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不动产投资中的法律与税收问题
财产行为税法与纳税实务

28 000
2.出租房产应纳房产税的会计核算
企业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在会计上应列作“其他业务收 入”,根据收入与费用相匹配的原则,对应的房产税额应作为租 金收入的费用,列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例7-5】橡胶厂有闲置房屋2间,2007年1月1日将其中一间门面 房出租给某饭馆,租金按其当年营业收人的10%收取,该饭馆当 年营业收人100 000元,还有一间出租给当地某商贩作为库房,月 租金收人为1 000元。该公司当年应纳房产税的计算及会计处理如 下:(1)计税租金收人=100 000 × 10 %+1000 × 12 = 22 000(元)。 (2)年应纳房产税=22 000 × 1.2% =264(元)。 会计处理:
【例题】
赵某拥有两处房产,一处原值60万元的房产供自己和 家人居住,另一处原值20万元的房产于2004年7月1日 出租给王某居住,按市场价每月取得租金收入1200元。 赵某当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 )。 A.288元 B.576元 C.840元 D.864元
【答案】A 【解析】应纳房产税=1200×6×4%=288(万元)
需要注意的特殊问题: 第一:以房产联营投资: (1)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为计
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以房产联营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
只收取固定收入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因此应 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第二,融资租赁房屋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
学习、工作、生活的场所。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或
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也属于房屋,应一并征收房产税;但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围墙等)不属于房屋,不
征房产税。
不动产投资中的法律与税收问题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在法律规定的范 围内对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在特定条件下依法 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独立的权利类型,主要 具有以下特征:(1)派生性。指土地使用权是由土地所 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一种权利。所谓“分离”是指土地所有 人在不丧失土地所有权的情况下,将部分权能暂时或长久 地让渡给他人享有;(2)物权性。指土地使用权是基于 土地所有权而产生的,但并不从属于土地所有权,具有很 强的独立性。土地使用人对土地享有独立的支配权和排他 性的占有、使用、收益权;(3)明确的期限性。指土地 使用权最终要回归到所有权中使土地所有权恢复圆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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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 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是国家为了加强房地产市
场管理,规范各种交易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 序和社会秩序,保证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 的各种法律规范的统称。 1. 房地产交易的概念 房地产交易是指以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占 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对象而进行的一种商品 交换活动。它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等。
第5章 不动产投资中的法律与税收问题
5.1 不动产投资中的法律问题 5.2 不动产投资税收
5.1 不动产投资中的法律问题
5.1.1 不动产法律概述 1. 不动产法律的概念 所谓不动产法律,是指国家调整不动产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管理不动产市场,保护 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不动产业发展的 重要工具。 具体来说,不动产法律是调整不动产开发、经营、 交易、管理以及与不动产相关的社会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 管理法》和与其相配套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以及相关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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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动产法律的调整对象 不动产法律的调整对象是指不动产法律所调整的
不动产税务与财产管理的法律要求

性和安全性。
监管部门
对不动产税务和财产管 理进行监督和检查,打 击偷税漏税和违法行为
。
社会组织的参与与监督
行业协会
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推动不动产税务和财产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 化。
社会监督机构
对不动产税务和财产管理进行社会监督,维护公众利益和公平正义 。
媒体
1 2
房产税
对拥有房产的个人或企业征收的一种税,根据房 产的评估价值和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土地增值税
对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出售建筑物的单位和个人征 收的一种税,根据增值额和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3
契税
在不动产买卖、赠与或交换等行为中,由承受方 缴纳的一种税,根据交易价格和税率计算应纳税 额。
不动产的税收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了房 产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及税 收优惠等内容。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 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 行条例》等,针对不动产不同环节的税收问题做 出了具体规定。
02
财产管理概述
财产管理的定义与范围
财产管理定义
财产管理是指对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 各类财产进行规划、组织、指挥、协 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旨在实现财 产的安全、增值和有效利用。
财产管理范围
财产管理涵盖不动产、动产、知识产 权等各类财产,涉及财产的购置、使 用、维护、处置等多个环节。
财产管理的基本原则
合法性原则
财产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 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 财产的合法来源和合规管 理。
税务处理
不动产处置涉及税务问题,应依法纳税并履行相关税务手 续。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实施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7.12.21•【字号】晋地税发[2007]167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实施办法》的通知(晋地税发[2007]167号)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明确业务需求,规范操作程序,提高房地产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7]1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省局制定了《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流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推动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向纵深发展,提高房地产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我省境内土地使用权取得、房地产开发、交易和保有等环节所涉及的由地税机关征收的各种税费。
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等,以上税收统称房地产税收。
第三条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就是以先税后证(即先向地税机关缴纳相关税收,后办理产权证书)为把手,以各税种日常管理为基础,通过涉税信息的传递与共享,开展信息比对,强化纳税评估,实现房地产税收的专业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
第四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房地产交易场所或办税服务厅设立房地产税收征收窗口,统一办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代开发票等涉税事宜,实行“一窗式”征收。
2022经济法第五章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2022经济法第五章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同方式下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A.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商业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B .采用现金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正确答案)C .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回购商品公允价值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D .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回收商品公允价值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2. 甲企业2019年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1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1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
已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扣除比例分别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和8%。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计算2019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金额合计为()。
[单选题]A.100×14%+1.5=15.5(万元)(正确答案)B .14+100×8%=22(万元)C .18+1.5=19.5(万元)D .18+100×8%=26(万元)3. 某生产化妆品的企业,当年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合理的实发工资540万元,当年发生的工会经费15万元、职工福利费8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1万元,则税前可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合计为()万元。
[单选题]A.106B .97.4(正确答案)C .99.9D .108.54. 2019年5月,甲公司向非关联企业乙公司借款1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为半年,双方约定年利率为10%,已知甲、乙公司都是非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7.8%,甲公司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利息费用为() [单选题]A.7.8万元B .10万元C .3.9万元(正确答案)D .5万元5. 2019年度,某小型企业财务资料显示,会计利润为370万元,另有经税务机关核定的2018年亏损为70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不动产法与房地产交易指南不动产投资与交易风险分析

在持有房地产资产期间,投资者持续关注市场动态和政策变化,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投资策 略进行适时调整。最终,通过科学的投资策略和持续的管理,投资者实现了资产的长期稳 健增值。
06
总结与展望:未来不动产 投资与交易趋势预测
政策调整对市场影响分析
政策调控加强
政府可能会出台更严格的政策措 施来调控房地产市场,如限购、 限贷、土地供应等,以控制房价
二线城市房地产投资
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潜力较大,投资门槛相对较低。 未来趋势可能受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影响,投资者需 关注相关规划动态。
三四线城市房地产投资
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波动较大,但部分城市具有发展潜 力。投资者需谨慎选择,关注当地经济、人口等因素。
风险控制与收益最大化策略
充分了解市场
在投资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 和分析,了解当地政策、经济 、人口等因素对房地产市场的
案例二:巧妙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01
合同审查与风险防范
在签订购房合同前,投资者请专业律师对合同进行仔细审查,及时识别
并修改了其中可能损害自身权益的条款。
02 03
纠纷处理与法律援助
购房后,投资者遇到了房屋质量问题和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在协商无果 的情况下,投资者积极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成功维护了自身权 益。
房地产管理法
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房地产开发用 地、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 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等,为不动产法 提供了特别法律规范。
02
房地产交易流程及注意事 项
交易前准备工作
01
了解市场行情
在投资或交易前,需要对当地 房地产市场进行深入了解,包 括房价、租金水平、供求关系
等。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第二节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一ppt课件
权而取得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税。
❖ 7、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 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按财产转让征个税。
(九)偶然所得
❖ 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 得。
❖ 1、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 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励所得按偶然所得全额 计税。
2、扣除项目
❖ (1)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 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 (2)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
应纳税额计算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
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所得来源的确定
(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纳税人
判定标准
纳税义务
居民
有住所、无住所但居 境内境外无限纳税
住满183天
义务
非居民
无住所又不居住、无 仅就其来源于中国 住所居住不满183天 境内的所得纳税
(习题1·判断题)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 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属于我国个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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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 (一)个人所得的形式 ❖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
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 按照取得的凭证上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 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 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 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 定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第八版教学课件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1.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两大类 在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税制中,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两类。居民企 业对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所得负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仅以中国境内的所得缴 纳企业所得税。 2.征税以量能负税为原则,税负公平 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征税对象是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即所得多,多纳税;所 得少,少纳税;而无所得的不纳税。充分贯彻量能负税,体现了税收公平的原则。 3.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应纳税所得额,即企业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 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4.实行按年征收、分期预缴的征收管理方法 企业所得税以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作为计税依据,分季或分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 退少补。 【小思考】所得税与货物劳务税的不同点表现在哪些方面?
04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 收入总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 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 收入总额
【即学即用】企业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的收入形式包括( )。 A.债务的豁免 B.股权投资 C.劳务 D.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
【答案】BCD
➢ 收入总额
1.一般收入的确认 (1)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 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2)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 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 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 的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 产取得的收入。
对不动产登记及其征税的思考和建议
性。
评估机构
设立专业的评估机构,由专业的 评估师进行不动产价值的评估,
保证评估结果的权威性。
定期评估
定期进行不动产评估,以反映市 场价值的变动情况,保证征税的
合理性。
强化不动产征税的法律制度
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不动产的物权状况、权利归属、 权利内容、权利变动等。在登记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不动产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动产登记的范围
不动产登记的范围通常包括土地、房屋、林木等不动产。其中,土地和房屋是不 动产登记的主要对象。对于不同类型的不动产,登记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可能会有 所不同。
03
缺乏有效的信息公开和查询机制
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公开和查询受到严格限制,往往只有交易双方和相关
政府部门能够获取登记信息,导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更加突出。
不动产登记中的隐私保护问题
1 2 3
隐私泄露的风险
不动产登记涉及大量个人和企业的财产信息,一 旦泄露可能会对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严 重威胁。
缺乏隐私保护的法律和制度
不动产征税的主要目的是为政 府提供财政收入,用于公共服 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Hale Waihona Puke 此外,不动产征税还可以起到 调节房地产市场、促进社会公 平和资源合理配置等作用。
不动产征税对于提高土地利用 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 济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 义。
05
CATALOGUE
不动产征税的问题和挑战
不动产评估难度大
在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新 中国成立后,曾先后开展过土地改革和城市房屋改革 等工作,但未形成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直到2007 年,《物权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不动产登记制 度的正式建立。随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 规相继出台,进一步规范了不动产登记行为。目前, 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已经基本实现了信息化和规范 化管理。
关于不动产征税范围的思考
关于不动产征税范围的思考[摘要]我国应当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合并为不动产保有税,其征税范围应当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同时,鉴于我国国民住房条件已有相当大的改善,特别是部分国民已把购买住房作为一种投资手段,制定法规对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是适时和必要的。
我国应该对个人住房征收不动产税,这是国外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政策,应成为我国地方财政收入稳定的来源。
[关键词]物业税;财产税;不动产保有税;免征额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由此,提出了我国物业税改革的方向,也加快了地方税制改革的步伐。
一、“物业税”与地方财政1986年颁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与现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不相适应,与国际惯例更是相距甚远。
1994年的税制改革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功,但并没有触动到地方税制。
在中央税收收入占整体税收收入的比重不断攀升,而地方税收却严重滞后的今天,地方税制的改革已是刻不容缓的紧要问题。
实行分税制后,我国目前的地方税从收入角度看,是以营业税、城建税及所得税为主体税种。
这种收入结构与经济发展和深化税制改革的要求是不相符的。
从长期目标看,地方税的现有主体税种都应改革,代之以新的税种。
这些新的税种应既能保持中央政府有足够的财力进行宏观调控,又能使地方政府有稳固的财源,并有积极性来组织税收。
借鉴国际惯例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只有物业税能够充分满足上述条件。
因此,将物业税作为我国地方税体系的主体税种是十分必要的,而且是切实可行的。
物业税与所得税、流转税相比,更适宜作为地方主体税种:(1)物业税属于收益税,房地产价值往往与地方政府提供的服务密切相关,可以影响人们的消费动机;(2)物业税的税基一般不容易流动,不会过多受到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3)物业税的收入相对稳定,可以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可靠和充足的收入来源;(4)由于物业税的地域性强,对不动产课税比较便于地方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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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
主讲人:李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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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3 房地产开发法律制度
❖ 城市房屋管理关系:指国家有关城市住房及其他规 划、开发、建设和改造的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2020/12/2
主讲人:李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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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2 房地产开发用地法律制度
❖ 土地开发用地:指依法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进行投 资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和房屋的国有土地,包括基础 设施建设用地、房屋建设用地和土地房屋一体化建 设用地。
权益,促进不动产业发展的重要工具; ❖ 是调整不动产开发、经营、交易、管理以及与不动
产相关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中华 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与其相配套的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2020/12/2
主讲人:李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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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动产法律的调整对象 ❖ 不动产法律的调整对象是指不动产法律所调整的特
❖ (3)明确的期限性。指土地使用权最终要回归到所有权中 使土地所有权恢复圆满状态。
2020/12/2
主讲人:李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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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
❖ 国有土地使用权: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 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 入股等。
❖ 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 抵押和继承。
2020/12/2
主讲人:李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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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土地使用权划拨 ❖ (1)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概念 ❖ 国家依法按照一定的程序将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无偿地转移给建设用地者。
❖ (2)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
❖ ①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和公益事业用地;
❖ ③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 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独立的权利类型,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 (1)派生性。指土地使用权是由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 一种权利。 “分离”:指土地所有人在不丧失土地所有权 的情况下,将部分权能暂时或长久地让渡给他人享有;
❖ (2)物权性。指土地使用权是基于土地所有权而产生的, 但并不从属于土地所有权,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土地使用人 对土地享有独立的支配权和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收益权;
❖ 国有土地的收益权: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享有,一 部分由国家通过收取土地使用税(费)和土地使用权 有偿出让的形式来实现。
❖ 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由国家来行使。
2020/12/2
主讲人:李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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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指农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的 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集体土地所 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农民集体。
❖ 1. 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概念
❖ 土地所有权:指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020/12/2
主讲人:李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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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所有权
❖ 国家土地所有权:指国家对国有土地占有、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在一般情况下,由于国家本身不使用土地,因此, 除了未利用的土地以外,占有和使用国有土地的权 利一般由具体的单位和个人取得。
定领域的不动产社会经济关系。 ❖ (1)房地产开发关系 ❖ 房地产开发关系是指因房地产开发而产生的房地产
开发人与土地所有权人之间及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 之间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 (2)房地产交易关系 ❖ 房地产交易关系是指房地产权利人与其他平等主体 之间在房地产转让、租赁、抵押、交换过程中发生 的经济关系。
❖ 集体土地所有者有权依法使用自己拥有的土地,集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于一身。
❖ 集体所有的土地在国家征用或其他农民集体依法使 用时,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有要求依法得到补偿的权 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就是土地所有权中处分 权权能的实现。
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20/12/2
主讲人:李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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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 内对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在特定条件下依法处分 的权利。
❖ 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 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2020/12/2
主讲人:李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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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类用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 ①居住用地70年; ❖ ②工业用地5O年; ❖ ③教育、科技、文化、卫 生、体育用地50年; ❖ ④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O年; ❖ ⑤综合或者 其他用地50年。
2020/12/2
主讲人:李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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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房地产管理关系
❖ 房地产管理关系:指人民政府及其房地产管理部门 与法人、公民或其他社会组织在房地产管理过程中 发生的社会关系。它又包括城市土地管理关系和城 市房屋管理关系。
❖ 城市土地管理关系:指用地单位或个人和已经取得 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与土地管理和城市规划部 门发生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020/12/2
主讲人:李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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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土地使用权出让
❖ (1)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
❖ 国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 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 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 (2)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
❖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可以采用协议、招标和 拍卖三种方式。
2020/12/2
第5章 不动产投资中 的法律与税收问题
5.1 不动产投资中的法律问题 5.2 不动产投资税收
1
5.1 不动产投资中的法律问题
❖ 5.1.1 不动产法律概述 ❖ 1. 不动产法律的概念 ❖ 不动产法律:指国家调整不动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 是国家管理不动产市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
2020/12/2
主讲人:李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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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①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②出让合同
的标的(包括出让合同标的要求的土地位置、面积、 界线等土地自然状况等); ❖ ③土地用途;④土地出让金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 付期限;⑤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⑥建设规划设计 条件即使用条件; ❖ ⑦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⑧出让合同 的变更和续期;⑨违约责任;⑩土地使用权的终止。