和肢体语言,避免给被审讯人施加压力或敌对感。

4. 非言语交流技巧除了语言交流外,非言语交流也是审讯中的重要环节。

民警需要注重被审讯人的非言语表达,并善于利用这些线索获取更多信息。

例如,姿态、面部表情、眼神和手势等都能够给出被审讯人的真实态度和情绪变化。

5. 场景重现在某些情况下,通过场景重现可以帮助被审讯人回忆并还原发生的事件。

民警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在现场或模拟的环境中,让被审讯人参与其中,进一步了解案件发生的过程和相关细节。

这有助于民警获取更准确的证据和信息。

6. 记录和整理审讯过程中的记录和整理是保证案件办理流程规范和证据材料完备的重要一环。

民警应当准确记录审讯过程中的问题和被审讯人的回答,并及时整理和归档相关资料,以备后续参考和使用。

7. 总结与反思每次审讯结束后,民警应当进行总结与反思。

审讯中的不足和问题需要进行分析和改进,以提高下次审讯的效果。

此外,民警还应不断学习和积累相关法律知识和案例,提升自身办案水平。

8. 结语审讯技巧的运用对基层民警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影响。

准确获取证据和信息有助于提升案件查办的成功率和社会认可度。

警方审讯技巧

警方审讯技巧

警方审讯技巧
警方审讯的技巧是维护客观正义的重要手段,以保证警方侦办犯罪案件的正确性和真
实性,做到“看事实,审证据,听讯人”。

在审讯过程中,警方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充分准备和了解审讯有关信息
要结合被审讯人的基本情况,对被审讯人和案件有相关事实,对犯罪证据有充分了解
和掌握,审讯过程中切忌无知无谋,言不中立,乱来。

二、善于把握审讯时机
审讯时应当把握好时机、节奏,依次提出讯问的关键话语并以此启发被审讯者的感情,挖掘讯问关键点,引导被审讯者认识真相,以寻找犯罪的真相、真犯、真证。

三、健全运用讯问技巧
要充分运用讯问技巧,善于操纵讯问动机,针对被审讯人的各类答复,及时回答,运
用据实无误的语言、严谨、简明的表述,引导被审讯人的思维,迅速侦获被审讯人的真实
言论。

四、注意被审讯人的心理反应
准确度的把握被审讯者的心理变化,能够有效的进行审讯,捕捉被审讯者隐蔽的信息,这一点十分重要。

故要做到了解被审讯人的心理变化,变动时机,预测被审讯人会做出
怎样的回答,以更快的方式触及被审讯人的隐藏部位。

五、做到注意保密
审讯有关内容都是涉密、司法保密,审讯过程中要认真按照规定规范处理相关资料,
好好维护被审讯人的权益,防止犯罪工作中的失实和报道,保护被审讯人的正当权益。

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审讯技巧

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审讯技巧

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审讯技巧在司法领域中,刑事案件的审讯阶段被视为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时期。

嫌疑人的审讯过程中,律师、检察官、警务人员等各方参与者需要运用一系列技巧,以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嫌疑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本文将探讨刑事案件中嫌疑人审讯的关键技巧,旨在提供一些指导性建议。

1. 深入准备在审讯之前,各方参与者都需要对案件细节和相关法律进行深入学习和准备。

这包括了解嫌疑人的背景,收集证据和相关信息,并研究适用的法律条款。

准备充分可以帮助参与者准确评估案情,制定有效的审讯策略,并在审讯中做出恰当的反应。

2. 保持专业和客观在嫌疑人的审讯中,各方参与者应保持专业和客观的态度。

律师、检察官和警务人员都需要尊重嫌疑人的权益,不因个人情感或偏见而影响审讯的进行。

通过客观和公正的态度,可以建立嫌疑人与审讯参与者之间的信任,并有助于信息的全面披露。

3. 善于倾听和观察审讯过程中,各方参与者应善于倾听和观察。

认真聆听嫌疑人的陈述,注意他们的非言语表达,例如身体语言和情绪反应。

这些细微的变化可能提供有关案件真相的线索,有助于审讯参与者了解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和可能的动机,从而更好地掌握审讯的节奏和策略。

4. 灵活运用问询技巧在审讯中,各方参与者需要灵活运用问询技巧,以有效地获取关键信息。

开放式问题可以鼓励嫌疑人开放和详细地陈述情况,而封闭式问题则有助于获取特定和准确的信息。

同时,采用反问和插话等技巧可以突破困境,引导嫌疑人深入回答问题,或揭示可能存在的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5. 理性引导和辩驳有时候,嫌疑人可能会提出虚假陈述或试图误导审讯参与者。

在这种情况下,各方参与者应运用理性引导和辩驳的技巧。

通过逻辑推理和与证据的对照,可以揭示出不合理或不真实的陈述,并帮助嫌疑人正视案件的真相。

然而,辩驳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嫌疑人的权益,避免使用过于激烈或侮辱性的言辞。

6. 保持沉着和耐心嫌疑人审讯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挑战和不确定性。

实战:警察盘问审讯的七大技巧

实战:警察盘问审讯的七大技巧

实战:警察盘问审讯的七⼤技巧01单⼑直⼊法对于那些证据掌握得很充分,案件⽐较简单,或属于初犯的犯罪嫌疑⼈的审讯、我们不必⼈为地将⽅法搞得太复杂,可以在问好基本情况之后,直截了当问及案件实质问题,⽐如可以问“你做这种事做过⼏次啦,做了之后怎么想的”等问题,让对⽅认为我们已经胸有成⽵,有了⼗分把握,⽽直接交待。

02各个击破法对于那些处于交待边缘,并且有多⼈参与作案团伙案件的犯罪嫌疑⼈之⼀,可以选中⼀⼈,直截了当利⽤他们各⾃间互不信任,互相猜疑,对其进⾏“离间”。

暗⽰他的同伙已经交待,并且已经把事情推到他⼀个⼈头上,告诫他要争取主动、免得到最后千钧重担⼀⼈挑。

然后再借⼒打⼒,⽤他交待中的可信部分,作为敲门砖,再攻开其他成员的嘴,造成⼀种群起互相供讦的局⾯,我们再多⽅⽐较、去伪存真,搞清案件真⾯⽬。

03引⽽不发法如果只掌握零星的、局部的证据或罪⾏,可利⽤被审讯⼈'做贼⼼虚'的⼼理弱点,“张⼸搭箭,引⽽不发”,⽤暗⽰的⽅法,让其误以为我⽅已完全掌握了他这样或那样的罪⾏。

⽐如在审完⼀个案⼦后,可以这样发问“现在你可以把新近做的事情讲⼀下了”,他就会以为新做的盗窃或抢劫罪也已经穿帮了,不得不进⾏交待。

04抽丝剥茧法对于那些已经从⼼理上⽡解,开始进⾏交待的违法犯罪嫌疑⼈,尤其对于那些系列盗窃案,跨地区、跨年度案件的作案⼈,我们审讯⼈员必须耐下性⼦,慢慢地像缫丝⼯抽丝⼀样,⼀步⼀步由⼩案件⾄⼤案件、由本地案件⾄外地案件、由年内案件⾄年外案件、由⽴案案件⾄隐案积案,⼀点点将其理清楚。

分门别类,时间、地点、作案同伙、作案过程等六要素齐全准确。

这有可能要花去我们⼏天⼏夜的时间,但作为审讯⼈员要不怕苦累、乘胜追击,穷追不舍、趁热打铁,⼀⿎作⽓地完成任务,否则过了最佳时机,⼜要重砌“炉灶”,多花功夫了。

05“激将”法在确认被审讯⼈的性格属于冲动型,豪爽型之后,我们审讯⼈员再也不能摆出⼀副说教式的腔调,⽽应显得也很直爽、够义⽓,不能粘粘乎乎,否则对⽅会认为你是个⽂绉绉的书呆⼦,案件问题与你不值⼀谈。

【法律】揭秘嫌疑人被讯问时的36种表情和姿势

【法律】揭秘嫌疑人被讯问时的36种表情和姿势

揭秘嫌疑人被讯问时的36种表情和姿势侦查讯问中犯罪嫌疑人身体语言研究一、犯罪嫌疑人身体语言之表情(一)脸部左右半边的脸从外貌上看是一模一样,但从身体语言的角度分析,左右脸传达出来的信息是不同的,左半边脸更容易表达出真实的感情。

对那些人们可以控制的感情,如尴尬、苦笑、厌烦和恼怒的时候,左脸就会呈现出与右脸不同的地方。

左半边脸更会出卖人的内心,传递出人的真实情绪,而右半边脸一般情况下都没什么表情。

所以,审讯人员在观察人脸部时,应注意观察嫌疑人左脸,就能更真实地掌握其内心情绪。

(二)嘴巴人所说的话未必都是真的,但人嘴部的动作却是坦诚的。

嘴部的动作常常能让谎言不攻自破,把人的心绪全部暴露出来。

1.撇嘴。

撇嘴是唇部肌肉收缩,使得嘴型显得更小,嘴角也会随着下垂,这是高度自我认同的表现。

就是说,此时犯罪嫌疑人不认同审讯人员的观点,或是瞧不起审讯人员。

这时审讯人员不能再对嫌疑人进行思想开导,而是要及时对嫌疑人进行威慑,打击其嚣张气焰。

2.舔嘴唇。

当犯罪嫌疑人正处于紧张或兴奋的情绪中,做出舔嘴唇的动作,是其正在压抑内心的激动。

犯罪嫌疑人欲向审讯人员提出自己内心的要求,这时审讯人员应注意制造空当,进行适度的引导,让嫌疑人一吐为快。

如果审讯人员没有注意到此时嫌疑人的细微变化,而一味对其高压震慑,很可能会贻误战机。

3.张开的嘴。

犯罪嫌疑人嘴巴不自觉地张开,是疲倦与懈怠的表现。

这表明他对自己所处的环境厌倦,或者对正在讨论的话题理不清头绪,不知所以然。

犯罪嫌疑人或者是没弄清审讯人员在说什么,或者干脆是“走神了”、“人在心不在”。

此时审讯人员要对其及时引导,使其集中注意力,回到案件的调查讯问中来。

4.咬嘴唇。

这是犯罪嫌疑人自我怀疑和缺乏自信的表现。

当心中不安或者内疚时,人们总是会咬住自己嘴唇。

此时犯罪嫌疑人心中必定有很大的疑虑,审讯人员如果不能准确把握嫌疑人疑虑所在,就不要轻易暴露检察机关所掌握的案件情况。

5.嘴巴不断开合。

刑侦审讯技巧

刑侦审讯技巧

刑侦审讯技巧刑侦审讯技巧是指在刑事案件中,警方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时所采用的一系列技巧和方法。

刑侦审讯技巧的运用,不仅可以有效地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证据,还可以提高审讯效率,减少错误判断和误判的可能性。

本文将从刑侦审讯技巧的基本原则、具体方法和注意事项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1.合法性原则。

刑侦审讯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内进行,不能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2.公正性原则。

刑侦审讯必须公正、客观、中立,不能有偏见和歧视。

3.人性化原则。

刑侦审讯必须尊重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不能采用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

4.科学性原则。

刑侦审讯必须遵循科学的心理学和社会学原理,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巧进行。

二、刑侦审讯技巧的具体方法1.建立良好的关系。

在审讯前,警方应该与犯罪嫌疑人建立良好的关系,让其感受到警方的关心和理解,从而增加其配合的可能性。

2.采用开放式问题。

在审讯中,警方应该采用开放式问题,让犯罪嫌疑人自由发言,从而获取更多的信息和线索。

3.运用沉默法。

在审讯中,警方应该适时运用沉默法,让犯罪嫌疑人自己说出真相,从而增加其供述的可信度。

4.运用反问法。

在审讯中,警方应该适时运用反问法,让犯罪嫌疑人自己反思自己的行为,从而增加其认罪的可能性。

5.运用心理暗示法。

在审讯中,警方应该适时运用心理暗示法,让犯罪嫌疑人产生内部矛盾和压力,从而增加其供述的真实性。

6.运用威慑法。

在审讯中,警方应该适时运用威慑法,让犯罪嫌疑人感受到警方的权威和力量,从而增加其配合的可能性。

三、刑侦审讯技巧的注意事项1.注意语言表达。

在审讯中,警方应该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清晰度,避免产生歧义和误解。

2.注意情绪控制。

在审讯中,警方应该注意情绪控制,避免情绪激动和冲动,影响审讯效果。

3.注意证据保全。

在审讯中,警方应该注意证据保全,避免证据被破坏或篡改,影响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4.注意法律程序。

在审讯中,警方应该注意法律程序的规定,遵循法律程序,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审讯技巧

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审讯技巧

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审讯技巧犯罪嫌疑人的审讯是刑事案件中重要的程序之一,审讯的过程往往决定了案件的成败。

在进行犯罪嫌疑人审讯时,掌握合适的技巧能够帮助警方获取更多的关键信息,进一步推动破案进程。

本文将就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审讯技巧进行探讨。

1. 理解审讯的目的和重要性犯罪嫌疑人审讯的目的是为了获取证据和真相,推动案件进展。

审讯是检察官或警方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一种对话方式,通过询问、观察和评估犯罪嫌疑人的言行举止,从而了解案件的本质。

审讯过程中,审讯人员应保持冷静和专业,采用恰当的方法与犯罪嫌疑人进行沟通。

2. 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在审讯过程中,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是至关重要的。

审讯人员需要通过倾听和关注的方式,传递出自己是真正关心犯罪嫌疑人的情况,愿意给予他们合理的处理,并且对取得真相感兴趣。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降低犯罪嫌疑人的防备心理,并帮助他们更愿意详细交待案件的相关信息。

3. 采用开放性问题和闭合性问题的结合在犯罪嫌疑人审讯过程中,合理地运用开放性问题和闭合性问题是必要的。

开放性问题可以使犯罪嫌疑人有机会详细叙述案件的情况,从而提供更多触发信息的机会。

而闭合性问题则能够帮助审讯人员获取详细和具体的信息,以及对犯罪嫌疑人的陈述进行核实。

4. 控制审讯的节奏和语气审讯人员需要掌握审讯的节奏和语气,以避免在对犯罪嫌疑人施加过多压力的同时,也不能过于宽松。

过度施压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产生逆反心理,妨碍案件真相的获取;而过于宽松可能会导致失去对案件答案的控制。

因此,在审讯过程中,正确的尺度和语气对案件的推进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5. 回顾和总结审讯内容在审讯过程中,审讯人员需要及时回顾和总结审讯内容。

通过简洁地总结和回顾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可以让审讯人员更好地理解案件的状况,并进一步深入追问相关信息。

此外,总结也是为了检查和确认犯罪嫌疑人的陈述是否具有一致性和逻辑性,以确保获取的证据具有可信度。

在刑事案件中,审讯技巧的应用是推动案件进展的重要环节。

基层民警工作中的嫌疑人审讯与讯问技巧

基层民警工作中的嫌疑人审讯与讯问技巧

基层民警工作中的嫌疑人审讯与讯问技巧在基层民警的日常执法工作中,嫌疑人审讯与讯问技巧是非常关键的。

只有运用合适的方法和技巧,才能够有效地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证据,确保案件的顺利侦破。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探讨基层民警在嫌疑人审讯与讯问过程中的技巧。

一、正确运用非暴力沟通法非暴力沟通法是一种建立互信和有效沟通的技巧,对于嫌疑人审讯与讯问尤为重要。

在与嫌疑人交谈时,基层民警应该保持冷静并避免使用威胁、指责或恐吓等不适当的语言和行为,而是以平和、尊重的态度与其进行对话。

同时,要注重倾听对方的表达,理解其心理状态和隐含信息,以便更好地调动其积极配合的意愿。

二、运用开放性问题获取信息在嫌疑人审讯与讯问中,基层民警要善于使用开放性问题,以便获得更丰富的信息和供述。

开放性问题通常以“为什么”、“怎么样”、“您觉得”等形式提出,能够激发嫌疑人自由表达,帮助民警深入了解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动机。

同时,开放性问题也能够有效地迫使嫌疑人做出更为详细和准确的陈述,为案件侦破提供更多线索。

三、运用闭合性问题核实细节在嫌疑人审讯与讯问过程中,基层民警还需要使用闭合性问题来核实嫌疑人的陈述和补充细节。

闭合性问题通常可以用“是不是”、“有没有”等形式提出,需要嫌疑人进行简短回答。

通过使用闭合性问题,可以确保嫌疑人在供述中没有矛盾和遗漏,提高案件调查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四、运用心理战术与交流技巧在嫌疑人审讯与讯问中,基层民警还可以运用一些心理战术与交流技巧,以期达到更好的效果。

比如,可以使用耐心等待的战术,让嫌疑人在沉默中产生压力和不安,进而主动提供信息。

另外,基层民警还可以通过与嫌疑人建立互惠关系,给予适当的表扬和肯定,使嫌疑人产生合作的意愿。

总之,基层民警在嫌疑人审讯与讯问中的技巧至关重要。

通过正确运用非暴力沟通法、采用开放性问题、闭合性问题、心理战术和交流技巧,可以更加高效地获取嫌疑人的供述和证据。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审讯与讯问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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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为转载,文章描述了美国警方普遍使用的里德九步审讯法,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里德九步审讯法不仅仅是用于审讯和反审讯,在日常生活的人际交往中,商业谈判中,很多时候都会用到类似的心理战技巧。

所以看下此文对我们PSK提高个人整体的能力还是很有帮助的。

首先你要知道,在美国约有42%到55%的嫌犯都是在审讯时认罪的。

但是让一个人认罪并不是件容易事,并非像人们想象的一样:怒视嫌犯,当面与其对质,再告诉他杀人凶器上遍布着他的指纹,于是嫌犯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

没有两次审讯过程是完全相同的,不过审讯大多都利用了人性中的某些弱点。

这些弱点的暴露一般依赖于人在经历截然相反的极端时所产生的压力,如主宰和服从、控制和依赖以及后果的最大化和最小化。

如果审讯者能根据嫌犯的个性和经历,将环境和技巧有效地结合起来加以利用,那么即使是最顽固的罪犯到头来也会坦白招供。

警方审讯并非总是都是这么复杂。

直到20世纪初期,在美国,刑讯逼供还是一种广为接受(即便是不合法的)的做法。

只要嫌犯签下一份弃权书,声明供词是自愿招出的,那么警方通过“酷刑逼供”(不给食物和水、用强光照射、折磨身体和长期隔离,用橡胶管和其他一些不会留下伤痕的器械鞭打)获得的口供通常在法庭上都是可以被采纳的。

不过,在20世纪30年代至60年代间,对警务战术的整顿逐渐改变了审讯方法。

虽然美国最高法院早在1897年就反对非自愿招供,但是直到1937年情况才开始真正发生变化。

在布朗(Brown)诉讼密西西比州一案中,最高法院抛出一份“自愿”供词,而这份供词是在警察反复将嫌犯吊在树上鞭打后获得的。

法院的裁决很清楚:通过暴力获得的供词不能作为法庭审判的依据。

到了20世纪50年代,不仅警察通过殴打嫌犯得到的供词被视为非自愿供词,而且通过以下这些方法获得的供词,也将被视为非自愿供词:对嫌犯的拘留时间超过必要长度、不允许他睡觉、进食、饮水或者上厕所、许诺当嫌犯招供后给其某些好处,或者威胁嫌犯如果不招供则将对其实施某些伤害。

这是个好消息,至少它说明在你被刑讯逼供时,你知道这不合法。

疑犯被捕时通告其“米兰达权利”(你有权保持沉默…)已经是一些国家或地区执法人员规定的必要步骤。

所以你在那些国家和地区被捕时一般没必要特意强调自己可以保持沉默或给律师打电话,倘若你在另一些国家和地区被抓,既然你没有律师,也就没必要大喊什么要求民主—不要惹怒执法人员关于测谎仪,下面有两个好消息和两个坏消息:好消息1是,即使在科技比较发达的国家(比如美国),由于适用价格昂贵,测谎仪的应用并不广泛。

坏消息1是,似乎你的所在并不是一个“科技比较发达的国家”,而众多简易测谎仪被广泛应用。

好消息2是,测谎仪的测试结果几乎从未被法庭认可过坏消息2是,通过对测谎数据的观察,一名叫约翰.里德的分析师,开始注意到被测对象都呈现出某些外在的、一致的生理信号,而这些信号与测谎结果相一致。

里德继而发明了一种不以机器为基础的审讯体系。

它依靠一套特定类型的问题和答案来暴露嫌犯的弱点,审讯者可以利用这些弱点从嫌犯口中获得供词。

比如里德的九步心理控制法就是目前美国使用最广泛的审讯技巧之一。

在下一部分,我们将详细了解此体系。

关于快速审讯,也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好消息是,宪法规定:如果警方在拘留和审讯嫌犯三天后仍未能找到罪名指控他,那么警方就侵犯了嫌犯享有合法程序的权利。

如果警方将某人吊在树上,对其鞭打使其招供,那么警方就侵犯了嫌犯不被要求自证其罪的权利(以及其他权利)。

坏消息是,这是美国宪法。

在开始审讯之前,你要清楚,在美国,多达80%的嫌犯放弃了他们保持沉默和请求律师帮助的权利,允许警方实行全面的审讯。

这是错误而愚蠢的方法。

现代审讯是对人性的研究。

我们中的大多数更喜欢与看似和自己类似的人交谈。

一旦交谈开始,就很难止住。

一旦我们开始说实话,就很难再说假话。

当警察告诉我们,在一户两天前失窃的人家中,发现室内的门把手上有我们的指纹,我们会变得紧张,哪怕在入室行窃过程中我们一直戴着手套。

除少数情况外,为得到嫌犯的供词,警察可以对其撒谎。

因为我们认为,即使面对着证明其参与作案的假物证,一个无辜的人也绝不会承认她并未犯过的罪行。

遗憾的是,事实并非总是如此(下一部分将谈到更多的假供词)。

不过,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警察为什么在审讯中使用欺骗性战术。

心理控制甚至在审讯者开口之前就已经开始了。

审讯室的实际布置旨在让嫌犯感到最大程度的不适,并使他从刚迈入室内的那一刻就开始感到无助。

经典的审讯手册《刑事审讯与供述》中建议,审讯室应该是一间狭小、隔音的房间,其中只有三把椅子(两把给警察,一把给嫌犯)、一张桌子和四面空空的墙。

这样的布局能营造出一种无所遁形、陌生而又孤立无援的感觉,从而在审讯过程中强化嫌犯“让我出去”的意识。

这本手册还建议让嫌犯坐在一张不舒服的椅子上,使他无法触到任何控制器,如电灯开关或者温度调节器,以便加剧他所感到的不适,诱发他的依赖感。

单向透视镜是审讯室中的理想附加摆设,因为它不仅能增加嫌犯的焦虑,还能让其他警察观察到审讯过程,并帮助审讯者确定哪些技巧有效,哪些技巧无效。

在里德审讯的九个步骤开始进行前,会安排一个首次会谈,来确定嫌犯是否有罪。

在首次会谈中,审讯者尝试着用随意的谈话创造出一种没有威胁氛围,从而在自己与嫌犯之间建立起友好信任的关系。

人们更喜欢和信任那些与自己类似的人,因此警察可能会要求分享嫌犯的某些兴趣或信仰。

如果嫌犯开始向审讯者谈及一些无关痛痒的东西,那么当讨论转到犯罪问题上时,他就很难停下不说(或开始说谎)。

在首次会谈中,警察通过观察嫌犯的反应(包括语言反应和非语言反应)建立在开始真正施加压力前的基准反应。

警察随后会将此基准作为参照点。

确定基准的方法包括:向嫌犯提出各种能够让其使用大脑不同部分的问题。

警察会问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有的需要回忆(仅仅是回想),有的需要思考(带有创造性)。

当嫌犯回忆某些事情时,他的眼睛经常会右移。

这就是他的大脑正在刺激记忆中枢的外部表现。

当他在思考某事时,他的眼睛会上移或左移,这是他的认知中枢正在活动的反映。

警察要牢牢记住嫌犯的这些眼部活动。

下一步是质问嫌犯。

警察首先会问几个有关犯罪事实的基本问题,并将嫌犯的反应与基准进行比较,判断他究竟在说真话还是在撒谎。

如果审讯者询问嫌犯案发当晚在什么地方,并且嫌犯如实回答,那么嫌犯就会回忆当晚的情况,他的眼睛就会右移;如果他在编造不在场的供词,那么他会进行思考,他的眼睛就会因此而左移。

如果审讯者确定嫌犯的反应表明他在撒谎,并且其他所有证据都证明是他有罪,那么便将开始进行针对有罪嫌疑人的审讯。

我们前面提到过一本广为使用的《刑事审讯与供述》手册,“里德”技巧就是这本手册的主要依据。

这本手册列出了指导审讯的九个步骤或一些重点。

其中的许多步骤是交迭进行的,并没有什么“通用”审讯过程;不过里德技巧为如何展开一场成功的审讯提供了蓝本。

第一步-对质:警察陈述嫌犯的犯罪事实,并告知已获得对嫌犯不利的证据。

证据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是编造的。

警察一般会用很自信的口气陈述案件过程,表明已经确定嫌犯参与了犯罪。

于是嫌犯的心理压力开始增加。

同时,审讯者可以绕着房间走动,并侵入嫌犯的私人空间,借此进一步增加后者的不适感。

如果嫌犯开始烦躁不安、舔嘴唇和/或整理自己的外表(比如用手拢头发),警察会将这些小细节视为嫌犯撒谎的暗示,并且可以确定警察的审讯方向是正确的。

第二步-主题编制:审讯者会编造一个关于嫌犯为什么会犯罪的故事。

主题编制是通过观察嫌犯的眼神,来揣测为什么他会作案、为什么嫌犯愿意认为案件是其所为以及什么样的理由能让嫌犯认罪。

嫌犯是否比别人更频繁地运用某种特殊的推理模式?例如,他是否好像愿意把犯罪原因归咎于受害者?警察设计一个主题(一个故事),使嫌犯可以利用这个主题为自己参与犯罪开脱或者找出理由,然后警察再观察嫌犯,以确定后者是否喜欢该主题。

是否他比以前更注意听了?他在点头吗?如果是这样,警察将顺着这一主题继续编造;如果不是,他将换一个主题并重新开始。

主题编制隐于审讯过程背后,并贯穿始末。

在编制主题时,审讯者的语气轻柔、温和,说话声音让嫌犯丝毫感觉不到威胁,诱使嫌犯误以为十分安全。

第三步-阻止否认:让嫌犯否认自己的罪行会增加其信心,所以警察会设法打断嫌犯对罪行的所有否认,有时会告诉嫌犯一会儿将给他说的机会,但是现在他需要听警察说。

从审讯开始,警察就会留意嫌犯否认罪行的意图,并在他开口前予以阻止。

阻止嫌犯否认罪行,除了能使其的信心保持低落,还能使嫌犯保持安静,因此没有寻求律师帮助的机会。

如果在主题编制过程中嫌犯没有进行否认,警察会将此视为确定嫌犯有罪的信号。

如果在主题编制时,否认的最初尝试渐渐消减或停止,审讯者便知道他找到了一个好的主题,嫌犯离招供越来越近了。

第四步-击破反驳:在审讯者完整地编制一个涉及嫌犯的主题后,嫌犯可能会提出逻辑上的反驳,而非简单的否认,比如“我绝不会强奸别人——我妹妹曾被强奸,我亲眼看到这给她带来多么大的痛苦。

我不会对别人这么做的。

”警察对这种反驳的处理与对否认不同,因为这些反驳能给警察提供一些信息,用以反过头来对付嫌犯。

审讯者可能会说“看,你说的不错,你告诉我你这样做决不是预谋已好的,而只是你一时失控。

你关心像你妹妹那样的女性——那只是个一时的错误,不会再发生了。

”如果警察处理得当,嫌犯提出反驳的结果将更像是在认罪。

第五步-掌控嫌犯的注意力:到这时,嫌犯会感到灰心丧气、举棋不定。

他可能想要寻找一个人来帮助他摆脱这种局面。

审讯者要尽量利用嫌犯的不安全感,装作和他站在一边。

并在后续的主题编制中尽力表现得更为真诚。

为了使嫌犯更加难以从这种局面中脱身,审讯者可以在身体上更靠近嫌犯。

审讯者还可以运用一些表示友好和关怀的肢体语言,比如触摸嫌犯的肩膀或者轻拍他的背部。

第六步-嫌犯丧失决心:如果嫌犯的肢体语言表示出他放弃抵抗——他双手抱头,双肘置于膝盖上,肩膀耸动——审讯者会抓住机会开始引导嫌犯招供。

他将开始从主题编制转向动机选择(参见下一步),迫使嫌犯选择一个犯罪理由。

到了这一阶段,审讯者会竭尽全力与嫌犯进行目光交流,以强化嫌犯的心理压力以及想要摆脱这种局面的渴望。

如果此时嫌犯开始哭泣,警察便可将此视为确定嫌犯有罪的信号。

第七步-选择:审讯者为犯罪行为的某方面提供两个截然不同的动机,有时会从次要方面开始,这样不会使嫌犯产生过度的胁迫感。

一种选择是社会可以接受的(“由于一时冲动而犯罪”),另一种则是道德败坏的(“你为了钱而杀害了她”)。

警察增大两种选择之间的反差,直到嫌犯表现出选择其中一种动机的迹象,比如点了一下头或者增加了暗示放弃抵抗的信号。

然后,警察就可以加快审讯进展的速度了。

第八步-让嫌犯开口说话:一旦嫌犯选择了动机,供述也就由此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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