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规范规范(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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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设计规范(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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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设计规范(最新)《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200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111-2006)(2009年版);《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抗震设计规范》(GB50909-2014);《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10003-2005);《铁路隧道施工规范》(TB10204-2002);《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111-2006(2009 年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规范》(GB50086-2001);《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CECS22:2005);《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CJJ 49-199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2013);《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及(GB6722-2011)《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03年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2008);《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地铁设计规范

地铁设计规范

地铁设计规范车站建筑8.1 一般规定8.1.1 车站的总体布局,应符合城市规划、城市交通规划、环境保护和城市景观的要求,妥善处理好与地面建筑、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之间的关系。

8.1.2车站设计必须满足客流需求,保证乘降安全、疏导迅速、布局紧凑、便于管理,并具有良好的通风、照明、卫生、防灾等设施,为乘客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8.1.3地铁各线路之间与其他轨道交通线路交汇处的换乘站,建筑设施的通行能力应满足预测的远期换乘客流量的需要。

不能同步实施时,应预留接口。

8.1.4 车站的站厅、站台、出入口通道、人行楼梯、自动扶梯、售检票等部位的通行能力应按该站远期超高峰客流量确定。

超高峰设计客流量为该站预测远期高峰小时客流量诚意1.1~1.4超高峰系数。

8.1.5 车站设计宜考虑地下、地上空间综合利用。

8.1.6 车站应设置无障碍设施。

8.1.7 地下车站的土建工程宜一次建成。

地面车站、高架车站及地面建筑可分期建设。

8.2 车站总体布局8.2.1 车站的平面形式应根据线路特征、营运要求、地上和地下环境及施工方法等条件确定。

站台可选用岛式、侧式或岛侧混合式等形式。

8.2.2车站竖向布置根据线路敷设方式、周围环境及城市景观灯因素,可选取地下一层、地下多层、路堑式、地面、高架一层、高架多层等形式。

但私下车站宜浅,车站层数宜少有条件的地下或者高架车站应精良考虑站厅和设备及管理用房设于地面。

8.2.4 车站出入口风亭的位置,应根据周边环境及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合理布置。

出入口的布置应有利于客流吸引和疏散;风亭位置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应满足规划、环保和城市景观的要求。

8.2.5 地铁车站应设公共厕所,并应根据需要与可能在靠近位置设置自行车和汽车的停放场地。

8.3车站平面8.3.1 站台计算长度应采用远期列车编组长度和停车误差8.3.7 距站台边缘400mm处应设不小于80mm宽的纵向醒目安全线。

采用屏蔽门是不设安全线。

地铁设计规范(GB_50157-2003).

地铁设计规范(GB_50157-2003).

地铁空调风系统设备及监控点基本配置
设备 控制 监测
DO
启停 隧道风机(正、反转) 推力风机 送风机 回/排风机 组合柜机 2 1 1 1 1
AO
调节 运行 2 1 1 1 1 故障 1 1 1 1 1
DI
环控/遥控 1 1 1 1 1 就地/远程 1 1 1 1 1 温度
AI
湿度
空调机
过滤网压差报警器 电动风阀 防火阀 新风 送风(空调机出口) 混风(混合风室) 回/排风
地铁BAS硬件设备配置--现场级控制系统
可选用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和可编程逻 辑控制器(PLC)作为地铁BAS控制设备; 宜优先选用PLC作为BAS的主要控制设备。 因为现代PLC具有逻辑判断、定时、计数、 记忆和算数运算、数据处理、联网通信及 PID回路调节等功能,更加适合工业现场的 要求,具有高可靠性、强抗干扰能力,编程 安装简便,输入和输出更接近现场设备。
现场总线功能
连接BAS主控制器与远程控制器或远程I/O 模块; 实现系统的分散控制; 可连接智能化仪表; 适应地铁现场环境及具有抗电磁干扰能力。
系统网络技术指标
冗余热备设备的切换时间不大于2s; 画面刷新时间不大于2s; 系统平均无故障时间大于10000h; 系统平均修复时间不大于0.5h。
车站事故照明电源系统监控点基本配置
监测(DI)
交流失压信号
1
直流接地信号
1
故障
1
车站照明系统监控点基本配置
设备 控制 DO 启停 照明回路 1 状态 1 监测 DI 就地/远程 1
注:1. BAS可不监视就地/远程状态; 2. 如果照明系统在车控室手动控制,BAS可不控制照明回路。

地铁设计规范规范(终稿)

地铁设计规范规范(终稿)

1 总则1.0.1 为使地铁设计做到安全、可靠、适用、经济和技术先进,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采用钢轮钢轨系统的地铁新建工程设计。

改建、扩建和最高运行速度超过100km/h的地铁工程,以及其它类型的城市轨道交通相似工程的设计,可参照执行。

1.0.3地铁工程设计,必须符合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1.0.4 地铁工程在满足本系统的安全、功能、环境需求的前提下,人防要求可由城市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0.5 地铁工程的设计年限应分初期、近期、远期三期。

初期按建成通车后第3年要求设计,近期按第10年要求设计,远期按第25年要求设计。

1.0.6 地铁工程的建设规模、设备容量,以及车辆段和停车场等的用地面积,应按预测的远期客流量和列车通过能力确定。

对于可分期建设的工程和配置的设备,应考虑分期扩建和增设。

1.0.7 地铁的主体结构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1.0.8 地铁线路应为右侧行车的双线线路,并应采用1435mm标准轨距。

1.0.9地铁线路必须为全封闭型式,并宜采用高密度、短编组组织运行。

远期设计行车最大通过能力宜采用每小时40对列车,但不应少于30对列车。

1.0.10 初期、近期和远期列车编组的车辆数,应分别根据预测的初期、近期和远期客流量、车辆定员数和设定的行车密度确定。

车辆定员数为车辆座位数和空余面积上站立的乘客数之和。

车厢空余面积定员数宜按每平方米站立6名乘客计算。

1.0.11 地铁车辆段设置应根据线网规划统一考虑。

按具体情况可以一条线路设一座车辆段或几条线路合建一座车辆段。

当一条线路长度超过20km时,可根据运营需要,在适当位置增设停车场。

1.0.12 地铁各线路之间,以及地铁与其它轨道交通线路相交处的换乘,应采用便捷换乘方式。

地铁与其它常规地面公共交通的换乘,宜作方便换乘的统一规划。

1.0.13设计地铁浅埋、高架及地面线路时,应采取降低噪声、减少振动和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使之符合国家现行的城市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3.08.08•【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9号•【施行日期】2014.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定额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地铁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57-2013,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12、1.0.17、1.0.19、1.0.20、1.0.21、3.3.2、4.1.2、4.1.3、4.1.19、4.7.2、4.7.4、4.7.6、 6.1.2(4)、7.1.3、7.4.1(1)、7.6.2、8.3.5、9.3.10、9.3.11、9.4.4、10.1.3、11.1.6(1)、11.1.10、13.1.4、13.2.31、14.2.5(5)、14.3.1(4、5)、15.1.6、15.1.7、15.1.23、15.3.26 、15.4.1(1)、15.4.2、15.7.15、15.7.16、16.1.13、16.2.11、17.1.3、17.1.9、17.4.9(1、2)、17.4.11(1)、17.4.15(1、7)、18.1.9、19.3.1、19.4.5、20.3.10(2)、21.2.4、21.2.5、 21.3.3、21.7.6、22.6.1、22.6.3、23.1.7、23.1.8、24.8.1、25.1.10、25.1.15、25.2.8、26.1.7、26.1.8、27.3.8、27.4.2、27.4.14、28.1.5、28.2.1(1、3)、28.2.3、28.2.5、28.2.9、 28.2.11、28.4.1、28.4.2、28.4.7、28.4.22、28.5.1、28.5.5、28.6.1、28.6.5、28.6.6、28.7.1、29.4.1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版强条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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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放心下载,放心阅读1.0.12 地铁的主体结构工程,以及因结构损坏或大修对地铁运营安全有严重影响的其他结构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0年。

1.0.17 地铁浅埋、高架及地面线路设计时,应采取降低噪声、减少振动和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

1.0.19 地铁工程设计应采取防火灾、水淹、地震、风暴、冰雪、雷击等灾害的措施。

精品文档,超值下载1.0.20 地铁工程应设置安防设施。

安防设施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尚应合理设置安全检查设备的接口、监控系统、危险品处理设施,以及相关用房等。

1.0.21 地铁工程应设置无障碍乘行和使用设施。

3.3.2 地铁列车必须在安全防护系统的监控下运行。

4.1.2 车辆应确保在寿命周期内正常运行时的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同时应具备故障、事故和灾难情况下对人员和车辆救助的条件。

4.1.3 车辆及其内部设施应使用不燃材料或无卤、低烟的阻燃材料。

4.1.19 列车应具有下列故障运行能力:1 列车在超员荷载和在丧失1/4动力的情况下,应能维持运行到终点‘2 列车在超员荷载和在丧失1/2动力的情况下,应具有在正线最大坡道上启动和运行到最近车站的能力;3 一列空载列车应具有在正线线路的最大坡道上牵引另一列超员荷载的无动力列车运行到下一车站的能力。

4.7.2 列车应设置报警系统,客室内应设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应具有乘务员与乘客间双向通信功能。

当采用无人驾驶运行模式时,报警系统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 50490 的有关规定。

4.7.4 客室车门系统应设置安全联锁,应确保车速大于5km/h时不能开启、车门未全关闭时不能启动列车。

4.7.6 客室、司机室应配置便携式灭火器具,安放位置应有明显标识并便于取用。

6.1.2 地铁选线应符合下列规定:4 地铁线路之间交叉,以及地铁线路与其他交通线路交叉时,必须采用立体交叉方式;7.1.3 无咋轨道主体结构及混凝土轨枕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0年。

地铁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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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设计规范地铁设计规范地铁工程设计必须符合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地铁的主体结构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年。

地铁线路应为右侧行车的双线线路并应采用标准轨距。

设计地铁浅埋、高架及地面线路时应采取降低噪声、减少振动和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使之符合国家现行的城市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地铁各系统排放的废气、废水、废物应达到国家现行的相关排放标准。

地铁工程抗震设防烈度应根据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

跨河流和临近河流的地铁地面和高架工程应按的洪水频率标准进行设计。

对下穿河流或湖泊等水域的地铁工程应在进出水域的两端适当位置设防淹门或采取其他防淹措施。

地铁的基本运营状态应包含正常运营状态、非正常运营状态和紧急运营状态。

系统的运营必须在能够保证所有使用该系统的人员和乘客以及系统设施安全的情况下实施。

地铁的设计运输能力应满足预测的远期单向高峰小时最大断面客流量的需要。

地铁线路必须为全封闭形式同时列车须在安全防护系统的监控下运行。

圆形隧道应按全线盾构施工地段的平面曲线最小半径确定隧道建筑限界。

高架线或地面线建筑限界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高架线、地面线的区间和车站建筑限界应按高架或地面线设备限界或车辆限界及设备安装尺寸计算确定。

车站直线地段建筑限界应满足下列要求站台计算长度内的站台边缘距线路中心线的距离应按车辆限界加安全间隙确定但站台边缘与车辆轮廓线之间的间隙当采用整体道床时不应大于当采用碎石道床时不应大于。

曲线车站站台边缘与车辆轮廓线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

地铁线路的选定应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进行。

地铁的线路平面位置和高程应根据城市现状与规划的道路、地面建筑物、管线和其他构筑物、文物古迹保护要求、环境与景观、地形与地貌、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采用的结构类型与施工方法以及运营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确定。

地铁的线路之间及与其他轨道交通线路之间的交叉处应采用立体交叉。

线路平面曲线半径应根据车辆类型、列车设计运行速度和工程难易程度经比选确定线路平面的最小曲线半径不得小于表规定的数值。

(完整word版)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2013版强条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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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地铁的主体结构工程,以及因结构损坏或大修对地铁运营安全有严重影响的其他结构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0年。

1.0.17 地铁浅埋、高架及地面线路设计时,应采取降低噪声、减少振动和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

1.0.19 地铁工程设计应采取防火灾、水淹、地震、风暴、冰雪、雷击等灾害的措施。

1.0.20 地铁工程应设置安防设施。

安防设施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尚应合理设置安全检查设备的接口、监控系统、危险品处理设施,以及相关用房等。

1.0.21 地铁工程应设置无障碍乘行和使用设施。

3.3.2 地铁列车必须在安全防护系统的监控下运行。

4.1.2 车辆应确保在寿命周期内正常运行时的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同时应具备故障、事故和灾难情况下对人员和车辆救助的条件。

4.1.3 车辆及其内部设施应使用不燃材料或无卤、低烟的阻燃材料。

4.1.19 列车应具有下列故障运行能力:1 列车在超员荷载和在丧失1/4动力的情况下,应能维持运行到终点‘2 列车在超员荷载和在丧失1/2动力的情况下,应具有在正线最大坡道上启动和运行到最近车站的能力;3 一列空载列车应具有在正线线路的最大坡道上牵引另一列超员荷载的无动力列车运行到下一车站的能力。

4.7.2 列车应设置报警系统,客室内应设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应具有乘务员与乘客间双向通信功能。

当采用无人驾驶运行模式时,报警系统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 50490 的有关规定。

4.7.4 客室车门系统应设置安全联锁,应确保车速大于5km/h时不能开启、车门未全关闭时不能启动列车。

4.7.6 客室、司机室应配置便携式灭火器具,安放位置应有明显标识并便于取用。

6.1.2 地铁选线应符合下列规定:4 地铁线路之间交叉,以及地铁线路与其他交通线路交叉时,必须采用立体交叉方式;7.1.3 无咋轨道主体结构及混凝土轨枕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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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0.1 为使地铁设计做到安全、可靠、适用、经济和技术先进,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采用钢轮钢轨系统的地铁新建工程设计。

改建、扩建和最高运行速度超过100km/h的地铁工程,以及其它类型的城市轨道交通相似工程的设计,可参照执行。

1.0.3地铁工程设计,必须符合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1.0.4 地铁工程在满足本系统的安全、功能、环境需求的前提下,人防要求可由城市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0.5 地铁工程的设计年限应分初期、近期、远期三期。

初期按建成通车后第3年要求设计,近期按第10年要求设计,远期按第25年要求设计。

1.0.6 地铁工程的建设规模、设备容量,以及车辆段和停车场等的用地面积,应按预测的远期客流量和列车通过能力确定。

对于可分期建设的工程和配置的设备,应考虑分期扩建和增设。

1.0.7 地铁的主体结构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1.0.8 地铁线路应为右侧行车的双线线路,并应采用1435mm标准轨距。

1.0.9地铁线路必须为全封闭型式,并宜采用高密度、短编组组织运行。

远期设计行车最大通过能力宜采用每小时40对列车,但不应少于30对列车。

1.0.10 初期、近期和远期列车编组的车辆数,应分别根据预测的初期、近期和远期客流量、车辆定员数和设定的行车密度确定。

车辆定员数为车辆座位数和空余面积上站立的乘客数之和。

车厢空余面积定员数宜按每平方米站立6名乘客计算。

1.0.11 地铁车辆段设置应根据线网规划统一考虑。

按具体情况可以一条线路设一座车辆段或几条线路合建一座车辆段。

当一条线路长度超过20km时,可根据运营需要,在适当位置增设停车场。

1.0.12 地铁各线路之间,以及地铁与其它轨道交通线路相交处的换乘,应采用便捷换乘方式。

地铁与其它常规地面公共交通的换乘,宜作方便换乘的统一规划。

1.0.13设计地铁浅埋、高架及地面线路时,应采取降低噪声、减少振动和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使之符合国家现行的城市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地铁各系统排放的废气、废水、废物,应达到国家现行的相关排放标准。

1.0.14 地铁地面和高架结构的型式和体量的确定,应考虑对城市景观的影响和注意与周围环境的协调。

1.0.15地铁工程抗震设防烈度,应根据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

1.0.16跨河流和临近河流的地铁地面和高架工程,应按1/100的洪水频率标准进行设计。

对下穿河流或湖泊等水域的地铁工程,应在进出水域的两端适当位置设防淹门或采取其他防淹措施。

1.0.17 地铁设计应逐步实现以行车指挥与列车运行为核心的机电设备综合自动化。

1.0.18 地铁机电设备及车辆选型,应采用满足功能要求,技术经济合理的成熟产品,并应考虑标准化、系列化和立足于国内生产。

1.0.19 地铁设计应在不影响安全可靠和不降低使用功能的条件下,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降低工程造价和建成后的运营成本。

1.0.20 地铁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地铁metro 或underground railway或subway在城市中修建的快速、大运量用电力牵引的轨道交通。

线路通常设在地下隧道内,也有的在城市中心以外地区从地下转到地面或高架桥上。

2.0.2 城市轨道交通urban rail transit或mass transit在不同型式轨道上运行的大、中运量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是当代城市中地铁、轻轨、单轨、自动导向、磁悬浮等轨道交通的总称。

2.0.3 设计使用年限designed lifetime在一般维护条件下,保证工程正常使用的最低时段。

2.0.4 运营概念operation concept地铁系统的运营模式、管理方式、运营规模的综合定义。

2.0.5 旅行速度operation speed列车从起点站发车至终点站停车的平均运行速度。

2.0.6 限界gauge限定车辆运行及轨道周围构筑物超越的轮廓线。

限界分车辆限界、设备限界和建筑限界三种,是工程建设、管线和设备安装位置等必须遵守的依据。

2.0.7 正线main line载客列车运营的贯通线路。

2.0.8 辅助线assistant line为保证正线运营而设置的不载客列车运行的线路2.0.9 联络线connecting line连接两条独立运行正线之间的线路。

2.0.10 试车线testing line对车辆进行动态性能试验的线路,其线路标准通常应与正线一致。

2.0.11 轨道结构track structure路基面或结构面以上的线路部分,由钢轨、扣件、轨枕、道床等组成。

2.0.12 轨距gauge of track轨面以下规定距离处,左右两股钢轨头部内侧之间的最短距离。

2.0.13 无缝线路gapless track钢轨连续焊接或胶结超过两个伸缩区长度的轨道。

2.0.14 整体道床monolithic track-bed用混凝土等材料灌注的道床。

2.0.15 路基subgrade经开挖和填筑而成的直接支承轨道的基础结构物。

2.0.16 站台计算长度computed length of platform最大列车编组长度加列车停站时产生的误差。

2.0.17 车站公共区public zone of station车站站厅层公共区为供乘客完成售检票到达乘车区及出站的区域;站台层公共区为乘客上、下列车的区域。

2.0.18 无缝线路纵向水平力longitudinal horizontal force of seamless track指伸缩力和挠曲力。

伸缩力指因温度变化桥梁与长钢轨相对位移而产生的纵向力;挠曲力指在列车荷载作用下,桥梁挠曲引起的桥梁与长钢轨相对位移产生的纵向力。

2.0.19 无缝线路断轨力broken rail force of seamless track因长钢轨折断引起桥梁与长钢轨相对位移而产生的纵向力。

2.0.20 明挖法cut and cover由地面挖开的基坑中修筑隧道的方法。

2.0.21 盖挖顺筑法cover and cut—bottom up明挖法的一种。

方法是在地面修筑维持地面交通的临时路面及其支撑后,自上而下开挖土方至坑底设计标高,再自下而上修筑结构。

2.0.22 盖挖逆筑法cover and cut—top down明挖法的一种。

其作业顺序与传统的明挖法相反,方法是开挖地面修筑结构顶板及其竖向支撑结构后,在顶板的下面自上而下分层开挖土方分层修筑结构。

2.0.23 矿山法mining method传统的矿山法是指用钻眼爆破的方法开挖断面修筑隧道的暗挖施工方法。

随着技术的发展,除钻爆法外,现代矿山法还包括新奥法等施工方法。

2.0.24 盾构法shield method用盾构修筑隧道的暗挖施工方法,盾构是一种钢制壳体内配有开挖和拼装衬砌管片等设备,在钢壳体的保护下进行开挖、推进、衬砌和注浆等作业。

盾构又根据开挖的方法和断面形状的不同,分有多种类型。

2.0.25 沉管法immersed tube method预制管段沉放法的简称,是一种修筑水底隧道的施工方法。

2.0.26 防水等级grade of waterproof根据地铁工程对防水的要求确定的结构允许渗漏水量的等级标准。

2.0.27 变形缝deformation joint沉降缝与伸缩缝的统称。

2.0.28 刚柔结合的密封区rigid-flexible joint of sealed zone在内衬结构分段施工缝或变形缝处,于内衬迎水面设置背贴式止水带和夹层防水层并进行焊接,使缝的两侧形成不连通的封闭区,称之为刚柔结合的密封区。

2.0.29 开式运行open made operation地铁隧道通风与空调系统运行模式之一。

开式运行时,地铁隧道内部空气通过风机、风道、风亭等设施与外界大气进行空气交换。

2.0.30 闭式运行close made operation地铁隧道通风与空调系统运行模式之一。

闭式运行时,地铁隧道内部基本上与外界大气隔断,仅供给满足乘客所需新鲜空气量。

车站采用空调系统,区间隧道冷却借助行车“活塞效应”携带的部分车站空调冷风来实现。

2.0.31 活塞通风piston action ventilation利用地铁列车在隧道内的高速运行所产生的活塞效应而形成的一种通风方式。

2.0.32 合流制排放combined sewer system除厕所污水以外的消防及冲洗废水、雨水等废水合流排放的方式。

2.0.33 集中式供电centralized power supply mode由专门设置的主变电所(或电源开闭所)集中为牵引变电所及降压变电所供电的外部供电方式。

2.0.34 分散式供电distributed power supply mode由分散引入的城市中压电源直接为牵引变电所及降压变电所供电的外部供电方式。

2.0.35 混合式供电combined power supply mode以主变电所(或电源开闭所)为主,以在线路适当位置引入的城市中压电源为辅,为牵引变电所及降压变电所供电的外部供电方式。

2.0.36 主变电所high voltage substation从城市电网引入高压电源,降压后为地铁系统提供中压电源的专用高压变电所。

2.0.37 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combined substation既能为地铁提供直流牵引电源,又能为地铁提供交流低压电源的变电所。

2.0.38 杂散电流stray current在非指定回路上流动的电流。

2.0.39 同步数字传输系统synchronous digital hierarchy transmission system(SDH)指为各系统提供数字传输通道的系统。

2.0.40 全球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 system(GPS)指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可从此系统提取基准定时信号。

2.0.41 列车自动控制automatic train control (A TC)地铁信号系统自动实现列车监控,安全防护和运行控制技术的总称。

2.0.42 列车自动监控automatic train supervision (A TS)根据列车时刻表为列车运行自动设定进路,指挥行车,实施列车运行管理等技术的总称。

2.0.43 列车自动防护automatic train protection (A TP)对列车运行自动实施列车追踪间隔和超速防护控制技术的总称。

2.0.44 列车自动运行automatic train operation (A TO)自动实行列车加速、调速、停车和车门开闭、提示等控制技术的总称。

2.0.45 调度集中centralized traffic control (CTC)在控制中心调度室内,集中控制线路内各站信号和道岔,并指挥列车运行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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